中介收取贷款服务费有一种5万元背贷自己得一万元不走曾信,不用偿还的贷款,这是洗钱么?可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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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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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您在办理新的业务时,相关部门一般会优先考虑近期的消费、还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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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做的网贷还是小贷?有些贷款是不上征信的,如果说上了征信的话,那逾期是会一直记录在征信大数据上的。
这是不可能的
打电话给你贷款方说说好话,他能帮你取消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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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随着国家对互联网金融p2p等平台的严格监管,一批类似“e租宝”等互联网金融骗子公司纷纷被司法部门绳之以法,让老百姓看到了国家打击金融诈骗的信心和高压态势。然而,在首都北京却有一家“我家贷”p2p公司(系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旗下的金融平台),打着理财的幌子,仍然在疯狂上演着诈骗的把戏。  “房地产行业沉淀资金较多,都想来分享金融业务这块蛋糕,部分中介机构逐渐从"佣金为王"转型p2p的盈利模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分析师陈莉表示。记者粗略计算,借款月息2.5%换算成年息为30%,而“我家贷”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多在8%左右,存在约20%以上的利息差。“房产中介推出的理财产品是P2P的一种,它用较低的利息融资,再以较高的利息借贷出去,赚取中间的差价。”分析师陈莉解释说。    据悉,2014年10月,伟业我爱我家集团旗下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伟嘉安捷投资发起基于房产抵押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我家贷”上线。伟业我爱我家集团人士3月8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曾信誓旦旦地表示,“我家贷”主要提供资金过桥服务。“客户要卖房,原来的贷款尚未还清,这种情况下必须要还完原来的贷款才能卖房,需要资金过桥。”然而真相如何呢?  记者从“我家贷”官网上了解到,客户如果要理财,可以享受年化8.46%左右的收益,“我家贷”推出的理财产品,除了投资金额、投资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等信息外,几乎查不到借款方的信息,投资人无法判断资金的实际用途以及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这是其一;通过了解,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是“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没有经我国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融资资质,属于擅自非法开展融资和贷款业务,这是其二;记者从企业信用网上查询得知,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核准日期是日,唯一的法人股东是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换句话说,所谓的担保公司和理财公司其实是一家公司,只是左右手的关系,对投资人所谓的担保形同虚设,和前段时间非法集资500个亿跑路的“e租宝”公司如出一辙,这是其三。    “除了以上这些,这家公司的黑幕还在于表面上是理财,其实是在行骗,是玩一种进去容易出来难的诈骗把戏。”投资者冯先生告诉记者。冯先生5月初的时候进入这个平台,投资了30万元,自从投进去那天,噩梦就开始了。每天这个平台发布有几个新标,大的有借款几百万的,少的有借款几十万的,但是无论怎么样,冯先生都没有也不可能有机会参与投标。他说从上午10点开始,一直到晚上6点钟,除了那个宣传广告页面和发标的页面在跳动,看不到任何能参与投标的端口,每天都是新标不断预告,旧标不断退场,像一幕幕闹剧一样刺激着冯先生脆弱而不安的神经。然而,事情到此远远没有结束,焦躁不安的冯先生实在忍无可忍,就问平台客服怎么回事,“为什么每天都是只见新标出场,旧标退场,却不见投标的端口,无法参与投资?”客服的回答让人大跌眼镜,说每天都会有几个大客户投资,所以可能轮不到其他投资者抢,标就没有了。无奈之下,冯先生只好想抽身而退,这时候,一个霸王条款深深地刺疼了他,即投资人若未投资想提现的话,需要给平台缴纳2.5%。的手续费,算下来30万元要缴纳750元手续费!让人欲哭无泪,30万资金在平台上放了这么久,一分钱没赚,反倒给平台缴纳如此高的手续费。记者在冯先生的指引下,打开了这家网站,情况果真如冯先生所述,从他的账户清楚的看出,从投资日期到现在,大约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出来开始的入账记录,后面再也看不到任何投资记录。记者试图与平台客服交流,如何能在无法投标或者投标不能的情况下,提现时能尽量减少损失,客服告诉记者,可以在平台上存着这些资金,每天会产生利息的。记者追问,那到底多久能凑够提现产生的750元的手续费呢?“假如没有投标成功的话,30万元在平台上存上2个月基本够提现的手续费。”平台客服告诉记者。    放下电话,记者粗略替冯先生算了一下,30万元投资假如要提现的话,需要在平台上白白的存放两个月左右,才够平台高额的手续费,更别提赚一分钱的收益了。看着平台官网上的一串数字,记者沉思良久,心情愈发无法平静。截止出稿为止,平台披露的吸收投资额为13.18亿元,而每天无法投标沉淀在账面上的资金应该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这些“躺着”的资金无疑给平台带来了巨大的利润,却不给投资者任何回报,相反的还被扣取高额的手续费,相当于每天无数个像冯先生一样的“杨白劳”在为“我家贷”这个“黄世仁”免费打工。记者通过百度搜索,输入关键词,有关“我爱我家我家贷”骗子的词条多达12万条。进去容易出来难!“我家贷”靠一步步精心布下的圈套,演绎着网络版的“庞氏骗局”,长此以往,谁能保证它不是下一个“e租宝”呢?    对此,分析师陈莉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要清楚理财的公司是否经过国家金融部门的批准,是否具备国家融资的资质,包括项目的资金流向,以及出现项目逾期、借款人出逃现象后,平台如何维护资金安全和承诺收益,高收益背后存在风险,对于平台的安全性考察,投资者还需擦亮眼睛。平台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彻底远离“我家贷”这类骗子公司,是你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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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忍!
  有关部门重视
  简直是胡扯,偷换概念。自己都不明白,还在这误导别人。你们记者都这么不负责任吗?做为舆论的导向,记者写文章不需要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吗?  我不是要给文章里所涉及到的公司捧臭脚,只是看不惯一些人为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来欺骗大众,哥们身边有很多做金融的朋友,我们也经常一起聊天说起现今的金融及相关行业,比如谁谁友出事了,谁谁推出了什么新的产品咱们可以出尝试了。所以我对其中也有一定的了解。  众多周知,E租宝及上海链家前一阵子出事给金融行业敲响了警钟,国家开始大力管控互联网金融行业,这些事件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包括我家门口70多岁的大爷也开口闭口投资、金融、理财,还有很多人开始弹冠相庆,好像又一次回到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时代。但很少有人去想这些公司为什么会出事?主要是那里出现了问题才导致了最后的这个结局?  什么是P2P?p2p其实是Peer-to-Peer的说法,翻译成中文就是点对点的意思,再把它放入融资的语境中就是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参见百度百科)。  根据P2P的定义大家能不能理解,其实做为P2P的平台来说它只是起到中介的作用,也就是说给想借款的人和想投资的人提供一个信息的平台,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款,而投资人(出借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想要投资的项目。而平台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所以文章一开头说的30%的利息差啥的玩意到底是啥?说的是同一个事吗?我真的没有看懂。后来晚上跟哥们聊天说起这个事,我们突然顿悟,文章作者说的一些不正规的小公司对外放的高利贷吧?!这个和P2P平台有什么关系?我认为这个事文章作者偷换的第一个概念(我坚决支持国家打击不法贷款公司,还贷款行业一篇净土)。  文章作者说到P2P网站上基本查不到借款人的相关信息,我怀着好奇的心理上了几个国内知名的P2P网站(包括文中提及的“我家贷”网站),在注册完毕后很容易就找到了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借款合同、房本(哥们说是抵押物、在借款人不还款后可以变现的)、银行批单(哥们说是还款来源,先跟大家融资,银行的钱下来了在还给大家,借款人再按月还银行的钱)。我不太会弄这个截图,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看看(要仔细看呦,贷款用途什么的都在合同里有的)。又有抵押物,又有还款来源。我不太懂文章作者说的投资人无法判断资金的实际用途以及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我认为这个是文章作者不够认真,人云亦云所致。  文章作者列举了P2P骗子公司第二条中说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是“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没有经我国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融资资质,属于擅自非法开展融资和贷款业务。我去查了一下“我家贷”网站里“关于我们”的相关介绍,内容如下:我家贷,成立于2014年10月,由北京浩然有道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是一家专业P2P投融资平台。 浩然有道还是我爱我家?之前还说了个什么伟嘉安捷成立的?我就想问问文章的笔者,你到底好好看了没有?你到底搞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了没有?是不是着急拿稿费呀。另外我还从网站的底部发现了一个公安局警徽的图标点进去后发现是在公安街备案的信息,里面也明确的写着是浩然有道公司。。。。我认为这个是文章笔者在恶意的误导大家,甚至是可能收了同行的黑钱然后写文章来抹黑的(别介意啊,笔者,我其实也是跟您学的,先把骗子写上赚赚眼球呗。)  文章作者列举了P2P骗子公司第三条中说我爱我家是伟嘉安捷的股东,我也去查了一下,后来居然没有人告诉我,我不知道文章作者是从那里查到的,我问了一个开公司的朋友,他说如果想知道股东的话,就要看公司章程,除了公司有以外,就只能工商局有了。难道记者是从工商局调取的?假设文章作者有记者证的话,难道这个东西这么好用?好吧,咱们退1万步来讲,就算伟嘉安捷是我爱我家成立的,和浩然有道科技公司除了业务上的往来,又有什么其他的联系?我认为这个是文章笔者偷换和恶意误导读者的手段。(更加坚信了我认为文章笔者是枪手的想法。因为写的好有针对性呀)。  再来说说手续费的问题,首先我非常同情冯先生的遭遇,但是在我注册的时候发现在注册须知里面有关于手续费明确说明,而且在要求绑定银行卡作为充值和提现的手续时发现其实手续费是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叫“存钱罐”的机构的,我上了“存钱罐”的网站他们的后台是新浪,这明显跟文章笔者说P2P网站靠手续费骗钱是矛盾的。我也咨询了我的一些朋友,之所以要有第三方支付平台是起到资金监管的作用,他们会监管公司的款项的用途,保障出资人的款项专款专用,另外如果没有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法律界定方面这种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集资。  我也搜索的我爱我家我家贷,但是并没有发现12W条的骗子信息,大家可以自己去搜。或者文章笔者也可以告诉我们您到底是怎么搜出来的,用了啥关键词?另外针对笔者说的霸王条款,我也不太理解,何为霸王条款?而且文章的作者还给出了一个例子,去商场买东西商场东西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就是霸王条款,那么我想问问笔者,去银行取钱,银行柜台写着已经离开,概不负责是不是霸王条款?我们要不要找银行维权?  以上内容纯属个人观点,仅作为讨论和相互学习之用。请各位金融大咖们轻怕。骂街的,情绪激动的就绕路吧。
  p2p基本是诈骗
  @糖醋鸡里脊
17:55:15  简直是胡扯,偷换概念。自己都不明白,还在这误导别人。你们记者都这么不负责任吗?做为舆论的导向,记者写文章不需要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吗?  我不是要给文章里所涉及到的公司捧臭脚,只是看不惯一些人为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来欺骗大众,哥们身边有很多做金融的朋友,我们也经常一起聊天说起现今的金融及相关行业,比如谁谁友出事了,谁谁推出了什么新的产品咱们可以出尝试了。所以我对其中也有一定的了解。  众多......  -----------------------------  托吧,呵呵
  @糖醋鸡里脊
17:55:15  简直是胡扯,偷换概念。自己都不明白,还在这误导别人。你们记者都这么不负责任吗?做为舆论的导向,记者写文章不需要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吗?  我不是要给文章里所涉及到的公司捧臭脚,只是看不惯一些人为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来欺骗大众,哥们身边有很多做金融的朋友,我们也经常一起聊天说起现今的金融及相关行业,比如谁谁友出事了,谁谁推出了什么新的产品咱们可以出尝试了。所以我对其中也有一定的了解。  众多......  -----------------------------  @grobe
23:40:08  托吧,呵呵  -----------------------------  我说不是,你能信吗?  但是我还是要说,我真不是,咱们就事论事而已。  大家讨论讨论不是也挺好的。
  托儿也得有个相
  无论骗子多么狡猾,托儿们的演技多么精湛,总有露出马脚的时候。我家贷的网站上的网页简介里,“关于我们”的概述,在本文还没有发表之前,一直宣传的是我爱我家旗下的北京伟捷在运营,本文19日一发出后三天,即22日便摇身一变为北京浩然,粉墨登场的毕竟比较仓促,连道具也没有准备停当。再说就算你再换一个马甲上来,难道你就具备国家融资平台需要的资质了吗(见第二张图片,经验范围一目了然,另外再注意一下它在2016年的4.1日才成立,距今也就2个多月,大家都知道我家贷已经存在几年了,你好歹找个马甲也要时间长点的呀!?怎么也不能找个才出生俩月多的婴儿去办一个大人的事吧。嘻嘻),这是其一;还有就是那个百度搜索的我爱我家我家贷的结果(见第一张图片,就不再赘述了);第三张图片就更显得这个马甲出现的特别慌张,你一个融资平台,还什么专业的p2p平台呢,应该不会只做了一天半天吧,怎么就在本文披露以后的第三天才在公安网站上备案,如此这般仓仓促促的披挂上阵呢?(见第三张图片,注意一下它那个备案的时间,是如此的巧合!)。        鲁迅说过一句名言,大家还记得吗?可以骗一时,骗不了一世!
  楼主你被骗了吗?如果这是一家骗子平台,你仅仅损失2.5%的手续费,那你烧香拜佛吧。这个平台只是没有做到尽责告知的责任。你自己也应该仔细阅读合同。  如果这是一家正规的平台,他的收入来源是主要息差。  我们分析一下他的运作模式。  成本有办公的成本(含房租广告水电杂费),人员工资,还有放贷出去资金的利息,也就是支付给投资人的利息。  投资人的资金如果不能放出去,这部分资金平台是不能产生效益的,2.5%的管理费用也仅仅能够覆盖一部分的办公成本。不能放出去的资金对平台而言相当于死钱,理论上只能产生活期利息。  而平台的风险在于坏账的风险,这是平台承担的。  放贷之前的审查,抵押手续,坏账后的处理等等成本这些都要从实际放贷额产生的理论收益中扣除的。  按照现在这样的经营环境,有几个能承担得起30%多的利息的企业?坏账率将会是非常高。不信的话楼主的30万可以绕过这些平台,按照20%的利息甚至15%利息直接借出去。到期看能不能本息收回。  只看到贼吃肉,看不到贼挨打!  所以从楼主的描述上分析,这家平台目前还是想正规经营下去的。  但是,一旦坏账率过高,平台亏损的话,投资人的风险会很大。信誉是靠钱说话的。毕竟现在路费很便宜!  最后建议楼主尽量不要碰任何的P2P理财。熟人都不可靠,更何况网络那头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在跑路之前如果可以收回25万,楼主,是你祖上烧了高香了,还在这里唧唧歪歪。。。  在跑路之前如果可以收回25万,楼主,是你祖上烧了高香了,还在这里唧唧歪歪。。。  在跑路之前如果可以收回25万,楼主,是你祖上烧了高香了,还在这里唧唧歪歪。。。  在跑路之前如果可以收回25万,楼主,是你祖上烧了高香了,还在这里唧唧歪歪。。。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韩强文章:财富品质--周正毅贷款从何而来?_原创互动_财经纵横_新浪网
韩强文章:财富品质--周正毅贷款从何而来?
http://finance.sina.com.cn 日 17:30 新浪财经
  在有关周正毅的报道中,最刺眼的话就是周所说的:“李嘉诚如果有1000亿现金,其中也有可能有1500亿元的借贷,借钱也是需要有实力的,我们的内部财务是保密的,中银对我就很了解,如果不是怎么会借20亿给我收购建联通?”2003年,周被《新财富》杂志评为“中国400富人榜”第13名,当时评估的资产是25.8亿元人民币。如果把这些话对照起来看,
25.8亿元人民币的“富豪”大部分钱是借来的,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谁能从银行借的钱多,谁就是“富豪”。也不知《福布斯》杂志和《新财富》杂志排行榜是怎能么排的,借来的钱也算数。这就好比一个人对外宣布我有20亿人民币,晓得他底细的人知道他只有20万人民币,其他的都是借来的,知情人一定会偷着乐,等到有一天各方债主都找上门来了,才发现20万还不够还利息呢?这不是一场滑稽戏吗?
  周正毅到底借了多少钱呢?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中行就中银香港向“新农凯”贷款一事发表声明》:
  中银香港曾于2002年6月向“新农凯”公司提供过渡性贷款,实际贷出17.7亿港元,目前贷款余额为7.41亿港元,贷款的审批是按有关内部风险管理程序办理的,贷款发放时采取风险规避措施。为及时保全资产,维护股东权益,中银香港已向借款户追索还款,已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并获准接管“新农凯”公司,以保全“新农凯”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和资产。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此项贷款不会对中银香港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这个声明来自银行,应该是可靠的。但是,有三个问题,仍然没有澄清:
  第一“实际贷出17.7亿港元”,比周正毅所说的“中银对我就很了解,如果不是怎么会借20亿给我收购建联通?”少了2.3亿。而在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中银香港细说贷款“新农凯”来龙去脉》一文说:“2002年6月,中银香港向新农凯提供一项额度为21.07亿港元、为期一年(可续期半年)的过渡性贷款,作为新农凯收购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资金。新农凯最终实际提取贷款金额17.7亿港元。”可见,周正毅说的“借20亿”并非空穴来风。全过程是“贷款额度为21.07亿港元,实际提取贷款金额17.7亿港元。”虽然,“贷款额度”与“实际提取贷款”是有区别的。但是,“贷款额度”是一种授权上限(授信额度),也就是说可以“提取贷款金额17.7亿港元”,也可以“提取贷款金额”18亿港元、19亿、20亿、21亿,最高不得超出21.07亿港元。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额度为21.07亿港元的授信的充分根据是什么?假如周正毅真的提取21.07亿港元的“实际贷款”,会出现什么后果呢?
  中银香港声明和《中银香港细说贷款“新农凯”来龙去脉》强调:实际贷出17.7亿港元,截至6月5日,这笔贷款未偿还本金为7.41亿港元。上海地产股份在香港联交所暂停交易前的5月30日,其每股收市价为0.345港元,用于抵押的75%股份的市值约7.89亿港元。给人的感觉是:账目平衡。但是“抵押的75%股份的市值约7.89亿港元”,不等于真的得能够到现金7.89亿港元。香港金管局是否允许一次性抛出“上海地产”75%股份,就算是允许,那么谁来承接这么大的抛盘,就算有人接,能保证每股0.345港元吗?如果25%的上海地产进行抛售,股价走低,那么75%的股份就被套而缩水。其风险就在这里。
  幸亏是“实际提取贷款”只有17.7亿港元,如果是18.5亿、或者19亿、甚至20亿、21亿,那么现在的未偿还本金就不是7.41亿港元了,即使被抵押的上海地产75%股份的市值约7.89亿港元,也难以账面平衡,窟窿就大了。也就是说,2002年6月,“中银香港向新农凯提供一项额度为21.07亿港元”的授信额度,一开始就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第二、中银的声明和《中银香港细说贷款“新农凯”来龙去脉》都强调说“贷款的审批是按有关内部风险管理程序办理的,贷款发放时采取风险规避措施”。但是,我们从建联通的“买壳”计划的中介人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首席顾问刘梦熊先生的4点质疑中却看到另一面:
  第一种模式:周正毅在上海物业估值50亿,将其抵押中银上海分行,上海分行以此向中银香港作担保,在香港为周正毅提供数十亿的私人贷款。刘梦熊说,这种模式的核心是周正毅是否拿到了外汇管理局的批文。如果没有批文,中银香港在海外为私人企业发放如此巨额的贷款,则严重违反了“外汇管治条例”第三章“资本项目外汇”的第二十条款和第六章“法律责任”的第三十九条等。一旦就此贷款查处下来,中银香港当时的直接当事人则难辞其咎。
  第二种模式:周正毅如果在香港拥有20亿~40亿左右的资产放在中银香港作抵押的话,拿到中银贷款也算顺理成章。但据已经披露的各种信息,周在香港的财富在收购上海地产前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数字。用香港一位银行家的话说,“周在收购0067(建联通)之前是一个空心老倌。”据周正毅本人对媒体披露的,1997年,周在香港设立了新总部“佳运投资公司”。同年8月份以6200万港元购入湾仔会景阁西翼顶层复式豪宅;1999年4月,他又以8600万港元购入渣甸山白建时道81号900多平方米的独立大屋,并花3000万港元豪华装修,此举为他博得“上海首富”的名号。后香港楼市低迷,“会景阁”缩水至3000万港元左右,“白建时道81号”市值仅为5800万港元。2002年1月,周正毅旗下BVI注册公司以6180万港元向“盈荣集团”(后改名“上海商贸控股”)原大股东收购74%股权。如果仅凭这些资产作抵押的话,周正毅远远拿不到20亿的授信额度。
  第三种模式:建联通的收购计划完成前先将自己的22.5亿现金放在中银香港的帐户上做担保,为周正毅提出全面收购所需的25亿部分收购款做抵押担保。据建联通的公告称,其前身国浩地产实行选购权动用6亿现金购买上市公司三项物业,入帐7.5亿,撇帐后减值1.5亿;发行股本30亿股,每股资产净值0.83元含溢价),因此,16亿现金+6亿物业+400多万美金科技项目+2亿溢价,这就是约25亿收购价的来源。在各方力量的推动下,周完成收购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拿下和黄(占9.9%)加上爱立信基金的股份,共60%股份,这一部分的收购款为:25亿元×0.60=15亿元;第二步,提出全面收购,收购其他小股东占40%的股权,但实际出让的小股东股权只有27%,因此第二次收购款为:25亿×0.27=6.75亿元;第三步,周正毅持股87%之后再向市场配售12%的股份,周持股为75%,而配售所得为25亿×0.12=3亿元,这部分配售所得有可能作为中银的首期还款。综合以上三个步骤,中银香港给周正毅的贷款应在18.5亿左右。
  如果中银香港是以建联通的资产(存款)作抵押给收购方作贷款担保,则是严重违犯了香港的证券监管和上市公司条例。
  第四种模式更是天方夜谭,中银香港有可能是无抵押贷款。在目前严厉整顿违规贷款的时候,相信难得有人去冒如此之大不韪。
  四种路径必选其一。周正毅给中银香港出的难题是如何化解的,至今还是一个悬案。(《周正毅香港买壳资金来源调查》《21世纪经济报道》日)
  刘梦熊是香港市场著名的买壳中介人,他在周正毅正式“买壳”之前被甩掉了。刘梦熊长年持有香港证监会发的“投资代表”牌照。记者采访刘时问起周正毅的买壳风格,刘直言相告,对周正毅可用8个字:无道无义、无理无法。
  现在,我们把刘的四种模式与中银香港就“新农凯”贷款一事发表声明进行参照,就会发现,第四种模式确实是“天方夜谭”,几乎不可能。在剩下的三种模式中,无论是那一种模式好不象都合乎规则。
  刘梦熊所说的第三种模式“中银香港给周正毅的贷款应在18.5亿左右”与中银香港的声明数字17.7亿很接近。同时,《中银香港细说贷款“新农凯”来龙去脉》一文说:“周正毅全资持有,其主要资产为上海地产75%的股权。上海地产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主要资产包括位于上海的多项物业投资项目。”这已经抵押给中银香港。但是,根据刘梦熊的分析,第三种模式也不合乎规则。那么,中银香港的声明“贷款的审批是按有关内部风险管理程序办理的,贷款发放时采取风险规避措施”,让人感觉银行方面是没有问题的,是按程序办的。那么,为什么贷款之事一再受到质疑呢?看来中银香港还需要进一步澄清,因为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必须给广大股东一个明白的交代。
  第三,中银香港已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并获准接管“新农凯”公司,以保全“新农凯”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这能否落实呢?农凯集团的主体在内地,而且向多家银行借款。其他银行同样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并获准接管“新农凯”公司,这些利益如何平衡呢?
  最后,我们再看中银香港的声明对“刘金宝”也是含糊其辞的:
  关于原中银香港副董事长兼总裁刘金宝在香港和内地工作期间是否在某客户贷款上存在问题,中国银行已注意到媒体的报道,中国银行总行也接到一些反映,目前正在进行调查。……最近,香港有关执法机构对中银香港的某贷款客户涉嫌骗贷案正在开展调查,中国银行及中银香港将予以积极支持与全力配合。……中银香港曾于2002年6月向“新农凯”公司提供过渡性贷款,实际贷出17.7亿港元,目前贷款余额为7.41亿港元。
  这里,“某贷款客户”是谁?难道是周正毅以外的另一个客户?什么叫“涉嫌骗贷案”?难道仅仅是“被骗”,难道银行就那么容易骗?这种含糊其词的说法本身就在降低银行的能力和信誉,储户存了钱,股东买了股票,然后作为上市公司兼银行的声明说:“涉嫌骗贷案”,又说“贷款的审批是按有关内部风险管理程序办理的,贷款发放时采取风险规避措施”。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是对广大储户和股东高度负责吗?
  舒立写了一篇《刘金宝事件不应成谜》:
  事实上,在刘去职的同时,市场已经有了“上海首富”周正毅因为从中银获巨额贷款一事被要求协助调查的传言,而刘金宝现任中银香港总裁及前任中银上海分行行长的身份必引致诸多猜测,香港报纸对此之议论沸沸扬扬。刘在此时突然离职,相关问题实应给予更多解释。否则,就为市场留下一个谜团。
  中银香港毕竟是去年7月刚上市的蓝筹股公司,其上市本身曾在冷清的香港资本市场成为一桩盛事,公司也一直被寄予较高期望。而此番刘金宝突然去职,大股东中国银行对于其中的原因定是清楚的,却并不肯按市场的通行准则,公开透明地告知持股21.74%的众多小股东,其实是无视小股东的应有权利。这对于小股东是极大的不公平,表明这一国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惟一的上市公司虽然在上市之前曾信誓旦旦,但尚未真正学会将小股东同样视为公司主人的市场规则。(《财经》杂志日)
  这些话不仅反映了21.74%的众多小股东的心声,也反映了众多储户的心声,同时也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心声。为什么这样说呢?
  作为中银香港最大的单一股东,中国银行是国有银行,国有银行的资产从法理上说是全国人民的,人民有监督权,什么是监权呢?首先是知情权,究竟经营者是怎样经营的?人民有权知道。无论哪一级的管理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也可以说是人民的雇员,主人当然有知情权。广大储户把钱存在国有银行里,是对其高度的信任,他们希望自己的钱安全,所以他们也有知情权,至于21.74%的众多小股东也同样有知情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刘金宝事件不应成谜”,周正毅的“农凯事件”也不应成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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