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福利费需不需员工福利费要交个税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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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的职工福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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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发放的职工福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由于缺乏明确的范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具体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须统一明确规定,以利执行。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1)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2)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
相关词典:福利费是否需交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提问: 请问公司员工报销旅游团费,如果该报销记入福利费支出,是否涉及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专家回复: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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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请问公司员工报销旅游团费,如果该报销记入福利费支出,是否涉及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专家回复: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根据《》()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二、根据《》()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根据《》()规定:近据一些地区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由于缺乏明确的范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具体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须统一明确规定,以利执行。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三、以上规定从日起执行。(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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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困难员工发放补贴不计个税,全员发放竟要缴个税?!
财大大创业助手
不少公司都有这样的福利:为生活较为困难的员工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要说福利性的补助,比如说交通补助、房补、饭补这些,并入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是很好理解的。那么,公司为困难员工提供的生活补贴,是否需要计征个税呢?首先,我们先看看国税总局怎么定义生活补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这部分补贴在免税福利费范畴的哦~假设公司发放的生活补贴,是人人有份的,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人人有份的补贴,不在免税范畴。那么,具体有哪些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呢?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所以,对于企业从福利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福利费范围,应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而企业针对生活困难的员工,有针对性提供的生活补贴,是免征个税的~现在你弄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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