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 员工借款大额前五名包括员工借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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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公司 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下)
五、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一)发行人资产构成分析
图表6.1:&&&&&&&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资产结构表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非流动资产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37.89亿元、310.87亿元及318.19亿元、378.75亿元,呈不断上升趋势。2013年末发行人总资产较上年上涨125.45%,主要系发行人当期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将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宗探矿权、1宗采矿权和子公司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1宗探矿权,按评估值入账。由于探矿权计入发行人无形资产项下,导致发行人2013年末非流动资产比例较上两年大幅上升,非流动资产比例下降。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2:&&&&&&&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它应收账款
其它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构成。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余额依次为91.63亿元、118.44亿元、130.30亿元及161.39亿元,约占当期总资产的66.45%、38.10%、33.80%及44.61%,整体呈逐年稳步增长趋势。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流动资产主要科目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货币资金分别为23.17亿元、29.27亿元、21.18亿元及32.65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23%、16.25%、24.25%及23.17%。发行人货币资金持有量逐年稳步增长,占流动资产比重保持稳定。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以银行存款为主,占全部货币资金的80.00%以上,整体流动性较好。
图表6.3:&&&&&&& 发行人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货币资金分布情况表
&&&&&&&&&&&&&&&&&&&&&&&&&&&&&&&&&&&&&&&&&&&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其他货币资金
201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去年同期减少8.09亿元,增幅27.64%,主要系发行人银行存款较上期减少7.1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所致。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32.65亿元,较年初增加11.48亿元。
图表6.4:&&&&&&& 发行人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表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信用证保证金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其他保证金
(2)应收账款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应收账款分别为9.77亿元、15.64亿元、19.39亿元及27.86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0.66%、13.21%、14.87%及17.26%,持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201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去年同期增长5.87亿元,涨幅达60.08%,其中一年期以内的应收账款增加4.73亿元,增幅明显。发行人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地质矿产勘查、有色金属产品销售等业务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27.86亿元,较年初增加8.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51亿元,增幅为60.58%,主要原因一是兴安银铅、兴安铜锌技改后对伴生矿的冶选能力提高,相应增加生产周期导致应收账款增加;二是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金控租赁公司与宏大实业、绿能光电、中融信托等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
图表6.5:&&&&&&& 发行人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 201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以一年内到期款项余额占比为62.37%,且全部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因此整体回收风险较低。2014年,发行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0.56亿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2.81%。
图表6.6:&&&&&&& 发行人2014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
单位:亿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SUNNY SKY INTERNATIONAL TRADE LIMITED
准格尔旗富量矿业有限公司
中电蒙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山水嘉园项目房款
内蒙古海丰能源有限公司
注:SUNNYSKY INTERNATIONAL TRADE公司为兴安铜锌电解铜产品的主要销售客户,该笔2.11亿元应收账款主要系货款未到结算期。
2014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5.11亿元,占当期应收账款总额的25.63%,集中程度较低,且账龄多在1年以内,坏账风险较小。
图表6.7:&&&&&&& 发行人2015年2季度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
单位:亿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准格尔旗富量矿业有限公司
中电投蒙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山水嘉园项目房款
内蒙古海丰能源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山金矿业公司
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3.37亿元,占当期应收账款总额的12.09%,集中程度较上年有所下降,坏账风险较小。&&
&& (3)预付账款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预付账款分别为10.48亿元、10.43亿元、18.76亿元及18.61亿元,占当期流动资比例分别为11.43%、8.81%、14.39%及11.53%。发行人预付账款金额逐年增长,占流动资产比重略有波动。
图表6.8:&&&&&&& 发行人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预付账款的账龄分析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2014年末,发行人账龄在1年以内的预付账款余额为15.89亿元,占预付账款余额的84.73%,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余额2.86亿元,主要为尚未完工的工程项目结算款。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为18.61亿元,较年减少0.14亿元。
图表6.9:&&&&&&& 截至2014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 单位:亿元
占预付账款总额
陈巴尔虎天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铜锌、银铅冶炼技改工程款
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铜锌、银铅冶炼技改工程款
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
铅锌原矿购置未结算
鄂尔多斯市创亿新房地产公司
金地、金岸小区施工款
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部基地建设工程款
&&&& 2014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预付账款余额合计为5.62亿元,占当期预付账款总额的29.96%,集中程度相对较低。
图表6.10:&&&& 截至2015年2季度末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 单位:亿元
占预付账款总额
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
铅锌原矿购置未结算
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铜锌、银铅冶炼技改工程款
陈巴尔虎天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铜锌、银铅冶炼技改工程款
察哈尔右翼前旗博海矿业有限公司
铅、锌、银化验结果需双方确认
鄂尔多斯市创亿新房地产公司
金地、金岸小区施工款
&&& 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预付账款余额合计为4.12亿元,占当期预付账款总额的22.14%。
(4)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7.21亿元、37.26亿元、45.29亿元及46.20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重依次为29.70%、27.21%、34.73%及28.63%。201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了10.05亿元,涨幅为36.93%,主要系一是增加了对参股子公司锋威光电公司业务借款和内蒙古自治区地址矿产勘查开发局及其下属单位的往来借款,二是追加了对鄂尔多斯文化投资公司的合作投资款。201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了8.03亿元,系增加了绿能光电业务借款及澄迈恩利置业有限公司借款。
图表6.11:&&&& 发行人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分析表
&&&&&&&&&&&&&&&&&&&&&&&&&&&&&&&&&&&&&&&&&&&&&&&&&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 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以1年以内、1至2年到期款项为主,余额占比分别为86.97%、86.95%,账龄相对较短,整体回收风险较低。2014年,发行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7亿元,占其他应收账款余额的2.58%。
图表6.12:&&&& 发行人2014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亿元、%
占其他应收账款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锦联铝材公司
绿能光电公司
锋威光电公司
澄迈恩利置业有限公司
&&& 注:地勘局全称为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开发局,与前文所述地矿局为同一家单位。
2014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为21.49亿元,占当期预付账款总额的46.26%,集中程度较高,但账龄全部在1-2年以内,坏账风险较小。
图表6.13:&&&& 发行人2015年2季度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亿元、%
占其他应收账款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地勘九公司
流动资金及矿业权购置
流动资金借款
委托集团借款
锋威光电公司
委托集团借款
绿能光电公司
委托地矿集团借款
&&&& 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为21.32亿元,占当期预付账款总额的46.15%,集中程度较高,但账龄全部为1年以内,坏账风险整体较低。
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未完地勘工程及房地产项目。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存货分别为22.47亿元、25.12亿元、22.95亿元及34.57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重依次为24.52%、21.21%、17.60%及21.42%,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大。2014年末,发行人存货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17亿元,降幅为9.66%,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库存商品售出。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存货为34.57亿元,较年初增加11.62亿元,增幅达50.63%,系发行人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大幅增长所致。
图表6.14:&&&& 发行人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主要存货余额情况表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自制半成品
房产开发成本
勘探开发成本
注:1.发行人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为先进先出法,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 &&2.勘探成本主要为发行人承揽地质勘探项目,实施勘察工作形成的项目成本;
&&& 3.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房产开发成本大幅下降系2014年度在建的金岸小区及金地小区建设完毕,转固定资产,且无新开工房地产建设项目所致。
2、&&&&&&&&&&&&& 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5:&&&&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清理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6.26亿元、192.43亿元、205.66亿元及217.36亿元,约占当期总资产的33.55%、61.90%、61.20%和 57.39%。2013年末非流动资产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了146.17亿元,增长了315.97%,主要系发行人2013年度新增无形资产90.65亿元、长期股权投资增加47.94亿元所致。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非流动资产主要科目分析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3.88亿元、51.82亿元、57.93亿元及62.06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38%、26.93%、28.17%及28.55%。
201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增长47.94亿元,涨幅高达1235.57%,主要系发行人当期增加了对锦联铝材公司在内的13家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中向产业链内相关企业锦联铝材公司项目投入资本金27.71亿元、伊泰煤制油项目投入10.78亿元、神华新街能源项目投入3亿元、国森矿业投资4.47亿元。
图表6.16:&&&& 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
单位:亿元、%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
绿能光电公司
锋威光电公司
锦联铝材公司
塞恩能源公司
伊泰煤制油公司
天星投资公司
神华新街能源有限公司
扎兰屯市芯源矿业有限公司
蒙古国公司
内蒙古昂格图矿业有限公司
红格尔萤石矿
内蒙古物化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玖隆矿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铝力拓内蒙古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元朗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中鑫能源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文化教育有限公司
金域矿业有限公司
赤峰恒安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阿鲁科尔沁旗徳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蒙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锡林郭勒盟九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郭勒盟瑞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玖隆矿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玖隆聚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青河县玖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投蒙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融创矿业有限公司
克什克腾旗东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昭平县万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山水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博通岩石工程有限公司
翁牛特旗富佳矿产品公司
乌后旗欧布拉格铜矿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地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鑫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博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富源矿业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昆泰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注:云蒙矿业为煤勘集团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0%,但不具有实际控制权,故未并表。
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62.06亿元,较年初增加4.13亿元,增幅为7.13%,主要系发行人当期增加了对内蒙古昆泰路桥投资有限公司、锦联矿业等长期股权投资4.14亿元所致。
图表6.17:&&&& 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
单位:亿元、%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
中铝力拓内蒙古勘探公司
矿业集团乌太乌拉整装勘查项目
内蒙古傲龙矿业公司
内蒙古布拉格矿业公司
内蒙古昆泰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大地物业服务中心
内蒙古坤宏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博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
内蒙古东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霍煤锦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富源矿业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了发行人的产业链,有利于未来业务的发展。
(2)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全部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年及2015年2季度末固定资产分别为34.38亿元、36.84亿元、44.62亿元及40.58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是74.31%、19.14%、21.70%及18.67%,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固定资产总额保持平稳增长趋势。2013年,发行人固定资产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成立注入资产导致当期非流动资产大幅上升,使得固定资产占比大幅下降。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40.58亿元,较年初减少4.04亿元。
图表6.18:&&&& 发行人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固定资产净值情况表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房屋建筑物
(3)在建工程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在建工程分别为2.13亿元、3.28亿元、8.39亿元及12.93亿元,分别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4.61%、1.70%、4.08%及59.5%。201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上期增加5.11亿元,增幅达155.79%,主要系发行人新增铜锌冶炼技改工程及乌兰察布兴和县热点联产项目投资供给5.26亿元所致 。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12.93亿元,较年初增加4.54亿元,增幅为54.11%,主要原因系增加了对铜锌冶炼技改工程及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热点联产项目投资2.85亿元与2.20亿元所致。
图表6.19:&&&& 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 单位:亿元
2014年末余额
2015年2季度末余额
铜锌冶炼技改工程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热电联产项目
40亿煤制天然气项目
阿鲁科尔沁旗敖包吐铅锌矿项目
十万吨铜冶炼项目
(4)无形资产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无形资产分别为2.55亿元、93.20亿元、80.87亿元及85.83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5.51%、48.43%、39.32%及39.49%。
201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了90.65亿元,涨幅高达3,554.90%,主要系发行人成立之初,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未入账的8宗探矿权、1宗采矿权评估作价注资入账,增加无形资产88.88亿元。发行人根据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聘请国内权威评估公司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达布逊铁多金属矿等8宗探矿权、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柴河二道河银铅锌矿等1宗采矿权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年第2号)的《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出具评估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第十四条规定&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结合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批复文件,将未入账的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达布逊铁多金属矿等8宗探矿权、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柴河二道河银铅锌矿等1宗采矿权在内蒙古矿业集团成立同时以评估后的公允价值入账。
201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了12.33亿元,系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对调整准格尔煤田海子塔区煤炭资源探矿权入账价值的批复》,将海子塔煤矿探矿权入账价值由原61.74亿元调整为49.39亿元,下调12.35亿元所致。该项探矿权入账价值的调整以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年矿产品销售价格为依据。
图表6.20:&&&& 评估入账矿权明细表
单位:万吨、亿元
矿权所有人
计入无形资产价值
评估报告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达布逊铁多金属矿
内蒙古安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T43908&&&&&&&&&&&&&&&&&&&&&&&&&&&&&&&&&&&&&&&&&&&&&&&&&&&&&&&&&&&&&&&&&&&&&&&&&&&&&&&&&&&&&&&&&&&&&&&&&&&&&&&&&&&&&&&&&&&&&&&&&&&&&&&&&&&&&&&&&&&&&&&&&&&&&&&&&&&&&&&&&&&&&&&&&&&&&&&&&&&&&&&&&&&&&&&&&&&&&&&&&&&&&&&&&&&&&&&&&&&&&&&&&&&&&&&&&&&&& &&&&&&&&&&&&&&&&&&&&&&&&&&&&&&&&&&&&&&&&&&&&&&&&&&&&&&&&&&&&&&&&&&&&&&&&&&&&&&&&&&&&&&&&&&&&&&&&&&&&&&&&&&&&&&&&&&&&&&&&&&&&&&&&&&&&&&&&&&&&&&&&&&&&&&&&&&&&&&&&&&&&&&&&&&&&&&&&&&&&&&&&&&&&&&&&&&&&&&&&&&&&&&&&&&&&&&&&&&&&&&&&&&&&&&&&&&&&&&&&&&&&&&&&&&&&&&&&&&&&&&&&&&&&&&&&&&&&&&&&&&&&&&&&&&&&&&&&&&&&&&&&&&&&&&&&&&&&&&&&&&&&&&&&&&&&&&&&&&&&&&&&&&&&&&&&&&&&&&&&&&&&&&&&&&&&&&&&&&&&&&&&&&&&&&&&&&&&&&&&&&&&&&&&&&&&&&&&&&&&&&&&&&&&&&&&&&&&&&&&&&&&&&&&&&&&&&&&&&&&&&&&&&&&&&&&&&&&&&&&&&&&&&&&&&&&&&&&&&&&&&&&&&&&&&&&&&&&&&&&&&&&&&&&&&&&&&&&&&&&&&&&&&&&&&&&&&&&&&&&&&&&&&&&&&&&&&&&&&&&&&&&&&&&&&&&&&&&&&&&&&&&&&&&&&&&&&&&&&&&&&&&&&&&&&&&&&&&&&&&&&&&&&&&&&&&&&&&&&&&&&&&&&&&&&&&&&&&&&&&&&&&&&&&&&&&&&&&&&&&&&&&&&&&&&&&&&&&&&&&&&&&&&&&&&&&&&&&&&&&&&&&&&&&&&&&&&&&&&&&&&&&&&&&&&&&&&&&&&&&&&&&&&&&&&&&&&&&&&&&&&&&&&&&&&&&&&&&&&&&&&&&&&&&&&&&&&&&&&&&&&&&&&&&&&&&&&&&&&&&&&&&&&&&&&&&&&&&&&&&&&&&&&&&&&&&&&&&&&&&&&&&&&&&&&&&&&&&&&&&&&&&&&&&&&&&&&&&&&&&&&&&&&&&&&&&&&&&&&&&&&&&&&&&&&&&&&&&&&&&&&&&&&&&&&&&&&&&&&&&&&&&&&&&&&&&&&&&&&&&&&&&&&&&&&&&&&&&&&&&&&&&&&&&&&&&&&&&&&&&&&&&&&&&&&&&&&&&&&&&&&&&&&&&&&&&&&&&&&&&&&&&&&&&&&&&&&&&&&&&&&&&&&&&&&&&&&&&&&&&&&&&&&&&&&&&&&&&&&&&&&&&&&&&&&&&&&&&&&&&&&&&&&&&&&&&&&&&&&&&&&&&&&&&&&&&&&&&&&&&&&&&&&&&&&&&&&&&&&&&&&&&&&&&&&&&&&&&&&&&&&&&&&&&&&&&&&&&&&&&&&&&&&&&&&&&&&&&&&&&&&&&&&&&&&&&&&&&&&&&&&&&&&&&&&&&&&&&&&&&&&&&&&&&&&&&&&&&&&&&&&&&&&&&&&&&&&&&&&&&&&&&&&&&&&&&&&&&&&&&&&&&&&&&&&&&&&&&&&&&&&&&&&&&&&&&&&&&&&&&&&&&&&&&&&&&&&&&&&&&&&&&&&&&&&&&&&&&&&&&&&&&&&&&&&&&&&&&&&&&&&&&&&&&&&&&&&&&&&&&&&&&&&&&&&&&&&&&&&&&&&&&&&&&&&&&&&&&&&&&&&&&&&&&&&&&&&
镍黄铁矿、黄铁矿等
折现现金流量法
天兴矿评字【2013】第056-11号
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温都尔庙铁矿(白音车勒)
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磁铁矿、赤铁矿等
折现现金流量法
天兴矿评字【2013】第056-17号
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温都尔庙铁矿(哈尔哈达)
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磁铁矿、菱铁矿等
折现现金流量法
天兴矿评字【2013】第056-18号
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那仁宝力格煤田查干呼都格矿区
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56,275.00
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
天兴矿评字【2013】第056-19号
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伊和乌苏煤田
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
天兴矿评字【2013】第056-21号
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东布拉格乌兰银多金属矿
内蒙古中兴勘查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折现现金流量法
天兴矿评字【2013】第056-22号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乌兰陶勒盖东银多金属矿
内蒙古宏泰矿业有限公司
方铅矿、闪锌矿、黄铁矿等
地质要素评序法
天兴矿评字【2013】第056-23号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海子塔区煤炭资源勘查
内蒙古海子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23,105.00
折现现金流量法
天兴矿评字【2013】第056-01号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柴河二道河银铅锌矿
扎兰屯市国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黄铁矿、磁黄铁矿等
折现现金流量法
天兴矿评字【2013】第056-12号
注:1.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达布逊铁多金属矿原矿权所有人为发行人三级子公司,持股比例达到控制的矿权,矿权价值全额计入。
&&& 2. 根据年度审计报告,以上矿权按评估值增加无形资产88.88亿元,增加长期股权投资3.95亿元,同时增加净资产92.83亿元。
上述探矿权、采矿权均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由原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原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业务及原北京德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整合而成。其中:原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始于1991年,曾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下专业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在中国的资产评估行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该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资产评估公司之一。原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是财政部1982年成立的专业机构,是中国最早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包括资产评估服务的专业机构之一,也是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内最大的资产评估机构之一。原北京德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专业机构之一,于1999年底完成脱钩改制工作,是国内较大的资产评估机构之一。合并后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无论从业务规模、评估师数量、专业水准、服务理念等诸多方面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成为中国注册资产评估行业最具竞争能力、最具创新能力的专业评估机构之一 。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年第2号)规定,《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适用于矿产资源预查和普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但不适用于赋存稳定的沉积型大中型矿床中勘查程度较低的普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适用于详查及以上勘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和赋存稳定的沉积型大中型矿床的普查探矿权评估;拟建、在建、改扩建矿山的采矿权评估,以及具备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条件的生产矿山的采矿权评估。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年第2号),结合上述探矿权、采矿权勘查报告,按照评估范围内估算的资源量、采矿方式、产品方案、采矿技术指标、可采储量、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销售收入、成本费用评估,审慎得出探矿权、采矿权价值。受所评估探矿权、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储量等技术指标影响,矿权价值不同。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之法律意见书》对上述矿权入账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以上矿业权的评估机构均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得《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矿权评资[),符合《物权法》、《公司法》、《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办法》、《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矿业权权属单位均为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上矿业权均未过期,并已经足额缴纳矿产资源使用费。
图表6.21:&&&&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表
单位:亿元
土地使用权
201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上年减少了12.33亿元,下降了13.23%,系发行人当期海子塔煤矿探矿权减值12.35亿元所致。
图表6.22:&&&& 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表
单位:亿元
土地使用权
(5)其他非流动资产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0.91亿元、4.81亿元、10.32亿元及12.74亿元,分别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1.96%、2.50%、5.02%及5.86%,呈逐年增加趋势。201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90亿元,增幅428.57%,主要系发行人母公司当期缴纳曹四夭钼矿探矿权价款3.75亿元,因探矿工作尚未全部结束,因此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下的勘探开发成本。201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加5.51亿元,增幅114.55%,系发行人母公司新增缴纳曹四夭钼矿探矿成本2.80亿元,其中权价款2.50亿元,资金占用利息0.31亿元,以及其他自有矿权新增勘探开发等勘探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3:&&&&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负债结构表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总负债分别为109.89亿元、182.46亿元、224.02亿元及262.96亿元,呈逐年快速增长趋势。2014年末,发行人总负债较2013年末增加41.56亿元,增幅达22.78%,主要系发行人为满足营运需求而进行的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从发行人近三年负债结构分析,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均超过60%,占比较大,符合地质勘查、矿产开采行业经营性资金占用量较大的发展特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占比结构较为稳定。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4:&&&&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流动负债依次为82.10亿元、111.31亿元、160.77亿元及174.80亿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例为74.71%、61.00%、71.77%及66.48%。发行人流动负债总额呈逐年递增趋势,占比则随着非流动负债的增减而有所波动。2014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较上年增加了49.46亿元,增长44.43%,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所致。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短期借款分别为28.08亿元、46.15亿元、68.86亿元和90.75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4.20%、41.46%、42.83%及51.92%。发行人2014年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22.71亿元,增幅为49.21%,主要系发行人为锁定黄金价格、规避金价下跌风险年内新增黄金租赁借款35.90亿元所致。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90.75亿元,较年初增加21.89亿元,增幅为47.43%,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调整融资结构所致。
图表6.25:&&&& 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类表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注:其他借款为发行人本部及地矿集团在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及浦发银行办理的黄金租赁业务。
(2)应付账款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应付账款分别为、8.36亿元、10.60亿元、17.21亿元及21.01亿元,分别占当期流动负债的10.19%、9.53%、10.70%及12.02%。2014年,发行人应付账款较上期增加6.61亿元,增幅38.41%,2-3年应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为尚未进入结算期的工程款。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21.01亿元,较年初增加3.80亿元,增幅为22.08%,系发行人新增部分工程款、货款尚未结算。
图表6.26:&&&& 发行人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应付账款账龄表
&&&&&&&&&&&&&&&&&&&&&&&&&&&&&&&&&&&&&&&&&&&&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主要以1年以内、1至2年期为主,余额占比分别为93.50%、95.12%。
图表6.27:&&&&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前五名大额应付账款表
&&&&&&&&&&&&&&&&&&&&&&&&&&&&&&&&&&&&&&&&&&&&&&&&&&&&&& 单位:亿元
未偿还的原因
BAYIN RESOURCES CO.,LTD
货款未结算
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勘测队
工程未结算
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51勘探队
工程未结算
内蒙古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勘查院
内部往来未结算
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53勘探队
工程未结算
发行人大额应付账款主要是项目勘察中的工程款、燃料款及补勘费,形成原因主要是勘察未完成,尚未结算。
图表6.28:&&&& 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前五名大额应付账款表
&&&&&&&&&&&&&&&&&&&&&&&&&&&&&&&&&&&&&&&&&&&&&&&&&&&&&& 单位:亿元
性质或内容
未偿还的原因
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17勘探队
工程未结算
未结算报销
北京国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未结算报销
培鑫国际贸易
未结算报销
未结算报销
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前五名大额应付账款余额合计为5.60亿元,占当期应付账款总额的26.66%,主要为尚未进入结算期的货款及工程款。
(3)预收账款&&&&&&&&&&&&&&&&&&&&&&&&&&&&&&&&&&&&&&&&&&&&&&&&&&&&&&&&&&&&&&&&&&&&&&&&&&&&&&&&&&&&&&&&&&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预收账款分别为7.13亿元、7.41亿元、10.96亿元及9.13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重依次为8.69%、6.66%、6.82%及5.22%,发行人预收账款整体保持在稳定水平,略有波动。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预收账款以一年以内到期为主,主要系发行人依靠自身的竞争优势,采取更为有利的预收款结算方式所致。2014年末,账龄超过一年大额预收账款主要为金岸小区、金地小区、天泰园等房地产项目的预收房款。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预收账款为9.13亿元,较年初减少1.83亿元,降幅为16.70%。
图表6.29:&&&& 发行人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预收账款账龄表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预收账款账龄主要以1年以内、1至2年期为主,余额占比分别为88.23%、65.72%。
图表6.30:&&&&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大额预收账款表
单位:亿元
性质或内容
未结转的原因
金岸小区、金地小区预售房款
工程未结算
内蒙古苏尼特左旗准煤有限公司
工程未结算
天泰园项目预收房款
未到结算期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未到结算期
锡盟谦得矿业
未到结算期
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大额预收账款主要是金岸小区、金地小区、天泰园项目预收房款及其他工程款,形成原因主要是尚未结算。金岸小区、金地小区、天泰园项目是发行人为解决职工住房而定向开发的项目。
图表6.31:&&&& 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前五名预收账款表
单位:亿元
性质或内容
未结转的原因
工程未结算
永兴县三盛商贸有限公司
货款未结算
沈阳诚通金属有限公司
商品未结算
唐山正元管业有限公司
商品未结算
上海尚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商品未结算
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前五大预收账款余额合计为2.99亿元,占当期预收账款总额的32.75%,主要为尚未进入结算期的金地小区预收房款。
& (4)其它应付款
&&&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其它应付款依次为36.08亿元、38.27亿元、42.13亿元及52.92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3.95%、34.38%、26.21%及30.27%。发行人其它应付款余额呈逐年递增趋势,占比则整体呈下降趋势。2014年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3.86亿元,增幅10.09%;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10.79亿元,增幅为28.19%,主要原因系地勘项目产生的野外生产借款,尚未进入结算期所致。
图表6.32:&&&& 发行人2014年末及2015年2季度末其他应付款账龄分析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2014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账龄主要以1年以内、1至2年期为主,余额占比分别为62.83%、72.67%。
图表6.33:&&&& 发行人2014年末其它应付款前5名客户情况表
单位:亿元、%
占其他应付款比例
煤田地质局
工程款及往来借款
往来借款及利息
内蒙古第九地质勘察院
内蒙古赤峰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2014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其它应付款余额合计为17.91亿元,占当期预付账款总额的42.51%,集中程度较高,主要为尚未进入还款期的往来借款。
图表6.34:&&&& 发行人2015年2季度末其它应付款前五名客户情况表
单位:亿元、%
占其他应付款比例
煤田地质局
借款及利息
内蒙古第九地质勘查开发院
内蒙古赤峰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内蒙古第七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其它应付款余额合计为18.64亿元,占当期预付账款总额的35.22%,集中程度较上年末有所下降。发行人与煤田地质局的7.61亿往来款,一部分系煤田地质局委托发行人二级子公司呼伦贝尔市华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销售职工住宅小区(金地家园住宅小区)而按期划付的建设资金,该小区采取向煤田地质局内部员工定向销售方式,华辰房地产公司将房屋销售回收的资金分期分批归还煤田地质局;另一部分系煤田地质局委托发行人子公司建设煤田地质局办公楼而按期划付的建设资金。以上两笔款项均在审计时计入其他应付科目。发行人与地矿局的4.49亿往来款,系地矿局为新建地矿局和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项目委托发行人子公司建设而按期划付的建设资金,在审计时计入其他应付科目。
根据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发行人的前述其他应付账款均属于划付的建设资金,在在建工程完工后即可核销,不存在回收风险;且前述款项的合同签署程序严格按照双方相关内部规章制度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0亿元、8.34亿元、17.16亿元及0.00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例依次为1.22%、7.49%、10.67亿元及0.0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和占比均呈现逐年递增趋势,201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了8.82亿元,增幅51.40%,主要原因系发行人部分中长期项目贷款进入还款期所致。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亿元,较年初减少17.16亿元,主要原因系长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35:&&&&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非流动负债依次为27.79亿元、71.15亿元、63.24亿元及88.15亿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例依次为25.29%、38.99%、28.23%及33.52%。2013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增加了43.36亿元,增长了156.03%,主要系发行人当期新增长期借款42.22亿元所致。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借款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长期借款分别为10.83亿元、53.05亿元、22.54亿元及51.96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比例依次为38.97%、74.57%、35.64%及58.94%,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长期借款金额整体呈上升趋势,但随着发行人调整融资结构,逐年有所波动。
201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0.51亿元,降幅为57.51%,系发行人2014年度调整融资结构,增加了短期借款所致。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为51.96亿元,较年初较少29.42亿元,降幅为56.62%,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新增长期信用借款27.25亿元所致。
图表6.36:&&&& 发行人2014年末及2015年2季度末长期借款明细表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图表6.37:&&&& 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长期借款金额前五名明细表
单位:亿元
借款起始日期
借款到期日
华夏银行金盛支行
华夏银行金盛支行
华夏银行金盛支行
华夏银行金盛支行
(2)应付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续期内应付债券共三期,分别是: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3亿元,发行期限3年;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10亿元,发行期限5年;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5亿元,发行期限1年。
(3)长期应付款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长期应付款分别为8.06亿元、8.06亿元33.00亿元及33.12亿元,逐年增长,且涨幅较为明显。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依次为29.00%、11.33%、52.18%及37.57%,波动较大。201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较上年增加24.94亿元,增长了309.43%,系发行人通过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33.50亿元的信托资金计划方正东亚&内蒙古赛诺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人投入资金8.5亿元,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25.00亿元,用于购买锦联铝材公司股权27.06亿元,向宏大实业增资5亿元、借款1.44亿元。该笔信托资金期限5年,自2017年6月开始3年内归还。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为33.12亿元,较年初增加0.12亿元,系新增委托地矿局借款利息0.12亿元。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图表6.38:&&&&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所有者权益结构表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价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8.01亿元、128.42亿元112.01亿元和115.80亿元,呈逐年递增趋势。2013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增加了100.41亿元,涨幅358.48%,主要系发行人2013年度资本公积增加92.57亿元所致。
1、实收资本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实收资本分别为8.33亿元、10.83亿元、10.83亿元及10.83亿元,逐年保持稳定。2013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50亿元,增幅为30.01%,主要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资组建发行人母公司所致。
2、资本公积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资本公积分别为6.09亿元、98.66亿元、86.30亿元及95.90亿元。201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上年同期增加92.57亿元,涨幅达1520.00%,主要系发行人于成立之时下属子公司探矿权评估增值所致。
图表6.39:&&&& 发行人2013年及2014年资本公积变动情况表
单位:亿元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其他资本公积
(1)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注:发行人探矿权增加系下属子公司所属矿权于合并之时评估增值所致,而非发行人自有矿权评估增值,故计入企事业分离评估增值。
3、未分配利润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73亿元、8.05亿元、1.60亿元及-4.50亿元,未分配利润逐年下降。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为负系受净利润结转影响。发行人近三年又一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六、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40:&&&&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盈利指标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利润率
总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
(一)营业收入分析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营业收入分别为50.04亿元、58.58亿元、63.73亿元及23.65亿元,营业收入整体呈增长态势。2014年末,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53亿元,增长了17.06%,其中矿产产品收入增加4.25亿元,矿权转让收益2.44亿元。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3.65亿元。
(二)营业成本分析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营业成本分别为40.14亿元、47.98亿元、53.78亿元及22.66亿元,随着发行人营业收入的逐年增长,营业成本也相应逐年增加。2013年,发行人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7.84亿元,增幅为19.52%,主要系发行人为建设国家级绿色矿山,对矿山投入大量资金整治周边环境,加装环保设备,降低环境污染;同时,国家提高了安全生产基金提取额,公司计提相关费用增加导致运营成本增加。
(三)期间费用分析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期间费用分别为11.77亿元、13.59亿元17.53亿元及7.91亿元,整体呈下降趋势。2014年末,发行人期间费用较上年末增加3.94亿元,涨幅28.99%,主要系发行人当期财务费用大幅增长所致。
图表6.41:&&&&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期间费用情况表
&&&&&&&&&&&&&&&&&&&&&&&&&&&&&&&&&&&&&&&&&&&&&&&& 单位:亿元、%
占期间费用比例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占期间费用比例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15年2季度
占期间费用比例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占期间费用比例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销售费用分别为0.54亿元、0.79亿元、0.70亿元及 0.47亿元,占当期期间费用的比例依次为4.58%、5.82%、3.99%及5.94%,整体较为稳定,逐年略有波动。主要为矿产品销售而相应产生的运输费、维修费及装卸费等。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管理费用分别为7.71亿元、8.49亿元、7.89亿元及3.44亿元,占当期期间费用比例分别为65.45%、62.52%、45.01%及43.49%。管理费用占期间费用比例较大,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员工人数较多,工资等相关费用支出额度较大;其次,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规模较大,筹备期相关管理费用支出较大。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费用分别为3.53亿元、4.30亿元、8.94亿元及4.00亿元,占当期期间费用比例分别为29.97%、31.66%、51.00%及50.57%,财务费用支出逐年增加,在当期期间费用中占比也不断升高,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负债规模扩大、利息支出有所上升所致。
从全年整体盈利状况来看,在保持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公司的期间费率保持稳定,主要得益于公司始终贯彻执行计划预算考核管理制度,在规范管理、加大费用控制力度,适度增加研发费用的情况下,营业费率、管理费率和财务费率保持了合理的水平。
(四)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利润总额分别为0.26亿元、-0.20亿元、-5.98亿元及-6.4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70亿元、-1.49亿元、-6.59亿元及-6.44亿元,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成立之时合并了地矿集团、有色集团、煤勘集团及其产业链内多家子公司,资产整合过程中管理成本有所上升;其次,受经济下行影响,地矿集团冶炼业务核心子公司兴安铜锌、兴安银铅生产的电铅、锌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低迷,产品价格虽然相对稳定,但人工成本、运输成本等生产费用增加,加之副产品硫酸等市场严重低迷需亏本出售,导致公司利润下降,预计兴安银铅技改完成后公司经济效益将会大幅提升。未来发行人完成企事业单位分立,原先由事业单位承接的业务将由各企业承接,发行人盈利能力将会大幅提升。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净利润率分别为-1.40%、-2.54%、-10.34%及-27.22%,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50%、-1.16%、-5.89%及-5.56%,处于行业较低水平。预计随着发行人资源整合进度的不断加快,矿产产品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并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
七、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42:&&&&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现金流结构分析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入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入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64.67亿元、70.09亿元、75.78亿元和56.22亿元,基本与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同步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近几年扩大生产能力、保持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引起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增加。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63.37亿元、68.25亿元、75.21亿元和56.02亿元,同样呈现逐年稳定上升的趋势,主要是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随着业务量增长而增加。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分别为14.26亿元、17.09亿元、15.34亿元和26.63亿元。发行人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主要是矿山企业收到的矿产品订金及地质勘探行业收到的预付款。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分别为7.92亿元、11.46亿元、13.99亿元和24.94亿元。发行人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主要是下属兴安铜锌、兴安银铅对外支付的矿石预付款、地质勘查业务支付的质保金及支付的其他应收款。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较上年末增长10.95亿元,涨幅达78.27%,系发行人所处地勘、冶炼行业特点所致。地勘、冶炼行业普遍采用年初预付矿产品货款,年底统一结算,计入成本科目的方式。故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较上年明显增加,预计年底结算完毕后,矿产品预付款支出转入成本,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金额相应减少。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30亿元、1.84亿元、0.57亿元及0.20亿元,逐年有所下降,主要系经济下行,矿产品及冶炼产品市场需求低迷,发行人现金流入减少,现金流出随着成本增加而增加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8.11亿元、7.36亿元、8.22亿元和12.93亿元。发行人2015年6月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地勘板块承接的财政项目,在确认勘查成果前发行人会计处理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若勘查成果确认最终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若未有勘查成果,转计入成本科目。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9.97亿元、65.90亿元、32.20亿元和38.51亿元。2013年末,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增加45.93亿元,涨幅达230.00%,系发行人当期在建项目投资规模增加所致。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38.51亿元,较上年增长6.31亿元,主要系发行人当期新增长期股权投资4.14亿元。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85亿元、-58.54亿元、-23.98亿元及-25.58亿元。从投资活动来看,发行人近三年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发行人在建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53.34亿元、109.46亿元、136.74亿元和100.41亿元,呈逐年显著增加趋势,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母公司处于成立初期,且合并了产业链内多家子公司,处于资源整合阶段,资金需求较大,融资规模不断扩大所致。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9.06亿元、50.43亿元、120.42亿元和59.97亿元,同样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主要为发行人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28亿元、59.03亿元、16.31亿元及40.45亿元。从筹资活动来看,公司近三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正值,主要原因是随着发行人资源整合步伐的加大,公司所需资金不断加大,筹资活动随之增多所致。
八、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43:&&&&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偿债能力指标
2015年2季度末
资产负债率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一)发行人负债情况
图表6.44:&&&& 发行人年及2015年2季度末负债结构表
&&&&&&&&&&&&&&&&&&&&&&&&&&&&&&&&&&&&&&&&&&&&&&&&& 单位:亿元、%
2015年2季度末
&&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69%、58.69%、66.67%及69.43%,发行人负债占总资产比重整体有所下降。2013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上年下降了21.00%,主要系发行人当期新增无形资产导致资产总额大幅增加所致。发行人矿产资源储备增加,未来可变现资产增加,故偿债能力有所增加。
(二)短期偿债能力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短期债务分别为82.10亿元、111.31亿元、160.77亿元及174.80亿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例依次为82.10%、61.00%71.77%及64.47%。发行人短期债务总量不断增加,占总负债比例有所波动。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2、1.060.81和0.92,速动比率分别为0.84、0.84、0.67和0.73,相对较低。发行人资产实力雄厚,矿山资源储备较多,是自治区政府着力打造的千亿企业之一,在各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较大,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因此发行人具有一定短期偿债能力。
(三)长期偿债能力
从长期偿债指标看,EBITDA利息倍数反映企业能够保障所需支付的债务利息的安全程度。近三年,发行人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2.02、1.75及0.77,呈逐年下降趋势,长期偿债压力逐年增加。发行人EBITDA逐年下降主要系发行人公司规模近年不断扩大,对外负债规模显著增加所致。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较低,这主要由于发行人处于公司业务起步期,对外借款较多,且当前利润有限,但发行人未来业务逐步步入正轨,净利润上升空间巨大。此外,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虽处于较低水平,但仍大于1,长期偿债能力有保障。
九、发行人营运能力分析
图表6.45:&&&& 发行人年及2014年3季度末资产营运效率指标
单位:次/年
2015年2季度末
存货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
固定资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一)存货周转率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9次/年、2.02次/年、2.24次/年及1.58次/年 ,基本保持稳定,发行人存货管理能力较强。
(二)应收账款周转率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40次/年、4.61次/年、3.64次/年及2.00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有所下降,但整体周转速度较好,且账龄多在一年以内,说明发行人销售回款较为及时,呆账坏账风险较小。
(三)固定资产周转率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54次/年、1.65次/年、1.56次/年及1.12次/年,较为稳定。发行人一个会计期间内固定资产净值转为收益的平均次数均在1次以上,对固定资产的利用率较好,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较强。
(四)总资产周转率
年及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63次/年、0.26次/年、0.20次/年及0.14次/年,总体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近两年投资建设步伐较快,公司资产总额有所增加。
十、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
图表6.46:&&&& 发行人及所在集团并表范围内企业发债情况
单位:亿元
内蒙古矿业集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累计注册债务融资工具40亿元债券,存续期直接融资工具共13亿元;其中,发行人子公司地矿公司累计注册7亿元债券,存续期直接融资工具共3亿元;发行人所在集团并表范围内其他企业未发债。
(二)发行人的借款情况
1、按有息债务余额期限分类
图表6.47:&&&& 发行人截至2015年2季度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分类
单位:亿元、%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按有息债务融资结构分类
图表6.48:&&&& 2015年2季度末银行借款融资结构
单位:亿元
一年内到期限长期借款
3、主要银行借款的基本情况
图表6.49:&&&& 发行人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
单位:亿元、%
内蒙古银行
内蒙古银行
蒙银村镇银行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图表6.50:&&&& 发行人2015年2季度末母公司情况
单位:亿元、%
母公司名称
持有股票比率
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矿产资源的投资与管理,矿产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
图表6.51:&&&& 发行人截至2015年2季度末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亿元、%
子公司名称
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47号
投资经营与管理,矿业权经营,矿产地质普查勘探,区域地质调查等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0号
矿产地质调查、勘查
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801号
煤田地质勘查
乌布林供水
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开发区
供水工程筹建
金控租赁公司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
(实际到位0.5亿元)
国内外各种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及服务技术、房屋道路桥梁等融资租赁业务等。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
工业园区开发、投资、电厂建设、土石方工程、运营电力、电力及配套基础设施、物业管理、城市供热、供热管网、机电产品等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
对煤炭、化工、发电运输等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
绿能非常规天然气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非常规天然气勘察咨询服务
矿业资产管理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自有资产管理;对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投资与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及商务信息咨询;矿产品(不含专营)、有色金属的销售
矿业资产的投资与管理、矿产品贸易
图表6.52:&&&& 发行人截至2015年2季度末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亿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一、合营企业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
金、银、铂、钯等矿产品销售
二、联营企业
扎兰屯市明月小区
银矿、铅矿、选矿地下开采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矿产品开采、销售
塞恩能源公司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工业园区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矿产品销售
红格尔萤石矿
矿产勘查开发
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
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锦联铝材公司
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
铝锭、铝制品的生产销售
伊泰煤制油公司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煤制品制造
天星投资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
投资经营与管理;矿山机械、金属材料销售
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哈日根台银铅矿详查;内蒙古自治区布金黑铅锌矿详查;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包郎格艾勒铜多金属矿详查
赤峰市敖汉旗
矿产品销售
呼伦贝尔市牙克石
矿产品销售
呼伦贝尔市满洲里
矿产勘查开发
呼伦贝尔市满洲里
矿产勘查开发
锡林郭勒盟
地质钻探、矿产勘查开发
神华新街能源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煤炭开发项目筹建工程
扎兰屯市芯源矿业有限公司
矿产品销售
蒙古国公司
地质钻探、矿产勘查开发
内蒙古物化探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
中铝力拓内蒙古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东乌珠穆沁旗
矿产勘查开发、矿产品销售
内蒙古元朗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矿业资产管理
内蒙古中鑫能源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
化工产品销售
内蒙古昂格图矿业有限公司
矿产品销售
金域矿业有限公司
矿产品销售
赤峰恒安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市松山区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
阿鲁科尔沁旗徳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
地质钻探、矿产勘查开发
内蒙古华蒙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
矿产品销售
锡林郭勒盟九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郭勒盟
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营子矿区银多金属矿普查、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左旗达拉敖包铜钼矿勘探等
锡林郭勒盟瑞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锡林郭勒盟
东乌珠穆沁旗多地的多金属矿详查
北京玖隆矿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咨询
北京玖隆聚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矿业项目投资
青河县玖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投蒙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
对煤炭煤化工电力热力等能源行业和采矿业交通运输业的投资
内蒙古融创矿业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
矿产品销售
克什克腾旗东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克什克腾旗
矿产的勘查、开发
昭平县万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昭平县昭平镇向阳街18号
矿业投资、广西昭平县庇江联安金矿勘探(80米坐标)
呼伦贝尔山水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呼伦贝尔海拉尔市
电子软件类开发服务,电子电气设备及零配件销售
天津市博通岩石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县北淮淀乡北淮淀村东
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旧房拆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自有型钢、机械设备租赁。
翁牛特旗富佳矿产品公司
矿产品销售
乌后旗欧布拉格铜矿有限责任公司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
铜矿的开采及金银等其他副产品销售
内蒙古自治区地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
固体矿产勘察乙级
内蒙古自治区鑫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
矿产品销售
内蒙古博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
矿产品销售
内蒙古昆泰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地质勘探、路桥投资
图表6.53:&&&& 发行人截至2015年2季度末其他关联联营企业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地矿局及其下属单位
具有重大影响的单位
煤田地质局及其下属单位
具有重大影响的单位
有色地勘局及其下属单位
具有重大影响的单位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交易类别
1、关联交易原因
从关联交易的内容上看,发行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矿产品、冶炼产品的买卖,以及提供劳务服务等。从关联交易主体上看,兴安铜锌、兴安银铅与拜仁矿业、银都矿业、玉龙矿业以及兴安贸易公司的关联交易最为密切。发行人报告期内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进行,有利于扩大公司矿山开采及冶炼业务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及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利,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2、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图表6.54:&&&& 发行人2014年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亿元
本单位名称
关联方名称
关联采购金额
内蒙古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应收款
内蒙古第一地址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应收款
内蒙古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扎兰屯市盛佳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第六地质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四)结算方式
发行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定价,采用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
图表6.55:&&&& 发行人2014年末主要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亿元、%
占发行人相应科目的比重
地矿局及其下属单位
煤田地质局及其下属单位
有色地勘局及其下属单位
其他应收款
锋威光电公司
其他应收款
地矿局及其下属单位
其他应收款
煤田地质局及其下属单位
其他应收款
有色地勘局及其下属单位
其他应收款
锦联铝材公司
其他应收款
绿能光电公司
煤田地质局及其下属单位
有色地勘局及其下属单位
&注:地矿局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应收款项主要为:地勘公司6.87亿元,内蒙古地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0.41亿元,兴安铜锌借款1.32亿元,内蒙古高尔奇矿业有限公司借款0.10亿元等。
2、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
图表6.56:&&&& 发行人2014年末主要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亿元、%
占发行人应相应科目比重
地矿局及其下属单位
乌后旗欧布拉格铜矿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应付款
地矿局及其下属单位
其他应付款
煤田地质局及其下属单位
其他应付款
有色地勘局及其下属单位
长期应付款
&注:地矿局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地勘公司借款3.08亿元,地勘二公司借款1.45亿元,地勘六公司借款3.26亿元以及地勘九公司1.68亿元等。
十二、发行人或有事项
(一) 担保
1、向关联方提供担保
图表6.57:&&&& 发行人2015年2季度末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亿元、%
被担保主体
是否对外担保
内蒙古矿业集团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绿能光电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银行
金控融资租赁
基石国际融资租赁
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金控融资租赁
地勘九公司
扎兰屯国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矿业集团
地勘五公司
2、对外提供担保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全部为发行人对内蒙古联晟轻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00亿元。
图表6.58:&&&& 发行人2015年2季度末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亿元
被担保主体
内蒙古联晟轻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绿能光电公司
(1)地矿局
地矿局成立于1956年,原称地质部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局,由地质部直接领导。1999年6月,正式由国土资源部划归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并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由国土资源厅归口管理,为正厅级事业单位。地矿局是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从事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冶炼加工、工程勘察施工以及岩矿化学分析与测试鉴定、国土资源测量、地质灾害防治、土地规划、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勘查工作的一支技术实力最强,地质资料最丰富,勘查手段最为齐全,地质工作最多最广的综合国有地勘队伍。
&&& (2)煤田地质局
煤田地质局成立于1963年,原称内蒙古煤田地质勘探公司,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05年变更为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接领导,为正厅级事业单位。煤田地质局是区内从事煤田地质勘探与其它矿产资源勘查,具有固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地质测量、煤田灭火、岩矿测试、工程监理、矿山水文等甲级资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公路与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贰级资质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二)诉讼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重大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事项。
十三、发行人受限资产
截至2015年2季度末,除部分货币资金、融资租赁资产和部分固定资产被限制处置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就其生产经营相关的重要资产设置资产抵押、质押、留置或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亦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一)&& 货币资金被限制处置情况
图表6.59:&&&& 发行人2015年2季度末货币资金被限制处置情况
单位:亿元
期末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信用证保证金
(二)&& 抵押、质押资产被限制处置情况
图表6.60:&&&& 发行人2015年2季度末抵押、质押资产被限制处置情况
&&&&&&&&&&&&&&&&&&&&&&&&&&&&&&&&&&&&&& 单位:亿元
抵质押对象
内蒙古玖苑国际饭店有限公司
注:以上款项采用综合担保模式,抵质押担保仅为综合担保中一项,故抵质押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借款金额。
(三)&& 应收账款被限制处置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应收账款被限制处置的情况。
(四)长期股权投资所有权实际受到限制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所有权实际受到限制的情况。
(五)存货、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受到限制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除内蒙古玖苑国际饭店有限公司账面价值0.75亿元的固定资产被限制使用外,不存在其他存货、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十四、发行人持有衍生品情况
(一)金融衍生品持有情况
发行人金融衍生品主要是与民生银行、平安银行等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61:&&&& 发行人金融衍生品持有情况
&单位:亿元
内蒙古矿业集团
内蒙古矿业集团&&&&
内蒙古矿业集团
内蒙古矿业集团
内蒙古矿业集团
内蒙古矿业集团
内蒙古矿业集团
内蒙古矿业集团
内蒙古矿业集团
(二)大宗期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持有大宗期货。
十五、重大 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持有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十六、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蒙古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阿尔及利亚等国共成立18家海外子公司,总投资795.62万美元、1万澳元、3414万元人民币。
图表6.62:&&&& 发行人海外子公司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美元
与发行人关系
被投资企业名称
蒙古国巴音北宸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蒙古国乌兰巴托
主营业务为地质勘查、矿业开发、技术咨询及矿业相关的其他业务等,拥有磁法、电法及钻机设备。可承担各种大型勘查工作。
蒙古国(中蒙合资)&OAE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蒙古国乌兰巴托
主营业务为国际贸易\地质勘查及矿业相关的其他业务等。
地勘二公司
中蒙瑞勒德矿业有限公司
蒙古国乌兰巴托
矿产品勘查、开采、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
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阿尔泰兴安有限公司
蒙古国乌兰巴托
矿产品勘查、开采、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华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蒙古国乌兰巴托
矿产品勘查、开采、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测绘院
赤金宝兆有限公司
蒙古国乌兰巴托
矿业开发公司
蒙古国富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矿产品勘查、开采、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
内蒙古地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矿产实验研究所蒙古有限公司
3000万人民币
1200万人民币
勘察试验、测试分析、地质勘探、矿业开发
600万人民币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澳捷矿业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南澳州阿德莱德市
矿产勘探开发
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柬埔寨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柬埔寨王国金边市
地质矿产勘查、矿业开发、技术合作等。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中联矿业有限公司
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市
1400万人民币
714万人民币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阿拜德矿业股份公司
阿尔及利亚特莱姆森市
1000万人民币
900万人民币
矿业勘探及开发
内蒙古地矿(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地矿国际(加拿大)有限责任公司
矿业勘探及开发
内蒙古地矿(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地矿国际(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矿业勘探及开发
地矿集团所属的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地质工程(加拿大)有限责任公司
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市
矿业勘探及开发
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院
澳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矿业勘探及开发
矿业开发公司
博茨瓦纳宝润矿业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博茨瓦纳共和国首都哈博罗内
矿业勘探及开发
地勘二公司
印尼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公司
印度尼西亚国雅加达市
矿产品勘探、开采、冶炼、加工、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矿产品、采矿设备的购销及进出口,矿山井巷工程、矿山机械加工、煤和有色金属等矿产品进出口贸易。
839.121万美元、5400万元人民币、1万澳元
795.621万美元、3414万元人民币、1万澳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再无海外投资情况。
十七、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累计注册中期票据44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20亿元。其中,存续期内中期票据13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5亿元。除本期拟发行的5亿元中期票据外,发行人拟于近期发行5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除上述直接债务融资计划之外,发行人及其并表子公司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八、发行人其它规范运作情况
发行人最近3年及一期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最近3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内容。
十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历史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级公司&)评定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发行人及本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
(一)评级机构
本次债券发行聘请的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对本期中期票据的评级报告摘要
1、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
中诚信评级公司肯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对内蒙古矿业集团的有力支持;公司找矿经验丰富、地质勘查实力较强,且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正在实施的地质勘查-矿山开发-金属冶炼一体化战略发展前景良好。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到公司盈利及获现能力波动以及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等因素对公司整体信用水平的影响。
2、本级别的评定主要基于
&O& 有力的政府支持。为突破勘探瓶颈对内蒙古地区资源转换的制约,中央和自治区政府对勘探行业投入较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已将公司列为&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之一,公司作为自治区矿业资源产业龙头和矿业权整合主体,在获取探矿权和开发矿山方面可获得政府的大力扶持。
&O& 找矿经验丰富、勘查实力较强,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公司拥有50多年的地质勘查经验、近50支专业地质队和4,294人的专业技术团队,是内蒙古自治区内主要的地质矿产勘查队伍和主要的地质成果提供者。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大省,良好的资源禀赋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O 后备资源丰富,未来地质勘查-矿山开发-金属冶炼一体化战略发展前景良好。&&&&&&&& 截至2015年6月底,公司在自治区内建成矿山11座(其中参股矿山2座),境外矿山1座;已拥有金属储量锌368.63万吨、铅122.40万吨、铜9.50万吨、金6,295千克、银6,769.27吨、钼20.35万吨。目前,公司具备年产电解铅8万吨、锌锭10万吨以及硫酸24.66万吨的生产能力。此外,公司初步探明的资源储量较为丰富,未来勘查-开发-冶炼一体化发展前景良好。
&O& 盈利和获现能力受有色金属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公司冶炼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40%以上,铅、锌等有色金属价格与宏观经济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公司盈利和获现能力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2014年和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亏损6.59亿元和6.44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0.57亿元和0.20亿元,盈利能力和获现水平较弱。
&O& 需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为事业单位转制而成,管理模式为一体两制,存在部分产权、收入界定不规范、会计核算范围不清晰以及资金往来等历史遗留问题,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O& 公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且其中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占比较高。截至2015年6月底,公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分别为46.20亿元和52.92亿元,其中与关联方往来金额分别为23.65亿元和20.70亿元,关联方往来款项占比较高。
(四)跟踪评级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评级公司将对内蒙古矿业集团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中诚信评级公司将持续关注内蒙古矿业集团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内蒙古矿业集团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内蒙古矿业集团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评级公司将在本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中诚信评级公司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中诚信评级公司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内蒙古矿业集团、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内蒙古矿业集团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中诚信评级公司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内蒙古矿业集团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三、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15年2季度末,公司共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572.15亿元,其中尚未使用420.59亿元。2014年,发行人资产总额、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指标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公司运营较为稳健,未发生影响公司稳定经营的重大事项,发行人资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图表7.1:&&&&&&& 截至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的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亿元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内蒙古银行
内蒙古金谷银行
蒙银村镇银行
蒙银村镇银行
四、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发行人与各银行之间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在金融机构中的信誉较好,与金融机构关系融洽,还本付息正常。经查询人行征信系统,发行人无债务违约记录。
五、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注册中期票据金额为44.0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20亿元。目前,发行人已到期债务融资工具4亿元,兑付情况正常,存续期债券到期利息兑付正常。
第八章& 本期中期票据的担保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无担保,如期兑付取决于发行人信用。
本期中期票据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状况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九章 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已经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纳税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二、所得税
根据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中期票据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对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中期票据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 发行人承诺和信息披露
一、发行人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在中期票据的发行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二)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承诺在所有信息披露的过程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发行人承诺将对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按时足额兑付本息。
(四)公司声明自愿接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自律管理。
(五)公司声明不存在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它重大利害关系。
二、信息披露
(一)中期票据发行前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在中期票据发行日5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3、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计划;
4、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及有关持续跟踪评级的安排;
5、经审计的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意见全文,2015年2季度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6、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7、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间,通过中国货币网(.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1、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2、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时间。
(三)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及时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1、发行人名称、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涉及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4、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转或报废;
5、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6、发行人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或因赔偿责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难以消除的;
7、发行人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8、发行人一次免除他人债务超过一定金额,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9、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10、发行人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1、发行人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2、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3、发行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4、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发行人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5、发行人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6、发行人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或违约事件。
(四)本息兑付事项
公司将在中期票据兑付日及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如果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安排作出相应调整。
第十一章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违约事件
如下列任何一项事件发生及继续,则投资者均可向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如有代理追偿责任)发出书面通知,表明应即刻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在此情况下,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如有代理追偿责任)应依据本条款有关规定即刻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有关事件在发行人或主承销商接获有关通知前已予以纠正的,则另作别论:
(一)拖欠付款:拖欠中期票据本金或其中任何中期票据的任何到期应付利息;
(二)解散:发行人于所有未赎回中期票据获赎回前解散或因其它原因不再存在,因获准重组引致的解散除外;
(三)破产:发行人破产、全面无力偿债、拖欠到期应付款项、停止/暂停支付所有或大部份债务或终止经营其业务,或发行人根据《破产法》规定进入破产程序。
二、违约责任
(一)发行人应对本期中期票据投资人按时还本付息。如果发行人未能按期向上海清算所指定的资金账户足额划付资金,上海清算所将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或兑付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向投资人公告发行人的违约事实。公司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除进行本金利息支付外,还需按照延期支付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0.21&)计算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公司到期未能偿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
(二)投资人未能按时交纳认购款项的,应按照延期缴款的天数以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0.21&)计算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投资人履行协议或不履行协议。
三、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应急事件
应急事件是指发行人突然出现的,可能导致中期票据不能按期、足额兑付,可能影响到金融市场稳定的事件。
在各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单独或同时发生下列应急事件时,可以启动投资者保护应急预案:
1、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等公开发行债务,以及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等非公开发行债务;
2、发行人或发行人的高级管理层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案件,或已就重大经济事件接受有关部门调查,且足以影响到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重大损失(包括投资损失和经营性亏损),且足以影响到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兑付;
4、发行人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5、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分、罚款或涉及重大诉讼或司法强制执行等事件,且罚款、诉讼或强制执行的标的额较大,且足以影响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兑付;
6、其它可能引起投资者重大损失的事件;
应急事件发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立即按照本章的约定启动投资者保护应急预案,保障投资者权益,减小对债券市场的不利影响。
(二)投资者保护应急预案的启动
投资者可以在发生上述应急事件时,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建议启动投资者保护应急预案;或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生应急事件后主动启动应急预案;也可在监管机构认为必要时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启动应急预案后,可采取下列某项或多项措施保护债权。
1、公开披露有关事项;
2、召开持有人会议,商议债权保护有关事宜。
(三)信息披露
在出现应急事件时,发行人将主动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监管机构、媒体等方面及时沟通,并通过指定媒体披露该事件。
应急事件发生时的信息披露工作包括:
1、跟踪事态发展进程,协助主承销商发布有关声明;
2、听取监管机构意见,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3、主动与评级机构互通情况,督促评级机构做好跟踪评级,并及时披露评级信息;
4、适时与主承销商联系发布关于应急事件的处置方案,包括信用增级措施、提前偿还计划以及持有人会议决议等。
5、适时与主承销商联系发布关于应急事件的其它有关声明。
(四)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会议是指在出现应急事件后,投资者为了维护债权利益而召开的会
&&&&&& 1、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条件
在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主承销商(以下简称&召集人&)应当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拟定会议议案。
(1)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转移中期票据全部或部分清偿义务;
(3)发行人变更信用增进安排或信用增进机构,对中期票据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被接管;
(5)单独或合计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提议召开;
(6)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它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由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召集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不以发行人履行告知义务为前提。
2、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两个工作日在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和交易商协会网站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发行人、中期票据清偿义务承继方、信用增进机构等重要关联方应当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交易商协会派员列席持有人会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会议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会议时间和地点;
(3)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4)会议拟审议议题:议题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NAFMII规程0002)的相关规定。
(5)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它相关事宜;
(6)债权登记日:应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一工作日;
(7)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至时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8)委托事项。
召集人在持有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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