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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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如何走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之路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农村全面实现小康和建设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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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县宝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云南大理州南,67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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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水务局、国税局、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银监分局、供销社,顺德区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横琴新区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近年来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精神,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组织载体,在农业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往规范型、质量型、紧密型方向发展,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有广东特色的现代农业意义重大,是关系“三农”工作全局性和方向性的大事。因此,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建章立制,不断规范,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支撑。
  (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是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命力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数量快速扩张的势头,但组织松散、制度缺失、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完善、民主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门槛低、领办主体多元、运行模式多样的特点也是规范化发展的挑战。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命力与吸引力在于能否给农民以制度信任、让农民持续受益。因此,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息息相关。
  (三)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是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客观要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平台,其特殊治理结构和运行方式,有利于将“三农”扶持政策落到实处。通过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夯实发展根基,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登记、出资设置、内部运作、财务管理、盈余分配、服务实力等软硬件条件,才能切实管好用好财政扶持资金及全面贯彻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才能进一步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国家项目的能力。
  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及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14〕7号)要求,依照我省《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种养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机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试行),以“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为核心,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规范快速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规模继续扩大、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内部管理逐步规范、民主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带动农户能力显著增强。其中,有60%左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省级以上示范社的数量超过2000家。
  三、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切实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运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申请设立登记,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备案的,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工商局、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工商总局&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与相关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工商〔2014〕3号)办理。&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章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根据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定符合本社特点的章程,并按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的章程运作。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规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充分发挥“三会”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方向、大额投资、盈余分配等重大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要建立完善的议事决策及记录制度,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必要时可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本社实际设置不超过基本表决权总票数20%的附加表决权;要建立健全社务公开、内部审计、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年度报告制度,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二)切实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深入贯彻落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农〔号)精神,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代理记账、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抄送会计报表,财务状况定期向社员公开并接受社员监督。
  (三)切实理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权及收益分配关系。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明确各类资产的权属关系。严格区分领办主体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产权。要为成员建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作业)量(额)等。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也要依法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交易(作业)及与利用合作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的交易(作业)要分别核算。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可分配盈余中,按交易(作业)量(额)返还给成员的比例不低于60%。
  (四)切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
  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集社务管理、农产品质量追溯、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平台,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C2C、O2O、B2B、B2C&和电商+微信、微博等全方位相结合的模式发展电子商务。探索运用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社务民主决策。
  (五)切实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树立诚信经营形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生产记录和产品(服务)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制度,将品牌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要杜绝生产(质量)安全事故、贷款逾期等不良记录。
  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在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农业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发改、财政、水利、税务、工商、林业、银监、供销等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规范化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形成部门合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财政扶持。
  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规范发展。要不断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的范围和规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示范社作为项目主体申报农村土地整理、有关涉农(林)项目,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安排。推动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项目资产长效管护机制。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财政扶持模式,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杆杠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和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弱、无抵押、担保难、融资难等问题,在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银保”等多种扶持方式的基础上,继续探索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现形式,形成多渠道的长效投入机制。
  (三)加强金融支持。
  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制定实施信贷绿色通道等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探索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权利抵(质)押贷款品种和农用生产设备、机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等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创新担保方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独立法人名义申请贷款的可由其成员提供联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个人申请贷款的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内封闭联保或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用担保。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并与当地农业部门共同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估和建档工作。对县级以上“示范社”或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表彰奖励、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当提高信用资质评级档次。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利率优惠、手续简化等激励措施,并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四)加强示范建设。
  巩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示范社、关键项目示范工程成果,发挥示范县(社)在发展规模、规范运行、品牌建设、产品直销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创示范社活动,通过“政银保”等项目的助推,扶持具备条件的示范社突破发展瓶颈,增强发展能力。坚持多部门联合发布省级示范社名录制度,以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对示范社要实行择优扶持及动态管理,各相关部门掌握安排的涉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向示范社倾斜。
  (五)强化人才支撑。
  鼓励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以技术、资金入股或技术承包、租赁经营等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就业。优先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纳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六)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合作知识、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载体,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善经营、会管理、热心合作社事业的经营管理骨干和一支合作意识强、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农民队伍,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七)完善配套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的用水、用电及本社成员农民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相关价格。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林业厅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已评论列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实现“全面小康梦”的突破口_新浪新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关键在农民。农村没有小康,不可能有全国的小康;农民没过上小康生活,不能说中国人过上了小康生活。那么,农村如何才能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梦”?农民怎样才能过上真正的小康生活呢?最近,湖南省委党校调研组通过在益阳市安化县的调研发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对于安化建成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安化农民的“全面小康梦”至关重要,在相当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安化建成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安化农民“全面小康梦”、让安化农民真正过上小康生活的突破口。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独特的经济组织形式,这种“抱团”合作的方式,往往能助推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从而加快了农村改革发展步伐,促进了农民增收。调研显示,安化县在前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上,响亮提出“三个转变”,制定的《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发展规划》将合作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合作社建设的重点,可谓是抓住了问题关键,牵住了“牛鼻子”。
  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是简单的“1+1”模式,安化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近几年的发展下,各种新类型不断出现:一是企业依托型,即“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以阿香柑桔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二是能人大户带动型,即“能人+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以农丰生猪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三是村组干部主导型,即“村组干部+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以文昌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为代表;四是科技推广型,即“技术推广协会+基地+农户”模式,以安化县资水渔业专业合作社为代表。这些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各有特色,都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截至2014年底,全县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340余家,总产值近5亿元。其中被评为农业部、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别有1家和5家。
  但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来看,安化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安化农村发展的一个新生事物,总体上仍存在着发展水平偏低、缺乏运行规范、缺乏带头能人、发展政策欠细化、缺乏资金扶持、发展无序潜藏风险等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也是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一个缩影。特别是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安化,要顺利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安化农民的“全面小康梦”,不拖全国全省的后腿,难度是非常大的,任务是相当艰巨的。为此,调研组认为: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思想共识。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会议、标语、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使全县干部群众都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防御农产品市场风险、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安化农民较快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安化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的突破口,这才能形成广泛的思想共识,才能营造安化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农业部、高校及党校的联系,加大对合作社人员特别是领头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建议按照中央“现代农业支撑计划”,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着力培育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同时,要鼓励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和符合规定的离退休公务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鼓励引进大学生特别是相关职院毕业生到农村参与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通过这些专业人才带动提升合作社成员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合作社人才队伍。
  如果有条件的话,还可引导上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动请专家组织相关培训,不定期到全国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参观考察学习。甚至还可以组织有实力的合作社理事长到国外去参观学习,以开阔眼界,推动安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
  三是调整发展方式,促进高端发展。也就是说,要通过增强合作社的商标意识、品牌意识、专利意识、诚信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促进合作社的层次不断提升,并适时推进合作联社的发展。将循环发展作为首选,走一条资源循环利用、拉长产业链条,特别是种养合作社最好走种、养、加一体化的复合性生态发展道路。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如县政府可以每三年组织有关单位、专家通过电视、网络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公开综合考评,评选出十家“经营规模大、带动农户多、诚信意识好、服务能力强、技术含量高、民主管理优”的示范社,从财政专项资金中对每家示范社给予适当奖励。另外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摸清安化县全县合作社的底子,对财政资金的发放要严格把关,监管到位。
  四是争取政策支持,发挥政策作用。建议县政府组织专人广泛搜集政策信息,积极研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中央和省里的各项惠农政策,重点研究湖南省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类指导的文件。要组织专人研究每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申报农业财政补助项目。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金融创新,积极拓展业务领域,积极开发适合农村情况的金融产品,方便合作社贷款。政府要加强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加大对合作社的税收优惠。制定合作社引进人才特别是引进安化籍大学生技术型人才的奖励政策,鼓励有技术专利的大学生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参与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把合作社作为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的平台。
  五是注重风险评估,防范发展风险。安化是黑茶之乡,要加强品牌整合,防范品牌风险。从有利于整个安化黑茶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当务之急是要正确处理原有黑茶企业与新兴农民茶业合作社的关系,着力打造3-5家具有绝对影响力的品牌。另外,要强化质量意识,特别是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必须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要把安化的生态作为立县之本,充分认识到生态是安化最大的资源,也是最脆弱的资源,坚决反对和打击任意毁林种茶的行为,同时要着手研究库区养鱼对水库水质的污染问题。此外,要着手研究养殖外来生物物种的影响,想办法防止外来生物物种外逃对资江渔业资源的灾难性破坏。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建议成立由分工县长牵头,县经管局、发改局、工商、财政、科技、水利、税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经费管理、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宣传发动等职能一并整合到经管局。经管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要加强合作社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办公场所等诸多方面的建设。县委、县政府要协调农业、工商、财政、金融、税务、交通、国土、供电以及农口各主管部门支持、引导、服务合作社发展。建立安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门户网站,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座谈会,收集有利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合理化、建设性建议,为合作社之间的交流提供一个平台。
  (作者简介:覃正爱,男,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哲学部主任、教授;杨振闻,男,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哲学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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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还是决定参与这次辩论。在此之前,崔永元约辩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未得到回应,被视为又一次胜利。今年注定是转基因的科普之年,在长期充斥各种低级谣言、偏见与误导之后,中国的转基因舆论场需要变得更科学、更文明,需要这样的一场辩论来辨析转基因舆论中的理性与逻辑。
也有一些所谓“不文明现象”,其实是某些国内“思想家”臆想的“洋规矩”,对这类“民族劣根性”的“反思”、“批判”,通常是国内热火朝天,国外却莫名其妙。
20多年来,我国医疗费增长率基本都维持在14%以上,这个速度不仅远超了GDP增长率,更远超了国民收入增长率。国人的人均收入每年都在增长,却发现看病的负担越来越重;近几年来,医保覆盖率达到95%,却发现扣除医保报销部分之后,仍然要支付很高的医疗成本。
经常有人问,某某学区房怎样?我一般回答他们说:我不研究学区房,因为学区房不是房地产概念,而是政府配额的概念。专业合作社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农业经济学论文_学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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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作社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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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
【3.1 3.2】
【3.3】专业合作社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第四章】
【5.1 5.2 5.3】
【5.5 5.6 5.7】
【结论/参考文献】
  3.3、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临朐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进行分析,导致合作社出现缺乏科技支撑、缺乏经营管理人才、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主要是由于合作社思想认识不到位、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合作社缺乏有效及时、外部环境宽松等原因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
表 4 引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障碍问题原因调查(限选 3 项,N=84 个)
  3.3.1、思想认识不到位
  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对综合性农业合作社的了解程度对其合作意愿呈现正向影响。反之,知识层次参差不齐的现象对合作社发展呈现反向影响。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常出现技术不对口的情况。由于社员、管理人员的知识层次参差不齐,影响到合作社的建议不发展。由于缺乏同时拥有管理才能与专业技术的带头人,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势力扩大受到阻碍,降低合作社的前进速度,甚至影响到合作社全体社员的业务发展发展能力的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依赖综合素质较强的社员、领导人。城关街道办事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社员知识面窄等现象。导致他们不能更好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制约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社员缺乏农民合作社意识,不能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与发展前景。缺乏基本的合作社认知。多数合作社并未及时对农户进行合作社知识普及,引导农民了解合作社法的基础内容。没有建立完善的社员培训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思想意识是推动合作社真正发展的动力。由于农户缺乏对合作社的基本认知,在未了解合作社能否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功能,只把合作社当做农产品销售渠道。
  3.3.2、扶持力度不够
  城关街道办事处近两年将扶持重心放在工业发展之上,以打造&工业强镇&充分开发镇区未利用土地资源,解决工业发展制约瓶颈。89.3%的合作社认为政府的扶持力度不足,影响到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与农业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政府的扶持,需要政府充分发挥自身的指导作用,引导合作社健康发展,为合作社创设良好发展环境。政府扶持力度不足,影响合作社获得外部资金注入,从而面临资金制约,而不能获得进一步发展。
  政府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政策引导是一种有效力量。不能仅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原则之一是自愿,就放弃政府自身的公共管理责任。通过外部的政策机制实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撑,推动合作社走向综合发展的道路。为合作社创设良好的宏观外部环境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需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初步发展阶段,重视合作社发展政策设计,需要对农户自发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规范化的辅导,提高组织化程度,帮助合作社解决内部组织结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扶持措施中,国家只出台了减免增值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还未统一规定其他优惠正则,导致政府无法落实所有非强制性措施,且存在运行不规范的情况。而且各地财政状况不同,存在扶持力度不平衡的情况。临朐县属于国家财政扶贫县,其财政安排的专项扶持资金很少,很难达到扶持引导的目的。而且没有建立完善的金融扶持政策。自从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以后,城关街道办事处狠抓工业经济,做好城市美化工作,发展城关街道办事处的发展文化旅游业。未针对全街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有效的扶持策略。从表5中可以看出,有45%的合作社未能享受到政府扶持,而且其中10%的合作社不知道政府扶持政策。
表 5 合作社享受政府扶持调查表(N=84 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发展与农业经济发展的产物。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市场环境的完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与正常运行的有效前提。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市场体系与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在一些领域中仍是计划经济体制发挥作用,例如农用物资专营体制、劳动就业制度等。其中农产品流通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与农产品市场的过度竞争,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造成不同程度的阻碍。针对未能享受政府政策扶持的合作社进行调查,发现其中55.6%的合作社认为政府的扶持力度不足。
图 7 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享受到政府扶持政策的原因
  3.3.3、宏观环境不宽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与市场活动联系的纽带,建立初衷是维护农民的利益,带领农民进入农业经济市场,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力。农业活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但是在现实环境中,农民处于社会底层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经济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农民团结在一起,共同应对市场环境的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农民的发展息息相关。
  市场环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农民产品价格、农资价格、农产品市场需求。前两个影响因素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收益与成本。这两者也是直接关系到农户的经济收益。农产品价格与农资价格波动过大,则会影响合作社的预期收益,无疑会增加农专业合作社的风险。不利于合作社发展。宏观环境宽松度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呈正相关的关系。
表 6 合作社运行的主要资金来源(N=84)
  加快农业发展须依靠党委政府的坚定领导,依靠多个部门的共同积极参与,落实金融扶持政策等,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城关街道办事处未成立加快农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农业专项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经济活动,完成农业建设目标,及时实施与落实政府相关政策。各部门单位积极发挥自身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方面的作用。纵观城关街道办事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宏观环境,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各部门单位也不能在实际工作中积极配合合作社工作,不能帮助合作社解决工作中的诸多困难。宏观环境较为严紧,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良好的外部环境是提升合作经济组织层次化、促进合作社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激励农村能人带头创办合作社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农村能人带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反应农民觉悟提升与思想进步发展。利于提高整个农村的整体素质。
  缺乏宽松的宏观环境,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积极性,影响合作社的覆盖范围。适当的政策支持与法律保护可以为合作社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临朐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政府需要根据《合作社法》的要求,明确本街道内合作社的发展思路,明确政府自身支持方式与工作重点,引导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向更高层次发展,提高合作社的质量。
  由于财政支持乏力,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力度较小。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等多种原因,导致一些新成立或者处于发展阶段的合作社很难获得国家资金扶持或银行贷款资金支持。对城关街道办事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查发现,多数合作社的主要资金来源于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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