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达到退休年龄但缴纳最新养老保险退休年龄的年限不满十五年怎么办

老马同志:
&& &&& 我于1965年出生,1990年参加工作,但先后调过几个单位,其中还失业过一阶段。目前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也马上要到50岁的退休年龄了,但问题是我的社保缴费年限还不满15年,那该怎么办?是不是就不能退休了呢?因为目前这方面政策很多,我不是很清楚,希望你帮忙给介绍一下,是否有补缴方面的最新规定?
  读者 张女士
&&&&&& 你不用焦急,针对你的问题,今年6月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延长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4〕21号),我想以此向你做一介绍,或许你就清楚了。
  经研究,现就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延长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可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条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二、参保人员在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还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至满15年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参保人员按本通知规定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的,缴费基数按照办理缴费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按本市现行规定执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医疗账户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计入。
  四、本通知自日起实施。本市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近日,成都读者舒女士来电咨询,1、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如何处理?2、什么叫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对基本养老金的影响?  就舒某咨询的问题,本报政策咨询台特邀请相关律师作以下回答:  1、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如何处理?答:(1)继续缴费,符合条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保的企业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企业和本人申请,可继续延长缴费时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个体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可继续延长缴费时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享受以下待遇:个人账户储存款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什么叫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对基本养老金的影响?答:企业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企业应为职工设立工资收入台账,逐月进行登记,经职工签字确认,作为申报缴费基数的依据。企业应以缴费时上月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经按照缴费基数计征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缴费基数不得变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养老金时,缴费工资基数与养老金水平结合紧密,缴费工资基数越高,退休时领取到的基本养老金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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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来源:人社部微信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缴费满15年,退休时才能领取养老金。但是,由于部分参保人员年龄大、参保晚;流动打工、中断缴费等等原因,到达退休年龄后才发现,自己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合计不足15年。
遇到这样的情况,有哪些途径能够领取养老金,应该怎么办?1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2延长缴费未满15年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若延长缴费后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也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政策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还有这些信息值得关注点击图片查看 解读李克强山东考察“路线图”觉得不错请分享点赞【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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