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携程去哪儿推进整合城市老旧小区住房的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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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将于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
14-05-21 11:50
  专访: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 史学林
  针对呼和浩特市已经持续几年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近日,记者就改造对象、改造内容、改造进度等相关内容采访了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史学林,以下为专访主要内容摘登。
  改造对象:多数为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建设的住宅小区,距今楼房年龄超过10年以上的老旧小区。
  改造内容:外墙保温和节能改造主要涉及外墙外保温、屋顶保温防水、更换窗户、更换单元门、楼道刮腻子、供热计量和热平衡改造等项目。
  改造费用: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按照市、区两级政府1:1的匹配比例,专款专用,居民零费用。
  政府配合改造部门: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总负责,总协调,由各区政府具体实施,需要建委、城市执法、环卫、园林绿化、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改造进度:2011年改造了194个老旧住宅小区。2012年,圆满完成了325个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任务。2013年,我市实际整治改造300个老旧住宅小区。年三年全市共改造老旧住宅小区819个。
  2014年,我市确定整治改造304个老旧住宅小区,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其中新城区51个;回民区100个;玉泉区100个;赛罕区53个。
  改造成果: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将按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
  记者,史主任您好。多少年以上的楼房属于改造范围,具体改造哪些方面?是免费给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吗?
  史学林:改造的老旧小区大多为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建设的住宅小区,这些小区建成年代较早,大都没有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因此多年来疏于管理维护,普遍存在着房屋本体年久失修,线路管网老化陈旧,小区配套设施缺失,小区公共环境脏、乱、差,私搭乱建严重,小区内凉房、临时建筑、违章建筑多等问题,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急需改善。
  改造的方面包括:房屋整体得到维修养护、环境整治效果明显、配套设施相对完善、节能改造得到落实、长效管理落到实处、安保措施落实到位等。
  呼和浩特市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是不向住户收取任何费用的。
  记者:目前这项改造项目进展如何?已经改造了多少,今年还要改造哪些小区?这项工程预计什么时间完成?
  史学林: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责任单位的科学部署、通力合作,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开展,小区的面貌得到根本改善。
  2011年改造了194个老旧住宅小区。2012年,圆满完成了325个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任务。2013年,我市实际整治改造300个老旧住宅小区。年三年全市共改造老旧住宅小区819个。
  2014年,我市确定整治改造304个老旧住宅小区,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其中新城区51个;回民区100个;玉泉区100个;赛罕区53个。
  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将按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
  记者:还有哪些政府职能部门配合完成这项工作?
  史学林: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总负责,总协调,由各区政府具体实施,需要建委、城市执法、环卫、园林绿化、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记者:外墙保温和节能改造主要涉及哪些内容?呼市房产局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承担哪些具体职能?进展如何?
  史学林:外墙保温和节能改造主要涉及外墙外保温、屋顶保温防水、更换窗户、更换单元门、楼道刮腻子、供热计量和热平衡改造等项目。
  呼市房产局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承担的具体职能主要包括七大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监督检查。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统筹解决各类问题,保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落到实处。改造过程中不断加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工程竣工后,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预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上报、整改。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是加强与居民沟通,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动员群众支持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是拟定方案,规范程序,严格运作。会同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全市老旧住宅小区进行全面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整治工作计划、整治方案。首先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抓好改造工程各项工作的推进速度。
  四是强化施工安全,狠抓工程质量。严把招标关和标准关,确保施工单位、建筑材料符合要求,切实加大施工现场监督频次和力度,对施工过程、工程监理的每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可靠,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五是多方联动,维修完善供暖、供水、供气等配套设施。加强促进建委、城市执法、环卫、园林绿化、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部门的分工联动,协调配合,并明确管网更新改造、网线入地、架空线缆整理修缮等工程中各方的责任义务,有效解决居民最关心的供暖、供水、供气以及整治改造中诸如拆除凉房、私搭乱建等问题。
  六是保证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管。促进老旧住宅小区顺利实施整治改造,做好改造资金保障工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按照市、区两级政府1:1的匹配比例,专款专用,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改造资金,同时强化资金使用跟踪制度,确保改造资金用好用实,切实加强改造资金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七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整治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大体要形成以社区准物业管理为主要形式、以专业化物业管理和居民自管为补充的多种管理模式。
  记者:对老楼的维护保养措施有哪些?
  史学林: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规定的各施工项目的保修年限进行维修保养。超出年限的,应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所在社区协调房屋产权人商议维修养护事宜。(记者马铃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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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淄政办字〔号
老旧 住宅 小区 整治
统一登记号
  《淄博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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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
淄博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鲁政发〔2015〕14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鲁建发〔2015〕5号)精神,扎实开展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改造的范围
  老旧住宅小区主要是指,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设施落后,配套不全,人文环境差,物业管理不完善的小区。
  本次整治改造的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1995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位于国有土地上建设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主体建筑结构完好且集中连片的楼房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后可纳入毗邻小区统一管理的零星住宅,也可划入本次改造范围。已经或计划纳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不列入本次整治改造范围。
  二、目标任务
  从2015年到2019年,全市完成整治改造项目241个,改造面积1347.7万平方米,改造户数174430户,惠及城镇居民52.32万人。其中国有工矿企业整治改造项目21个,改造面积170.39万平方米,改造户数25415户。
  2015年开展试点,全市完成整治改造试点项目12个,改造面积114.24万平方米,改造户数13648户。
  2016年至2019年,4年时间全市完成整治改造项目229个,改造面积1233.46万平方米,改造户数160782户。
  通过整治改造,着力解决老旧小区&脏、乱、差&的问题,完善配套设施,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实现市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工作目标。
  三、整治改造的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对实施整治改造的老旧小区,各区县要明确整治改造内容和标准,统一组织规划设计,逐一对整治改造方案进行审定。实施地下管线改造的,要纳入整治改造内容通盘考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和规划设计,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统一管沟开挖、统一管线下地,避免重复建设。
  (二)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各区县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先实施容易整治的项目,先改造群众最迫切、意见最统一的老旧小区。要根据资金状况,做好综合平衡,因地制宜,依法推进。老旧小区内的危房(经鉴定为C、D级的),应当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具体按照省、市棚改有关政策执行。
  (三)广泛征求意见、居民参与的原则。各区县在确定整治改造内容,进行规划设计之前,要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和需求,整治改造方案要进行公示,施工过程和验收接管要有居民代表参与监督,后期管理模式要由广大居民决定,整治改造工作要紧紧依靠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
  (四)改管并举、注重长效的原则。整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要根据小区实际,及时组织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或者简易物业管理,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前改后乱&。
  四、整治改造的内容
  (一)居住环境方面
  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治理&脏、乱、差&,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
  2.进行小区绿化提升,清理整治侵占公共绿地行为,补栽花草树木,美化小区环境;
  3.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配置封闭的垃圾桶、垃圾箱。
  (二)基础设施方面
  1.进行小区道路升级改造,修复或安装路灯;
  2.维修或新建雨、污水排放设施,有条件的应实行雨污分流;
  3.增设机动车停车位,修建自行车、电动车停车棚;
  4.增设健身活动设施,有条件的可增设文化活动场所及设施;
  5.疏通消防通道,有条件的应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增设室外消火栓或在临近道路上增设市政消火栓;
  6.对年久失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供水、供暖、供气管网及强弱电进行维修改造,同步改造楼内公共部位的相关管线,同步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实行抄表到户;
  7.完善信息网络布局,有条件的可增设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三)房屋修缮方面
  1.对破损的屋檐、落水管、散水、雨篷、报箱等进行修缮更新;
  2.修缮楼道台阶、扶手、楼道窗、楼道灯,安装单元安全门;
  3.维修屋面防水,清洁、粉刷外墙面和楼道;
  4.有条件的可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四)物业管理方面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具备条件的,应当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封闭小区、设置出入口、安装安防监控设施、修建岗亭或值班室;配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和商业用房;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不具备条件的,整治改造后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接管,实施简易物业管理,内容包括:配备保安人员,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配备保洁人员,提供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每年10月以前,各区县根据总体目标任务,确定下年度的整治改造计划,在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整治改造小区的名单及实施方案,报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凡纳入2015年度省综合整治改造试点的项目,必须于9月底前启动,2016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改造任务。
  (二)实施阶段。各区县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工作,严格工程招投标;精心组织工程施工建设,抓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同时实施小区物业管理。
  (三)验收阶段。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成后,由各区县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对小区进行验收交付。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市房管局等有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施监督。
  六、资金来源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资金,坚持&政府补贴、单位投资、社会捐助、业主适当承担&的原则,多渠道进行筹集。
  (一)用好上级补助资金
  积极争取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用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上级补助资金。
  (二)落实市财政补助资金
  市财政按照整治改造项目实际投资(不包括专业经营单位承担的投资)的40%,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补助资金纳入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开工后,省、市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按年度资金投入计划的60%预拨至区县财政,剩余40%的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拨付。对不能完成整治改造任务的区县,市财政要追回补助资金。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后,对接管物业管理的物业企业、单位,各区县根据实际,可给予适当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长效管理。
  (三)落实专营设施设备改造资金
  实施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由各专业经营单位组织实施。改造资金执行以下政策:
  1.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各类建设资金,由各专业经营单位承担;原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资金由区县政府、原产权单位共同承担。
  2.新建供暖、供气设施设备的老旧小区,供暖、供气配套费按应缴纳标准的1/2向业主收取。
  3.各区县政府结合实际对经营困难的专业经营单位可给予适当的改造补助资金。
  (四)积极吸纳社会资金
  住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可以申请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社会捐助、业主交纳的费用以及小区停车位、商业用房等经营性收入,可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弥补经费不足。
  (五)国有企业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资金
  国有企业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统一纳入全市整治改造计划,由国有企业具体组织实施,整治改造资金由国有企业承担,市政府按统一政策、标准给予以奖代补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政府是整治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整治改造工作负总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整治改造的实施主体,居民委员会全程参与。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实施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进辖区内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二)加强部门合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整治改造内容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指导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的立项审批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指导通讯、宽带数据传输等管线改造、建设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指导消防设施、器材改造和排除消防隐患。市财政局负责对补助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市水利与渔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地下供水管线及老旧小区室外消火栓或市政消火栓改造工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协调、指导有线电视管线改造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对整治改造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工作。市规划局负责协调、指导对新增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指导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市物价局负责整治改造后小区实施简易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核定。市房管局负责协调、指导物业管理实施工作。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协调指导供暖、供气管网改造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三)加强任务考核
  各区县要落实目标责任制,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政府督导,确保整治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对区县整治改造工作情况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整治改造目标责任书,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区县政绩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
  附件:淄博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淄博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周连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灿玉(副市长)
      董云波(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霍自国(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沙向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魏玉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宁治坤(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国舟(市民政局局长)
     卜德兰(市财政局局长)
     孙中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树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永胜(市水利与渔业局局长)
     周茂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书记)
     侯全明(市审计局局长)
     鹿斌佐(市规划局局长)
     刘丙伦(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石广博(市物价局局长)
     任传斗(淄博日报社社长)
     徐和峰(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杨继明(市房管局局长)
     周献珍(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刘培建(中国联通淄博市分公司总经理)
     马加强(淄博电信公司总经理)
     李建鹏(国网淄博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义朴(张店区区长)
     李新胜(淄川区区长)
     任书升(博山区区长)
     陈思林(周村区区长)
     白平和(临淄区区长)
     贾刚(桓台县县长)
     刘忠远(高青县县长)
     谭秀中(沂源县县长)
     周军(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王树银兼任办公室主任,林治国、王静、孙恒、王成、李沛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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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局排定2017年任务清单:整治老旧小区240个
龙虎网讯(记者&顾小萍&通讯员&陈如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近日召开全体机关人员大会,传达学习省、市党代会精神。该局将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房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省、市党代会提出的目标排定了2017年任务清单:推进35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对240个老旧小区实施整治,开工建设400万平方米保障房和20万平方米人才安居房。
住有所居,是人们的基本愿望。近年来,我市通过大规模保障房建设,构建了走在全国前列的“应保尽保”住房保障体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再次明确提出,未来5年,将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对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应保尽保。围绕这一目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确定:2017年,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计划保障房建设新开工4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适时调整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标准,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覆盖面,全面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实现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应保尽保。与此同时,通过整合现有政策和资源,强化企业主体,在原有高端人才引进计划的基础上,加入对高级人才的认定,把新引进人才的安居方式与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接轨,采取“购、租、补”三位一体的人才安居模式,满足各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以“购”的方式使人才扎根南京,以“租”、“补”的方式满足人才的短期过渡,力争使人才安居政策成为创业创新的驱动力。计划启动建设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总投资10亿元的人才安居房。
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环境,是我市近年来为民谋福祉的重要举措。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将加大老城保护力度,加快推进鼓楼滨江、铁北、燕子矶等片区更新改造,有序开展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提升城市品质和整体形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作为老城更新的重要内容将在2017年继续大手笔推进,完成35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通过征收拆迁、翻改建、完善使用功能等多种形式,不断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品质,切实让入住群体有更多获得感、更高满意度。在老旧小区整治方面,将根据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240个、总建筑面积达500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脱胎换骨”,把小区出新与排水达标建设、墙体节能改造、二次供水改造等结合起来,提升内在功能,全面提高老旧小区整治质量。
来源:  编辑:刘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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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让民生工程切实惠民
来源:珲春示范区网
&&& 11月3日,珲春市召开旧有小区改造设计方案汇报会。
&&& 汇报会上,设计单位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结合PPT,从珲春老旧小区现状、改造理念原则及改造目标、改造内容及依据、设计方案等方面,对珲春市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对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 在听取方案汇报和发言后,珲春市委书记、国际合作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示范区管委会主任高玉龙指出,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是百姓的期盼与心愿。近年来,国家重视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暖房子&工程为百姓办实事。目前,珲春规划、建设、管理总体上相对较好,但一些老旧小区仍存在物业缺失、服务不到位等情况,需要进行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全市各街道、社区要发动起来,各部门参与进来,做百姓工作,让百姓配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高改造效率。老旧小区改造要分轻重缓急,先从问题最集中、最突出的老旧小区做起,选作试点,配强街道班子,成立工作组,规划先行,制定小区改造具体方案。发动街道居民对小区改造进行讨论。方案做完,条件允许立即开工。同时,在改造过程中,边干边解放思想,通过更新改造,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发生巨大变化。完善小区各项功能,配有商店、卫生所、文化室、室外卫生间等,通过小区改造带来整个城市的变化,让人们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发生改变,提升两个文明。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加上新建小区,提升珲春规划、建设、管理整体水平。
&&& 高玉龙强调,城市管理工作要下功夫。管理永无止境,管理就是责任。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增加管理设施,通过建管结合,把城市彻底管好,让城市管理上层次、上水平。建管部门干部要增强责任心,肩负起责任,管理到位,管好城市的每一个小区、每一条街路,树立新的管理理念,老旧小区各项功能要完善,想百姓所想、解百姓所难。全市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排除万难,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 珲春市政府市长张吉锋指出,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件政府埋单、百姓受益的好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要界定好改造范围,并将老旧小区分类进行改造。地上、地下、楼体改造,要与全市各小区总体风格相协调。小区改造要提升功能,完善设施,要综合考虑街道、小区的绿化、亮化、美化等。老旧小区改造示范效果好,改善城市环境,小区房子增值,对百姓来说是一件好事。组织街道干部和群众到示范小区进行参观学习,得到百姓认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起来将会事半功倍。同时,要改变老旧小区居民观念,形成物业管理市场化概念。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铺开,还可与珲春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及管廊工程等相结合,共同推进。
&&&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承哲、市政协主席张国华、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管委会副主任朴永戈出席汇报会。市住建、城市综合管理、发改、旅游、工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 / 刘玺铎】
庄严:干字当头 争创一流 奋力谱写示范区建设发展新篇章
高玉龙在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成立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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