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库存融资业务中物权优于债权与租赁债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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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物权保障方式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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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的税收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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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业务周转率的新型工具。2、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的税收问题租赁资产转让业务的税收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应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向承租方开具发票。90号公告虽然只提到了债权转让,但业内普遍理解是适用于所有融资租赁资产转让业务,即转让后不改变原租赁合同的开票关系,仍由原出租人给承租人开具发票,但财税[2006]5号文并未严格执行。随着我国对资产管理业务税收问题的规范,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发布140号文,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日的解释,本条政策主要界定了运营资管产品的纳税主体、消费税。3)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税收问题资产证券化业务在税务上没有专门的规范文件,财税[号文发布之前,业内一般套用财税[2006]5号《财政部,不牵扯物权,在售后回租合同下,租赁物从法律意义上是出租人的资产。同时,作为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的受让方,在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是资产管理类产品的简称,然后将这个资产池销售给特殊目的公司(SPV),由SPV以预期的租金收入为保证,经过担保机构的担保增信措施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2)作为融资方式的利息抵扣问题融资租赁业务实行的是差额征税政策?根据2016年颁布的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差额征税政策可抵扣范围的描述,明确可抵扣的融资成本仍然限定为借款利息和发债利息,取得的利息收入也是要纳税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践中普遍发生的保理融资、资产证券化、转租赁、收益权转让等融资成本均可视同贷款利息纳入差额征税抵扣范围,如果不允许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资产转让业务支付的利息纳入差额征税范围: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的纳税人,以保理方式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应收租金的债权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36号文相关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具体包括各种占用,出租人可以以该资产重新做一次售后回租。2)收益权转让或应收账款转让租赁收益权转让法律意义上是“现金流转让”。但36号文是一个将金融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文件,本身对贷款的定义是非常宽泛的、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并照章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即租赁公司把融资租赁下的物权和债权全部转让。融资租赁资产转让业务对出让方来讲是一种融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增值税,那资产转让承担的融资利息是否可以抵扣呢,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收入、运杂费。收益权转让或应收账款转让的基础资产可以是售后回租,也可以是直接租赁。140号文明确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一是租赁资产转让之后的开票问题。转租赁的基础资产一般为售后回租资产,不改变其与承租方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财政部,筹集资金。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具有天然的优势:一方面,基础资产即应收租金债权的权属清晰,二是租赁资产转让作为一种融资方式的利息抵扣问题,应收账款转让法律意义上是“保理”,这两种方式只涉及债权、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现金流稳定。3)租赁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由融资租赁公司将未来的稳定的现金收入的租赁资产组成一个资产池,比较常见的包括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银行提供的投资理财产品等;另一方面,基础资产的原始收益率大都超过资产证券化优先级收益率,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将资产包出售,从而直接将两者之间息差收益变现。资产证券化实际上提供了融资租赁公司一种扩充融资渠道、加快租金回收、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融资租赁公司的借款对应的就是金融机构的贷款,贷款的范围非常宽泛。从这个角度讲,明确了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应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主体。租赁资产转让,在法律意义上是“债权+物权”,即融资租赁公司以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融资租赁公司自身承担的成本之后的金额为销售额来征税。租赁公司的成本包括租赁物直接相关的成本,如租赁物购入价、关税、安装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也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也不符合税法的精神,资产管理人一般为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作为通道方不可能承担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税费,相关税费势必转移给原始权益人即租赁公司,或者投资人。换言之,140号文实施之后,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成本会增加。因此1、融资租赁资产转让概述1)“转租赁”融资租赁的“转租赁”,是指发生在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租赁资产转让业务,三是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税收问题。1)资产转让后的开票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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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质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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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06),存货质押融资是指需要融资的企业(即借方),将其拥有的存货做质物,向资金提供企业(即贷方)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存货资格的物流企业(中介方)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方贷款的业务活动,是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
存货质押融资存货质押融资概念
对于有着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来说,不动产的缺乏使其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而在经济发达国家,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已经开展得相当成熟。在美国等,70%的担保来自于以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的动产担保。存货质押融资是中小企业以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存货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融资的业务。和传统银行贷款集中在或者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存货质押是利用企业与上下游真实的贸易行为中的动产为质押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根据我国最新出行的《》,用作质押的存货范围已经得到很大程度的扩展。采购过程的原材料、生产阶段的半成品、销售阶段的产品、企业拥有的等都可以当作存货质押的担保物。在操作过程中,第三方作为监管方参与进来,银行、借款企业和物流企业签订三方合同,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
存货质押融资存货质押融资模式
存货质押融资国外存货质押融资模式
现阶段国外存货质押融资主要有委托监管模式、统一模式和物流银行模式三种。
在委托(简单/严密)监管模式中,借款企业将质押存货交给银行以获取贷款,银行则委托对质押存货甚至借款企业进行相应的业务控制。其中,委托简单监管只要求物流企业行使一些和仓储相关的简单监管职能;而严密监管委托则可能要求物流企业行使一些特殊的监管职能。
统一授信模式在实践中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银行拨给物流企业一定的,但物流企业并不自行提供,而是在额度范围内提供辅助的监管服务,其实质仍然与委托监管模式相同。另一种是银行将一定的贷款额度拨给,由物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存货质押融资业务,设立合乎实际的合约和确立相应的业务控制方式,银行只收取事先协商的。
物流银行模式指物流仓储企业和银行组成专门的(也成为质押银行)直接与借款企业发生联系的存货质押融资模式。
存货质押融资国内存货质押模式及几种具体表现形式
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图
在我国,存货质押融资主要采取了委托监管模式和统一授信模式。根据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图,存货的形态分为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三种状态,主要的存货质押融资模式有存货质押、、统一授信、授信等。
(一)、存货质押授信
存货质押授信是存货融资中最基础的产品,也是当前银行应用最广泛的产品。它是指借款企业以自有或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动产作质押的授信产品。为了控制风险,一般银行需要第三方物流企业或监管机构对客户提供的存货质押的商品实行监管。存货质押授信分静态和动态两种。静态存货质押授信要求比较苛刻,不允许客户以货易货,只能以款易货。而在现实的生产交易中,企业的货物流动比较频繁,静态质押会严重约束企业的正常运作。因此,静态质押授信往往很少使用,动态存货质押授信是银行采用的主要存货质押授信产品。
相对于静态质押授信,动态质押授信就是对客户用来担保的存货价值设置一个界限,客户必须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担保的存货价值不能低于这个界限,高于这个界限的存货客户可以自由使用。在这个模式下,客户既可以以货易货,也可以以款易货,日常受到的限制就小了很多。而且,一般企业在授信期间内不用追加保证金赎货,企业靠存货来融资的益处非常明显。
虽然存货的范围变广泛了,但银行出于风险的考虑和贷款的方便,对企业用来担保的存货品种还有一定的限制。银行倾向于质押货物的品类较为一致,比如钢管、钢材等,货物的价值比较容易核定,如、黑色金属、木材等。方面,不同种类的存货、不同的银行都会设置不同的质押率。一般而言,原材料比较容易变现,质押率比较高,产成品虽然市场价值高,但相对来说不易变现,所以质押率会低一些。
存货质押授信流程图
存货质押授信流程图
①小企业、银行、监管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后,中小企业将原材料和产成品交付银行(企业生产地仓库),由监管公司负责监管;
②银行确认质押物后,按设定给企业以一定;
③监管方审核最低限额,限额以上质押物可自由进出;
④所需质押物低于最低限额时,中小企业向银行缴纳;
⑤银行则给贷款企业发,并指示监管企业给客户发出相应数量的质物;
⑥监管人员验收贷款企业的提货单并根据银行指示发货。
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在原材料采购阶段、生产阶段以及销售阶段都持有一定量的存货,企业可以将这些存货盘活,通过质押获得融资。这笔款项可直接投入生产运营,从而减少在途货物对资金的占用来提高运营效率。
在该模式下,存货的质押地一般是在生产地。监管公司派员工在借款企业仓库监管。这种方式往往会产生很大的风险。借款企业可以用同一批货物向其他银行质押,产生重复质押的问题。而且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易会发生其债权人抢货的状况,从而给以货物为质押品给予融资的银行造成很大损失。
融通仓与存货质押最大的不同在于存货的监管地。存货质押授信中存货的监管地一般是在借款企业的生产地,监管公司派专员在实地监管。而在实地监管会给银行带来很大的风险,所以银行会要求企业以与动产质押结合来给予融资,以平衡风险。融通仓是指货物的监管地不在借款企业,而是在第三方的仓库。
融通仓这个名词最早是由朱道立和罗齐提出的。“融”即指金融,“通”指物资的流通,“仓”则是指物流的仓储。2004年,朱道立、陈祥锋等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服务的理论框架。融通仓与存货质押的原理类似,客户将第三方开设的仓库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产成品存货作为担保,银行再给予借款,同样设置一个库存界限,借款企业在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中以款或者以货易货,只要保证仓库的最低库存界限即可。物流企业的作用和责任要比存货质押授信中大得多。首先,存货质押授信中只需要派驻监管人员监管货物,而在融通仓中物流企业先要有自己的仓库。其次,物流企业还要提供货物运输、价值评估,货物流动的监管、存货的保管等工作。因此,银行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资质也会作一个详细的要求。
融通仓流程图
融通仓流程图
①借款企业、银行、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融资协议和仓库监管协议,借款企业将质押物存放到第三方物流公司的仓库;
②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存货价值进行核定后,向银行出具动产质押证明文件,通知银行发放贷款
③银行根据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的,根据核定的额度和存货的种类,按照一定的给借款企业发放贷款
④借款企业按经营过程的需要自由使用货物,并分阶段向银行偿还贷款取得存货或者向监管仓库补充新的物资以维持仓库水平
⑤银行通知第三方物流公司向借款企业发放与归还金额或补充物相等价值的货物
⑥第三方物流公司发出货物,借款企业将所得货物用于生产或销售
在这一融资模式中,银行是贷款的提供方,客户是资金的需求方和质押物的监管方,第三方物流企业则是服务的提供商。这种比较适合融资规模要求比较小、融资期限比较短的企业,也适合生产销售有较强季节性的企业。
(三)、统一 存货融资中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手续复杂、所需时间长,因此银行考虑采用统一授信的方式。统一授信就是银行根据长期合作的的规模、管理水平、运营情况把贷款额度直接授信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再根据客户的运营情况和担保物给予贷款,并且利用客户存放在监管仓库的货物作为反担保。物流企业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企业提供灵活的业务,银行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该模式一方面有利于企业便捷地获得融资,减少一些繁琐的手续和环节;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银行对质押贷款整个过程监控的能力,优化其质押贷款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降低贷款的风险。
统一要求第三方物流企业有一定的资质,目前国内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数不多,而且在授信金额上也有一定的限制。
存货质押融资存货质押融资主要风险来源
存货质押融资宏观与行业系统风险
这是一类典型的系统风险,包括宏观、行业系统风险以及区域系统风险三大类。宏观系统风险主要是由于宏观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的不确定造成的;行业系统风险主要是由于行业总体的利润水平、交易水平、技术变化、发展前景等行业层面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风险,而且由于不同行业对的敏感度也会使不同行业系统面临的风险大小不同;区域系统风险主要是企业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和法律环境等的不确定性所造成的。
存货质押融资供应链系统风险
供应链系统风险是分析存货质押融资所特有的一类系统风险,主要包括借款企业所在供应链系统的竞争风险、协调风险和控制风险三类。供应链系统竞争风险的主要来源是因为借款企业所在供应链系统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到存货的销售水平,从而产生竞争风险;供应链系统协调风险指的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协调合作关系不畅产生的风险;供应链系统控制风险主要关注核心企业对供应链系统的控制程度是否有利于供应链系统的发展和稳定,是否能够保持和增强供应链系统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存货质押融资信用风险
存货质押融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借款企业的信用风险和的信用风险两类。存货质押融资中借款企业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借款企业的规模和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管理问题等;物流企业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欺骗、不负责任、虚假上报、监管失误等。
存货质押融资存货担保变现风险
存货担保的变现风险是存货质押融资的最重要的风险,主要包括存货、质物形态风险以及三大类。由于存货质押融资更注重存货的自偿性,所以存货的价格风险将是存货质押融资的主要风险来源。
存货质押融资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又称商业风险,是“直接或间接由人或系统的不适当或错误的内部处理,或外部时间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存货质押融资的操作风险应该根据融资服务的特征划分为、模式风险、流程风险以及具体操作风险四大类。
合规风险包括、相关规则或政策的风险及配套执行方面存在的缺陷等。模式风险主要来自以下方面的不足:商业模式选择不合适、超额担保程度不适合;质押方式和监控强度选择不合理、业务结算情况与业务不匹配、资金使用不合理、没有必要的个人担保或第三方担保方式、没有必要的损害保险、监管方控制方式选择不合适、财产评估报告模式不合适等。流程风险主要是指存货融资质押业务流程中标准化与信息化方面的不足造成的风险。具体操作风险主要包括银行方面的具体操作风险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具体操作风险,这些主要和具体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密切相关。
存货质押融资存货质押融资风险控制
存货质押融资风险控制采取的是过程控制的理念,因此对其业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需针对业务的流程进行。存货质押融资一般经历以下几个环节:(1)、提出申请(2)、业务筛选(3)、合同签订(4)、运营控制(5)、合约终止。
根据存货质押融资的业务流程可以将日常运营体系分为准入体系风险控制、合约设计风险控制和执行过程风险控制三个部分
存货质押融资准入体系风险控制
存货质押融资不同于其他商业贷款,在该业务中银行的风险首先来自于质押存货。由于存货质押融资的对象是缺少足够流动资金的中小企业,所以用于质押的存货一般是中小企业普遍拥有的动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这些动产作为融资企业作为获取银行贷款的担保物,是价值载体同时也是风险载体。因此银行开展存货质押融资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质押存货的选择问题。除此之外,银行还面临对借款企业的选择问题,银行必须像进行其他类型一样,对存货质押融资中的借方经济状况、进行分析以降低风险。但是在这种业务中,借方的还款来源是存货销售变现产生的现金流,而非通过投资运作产生的现金流,因此在对借款企业主体进行考核时应着重考察企业的销售水平、企业的运作周期、企业的诚信度以及监控的成本等方面的因素。
(一)质押物的准入分析与控制
一般而言,在考虑某种质押物是否可行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包括存货本身的属性、对借款企业存货的控制水平等。
现实中各种待选货物的属性纷繁复杂,但是与存货质押融资相关的存货属性主要可以归为四类:法律属性、物流属性、流通属性、价值属性。
1、法律属性
任何一种贷款业务都需要在法律许可和规定范围内进行,因此质押物的法律属性是进行质押品选择时首要考察的品种。对于存货质押融资待选货物法律属性的考察主要依据国家制定的《物权法》和《担保法》中为物品抵押和质押制定的相关规定。对待选货物法律属性的判断分析主要包括:货物是否存在法律许可作为质押的品种范围之内;待选货物的所有权是否明确;质权是否单一,即是否存在货物担保给多个质权人的现象;待选货物作为质押品后受偿的优先权如何确定等。
2、物流属性
贷款货物的物流属性,即货物在提供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相关的中涉及的保管、存储、运输、清算等操作所涉及的待选货物的相关性质,主要包括对产品包装的合理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危险程度的考察;对产品可标准化的程度以及质量是否易于控制、测度的分析;对产品交易费用的高低和在存货处理过程中的损伤而带来的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考虑。
3、流通属性
存货质押融资所考察待选货物的流通属性是指货物在市场上的需求、消耗量状况、待选货物的即期需求、潜在的需求转化为消费行为的能力以及商品的流通速度和等。
4、价值属性
质物的价值属性,是指质物在市场运行中体现出的,对存货融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属性,主要包括质物价值量的大小和价格的波动情况。这两点都需要具体的量化分析和界定,才能有效地降低业务风险。
(二)借款企业的准入分析与控制
1、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
在存货质押融资中,首先,需要分析借款企业的,一般而言,存货质押融资中,资产负债率要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但作为金融机构必须清楚造成借款企业这一现象的真实原因。其次,也需要考虑借款企业的收入和现金流,借款企业一般都有不均衡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贷款方需要明确造成借款企业不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的原因究竟是因为周期性定价的制约还是因为管理团队对市场反应调整太慢。最后,贷款方需要考虑借款企业的财务趋势,可以实现明确是否可以通过严密的监控来改变借款企业的财务平衡表,从而在提供借款企业必要信用的时候降低贷款的风险。
2、借款企业的运作周期分析
银行对于借款企业运作周期的了解有助于银行对企业的实际状况发放不同类型的贷款,同时降低了风险,保证了银行的收益。
3、借款企业的
借款企业的行业将影响借款企业的绩效和质押物价值。对于借款企业的行业分析需要考虑行业总体的利润水平、交易环境、技术变化、发展前景等因素,通过分析行业状况,一方面可以使贷款人更加准确地评估整体风险的大小,另一方面贷款人可以更好地分析借款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周期变化是否归因于普遍的行业因素,从而准确地把握企业的经营水平。
(三)的准入分析与控制
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债权人需要对质押物资流通的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这种监控是动态的,其目的是在可控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借款企业运营的需要。因此,银行需要与物流企业进行合作。
在具体的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银行对监管企业的动态管理流程通常包括调查筛选物流监管企业、日常检查、动态评估、预警应急等。其中,对物流企业进行准入分析,调查筛选出合适的物流企业最为关键。银行应根据物流企业的企业规模、资金实力、信誉情况、合作意愿、地域分布、监管技术水平等构建评估体系,并最终确定物流企业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的监管资格。
存货质押融资合约设计风险控制
贷款合约是约束借款方和贷款方行为的主要工具,也是存货质押融资顺利进行的法律保障。对存货质押融资合约设计风险进行控制,必须要充分地考虑具体业务的特征、流程和环境。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合约条款的规范设计
一个完整的合约应该考虑到质物物流运营的整个流通环节,包括质物入库、质物保管、提货、质物追加、质权实现与合约终止,而与业务相关的资金流和信息流运作则是伴随质物的运营而发生的。
(二)合约中关键点的设计
在合约设计中,有一些关键的控制需要特别地关注。
1、关于质押物产权界定的问题
在存货质押融资过程中,质押物产权界定是一个基本的问题,它包括所有权审核和质权审核两个方面。所有权审核是指审核物是否在法律上清晰地归出质人所有,而质权审核指审查物质是否能够在法律上允许质押,是否被担保给多个债权人,存在重复担保的现象。在合约中,首先必须正确地规定承担质物产权界定的责任人。其次,在合约中还必须正确地确定审核产权的方式。
2、有关质物检验问题
质物的检验是对商品实质内容的审查,也是合约设计中的关键。在合约中,首先必须确定进行质物检验的责任人。首先,质物的检验机构应该具有法定的检验资质,应该对质物的检验具有专业的能力和知识,而也可以参与质物品质检验,并承担辅助的作用。其次,在合约中必须确定正确的检验方式。
3、价格确定与动态控制问题
在合约中如何正确地确定质物的市场价值并进行动态的控制也是一个关键的风险点。在合约中,主要要规定清楚以下问题:质物以什么价格为基准,应该采取什么价格,怎样动态地确定质物价格,怎么达成相关价格调整协议,价值波动如何防范,谁承担价格数据采集和监控的职责,应该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机制,应该规定怎样的价格风险监控流程等。
此外,还有多点监管问题、贷款周期问题、违约责任问题、浮动质押问题、清算问题等也是合约设计的关键,需要参与方根据业务的特点设计符合实际的合约条款,规定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
(三)合约中关键风险点控制指标的设计
在合约中,还需要设计一些关键风险控制指标,这些指标包括、贷款利率和贷款周期等。
质押率即贷款额与质押存货价值的比率指标。质押率的最终设定和商业模式、质押存货的特性、企业、监管方式以及等密切相关,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存货质押融资的风险状况,因此成为存货质押的核心指标。
2、贷款利率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银行满足要求,以对其进行有效控制,这就使得存货质押融资对贷款利率的确定,也即对贷款的定价需要从传统的量度的方法转化为基于风险调节资本的收益率计算方法,即RA-ROC方法。
平仓线是指银行为防止质押品而设置的一个阀值。现实中,平仓线的制定是在确定后通过经验再向上浮动一定比例,今后可以通过VAR模型确定存货质押模型的平仓线。
4、盯市周期
盯市周期是指质押人审计质押存货市场价值的周期。它是衡量银行监控严密程度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盯市周期与监管成本、监管能力和合作意愿等密切相关,合约制定时需要把握盯市周期和监管成本等的平衡。
5、贷款周期
主要依靠存货的自偿性销售来偿还贷款,因此贷款周期与存货质押融资的风险也密切相关。贷款周期与借款企业的存货销售周期的不匹配很可能造成借款企业的违约拖延甚至,不利于借款企业的运营,从而实际上影响债权人的贷款安全,因此,在合约中必须根据借款企业的实际需要来确定贷款周期。
此外,还有警戒线、比例、监管费用等也必须在业务合约中进行有效的界定。
存货质押融资执行过程风险控制
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宏观、行业以及供应链系统的风险,也会出现、质物以及操作风险这些非系统的风险。一般而言,,对这些执行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策略包括以下四种:a、,即自觉选择不会产生风险的业务活动。b,接受风险,即当高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并且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时,作为贷款人可以接受相应风险。c 分散和,即采取“把鸡蛋放在不同篮子里”的方法来分散和转移风险,通过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来降低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d 缓释风险,即通过质物的有效应用并控制质物销售运营的过程来缓释存货质押融资的风险,提高贷款的违约回收率,减少违约损失。
(一)、对宏观、行业和供应链等系统
具体而言,针对宏观、行业和供应链等系统风险,一方面是建立监测机制,进行实时地监控与分析预测,以提前采取措施;另一方面是建立预警和应急预案,当系统发生危险时,迅速采取应急方案进行风险控制,防止贷款损失。而对于,则要根据具体业务的状况来进行分析和控制,一方面,需要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并严格按照合约进行运作;另一方面,对一些业务运营过程中的关键,还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进行控制。
(二)、对于存货质押融资信用风险的控制
对于存货质押融资的控制主要包括对借款企业信用风险的控制和对物流监管企业信用风险的控制两类。
第一,对借款企业信用风险的控制。需要银行和物流监管企业主要关注借款企业的财务和管理状况。行和物流监管企业需要对运营企业在财务运作和运营管理上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一方面可以和借款企业共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当借款企业出现了严重违约现象,要迅速地控制借款企业的物流和资金运作,停止甚至冻结借款企业的其他资产。
第二,对信用风险的控制。首先,需要银行对物流企业的流动资金状况和合约执行状况进行密切关注,以防止物流企业的;其次,银行需随时对物流监管企业的工作水平进行抽查,合理地检查物流监管企业控制质物的情况,看物流监管企业的监管运作是否符合标准。
(三)、对于存货变现的
对于存货变现的风险控制主要包括存货价格风险控制、质物形态风险控制以及销售风险控制三大类。
第一,存货价格风险控制。首先,需要确定价格风险控制的责任人,有专业人员来收集存货价格的数据,监控价格趋势,并进行存货市场价格的预测和管理;其次,需要设置价格下降时的风险控制机制,设置j价格风险控制指标,如警戒线和平仓线等;最后,在实际操作中,当存货价格下降到一定位置,或下降的幅度超过阀值时,监管方应当通过信息平台和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地将信息传给质权人和直接操作人员,通过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地进行预警和防范,通常可以要求借款企业补充或货物,甚至强行平仓将质物变现,规避质物价格风险。
第二,质物形态风险控制。这主要是对质物的流动性、标准化、、质物易损程度及配套的保管条件等方面的风险进行控制。
第三,销售风险控制。需要质权人和物流监管企业密切关注借款企业在存货销售上的运营状况,主要考虑销售渠道和销售客户是否稳定,销售是否存在大幅度的下降,销售账期是否合理等方面的状况。
(四)、对存货质押融资操作风险的控制
对存货质押融资操作风险的控制主要包括对、模式风险、流程风险以及具体操作风险四大类风险的控制。
第一,对合规风险的控制。首先要与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合作对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与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合作对业务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这些问题主要包括质物产权问题、合约效力问题及违约清算问题等;其次是制定行规、特殊条款或进行模式创新等弥补法律和相关政策的不足;最后,制定相应的组织保障机构和执行保障机构,以降低业务的合规风险。
第二,对模式风险的控制。主要注意以下关键的控制,包括选择合适的商业模式,选择合理的质押方式和监控强度,慎重考虑超额担保,充分考虑借款企业的需要和风险防范的要求来设置业务结算方式,充分考虑借款企业的需要和上下游贸易关系来资金的正确使用,必要时提供个人担保、第三方担保和损害保险,设置合适的财务评估报告模式。
第三,对流程风险的控制。主要要建立物流信息系统、资金流管理系统和报表输出系统等,实现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和可视化,并通过流程再造,减少和改善流程环节,制定合适的流程和标准。
第四,对具体操作风险的控制。需要进行组织结构的再造,界定清晰的管理职能,使具体操作人员的权利职责能够统一,并用好的激励机制激励监管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心,用好的培训机制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存货质押融资存货质押融资风险预警及应急控制系统
风险预警和应急控制属于一种紧急形式的反馈机制,它主要是对存货质押融资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事件进行反馈分析,并迅速地反应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管理。对风险进行有效预警和有针对性的应急控制需要建立适合存货质押融资的预警应急控制系统,这一系统的构建必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支撑,并建立预警和应急平台。
存货质押融资组织机构
建立完善的存货质押预警应急控制系统,可以由银行和共同建立专门的预警应急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并有效改善预警应急的流程。此外,在组织成员上需要以应急机构为依托成立专业的管理团队,这一管理团队要求由包括物流、等多方面的人员组成,能够熟悉存货质押融资方面的各项知识,从而使应急机构能够对业务参与方及质物的运营异动信号敏感,并能够快速的反应。
存货质押融资预警与应急平台
在有效的应急机构和管理团队的支撑下,可以构建机制、技术与预案等集成的预警与应急平台。
1、 机制构建
1)、信息反馈机制与沟通机制
信息反馈机制是为了对风险的信号进行迅速的反馈和预警,而信息沟通机制则是在各参与主体间有效地实现信息共享和同步运作。
2)、应急机制
对风险异动信息进行有效地反馈和共享,是为了能够对风险异动事件进行及时明确的应急控制,这需要一个有效的应急机制。这一应急机制设计由组织设计和具体操作程序设计共同构成。
3)、培训机制
存货质押融资中的预警与应急平台是一个由人员和设备共同构建的复杂系统,对这一复杂系统的有效控制需要参与人员的经验、技术和责任心。因而,对人员的培养成为关键,需要一个完善的培训机制。
2、技术与预案构建
在预警与应急平台上,应该在各种机制和信息系统的支持下,构建事例库及与事例库相对应的技术与预案库,然后通过标准的流程对具体风险事件进行准确的预警和应急控制。
一般而言,存货质押预警与应急平台中的事例库将包括借款企业经营异动事例、操作异动事例、质物运作异动事例等。借款企业经营异动事例主要包括企业流动性资金出现突然断裂、企业产品需求出现突然萎缩、企业出现停工停产现象、企业经营出现亏损、企业将贷款资金用作它途等。物流企业异动事例包括物流企业与借款企业相勾结、为按合约规定办理正常的出入库手续、不配合、故意损害质押物标签、对质物运作不做记录、出现现象、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盘点、未经出质人统一对质物进行移库处理、信息反馈和共享出现问题、未能及时预警等。质物异动事例主要包括质物产权不明、质物与质物清单不符、追加的质物质量下降、质物包装出现异常破损、质物保管出现安全问题、质物销售出现问题、质物价格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质物面临重大的自然灾害影响、质押物数量和质量上与合约规定不符、质物过期变质等。
存货质押融资可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意义
存货质押融资银行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意义
对于银行而言,存货质押融资是一种,其主要特点是:有实际的货物作为作为债券保证;有第三方中介——对货物实施监管,并对货物的真实性、安全性承担责任;贷款安全系数提高,贷款规模扩大;有稳定的客户。
银行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主要客户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企业只要交一些,银行就可以提供3-4倍的贷款用于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以广东发展银行为例:广发行目前80%以上的客户为中小企业,70% 以上的贷款投向这些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大概有几万家。
当前金融机构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在竞争中获得优势,不断地进行业务创新。这就促使了存货质押融资的诞生。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可以帮助银行吸引和稳定客户,扩大银行的经营规模,增强银行的竞争能力;可以协助银行解决业务中银行面临的“物流瓶颈”——质押物仓储与监管;可以协助银行解决质押贷款业务中银行面临的质押物评估、资产处理等服务。
存货质押融资物流企业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意义
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是物流企业的新功能,主要特点是:在保管的基础上增加监管功能;对客户和金融业负责,是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专业化的服务确保货物的安全;服务领域向供应链延伸,理论上可以做到全程监管服务;承担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
(一)、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可以提高第三方物流企业相对于对手的竞争优势。
“贷款难”一直是困扰我国中小企业的难题。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向中小企业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缺乏的问题,因而受到中小企业的青睐。因此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正成为第三方物流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二)、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可以成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新的利润源泉。
首先,提供存货质押融资服务的可以通过向中小企业收取手续费获取一笔不小的利润。其次,在提供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服务中产生的也为企业带来了利润。实例:当UPS为发货人承运一批货物时,UPS首先代提货人预付一半货款;当提货人取货时则交付全部货款。UPS将另一半货款交付给发货人之前,产生了一个资金运动的时间差,即这部分资金在交付前有一个沉淀期。在资金的沉淀期内,UPS等于获得了一笔不用付息的资金。UPS用这一笔不用付息的资金从事贷款,而仍为UPS的客户或者限于与快递业务相关的主体。在这里,这笔资金不仅充当交换的支付功能,具有了资本与资本运动的含义,而且这种资本的运动是紧密地服务于业务链的运动的。
(三)、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的保险服务可以提高物流公司的防风险能力。
中的风险存在于物流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运输、装卸、包装等。因此可以利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的保险服务为物流活动保驾护航,从而提高物流公司的防风险能力。
存货质押融资企业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意义
(一)、盘活库存资产,加快了中小企业生产销售的周转效率
一般来说,我国的产品在装卸、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产生的约占商品价格的50%,物流过程占用的时间约占整个生产过程的90%。由于经销商占压在采购和库存上的资金不能迅速回收,大大影响了企业生产销售的周转效率。在存货质押融资融资模式下,物流公司、厂方、银行和经销商有效地结合起来,使供应链上的供应、生产、销售、运输、库存及相关的信息处理等活动形成一个动态的质押方式。中小企业在获得融资的同时,还加速了销售的。在原材料买回来后,企业通过就能立即获得资金。如果再拿这笔资金去做其他的流动用途,就能提高资金的周转率。
(二)、为中小企业解决了抵押难的问题
通常来说,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都是以固定资产来抵押的,而中小企业往往由于自身规模有限,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非常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而存货质押融资允许中小企业拿流动资产如原材料、产成品等来抵押。目前,我国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已初具规模,有效地缓解了长期以来存在的中小企业通过抵押来融资的难题。
(三)、以动产和货权为的可以支持很多用途的
包括:开立、、保证贴现、、等。对于业务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销售网络和物流配运系统尚未成熟的中型企业,存货质押融资可以帮助企业迅速建立销售、配送网络,提供集融资、、配送、仓储监管为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使其迅速拓展全国分销网络。对于资产规模较小,急需资金来扩大其销售规模的小型企业,物流银行可以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降低其营运成本,扩大销售,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四)、节约财务费用
可逐批质押、逐批融资,根据需要安排资金赎货,从而实现财务费用的最小化
存货质押融资第三方开展存货质押融资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存货质押融资缺少最优的整套业务方案
我国3PL大多从传统的演变而来,主要业务仍为运输、配送、仓储等传统业务,增值服务薄弱。而存货质押融资内容丰富,包括存货质押、、、、应付账款质押、结算等,每项业务涉及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一套方案以供银行和融资企业参考。就存货质押融资业务而言,其内容就包括质押物的评估、运输、记录、储存、监管、处理等诸多任务。由于3PL 自身能力的限制,要完成涉及质押物的一系列任务,并为每个环节提供一套最优的运作方案恐有困难。这可能是我国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缓慢、银行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重要缘由之一。
站在融资企业的角度来看,由于3PL 缺乏系统的、综合的技能,产生整合应用技术的局限性以及全球化网络和供应链战略的局部化,使得融资企业在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时将不得不忍受由于单个3PL 局限性所增加的成本压力。随着该业务的发展,融资企业对运输路径、载体、存储条件、仓库位置、监管方式等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个性化。需要根据质押物的特征、质地、大小等选择合适的运输载体、仓储条件、仓储位置、监管方式等等。比如,对于季节性商品(食品等) 融资企业则希望质押物的存储地点靠近市场,以便销售;易变质的商品(化学品等) 则需要特殊的监管方式及仓储条件(冷冻、密封等);易毁损的商品(陶瓷等) 则需要更稳妥的运输路径(铁路、水路等) 和运输载体(火车、轮船等)。这些特殊的要求仅靠一个3PL无法实现最优。
存货质押融资信息共享不够充分
一方面,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3PL不愿意把自身的私有信息与银行共享。由于3PL与银行多是暂时的合作伙伴,缺乏长期有效合作机制的约束,加上3PL 信息技术能力的限制及建立信息应用平台需要巨大资金等因素,其不愿与银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导致银行无法迅速找到所需的3PL。另一方面,融资企业需求日益特殊化和复杂化,这就加大了银行选择合适的3PL 的难度,增加了银行的搜寻成本,从而减弱了银行参与该业务的积极性。同时,由于信息共享不够充分,银行不能及时获知融资企业生产经营及质押物情况,不能及时做出应对决策,增加了银行潜在的。而以杭州银货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代表的4PL 集成商之一就是信息技术公司,具有处理及收集信息的优势;且4PL 注重与银行和融资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和长期绩效,这都有利于减少银行的不确定因素,保证的安全。
存货质押融资缺乏服务整个供应链的能力
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一个优势在于:不仅能为单个企业解决资金困难问题,而且也能很好地融入该企业所在的供应链中,为整个供应链提供服务。3PL在为局部或单个企业,即点对点的服务时,可以应付;但为多个企业,即面对面的服务时,则显得力不从心。所以,单靠3PL 整合整个供应链上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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