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可以随意网签吗为什么不给网签合同给我看

中介帮办过户网签合同消失无踪 面对质询避而不答_国内财经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中介帮办过户网签合同消失无踪 面对质询避而不答
  【导读】消费者卖房找中介代理,网签合同却没有踪迹,中介承认没有交付,消费者必须自行办理。《天天315》本期关注,网签合同是否应该交给客户手里?
  中广网北京8月2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这几年说起跟房子的事有不少人都会觉得挺头疼的,因为不管是买房卖房还是装修都让人不省心,稍不注意就会出现问题。北京听众柴女士前一段时间卖房子,对于卖房过程当中有可能遇到的麻烦她早早的就做好了思想准备,可是结果还是有一个环节忽略掉了,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柴女士:今年4月份我把我原来住的房子卖掉了,是通过我爱我家在朝阳区方圆里的一个门市部卖的。其实我是想卖掉房子,再去孩子上班近的地方买一套,最后好不容易把卖房子的手续办完了,没想到买房时中介跟我说,一年内卖房买房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说拿网签合同就行。
  到这时候,王女士才听说卖房子的时候还应该有个网签合同,才知道凭这份网签合同再买房就可以享受减税优惠。那么,当初王女士卖房子的时候是怎么办的过户交易手续呢?
  柴女士:那天我去办过户手续的时候,是中介帮着办的,连过户带交税,办完这些以后其实网签的合同就给了,但是他没有给我。也自始至终没告诉我能够优惠。
  发现自己手里没有网签合同之后,王女士便去找当初帮她卖房子的中介我爱我家:
  柴女士:我女儿给他打电话咨询他们经理的时候,他们经理说没听说过这个事啊,不知道啊。
  记者:经理说不知道?他不知道有这个合同?
  柴女士:不知道有这个合同。
  记者:他们承认了是没给您是吧?
  柴女士:承认没给,这两天问他们这件事,耽误了我这么长时间,是属于疏忽呢还是诚心呢?别管怎么着,别管有什么事,该办的事你就应该办,他们说非得我找他们才行。
  对于网签合同的事,中介公司我爱我家说不知道,这让柴女士觉得很奇怪。那么,我爱我家最后又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柴女士:他们没有人解释,只要一打电话就说我开会呢,总回避你,他没有主动问题的一个态度都,从来没有道个歉。我跟他们上级的投诉单位投诉了两三次,他们到最后也没有解决。因为我们怕耽误了再买房,只能我女儿请假打车去办的。让我写一个委托书,因为我这腿实在是不行。
  本来是花钱委托中介公司办理卖房子的一切事项,可是最后却还要自己花时间、精力和金钱去办理。柴女士认为中介我爱我家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对中介我爱我家的态度和做法,柴女士说不能接受,也不能理解:
  记者:您当初委托他们的时候签委托合同了吗?
  柴女士:签了合同了,我们答应买卖的那天签了一份合同,对他们没有约束,人家写的合同里头我们甲方违反哪了,扣钱,乙方违反哪了,扣钱,他们没有,对他们没有处罚,只是说他们应该提供好的服务,只说这个了,如果不好好服务怎么着呢?没有。格式合同,肯定对他们有利的。
  柴女士说,她之所以找到我们,不只是为了投诉中介,而是想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大家,给更多消费者提个醒:
  柴女士:他们的公司就是从开始的服务给我印象特别不好,到现在我看房,凡是我爱我家的,我就不用他们服务,给我多好的房我都不看,现在就是这样。有的事我都忍了,就这件事这让我实在是忍不下去了,真的我说想通过您这个节目让大家都明白在选中介的时候真得小心,还有一个有些东西自己真得先了解清楚了再让他们给办。
  对于柴女士反映的问题,中介公司我爱我家怎么解释呢?工作人员说,网签合同是房屋交易最为重要的文件之一。在过户大厅办手续时中介公司会打印一式三份,一份交建委,另外两份由买卖双方各自留存。这份合同是房屋交易必须的文件,没有它,随后的过户等手续根本无法进行。
  网签卖房的合同到底应不应该交到买主和卖主的手里面呢?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秘书长武高汉先生,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女士对此作出分析。
  张星艳:买卖房屋的时候的网签合同和书面合同都是法律上保护的一种合同文本,网签合同是登记合税的一个标准,也就是房管局要求备案和统计数据要用到的。书面合同一般来说在通过中介公司这种书面合同,应该是基于网签合同之前的一份合同,那么就是三方合同保证三方权益的一份合同,这种网签合同是在买卖双方按照书面合同的约定相关内容,然后在网上签署的一个固定格式文本的一份合同,二者的法律效率基本上是相同的,也是同样都需要进行书面签署的。网签合同已经在建委备案过的,而且合同文本是直接从网上下载下来的,每一页上都有已备案的水印。书面合同是需要在做网上签约公示才能够进行备案的,二者的区别就是这样。
  中介公司应该把网签合同交到卖方一份,但是中介我爱我家却没交,对于这个,我不能说这样是合法的,因为这个要具体看合同约定。但我认为按照相关规定,中介公司肯定是应该把这个合同的一份交给卖方所有的,一份是由买方所有的,另外一份可能是由中介公司来保存,还有一份是由建委来保存的,也就是备案中心来保存的。
  武高汉:我认为我爱我家是存在失误的。首先这是一个法律常识,作为签订合同的一方得到一份合同的原件,这是法律的最基本的常识,现在我觉得这有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消费者应当得到一份合同,你没有给消费者那这是你的过错。第二,当消费者发现了这个问题要求你补这份合同文本的时候,你让消费者自己去办理,程序复杂也好,程序简单也好,这个责任我觉得应该是中介的,中介把这个责任推给消费者,我觉得这是过错之二。过错之三这个问题出现了我们已经开始讨论了,但是有关方面还有点推三推四,好像说不知道吧、应当都给建委了吧,在这个问题上有点遮遮掩掩,推卸责任之嫌。所以从这三个方面我觉得他们是有点责任,但是中国法律是有点欠缺的。
  张星艳:由于中介的原因造成消费者没有拿到网签合同,我认为应该是由中介来进行补办。也就是说其实在整个期间服务合同当中,中介是没有完成完整性的他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在本案中卖方并没有拿到属于他自己的那份网签合同,作为买卖合同双方来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肯定得具有一份自己的合同,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显然这个漏洞是由于中介服务的服务不够完整性,所以我认为应该是由中介来补办的。湖南日报《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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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链家中介有意隐瞒事实 让买家签合同
标签:其他&&链家公司&
合肥红皖家园9栋房子,链家工作人员在没有告知我们买方产权还在办继承中,原房主几年前因生病不在,房子产权有公正的事实 ,就让我们买方签下购房合同并交付五万元定金,我们买方在催链家中介给我们办理银行面签时,才无意中听链家的实习业务员说出实情,才知道,因为我们买的是首套房好多事情都不懂,也比较相信带我们看房的经理,知道事实后,父母比较在意,并让我们不要买这套房子说不吉利,我们当时是想协商沟通,但他们链家经理和房东把前面说换房是因为要置换大房的说法,全部否决,并拿出所谓的公正书,我们签合同时根本就没有提到过,也没有见过,父母要求链家退还定金,现在链家公司说房东不给退还定金,现在还颠倒是非,说签合同时公正书有拿出来,当我第一次签意向金看这套房子时,你们链家原原本本的和我说清楚这个房子现在有继承的事实,会有我现在投诉这个事发生吗,我现在会要求你们退定金吗,你们知道房子在做继承和公正,为什么不告知我们买家实情就让我们签合同,我在这里举报链家公司的业务人员,欺骗顾客,没告诉买房实情就让我们签合同,链家业务员没有道德底线。
部门、律师、记者回复(共1条)
您好,经核实1、签约时商圈将产证与公证书一并提供给您,也给您做了说明,查看签约时草稿也可看到上面记录了换证。2、原业主为肝癌导致自然死亡,查出病情后住院50多天在医院去世。 对于您提出违约诉求及要求业主降价否则不想继续购买此房屋,我们会协助双方沟通。
评论者: 链家客服
14:02 & 第1楼
网友评论(共3条)
你们链家公司现在说告知我们买家了,还是抓住我当时的无知,之前告诉我房子在办理继承,我是不回签合同的,父母还问过我房子有没有出过什么事,你们链家工作人员没有提出过,我还和父母说没有什么事,有的话中介会告知我们的,真是出于对中介的信任,签合同时都没有过多的追问,你们链家是怎么做的,利用买家对你们的信任,刻意隐瞒买家,你们良心过意的去吗,我需要维护我的权利
评论者: &
13:33 & 第3楼
快过年了,谁把事实颠倒黑白谁心里清楚,你们链家工作人员犯的错误,现在把所有问题推给我们买家,你们心里好过吗,
评论者: &
23:13 & 第2楼
我是投诉者,留言让把两张图片都删除,怎么就删了一个,不知道是工作人员删掉的,还是怎么回事,我再次声明,
我投诉的是事实,如果当初链家工作人员告知我事实,我会考虑这个房子要不要购买,但是中介没有说到,如果当初中介告诉我我不会以95万元买这套房子,95万所有费用都是房东出,这是签合同前谈好的,我会选择这个房子发,是因为他和我之前看的810室是一个户型,那个房子是90万成交的,我出的价格是88万所以没有成交,但是现在这个房子是前后签了三次合同链家工作人员都没提到过,房产需要办理公正在办理继承,我是号第一次去房东家看了一次房子,也就看了那一次,因为和810的户型一样,我喜欢这样的,和带我看房子的经纪人也说了,链家工作人员就让我付意向金说和房东谈价格,付些钱给他们中间人好商量,号链家经纪人约我晚上六点和房东见面说谈价格,房东的低价是92万,说让我们见面在商量一下,见面后,房东的态度很鉴定说92万元不能少了,我有提到说里面的家具家电都不要让房东90万成交,房东没有答应说家具买新的值钱,现在卖也不值钱,中介那边就说大家都让一步91万元,我这边是很诚心要买房子的,就让中介按房东的底价把所以的费用都加在一起看是多少钱,总价是95万多一些,我就和房东说我们出95万,所有的费用房东出,我们贷款有限,所以以95万总房价算我们的首付只要有29万就可以了,房东犹豫了一下,我说到,链家公司给中介费打个折也把这个零头给去掉了,后来房东被链家工作人员拉到外面去了一下,回来了开始签了一个一张纸的合同,链家公司又说到让我交两万元定金,我说没带那么多钱,后来看了一下支付宝里有一万元,就补了九千加第一次的意向金一千在一起交了1万元,就把合同给签了,我记得签合同时只有拿一本产证上面是房东的名字,和我之前中介给看到手机拍的产证照片一样,就没有细看,在签合同时我还问到房东说,中介说你们卖这个房子是要换大房子,大房子要买几室,房东说要买四室的房子,还在周边看,因为房东妈妈在附近上班,太远上班不方便,这次签合同我家人就过来签了一下字,手印还是把合同拿到他上班的地方签的,房东妈妈也不在,链家工作人员说拿到房东家给房东妈妈签,我们第二次谈话只谈到价格,也没有提到房子还在办公正,房子需要办理继承,号是第三次去链家中介,在签合同前也没有说到房子在办理继承在办理新的产证,也没有说到过公正书,我是号才知道房东爸爸不在了生病离开的,也才知道为什么要办理新产证,我是出于对他们的信任,之前没有过多的去问,但是链家工作人员明明在带我看这套房子时就知道了房产证在办理继承公正,房东父亲不在,他是不是应该提出来,问问我们买家在不在意,在去决定要不要签这份合同,这是我准备买的第一套房子,也相当于婚房,中介这边也是知道的,我一直在意的是中介有意隐瞒我们,我们知道事实需要中介给我们一个说发,链家工作人员现在颠倒是非,把没有告知我们的事实否决,还把我们签合同时没看到的公证书说成有拿,找她们要说法,她们给到我的协商是要么履行合同,要么解约房东收到的定金不退还,这个我是不能接受的,我需要维权,需要链家公司给我一个说法
评论者: &
23:10 &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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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随地便捷投诉正在初始化报价器房屋中介签的合同欺诈有哪些,何为网签?0个回答0个回答3个回答银强小霸王1、木工(含石膏板)新浪装修抢工长为您解答、料)、料)、合同版本必须是工商统一印制的制式合同:水电改造(含工,这方面建议您合同附加条款一定要仔细比较多咨询、半包项目包括,多考察;2,您好、瓦工(含水泥沙子)、防水(含工、油工(含粉剂、胶水)希望我的答案能给您带来帮助
3个回答黎安墨这个我看的不是很清楚,大概看了一下,车子是甲的,根据物权法和合同法上的规定,简单来说。 如果,他跟第三方签定的借车协议,第三方并不知道他已经和你签订了借车的协议,那么属于善意取得,第三方丙取得车辆使用权,但是你有权向甲索赔损失 如果第三方丙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你与甲签订了合同,那么善意取得无效,即甲单方面违约,他应该把车子继续按协议记载借给你,并且如果他的行为对你造成了损失,你可以要求他进行赔偿。 另外你最好把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打上码,这个属于个人隐私
3个回答甘于归零第一,合同甲乙双方合同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清楚。有的家装合同,在委托代理人、工程设计人以及施工队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上都仅填写公司的电话,这是不够的,一旦工程发生问题时,找对方公司能够管事儿的人就成为大问题。
第二,“合同第九条———质量标准”,大家都认为工程质量越高越理想,但是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如果希望过低的报价选用过高的质量标准是不现实的,因此,北京市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足以满足我们大多数消费者的要求了。
第三,关于分阶段验收的问题,由于家庭装修的特殊性,我们随着工程的进行对工程进行验收是十分必要的。大多数家装合同把验收阶段分为———隐蔽工程验收、饰面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划分是正确的,各阶段具体到工程上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解释,并且需要有一个时间表。
第四,关于家庭装修付款方式中与支付二期工程款有关的一个概念“工程进度过半”。这个概念解释起来五花八门,有的说指工期过半,有的解释为“木工收口”,等等,从行业角度也难以解释,所以合同双方填写内容应是一个双方都接受的概念。
第五,关于违约责任。家庭装修过程中甲方的违约一般是指延误工程款的支付,乙方的违约责任是指工程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延期。根据笔者的经验,这个违约责任的赔偿金额比例不宜过高,一般不超过3‰,如果过高,出现问题,也不一定能够解决。
第六,由于每个家庭的装修千差万别,消费者希望仅凭上述内容就可以进入保险箱是不现实的。所以,本合同还有一项条款“其他约定条款”,就是说,如果合同双方还有某些合同条款需要加在合同里,也可以有补充条款。
第七,关于本合同的一系列表格,所反映的正是目前家庭装修当中存在的隐患,所以填写时应该把项目、数量、位置等搞清楚,如果合同当中不能充分地把应该说明的内容反映出来,可以用补充的表格进行详细说明。
第八,需要强调一点,家庭装修时甲乙双方都有可能采购材料,但是什么时候采购运输到工地需要根据工程进度安排,采购的材料是否能够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需要有一个验收手续以及另一方安排好的验收人员,所以,合同中还应该明确材料供应时间以及验收人。
1个回答lzh6571176可以在网上下载一份合同样板,再根据具体工程量来调整3个回答yjxshxve938729  你好!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有从业资格的经济人密钥,通过网上房地产,把出售方的出售房屋信息,买家的产权人信息进行编辑,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定买卖合同。下载编辑好的文本格式,双方无异议可以当场签定合同
1个回答迈克尔杰克逊2013网签合同跟合同是一致的
,一式两份,签订网签合同要慎重···签合同是为了双方权益受法律保护。
0个回答0个回答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房产中介瞒买卖双方网签合同 扣押产证索中介费(全文)_网易房产频道
房产中介瞒买卖双方网签合同 扣押产证索中介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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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投诉再曝房屋中介“损招”。 市民谢小姐和王先生因通过房产中介“仁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买卖房屋而认识,却没有想到双方均因此陷入“泥沼”。按照投诉人的说法,中介在买卖房屋时存在不小的漏洞:首先,在买卖双方诉求不一致的情况下,房屋中介绕过矛盾,让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居间协议。接着,在买卖双方均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私自完成了网签。王先生由于房产证被扣,导致后续房屋交易受阻,产生了经济损失。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曾数次就买卖双方投诉的问题拨打经手此次房屋买卖的中介高某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此后记者短信告知,希望其出面接受采访后,手机号码被对方屏蔽。之后,澎湃新闻记者在仁丰内江店见到了高某,他仍拒绝对此事进行回应。相关律师表示,如果查实相关中介的确有上述违规行为,根据法规,中介公司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其行为已经涉嫌欺诈,不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而且还应当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疑问一:中介隐瞒事实,签订的居间协议能生效吗?日,市民谢女士在其生日当天领结婚证。不过前一天为购置婚房签下的居间协议,成为夫妻二人的烦恼。2015年底,谢女士欲购置一套合适的二手房做婚房,就在网上寻找合适的房源,并登记个人购房需求。日,在上海仁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内江分店中介张某的带看下,谢女士看中了位于杨浦区民星路330弄的一套房。当天傍晚,张某告诉谢女士要赶紧下手,不然该房很快会被其他人预订,并让谢女士前往上海仁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内江分店和房东进行沟通。谢女士一开始以为是三方坐在一起谈,没想到,买卖双方被安排在两个房间分开谈,由该门店经理高某传递双方意思。“中介说,分开谈才能更好地把价格谈下来,谁知道,就是因为分开谈,导致后续纠纷不断。”谢女士说。接近凌晨1时,谢女士和房东王先生以200多万元价格达成一致协议,由谢女士先付房东3万元定金,其他具体事项并未约定。随后,中介让其签署一份居间协议,房东王先生的房产证被要求上交给中介。12月21日凌晨,签完居间协议后,谢女士和房东王先生互留微信。当天,双方沟通中,谢女士得知:对方在价格上让步的前提是必须居住到日。这让谢女士傻了眼,“我是购置婚房,当然是想越快拿到手越好,还得装修吧,怎么能拖这么久?”房东王先生告诉记者,为了置换更大的房子,他们才决定卖掉现住房,并需要拿该房的房款来付首付,在还没有看到满意的房子之前,希望中间有个过渡时间,以减少搬家的麻烦。“原来中介并没有将双方真实的意思传达给对方,为了赚取中介费,故意欺骗隐瞒事实。”谢女士恍然大悟,由于双方不认可“仁丰”的服务,故均同意取消之前所签的居间协议,并要求中介做三方协议解除,房东王先生答应把3万元定金退还给谢女士。值得一提的是,居间协议要求,谢女士需在12月20日之后的7个工作日补足10万元定金。由于和王先生已经达成解除协议的约定,谢女士认为,只需到中介处说明情况,做三方和解并解除协议便行了,更无需再补大定金。隔了几天(还没有到7个工作日),谢女士和房东找仁丰地产中介经理高某协商,希望解除协议,但对方表示必须要支付违约金。谢女士和王先生均认为,正是由于中介方事先并未完全传达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才导致房子无法真正进行交易,凭什么要他们支付违约金?双方不欢而散。此后,谢女士曾多次打电话给高某,希望三方和解。“但高某不是在开会就是拒绝接电话。眼看快到了交足10万元定金的时间,我和房东只能私下解决。”谢女士说。日晚,谢女士和王先生签署了一张书面协议,表示双方愿意自动解除买卖关系,王先生退还谢女士3万元定金。由于房东王先生的产证押在中介,之后,谢女士和王先生曾多次找中介协商要求其将产证归还,但无果,中介坚持要收取中介费。【律师说法】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雷涛:根据《合同法》第425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本案中的房屋中介公司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其行为已经涉嫌欺诈,不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而且还应当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疑问二:中介是否有权在双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网签?谢女士说,中介曾电话里告知,该房已经进行了网签,如果不交中介费,买家再购房属于二套房,卖家属于一房多卖。“双方都没有达成协议,更没有签房屋买卖合同,怎么会网签了?” 谢女士以为中介仅仅是吓唬他们,并没有对此当一回事。因为中介不归还旧产证,房东王先生索性于日补办了新产证,不过,新产证要日才能下来。最终,谢女士相中了杨浦区国和一村的房子。日,当谢女士和其老公在杨浦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时,工作人员称,他们名下还有一套网签房子,如果中介不取消这套网签房,需要多缴税。当天,在房东王先生的配合下,他们再度来到仁丰中介找高某,希望能撤销网签。据谢小姐透露,当时高某的答复称:“我原本以为你们就要签订买卖合同了,就先网签了。”谢小姐和王先生就纳闷了:买卖双方均不在场,且并未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单由中介个人就可以进行网签吗?雷涛:房产中介公司在未经双方同意、未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前提下私自进行网签是违反《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的,委托人可以向市房地资源局进行投诉,市房地资源局有权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间暂停其网上操作资格。疑问三: 客户是否可申请撤销掉该终止协议?由于谢女士和王先生对仁丰服务非常不满,坚决拒付中介费。经过协商,高某表示愿意两天内解除网签。日11时,高某致电谢女士,让其过去签订一份居间终止协议书即可解除网签。谢女士强调,为了能够尽快撤销掉网签,她最后被迫签署这份终止协议。这时,房东王先生告诉谢女士,高某拿王先生的房产证和谢女士签订的居间终止协议是为了拿到证据打官司。4月1日,谢女士接到杨浦区法院电话,法院告知仁丰要对谢女士进行诉前调解,法院让谢女士在4月12日前往杨浦法院做诉前调解。其实,谢女士在签完终止协议后才得知,解除网签并非只能通过中介,只需她和房东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做强制解除即可。于是,谢女士和老公与房东王先生3月25日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做强制解除。工作人员称,5个工作日内就会解除。雷涛: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中介公司以胁迫的手段,迫使客户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依法属于无效行为,所订的终止协议书依法属于可撤销的合同。疑问四: 影响过户产生损失,是否可追究中介责任?房东王先生称,日,他跟谢女士约定终止交易,继续寻找买家的同时寻找合适的置换房源。2016年春节后,虹口区仁丰凉城店经理刘某告诉王先生,如果继续从仁丰买房子,扣押在杨浦区仁丰内江分店的产证一定会归还(王先生申请补办的新产证要4月29日才能下来)。王先生想:毕竟是同一家公司,中介不外乎想赚其佣金,扣押产证没意义,所以答应下来。后来,链家负责替他找到下家,仁丰也替他物色到了上家。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是置换房屋,且手头没有太多闲钱,故打算用卖房子的首付,再添点钱用来支付上家的首付款。“由于产证不在身边,导致上下家和自己在交易过程中,处处受影响。”王先生表示,由于当时仁丰保证能尽快拿回产证,所以也就没有再考虑新办产证发放时间,故跟上家签合同的时候约定4月15日支付100万元的首付款,逾期按照每天万分之三的滞纳金来收取。结果,合同签了,眼看就到首付款日了,但仁丰还没有归还产证。由于迟迟拿不到产证,也无法和下家及时交易。3月25日新政策出台,银行收紧利率,造成王先生下家商业贷款本来可以打八五折目前只能打九折。下家把损失怪罪在王先生头上,首付款也必须看到产证之后才能给,导致王先生没钱支付上家的100万元首付款。“目前看来,非支付滞纳金不可了。”王先生沮丧地说。王先生表示:仅首付一项,他就要承担4200元的损失。“这还是初期的,下家拿到产证才能去办理贷款,这将影响第二笔款项的发放。而上家第二笔170万元的费用,明确要求6月15日支付清,否则我每天还需支付510元滞纳金。”王先生说。王先生告诉记者,最近几个月从来没睡过一晚踏实觉,总是被这事困扰。“我就希望,已经明确的损失和未来或将生成的损失希望仁丰给予一个答复。”浙江光大(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傲:根据《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王先生可以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网
责任编辑:乔羽_BJS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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