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签定的个人2017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有法律效力吗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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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之间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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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之间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发表时间: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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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
律所: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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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法律效力
律师回答共 1 条
具有法律效力
律所: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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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导读:所谓网签,就是房屋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网上予以公布,用户可以根据网签号对合同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
网签作为行政机关行使管理的一种管理手段而存在,在物权法上并无法律效力可言。房产买受人不理性的赋予了“网签”许多人造光环,导致在实践中因误解网签的法律性质而引发诸多法律纠纷。 1
房产买卖合同没有网签,并非确定无效。 《房产买卖协议》不违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已 经成立并生效。网签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因市场管理需要而规定的公示程序,是否网签不影响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一房二卖中即使第一买受人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在先,也不能对抗合法占有房屋的第二买受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一房数卖中的数个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当依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部分第(二)方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3条的规定确定权利保护顺位。在房屋查封期间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对抗在先查封房屋的买受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房屋网签手续买受人的权利,不能对抗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 买受人要求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案件中,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在查封房屋处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特别提示: 1、即使办理了房产买卖合同网签,甲方也能一房二卖,而且第二次的房产买卖合同确定有效; 2、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在前,一房二卖在后且实际交房的,实际占有房产的权利人能够取得房产的产权。 3
网签(备案登记)不具有物权的效力,过户前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房地产公司。 所谓网签即商品房预售登记,就是房屋交易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房屋备案,在预售的房屋合同上编上不同的号码,并在网上予以公布,防止商品房销售中出现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的情形,保护房地产交易的透明度。 我国法律及相关法规中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制度,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均规定商品房预售需向县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证实登记备案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预售登记的效力问题。 一般在实践中认为,预售登记是是为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而产生的一项请求权,因预售登记时物权尚不存在,故所登记的仍是一种请求权,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没有规定备案登记制度,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备案登记不具有物权的效力,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该房地产公司。 4
房产仅网签不能对抗法院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也即卖方)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也即买方),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据此规定律师提示,如果买方已经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房屋,即便还没有过户登记,只要买方对此没有过错,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对房屋查封措施。 但仅仅是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网签,即使支付全部房款也不能对抗法院的查封。
登记机关撤销“网签”不需要需双方当事人配合或法院通知协助执为前提。 裁判要旨: 本案原告所诉“网签”行为实质上是被告对商品房交易信息的网上备案登记行为,被告对该行为具有法定的监管职责,事实上被告也对其行使了监管职权。 由于网签登记信息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被告作为登记机关,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本案所涉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198号名富公寓1729号房屋的网签登记信息已经由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认系由第三人虚构所得,原告与第三人之间并无真实的交易关系,该网签登记行为缺乏基本证据和事实根据,依法应予以撤销。 争议的网签行为实质上是被告对商品房交易信息的网上备案行为,被告对该行为具有法定监管职责;被告作为登记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原告与第三人之间无真实交易关系,该网签登记行为缺乏基本证据和事实根据,依法应予以撤销。 案件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5)岳行初字第00137号。 综上,“网签”仅是行政管理手段,没有超越《物权法》而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楼盘那么多,我只想去直隶新城看看公交总站在门口,上车不用挤!水系环绕,枫树成林一流电梯,安心、安全社区养老服务,空巢老人的幸福物业管家你放心,出门打拼更从容嘉禾直隶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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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房屋买卖合同能不能不经过房主本人,其他人代签
我们签合同时,房主本人没去,是其他人代签的,是否据法律效益??(她没有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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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但是没有公证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还要等真正的产权人回来补签才有法律效力的.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如果因为欠下债务,而被人以胁迫的方式签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会有效呢?下面我们就结合实例,听听是怎么讲的。
债主胁迫欠债人签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不是房主本人,又没有国家公证委托书那是没有法律效益的。不受法律保护,到时真出现什么纠纷问题你就亏大了
要做公证的,要业主去做公证,委托给他人代签。委托书也要的。不然是无效的。
如果代签人没有产权人手写委托书或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法律上你们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没有委托书是无效的,那怎么可以呢,你就不怕这是地产随便找来的一个人?
没有。不是产权人是不可以卖此物业,是一份无效合同。
可以代签 但是要拿着放逐本人的身份证以及产权证,如来来不了,那就让房主写一张委托书
弄个全权委托书就行了
要到公证处委托给她,你说的她没有委托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不行,要产权人签,签中介合同可以代签,但是去国土局就要本人去。有委托书也可以。
第1-10条,共1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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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定的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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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合同。
您好!具有房地产权属的人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需要双方意思表示真是一致,合同一般便是有效的。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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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有法律效力吗?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判定?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由于一些人不符合二手房购买的政策要求,而为了规避这些政策或者是躲避二手房交易税费,一部分二手房交易双方开始签订阴阳合同。到底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我们应该如何认定阴阳合同的效力?且听小编慢慢讲来。
一、阴阳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只是为了谋取私利,并非要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只能认定阳合同中关于价款的部分无效,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司法实践中,阴合同通常仍被认为是双方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而被认定为有效,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对方应当履行。这样,买方很难以合同无效为理由解除合同。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主要是为了逃避税费缴纳。但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无效。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 尽管,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白合同是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黑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 二、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判定?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纠纷,一般按两种办法处理: 1、根据规定,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 2、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的签订也有法律规定,如果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往往不会被法律认可的,一旦产生房屋买卖纠纷不一定会得到法律维护。所以,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小编建议购房者或者是出卖人不要签订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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