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卖房毁约怎么办已经和我一起在中介签了卖房合同也付了定金但又把房子在我不知情下卖给了别人范法吗

买房交定金 房主却把房子卖给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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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半年前通过中介公司缴纳了购房定金,约定了购房总价,殊不知房主半年后竟然将房子卖给了他人,这让市民苗女士烦恼不已。“去年7月,我们通过中介公司缴了2万元购房定金,并且约定了买房的总价是63万元,没想到今年想办过户手续的时候,却发现房主竟然把房子卖给别人了,想要拿回定金又不成。”为此,苗女士将中介公司和房主任女士告上法庭。最近,秀洲区人民法院王江泾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2015年7月,新居民苗女士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秀洲区某小区任女士的一套商品房,并让中介公司将2万元的购房定金转交给了任女士,双方也约定好了购房总价是63万元,并写好了收据。可是,任女士在收到苗女士购房定金后,还是将房产出售给了别人,导致苗女士无法购买该套商品房。“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一般交了定金导致违约的,都是双倍返还定金,而且中介公司没有尽到真实披露相关信息的责任,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苗女士说。然而任女士却声称,她卖房前已经和中介公司说过不要收取定金,不过苗女士还是通过中介公司支付了定金。任女士说,去年7月在收到苗女士的定金后,便多次请她前来签合同、办手续,但是苗女士却一直推脱说没时间,直到2016年4月她才将房子卖给了别人,“所以是她违约在先。”法院认为,苗女士和任女士之间虽然没有最终达成购房合同,但是通过苗女士提供的收据可以认定她与任女士之间已经达成了买房的初步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本案中,苗女士交付给赵女士的2万元性质为定金,虽然最终没有达成购房合同,但是双方也都没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购房合同无法达成是基于对方过错的原因。同时,苗女士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中介公司没有尽到真实披露交易信息的责任。为此,法院最终判定,任女士返还苗女士定金2万元,并驳回苗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法官也特别提醒,定金收据不等于是定金合同,市民们在买卖交易时,应当签订正规的定金合同,列好相关责任明细,并且应当及时办理之后的相关手续。还要提醒的是,定金合同也是一把双刃剑,是订立买卖合同的担保,在签订前应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否则一旦毁约就要承受失去定金的风险。我在中介签了合同付了定金但是想换房子可以吗?
bradsimmons47
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因为你们签署了正规合同。如果不买,属于违约情况了,正常房东是有权利不退换定金的,且中介费也是你要赔的。 如果房东跟中介愿意跟你解除合同,那么你就不要赔中介费,且可拿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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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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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中介收定金 签购房合同突然加价18万
  买房子很辛苦,但最痛苦的是,到签购房合同时,房东还要临时加价!昨天上午,莫小姐向本报热线87270000讲述了她买房时遇到的闹心事。
  收了定金临时加价
  10月下旬,莫小姐的母亲通过房产中介相中了华侨城小区的一套房子,90多平方米,100万元左右,还可以提前入住。由于当天房东人在上海,不能马上签订购房合同,而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冯先生表示,房东已委托他收取定金,可择日签订合同。
  “我一看工作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也想早点订下房子。”莫小姐说,当天就付了5万元购房定金,并预付了1万元中介费。双方约好10月30日签订购房合同。
  可就在签购房合同的当天,房东却突然要求在原价基础上再追加18万元。房东的态度很坚决,少一分钱都不卖。由于双方协商不下,导致交易失败。
  委托书上房东姓名不符
  莫小姐说,她和家人辛苦挑选了半个多月,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买下这套房,而且付了定金,交了中介费,如今房东突然变卦,让她备受打击。
  就在她准备以交了“定金”为由,向房东讨说法时,没料到,中介出示的委托书上,房东的签名竟与其房产证上的姓名不符。房东据此否认自己签过委托书。这给莫小姐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无奈之下,莫小姐只好向房产中介公司讨说法。她说,因为中介公司没有核实房东的信息,如今导致其权益受损,中介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怀疑房东故意设套
  对此,房产中介公司经办人冯先生也很无奈。他说,当时莫小姐很喜欢这套房子,想马上签订购房合同,所以房东才委托收取定金。
  按公司的要求,房东传真了一份委托书,上面有委托人签名,但当时房产证所有信息都在房东那儿,因此中介公司根本没想过这个委托人的名字会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不符合。
  冯先生说,他也是在核对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等资料时才发现其名字有出入,因此他怀疑房东是故意写错名字的,以便临时加价,并推卸违约责任。
  同时,冯先生表示,莫小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就中介公司而言,整个手续是合法的,不需要承担责任,交易失败,他们也没办法。
  究竟该由谁来负责?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刘慧杰律师表示,关键要看房东与房产中介是否存在合法的委托代理关系。如果委托代理关系有效,那么双方形成了买卖关系,就可按定金法则的规定进行协商;如果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那么房产中介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导致的后果需房产中介承担。双方委托代理关系不一定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的,只要房东当时有这种意向即可。
  同时,刘慧杰律师提醒,在签订购房合同中,最好是与房东进行现场交易,若房东本人不在,委托书上的签字最好能见到房东本人签字,或者进行公证,这样做能避免相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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