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印花税常见问题计算的问题

从价印花税 - 第1及第2标准税率
&&&从价印花税 - 第1及第2标准税率
政府于日宣布将修订《印花税条例》以调高住宅物业交易的「从价印花税」税率至划一15%。待相关法例获立法会通过,任何在日或以后签立以买卖或转让住宅物业的文书,除获豁免或另有规定外,均须按新的「从价印花税」税率缴付「从价印花税」,税率划一为物业的售价或价值(以较高者为准)的15%。如需进一步的资料,请参阅建议的新的「从价印花税」的常见问题和阐明例子。
政府于日宣布将会提出法例修订,以收紧现时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买家而设的宽免安排。该修订建议将规定,除获特定豁免或另有法律规定外,于日或之后签立以买卖或转让住宅物业的文书,即使买方或承让方是代表自己行事,且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其他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若以一份文书取得多于1个住宅物业,均须按划一为15%的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详情请参阅「从价印花税」的常见问题 和应用及计算方法例子 - 建议的新「从价印花税」税率 : 以一份文书取得多于1个住宅物业。
在通过落实上述建议的有关法例后,以下常见问题可能会有所修订。
在什么情况下须以较高的税率(第1标准)缴纳「从价印花税」?
除非获豁免或另有规定,任何于日或以后签立,以购买住宅或非住宅物业的买卖协议,均须以第1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第1标税率亦适用于在该日或以后所签立的售卖转易契(除非相关的买卖协议于日之前已签立)。
然而,第1标准税率不适用于在签立购买住宅物业的买卖协议或售卖转易契时,买方或承让方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他为房屋委员会的租户或认可住客,透过「租者置其屋计划」取得该住宅物业),及没有在香港拥有任何其他住宅物业;在此情况下,较低的「从价印花税」税率(第2标准)将适用。另见以下第12题。
(注意: 政府建议所有于日或之后签立以买卖或转让多于1个住宅物业的文书,除获特定豁免或另有法律规定外,均须按划一为15%的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因此,不论是否拥有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以一份文书取得多于1个住宅物业,均须按划一为15%的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
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日或以后购入一个非住宅物业,第1标准税率是否适用?
除非获豁免或另有规定〔另见以下第12题〕,第1标准税率适用于购买所有非住宅物业。
什么是第1标准税率〔包括特别宽减〕?
第1标准税率如下:
物业售价或价值〔以较高者为准〕第1标准税率
2,000,000元或以内
2,000,001元至2,176,470元
30,000元+超出2,000,000元的款额的20%
2,176,471元至3,000,000元
3,000,001元至3,290,330元
90,000元+超出3,000,000元的款额的20%
3,290,331元至4,000,000元
4,000,001元至4,428,580元
180,000元+超出4,000,000元的款额的20%
4,428,581元至6,000,000元
6,000,001元至6,720,000元
360,000元+超出6,000,000元的款额的20%
6,720,001元至20,000,000元
20,000,001元至21,739,130元
1,500,000元+超出20,000,000元的款额的20%
21,739,131元或以上
谁人须缴付第1标准税率的「从价印花税」?
与现有的机制相同,买卖双方以及任何使用该文书的人须共同及个别负上以第1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的法律责任。换言之,不论是否另订不同的协议,在法律上,买卖双方及任何使用该文书的人有相同的责任就可予征收印花税的文书缴纳第1标准税率的「从价印花税」。
然而,任何人(该文书的签立人除外)纯粹使用物业文书以查证该物业的业权不会被视作须负上法律责任缴付印花税。
在什么情况下只有买方才须负上缴纳「从价印花税」的法律责任?
一般情况下,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议或售卖转易契的签立人及文书使用者(视乎情况而定)须共同及个别负上缴纳「从价印花税」的法律责任。然而,如果「从价印花税」是基于买方声明他/她是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且在购入住宅物业时并非其他香港住宅物业的实益拥有人,而以第2标准税率征收,后来发现买方的声明不正确,在这情况下,只有买方须负上缴纳指定款项(即以第1标准税率与第2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之间的差额)的法律责任。
&拥有&住宅物业是什么意思?
就「从价印花税」而言,如一个人拥有某住宅物业的实益权益,或占有该物业的任何份额的业权,他会被视为拥有该住宅物业。因此,即使物业是以受托人名义持有,他仍会被视为拥有该住宅物业。如果他与其他人联权拥有一个住宅物业,或他是该物业的分权拥有人,占有该物业的任何份额的业权,他亦会被视为拥有一个住宅物业。如某人签立一份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议购入物业时,亦会被视为该物业的实益权益拥有人。
买方如何显示他没有拥有其他住宅物业?
当提交购买住宅物业的买卖协议/售卖转易契予印花税署申请加盖印花时,如基于买方在香港没有拥有其他住宅物业,声称可以按第2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买方须作出相关法定声明(IRSD131)。印花税署会核实有关资料是否正确,包括查阅土地注册处的纪录。
对在日前已签订临时买卖协议,但在该日后才签署买卖协议购入物业的人士,第1标准税率是否适用?
就印花税而言,临时买卖协议是一份「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议」。在日前已订立临时买卖协议购入物业的人士会被视为在该日前已取得有关物业。因此,第1标准税率并不适用于购买该物业。
如何判断某人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
与「买家印花税」的条件相同,就「从价印花税」而言,香港永久性居民主要包括持有有效永久性居民身分证的人士〔按《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的定义〕,亦包括根据《人事登记规例》〔第177A章〕第25(e)条无须申请发给或换领身分证的老年人、失明人或体弱的人,而该等人士如申请发给或换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证,便有权获发该证。
所有股东和董事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有限公司,在日或以后购入物业,第1标准税率是否适用?
如有限公司〔不论其股东和董事的居民身分〕在日或以后取得住宅或非住宅物业,除非有关交易获豁免,否则,须以第1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
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以信托受托人身分为另一位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购入住宅物业,应以第1标准税率还是第2标准税率计算「从价印花税」?
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他购买住宅物业时,是代表自己行事并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其他住宅物业,才可以第2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因此,以信托受托人身分替另一香港永久性居民签署买卖协议,均须以第1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除非该另一香港永久性居民是未成年人士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
在什么情况下,「从价印花税」不会以第1标准税率计算?
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日购入住宅物业,他在购买有关住宅物业时,已在香港拥有其他住宅物业,第1标准税率是否适用?
由于新措施只针对在日或以后的物业交易,因此,第1标准税率并不适用。「从价印花税」会按第2标准税率征收。
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与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配偶共同购买一个住宅物业。他们在购买有关物业时均没有在香港拥有其他住宅物业。第1标准税率是否适用?
只要他们在购买有关物业时是代表自己行事,第1标准税率并不适用。「从价印花税」会按第2标准税率征收。
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没有任何住宅物业,他与他的配偶〔他的配偶在香港已拥有一住宅物业〕共同购买另一住宅物业。他们是否只须就该另一住宅物业一半的价值缴纳以第1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
如住宅物业是由多于一名人士共同购入,而其中一人在购入该住宅物业时,已在香港拥有另一住宅物业,则不论各人所占物业业权的多寡,均须就该物业的全部购入价或总价值〔以较高者为准〕,缴付以第1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就这类情况,联权拥有人之间是否近亲没有分别。
在日,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签署临时买卖协议,购入一个住宅物业。在购买有关住宅物业时,该人在香港没有拥有其他住宅物业。他在日签立买卖协议时,加入他的配偶〔他的配偶在香港已拥有一住宅物业〕,成为其中一位联权拥有人。第1标准税率是否适用?
上述物业交易须先按第2标准税率,就临时买卖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就买卖协议)缴纳「从价印花税」。当加入其配偶成为联权拥有人时,须就买卖协议征收另一笔按第2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款额是按本身的代价或物业价值〔以较高者为准〕,但减去一半印花税,即该名香港永久性居民所占的业权。
如当加入该名配偶成为联权拥有人时,他在香港没有其他住宅物业,问题(16)的答案是否有分别?
在上述情况,加入配偶成为联权拥有人的买卖协议可获豁免「从价印花税」。
甲先生在香港已拥有一个住宅物业,在日,他承继了另一个住宅物业,第1标准税率是否适用?
在上述情况,「从价印花税」第1标准税率不适用。从离世者遗产中根据遗嘱或无遗嘱继承法继承或根据生存者取得权取得物业〔住宅或非住宅物业〕,无须缴纳印花税。
乙先生由一位已故人士承继了位于香港的住宅物业X,他现打算购入另一住宅物业Y,第1标准税率是否适用?
由于在购买物业Y时,乙先生在香港已拥有另一个住宅物业,第1标准税率将适用于购买住宅物业Y的买卖协议/转易契,这与乙先生以何种方式取得物业X无关。
在日,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签署临时买卖协议,购入一个住宅物业〔首物业〕,在交易完成前,他签署另一临时买卖协议,购入另一住宅物业〔次物业〕。他没有拥有其他住宅物业。第1标准税率是否适用?
由于该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购入首物业时,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住宅物业,所以用作购买首物业的买卖协议会按第2标准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但由于该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购入次物业时,已拥有首物业,所以用作购买次物业的买卖协议,须以第1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当某人签立一份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议购入物业时,会被视为拥有该物业的实益权益。
丙先生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在日签立临时买卖协议,购入一个住宅物业。在日所签立的正式买卖协议内加入丁女士为其中一位购买人。丁女士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她与丙先生并非近亲。该买卖协议是否须以第1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
在上述例子,当丁女士签署买卖协议时,她会被视为在日或以后从丙先生购入部分业权。由于丁女士并非丙先生的近亲,第1标准税率将适用于转让物业的买卖协议。除其他可能适用的印花税〔例如「买家印花税」〕外,正式买卖协议会以第1标准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款额是按本身的代价或物业价值〔以较高者为准〕,但减去一半印花税,即丙先生所占的业权。
戊先生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在日,他签署临时买卖协议,购入一个住宅物业,当时除了在香港拥有一个非住宅物业外,戊先生没有其他物业。该临时买卖协议是否须以第1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
如戊先生在购入有关住宅物业时,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住宅物业及他是代表自己行事,第1标准税率并不适用。他拥有的非住宅物业不会影响是否须以第1标准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
己先生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在日,他签署临时买卖协议,购入一个住宅物业,当时除了在澳门拥有一个住宅物业,己先生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物业。该临时买卖协议是否须以第1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
就「从价印花税」而言,香港以外的住宅物业是不相关的。如己先生在购入有关住宅物业时,是代表自己行事及在香港没有任何住宅物业,第1标准税率并不适用。
转换住宅物业是否可获宽减?
当香港永久性居民打算在购入住宅物业B以取代他唯一拥有的一住宅物业A是可申请退回部分「从价印花税」。首先他须以第1标准税率缴付「从价印花税」,但如他可提交证明文件,证实物业A在他签立物业B的楼契日期后的6个月内售出,他可以申请退还部分的「从价印花税」〔相当于已缴付的「从价印花税」与按第2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的差额〕。退款的申请的一般期限为购买住宅物业B的文书签立日期后的两年内〔在这例子,即购买物业B的买卖协议〕或出售物业A的楼契签立日期后的两个月内,两者以较后者为准。有关宽免主要是适用于转换居所。申请人须在上述申请的指定期限提交IRSD125A连同载于该表格的附页内所须的证明文件以支持有关退税申请。
如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购买新住宅物业时,已出售其原有所拥有的住宅物业,第1标准税率是否适用?
就印花税而言,临时买卖协议是一份「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议」。对于已订立买卖协议出售住宅物业的人士,会被视为已处置有关物业。假如该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购买新住宅物业时已签订买卖协议出售所有其他住宅物业,他只须按第2标准税率缴付「从价印花税」。但如果当中任何的交易未能完成〔即被取消、废止或撤销或在其他方式下未予履行〕,他会被追回第1标准与第2标准税率的印花税差额。
收购物业作重建用途的人士,是否可享有宽免?
在「买家印花税」下给予购买住宅物业作为重建的宽免,同样适用于以第1标准税率计算「从价印花税」的税制,涵盖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物业作为重建的情况。部分印花税〔相当于按第1标准与第2标准税率计算的印花税差额〕可获退还。申请人可提交IRSD125B (个别人士) 或IRSD125C (法人团体) 连同载于该等表格的附页内所须的证明文件以申请有关退税。
以第1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须于何时缴交?
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议/售卖转易契,须在买卖协议/转易契签立日期后30天内以第1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加盖印花。有关在《2014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该修订条例」)刊宪日(即日)或以后签立的不动产交易文书的加盖印花,以及申请以第2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的安排,已列于印花通告第05/2014号。
住宅物业交易的过渡期加盖印花安排为何?
在该修订条例刊宪日前,所有须征收以第1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的住宅物业交易文书须按第2标准税率加盖印花,少缴付的「从价印花税」〔即以第1标准与第2标准税率所计算出的差额〕须在修订条例刊宪之后的30天内(即日或之前)缴交。由于日为星期日,缴税的最后期限会顺延至日。申请以第2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的人士,须于日或之前提出申请。有关在该修订条例刊宪日前签立的住宅物业交易文书的加盖印花,以及申请以第2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的安排,已列于印花通告第06/2014号。
非住宅物业交易的过渡期加盖印花安排为何?
在该修订条例刊宪日前,会先按第2标准税率在转易契签立日期后的30天内,就转易契征收印花税。少缴付的「从价印花税」〔即以第1标准与第2标准税率所计算出的差额〕须在日或之前缴交。
如转易契已加盖了适当的印花,则有关紧接转易契前所签立的买卖协议只须缴纳100元印花税。如签立其他紧接的买卖协议,但没有因此而签立转易契〔例如确认人个案〕,须在日或之前,就其他所有的买卖协议,缴纳以第1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申请以第2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的人士,须于日或之前提出申请。
有关在该修订条例刊宪日前签立的非住宅物业交易文书的加盖印花,以及申请以第2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的安排已列于印花通告第07/2014号。
如在缴纳了「从价印花税」后取消了有关买卖协议,可否申请退回已缴纳的「从价印花税」?
与现有的机制相同,如有关买卖协议被取消、废止或撤销或在其他方式下未予履行〔非因进一步转售,例如「摸货」或提名另一买家〕,买方可于有关买卖协议被取消后2年内,申请退回已缴纳的「从价印花税」。
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没有任何住宅物业,在同一日,他签署多份买卖协议,购入多个住宅物业。那份买卖协议可按第2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而那买卖协议须按第1标准税率缴纳?
最先签立的买卖协议会按第2标准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而其他买卖协议则会按第1标准税率征税。该名香港永久性居民须就每一份声称可以第2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的买卖协议,作出法定声明,声明他在购买有关住宅物业时,是否在香港拥有其他住宅物业。
(注意: 政府建议所有于日或之后签立以买卖或转让多于1个住宅物业的文书,除获特定豁免或另有法律规定外,均须按划一为15%的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因此,不论是否拥有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以一份文书取得多于1个住宅物业,均须按划一为15%的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
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没有任何住宅物业,他签署一份买卖协议,同时购入多个住宅物业单位。那一个物业单位可按第2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而那些住宅物业须按第1标准税率缴纳?
印花税是以文书为基础来征收,由于只有一份买卖协议,所有在合约内的物业单位均可按第2标准税率,缴纳印花税。
[注意:政府于日宣布,建议任何于日或之后签立以买卖或转让多于1个住宅物业的文书,即使买方或承让方是代表自己行事,且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其他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获特定豁免或另有法律规定外,均须按15%新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 在通过落实有关建议的法例后,如果问题中的买卖协议是于日或之后签立,该协议须按15%新税率予以征收「从价印花税」。]
假如在修订条例通过后,物业价格下跌,买家是否可以根据较低的市值缴纳以第1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或是否可以申请退还已缴付的「从价印花税」?
不可以。印花税是根据文书上所订明的代价款额或签立文书时物业的价值来计算。印花税不会受日后物业价格转变所影响,不论是上升或下跌。
一名在香港没有拥有其他住宅物业及车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以一份买卖协议购入一个住宅物业及一个车位。如何计算应缴「从价印花税」?
如果该名香港永久性居民是代表自己行事,应缴「从价印花税」会以第2标准税率计算。
一名在香港没有拥有其他住宅物业及车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以两份买卖协议分别购入一个住宅物业及车位。如何计算应缴「从价印花税」?
如果该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他购买住宅物业时是代表自己行事,购买住宅物业的买卖协议会以第2标准税率计算。至于购买车位的买卖协议,则须以第1标准税率计算。
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于购入住宅物业时,在香港已拥有两个住宅物业,他在购入住宅物业的售卖转易契的6个月内,售出他原有的所有住宅物业,他是否可以申请退还部分的「从价印花税」?
不可以。有关退款只适用于在购入一个住宅物业,以取代一个原有唯一的住宅物业。
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与其配偶,共同购入一个新住宅物业时,分别已在香港拥有一个住宅物业,他们在购入新住宅物业的售卖转易契的6个月内,分别售出他们原有的住宅物业,他们是否可以申请退还部分的「从价印花税」?
由于购买人在购入住宅物业时,拥有多于一个住宅物业,所以他们不可获退还部分税款。
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以一份买卖协议购入两个住宅物业时,他在香港已拥有一个住宅物业,他在购入住宅物业的售卖转易契的6个月内,售出他原有的住宅物业,他是否可以申请退还部分的「从价印花税」?
不可以。有关退款只适用于购入一个住宅物业,以取代他原有唯一的住宅物业。印花税怎么算的?【会计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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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怎么算的?
请问:印花税是=当月不含税销售额*0.03%还是含税销售额*0.03%?谢谢
车型齐全,品牌齐全,现车供应!
看合同怎么签的,跟当月的销售额没有多大关系,合同签的含税价,印花税以含税价为计税基础,反之,也ok。印花税的税率也不是只有万分之三。有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0.5,固定税额5元,这几档,印花税是分税目的。你所描述的购销合同是万分之三。如果没签合同的购销不用交印花税。
某天晚上下班回家,我行色匆匆的走在路上,一**迎面巡逻而来,突然对我大喊:站住!**问道:最有效的初级会计考试练习平台是哪?我:呃……是91快学堂。**:“你可以走了。”我感到很诧异,问:为什么问这样的问题?**:深夜还走在街上,行色匆匆的样子,不是小偷,就是回家上91快学堂的!
有的地方是这样收印花税:当月销售收入*1.3*0.03%=当月销售收入*(0.7+0.6)*0.03%当月销售收入*0.7=销货合同额当月销售收入*0.6=购货合同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核算!当然没必要按100%*0.0003!因为不是每笔交易都是签订合同的,尤其是商业是按*50%*0.0003工业一般按收入的80%核算!
印花税是依不含税销售额*0.03%计算缴纳。
行业不同算法不同的,我这工业销售打八折然后交万分之三,销售*0.8*0.0003
具体问专管员,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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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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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我们都要交纳各种税项,其中就是一种,很多人都是需要就交税,很多情况下都没搞定这是什么税,怎么算的,今天吉屋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下印花税,看看什么是印花税,买房时印花税怎么算的,什么时候可以免交印花税。印花税是对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部分,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税率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入方(受让方)不再征税。税率仍保持1‰。印花税税率: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五档:0.5‰ 、0.3‰ 、 0.05‰ 、1‰ 、2‰
。适用于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1、财产、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木”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买房印花税怎么算?在房子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是都会立产权转移书据,而印花税的客税对象是中的各种凭证,所以一般都是有印花税存在的,征收的税率是万分之五,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房价款乘以万分之五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具体纳税程序如下,在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或领受(即签订或领取)时,由(购房者)根据凭证上所载的计税金额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相当金额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凭证的适当位置,然后自行注销。注销方法是用钢笔、毛笔等书写工具,在印花税票与凭证的交接处画几条横线注销,不论贴多少印花税票,都要将税票予以注销,印花税票注销后就完成了纳税手续。对应纳税额较大,不便于在纳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完税的,购房者可持凭证到税务机关,采取开缴款书或缴纳印花税的办法,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印花税收讫专用章。印花税免税:虽然印花税是根据签订的合同凭证等文件来征税,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需要纳税的。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8、、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买房必须交税,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也要弄清楚这些税项都是什么,该怎么算的,这样我们才能对我们需要交纳的税费有比较清晰的把握。印花税是很常见的一种税项,房子交易过程中也需要缴纳,什么是印花税?买房印花税怎么算?小编已经在文内给大家一一介绍了,希望能帮到大家。推荐阅读:怎么开 工资是什么 公共维修基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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