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婚后去登记婚前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吗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3个回答三角钱2hk买房是谁出的钱,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这都是要详细说明的,建议询问专业的人,40_00_00_91_64反应就行可爱的Dendi__你的,买房子有日期的,办房产证钱别要他出,自己出go孤枕难眠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①如果房款由一方支付,签订购房合同的是出资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出资人的名字,该套房屋就属于出资人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婚前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约定是有效的。
②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③如果该套房产虽然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应当视为出资一方自愿将房产与另一方共有,则该套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回答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查看更多21222324252627282930相关问答11个回答9527窝窝239【月供=带快总金额(以万为单位)*系数】(包括银行利息)5年系数193.83 月供为:3587元 10年系数116.68 月供为:2158元15年系数90.5 月供为:1674元2...1个回答梦713141、《房产证》做完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拿回来了,由产权人持有。2、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他项权利证》。3、等《房产证》拿到手,可办理部分产权买卖或赠予,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房产证上...1个回答quietlyvoicej1、《房产证》做完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拿回来了,由产权人持有。2、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他项权利证》。3、等《房产证》拿到手,可办理部分产权买卖或赠予,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房产证上...2个回答依山荷还是买新房吧,现在二手房也不便宜,而且首付高。
120W的,看你想买多少个平方了,总之你给的价位,选择还是挺多的。1个回答天枰美丽新时空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如下:契税:房款的1.5% ; (买家) 印花税:房价的0.1% (买卖双方平分); 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平分); 测绘费:1.36元/平米;...3个回答枫回1093实际上
1.可以向亲戚朋友借钱付首付,如果没有是不能购房的。
2.分期付款买房是指买房先付部分款项就能取得房屋使用权,迁入居住,而其余款项要在规定的年限内逐年付清。 ...2个回答rzswm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的那一部分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离婚时,两人可以对半分吗?1个回答sken10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如下:契税:房款的1.5% ; (买家) 印花税:房价的0.1% (买卖双方平分); 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平分); 测绘费:1.36元/平米;...5个回答墨茗_29等着,相信明年还是会有下降的4个回答念家装饰小吴属于免费验房免费设计黄道吉日建材优惠家具定制婚后用个人婚前存款购房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原标题:婚后用个人婚前存款购房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简介:李某(男)与黄某(女) 日登记结婚,2014年11月,李某用自己婚前存款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015年3月李某与黄某发生婚变,黄某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该房产。李某咨询,这套房产黄某有权请求分割吗?
荣凯分析:《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李某婚前个人存款应属其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李某婚前个人存款不因李某与黄某登记结婚而发生改变,仍属李某的个人财产。其次,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案中李某用个人财产所购房屋不论是投资还是居住,该房屋本身只是一种财产形式的变化,并不能作为一种收益,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李某用婚前个人存款购房,只是个人财产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且不存在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同,因此,黄某无权要求分割房屋财产。
简介:面向基层,服务百姓,齐鲁遗嘱库为六十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遗嘱咨询、免费遗嘱起草、免费遗嘱保管。力争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齐鲁遗嘱库预约电话38,。地址:济南市经四路269号东图大厦8楼826室。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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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买房婚后拿不动产产权登记证 离婚时这房怎么分?
婚前买房婚后拿不动产产权登记证 离婚时这房怎么分?
时间: 9:41:54
小王与女友小赵在2010年修成正果,扯了红本本。在登记结婚的前两年,小王用个人积蓄全款买下一套商品房以供日后用作婚房。但由于买的是期房,小王买房后也一直没能入住。直到日,房开商交房并为小王办理了不动产产权登记证,小赵便用婚后的积蓄精心装修爱巢,还购置了齐全的家电家具。几年后,由于婚后两人摩擦过多,夫妻感情破裂无法修复,小赵便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上述房产。小王想问,这套婚后登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买房的钱由谁支付,何时支付,这是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夫妻婚后对房产有共同的出资行为,该房产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王在结婚登记前已经将该房款全款付清,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属于小王个人所有。但是,装修款和家电家具的费用系婚后产生,系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应当补偿小赵上述费用合理部分的款项。【法理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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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热线: 客服电话:400- 转 0  
邮箱:fang_ 客服QQ:<font color="#6992309& & &双方需要签定一份婚前财产的相关协议确认房产是共同财产。& & 需要具体情况和具体分析,婚后房产时间点区分主要看购房合同签订日期:  & & &首先,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并且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事先的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 & &其次,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甲方给予女方补偿。法律依据: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 &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个转不了,要是共同还贷.另一方回有少许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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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婚前买房登记谁名就是谁的吗?切记:5种情形不 同结果
前不久南京六合法院处理了一起物权确认纠纷案件钱某(男)和徐某(女)结婚前,钱某的母亲为两位准新人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徐某的名下,并以她的名义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可是这段婚姻并没有持续很久。结婚四年后,双方提出了离婚。钱某认为这套房屋应该是双方共同财产,而徐某则坚持房子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钱某为了明确房子是双方共同所有,将徐某告上法庭,要求依法确认这套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了当事人结婚进行出资购买房屋,由当事人婚后进行还贷,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应当视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如下:一、双方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系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愿意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客观前提,正是由于双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父母才会同意将出资所购房屋登记在其子女的配偶名下,父母的真实意愿是为子女购房,用于子女及其配偶婚后共同生活居住,其出资应当系对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赠与;二、房屋虽登记在子女的配偶名下,将该房屋认定为子女的配偶一方所有,显然不符合父母作为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子女的配偶主张父母出资系对其单方赠与的应当举证予以证明;三、将房屋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单方赠与与房屋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客观事实明显不符,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结合权属的实际登记状况综合进行考量;四、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符合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对房屋产权归属的心理预期,考虑到房屋虽登记在配偶名下,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为生活之常态,将所购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亦更为适宜。婚前婚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一直是梗在小两口心口的一根刺。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让一些年轻的新人感到困惑。下面就帮大家整理一下五种房产证上写名字的选择及结果。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第二、写父母的名字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此种情况下,房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在离婚后另行诉讼进行分割。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1、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应按照双方约定判断房屋所属。2、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承担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也应该从两个角度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视作该方子女婚前财产,如若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视作男女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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