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id为什么只有四个人人租房,我签合同,可以将其中一人赶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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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一起签的租房合同,其中一个人想解约,可以吗?
福建-福州&11-15 10:36&&悬赏 0&&发布者:571717…… & 回答:(1)
两个人一起签的租房合同,室友很邋遢不做卫生而且经常不关大门,房东想叫她搬走,只租给我可以吗?合同上没有注明违约金,
另外,我们把房子租给了第三个人,但是,原来的合同上并没有注明允许租给别人,房东只是口头同意,但是也有说明,要维护好房子的设备和卫生
室友居然还是个实习律师,蛮不讲理,实在是无语了
这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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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室友有签字可以继续租赁,你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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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没有签合同,派出所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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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没签租房合同 篇一:租房签合同五个地方疏忽不得 租房签合同五个地方疏忽不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点击数:14575 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京城租赁市场的旺季也初露端倪。据“链家地产”统计资料分析,初五至初七这三天,租赁客户登记量、房源登记量均比节前三天均上涨了50%以上,在节日后期,租赁旺季的端倪已开始显现。随着元宵节前后学生流的返城,预计2月底将迎来节后租赁高峰。对于这些节后迫切租房的消费者,“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从确保租赁安全、如何租房省钱、租赁合同签约细节等三大方面,为消费者总结了租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希望能为消费者提供帮助。以下是租房签约时,不能疏忽的五个方面。 一、 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许多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被房东的热情所麻痹,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在此,“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建议租户,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二、 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三、 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内,此时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因此,“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建议租户一定要仔细清点屋内实施,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五、 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对于普通的租户来说,家具家电、水电煤气等都是日常生活必须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会比较关注;但是却往往会忽视电话、宽带这两项;因为在签订合同时不好确定电话、宽带的状况,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东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电话费,或者是宽带无法顺利安装,对后期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因此,“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建议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最后,“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随着大学生返城以及3月初租赁高峰到来,届时合租租房方式将不断增加,对于合租方式的合同签订,房东或经纪公司往往只要求与其中一人签订合同;但是合租的多人还是应该事先约定房间如何分配以及公用设备如何共用;公共区域(转 载于: 写 论文 网:租房没有签合同,派出所罚款)的卫生如何清洁,频次、方式、个人的职责以及发生费用的负担方式等等;租房事无巨细,一切应以合同为准。篇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不要被中介忽悠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不要被中介忽悠 很多大学毕业或者外出打工的在租房方面很是被动,也被中介坑过,所以租房一定要注意。其实第一次租房,中介不是唯一的选择,如果找中介也要搞清周边行情,不要被占大便宜。其次,房屋租赁合同也要仔细看清,最后要搞清自己要租房多长时间。 初租房往往会忽略很多细节性的东西,在租房的过程中,为了能够最大地保护自己的利益,以下四点需要注意。 第一、中介不是唯一的选择。现在有许多网站就有租房服务,大多是免中介服 务费的。而且,知道上网出租的房东一般素质还可以,至少不是等着房钱搓麻将的。不过手脚要快,网上出租帖子一般不到一周就无效了。 第二、万不得已找中介,首先立场要搞清。中介其实不是中立的,中介的利益 偏向于房东一边,房钱收高了,中介费才上得去。租这样的房子前,一定要先摸清市场上同类房子的价格,再和中介据理力争,直到价格合理才租房。其次,中 介的话最多相信一半。注意一下,中介的介绍,有许多是不用不责任的,比如 “小区治安很好”等等,你不住进去,不问常住的邻居是不会知道的。 第三、如果是贪心的房东,一般在第一次签合同的时候已经埋下提价的伏笔, 比如,坚持合同只签半年,半年后再议等。所以租房前一定要想清楚,到底租多 长时间,按照自己的签租赁合同,当然钱应该分月或季度付。 第四、房屋租赁合同千万要用当地的标准合同,没有有关部门监制字样的合同即是中介自己印的。合同上除了已有条款外,一定要注明入住前水、电、煤帐 单由房东支付。篇三:签订租房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不能“签”口头协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6、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7、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需要注意的是:若租用的房屋是来办公司或其他营业场所的,一定要向出租人所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出租人身份证件等,以备日后使用。 10、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篇二:租房须签合同并备案,拒不执行将受处罚 租房须签合同并备案,拒不执行将受处罚 《宝安日报》发布:记者 蒋平 张必洋 张小葵 卓丛强 雷云霞
昨日上午,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钟日平率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街道综管所负责人做客本报市民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出租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等内容与市民零距离沟通交流。昨日上午10点到11点半,在一个半小时的接听时间里,有60多个热线电话打了进来。其中半数以上都是反映房东或业主不肯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的。家住石岩的肖先生说,他刚到宝安,小孩上学时学校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但是房东不愿意给他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怎么办?宝安区综管办主任钟日平介绍,根据《深圳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该积极签订租赁合同并前往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拒不办理者,将受到处罚。 此外,出租人和承租人的 合法权益也将得不到保障。他 详细把肖先生所反映的问题 记录在案,并表示如果肖先生 需要区综管办的协助,可以向其所在街道出租屋综管所举报并申请调解,综管所的执法人员将上门为双方协调,要求出租人尽快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对于拒不办理者,租赁所工作人员有权开具处罚单。 钟日平同时还强调了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的举报电话: 837666。他说,广大市民都可以拨打这个电话举报出租屋违规问题,包括房东不申办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房东乱涨租金、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在出租屋内从事违法行为等内容。市民还可以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网站进行相关查询。 除了房东或业主拒绝办理出租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投诉之外,还有一些市民反映房东签订阴阳合同、业主乱涨租金、出租屋水电价高等问题。区综管办领导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耐心详尽的回复。针对一些市民反映房东乱涨价的问题,综管办主任钟日平强调,只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出租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才能有效保障租户、房东权益不受侵害。他说,没有办理出租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甚至未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出现房东、业主乱涨租金的情况,租户就没有维权的证据;而一旦出现承租人在出租屋内从事违法等行为,房东也难以在综管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这些人员进行劝退租。钟日平表示,一些房东、 业主为了逃避交纳租赁税,往 往不愿意主动办理房屋租赁 合同登记或备案,这也是出租 屋综合管理中最普遍存在的 问题。他强调,积极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仅是对出租人、承租人的一项保障,更是社会治安、人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宝安区自从实施出租屋综合管理之后,社会治安得到很大的改善,出租屋案件发生率也大大下降。为了社会治安的进一步改善,他呼吁广大业主、房东、租户都应该积极配合综管办各级部门依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热点关注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如何办理? 一、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租赁合同签订、变更或解除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赁管理所递交有关资料,申请登记或备案。 二、受理:工作人员应逐项核查收到的申办资料,对资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回执》。资料不齐全的,应出具《补正告知单》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齐材料后,再行受理。不符合登记或备案规定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办结: (1)经审查,对符合登记或者备案的,在5日内给予办理登记或者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发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是当事人向有关职能部门申办相关手续的有效证件。 (2)经审查,不符合登记或备案的,发出《不予登记回复》或《不予备案回复》,将所收资料一并退还当事人。 四、立卷归档: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资料,按“一户一档”的原则归档。 五、应该提交的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①《房地产权利证书》(指的是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军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如房产已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
②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③《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使用用途、使用期限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书》复印件); ④《抵押贷款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使用用途、使用期限的,须另提供《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 ⑤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裁决文书或仲裁机关的仲裁文书(房屋具体信息未明确的,需提供上述法律文书所依据的房产证); ⑥具有正当理由尚未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但能证明其产权的,须提供《建筑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查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⑦改变房屋原使用功能出租的,须提供能证明产权的证明文件和规划行政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 ⑧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合作建房的批文;篇三:租赁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甲方出租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标准。 1、 位置: 2、 装修标准 : 3、 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验收依据。) 第三条:出租房屋的用途:家住 第四条: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数额人民币为 2、租赁押金为:人民币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3、租期:年月 年 4、付款方式:押金人民币为元整,房租为人民币元整,租金为月付,一共是人民币元;可现金,可直接转账; 5、租金交付日为:已交房租最后一个月的日前交付下个月的房租,如逾期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通知物业停水停电并收回房屋,押金不退还。 第五条:双方义务责任: 甲方: 1、 乙方租赁期间,如遇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供应问题或其它物业管理问题,甲方应尽力配合乙方做好工作,为乙方营造良好的租住环境。 2、 甲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供房屋,或因甲方原因提前收回房屋使用权,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并将已预收房租及押金退回乙方。乙方: 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要爱护房屋,保持卫生洁 净,不得随意涂鸦或粘贴。 2、 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提前退房时,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支付甲方一个月租金作为 违约金,如果情况严重乙方还应该承担责任。 3、 乙方应承担租房期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燃气费、电视收视费,如交款不及时 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不得在住房内进行违法行为,不得违反海口市治安条列中的相关规定以及物业小区 相关规定,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损伤到甲方的利益,乙方须赔偿甲方。 5、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不退还租房押金,并有权收收回房屋。 第六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以下特殊条件下,甲方可提前解除合约: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房屋或室内设施损坏严重时,甲方可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预收租金剩余部分的百分之五十,另外百分之五十及租房押金作为乙方提前退房给甲方的损失补偿。具体损坏、损伤物件赔偿另行协商处理。 乙方可提前解除合约:乙方居住期间,甲方未能配合好提供乙方合情合理的良好租住环境的要求(指配合小区物业管理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供应)时,乙方可提前解除合约,乙方可要求收回未住满时段的租金补偿其损失。 第七条:损坏赔偿: 因人为原因遗失或损坏房屋内配置物品,应给予赔偿;按照物件特点,尤其是人为损坏电器时,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四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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