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制造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可以委托神州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代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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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神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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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编号:XK06-005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
(千斤顶、手动葫芦、带式输送机部分)
2016年9月30日公布& & & & & &2016年10月30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
(千斤顶、手动葫芦、带式输送机部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产品检验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证。
第二章发证产品及标准
第四条 本细则发证产品定义、单元划分及发证范围如下:
1.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定义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包括千斤顶、手动葫芦及带式输送机。
千斤顶是指用刚性顶举件作为工作装置,通过手动、电动或气动等扳动或旋转手柄驱动顶升机构在小行程内顶升重物的起重设备(GB
《起重机械名词术语-起重机械类型》)。
手动葫芦是指一种通过人工拉动手拉链条或扳动手柄,通过传动机构驱动起重链条,以带动取物装置升降或牵引的起重设备(GB
《起重机械名词术语-起重机械类型》)。
带式输送机是指以输送带作为承载件和牵引件或只作为承载件的输送机,由驱动装置、传动滚筒、改向滚筒、输送带和托辊组等基本部件组成(GB/T 《连续搬运机械术语》)。
2.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单元划分及发证范围见表1。
表1&&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单元及发证范围
产品品种内关系说明
立式油压千斤顶
额定起重量G≤最大起重量
1.产品单元内产品品种为平行原则,一个品种不合格则该单元不合格;
2.额定起重量从大到小覆盖。
额定起重量2t~500t
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额定起重量G≤最大起重量
额定起重量1t~20t
螺旋千斤顶
额定起重量G≤最大起重量
额定起重量0.5t~100t
额定起重量G≤最大起重量
1.产品单元内产品品种为平行原则,一个品种不合格则该单元不合格;
2.额定起重量从大到小覆盖。
额定起重量0.5t~40t
环链手扳葫芦
额定起重量G≤最大起重量
额定起重量0.25t~9t
带式输送机
通用带式输送机
带宽B≤最大带宽
1.产品单元内产品品种为平行原则,一个品种不合格则该单元不合格;
2.带宽、管径从大到小覆盖
带宽300mm~2800mm
移动带式输送机
带宽B≤最大带宽
带宽400mm~1200mm
气垫带式输送机
带宽B≤最大带宽
带宽300mm~2400mm
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
带宽B≤最大带宽
带宽300mm~2400mm
圆管带式输送机
管径Φ≤最大管径
管径100mm~850mm
带式输送机生产企业除结构件(包括托辊支架、头架、尾架、中间架等)须自行生产外,其他零部件均可采购后进行组装。
带式输送机在下列情况下不在发证范围:
(1)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产品:TD60型、TD62型、TD72型通用带式输送机。
(2)超出本细则所列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
(3)在室内工作且输送成件物品的轻型带式输送机(以输送带作承载和牵引件,用于成件物品输送,单件质量不超过50kg或载荷不超过1000N/m2)。
(4)输送长度低于5米的带式输送机。
(5)井下用防爆带式输送机。
第五条 本细则的发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表2。
表2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立式油压千斤顶
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螺旋千斤顶
JB/T 手拉葫芦
JB/T 环链手扳葫芦
JB/T 9 手动起重设备用吊钩
JB/T 9 手动起重设备用吊钩闭锁装置
GB/T 起重用短环链验收总则
GB/T 起重用短环链T级(T、DAT和DT型)高精度葫芦链
带式输送机
带式输送机
移动带式输送机
气垫带式输送机
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
JB/T 圆管带式输送机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 电动滚筒
注:1.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第三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
第六条 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的企业应具备本条款规定的基本生产条件,内容包括:必备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设备,具体要求见表3-1生产重要零部件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表3-2生产整机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表4-1-1千斤顶重要零部件的检验项目及必备检验设备、表4-1-2手动葫芦重要零部件的检验项目及必备检验设备、表4-1-3带式输送机重要零部件的检验项目及必备检验设备、表4-2-1千斤顶产品检验项目及必备检验设备、表4-2-2手动葫芦产品检验项目及必备检验设备、表4-2-3带式输送机产品检验项目及必备检验设备。
企业应针对表5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明细表所列的关键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编制质量控制点控制程序,针对表5 所列的特殊过程进行确认。
表3-1& 生产重要零部件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重要零部件名称
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立式油压千斤顶
油缸精加工的设备和关键工夹器具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能满足全部申证产品的生产要求
外协时可不配备
顶帽螺纹加工设备和工装
底座加工设备和工装
活塞杆外圆精加工设备和工装
泵芯外圆精加工设备和工装
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油缸孔精加工设备和工装
活塞杆外圆精加工设备和工装
泵芯外圆精加工设备和工装
底座加工设备和工装
起重臂、托盘、墙板、连杆、转向轮座
1.冲压设备和工装
2.焊接设备和工装
螺旋千斤顶
螺杆精加工设备及热处理设备
螺母精加工设备及工装
套筒精加工设备及工装
丝杆(剪式)
丝杆精加工设备、滚丝设备及工装(剪式)
螺母(剪式)
螺母精加工设备及工装(剪式)
环链手扳葫芦
起重链条的编结、焊接、校正、热处理设备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能满足全部申证产品的生产要求
外协时可不配备
吊钩的锻造及热处理设备
带式输送机
通用带式输送机
移动带式输送机
气垫带式输送机
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
圆管带式输送机
1.齿轮加工机床
2.切割设备
3.卷板设备
4.滚筒焊接设备及焊接工装
5.滚筒装配工装
6.起吊设备(起吊能力不小于3t)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能满足全部申证产品的生产要求
外协时可不配备
1.切割设备
2.卷板设备
3.筒皮表面机加工设备
4.滚筒焊接设备及焊接工装
5.起吊设备(起吊能力不小于3t)
外协时可不配备
1.托辊自动焊接专用设备
2.托辊轴承、轴承座压装设备
外协时可不配备
注:1、企业配备的生产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2、以上为典型工艺应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对于采用非典型生产工艺的企业,核查时可按企业工艺文件规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进行。
表3-2&&& 生产整机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立式油压千斤顶
1.关键零件清洗设备(清洗机、空压机等清洗装置)
2.油缸与底座连接设备(螺纹连接定扭矩拧紧装置或专业焊接设备)
3.油缸与顶帽连接设备(螺纹连接定扭矩拧紧装置或专业焊接设备)
4.泵体与底座连接设备(螺纹连接定扭矩拧紧装置或专业焊接设备)
5.定量注油装置
6.密封性试压设备(仅适用于焊接式千斤顶)
7.主要密封圈的装配专用装置或工具
8.起吊设备
1.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能满足全部申证产品的生产要求;
2.生产100t及以上产品时需配备起吊设备。
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1.关键零件清洗设备(清洗机、空压机等清洗装置)
2.油缸与底座连接设备(螺纹连接定扭矩拧紧装置或专业焊接设备)
3.油缸与顶帽连接设备(螺纹连接定扭矩拧紧装置或专业焊接设备)
4.泵体与底座连接设备(螺纹连接定扭矩拧紧装置或专业焊接设备)
55.定量注油装置
6.主要密封圈的装配专用装置或工具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能满足全部申证产品的生产要求。
螺旋千斤顶
1.装配流水线或装配工作台
2.冲压设备
3.装配用工具
4.起吊设备
1.工作台的尺寸大小和数量应能保证全部装配工序的完成,不得落地装配;
2.生产100t产品时需配备起吊设备。
环链手扳葫芦
1.装配用压装设备
2.装配用工作台
3.起吊设备
1.压装设备应能满足全部申证产品的装配;
2.装配用工作台的尺寸大小和数量应能保证全部装配工作的完成,不允许落地装配;3.生产10t及以上产品时需配备起吊设备。
带式输送机
通用带式输送机
移动带式输送机
气垫带式输送机
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
圆管带式输送机
1.托辊支架焊接设备和专用工装
2.头架、尾架、中间架的焊接设备和专用工装
3.起吊设备(起吊能力不小于3t)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能满足全部申证产品的生产要求。
注:1.企业配备的生产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2.以上为常规的工艺必备的生产设备,若采用其他工艺的生产企业,核查时可按企业工艺文件规定的生产设备进行。
表4-1-1&&& 千斤顶重要零部件检验项目及必备检验设备
重要零部件名称
必备检验设备
检验设备名称
精度或测量范围
立式油压千斤顶
内孔粗糙度;螺纹
符合设计图纸
表面粗糙度测定仪或样块;螺纹环规
Ra(0.025-12.5)μm;6g
外圆粗糙度
符合设计图纸
表面粗糙度测定仪或样块
Ra(0.025-12.5)μm
外圆粗糙度;硬度
符合设计图纸
表面粗糙度测定仪或样块;硬度计
Ra(0.025-12.5)μm;HRC(20-67)
螺纹;同轴度
符合设计图纸
顶帽螺纹塞规;同轴度规
油缸螺纹;泵体螺纹
符合设计图纸
底座螺纹塞规
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内孔粗糙度;螺纹
符合设计图纸
表面粗糙度测定仪或样块;
Ra(0.025-12.5)μm;6g
外圆粗糙度;
符合设计图纸
表面粗糙度测定仪或样块;
Ra(0.025-12.5)μm;
外圆粗糙度;硬度
符合设计图纸
表面粗糙度测定仪或样块;硬度计
Ra(0.025-12.5)μm;HRC(20-67)
油缸螺纹;泵体螺纹
符合设计图纸
底座螺纹塞规
起重臂、托盘、墙板、连杆、转向轮座
符合设计图纸
满足产品尺寸测量
螺旋千斤顶
螺纹;硬度
符合设计图纸
螺纹环规;硬度计
6g;HRC(20-67)
螺母、套筒
螺纹;外圆粗糙度
符合设计图纸
螺纹塞规;表面粗糙度测定仪或样块
7H;Ra(0.025-12.5)μm
丝杆(剪式)
符合设计图纸
螺母(剪式)
符合设计图纸
注:企业配备的检验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表4-1-2&&& 手动葫芦重要零部件的检验项目及必备检验设备
重要零部件名称
必备检验设备
检验设备名称
精度或测量范围
N环节距偏差
1.游标卡尺:0.02mm、0-500mm
2.申报10t以下规格的企业,需配备≥60t材料试验机;申报10t及以上规格的企业,需配备≥100t材料试验机。
3.硬度计根据图纸要求配备
GB/T& 6.4.2
破断力和总极限伸长率
GB/T& 6.4.2
材料试验机及检验工装夹具
GB/T& 6.4.3
链环弯曲检验
GB/T& 6.4.3
链环弯曲检验工装
JB/T9& 9.1.1
吊钩钩口变形
JB/T9& 9.1.1
JB/T9& 9.1.2
超负荷试验
JB/T9& 9.1.2
材料试验机及检验工装夹具
注:企业配备的检验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表4-1-3&&& 带式输送机重要零部件的检验项目及必备检验设备
重要零部件名称
必备检验设备
检验设备名称
精度或测量范围
热态绝缘电阻
密封性试验装置
外圆径向圆跳动
外圆径向圆跳动检测装置
滚筒表面线速度偏差率
三相电流平衡度
电动滚筒性能试验台(包括: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桥、转矩传感器等,需满足总效率、温升的测试)
GB/T 4.4.1
JB/T 4.5.1
滚筒筒皮最小壁厚
GB/T 4.4.1
JB/T 4.5.1
金属测厚仪
GB/T 4.4.4、4.4.7
JB/T.4.4、4.4.7
JB/T10380-.4、4.5.7
*滚筒探伤检查
GB/T 4.4.4、4.4.7
JB/T.4.4、4.4.7
JB/T10380-2013
4.5.4、4.5.7
无损检测设备
GB/T 4.4.8
JB/T10380-.8
滚筒外圆直径偏差
GB/T 4.4.8
JB/T10380-.8
GB/T 4.4.9
JB/T 4.5.9
*胶面滚筒面胶、底胶物理机械性能
GB/T 4.4.9
JB/T 4.5.9 JB/T
GB/T 4.4.10
JB/T 4.5.10
静平衡试验
GB/T 4.4.10
JB/T 4.5.10 JB/T
滚筒静平衡试验装置(检测支架、水平仪、称重装置)
水平仪:0.05mm/m
称重装置:0.1Kg
GB/T 4.4.12
JB/T10380-.12
外圆径向圆跳动
GB/T 4.4.12
JB/T10380-.12
滚筒外圆径向圆跳动检测装置
GB/T 4.5.3
JB/T.4 、5.6
JB/T& 4.6.3
JB/T 4.6.3
托辊辊子外圆径向圆跳动
GB/T 4.5.3 JB/T.4&
JB/T 4.6.3
托辊外圆径向圆跳动检测装置(百分表;磁力表座)
GB/T 4.5.4
JB/T.4 、5.5
JB/T 4.6.4
托辊辊子轴向位移量测试
GB/T& 4.5.4
JB/T.4& 5.5
JB/T 4.6.4
托辊轴向位移量测试装置(加载装置及位移量测试量具)
加载装置:500N、±1%
位移量测试精度:0.02mm
GB/T 4.5.5
JB/T.4 、5.3
JB/T8908-.5
JB/T10380-.5
*托辊辊子轴向承载力
GB/T& 4.5.5
JB/T.4& 5.3
JB/T10380-2013
托辊辊子轴向承载力试验装置(加载装置)
10000 N、15000N,
GB/T 4.5.6
JB/T.4 、5.1
JB/T8908-.6
JB/T10380-.6
*托辊辊子动旋转阻力
GB/T& 4.5.6
JB/T.4& 5.1
JB/T10380-2013
旋转阻力试验台
JB/T.4 、5.4
JB/T 4.6.7
*托辊辊子跌落试验
GB/T& 4.5.7
JB/T.4& 5.4
JB/T 4.6.7
跌落试验台、
GB/T 4.5.8
JB/T.4 、5.2
JB/T 4.6.8
*托辊辊子防尘性能与防水性能
GB/T& 4.5.8
JB/T.4& 5.2
JB/T& 4.6.8
托辊防尘性能试验台;防水性能试验台
注:& 1.企业配备的检验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2.电动滚筒外购的企业,只需配备兆欧表、声级计、转速表。
3.标注“*”的检验项目可外协,企业可不配备相应检验设备。
表4-2-1& 千斤顶产品检验项目及必备检验设备
必备检验设备
精度或测量范围
立式油压千斤顶
4.15、4.16
满足产品尺寸测量
满足产品尺寸测量
安全阀试验
静载试验机
满足最大规格1.15倍额定载荷
活塞杆压下力试验
活塞杆压下力检测装置
下降量试验
静载试验机
行程测量装置
满足最大规格1.25倍额定载荷
额定载荷试验
动载试验机
满足最大规格1.0倍额定载荷
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符合设计要求(最高高度值≥名牌标定值或说明书中给出的参数;
最低高度值≤名牌标定值或说明书中给出的参数)
高度卡尺或钢卷尺
安全阀试验
静载试验机
满足最大规格1.15倍额定载荷
下降量试验
动载试验机
满足最大规格1.0倍额定载荷
动载试验机
满足最大规格1.0倍额定载荷
螺旋千斤顶
静载试验机
满足最大规格1.5倍额定载荷
额定载荷试验
动载试验机
满足最大规格1.0倍额定载荷
注:企业配备的检验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表4-2-2&& 手动葫芦产品检验项目及必备检验设备
必备检验设备
精度或测量范围
&&& &&& &&& &&& 1
整机试验台
1、载荷精度:
砝码加载0~+1%;
采用液压或其他加载方法时0~+10%
2、载荷范围:需满足申请的最大规格1.25倍额定载荷要求;
整机试验台
两钩间最小距离和起升高度
表1和5.1.8
吊钩钩口变形和超负荷检验
1、材料试验机及检验工装夹具
2、游标卡尺;
1、申报10t以下规格的,需配备≥60t材料试验机;申报10t及以上规格的,需配备≥100t材料试验机,且满足申请的最大规格4倍载荷试验要求
2、游标卡尺:0.02mm
起重链条破断力和总极限伸长率
GB/T 6.4.2
材料试验机及检验工装夹具
起重链条N环节距偏差
1、材料试验机及检验工装夹具;
2、游标卡尺
2、0.02mm、0-500mm
起重链条链环弯曲检验
GB/T 6.4.3
1、材料试验机;
2、链环弯曲检验工装
2、满足检验要求
环链手扳葫芦
整机试验台
1、载荷精度:
砝码加载0~+1%;
采用液压或其他加载方法时0~+10%
2、载荷范围:需满足申请的最大规格1.25倍额定载荷加载要求;
整机试验台
两钩间最小距离和起升高度
表1和4.1.8
吊钩钩口变形和超负荷检验
1、材料试验机及检验工装夹具
2、游标卡尺;
1、申报10t以下规格的,需配备≥60t材料试验机;申报10t及以上规格的,需配备≥100t材料试验机,且满足申请的最大规格4倍载荷试验要求
2、游标卡尺:0.02mm
起重链条破断力和总极限伸长率
材料试验机及检验工装夹具
起重链条N环节距偏差
1、材料试验机及检验工装夹具;
2、游标卡尺
2、0.02mm、0-500mm
起重链条链环弯曲检验
1、材料试验机;
2、链环弯曲检验工装
2、满足检验要求
注:企业配备的检验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表4-2-3&& 带式输送机产品检验项目及必备检验设备
必备检验设备
适用的产品品种
精度或测量范围
通用带式输送机
移动带式输送机
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
气垫带式输送机
圆管带式输送机
制动轮外圆径向圆跳动
GB/T 4.3.2
JB/T10380-.8
GB/T 4.3.2
JB/T10380-.8
百分表;磁力表座
压带轮外圆径向圆跳动
百分表;磁力表座
滚筒外圆径向圆跳动
GB/T 4.4.12
JB/T10380-.12
GB/T 4.4.12
JB/T10380-.12
滚筒外圆径向圆跳动检测装置(检测支架;百分表;磁力表座)
滚筒筒皮最小壁厚
金属测厚仪
滚筒静平衡试验
GB/T 4.4.10
JB/T10380-.10
GB/T 4.4.10
JB/T10380-.10
滚筒静平衡试验装置(检测支架;水平仪;补偿块称重装置)
水平仪:0.05mm/m
称重装置:0.1Kg
*滚筒探伤检查
GB/T 4.4.4、4.4.7
JB/T.4.4、4.4.7
JB/T10380-.4、4.5.7
GB/T 4.4.4、4.4.7
JB/T.4.4、4.4.7
JB/T10380-.4、4.5.7
无损检测设备
漆膜附着力
GB/T 4.11.3
JB/T.10.2.2
JB/T10380-.2.2
GB/T 4.11.3
JB/T.10.2.2
JB/T10380-.2.2
切割刀具及软毛刷
GB/T 4.11.2.2
JB/T.10.2.2
GB/T 4.11.2.2
JB/T.10.2.2
漆膜测厚仪
气室压力测定
托辊辊子外圆径向圆跳动
GB/T 4.5.3
JB/T& 4.6.3
JB/T& 4.6.3
托辊外圆径向圆跳动检测装置(百分表;磁力表座)
托辊辊子轴向位移量测试
GB/T 4.5.4
GB/T 4.5.4
托辊轴向位移量测试装置(加载装置及位移量测试量具)
加载装置:500N、±1%
位移量测试精度:0.02mm
注:1.企业配备的检验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2.标注“*”的检验项目可外协,企业可不配备相应检验设备。
表5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明细表
立式油压千斤顶、
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1.零件清洗
2.油缸的旋紧或焊接
螺旋千斤顶
1.螺杆加工及热处理
2.螺母、套筒加工
3.传动齿轮热处理
4.丝杆加工(剪式)
5.螺母加工(剪式)
1.热处理(剪式除外)
1.起重链条的编结、焊接、校正及热处理
2.吊钩的锻造及热处理
3.整机装配
带式输送机
1.滚筒焊接
2.滚筒轴热处理
3.电动滚筒的装配
4.托辊支架焊接
5.托辊装配及焊接
注:企业应针对表中所列的关键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编制质量控制点控制程序。
第七条申请发证、证书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增加产品单元、增加产品品种、增加生产场所、生产地址迁移)等需要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企业应在实地核查前做好准备,根据本细则第六条要求和实际情况填写下列企业资料(见附件1-1至附件1-7),在实地核查时提交审查组现场核查。
(一)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 (见附件1-1);
(二)企业生产场所示意图(见附件1-2);
(三)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表(见附件1-3)
(四)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检验设备表(见附件1-4)
(五)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重要零部件明细表 (见附件1-5);
(六)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表(见附件1-6);
(七)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清单(见附件1-7);
第四章企业实地核查
第八条现场实地核查时,企业申请取证的产品应正常生产,相关人员应在岗到位。
第九条审查组现场对企业申请书及证照等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第十条审查组现场按照本细则第七条要求对企业准备的所有相关材料(见附件
1-1~1-7)进行核实。
第十一条审查组现场按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2)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形成《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和建议改进项汇总表》(见附件3),完成《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4)。
第十二条审查组现场形成的核查材料和记录(包括附件1-1~1-7、附件2、附件3
和附件4)一式四份,企业、省级许可证主管部门、审查组织单位、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
第十三条实地核查判定原则
(一)审查组应对实地核查办法的每一个条款进行核查,并根据其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的程度分别作出符合、不符合和建议改进的判定。
(二)对判为不符合项的须填写详细的不符合事实,对判为建议改进项的须填写实地核查发现的可改进的问题。
(三)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
实地核查按产品单元审查,未发现不符合,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核查结论不合格则该产品单元不合格。同一产品单元包含多个产品品种的,只要有一个品种不合格则该产品单元不合格。
第五章产品检验
第十四条抽样规则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按样品抽样基数、抽样数量、抽样方法及要求一览表的规定(见表6),在企业自检合格的产品中实施抽样,并填写抽样单(见表7)。企业应根据申请的范围,按表6的规定,准备抽样基数。
第十五条抽样方法
(一)抽样前,抽样人员应核实抽样基数的生产时间、入库日期和实际数量,同时查证抽样基数所含规格是否与申请范围一致。
(二)抽样人员在申请取证企业的成品库或生产线末端,对由申请取证企业制造并经过企业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根据企业申请的范围,按表6的规定抽取产品。
(三)抽样采用封条封样,申请取证企业应采取可靠的防损措施保护封条,以免运输过程中被损坏。
(四)抽样人员应按规定填写抽样单(见表7),一式四份,一份留申请取证企业;一份随样品寄往检验机构;一份检验机构留存;一份随资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第十六条抽样样品要求
(一) 抽取申请范围内的最大额定起重量、最大带宽或最大管径产品。
(二)带式输送机样品要求
1.对于首次申请、获证后申请增加产品品种及获证后申请迁址的企业,样品须安装在该生产企业内,长度以实现产品完整功能为准;获证后申请增加规格的,样品也可以安装于用户现场,审查组凭企业的销售合同及发货单填写抽样单。
2. 对于带式输送机获证企业申请延续的,样品可以是企业自申请受理之日起一年内出厂的最大规格的产品,生产日期以出厂检验合格证签发日期为准。样品已发运到用户的,审查组可以凭企业的销售合同及发货单填写抽样单。
第十七条要求
(一)企业应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千斤顶(含手柄)、手动葫芦、带式输送机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抽样单一并送达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检验机构,企业可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许可证主管部门网上查询并自主选择);
(二)带式输送机样品在安装地进行检验。发证检验机构应在企业实地核查结束后30日内进行现场检验。
(三)对于特殊型式(立式油压千斤顶起升高度>200mm、车库用油压千斤顶起升高度>400mm、螺旋千斤顶起升高度>200mm、手动葫芦起升高度>6m)或运输困难的样品(手动葫芦额定起重量≥30t、千斤顶额定起重量≥300t或长度超过1m)需现场检验,由企业自主选择发证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表6样品抽样基数、抽样数量、抽样方法及要求一览表
抽样基数(台)
样品数量(台)
抽样方法及要求
立式油压千斤顶
2t≤G≤16t
抽取申请范围内的最大额定起重量产品
16t<G≤50t
50t<G ≤500t
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1t≤G<3.2t
抽取申请范围内的最大额定起重量产品
3.2t≤G≤20t
螺旋千斤顶
0.5t≤G≤16t
抽取申请范围内的最大额定起重量产品
16t<G≤50t不少于20
50t<G≤100t不少于5
0.5t≤G<5t
抽取申请范围内的最大额定起重量产品
5t≤G≤16t
16t<G≤40t
环链手扳葫芦
0.25t≤G<5t
抽取申请范围内的最大额定起重量产品
带式输送机
通用带式输送机
抽取申请范围内的最大带宽、最大管径产品。
移动带式输送机
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
气垫带式输送机
圆管带式输送机
注:表中“G”表示额定起重量
表7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
抽检样品种类
1、&&&&&&&&&&&&& 2、
1、&&&&&&&&& 2、
o审查组抽样o免实地核查企业抽样o已获证单元内增加产品企业抽样
请企业在抽样后7日内将样品送达自主选择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
注:1.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样品无论是审查组抽样还是企业抽样,均应填写此抽样单。
2.执行标准为本细则要求该产品执行的标准。
第十八条企业延续符合免实地核查要求的只进行产品检验,企业应在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按本细则表6要求自行抽封样品、填写抽样单(表7),自主选择发证检验机构送样,同时将抽样单和检验委托合同寄送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工作站。企业对所抽送样品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需要在产品安装地进行检验的,企业自主选择发证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第十九条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项目、判定标准及重要度分级见表8-1至8-10。
表8-1& 千斤顶(立式油压千斤顶)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判定标准及重要度分级表
检验项目名称
(对应技术要求条款)
&(对应试验方法条款)
重要度分级
下降量试验
1.抽取的2台样品其中1台做连续工作试验,另1台做连续工作试验以外的所有项目。
2.如果其中1台出现不合格项目,则不再进行加倍检验。
3.检验结论出具在一份报告中。
连续工作试验
额定载荷试验
GB/T27697&
GB/T27697&
倾斜加载试验
GB/T27697&
高低温工作性能试验
GB/T27697&
安全阀试验
GB/T27697&
活塞杆压下力试验
GB/T27697&
手柄操作力试验
GB/T27697&
手把强度试验
表8-2& 千斤顶(车库用油压千斤顶)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判定标准及重要度分级表
检验项目名称
(对应技术要求条款)
(对应试验方法条款)
重要度分级
安全阀试验
1.抽取的2台样品其中1台做连续工作试验,另1台做连续工作试验以外的所有项目。
2.如果其中1台出现不合格项目,则不再进行加倍检验。
3.检验结论出具在一份报告中。
下降量试验
连续工作试验
额载动载试验
JB/T 5315&
JB/T 5315&
超载动载试验
JB/T 5315&
高低温工作性能试验
JB/T 5315&
最高高度值≥名牌标定值或说明书中给出的参数;
最低高度值≤名牌标定值或说明书中给出的参数
手柄操作力试验
表8-3& 千斤顶(螺旋千斤顶)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判定标准及重要度分级表
检验项目名称
(对应技术要求条款)
(对应试验方法条款)
重要度分级
1.抽取的2台样品其中1台做连续工作试验,另1台做连续工作试验以外的所有项目。
2.如果其中1台出现不合格项目,则不再进行加倍检验。
3.检验结论出具在一份报告中。
倾斜加载试验
额定载荷试验
手柄操作力测定
表8-4& 手动葫芦(手拉葫芦)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判定标准及重要度分级表
检验项目名称
(对应技术要求条款)
(对应试验方法条款)
重要度分级表
JB/T 7334&
连续动作性能
JB/T 7334&
整机限位强度
JB/T 7334&
JB/T 7334&
起重链条破断力
JB/T 7334&
GB/T 20947&
起重链条总极限伸长率
JB/T 7334&
GB/T 20946&
钩口闭锁装置
JB/T 7334&
JB/T 4207.2&
吊钩超负荷试验
JB/T 7334&
JB/T 4207.1&
JB/T 4207.1&
吊钩钩口变形
JB/T 7334&
JB/T 4207.1&
JB/T 4207.1&
JB/T 7334&
JB/T 7334&
起重链条N环
JB/T 7334&
链环弯曲试验
JB/T 7334&
GB/T 20947&
GB/T 20946&
两钩间最小距离
JB/T 7334& 4 表1
JB/T 7334&
注:标准JB/T表1中未标明的额定起重量,在进行检验时,按企业实际申请的额定起重量进行检验。
表8-5& 手动葫芦(环链手扳葫芦)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判定标准及重要度分级表
检验项目名称
(对应技术要求条款)
(对应试验方法条款)
重要度分级表
连续动作性能
整机限位强度
起重链条破断力
起重链条总极限伸长率
吊钩超负荷试验
&JB/T 4207.1&
钩口闭锁装置
吊钩钩口变形
起重链条N环
两钩间最小距离
7335& 3 表1
7335& 3 表1
链环弯曲试验
注:标准JB/T表1中未标明的额定起重量,在进行检验时,按企业实际申请的额定起重量进行检验
表8-6& 带式输送机(通用)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判定标准及重要度分级表
检验项目名称
(对应技术要求条款)
(对应试验方法条款)
重要度分级表
滚筒焊缝无损检测
4.4.4、4.4.5
GB/T 附录A
动旋转阻力试验
托辊辊子停止
1小时后旋转阻力
防尘性能试验
防水性能试验
机电保护装置
安全保护装置
4.10.2、4.10.3
目测、核查合格证
目测,核查合格证
4.3.3、4.3.8、 4.3.9
目测、核查合格证
输送带对中运行
输送机停车后,测量输送带中心线与输送机中心线偏差
输送机空载噪声
带速测量仪
目测,核查合格证
滚筒最小壁厚
金属测厚仪
滚筒静平衡试验
径向圆跳动
物理机械性能
核查胶面物理
机械性能检验报告
相邻三组托辊
辊子上表面高低差
细钢丝、直尺
整机运行性能
4.2.1、 4.2.6、 4.2.8
驱动装置密封性
轴向位移量测定
轴向承载试验
外圆径向圆跳动测定
表8-7& 带式输送机(移动)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判定标准及重要度分级表
检验项目名称
(对应技术要求条款)
(对应试验方法条款)
重要度分级表
动旋转阻力试验
托辊辊子停止
1小时后旋转阻力
防尘性能试验
防水性能试验
输送带对中运行
防止机架降落
目测,核查合格证
滚筒最小壁厚
金属测厚仪
静平衡试验
径向圆跳动
物理机械性能
核查胶面物理机械
性能检验报告
托辊组高低差
钢直尺、细钢丝
升降操作力
轴向位移量测定
轴向承载试验
外圆径向圆跳动测定
表8-8& 带式输送机(波状挡边)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判定标准及重要度分级表
检验项目名称
(对应技术要求条款)
(对应试验方法条款)
重要度分级表
滚筒焊缝无损检测
JB/T& 4.4.4、4.4.5
动旋转阻力试验
托辊辊子停止
1小时后旋转阻力
防尘性能试验
防水性能试验
直尺、核查合格证及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JB/T & 4.2.4
机电保护装置
JB/T & 4.2.9
安全保护装置
JB/T & 4.9.3、4.9.4
目测、核查合格证
输送带跑偏
JB/T & 4.2.5
挡边底座与压带轮(或托带辊)端面最小间距
JB/T & 4.2.2
JB/T & 4.2.8
JB/T & 4.2.10
JB/T & 4.3.5
目测,核查合格证
目测,核查合格证
制动器、逆止器
JB/T & 4.3.1、4.3.2、4.2.7
滚筒最小壁厚
滚筒静平衡试验
滚筒外圆径向圆跳动
物理力学性能
核查胶面物理
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托辊间距和相邻三组托辊组上表面高低差
细钢丝、钢直尺
整机运转性能
压带轮外圆径向跳动
轴向位移量测定
JB/T& 4.6.4
JB/T& 5.11
轴向承载试验
JB/T& 4.6.5
JB/T& 4.6.7
JB/T& 5.10
外圆径向圆跳动测定
JB/T& 4.6.3
表8-9& 带式输送机(气垫)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判定标准及重要度分级表
检验项目名称
(对应技术要求条款)
(对应试验方法条款)
重要度分级表
滚筒焊缝无损检测
GB/T & 4.4.4、4.4.5
动旋转阻力试验
托辊辊子停止
1小时后旋转阻力
防尘性能试验
防水性能试验
JB/T & 4.7.1、4.7.2、4.7.3
5.14.1、5.14.2、5.15
JB/T & 4.8
核查合格证
JB/T & 4.13.4
机电保护装置
JB/T & 4.13.7
安全保护装置
JB/T & 4.10
目测、核查合格证
JB/T & 4.3.4、4.3.5
目测、核查合格证
目测,核查合格证
目测,核查合格证
JB/T & 4.13.1
输送机停车后,测量输送带边缘与托辊外侧端缘及盘槽边缘的最小距离
JB/T & 4.13.10
JB/T & 4.11.5、4.11.6
滚筒最小壁厚
GB/T & 4.4.1
金属测厚仪
滚筒静平衡试验
GB/T & 4.4.10
径向圆跳动
GB/T & 4.4.12
物理机械性能
GB/T & 4.4.9
核查胶面物理
机械性能检验报告
升降操作力
JB/T & 4.11.4
JB/T & 4.11.3
轴向位移量测定
轴向承载试验
外圆径向圆跳动测定
表8-10& 带式输送机(圆管)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判定标准及重要度分级表
检验项目名称
(对应技术要求条款)
(对应试验方法条款)
重要度分级表
滚筒焊缝无损检测
JB/T& 4.5.4、4.5.5
动旋转阻力试验
托辊辊子停止
1小时后旋转阻力
防尘性能试验
防水性能试验
JB/T& 4.3.3
机电保护装置
JB/T& 4.3.6
安全保护装置
JB/T& 4.11.3、4.11.4、4.11.6、4.11.8
目测、核查合格证
JB/T& 4.4.11
核查合格证
制动器、逆止器
JB/T& 4.4.2、4.4.7、4.4.8
核查合格证
JB/T& 4.7.1
核查合格证
JB/T& 4.3.2
输送带扭转
JB/T& 4.3.16
JB/T& 4.3.8
JB/T& 5.14
核查合格证
滚筒最小壁厚
JB/T& 4.5.1
金属测厚仪
滚筒静平衡试验
JB/T& 4.5.10
径向圆跳动
JB/T& 4.5.12
物理力学性能
JB/T& 4.5.9
核查胶面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相邻三组托辊
上表面高低差
JB/T& 4.13.7
细钢丝、直尺
整机运转性能
JB/T& 4.3.1、4.3.5、4.3.7
轴向位移量测定
轴向承载试验
外圆径向圆跳动测定
第二十条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许可证检验综合判定原则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以抽样产品的检验结果作为评定该样品所对应的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
(一)单项不合格判定
产品检验按表8-1至表8-10进行,其中一项检验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判为该项不合格。
(二)重要度分级
按质量特性的重要度将检验项目分为A类、B类。
(三)抽样检验综合判定原则
经检验,A类项不合格数为零,B类缺陷项不合格数不大于1,抽样检验结论为合格。否则,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检验报告
(一)发证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4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6)一式四份(企业、发证检验机构、审查组织单位、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
(二)证书延续的企业提供同单元产品6个月内(自检验报告签发日期起)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检验报告的,可免于该单元许可证产品检验。
第六章证书许可范围
第二十二条企业申请的发证产品通过材料核实、现场实地核查和许可证产品检验合
格、符合通则和本细则规定要求的,由审查组织单位拟确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报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具体示例见表9。
第二十三条产品生产许可范围的确定原则:企业所申请产品单元内的所有产品品种经实地核查合格且各产品品种样品检验合格,则证书许可范围为企业申请该产品单元的所有产品品种;如果企业所申请产品单元内的所有产品品种经实地核查合格,但部分产品品种样品检验不合格,则证书许可范围为该产品单元中的检验合格的产品品种;如果企业所申请产品单元内的全部或部分产品品种经实地核查不合格,则该产品单元不予许可。
第二十四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产品许可范围见表9。
表9证书产品明细内容示例
企业申请内容
实地核查结果
产品检验结果
确认证书产品许可范围
千斤顶(立式油压千斤顶≤320t;车库用油压千斤顶≤5t)
实地核查确定的合格范围:与企业申请内容一致。
1.样品为立式油压千斤顶320t产品检验合格;
2.样品为车库用油压千斤顶5t产品检验不合格;
千斤顶(立式油压千斤顶≤320t)
手动葫芦(手拉葫芦≤40t)
企业的整机试验台只能完成最大额定起重量20t的试验,实地核查确定的合格范围≤20t
样品为手拉葫芦20t,产品检验合格
手动葫芦(手拉葫芦≤20t)
带式输送机
1.带式输送机(移动带式输送机≤1200 mm;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1400 mm)
实地核查确定的合格范围:与企业申请内容一致。
样品为移动带式输送机1200 mm;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1400 mm;产品检验合格
带式输送机(移动带式输送机≤1200 mm;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1400 mm)
1.如果企业申请的产品名称与细则中的产品单元名称不一致时,按细则中的产品单元名称发证。
2. 如果企业申请的产品单元的参数范围不满足最大规格,则证书范围为同时满足生产条件和检验样品合格的参数规格(见序号2)。
3. 若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均合格,则证书范围与申请范围一致(见序号3)。
第二十五条企业在获证同一产品单元内申请增大额定起重量、增大带宽、增大管径时,不需进行企业实地核查,企业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按本实施细则表6的规定要求自行抽取同一产品单元内最大规格产品,并将抽样单及样品一起装箱封存贴好封条,自主选择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寄送样品。企业对样品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企业将检验报告及抽样单寄送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工作站。需要在产品安装地进行检验的,企业自主选择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联系方式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设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政编码:100823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信箱:
联系人:李燕霞张京京杨洁华
审查部下设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工作站设在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
邮政编码:100007
电话:010-004968&
传真:010-
电子信箱:
联系人:祝新华王顺亭路建湖闫淑卿
第二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10月30日起实施,原《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千斤顶、手动葫芦、带式输送机部分》作废。
企业核查时准备书面材料清单
附件1-1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
附件1-2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场所示意图
附件1-3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设备表
附件1-4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检验设备表
附件1-5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关键件明细表
附件1-6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表
附件1-7产品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清单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组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本清单内所有书面材料经现场实地核查确认后一式四份,企业、地方许可证主管部门、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企业加盖骑缝章。
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
企业申请填写内容
工艺流程图
(企业填写)
(以框图+箭头方式表述企业生产该产品的实际工艺流程、并以“★”在相应的框图上表示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
现场核查后填写内容
经核查,该企业生产产品上述生产工艺流程描述与实际相符,企业对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进行了识别,审查组予以确认。
注:1. 如产品单元生产工艺不同均应分别绘制;
2. 本表经现场实地核查确认后一式四份,企业、地方许可证主管部门、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如采用非典型工艺的企业,应提交采用非典型工艺的说明:明示所采用的工艺流程、设备工装、加工制作方法等情况,陈述与典型工艺的主要差异。
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场所示意图
(生产场所示意图,应标明其相邻特征道路、建筑物或单位方位、距离等)
注:多场所的均应分别绘制。
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设备表
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自制重要零部件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表(一)
重要零部件名称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名称
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整机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表(二)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名称
注:多场所的均应填写,并在备注中注明生产场所。
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检验设备表
检验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精度或测量范围
注:多场所的均应填写,并在备注中标明生产场所。
企业生产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重要零部件明细表
生产地址:
该单元中代表性的产品照片(正面、左侧面各一张,背景清晰彩色5迹
重要零部件
□自制□采购
□自制□采购
□自制□采购
□自制□采购
注:按单元填写本表,如两个单元产品填写的内容完全相同,可合填写1张。
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表
填表说明: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操作工等,均应列入此表。
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清单
标准/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名称
注:企业根据本公司制定的文件管理规定按实际情况填写,审查组现场核实。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产品名称:
产品单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 本办法核查内容分为6大部分19条45款,应逐条款进行核查,并根据其满足程度和相关条款“备注”栏中给出的认定原则分别作出符合、不符合、建议改进。
2. 凡涉及到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符合性问题的,均应判为不符合。
3. 凡涉及到企业的生产设施、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关键岗位技术操作专门人员等缺失问题的,或存在系统性、区域性、严重性问题的,均应判相关条不符合。
4. 每款核查内容逐个判断,并在对应的“是”或“否”的选项框中打“√”,凡在“否”的选项框中打“√”的,均须填写详细的不符合事实。
5.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经核查19条均未发现不符合,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6. 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实地核查后,填写《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和改进项汇总表》。
1)申请书填写的住所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
o是;o否:
1.经营范围是广义的概念,可按行业或大类分,只要含盖申请许可证产品即可;
2.核查内容3)~5)款,任何一款为“否”,则结论为不符合;
3. 1)~2)款,若为填写错误允许勘误,此类情况不作为不符合。
4.保存实际生产地址门牌照片(如果有门牌号码)
2)实际生产地址与申请书填写的是否一致;
o是;o否:
3)实际生产地址与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是否一致(实际生产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住所同地址,若不同,该生产地址应工商登记或备案);
o是;o否:
4)经营范围是否涵盖申请许可证产品;
o是;o否:
5)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o是;o否:
最高管理者
6)是否具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熟悉“三法一条例”;
o是;o否:
7)是否具有一定的产品技术知识,熟悉标准要求、生产工艺要求;
o是;o否:
8)是否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o是;o否:
9)是否具有相关产品专业技术知识;
10)是否熟悉相关产品标准。
11)是否熟悉相关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
o是;o否:
按照细则中表4-1-1至4-1-3及表4-2-1至4-2-3内容各抽取1-2个检验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若检验人员操作均不正确,则判不符合。
12)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考核,并经授权;
o是;o否:
13)现场观察检验人员进行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检验人员是否能够熟练操作,其操作是否符合检验规程,并正确作出判断。
o是;o否:
14)现场核查每一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实际生产操作情况,工人是否能熟练的操作,其操作是否符合技术工艺文件的规定。
o是;o否:
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工人操作均不正确,则判不符合。
生产和检验设施设备
15)是否具有自制重要零部件和整机生产所需的工作场所和设施;
o是;o否:
厂房中下料区域(需要时)、机加区域(需要时)、焊接区域(需要时)、热处理车间(需要时)、装配区域、涂装区域(需要时)、检验试验区域、库房、起吊搬运设备(需要时)、水电气供应应满足设计产能、生产工艺要求。1.核查内容15)和16)款,任意款为“否”,则结论为不符合;
2. 建议改进选项仅适用于17)款维护和运行情形。
3.保存企业基础设施的现场照片。
16)是否满足其采购重要零部件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整机出厂检验所需的工作场所和设施;
o是;o否:
17)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维护完好,运行正常;
o是;o否:
18)企业是否具有《细则》表3-1、3-2规定,与其生产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o是;o否:
1.核查内容18)和19)款,任意款为“否”,则结论为不符合;
2. 建议改进选项仅适用于20)款。
3.保存企业必备设备工装的现场照片
19)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o是;o否:
20)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维护完好,运行正常。
o是;o否:
21)企业是否具有《细则》表4-1-1至4-1-3、4-2-1至4-2-3中规定、与其生产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检验所需的检验仪器设备;
o是;o否:
1.核查内容21)和22)款,任意款为“否”,则结论为不符合;
2. 建议改进选项仅适用于23)维护和运行情形;
3.保存企业必备检验设备的现场照片
22)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相关标准规定的检验要求。
o是;o否:
23)检验仪器设备是否维护完好,运行正常,并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o是;o否:
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24)是否有《细则》表2所列的与申请取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
o是;o否:
25)是否有《细则》表2所列的与申请取证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
o是;o否:
26)是否在其产品技术文件和生产中贯彻执行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o是;o否:
27)是否绘制有工艺流程图;
o是;o否:
核查内容27)~31)款,均为“否”,则结论为不符合。
28)是否与其生产实际相吻合;
o是;o否:
29)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合理;
o是;o否:
30)是否标明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适用时);
o是;o否:
31)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识别是否充分适宜。
o是;o否:
技术工艺文件
32)对于本办法5.1中识别和确认的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现场核查每一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是否均编制有相关技术工艺文件。
o是;o否:
所有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均无技术工艺文件,则判不符合。
33)技术工艺文件是否明确了具体的控制参数,其参数是否进行适宜的验证并正确(须贯彻执行产品标准)。
o是;o否:
34)是否对采购重要原材料和重要零部件进货检验(或验证)、自制重要零部件检验等生产过程检验、整机出厂检验作出规定。
o是;o否:
核查内容34)和35)款均为“否”,则结论为不符合。
35)是否编制了检验规程,其内容是否完整正确(应包括检验频次、检验样品数、抽样方式、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步骤、检验结果判定及处理)。
o是;o否:
生产过程控制
36)是否对每一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实际生产操作情况进行监控;
o是;o否:
核查内容36)~39)款均为“否”,则结论为不符合。
37)是否建立并保持了监控记录;
o是;o否:
38)监控记录载明信息反映实际生产操作是否正确、稳定。
o是;o否:
39)如果监控发现不正确、不稳定,是否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o是;o否:
40)采购重要原材料和重要零部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并保留检验记录。
o是;o否:
按照表4-1-1、4-1-2、4-1-3中列出的重要零部件审查其进货检验/验证记录。采购重要零部件均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判为不符合。
41)自制重要零部件、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指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并保留检验记录。
o是;o否:
审查自制重要零部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并记录;审查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指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并记录。自制重要零部件及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指标均未检验,判为不符合。
42)是否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并保留检验记录。
o是;o否:
出厂检验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未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的判为不符合。
不合格品控制
43)是否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置作出明确规定。
o是;o否:
核查内容43)~45)款均为否,则该项为不符合。
44)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是否按规定进行标识、隔离和处置,是否有效防止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和出厂。
o是;o否:
45)不合格品经返工、返修后是否重新进行了检验。
o是;o否:
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和建议改进条款汇总表
企业名称:产品单元:
不符合程度
在选框中打“√”
审查组组长(签字):
企业代表签字:
审查组成员(签字):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产品名称:
产品单元(产品证书明细内容):
审查组根据《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于年月日至年月__ _日对该企业进行了核查,共计核查出:
符合_____条、不符合条、建议改进条。
其他情况说明:
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核查结论是:。(注:核查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审查组成员
姓名(签字)
职务(组长、组员)
核查分工(条款)
审查员证书编号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年月日
观察员(签字,如有):年月日审查组织单位(章):年月日
注:“其他情况说明”栏中填写的内容为:企业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且不能体现在实地核查记录中的情况,如企业存在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核查的情况等。
(CMA章)、(CNAS章)、(CAL章)
报告编号:
产品品种、规格型号
受检单位 (与送样单上企业名称一致)
检验类别生产许可证检验
报告日期&& (以签发日期为准)
检验机构名称
1.&&&&&&&& 检验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复制检验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 检验报告无批准人、审核、主检签字无效,无骑缝章无效。
4.&&&&&&&& 检验报告涂改无效。
地址:(检验机构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电子信箱:
××检验机构
报告编号:××共×页第×页
(按《产品送样单》填写)
(按《产品送样单》填写)
(按《产品送样单》填写)
(按《产品送样单》填写)
(按《产品送样单》填写)
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按《产品送样单》填写)
(按《产品送样单》填写)
(按《产品送样单》填写)
收到样品的日期
(对收到的样品基本情况作简单表述,如:样品的形状、完好程度、附件配件等。)
ww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产品检验依据
(按照XX标准和本实施细则对XX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XX项目不符合该标准和实施细则规定(XX规格XX等级)要求,判定该样品为合格/不合格。)
检验单位(公章或检验报告专用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试验室环境温度、湿度等
批准:审核:主检:
检验数据共×页第×页
复核:检验:
本实施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变化对比表
立式油压千斤顶
油压千斤顶
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螺旋千斤顶
螺旋千斤顶
环链手扳葫芦
环链手扳葫芦
带式输送机
通用带式输送机
带式输送机
通用带式输送机
移动带式输送机
移动带式输送机
气垫带式输送机
气垫带式输送机
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
波状挡边带式输送机
圆管带式输送机
圆管带式输送机
注:本实施细则新列入发证的产品,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无证查处公告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产品标准变化对比表
产品单元(新版)
产品标准(新版)
产品标准(旧版)
立式油压千斤顶
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螺旋千斤顶
JB/T 油压千斤顶
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螺旋千斤顶
JB/T 手拉葫芦
JB/T 环链手扳葫芦
JB/T 9 手动起重设备用吊钩
JB/T 9 手动起重设备用吊钩闭锁装置
GB/T 起重用短环链验收总则
GB/T 起重用短环链T级(T、DAT和DT型)高精度葫芦链
带式输送机
带式输送机
移动带式输送机
气垫带式输送机
波状挡边带式输
JB/T 圆管带式输送机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JB/T & 电动滚筒
带式输送机
移动带式输送机
气垫带式输送机
波状挡边带式输
JB/T 圆管带式输送机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JB/T & 电动滚筒
JB/T 8908、JB/T 10380、GB 14784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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