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风险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价理论

《风险社会理论新探》(刘岩)【摘要 书评 试读】- 京东图书
风险社会理论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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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ame(src='//www.googletagmanager.com/ns.html?id=GTM-T947SH', height='0', width='0', style='display: visibility:')张戌凡:观察“风险”何以可能:关于卢曼《风险:一种社会学理论》的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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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戌凡:观察“风险”何以可能:关于卢曼《风险:一种社会学理论》的评述
作者简介:张戌凡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 硕士研究生
自1986 年贝克提出“风险社会”以来,风险一词逐渐成为理解和诠释当代社会的关键概念。贝克、吉登斯提出应在自反性现代化理论框架内分析风险社会及一般风险理论;而道格拉斯、纳什则倡导在社会文化维度上探讨风险与文化关系;尼格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 则是从系统理论出发进而阐析“风险”论题。目前国内对卢曼的关注日益显现,但大多集中在对卢曼宗教、法律思想的研究,对他“风险”理论的介绍和评价大多是语焉不详。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卢曼认为只有足够复杂的理论才能解释复杂的社会本身,因而卢曼提出的复杂的自我塑成理论本身便是难以理解的;另一方面在于顶着“社会学中的黑格尔”之名的卢曼偏爱晦涩艰深的行文风格,这也极大地考验着阅读者的耐心。我们唯有进入卢曼为我们构建的庞大精细的理论框架中,才能理解他;而吊诡的是,一旦进入他那自称为“像迷宫般”的行文又往往会使我们迷失方向,或者说,不知不觉间说出的却是卢曼式的语言。
被称为自韦伯以来最有创见的德国社会学家(注1)的尼格拉斯·卢曼,1927 年出生于德国的吕内堡(Lueneburg) 。1949 年获得弗莱堡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后,先是在吕内堡行政法院从事公共行政法律方面的工作。后于1955 年到萨克森南部的文化部门任职。1960 年,卢曼前往哈佛大学进修,师从帕森斯,希望能近距离了解帕氏是如何建构一个宏大理论的。1965 年,卢曼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著作:《正式组织的功能与后果》。显然,动身前往美国之前,卢曼就已拥有建构一个宏大理论的抱负。果不其然,回国后,卢曼在明斯特发表了一篇题为“社会学启蒙”(Sociological Enlightenment) 的就职演说,其中提出一项深受启蒙时代启迪同时又满怀远大社会学理想的研究计划。如果说这一计划还只是刚迈入社会学门槛的卢曼的一时的即兴之言的话,那么,三年后的1969 年,当卢曼正式任教于比勒菲尔德(Bielefeld) 大学后,他明确将自己未来的研究计划主题定为社会理论,期限是30 年,而这个计划几乎耗尽了卢曼作为一位社会学家的后半生。1998 年11 月6 日,卢曼溘然长逝。卢曼一生卷帙浩繁,大致可将他的理论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系统理论”的“导论”,以1948 年出版的《社会系统》一书为标志;二是阐释社会诸不同系统的“各论”,如《社会中的艺术》、《社会中的政治》、《社会中的法律》、《社会中的科学》和《社会中的经济》等;三是对现代社会重要功能的整体性分析,代表作是《社会中的社会》。
“风险、道德、批判是卢曼诊断现代社会的三个主要议题”( GeorgKneer & Armin Nassehi ,1993 :20) ,其中尤以写于1993 年的《风险:一个社会学理论》的社会学意味最浓。当贝克借由“风险”获得公众话语权而声名鹊起之时,从上世纪70 年代起就关注风险问题,并为此撰写了两部著作——《风险:一个社会学理论》和《生态沟通:现代社会能应付生态危害吗?》的卢曼却近乎销声匿迹。在这本书中,卢曼以“风险”这一社会学论题为切入点,深入而又细致地向读者展示了如何运用他的“复杂的自我塑成系统理论”来分析具体社会现象的过程。从一开始卢曼就鲜明地表述了自己的立场——拒绝以激进的姿态来研究“风险”。他认为如果把风险看作是现代社会运行机制的一个基本特质的话,那么,真正社会学意义上的反思是应把注意力转向“决定风险运行的结构性因素”而不是风险运行本身。
一、认识论的转向:两个核心构件
在该书中,卢曼没有将风险作为一个被分析的对象,而是作为一种全新社会学理论中的核心概念,甚或是一种全新理论。可以想见,卢曼找来“风险”这一他所认为能代表现代社会特征的话题,是想借此来改变我们对现代事物的根本看法。那么,卢曼到底想改变什么呢?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欧洲所形成的思想实践一直秉承一种本体论的认识论,在这种认识论下,世界上一切的事物都是按照因果关系的图式而进行的。在这种以单一线性时间顺序排列的因果关系链中, “未来是由我们自己的决策而产生的”(Luhmann ,1993) ,只要最大限度地遵循理性传统,在每一个决策中越是穷尽可能性,就越可以在未来“尽可能避免损失”。就“风险”而言,卢曼认为上述认识论存在两个缺陷:第一,本体论的认识论将风险定义为:在一些只有处于危险状态下才能获取确定利益的事情中,进行决策的选择,当结果出现后,先对所有发生的事件以时间发生的先后顺序为标准排出一个序列来,然后以结果为判断标准,如果发生了期望能避免的损失,那么则认为这一过程就是有风险的。但由于此认识论无法论证从一个主体向其他主体推定的正确性,因此这一定义没有看到社会结构决定的不同主体对风险的认知和理解是存在差异的。第二,社会学提出“风险”这一论题,其本身便是试图反思为何在本体论的认识论指导下,自然科学的发展却破坏了生态环境。那么,基于这一认识论所推演出的“风险”定义是否还仍然具备反思性便值得怀疑,或者说,我们的反思是否从一开始就误入歧途。在卢曼看来,所谓现代社会是一个“有风险的”社会,是指即使是不发展的技术的决策本身,在一个充满复杂性和偶变性的社会系统中,也是有风险的。因此,关注的重点并不在于找出一个本体论引导下的因果链,而是应找出“在哪些建构条件下,某种事物才能被理解为因果决定的”(秦明瑞,2003) ,或者说,试图去理解为何理性传统“不能看到他们无法看到的事物”(Luhmann ,1993 :14) 。
因此,任何从本体论的认识论出发的社会学传统都应被排除在外,社会学家应该转过身来,从“差异论”出发,发现和重视“未被设定区分的常态形式的另一面”(同上) 。如何达至这一全新的认识论转向? 卢曼认为,在理论建构的层面上首先得理解两个核心构件:即区分与观察。
(一) 区分(distinction)
卢曼的认识论是以差异理论( differentiate theory) 作为逻辑起点的。卢曼所指的差异并非一种实体的存在,而是一种设定差异的操作,他将“设定差异或区别作为认识一切现实建构开始时的决定性因素”(秦明瑞,2003) 。
区分是由设定区分( drawing distinction) 和标识区分(indicating distinction) 两者所构成的一个连续统,它不是一个静态的概念。前者为后者的运行提供了前提,而后者则是对前者的再区分,目的是为被区分的对象给定一个“形式”(form) 。这样,一方面是简化同一性,使得两者的操作所面对的都是同一个对象;另一方面,给定“形式”就可以站在被区分的事物的其中一个方面,“来穿越另一个方面的边界,作为下一次操作的起点”。(注2)例如,在观察彩虹时,会发现它存在6 个边界,而其实作为一个物质存在的彩虹,在各种颜色的过渡上是没有边界的,这种找出边界的过程其实就是设定区分的过程,然后,为了使这种找出边界的行为获得视觉效果,会继续第二个操作——标识区分,就是将彩虹分为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如此一来,彩虹这一在物质维度上不存在界限的事物在社会维度上就获得了一个形式——赤橙黄绿青蓝紫,由此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如此看来,设定区分存在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不对称的,就是说“在不明确指定区分的另一面的前提下,标识出某一与众不同之物”(Luhmann ,1993 :15) 。这个被标识的一面卢曼称之为“客体”。而第二种模式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称的,操作的过程是为构成区分的另一个方面的内容找到一个界限,并将这个界限给固定下来。卢曼认为,一旦这种区分的过程“凝聚下来”(同上:16) ,就形成了概念。比如说,女人/ 男人,赞美/ 谴责等等。因此,在卢曼那里,所谓概念,就是一个用来标识区分的“形式”而已。
“风险”的传统区分形式为“风险/ 安全”。但卢曼认为,就像疾病/ 健康这一组概念中的“健康”一样, “安全”其实是一个“空概念”empty concept) 。人们只能从“这么做没有风险”出发来说明究竟何为“安全”,也就是说,这一形式存在将“非A”直接等同于“A”的逻辑谬误。作为一个只存在于期望之中的确定性概念,“安全”成为一种“社会虚构”,而其功能在于把本应是对确定性的风险分析,转化为对风险发生的或然性分析,或者说,分析的基点从是/ 不是风险——悄然转换为发生/ 不发生风险,这一转换在某种程度上遮蔽了风险问题:似乎只要人类能够做出正确选择,就必定可以规避风险。但卢曼指出,整个现代社会是一个超复杂的环境,是一个无限存在,风险/ 安全的传统区分忽略了“不做决策本身就是一个决策”(同上: 28) ,且“每一个决定者——包括作出赞成安全并反对风险的决定者——都在制造风险”( Georg Kneer & Armin Nassehi ,) 。因此,他建议用“风险/危险”的区分形式来替代“风险/ 安全”。在这一形式下,系统/ 环境可以借由“风险”概念而获得一个形式上的区分——所谓风险可将潜在的损失归因于系统;当潜在的损失归因于环境,就是一种危险——不至于变得如此混沌;(注3)而系统中的个体也可区分为决策人/ 被影响人,决策人的风险对于被影响人而言,则是一种无法避免的危险。
(二) 观察(observation)
卢曼认为,观察是由设定区分和标识区分所构成的一个连续统,一个运行着的区分,是高于认知和行动之上的一个层面,也是人们认识世界和建构理论的基础。用Alroe 的话说:“在卢曼的世界里,观察除了区分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Alroe ,) 。
“区分”的特定形式导致了双重风险的存在。第一重是如何选择区分,已特定化的两分法排斥了其他的区分方式;第二重则存在于标识区分这一操作中。因为标识区分是将设定区分的其中一个方面标识出来,而忽略另一面,使得另一面在时间、社会和物质维度上得以观察。但必须注意的是,虽然在标识区分的时候忽略一面是必然的,但忽略哪一面则是一个或然而非必然的选择。对这点的理解,即会发现所有的风险规避都是在第一重风险的意义上展开的。在第二重风险上,在定义概念的过程中就已经预设了一个或然性的决策。因此,设定区分和标识区分本身就是一个偶然性的存在,就是有风险的。“在对自体同源(autological) 观察进一步观察的层面上,定义区分就变成了一种风险——实际上,这是一种观察者谁也无法逃脱的风险”(Luhmann ,1993 :76) 。
那么,观察风险又何以可能呢?
借用胡塞尔的概念,卢曼提出了一阶观察(first-order observation) / 二阶观察( second-order observation) 。所谓一阶观察其实是一个观察“什么”(what) 的问题。当一个主体观察时,把被观察的事物作为客体,只进行标识区分——划分一系列类型(诸如黑/ 白,大/ 小)的操作。卢曼说,只要带着“在那儿”的想法的观察者,都是一阶观察者。世界对于他们并不是一个一片暗淡的空间,区分已经被设定好了,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把区分标识出来,以获得视觉、认知上的效果。而对于二阶观察者来说,在一开始的观察中,并不存在“那儿有”的想法,世界对于他们来说,是黑暗,是混沌,是模糊,只有观察,或者说,只有由设定区分和标识区分构成的这样一个连续统,才能照亮本是一片黑暗的空间(秦明瑞,2003) 。因此,二阶观察者要观察的并不是“什么”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的问题。或者说,当二阶观察开始时, “另一个主体不是作为一个客体出现的”,而是一个主体在被观察,而二阶观察者要观察的就是这个主体作为观察者的角色,观察他观察的方式,也就是观察他标识一个方面,而不是另一个方面所用的区分是怎样的。不同的观察者对同一个对象的区分方式是不同的,这样,卢曼在社会维度上建构出一个观察者,并回答了“他者何来”的问题。
“他者”的加入必然导致本已模糊的环境更为混沌起来,不同区分的交织、不同观察者的沟通、一阶观察、二阶观察的共处导致系统和环境成为了一个被卢曼称之为“复归性循环网络”( recursion circularmeshing) 。然而,系统面对复杂性剧增的环境又如何自处呢? 卢曼认为,现代功能系统中的二元符码( binary code) 解决了这一问题。所谓符码, “是功能系统的基本‘语言’”(Rizer , [
:194) ,是系统从环境中区分自己的形式,它将一切不属于该系统的要素排除在外,各个系统围绕各自的符码形成了一个个封闭的运作机制。在一个“复归性循环网络”中,虽然系统是封闭的,但却不是孤立的,系统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转换,当然,前提是此种转换必须是各自的系统围绕符码而产生。因此,从本质上看,符码就是一个区分,而二元符码则是对该区分进行再区分,其功能类似于自然科学所提供的“非对即错”的确定性一样。(注4)借由二元符码,系统与系统之间得以获得了一个界限,至少可以认识到“不同的观察行为”“究竟是在怎样的风险网络里操作,而又不在其他什么网络中”(Lumann ,1993 :76) 。卢曼告诫我们:系统中与系统间根本不存在层级,归根结底是一个二阶观察的问题。首要的问题其实是哪一种区分是被观察的观察者用于标识的。
二、作为风险的未来
卢曼从“差异”的认识论出发,在一重偶连性上揭开了被遮蔽的“风险”:不同的观察者标识一个面而不标识另一个面是一个偶然性而非必然性的选择。而当风险以“关于未来的现在描述形式”(Luhmann ,1998 :68) 进入“观察”的视野时,“风险”问题被遮蔽的时间维度顿时显现。卢曼必须厘清风险在时间维度上的种种复杂关系,他所建构的以“双重偶连性”(double contingent) 为特征的风险理论才算大功告成。
(一) 什么是时间?
卢曼认为,由于时间不是一个独立于观察者的客体,因此观察时间时,使用的所有区分都是一个暂时性(temporal) 的描述。如何区分时间通常是社会,或者说,是文化“苦心经营的结果”。(注5)为了证实所言不虚,卢曼首先考察了时间这一概念的历史溯源。在时间概念形成的初期,本身通常被赋予空间隐喻,比如“线型时间”和“循环型时间”,(注6)本质上,两者都把时间分成了‘以前’(before) 和‘以后’(after) 。然而,历史和现实仅有时间的空间隐喻是不够的,时间还需要另一种区分形式——即对区分的区分。(注7) 在古代欧洲传统中,是“运动”的概念“将这个区分中的一个方面表述为运动的/ 固定的,变化的/ 不变化的(粗体为引者所加) ”,使得时间的区分不再是简单的以前/ 以后之分,而是被外推到一个广阔的过去(past) 和一个同样广阔的未来(future) (Luhmann ,1993 :34) 。
时间的本真涵义是指“发生着的每一件事都是同时发生的”(同上) ,一个观察者之所以把时间区分为以前/ 以后,只是期望在自身运行着的观察与其他发生的事情同时存在的背景下,通过这种形式区分的帮助,严格限制自己运行着的观察。同样,如果把一个正在运行观察的观察者也看作一个系统的话,那么系统总是与环境同时存在的——“既不优先也不从属”(同上) 。这一点既适用于所有的系统,也适用于标识区分的运行:构成观察的两个步骤正如它们区分同时存在的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样,也是同时存在着。
如此一来, “被标识的各自的另外一个方面既同时存在,又不同时存在的”。“同时存在”是指“各自的另外一个方面联构(coconstitutive) 了这个形式中的要素”(同上:36) ;而“不同时存在”则是指在一定程度上,在观察这一形式时,两个方面又无法被同时运用。因为从一个方面(被标识的) 运行至另一个方面,需要一个相对持续固定的时间,这与时间瞬息流逝的内在特质相矛盾。因此,必须构建一个形式以穿越分割这两个方面的界限。然而,虽然所有发生着的每一件事都是同步的,但是运行着的观察是带有记忆的,它不会把所观察着的每一件事情视为一个同时的存在,否则就会导致系统“无法承受的重叠,混乱,矛盾,迷惑”(同上) 。带着记忆的观察者能够为自己提供一个时间限制性。如此一来,本来连续发生着的“以前”和“以后”开始断裂,于是乎, “高度复杂的系统在过去这面镜子的反观下,能够看到将来,通过过去和将来的差异确定自己的方向”(同上:35) 。
(二)“消失的现在”
站在一个时间史的发展历程上看,传统社会中,设定和标识一切区分的唯一观察者——“上帝”提供了一个整体时间。至18 世纪后半叶,印刷术成为知识传递的载体,观察者由“上帝”变为了哲学意义上的主体——“人”,在时间范畴上表现为每一个观察者都将整体时间分割为特定于这个观察者“现在”的“过去”和“未来”,每一个个体的观察者所体验着的“‘现在’都被认为是对整体时间的反思”,也就是说, “时间本身就已具备了反思性”。整体的时间在每一个观察者的“现在”中呈现出了差异,使得现代社会中“过去与未来的差别彻底控制了时间”(同上:38) 。
如果站在观察者的“现在”上静止不动,就会发现“过去”和“未来”其实是“现在的过去”和“现在的未来”,只有在“现在”,“期待未来”和“回顾过去”才成为可能。当然,“到这个时候,‘现在’也就成为了‘过去’”,之所以观察者仍然把它当作是现在,则是带有记忆的观察使然。观察者所谓的“现在”只是一个“被记住的现在”,它与事实存在的现在是不同的。(注8)因此, “现在”是不存在其本真意义的,一切的“现在”都是被建构的,而且“现在”具有双重建构的特性,一是事实存在的现在是被建构的,只是为了要在过去和未来之间设下一个时间限制的条件以便于观察其运行;其二是“被记住的现在”是对被建构的“事实现在”的建构。此外, “未来”不能像“过去”那样,凭着记忆回想特定的事件,这一因素“导致了过去和未来之间差异的急剧增加”。“在‘过去’的时间范畴里,一个人至少知道已经发生了什么,即使其中的因果关系仍然不清晰”。“但在‘未来’的时间里,这种安全感恰恰缺失了,主体论秉持的因果关系也就变得多余了”。卢曼特别强调的是, “时间是在时间里反思自身的”,即使是“在过去和未来的基本区分中也是如此”(同上:41-42) 。
事实上,我们现在所通用的把时间区分为“过去”、“现在”与“未来”,在卢曼看来,这只是一个“图解式的想象”罢了。“时间的不断流逝性”已经决定了“时间的统一并不等于运动的统一”。“‘现在’本身就是时间的一个看不见的东西”,或者说,是时间这个概念的“到处都在(everywhere) 和无处不在(anywhere) ”。只是在建构的意义上被“理解为时间的一个延伸”,而且“这种延伸的定界仍然是被建构的”(同上) 。如果我们回到时间的最初运行上观察,就会发现在两种形式“过去”和“未来”之间, “现在”消失了。
三、“风险”——一个新的时间限制形式
“双重偶在性”吊诡的存在给现代社会摆出了一道难题:该如何应对因时间维度的加入而倍增的不确定性,或者说,人类能找到若干时间限制形式并能在“现在”“我”的时间里决定“他”在“未来”会如何行动吗?
自16 世纪以来,启蒙运动所张扬的理性传统使人类得以不断地对未来允诺的方式进行安排、设计并规划着整个社会,从而诞生了现代社会两种时间限制形式(分别作为法律系统、经济系统的符码) 的出现,即“规范”和“稀缺”。
“规范”(norm) 涉及两个维度:在社会维度上,单个人必然得涉及“他者”;在时间维度上,它是对未来的一种非自明性(non-self-evident)期待的规划。其功能在于从自我对他者行动的期待转化为他者真正的行动这一“时间流”中,稳定“我”/ “他”对各自的对方所产生的一种预期,特别是在行为无法被预期的情形下。而“稀缺”是指在事实维度上,商品数量的有限性使得参与到经济系统中的每一个人的确“体验着稀缺”;而在社会维度上,由于稀缺同时也“提供了更多挖掘一个社会经济潜力的机会”,只要不存在不公平分配,只要不会合理地强化不平等,那么,事实维度上的“稀缺”便是可以接受的(同上:62-63) 。
显然,这两个时间限制形式背后隐藏着一个功利主义式的假设:对于自由签订契约的双方而言,契约可以成为一种对可能发生的利益损失的补偿机制,因而给对方带来的任何的损失都不能成为一种可以在道德上被谴责的伤害。事实上,卢曼认为,从风险/ 危险的区分形式出发,社会中根本就不存在一个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做出对自己有益的行动的情形,任何决策者的风险都是被影响人的危险。作为一阶观察者,决策者看到的是一个“充满机会、时机以及他能够采取行动方式的条件境遇”,且都信心十足地承担起实现最终目标的责任。对于他们而言,任何行动都可以化约为一个风险决策,一旦行动失败,就可以接受自己给出的种种解释;而对于作为二阶观察者的被影响人来说,他们没有理由接受一个由他人决策所致的结果并由他人所给出的解释。因为二阶观察者看到的是“行动者的个体特征以及行动者所理解境遇的方式之间的关系”(同上:68) ,是归因于决策的行动使得过去与未来的差异不是像时间的流逝那样悄无声息,而变得可以察觉。由于他自己(观察者) 并不是固定在做决策这个境遇之中的,也没有暴露在同样的决策压力之下,不可能快速地对决策作出反应,最重要的是观察者不可能像决策者自身那样分享到由决策带来的同样程度的利益。因而与决策者自身对风险的评估相比,一个决策者的观察者对这一决策风险的评估是不同的,后者看到的是“更少的连续性,更多的断裂性”,是“现在生活在一个完全不同于以往任何人所知道的社会构成中”(同上:47) ,或者说“更多的事情被允诺在了未来”。因而自19 世纪以来,对规划社会“可行性的信心荒谬地同时增长(科学技术的进步) 和衰落(政治发展接踵而至) ”(同上:67) ;进入20 世纪后,却还在讨论19 世纪“未完成的未来规划”:“更多的民主需求,更多的解放,更多的自我实现,更多更好的技术”? 从这个意义出发,法律/ 经济经由“规范”/ “稀缺”的联合显然已不能为现代社会提供“简单的而又潦草的解决方案”,它们也不再成为社会结构的支配者。而决策者“只有不断地对未来允诺才能为现在的允诺创造一个回旋余地,同时,也为对这样的许诺所达成社会和谐或社会冲突创造了一个回旋余地”(郑莉,) 。“一个罕见的在未来与社会之间的共生现象产生了”(Luhmann ,1993 :48) ,或者说,时间维度上的不确定和社会维度上的不确定相互联合了起来。那么,这又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我们会继续喜欢这个世界吗?”(同上:49)
在这个世界里,作为一种新的时间限制形式的风险出现了,它是一种“意外(偶然) 出现的图式”(contingency schema) ,它“导致了社会结构中分配的习惯和敏感性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同上:67) 。在“风险”这一新的时间限制形式之下,未来被赋予了一个虚构的形式,成为了“现在”, “规范”/ “稀缺”都只是一个“事后诸葛亮”,仅仅保证了在未来可以有一个确定的期待存在,而却无法解答“双重偶在性”下的难题。在风险社会中,观察者能够运用自己的观察来观察、描述、理解观察者,“每一个规范都是虚构出来的,也就不具有限制性”,这是一个自我观察、自我描述的社会,没有人能够要求得到未来的知识,也不能得到改变未来的能力,因为“没有人可以生活在未来,也就没有人能够了解得更多”,共同生活在一个已经无法确定权威在社会中的位置的社会里。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将以“决定风险( the risk of deciding) 的方式体验着未来”, “社会向一个未知的未来进化着,而将已完成的抛在了脑后”(Luhmann ,1998 :67) 。
四、自我塑成系统(autopoietic system) 中的风险——以经济系统为例
自我塑成系统是卢曼借自生物学的语汇,(注9)在探讨作为一自我塑成系统而言的经济系统中的风险之前,首先必须证明为何经济系统是一个自我塑成系统。
首先,任何自我塑成系统都必须生成构成该系统的基本要素(即符码,code) ,正如经济系统的符码就是货币。货币的意义、用途、价值都由经济系统自身决定,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货币具有自身独特的性质,一是天然具有可分割性,在不同的货币运行中, “可以不计数量地使用”(Money can be employed in practically any amounts) (Luhmann ,) 。二是货币具有“遗忘性”,对构成一切交易情境的两方而言,货币所涉及到的风险是不同的。但是,货币本身在这一过程中,会“遗忘掉”各自在两方手中不同的情境。因此,“货币运行是一个不带有记忆的运行”(operates without a memory) (同上:176) 。经济系统经由货币而得以自我组织起系统边界及其内在结构,与其他系统和环境相区分。为此,卢曼特别强调“经济风险”不同于“经济系统中的风险”。后者必须与时间有关,且必须是一个货币运行。
第二,作为一个自我塑成系统,经济系统通过价格(比如,通货膨胀/ 通货紧缩) 来自我指涉。卢曼把通货紧缩和通货膨胀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将其视为经济反应的免疫系统,是“对过高风险负担的正常反应”。而“一旦这种经济现象在价格上表现出来,就会强化它们所反抗的经济行为”(同上:177) 。
再次,自我塑成系统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如前所述,经济系统虽然受外在环境的制约,比如说,物质需要和消费需求,但它们必须通过货币才能影响到经济系统。在卢曼看来,经济系统是充满了风险的一个巨大市场,但这种风险并不是由错误计算债务人信用所致,而恰恰是来自于对市场竞争的观察,说到底, “还是一种二阶观察”。即使是人人都在时刻地计算着的经济系统也并不是一个完全受理性行动支配的领域,有太多“既可归因的,又无法归因的”的不可预见性,起决定作用的是“谁在观察”,或者说区分被观察的对象究竟“是一个可归因的风险”,还是“作为一个完全由系统结构触发的危险”(同上:180) 。
最后,卢曼认为现代经济系统风险的主体是银行。一是自我塑成系统的基本特质决定了经济系统内在分化是围绕货币这一符码产生的,整天与货币打交道的银行就必然与经济风险相生相伴,也就自然处于经济系统中的核心地位。可以看到,所有参与到经济系统中的观察者都将市场运动视作“机会”的产物。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差别只是在于信息的不对称。银行虽然能借助充足的信息来源和专业的知识储备限制甚至规避风险——但并不能消灭风险。其次,自我塑成系统的封闭性使得经济系统中引发的风险是无法向法律系统转移的。事实上,即使法律能够追偿数额较大的债务,也并不能确保“钱是不是真的过了户”(同上:183) 。而且一旦经济单位宣布破产,法律便束手无策。第二,卢曼认为,在一个封闭的社会系统中,个体是不存在的,而只是构成环境的一部分。因此,他一直反对将个人看作是观察的基础,理由是会导致决策趋向于无穷,而坚持市场和层级才是区分决策组最关键也是最典型的现代机制。在经济系统中,只有银行形成了一个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消费者构成的层级。第一层是中央银行,其功能是监控本国货币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国际金融市场中再筹资潜力以及国外汇率。由于它无法用破产来检测自己的货币市场政策,这就要求中央银行通过货币供给政策观察整个经济系统。然而,现实证明,所有的货币干预政策都是有风险的。在高度复杂的环境中,加上一个长时间的维度,应用这些政策都不带有任何成功的确定性,最多只能作为某个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在短期内见效。商业银行和消费者构成了第二、三层。与中央银行相比,这两者都有丧失偿付能力的风险,但商业银行可以提出破产申请,从而将自身一部分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作为层级体制的最底层,消费者可能承担了最大的风险。
当然,在现代社会中,随着银行之间的合作越来越频繁,传统的层级银行体系———把风险要么分配给银行(呆帐) ,要么就分配给消费者,(积压) 慢慢地发生了变形,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型的组织关系,卢曼称之为——“‘模’(modular) 组织关系”。所谓“‘模’组织关系”就是指在系统没有在总体上强加一个组织计划的背景下,把个体信息处理单元与各自相邻的单元联系起来,编成一张相互流通的网(同上:185) 。由于现代经济系统的复杂性急剧增大,系统也就变得日益模糊, “模”组织可把一个系统看作是一个“黑箱”,对市场的二阶观察不再受系统的支配,而是越来越受到“模”组织内他人预测的指导。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已经可以逐渐地感受到银行系统从一个层级体系慢慢地发展成为由一个一个“根块式”(heterarchy) 的“模”组织。虽然这种“根块式”的风险分配机制无法将系统这一黑箱“洗白”,但至少在具有一定透明度的“模”组织内:观察风险成为可能。
纵观《风险》全书,其基本构架与卢曼穷其一生建构社会理论体系的路径大致类似。卢曼首先分析了风险的“双重偶连性”特征,接着阐释诸如经济、政治等自我塑成系统中的风险,最后倡行以二阶观察的方式观察风险。应该说, “以理论作为激情”的卢曼从以建构宏大理论为志业的那一天起,就已将这本书划入对这些事关现代社会特质的“学说思想在理论档案中进行定位”之列(顾忠华,) 。与贝克、吉登斯以具体的社会变迁为分析对象,企图找出现代社会的核心特征相比,卢曼完全是从现代社会的结构和内在机制来阐释风险的来龙去脉的。当然,用社会学的眼光来看,吉登斯更注重社会性因素的分析,而后者显然是直接把矛头对准了环境和生态问题。就反思性而言,三位的落脚点则各有不同。吉登斯最终强调的是个体的反思性,贝克则更为关注社会的力量,而卢曼则采用了一种完全不同于他们的“反思”路径,他运用了差异、区分、观察、双重偶连性、自我塑成等一系列概念,在传承帕森斯的“结构功能论”的同时,试图在这一理论框架内植入胡塞尔的“现象学”,并强调反思的力量在于系统本身。
相较于贝克的“末世论”和吉登斯的“乐观主义”,卢曼自己并没有为我们留下一个关于“未来”态度的现实印象,这可能与他喜好分析社会而非改造社会的理论偏好有关。他只是在隐约之中告诫我们:现代社会的分工形式和自我塑成系统中的种种决策是风险问题产生的根源。而复杂性、偶然性、不可知性和不确定性已经或即将成为现代社会的常态。虽然卢曼反复强调这些听来似乎极具后现代意味的语汇,但他却拒绝承认存在现代性/ 后现代性的喧闹之争。他反对将失序/差异性/ 不确定性/ 不可知性等概念作为后现代性的专用术语,并认为这些概念本身早已存在于现代性的议题之中,只不过是现代性在“标识区分”时“人为地”将其忽略了。现在,当现代人转过身来,发现这些概念时也不必过于惊慌,因为,它们并不是新生的事物,它们早就存在了。所谓的“后现代性”只不过仍然是冒了现代性的名义在批判现代性本身。所以,即使承认现代世界发现了诸多“风险”,科技也总不能成为替罪羊,因为,我们永远也没有办法再经历一遍从科学技术诞生之时起就把这个因素剔除在外的历史进程,或许,科技昌明的确为我们带来了种种不幸,但是否选择科技来避免风险本身也是具备风险的,风险已然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命运。
对此,卢曼颇具斯多葛主义色彩的意味告诉我们:“我们不再属于那种事后才发现自己导致了自己的命运的悲剧英雄,我们事先就知道了”(Luhmann ,1998 :74) 。
&&&&&&& 注释:
* 本文的写作得到南京大学成伯清老师的悉心指导和帮助,在此谨表示感谢。文责自负。
注1:在S ·霍姆斯C ·拉莫尔为《社会分化》(英译本) 一书所作的序言中提及。
注2:“形式”概念的提出,卢曼受到了George Spencer Brown 的影响,借用了微积分学上的概念。
注3:观察者的地位才能确定下来。这一点在下文“观察”中将会提到。
注4:也就是说,在二元符码的规定下,当某个事物被归到其中一面时也就表示它不能同时属于对立的另一面。但这种归类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里并不具有普适性。
注5:卢曼说,古埃及就从来没有把时间区分为以前/ 以后。
注6:卢曼举例说明埃及、以色列是一种线型发展社会,而希腊文明则是一种循环性的历史发展顺序。
注7:至今,在一些原始部落里,并没有将时间区分为“以前”和“以后”。
注8:在卢曼看来,任何存在都可以用三种不同的维度表示:时间维度(temporal dimension) 、事实维度(material dimension) 和社会维度( social dimension) ,前两者是基于哲学意义,后者则是基于现实层面。
注9:自我塑成系统的概念取自于生物学,卢曼将其应用于社会系统中的不同构成,比如政治系统、经济系统等等。George Rizer 在其所著的《现代社会学理论》( Modern Sociological Theory ) 一书中,为这种系统归纳出四个特征,这里将以经济系统为例一一进行分析。
&&&&&& 参考文献:
顾忠华,主编. 2001. 第二现代——风险社会的出路? [M] . 台湾:巨流图书公司.
吉登斯. 2001. 失控的世界[M] . 江西人民出版社.
Kneer , Georg and Armin Nassehi. 卢曼社会系统理论导引[M] . 鲁显贵,译. 台湾: 巨流图书公司.
卢曼. [. 生态沟通:现代社会能应付生态危害吗? [M] . 汤志杰,鲁贵显, 译. 台湾:桂冠图书.
秦明瑞. 2003. 复杂性与社会系统——卢曼思想研究[J ] . 系统辨证学报(1) .
郑莉. 2004. 现代性之断裂——卢曼的“现代性之观察”述评[J ] . 社会理论学报(2) .
Alroe ,H. F. 2000. “Science as System Learning : Some Reflections on the Cognitive and Communicational Aspects of Science. ”in Cybernetics and Human Knowing , Vol 7.
Luhmann ,Niklas. 1998. Observations On Modernity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93.“Risk : A Sociological Theory. ”New York.
Rizer ,George and Douglas J . Goodman. 2004. Modern Sociological Theory [M] . Peiking University Press (社会学经典教材影而丛书) .
原文出处:《社会》第26卷(2006.4)除特别声明外,本站不拥有文章版权。如引用,请注明原始出处。please quote the original source if you are going to use this paper 在其它网站转载,敬请注明出处:社会学人类学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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