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了上海药品阳光采购平台的省份有哪些

  福建省医保办下发《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指出,按照“按需而设、为用而采、去除灰色、价格真实”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全程监管”的原则,对全省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耗材),实施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联合限价阳光采购。  有分析人士指出,此次福建省的药品采购并入医保部门的首次突破,也是在医改明星詹积富主政下的首次招标,相信对于各省药品招标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早在日,刚刚成立一个月的福建省医保办就印发了《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通知》,将“第一把火”烧向了医保基金,向骗取医保基金亮剑。  目前,福建联合限价采购正在实施双轨并进的策略。一方面,积极收集全国各地中标(挂网)价格,另一方面,新版的限价采购政策正越来越清晰。不出意外,全国最低中标价作为限价。  2017年随着药品采购的破碎化与多元化,省级采购已经逐渐沦为平台支撑,分类采购渐有多轨并进的态势。带量采购必将带来的是量价螺旋式齐跌的后果,而阳光采购已经成为药品集采的新常态与不可逆转的大趋势。  药品分类采购 分别设计不同的规则  药品的阳光采购分为: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应急特殊药品阳光采购和其他药品阳光采购三种。  1.属于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内的品种,在省级平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通道中进行采购。  2.对临床治疗急需而又未纳入采购目录的药品,由医疗机构按照临床用药审批相关规定,在省级平台“应急特殊药品阳光采购”通道(即“绿色通道”)中进行采购。  3.属于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医疗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免费治疗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用药、免疫规划用疫苗、计划生育药品,以及原料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和国家定点生产药品、谈判药品等按国家现行规定在省级平台“其他药品阳光采购”通道中进行采购。  采用市场机制 竞价与谈判并行  药品进入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竞争的条件是采购目录的药品报价原则上不高于福建省第九标和近期全国采购的最低价。  对于非竞争性的药品在平台上进行三轮的人机对话谈判,依谈判结果确定是否挂网;  对于竞争性的药品在平台上通过三轮公开竞价、充分竞争后,按价格从低到高保留若干家挂网。由医疗机构自行议价、阳光采购。  实行生产、流通企业责任连带制。对违反《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发现有带金销售、回扣促销等违法行为和不能按时供货、及时配送等违反合同的生产企业、流通(配送)企业,取消供货和配送资格,同时记入黑名单,上报国家卫计委及国务院医改办,并在网上公开通报。  实行生产企业报价制。为杜绝医药代表对药品报价的影响,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只接受国内药品(耗材)生产企业(即药品生产批件标注的企业)和进口(耗材)药品国内总代理商(即直接海关报关的企业)的申报。  鼓励谈判议价。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挂网价格为医疗机构采购最高限价,鼓励各个片区医疗机构在平台挂网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与企业进行带量谈判议价,带量谈判议价的实际价格可不对外公布。  明确辅助用药 设立销售门槛  在此次福建省的招标采购中明确划分了治疗性用药、辅助性用药及营养性用药,并要求在采购过程中对其严格控制,这对于其他省份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这也是各药企务必关注福建本轮招标的重要原因之一。  治疗性用药:指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临床路径以及中华医学会等国家一级(一类)学(协)会发布的临床指南、专家共识所提及的用于治疗临床表现系统性疾病症状的药品,申报药品以提供上述资料证明为审核认定依据。  辅助性用药:药品说明书上明确“辅助性治疗”或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临床路径以及中华医学会等国家一级(一类)学(协)会发布的临床指南、专家共识所提及的用于疾病辅助治疗的药品。  营养性用药:指能起到补充人体营养物质作用的药物。  列入重点监控的药品月销售金额超过500万元,以及每季度销售金额前十名的辅助性用药及营养性用药实行阶梯降价。从超过销量限额的下一个月起,按每超过2%(不足2%的,按2%计算),采购价格下降0.5%支付药款,降低的采购价格不再回调并相应调整挂网价及医保支付标准或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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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医药阳光采购:让价格降下来
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就医负担的轻重。
2013年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成立以来,依托全流程电子化、推行阳光采购、动态调整、省际联盟、数据共享、结果互认等做法,让医药采购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解决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问题,取得了丰硕成果。
近5年来,全省共完成4批次药品集中采购。2017年药品动态调整,采购金额占比80%以上的药品平均降幅达15%,节约采购资金近10亿元;当年共完成13大类3.5万个医用耗材的“阳光挂网”,医用耗材挂网价较我省医疗机构原采购价低24.73%。
实行“阳光采购”,降低了医药和医用耗材价格,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我省实行的“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医药网上集中采购,是新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与此同时,我省也积极推进全省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2013年整合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公立医院医药集中采购项目划归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承担。
整合后,经过前三年的磨合、探索和创新,逐步形成“省市联动、分级负责,分类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建设”等改革成果,并写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当中。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在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实现新跨越。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医改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不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向纵深发展,各项改革措施次第展开,成效显著。
2013年开展的基础大输液集中采购,有23家企业的267个药品中标。
按国家最高零售价计算,最高降幅75.98%,最低降幅11.54%,平均降幅55.78%;按可比数据测算,比甘肃省医疗机构原中标价平均降幅22.79%。目前,基础大输液中标结果仍为全省医疗机构所使用,是全国价格最低的省份之一。
2014年开展的基本药物品种集中采购,有4484个药品中标(入围),中标价平均降幅29.48%,较上轮中标价降低14.11%。中标入围药品中,销售额1亿以上企业占比76.23%,排名前200名企业占比54.90%,实现了“企业择强、产品择优、质优价廉”的目标。
2015年开展的中成药公开招标,有215家企业的373个药品成交,按兰州片区结果测算,中标价较全国其他省份的省际平均中标价低7.27%。
2016年又开展了中成药阳光采购,共有860家企业的3753个中成药阳光挂网采购,较甘肃省医疗机构原采购价平均低22.53%。
2017年,对中标或挂网的1.57万个药品实施动态调整,目前已进入动态结果确认阶段。5年来,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总金额306.38亿元,网上采购、阳光采购已成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主要手段。
医药费用中,支出最大的一块是药品,另一块就是医用耗材,而大多数手术,都伴随着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
对此,2017年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又在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上发力,对社会关注度高、临床使用量大、品种规格多、价格虚高明显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阳光采购,降低虚高采购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针对高值医用耗材品类繁多、数量庞大、集中采购周期长、资料维护繁琐、价格采集困难等问题,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通过与陕西、内蒙古、四川、宁夏、青海、新疆、辽宁、黑龙江和湖南9省区组成“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省际联盟”,实现联盟内标准统一、分工协助、数据共享、结果互认,为采购主体和投标主体节约了大量时间和成本。“从启动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到实现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前后不足一年,完成了其他省份数年才能完成的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负责人说。
同时,参考联盟省份价格控制限,采集全国省际最低价和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数据,设定甘肃省价格控制限,通过“就低不就高原则”议价,实现了对医用耗材价格的有效控制和从网下采购向网上阳光采购的转变。此外,通过建立动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和交流沟通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精细化优质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完成了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等13大类高值医用耗材的1418家生产经营企业3.49万个产品、33.63万条数据的阳光挂网。2017年4月以来,实现医用耗材采购金额6.35亿元,较医疗机构原采购价降幅达24.73%。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近年来,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及时调整药品采购政策,精简交易环节、简化交易流程,做到交易进场“零门槛”、交易过程“零拖延”、交易环节“零障碍”、交易服务“零距离”。
“放”就要放得开。推动省市联动、分级负责制,充分调动采购主体的积极性。省上负责制定规则、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实现从“招标服务”向“服务招标”的转变;全面推行分类采购、阳光采购,“抓大放小、二八分流”,对采购额占比不足20%的药品实行阳光挂网采购。
“管”就要管得住。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负责制定全省统一的交易规则,为交易过程提供价格信息服务。严控虚高药品价格,对擅自涨价药品进行约谈,对监测的价格上涨信息及时上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暂停挂网交易并在网上通报警示,及时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服”就是服务要到位。建设全流程电子化服务平台,为交易主体提供最便捷服务。参加我省医药投标的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异地办理全部投标业务。精简交易环节,用网络平台代替企业跑腿。简化交易流程,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办事效率。
在全力打造阳光化采购平台的同时,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还不断深化信息公开程度。方案、目录、审核结果、报价等每一个医药采购项目全部公开,通过全过程信息公开,实现全流程阳光透明,全面提升规范化运行水平。(记者严存义)
责任编辑:北京医改实行药品阳光采购为何有的药价没降还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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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改实行药品阳光采购为何有的药价没降还涨了
  北京医改实行药品阳光采购为何有的药价没降还涨了?为什么社区药价变化不大?阳光采购如何保证低价?针对这些情况环球网校搜集相关信息供大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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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北京市全面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药品阳光采购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改革后,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用的所有药品(毒麻精放、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中药饮片等不在采购范围内的药品除外),全部纳入阳光采购范围。本市的药品阳光采购按照质量、需求、价格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药品分类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有升有降”,也就是通过结合市场实际供求状况,科学设计药品采购规则,确保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供应。药品总体费用明显下降,按照2015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全年药品采购量计算,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每年可节约药品采购费用约28.8亿元。以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量计算,4月8日至11日,阳光采购正式运行4天的药品让利金额已达5964万元,完全符合改革预期。
  ■为什么社区药价变化不大?
  不过改革运行几天后,也有一些患者有了疑问。有的患者表示,都说医改后药费会降下来,可为什么到社区开药部分药价却和之前的价格是相同的?
  对此,北京市卫计委表示,本市的基层医疗机构早在2006年起就开始实行了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这些药品在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执行前,社区已经取消了药品加成,患者已经提前享受到了实惠。2014年本市将基本药物品种扩充到699种,并开展了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的联动,许多产品价格已经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了,所以改革执行后价格无明显变化。本次阳光采购中,按照分类采购的原则,药品价格有升、有降,还有一部分价格持平。如拜糖平(阿卡波糖片)早在2009年就已在社区实现了零差率销售,2014年基本药物价格联动中也已完成联动,故其在阳光采购执行前后价格无明显变化,稳定维持在全国较低的价格水平。
  ■为什么有的药品反倒涨价了?
  有需要长期服用速效救心丸的患者发现,改革后这种药品涨了9元多,原来价格是30.62元,现在价格是39.72元,阳光采购不是会降价吗?为什么这种药品会涨价?
  对此,北京市卫计委表示,按照价格部门的规定,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即可纳入低价药品政策管理,速效救心丸属于国家低价药品政策范围。对这些低价药品,国家的政策是加大政策扶持,鼓励生产,鼓励临床更多使用低价药品。价格上在不违反国家低价药品政策基础上,医疗机构可参考周边省份价格,随行就市与生产企业谈判形成供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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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公立医院改革是业界关注的焦点,而据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透露,公立医院改革中,取消药品加成已经明确,改革药品招标采购也已经明确。药品招标采购最近国家刚刚出台了指导意见,除此外,还有哪些新试点和趋势呢?让我们看看四个国家医改试点省份动作吧。药品采购&&&&江苏 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省负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公立医院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产品,不得与企业进行“二次议价”。&&&&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到2015年底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合理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到2017年公立医院药占比降低到30%以下。&&&&福建 对医院医保费用实行总额控制。人社部门医保基金对医院实行总额控制,按月预付。割断医生与药品、耗材、大检查收入的利益联系。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安徽 坚持合理用药、合理使用耗材、合理检查,建立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医院工资总额与药品、耗材、检查收入占比挂钩。&&&&以前三年加权平均数作为考核基数,占比降低则工资总额相应提高,占比提高则工资总额相应降低,确保药品、耗材、检查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加强内部监督,对执业医师处方等诊疗行为统一网络监管。加强过程监控,签订阳光协议,对违规供应商实行黑名单制。&&&&青海 深入研究药品价格放开后,药品集中招采的管理体制及招标方式。开展高值医用耗材省级集中采购,建立阳光采购交易制度,搭建阳光采购信息平台,所有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网上交易。&&&&研究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使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充分竞争形成最低价。逐步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靠经营、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医保对医院控费加强,医院会转而控药品、耗材,安徽,青海两省特别提出对药企、特别是药品流通商的管理,未来国家医改政策是否也会有和药品流通商的内容呢?值得密切关注。光明
(责任编辑:李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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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阳光采购:让价格降下来
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就医负担的轻重。
2013年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成立以来,依托全流程电子化、推行阳光采购、动态调整、省际联盟、数据共享、结果互认等做法,让医药采购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解决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问题,取得了丰硕成果。
近5年来,全省共完成4批次药品集中采购。2017年药品动态调整,采购金额占比80%以上的药品平均降幅达15%,节约采购资金近10亿元;当年共完成13大类3.5万个医用耗材的“阳光挂网”,医用耗材挂网价较我省医疗机构原采购价低24.73%。
实行“阳光采购”,降低了医药和医用耗材价格,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我省实行的“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医药网上集中采购,是新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与此同时,我省也积极推进全省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2013年整合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公立医院医药集中采购项目划归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承担。
整合后,经过前三年的磨合、探索和创新,逐步形成“省市联动、分级负责,分类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建设”等改革成果,并写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当中。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在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实现新跨越。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医改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不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向纵深发展,各项改革措施次第展开,成效显著。
2013年开展的基础大输液集中采购,有23家企业的267个药品中标。按国家最高零售价计算,最高降幅75.98%,最低降幅11.54%,平均降幅55.78%;按可比数据测算,比甘肃省医疗机构原中标价平均降幅22.79%。目前,基础大输液中标结果仍为全省医疗机构所使用,是全国价格最低的省份之一。
2014年开展的基本药物品种集中采购,有4484个药品中标(入围),中标价平均降幅29.48%,较上轮中标价降低14.11%。中标入围药品中,销售额1亿以上企业占比76.23%,排名前200名企业占比54.90%,实现了“企业择强、产品择优、质优价廉”的目标。
2015年开展的中成药公开招标,有215家企业的373个药品成交,按兰州片区结果测算,中标价较全国其他省份的省际平均中标价低7.27%。
2016年又开展了中成药阳光采购,共有860家企业的3753个中成药阳光挂网采购,较甘肃省医疗机构原采购价平均低22.53%。
2017年,对中标或挂网的1.57万个药品实施动态调整,目前已进入动态结果确认阶段。5年来,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总金额306.38亿元,网上采购、阳光采购已成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主要手段。
医药费用中,支出最大的一块是药品,另一块就是医用耗材,而大多数手术,都伴随着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
对此,2017年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又在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上发力,对社会关注度高、临床使用量大、品种规格多、价格虚高明显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阳光采购,降低虚高采购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针对高值医用耗材品类繁多、数量庞大、集中采购周期长、资料维护繁琐、价格采集困难等问题,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通过与陕西、内蒙古、四川、宁夏、青海、新疆、辽宁、黑龙江和湖南9省区组成“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省际联盟”,实现联盟内标准统一、分工协助、数据共享、结果互认,为采购主体和投标主体节约了大量时间和成本。“从启动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到实现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前后不足一年,完成了其他省份数年才能完成的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负责人说。
同时,参考联盟省份价格控制限,采集全国省际最低价和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数据,设定甘肃省价格控制限,通过“就低不就高原则”议价,实现了对医用耗材价格的有效控制和从网下采购向网上阳光采购的转变。此外,通过建立动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和交流沟通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精细化优质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完成了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等13大类高值医用耗材的1418家生产经营企业3.49万个产品、33.63万条数据的阳光挂网。2017年4月以来,实现医用耗材采购金额6.35亿元,较医疗机构原采购价降幅达24.73%。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近年来,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及时调整药品采购政策,精简交易环节、简化交易流程,做到交易进场“零门槛”、交易过程“零拖延”、交易环节“零障碍”、交易服务“零距离”。
“放”就要放得开。推动省市联动、分级负责制,充分调动采购主体的积极性。省上负责制定规则、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实现从“招标服务”向“服务招标”的转变;全面推行分类采购、阳光采购,“抓大放小、二八分流”,对采购额占比不足20%的药品实行阳光挂网采购。
“管”就要管得住。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负责制定全省统一的交易规则,为交易过程提供价格信息服务。严控虚高药品价格,对擅自涨价药品进行约谈,对监测的价格上涨信息及时上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暂停挂网交易并在网上通报警示,及时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服”就是服务要到位。建设全流程电子化服务平台,为交易主体提供最便捷服务。参加我省医药投标的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异地办理全部投标业务。精简交易环节,用网络平台代替企业跑腿。简化交易流程,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办事效率。
在全力打造阳光化采购平台的同时,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还不断深化信息公开程度。方案、目录、审核结果、报价等每一个医药采购项目全部公开,通过全过程信息公开,实现全流程阳光透明,全面提升规范化运行水平。(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记者严存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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