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领取低保的条件人死亡,我继续领了11月领取低保的条件,现在打算要消户,是不是得返还

人去世了户口没注销 但是还在继续领取低保2个月了 但是我们要注销了 会有什么麻烦吗?_百度知道
人去世了户口没注销 但是还在继续领取低保2个月了 但是我们要注销了 会有什么麻烦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般是不会追究的。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旅游爱好者
陈海阳法律咨询网没什么麻烦。像你们这样诚实的人已经是很可以的。(大多是要继续领好多年,直到说不过去为止。)去民政部门注销时做个合理解释就行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退回已领取低保2个月。不会有什么麻烦。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现在一般都是社会化发放了,只要不换银行,就没问题。但一般一年内最少会有一次见本人的年检,还是建议主动去说明情况,从容变更。
注销户口和领取低保不是一个部门办理,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
其他2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低保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原标题:青岛市出台城乡低保新规下月起实施 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增加六方面内容
  农村困难群众符合条件可申请城市低保,外来转移人口符合条件也可申请低保,困难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取消了年龄(成年以上)、婚姻和是否单独立户的限制……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新的《青岛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1月1日正式实施。据悉,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城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流程,同时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部分新内容,还将外来转移人口家庭纳入我市保障范围。
  新办法有六大变化
  ●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可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凡本市户籍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有合法住所且实际居住满3年(在居住地所在区市连续居住)、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外来转移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我市保障范围。在我市居住地稳定就业的外来转移人口家庭,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困难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取消了年龄(成年以上)、婚姻和是否单独立户的限制。无劳动能力、本人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依靠家庭供养且该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认定条件的成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申请。
  ●提高了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标准。低保家庭金融资产认定标准基础值为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的48倍。在此基础上根据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数量,依据基础值适度调节。具体为1人户,按基础值增加20%;2人户,按基础值计算;3人户,每人按基础值降低10%;4至5人户,每人按基础值降低20%;6人及以上户,每人按基础值降低30%。
  ●纳入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因收入超出低保标准时采取渐退方式退出。纳入扶贫部门 “建档立卡”范围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当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可以采取渐退方式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继续保留原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个月。
  ●建立诚信机制,加大了处罚力度和措施。对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采取虚报、隐瞒(车辆、房产或变更等)、伪造等不正当手段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1-3年内不再受理其最低生活保障认定申请,并将其列入社会救助不诚信名单。
  经济状况如何核查
  调查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和信函索证等方式,其中在信息核对方面,通过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据悉,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的可支配收入,按照调查、核实后的收入认定。其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赔偿(补助、补偿)金、自谋职业金、生活补助(补偿)金的人员,应当凭基本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在领取的一次性收入中扣除该职工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剩余部分按照家庭人口数和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因征地领取一次性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家庭,其领取的一次性收入应当按照家庭人口数和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在可分摊月数内,该家庭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因房屋拆迁领取拆迁补偿费的家庭,应当凭有效凭证,在领取的拆迁补偿费中扣除购置安居性质自住房屋实际支出费用和必要的搬迁、装修、购置普通家具和家电等实际支出费用后,剩余部分按照家庭人口数和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
  16种情形不得纳入低保
  根据《办法》规定,有下列16种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已纳入的应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资格。
  ●虽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家庭财产状况、实际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拥有或长期自费使用机动车辆 (残疾人用于功能性缺陷补偿且非经营性活动的代步机动车、低档摩托车、非经营性农用拖拉机除外)、船舶、工程机械和大型农机具的。
  ●家中拥有高价收藏或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具有投资行为且投资数额超过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8倍的。
  ●家庭成员在高收费中小学(含幼儿园)自费择校就读的;在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高收费专业就学的;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劳务或旅游的。
  ●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8倍的家庭。金融资产认定标准根据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数量,依据基础值适度调节:1人户,按基础值增加20%;2人户,按基础值计算;3人户,每人按基础值降低10%;4至5人户,每人按基础值降低20%;6人及以上户,每人按基础值降低30%。
  ●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2倍的。非因拆迁原因,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或购买房屋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日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拒不签订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的。
  ●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
  ●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而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
  ●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符合就业条件者应先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登记。无正当理由1年内三次拒绝有关部门介绍就业或技能培训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
  ●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
  ●参与违法活动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区(市)民政部门根据有关程序认定的申请家庭的赡养义务人完全有能力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区(市)民政部门规定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其他情形。
  查实骗保如何处罚
  《办法》中明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1-3年内不再受理其最低生活保障认定申请。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应退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而拒绝退出,无理取闹,干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
  上述情况查实后,区(市)民政部门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骗(冒)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人员由区(市)民政部门下发追款通知,要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下达通知之日起60天内如数退回骗(冒)领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条件
  《办法》中明确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
  在户籍条件认定上,凡持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本市户籍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有合法住所且实际居住满3年(在居住地所在区市连续居住)、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居住地稳定就业的外来转移人口家庭,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的差额计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长期共同生活 (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的家庭成员,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大学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存在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且长期共同居住的分户籍家庭,视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区(市)民政部门根据有关程序认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其他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员。
   [编辑: 鹿璐]
热门推荐 |农村低保户,每月能领多少钱?低保将整顿,有钱人不能再拿了!
我的图书馆
农村低保户,每月能领多少钱?低保将整顿,有钱人不能再拿了!
农村低保,是国家给农村特困人口的一项基本生活保障,让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人,获得最基本的生活物质帮助。农村低保制度,自2003年开始在部分地区实施,到现在已经覆盖了全国大部分的地区。一般来说,农村的低保户,主要是这些人群:病残导致的贫困家庭;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一些生活在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的地方,如大山深处、沙漠等地,导致贫困的农村居民。其中,最常见的低保户,一般都是因病、伤残导致的。农村低保,每户每月能领多少钱?低保作为一项基本的生活保障,标准并不高,只能让他们过上最低的生活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低保标准,也在不断上升:2012年,我国的农村低保标准是每户每年2067元;2013年则涨到了2434元;2014年为2777元;元;2016年还是继续上调,达到3611元。2017年,也就是今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了4079元,折合到每月,就是约340元。当然,这个全国的低保标准,并不是说全国各地都这个标准,而只是一个平均值。有的地方经济发达,农村的低保标准就高;有的地方,如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低保也就少。例如,在湖北武汉,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500元;在河南郑州,2017年的农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380元;在西部,就比较少了,比如新疆,2017年全新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了15元每人每月,达到每月176元。农村“假低保”,该治治了!由于各地的生活水平高低不齐,导致各地低保高低不一。但多也多不到哪去,只能保障农村特困户基本的衣食。但就是这样一点“蚊子肉”,现实中还是有不少不合条件的人,想方设法混入到低保人群中,骗取这一个月几百块钱的低保补助。对于这个现象,有关方面也早已注意到,并且将会严查不合标准的农村“假低保户”。笔者认为,严查假低保,可以通过这些途径:严格低保家庭财产申报,并进行上门复查;对低保发放的相关负责人员,如发放低保资金、审核低保资格的人员,重点检查其近亲属,防止其利用职权,为不合标准的亲属违规办低保;发动所有村民进行监管,保证举报人的信息安全,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尤其是因为被假低保户占用了低保名额的真低保户,他们的监督是最有效的。你们那里,农村低保户,一个月能领多少钱呢?有没有这样的假低保户?
馆藏&21320
TA的最新馆藏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老人拿20多年低保攒5万存款被取消低保 官方回应
来源:央视网
原标题:关注 | 拿了二十多年低保攒了五万存款 84岁老人被取消低保?!官方回应
  最近,江苏常州民政部门在全省率先实现救助对象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全覆盖,一举清退近3000户低保家庭。其中,一位84岁的老人因名下有5万元存款而遭清退,引发争议。该不该吃低保到底靠啥评判?
  因5万元存款 84岁老人被取消低保
  近日,常州的刘伟在网上发帖称,自己84岁的奶奶拿了20多年低保,今年7月,因名下有5万元存款,低保被取消。刘伟今年29岁,妻子26岁,有个3岁的儿子。刘伟8岁时父亲去世,随后母亲改嫁,他是爷爷、奶奶带大的。
  就这5万元的来源,刘伟表示,一是爷爷去世时亲朋送的慰问金;二是奶奶省吃俭用省下的低保;三是三个姑妈逢年过节给老人家送的慰问金;剩下的则是他自己给的。
  “我17岁就开始打工,从300元一月到现在4500元一个月,多余的钱全存奶奶那。”刘伟说,“奶奶已84岁了,我结婚花掉了她不少积蓄。平时将钱存在她那里,是准备给奶奶看病和办后事的,让老人心里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他恳求有关部门继续让奶奶享受低保,“奶奶现在全身是病,何况都84岁高龄了。没了低保,5万元去医院都不够。何况我还要照顾整个家庭?”
  网友热议:有人认为取消有理 有人猛拍砖
  有网友表示,“有子孙,有存款,就该取消。”“低保费应该给真正需要的人,先解决衣食住行问题,比如孤寡老人。”
  但也有网友认为,民政部门在取消低保问题上不应“一刀切”。“每个人都会老,都可能有无助困难的时候,一个84岁的老人还能活几年?就算银行有5万存款,那也是老人近一生的结余,是生病急用的救命钱。”有网友表示,养老全指望子女有些不现实,再说有些家庭子女虽然多,但是也有自己的实际困难。
  官方:按规定取消低保 有困难可申请救助
  对此,常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省市文件规定,人均存款超过3.5万元要退出低保。如果是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再上浮20%,人均存款超过4.2万元退出低保。
  在这一次大规模的清查中,政府发现该老人名下有5万元存款,而且老人还有子女,要计算赡养费用。按照相关规定,老人不能再享受低保待遇,所以做出了取消低保的决定。
  “接到反映后,救助处已和当事人所在乡镇联系,进一步核查老人的家庭情况。若将来老人家的生活水平重新下降,符合救助条件,会重新把她纳入到低保名单中。另外,如果老人今后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可以向街道和乡镇申请相关救助,经核查若符合救助条件的话,政府不会坐视不管。”
  该不该吃低保靠啥评判?
  低保标准怎么评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才能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不是所有老年人、残疾人均能享受低保。
  生活中有些人觉得自己属于困难群体,但最后并没评上低保。他们到底是被什么“硬杠杠”卡了下来?据介绍,一些人评不上低保,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收入没低到评低保的份上。
  怎样救助低保户更公平?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李志明指出,低保的设计,是以户为单位进行补差救助,将困难家庭人均收入补齐到低保保障线水准。所以,对经济情况不同的困难家庭,补助额度也不尽相同。
  比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的话,一个5口之家,人均月收入100元,300元减去100元,这个家庭能拿到的低保金就是每人每月200元。
  目前,我国各地因为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不同,低保标准也不一样。但对低保的评定中都有一些硬性规定,比如在房产、存款上有一些规定。如果不符合,即便收入不高,也不能纳入低保。比如重庆规定: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银行存款包括所有银行(邮政储蓄)的存款;有价证券、债券以核查当日的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认定)。有两套房、有机动车就不能领低保。
  当下,各种骗保的例子并不少见。低保要做到公平,首先必须透明,领保人的存款、资产必须透明公开。常州这个例子,老人被取消低保符合当地的规定。当地官方也承诺,如果将来收入减少可以再行纳入低保。这也是低保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窦远行 UN833)
&&&&&&</div
中国人哪来这么多钱?[]
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今日律师风向标:
我是一名低保户人.我有一年没有去领取低保金了.请问去领取的时候需要什么手续?我的低保金是一年的还是一个月呢?
我是一名低保户人.我有一年没有去领取低保金了.请问去领取的时候需要什么手续?我的低保金是一年的还是一个月呢?
律师回复区
[VIP+版主]
你好,建议到社保部门领取办理。
您好,建议到当地居委会咨询。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1900人
今日回复问题:8498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低保
标签:低保公司
标签:低保年龄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2093人
共帮助过2267人
共帮助过4110人
共帮助过2526人
共帮助过1795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低保人员死亡有补助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