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捷信逾期几天会上征信借了钱,由于逾期了3月,被捷信逾期几天会上征信公司告知要还1倍的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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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捷信公司借的钱,还了几个月,现在有三个月没有按逾期还,对方要起诉我会有什么后果?
你好,我在捷信公司借的钱,还了几个月,现在有三个月没有按逾期还,对方要起诉我,走法律程序,我还怎么办,会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答地区:四川-自贡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392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 人欠债还钱,没有什么怎么办 19:17 19:19华律网用户我是还,我明天还他说都不行,还继续起诉,我会怎么样 19:21还了钱自然就撤诉了,继续起诉对方只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19:21华律网用户恩,谢谢你 20:08不用地区:四川-达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66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对方所说的起诉你,对方应当提供民间借贷的证据,且证据必须充分,法律才能支持,所以,没有见到你们之间民间借贷证据,对方也不是说就一定能起诉你。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利率的规定。
二、真实案例,仅供参考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川1703民初1556号
原告:达州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杨柳路288号秦巴医贸园B区医贸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张登,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余雷,四川金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庆华,四川金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胡真源,男,汉族,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达川区,经常居住地达川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XX,四川绥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达州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公司)与被告胡真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华睿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庆华、余雷,被告胡真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解除原、被告于日、日签订的《借款合同》;2、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50万元,资金利息54万元(从日起按照月息2分计算至执行时止,暂时计算至日为54万元),共计人民币204万元。事实和理由:被告胡真源在“秦巴医贸园”经营“水之梦温泉酒店”差欠装修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于日和日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两次共计借款150万元。被告未按照双方约定履行,经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原告诉讼来院,请求判准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辩称,借款应该偿还,现资金困难无力偿还。日借款10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100万元借款不应支付利息;日借款50万元中有1万元是先抵扣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只有49万元。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本院认定如下:
1、日向原告向被告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达州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借款人,胡真源,日”。同日,原告以账号x向被告账号x转账1000000元。附言用途:借款。日原、被告签订《借款合同》,主要约定:“借款金额为大写壹佰万元,借款用途限于被告支付在“秦巴医贸园”经营项目的装修工程材料款及民工工资,借款期限20个月,自甲方款项划出当日计算,按月利率2.0%计算利息,如乙方提前还款,则按实际使用款项的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还款方式为自原告出借之日起两个月内,每月先付利息20000元,剩余18个月借款期限内每月10日等额还本息,每月本息还款66702.24元。”本案开庭审理中,被告对日100万元《借条》的真实性没有异议,认为《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100万元借款不应支付利息;对日100万元的《借款合同》的真实性没有异议,提出该《借款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质证意见,鉴于被告没有向本院提供100万元《借条》与《借款合同》无关联性的证据,本院依法对该《借条》和《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合法有效;故,本院对被告的质证意见不予采纳。
2、日,被告向原告书立《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达州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借款人,胡真源,日。”嗣后,原告以账号x向被告账号x转账,金额为元。附言:借款49万元-1万元欠款=50万元用途:借款。同日,原、被告签订《借款合同》,主要约定:借款金额为大写伍拾万元,借款用途,借款用于被告支付在“秦巴医贸园”的经营项目(即水之梦温泉酒店)装修工程材料款及民工工资。借款期限为20个月,月利率2.0%计收利息,如乙方提前还款,则按实际使用款项的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还款方式,自原告出借之日起两个月内,每月每付利息10000元,剩余18个月借款期限内每月份10日等额还本息,每月本息还款为33351.12元。本案开庭审理中,被告对《借条》和《借款合同》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提出50万元借款中扣减了资金利息1万元,该笔款项的实际借款金额只有49万元的质证意见;原告主张1万元是可抵扣天然气安装费,没有向本院提供证据,且属另一法律关系,本院对被告提出50万元的借款,实际金额为49万元的意见予以采信。
3、原告在本案诉讼前,向本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本院依法对胡真源所有的位于1、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x号,建筑面积111㎡,合同备案号x;2、达川区x号,建筑面积110.61㎡、合同备案号x;3、达川区x号,产权证号x,面积121.41㎡;4、达川区x号,合同备案号x,面积147.64㎡予以了查封;二、将达州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达川区x号,证号:达川区房权证达字第x号,面积311.04㎡)一套予以查封。
本院认为,原告华睿公司与被告胡真源先后两次签订的《借款合同》二份,被告胡真源亲笔书写的100万元和50万元的《借条》二份,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被告胡真源对以上《借条》和《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均无异议,原告华睿公司与被告胡真源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合法有效,当受国家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华睿公司起诉主张借款本金共计150万元,被告胡真源质证中提出借款150万元中已扣除1万元资金利息的意见,与《银行凭证》印证了原告已通过转账方式向被告胡真源账号转账149万元的事实,本院依法确定原告华睿公司向被告胡真源两次借款本金为149万元,原告享受被告胡真源的债权为14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的规定,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依法应当偿还原告借款149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告抗辩日100万元《借条》没有约定利息和还款时间;日约定月利率2%,还款期限为20个月的100万元《借款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意见,因原、被告约定还款期限,在本案判决之前,还款时间均已届期;同时,被告没有提供100万元的《借条》和《借款合同》无关联性的证据予以证明,本院对被告辩称100万元的借款不支付利息及没有关联性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按照原、被告订立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月利率2%,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对原告主张月利率按约定2%计算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对于利息的具体金额应以被告履行借款完结为限。原告主张依法解除原、被告于日、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因本案金钱给付已履行完结,故对原告要求解除《借款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二百零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胡真源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达州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1490000元。(从日起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按双方约定月利率2%计算资金利息至履行期届满之日止;从日起以借款本金490000元,按双方约定以月利率2%计算资金利息至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达州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120元,由被告胡真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陈 娟
人民陪审员 陈 林
人民陪审员 谢先均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郝 灿
22:26地区:四川-达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22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可以就是要承担败诉的可能,并且还钱的法律后果 10:19地区:四川-达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0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对方起诉你,通过法院判决让你还钱,只是民间借贷,不涉及刑事犯罪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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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捷信贷款还了几个月,后来没钱还逾期3个月了算是诈骗吗,会不会被起诉
广东-惠州&05-12 09:15&&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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