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沙人才引进落户材料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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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深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制定人力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包括办理国内人才引进入户、留学人员引进入户、办理人才居住证及海外人才居住证、引进外国专家及台港澳专家业务,本文主要介绍办理人才引进的方式、时间及流程。
  国内人才引进入户
  一、办理引进入户方式
  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有二种方式:接收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可以由单位办理或个人办理。单位办理人才引进前,需先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个人或单位办理都需要登陆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申报。&
  二、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时间:全年度工作日
  三、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条件及流程:
  1.办理接收毕业生
  用人单位可以办理接收毕业生,毕业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接收毕业生。
  1.1单位办理接收毕业生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单位校核信息、打印表格交毕业生
  (三)毕业生持相关表格回校办理派遣、回户籍地办理迁移证
  (四)毕业生按照报到要求至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五)毕业生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1.2个人办理接收毕业生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三)代理机构校核信息、打印表格交毕业生
  (四)毕业生持相关表格回校办理派遣、回户籍地办理迁移证
  (五)毕业生按照报到要求至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六)毕业生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详细办理条件及流程请查阅:
  2.办理在职人才引进
  用人单位可以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个人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在职人才引进。
  2.1单位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单位校核信息、打印表格交申请人准备材料
  (三)单位经办人收齐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进度查询
  (七)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证件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八)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2.2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办理入户
  办理流程:
  单位申报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2.3个人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单位校核信息、打印表格交申请人准备材料&
  (三)单位经办人收齐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进度查询&
  (七)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证件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八)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三)代理机构校核信息、打印表格交申请人准备材料
  (四)代理机构收齐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证件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八)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详细办理条件及流程请查阅:
  留学办理入户流程
  一、学历认证
  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注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注册网址:
  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注册网址:
  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
  第二步:递交材料:到我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第三步:查询进度:登陆注册帐户,查询进度及是否需要补充材料
  第四步:领取结果:认证完成后,认证结果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邮寄给申请人。
  二、资格审定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进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点击进入留学人员资格认定业务申报系统,未注册人员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已在该系统注册的注册人员在登陆页面输入相应帐号、密码后登录;
  (二)登入系统后,如之前没有选择业务,则点击“业务申请”,选择“留学人员资格审定”业务。如之前已成功选择业务,则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留学人员资格审定”,再点击右侧页面的“新增申请”后,进入信息录入界面按要求进行输入,保存后确认无误,在申报事项名称前方框打“√”,点击“上报”按钮,打印相应的表格;
  (三)申请人将所有的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深圳市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对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无误的、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接收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四)经审批同意的,受理材料7个工作日后由申请人领取《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三、办理入户
  办理流程:  
  (一)申报单位进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进入留学人员引进业务申报系统,未注册单位按提示注册单位信息,已在该系统注册的注册单位在登陆页面输入相应帐号、密码后登录;
  (二)登入系统后,如之前没有申请业务,则点击“业务申请”,选择“留学生引进”业务。如之前已成功申请业务,则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留学生引进”,再点击右侧页面的“新增申请”后,进入信息录入界面按要求进行输入,保存后确认无误,在申报事项名称前方框打“√”,点击“上报”按钮,打印相应的表格。
  (三)申报单位打印表格并加盖公章后,向深圳市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所有的书面申请材料和拟引进人员人事档案(如拟引进高中毕业即出国留学无人事档案的人员,申报单位须填写《干部履历表》并建档),对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无误的、或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接收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四)经审批同意引进的,受理材料10个工作日后,持单位人事立户登记证领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非深户办理入户人员)、《入户指标卡》(非深户办理入户人员)、《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非深户办理入户人员),由申报单位将相应材料转交申请人;
  ※市外户籍办理迁户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迁户报到手续:
  (五)申请人持《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入户指标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准迁证》并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属原籍户口已注销的,则由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在《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背面加盖公章,不需办理《户口准迁证》及迁户手续;
  (六)户口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申请人本人或亲友户口的,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原籍派出所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及一寸黑白免冠照一张(原籍户口已注销的,持《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及一寸黑白免冠照一张即可)到深圳市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报到后,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按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入户材料以人才中介机构说明为准)。
  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1)用人单位或委托专门机构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登记注册账号,在线提交许可申请,经批准后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2)外国人凭《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字签证或R字签证。
  (3)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15日内,用人单位在线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并至所在地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领取证件。
  (4)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30日内,需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办理引进台港澳人员手续
  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许可
  办理流程:
  (一)新办
  1、用人单位应在来深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入境后15日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2、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就业申请资料,经批准后凭《受理申请回执》领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3、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延期
  用人单位如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台港澳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或港澳人员需要继续在深圳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在其就业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就业延期申请。
  (三)其他手续按所要求的资料提交业务窗口办理。
版权所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 邮编:518040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具体业务办理地址请参阅机构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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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社"微信订阅号2016年深圳市应届毕业生落户条件及所需材料(户口迁移指南)
发表时间: 22:23:04 文章来源:
《2016年深圳市应届毕业生落户条件及所需材料(户口迁移指南)》是有华当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居民转迁户口分为四大类,即有合法固定住所类、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引进的人才、亲属投靠类。本文为您整理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相关政策,希望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参考。  2016年深圳深圳户口办理业务已经开始接受申报,但是很多人员因为工作原因没有时间或是对深圳入户条件的不了解而错失入户时机,在此小编向想了解入户深圳的人员提供帮助!  截止到今天深圳积分(调干)入户已经申报到第四批。2016年深圳户口办理分三大块,社会在职人才积分入户深圳,应届毕业生申请深圳户口办理,留学归国人才以留学生申请深圳户口办理,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管理办理,现将2016年深圳户口办理条件及操作指引公示如下:  一、2016年深圳户口办理时间  1、(深圳积分入户)2016年全年度工作日,每个月15号,30号各申报一批。  2、2016年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时间:2016年全年度工作日,部分毕业生办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受政策限制而截止。  二、2016年深圳户口办理条件(深圳积分调干入户条件)  基本条件,深圳在只人才引进要求个累计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或人社局指定的人事代理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以上分值达到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以深圳市各区人员体检报告为判断标准);  3.已在我市缴纳社保;(备注:社保需在正常缴交状态,以系统显示为准。);  4.未违反《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5.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户籍地盖章出证明判定)。  三、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第2、4、5项,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两院院士;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人才引进请直接咨询深圳青年人才。  四、深圳积分入户流程(以下非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流程请勿参考)  1.填写《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表》  2.《积分测评及准备入户材料》  3.《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  4.申报成功公示入户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提交书面材料审批,审批通过下入户指标卡  6.取入户指标卡开准迁证DD落户深圳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五、2016年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的条件  2016年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2014年广东省外往届毕业生(广东省内高校除外)、2015年广东省内高校毕业生,广东省内暂缓毕业生符合以下2016年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条件的可向深圳市人社局指定的人事代理单位以个人方式申请深圳户口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统一派遣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报到证为准);  2、无劳动教养及相关不良记录;  3、深圳市院校毕业生、深圳市生源毕业生;  4、身体健康,符合深圳特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规定;  六、2016年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的材料(2016年毕业生、2014年毕业生、暂缓生入户深圳材料稍有不同)  1、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生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以上两个原件加盖需盖院系公章及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涂改无效  2、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2016年应届生6月前暂不用提供;大专只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3、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3、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或户籍证明(收复印件);户口迁到学校的,提供学校集体户口首页及个人页;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提供家庭户口首页及个人页。  4、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已婚人员提供)  5、军事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招生录取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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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驿站(3)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一)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二)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三)近5年内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者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四)《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规定的特殊类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属于当年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紧缺类或者特殊类人才,近2年连续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六)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从海外直接来深创业和工作的出国(境)留学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七)&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0万元以上;&&(八)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60万元以上;&&(九)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4万元以上;&&(十)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万元以上;&&&&&符合办理条件第(七)项至第(十)项规定且连续3年以内在同一企业,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者,迁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说明:&&1.个人申办引进在职人才是指工作关系在国内市外,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调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须委托市人事局认可的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具体的调入手续。&&2.个人申办引进的在职人才除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城镇户籍:&(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三)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四)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六)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部门调查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3.指南中所列举的相关业务表格,可在后附的&人才引进相关业务表格样式&中查阅样表。&
二、申报材料&&&&& (链接:&)&(一)《引进人才(录用)呈报表(个人申办)》;&
&说明:接收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进入&网上申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人才引进个人信息申报&&&&引进在职人才&,填写信息并上报成功后,可打印此表。&此表须由人才服务机构作为呈报单位,加盖单位盖章。&
(二)《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
&说明: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进入&网上申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人才引进个人信息申报&&&&引进在职人才&,填写信息并上报成功后,可打印此表。《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中&历次政治运动(文革、六四、法轮功)中的表现及现实表现鉴定&应由调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中&调出单位意见&、&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调出审批机关意见&应分别由各调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拟引进人员应当根据调出地的人事管理制度,确定其调出单位是否具有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以及是否需要其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盖章。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当地政府人才中心(市场)的人员,可将挂靠的人才中心(市场)作为调出单位。&
(三)拟引进人员现实表现、政治鉴定;
&说明:由拟引进人员的调出单位出具,可在《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中填写,也可另附材料。政治鉴定须注明拟引进人员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包括文革、六四和法轮功)。
(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
&说明:表格可在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人才引进&中下载。须由拟调人员调出地所在单位(居委会)和街道办(乡、镇)计生部门盖章。此表不得自行涂改,有效期为3个月。
(五)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说明:拟调人员本人或者配偶已生育或已怀孕的,须提供此项材料。办理程序如下:&&拟引进人员属一孩怀孕或已生育一孩的,须准备&①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②全家户口本;&③一孩生育证明(无证的,由拟引进人员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在其&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中说明无证原因);&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证的,由拟引进人员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在其&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中说明无证原因);&⑤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由拟引进人员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⑥深圳市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的商调函或者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⑦节育证明。49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女方&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⑧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拟引进人员夫妻双方均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参照上述生育一孩情况提供材料。&持上述材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拟引进人员属二孩怀孕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含双胞胎或夺胞胎生育)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按照《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证明管理通知(深人口计生规[2007]1号)》有关规定执行。&&&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详细内容可参见《关于规范迁户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管理的通知》(深人口计生[2008]26号)。&
(六)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说明:拟引进已婚人员或其配偶为49岁以下女性的,须提供近3个月本市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女方&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如女方不在深圳工作居住,可提供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七)半年内本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说明:体检表应贴本人照片,并由体检医院填写体检结果。
(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须提供中专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九)文凭验证证明(学历确认函)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最高学历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须提交最高学历的文凭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最高学历为军事院校和党校文凭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确认函原件。政府人事部门认为有必要核实其真实性的文凭,也可要求提供文凭验证证明。
(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适用于以专业技术资格或者职业资格作为申请条件的人员。符合办理条件第(一)项和第(五)项规定的人员,其职称如是在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获得,须经过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确认,并出具确认证明。对于政府人事部门认为有必要合适其真实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也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十一)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拟引进人员须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十二)人事档案;
&说明:拟引进人员档案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商调。拟引进人员的身份、行政职务或者技术职称,以其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凡档案从调出单位发出后的录(聘)用身份、提拔的行政职务或晋升的技术职称等不作为引进条件。&
十三)婚姻证明材料;&&
&说明: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丧偶人员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书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十四)已婚拟引进人员配偶材料;
&说明:已婚人员除须提供本人的相关材料外,还须配偶的相关材料,包括:①配偶的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复印件(验原件);②配偶的现实表现和政治鉴定(由配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委会出具),如已婚人员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和未参与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组织和活动的个人申明;③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十五)拟引进人员子女材料;
&说明:已生育子女的拟调人员须提供:①子女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②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
(十六)夫妻分居人员材料;
&说明:以夫妻分居形式调入的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和已迁入一方的《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或者《深圳市留学人员行政报到介绍信》或者《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者《深圳市劳动局招调工通知》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配偶可不提供第(14)项中的第①、②项材料。
(十七)在深纳税证明;
&说明:符合办理条件第(七)项至第(十)项规定的人员须提供深圳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十八)在深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说明:符合办理条件第(五)项条件规定的人员须提供由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最近三年连续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十九)随军家属附加材料。
&说明:随军家属调入还须提供深圳市军官转业安置部门(市人事局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办理意见。&
三、办理流程&&(一)签定委托代理协议;&&&&& 拟办理引进人员与具有人事代理权的人才服务机构(深圳市市、区人才中心)签订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代为申报材料。&&(二)网上申报引进人员信息;&&&&& 接受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在网上申报引进人员的信息。申报成功后,打印出《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个人申办)》、《商调人员审查表(一)》、《商调人员审查表(二)》。人才服务机构应认真核对拟引进人员的相关信息,确保网上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并保证网上申报电子信息与提交书面材料信息的一致性。&&(三)提交书面材料;&&&&& 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商调拟引进人员的人事档案,拟引进人员自行准备上述第2项中所列其余材料,并交与人才服务机构。备齐材料后,由人才服务机构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的第2个工作日以后,向市人事局人才引进窗口报送材料。&&(四)市人事局受理;&&&&& 市人事局人才引进窗口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回执;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五)市人事局审批;&&&&& 市人事局人才引进窗口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如市人事局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之日从接收补交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市人事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于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六)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可进入市人事局网站(www.rsj.)&网上申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人才服务机构凭账号和密码进入)&&&&人才引进审批状态查询&进行查询。&&&&& 对于审批通过的引进事项,市人事局出具《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引进事项,出具不同意办理的书面决定。以上决定函件由人才服务机构到市人事局领取,并转交给申请人。&&(七)后续事项。(&链接:&)&&& 获得《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的人员,填写《深圳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须市人事局调配部门和用人单位盖章)。持上述材料到深圳市各区公安分局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凭《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调出地相关部门办理干部调出、户籍迁出等手续。最后,调入人员持调出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和调出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深圳市市人事局报到窗口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然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拟引进人员党团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关系所在组织出具关系转移介绍信,持介绍信到深圳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四、办理流程图
附:市人事局认可的可办理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的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公地址和电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楼616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  办公电话:&&  网址:.cn&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科技园区分部&&  办公地点: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综合服务楼四楼西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  办公电话:12170&&罗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国际商品交易大厦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办公电话:26686&&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1)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6号窗口&&(2)福田区区委大楼1704室北&&  办公时间:&  周一&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周三、周五&上午9:00至12:00&&  办公电话:18537&&南山区蛇口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9号联合大厦1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办公电话:86929&&南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南山区桃园西路南山人才大厦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办公电话:8&6&&东部人力资源市场&&  办公地点: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办公电话:&&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宝安区宝城九区广场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办公电话:&&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  办公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办公电话:4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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