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时候的电子版清单和上交纸质版毕业论文与电子版不一致清单不一致会废标么

25 8月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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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GJGK201664
项目名称: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省人
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政府采购
采 购 人: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集采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16年6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满意度调查问卷
特别提示:
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金额及开户行、账号递交,对于递交、退投标保证金的问题集采机构不再另行答复和解释。
2、招标文件中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须递交“原件”的,各投标人须将原件材料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中密封递交。注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的各投标人须将相应备查的原件材料带到开标现场,统一封装,注明投标人名称,并详细列出书面清单,按照开标现场集采机构的统一要求予以递交。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明确要求进行装订递交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的制作(含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需表格的填写、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投标样品(如有)的递交做出了清晰明确的阐述和规定。除招标文件中有明显前后矛盾或错误的地方外,集采机构对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制作、密封或递交的相关问题不再予以另行答复和解释。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受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委托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全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GJGK201664招标内容:
全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及相关软件
综合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平台
综合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核心平台(内网)
以基础信息为核心建设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平台,实现人脸识别、人脸模板管理、指静脉识别、指静脉模板管理、指纹识别、指纹模板管理、活体识别、用户管理等功能的省级身份认证平台;支持所有险种的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及生物特征数据共享;支持全省的C/S客户端和公共服务平台连接到全省平台进行业务办理,实现与业务系统的对接。
人脸识别引擎
包括人脸检测模块、人脸跟踪模块、人脸定位模块、图像质量评估模块、图像处理模块、特征提取模块、特征比对模块、深度学习等相关人脸识别模块;
指静脉识别引擎
针对获取的指静脉图像进行去表皮,边缘强化处理,提取手指静脉血管图像,提取脉络特征和模板比对、深度学习模块等;
指纹识别引擎
针对获取的末端正面皮肤上凸凹不平产生的纹线图像进行边缘强化处理,提取手指文线图像,提取特征和模板比对、深度学习模块等;
照片批量建模
照片批量建模工具及服务、开发符合甘肃省本级及各个市州数据要求的照片批量建模工具,并根据需求完成管理服务对象数据导入,社保卡、二代证或者其它照片批量建模工作等。
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外网)
为参保对象提供网上身份认证服务,提供人脸识别、人脸图像优化、人脸特征提取及比对等业务处理模块,数据交换模块,系统设置模块,信息查询模块、常见问题处理模块等,实现互联网和智能移动终端接入人脸识别身份认证。
第三方认证系统接口,与各险种业务系统对接。
活体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服务模块
实现活体人脸识别认证功能,返回活体人脸识别结果到业务系统,返回结果数据项可配置及数据传输加密。
设备管理平台
对相关的采集、认证设备进行管理,主要分为设备管理模块、设备监控模块以及数据交换模块。
综合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平台前端软件
智能移动版
支持IOS、Android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提供应用程序和接口的智能移动客户端软件,方便退休人员通过智能终端设备实现身份认证。
经办专业版
完成管理服务对象的活体人脸认证、指静脉认证以及指纹认证;
支持联机和脱机两种模式的采集;
内含综合身份认证模块(支持所有险种的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
支持二代证读卡器和人脸识别仪、指纹指静脉识别仪的读写,支持Windows XP、Windows Vista和Windows 7等操作系统。
适合经办机构进行连续的认证业务办理。
网页标准版
完成管理服务对象的活体人脸认证;
方便通过web页面实现远程建模以及远程认证,为无法到达现场的管理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的服务;支持普通家用摄像头(像素30万以上)和人脸采集装置,支持Windows平台下IE、FireFox、360等浏览器。
终端设备人脸识别仪、指纹指静脉识别仪
两个设备可以分别供应或者集成一体供应,但要实现功能。
人脸识别仪
USB2.0,免驱动;能同时采集近红外和可见光两种图像;视频分辨率640×480 VGA;视频帧率为30FPS;
指纹指静脉识别仪
同一手指必须实现指纹和指静脉一次按压同时采集、一次按压同时认证;
拒真率0.01%
认假率0.0001%
注册失败率&0.03%
照明方式:白光LED(指纹)、850nm红外IRLED (指静脉)
嵌入式生物特征采集和认证设备
嵌入式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终端
可同时采集近红外和可见光两种人脸识别模板;可集成指纹指静脉一体设备,并实现指静脉和指纹的同时采集跟同时认证;配置液晶触摸屏;采用成熟安全可控的操作系统,具有人脸检测和姿态判定功能,管理服务对象可自助完成生物识别的身份认证。设备集成二代身份证、社保卡读卡器。提供有线以太网、WiFi等多种数据传输方式。自带存储,可保存近期生物特征模板;
自助生物特征认证一体机
自助查询认证终端
配置为双核3.1Ghz,4G内存,1T硬盘,19寸液晶显示触摸屏;分辨率;支持二代身份证、社保卡读取,使服务对象能自助完成身份认证及社保相关数据的查询。
采购预算:1264万元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软件开发企业,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承诺对此项目涉及的所有软件提供三年的质保期;
6)、本次招标产品硬件设备只接受自主国产品牌,软件产品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主开发,不接受外购第三方软件产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与委托;8)、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日至日,每日00:00-23:59,请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日9:30时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日9:30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一开标厅
6.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7.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账
号: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行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采购人: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 系 人:卢艺丹
联系电话:集采机构: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详细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联 系 人: 邓旻
联系电话:1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和要求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全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
GJGK201664
称: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址: 兰州市皋兰路305号
联系人: 卢艺丹
财政预算安排或单位自有资金
称: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联系人: 邓旻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软件开发企业,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承诺对此项目涉及的所有软件提供三年的质保期;
6)、本次招标产品硬件设备只接受自主国产品牌,软件产品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主开发,不接受外购第三方软件产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与委托;
8)、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投标。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另行通知。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环保、节能产品的须纳入财政部最新一期的环保、节能产品目录清单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供应商应在其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纸质文件封面的标注
纸质文件封面上应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
投标保证金
额: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求: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
(5)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号: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文件 1份;电子文档(光盘)2份; “开标一览表”1份。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投标文件的装订
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与电子文档及“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递交。
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外层封套和光盘表面的标注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如有分包)、招标文件编号、集采机构、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在
分前不得开启(光盘表面标注投标日期)”。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一开标厅
投标截止时间
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综合评分法
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间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九楼政府采购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另行通知。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5%。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软件产品为同一品牌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软件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软件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投标现场演示
本项目演示所需的软硬件设备、系统平台环境均需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提供、搭建。投标供应商应按照开标现场集采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演示。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准备不足而造成无法正常演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采购。2. 有关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集采机构)是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集采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是指向集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集采机构”的统称。
2.6“招标文件”是指由集采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2.7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集采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8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9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号)。 2.10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号)。 2.11“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号)。 2.12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13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2.14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采购预算已在甘肃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公示,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查看。
2.16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 知识产权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 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向集采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集采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
5. 投标费用
5.1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授权委托
6.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联合体形式
7.1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7.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4.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4.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6)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现场勘察
8.1供应商应按招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8.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8.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9.采购进口产品
9.1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
10.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0.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和甘肃政府采购网查询。
10.2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组成;
(4)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开标一览表
(7)报价明细表
(8)采购需求;
(9)评标办法;
(10)合同条款及格式。
1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照甘财采【2009】16号文件中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集采机构,集采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集采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12.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12.4供应商应在其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评标定标后对投标人提出关于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不予接受。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语言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计量单位
14.1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 投标货币
15.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6.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卖方提供技术、设计、制造、采购、交货、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6.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技术要求偏离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6.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格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6)商务偏离表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
(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10)投标人不得零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6.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7.投标文件格式
17.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组成”填写相关内容。
17.2投标文件封面标注: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
17.3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8.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2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交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方式。1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8.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集采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9.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20.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纸质文件1份和电子文档(光盘)2份、开标一览表1份。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纸质文档为准。
20.2电子文档为加盖电子印章的PDF格式,以光盘形式保存递交,且保证电子文档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3 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20.4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20.5 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20.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0.7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20.8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委托代理人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1.1投标人需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后单独递交。
2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后递交。
21.3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外层封套和光盘表面必须标明以下内容: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集采机构: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在
分前不得开启(光盘表面标注投标日期)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21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集采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3.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2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四、开标和评标
24.1 集采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4.2 开标时,集采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24.3 开标时,集采机构请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4.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5. 开标程序
25.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人员检查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名称、数量、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6.1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26.2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6.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4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5 评标委员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7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26.8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五、定标
27. 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8. 定标程序
28.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8.2 集采机构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28.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8.4集采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28.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29.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9.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在收到集采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3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送集采机构审核,由采购人或中标人向省级财政监管部门备案。30.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 合同分包
31.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31.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2.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32.1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 履约保证金33.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3.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合同验收
35.1 采购人或集采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采购预算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政府采购项目,还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七、 废 标
36. 废标的情形
36.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集采机构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八、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至七十四条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资格审查
38.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十、供应商家数计算
39.投标软件产品为同一品牌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软件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软件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十一、询问和质疑
40.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40.2 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集采机构事项的,集采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4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41.2 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
41.3 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无官网或该产品在生产厂家官网上无介绍、查询结果的不能作为投标供应商质疑该投标产品不响应招标文件的依据和理由。
41.4 质疑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
41.5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集采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41.6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集采机构事项的,集采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可不予受理: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的;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质疑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权益受到损害的理由:1.
请求及证明材料:1.
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质疑人: (加盖公章)
十二、其他规定42.采购代理服务费42.1集采机构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3. 中标通知书和标书费发票的领取
43.1中标人在中标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九楼政府采购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另行通知。
44. 其他规定44.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以下提供的文件须全部装订成册,要求为原件的各投标人必须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
一、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响应招标文件的虚假投标文件;
(3)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至七十四条情形之一的。
(5)我方在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纸质版1份,电子文档(光盘)2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日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二、 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1.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无违法记录声明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招标文件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6.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8.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9.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10.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1) 产品说明书或公开发行的彩页(印刷版),如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与产品说明书或公开发行的彩页不符,以产品说明书或公开发行的彩页为准。
(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 业绩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
日四、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
日说明:1.“偏离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 请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 商务要求”和“合同条款”中要求(若有)的商务要求,认真填写该表。
3. “说明”系指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类型、证明材料与技术规格相对应的页码及条款号。不按要求填写“证明材料说明”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该投标为无效投标。五、技术规格偏离表项 目 名 称:
招标文件编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1.“偏离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请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的采购需求要求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投产品的技术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技术文件。3.投标供应商不能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规格)条款作为投标规格的应答,应按投标产品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并提供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佐证的“正偏离”、“无偏离”,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可以不予认可,并可判定投标产品对该条款的投标响应为“负偏离”;若投标人仅是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为投标规格的应答,且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该投标为无效投标。同时,未提供或未能有效提供所投产品的证明文件,不能有效说明其性能、技术参数、质量或无法保证质量以及导致评审专家理解上的误差,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 “说明”系指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类型、证明材料与技术规格相对应的页码及条款号。如:检测报告第x页第x项。不按要求填写“证明材料说明”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该投标为无效投标。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文件编号: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七、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币种:人民币
报价合计(万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如供应商不明确填写“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数量”的详细内容,只填写“详见投标文件”或类似字样,视为无效投标。
4、如有投标降价声明必须在开标前单独密封和递交,否则无效。
5、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1.1条的规定单独密封和递交。
九、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本章条款与技术规格书中的相关条款同时执行。*项如有一条不符,将予以废标。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技术规格及要求
全省人社业务特别是社会保险待遇享受需要个人身份认证或生存认证。目前,采用的方式主要有手工签到、不定时抽查、人社服务对象向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提交纸质生存证明等,极不方便群众和异地居住人员,需要建立全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采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服务人社服务对象的身份认证和生存认证,人社服务对象在任何地方通过网络及普通摄像头或智能手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身份认证,最大限度的方便老百姓。同时,通过此项目的建设,将生物识别技术应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特别是就业服务、考试等工作中,确保身份的真实性、唯一性,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通过人脸识别、指静脉识别以及指纹识别等等技术,建立全省统一的基于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综合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平台,实现所有人社系统各业务互联互通的身份认证、生存认证,并且实现全省统一认证、认证“漫游”,为服务对象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身份认证、生存认证服务,使服务对象在全省任一人社经办或服务机构以及省内外任何有网络的地方(含手机移动网络)都能实现认证。
具体要求:
采取人脸识别、指纹、指静脉等主流生物特征技术,能够实现省内、省外群众高效便捷生存认证、身份认证;
建设全省人社生存认证系统,包含全省人社生物识别认证平台、全省综合生物识别身份认证平台前端软件、智能移动终端软件及技术服务。并与我省人社所有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对接、做接口;功能模块及接口详见技术要求。
利用人脸、指静脉和指纹识别技术、信息技术,整合和优化业务处理模式,结合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建立同人同省同模板的基于生物特征识别的身份认证数据库,统一为甘肃省人社服务对象提供身份认证服务。
搭建内、外网生存认证平台,实现参保群众到当地人社经办服务机构认证,通过互联网在省内、省外自助认证;
全省人社经办服务机构前端应用软件、手机App应用一次性开发实施,各地人社经办服务机构及公众免费下载使用;
*本项目采用全省数据大集中方式建设,系统承建商需了解甘肃省身份认证系统的实际情况,针对甘肃省各市州生物识别特征数据的采集、迁移、整理等工作,提出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系统实施和推广建设方案。
系统验收后,至少2人驻场运维服务3年。
系统需求:
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平台作为甘肃省综合身份认证平台,可以为所有人社服务对象及各人社业务提供多渠道、权威性、真实性的身份认证服务。
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平台上线后,服务对象能够在指定的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进行身份认证,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标准版客户端、智能移动终端自助进行身份验证,如可在家庭的电脑上和手机访问等方式,实现随时随地不受地域限制的认证方式。
本平台在架构上与人社部核心平台三版无缝对接;在操作上支持多级协同经办,操作简单、方便,加强审核管理,简单易用;在功能上提供各类建模和验证的方式,提供有助于领导决策的各类查询统计功能。
本平台要支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劳动、就业、培训、公务员管理、人事管理、职称、考试等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个业务身份识别和生存认证。在不妨碍各业务生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实现与生产库的有效对接,实现最大的资源共享。
采用B/S/S架构和C/S/S架构,支持省—市州—县区—街道乡镇—社区五级业务经办模式。
软硬件主要技术描述
全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及相关软件
综合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平台
综合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核心平台(内网)
以基础信息为核心建设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平台,实现人脸识别、人脸模板管理、指静脉识别、指静脉模板管理、指纹识别、指纹模板管理、活体识别、用户管理等功能的省级身份认证平台;支持所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用场景的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及生物特征数据共享;支持全省的C/S客户端和公共服务平台连接到全省平台进行业务办理,实现与业务系统的对接。
人脸识别引擎
包括人脸检测模块、人脸跟踪模块、人脸定位模块、图像质量评估模块、图像处理模块、特征提取模块、特征比对模块、深度学习等相关人脸识别模块;
指静脉识别引擎
针对获取的指静脉图像进行去表皮,边缘强化处理,提取手指静脉血管图像,提取脉络特征和模板比对、深度学习模块等;
指纹识别引擎
针对获取的末端正面皮肤上凸凹不平产生的纹线图像进行边缘强化处理,提取手指文线图像,提取特征和模板比对、深度学习模块等;
照片批量建模
照片批量建模工具及服务、开发符合甘肃省本级及各个市州数据要求的照片批量建模工具,并根据需求完成管理服务对象数据导入,社保卡、二代证或者其它照片批量建模工作等。
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外网)
为参保对象提供互联网网上身份认证服务,提供人脸识别、人脸图像优化、人脸特征提取及比对等业务处理模块,数据交换模块,系统设置模块,信息查询模块、常见问题处理模块等,实现互联网和智能移动终端接入人脸识别身份认证。
第三方认证系统接口,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系统对接。
活体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服务模块
实现活体人脸识别认证功能,返回活体人脸识别结果到业务系统,返回结果数据项可配置及数据传输加密。
设备管理平台
对相关的采集、认证设备进行管理,主要分为设备管理模块、设备监控模块以及数据交换模块。
综合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平台前端软件
智能移动版
支持IOS、Android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
提供应用程序和接口的智能移动客户端软件,方便群众通过智能终端设备实现身份认证。
经办专业版
完成管理服务对象的活体人脸认证、指静脉认证以及指纹认证;
支持联机和脱机两种模式同时采集和认证;
内含综合身份认证模块(支持所有险种的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
支持二代证读卡器和人脸识别仪、指纹指静脉识别仪的读写,支持Windows XP、Windows Vista和Windows 7等操作系统。
适合经办机构进行连续的认证业务办理。
网页标准版
完成管理服务对象的活体人脸认证;
方便通过web页面实现远程建模以及远程认证,为无法到达现场的管理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的服务;
支持普通家用摄像头(像素30万以上)和人脸采集装置,支持Windows平台下IE、FireFox、360等浏览器。
终端设备人脸识别仪、指纹指静脉识别仪
两个设备可以分别供应或者集成一体供应,但要实现功能。
人脸识别仪
USB2.0,免驱动;能同时采集近红外和可见光两种图像;视频分辨率640×480 VGA;视频帧率为30FPS;
指纹指静脉识别仪
*同一手指必须实现指纹和指静脉一次按压同时采集、一次按压同时认证;
拒真率0.01%
认假率0.0001%
注册失败率≤0.03%
照明方式:白光LED(指纹)、850nm红外IRLED (指静脉)
离线嵌入式生物特征采集和认证设备
嵌入式生物特征识别身份认证终端
可同时采集近红外和可见光两种人脸识别模板;可集成指纹指静脉一体设备,并实现指静脉和指纹的同时采集跟同时认证;配置液晶触摸屏;采用成熟安全可控的操作系统,具有人脸检测和姿态判定功能,管理服务对象可自助完成生物识别的身份认证。设备集成二代身份证、社保卡读卡器。提供有线以太网、WiFi等多种数据传输方式。自带存储,可保存近期生物特征模板;
自助生物特征认证一体机
自助查询认证终端
配置为双核3.1Ghz,4G内存,1T硬盘,19寸液晶显示触摸屏;分辨率;支持二代身份证、社保卡读取,使服务对象能自助完成身份认证及社保相关数据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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