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换入的存货成本确定原则按照什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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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财政部国库司 陆阳春 2014.2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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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财政部国库司
陆阳春 贵州
内容提要: 一、修订的必要性 二、修订的基本原则 三、修订的过程 四、新旧的主要变化 五、新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修订的必要性 适应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满足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 提高行政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二、修订的基本原则 符合财政改革与发展方向 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衔接 有利于行政单位会计实务操作
三、修订的过程 调查摸底阶段() 起草初稿阶段(3.4) 模拟运行阶段(2013.5)修改完善阶段( )
四、新旧的主要变化 进一步明晰会计核算目标 改进会计核算方法 更加完整体现财政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充实资产负债核算内容新增了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的核算内容 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基建会计信息要定期并入“大账” 增加净资产核算内容 进一步规范收入和支出的核算 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
(一)进一步明晰会计核算目标 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兼顾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
(二)改进会计核算方法 原制度仅对固定资产采用“双分录”核算方法,新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双分录”核算方法应用范围,除固定资产外,增加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非货币性资产和部分负债的“双分录”核算。
(三)更加完整体现财政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对近年来出台的有关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补充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在新制度中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付职工薪酬”等核算内容,将分散的会计规定集中体现在新制度中。
(四)充实资产负债核算内容 资产方面 细化了有关资产的核算内容。比如,将原来通过 “暂付款”核算的资产内容,细分为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增加了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待处理财产损溢、 受托代理资产等的核算内容。 详细规定了取得资产没有支付对价情况下的资产 计量原则
(四)充实资产负债核算内容 负债方面 细化了有关负债的核算内容。比如将原来通过“ 暂存款”核算的负债内容,细分为应付账款、其 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 增加了应缴税费、应付政府补贴款、受托代理负 债等核算内容。
(五)新增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的核算规定增设了“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单独核算反映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情况,与行政单位自用资产相区分。
(六)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新制度要求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时冲减相关净资产,而非计入当期支出。这种处理方法在不影响准确反映预算支出的同时,真实体现资产价值。
(七)基建会计信息要定期并入“大账” 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建会计信息未在行政单位“大账”上反映的问题,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八)增加净资产核算内容 增设了“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资产基金是核算反映行政单位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不能作为以后支出的资金来源。 待偿债净资产是核算反映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
(九)进一步规范收入和支出的核算 收入方面按照行政单位取得收入的资金性质设置了“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取消了“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 支出方面 按照行政单位支出使用主体的不同,设置了“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 科目,其中,“拨出经费”科目限定为核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
(十)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 改进了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取消了原制度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在收入支出表中增加了反映单位结转结余调整变动的项目。 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专门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五、新制度的具体内容 《制度》共十章四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1-11条)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12-17条)第一章
总则(1-11条)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12-17条) 第三章
资产(18-22条) 第四章
负债(23-28条) 第五章
净资产(29-30条) 第六章
收入(31-33条) 第七章
支出(34-36条) 第八章
会计科目(37-39条) 第九章
财务报表(40-43条) 第十章
附则(44-46条)
第一章 总则 适用范围: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第一章
总则 适用范围: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 会计核算目标: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会计核算基础: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明确提出了六个质量要求:可靠性、相关性、全面性、及时性、可比性、可理解性。
第三章 资产 主要规定资产定义、分类、确认和计量原则第三章
资产 主要规定资产定义、分类、确认和计量原则 明确规定由行政单位直接支配,供社会公众使用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也属于行政单位核算的资产。 增加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类别,取消了有价证券。 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行政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 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 1、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2、按照取得资产时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 1、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2、没有相关凭据但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3、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的,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4、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其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入账。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计提折旧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主要规定负债的定义、分类、确认和计量原则第四章
负债 主要规定负债的定义、分类、确认和计量原则 行政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包括应缴财政款、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及暂存款项、应付政府补贴款等。 应付及暂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应付款 行政单位承担或有责任(偿债责任需要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的负债,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第五章 净资产 主要规定净资产定义、分类。 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第五章
净资产 主要规定净资产定义、分类。 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 行政单位的净资产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等。
第六章 收入 主要规定收入定义、分类、确认和计量原则。 行政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六章
收入 主要规定收入定义、分类、确认和计量原则。 行政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行政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第七章 支出 主要规定支出定义、分类、确认和计量原则。 行政单位的支出包括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第七章
支出 主要规定支出定义、分类、确认和计量原则。 行政单位的支出包括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 拨出经费是指行政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拨付给所属单位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 行政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在支付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量。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第八章 会计科目 资产类(17个) 负债类(8个) 净资产类(5个) 收入类(2个) 支出类(2个)第八章
会计科目 资产类(17个) 负债类(8个) 净资产类(5个) 收入类(2个) 支出类(2个) 共34个一级会计科目,比现行行政单位一级会计科目增加了12个。
第八章 会计科目 需要注意的几点: 行政单位不得以本制度规定的使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经济活动的依据。第八章
会计科目 需要注意的几点: 行政单位不得以本制度规定的使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经济活动的依据。 行政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科目编号统一规定为4位。 科目设置。
一、资产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 现行科目 新科目 资产类 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 有价证券 暂付款 库存材料固定资产 库存现金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待处理财产损溢 政府储备物资 公共基础设施 受托代理资产
库存现金 新旧主要变化: 增加有关受托代理现金业务的会计处理; 增加现金溢余或短缺情况的会计处理。 有关账务处理: 发现现金短缺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由责任人赔偿) 经费支出(无法查明原因,报经批准)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库存现金 发现现金溢余时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 其他收入(或)
库存现金 收到受托代理的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受托代理负债 支付受托代理的现金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新旧主要变化: 细化有关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 增加受托代理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银行存款 有关账务处理: 行政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计入当期支出。
银行存款 收到受托代理的银行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理负债 支付受托代理的存款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新旧无变化 有关账务处理 1.年末,注销额度时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如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间的差额 贷:财政拨款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 下年度年初,行政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
下年度年初,行政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行政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
财政应返还额度 新旧无变化 有关账务处理 1.年末国库集中支付尚未使用资金额度的账务处理财政直接支付情况下,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授权支付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 2.下年初恢复以前年度财政资金额度的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3.行政单位使用以前年度财政资金额度发生支出的账务处理 财政直接支付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应收账款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当收取的款项。本科目按照购货、接受服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有关账务处理: 出租资产发生应收账款 出售物资发生应收账款 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1.出租资产等发生应收账款 例:某单位出租办公用房10间,月租金10万元,每月收一次租金,房子已出租1个月,但仍未收到租金。月末,尚未收到租金时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应付款 收到租金10万元,应交5%的营业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缴税费 应缴财政款
应收账款 2. 出售物资发生应收账款 例:某单位出售一批旧电脑10台,价值20000元,电脑已发出,但尚未收到款项。 电脑发出时借:应收账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3. 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收账款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其他应付款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又收回的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款
预付账款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按照购货、服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关注点:采用“双分录”核算 有关账务处理: 预付账款日常业务 预付账款的退回 核销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 1.预付账款日常业务 例:某单位与某公司约定购买两台设备,每台价款100000元,该单位先支付50%的预付款。该公司收到预付款后,过3个月将设备运抵该单位并负责调试成功,该单位于验收合格当日支付剩余50%价款。 支付预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预付账款 3个月后,收到所购设备,并支付剩余50%的价款。 (1)借: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100000 贷:预付账款 100000(1)借: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贷:预付账款 (2)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0000 (3)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200000
预付账款 2. 预付账款的退回 发生当年预付账款退回的 借: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贷:预付账款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贷:经费支出发生以前年度预付账款退回的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等 贷: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等
预付账款 3.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预付账款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已核销的预付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贷:财政拨款结转等
其他应收款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有关账务处理: 其他应收款的发生、收回或转销 实行备用金制度 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1.发生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2.收回或转销上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经费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3.行政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财务部门核定并领用备用金时 贷:库存现金 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时 借:经费支出
其他应收款 4. 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收款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经费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又收回的 借:银行存款 贷:经费支出(核销当年收回)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等(核销年度以后收回)
存货 新旧主要变化: 采用“双分录”核算方法增加了对置换换入存货、接受捐赠存货、委托加工存货、对外捐赠存货、对外出售存货、置换换出存货等业务的处理规定 对存货盘盈盘亏要求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处理
存货 需要注意的几点: 接受委托人指定受赠人的转赠物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等,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有委托加工存货业务的,应设置“委托加工存货成本”明细科目。 出租、出借的存货,应当设置备查簿登记。
存货 有关账务处理: 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例:某日,某行政单位购入材料100,000元,当日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入库,价款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2个月后,该单位领用这批材料中的一半。
存货 收到材料并验收入库 借:存货100,000 贷:资产基金——存货100,000 借:经费支出 100,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0,000 2个月后,领用材料50,000元。 借:资产基金——存货 50,000 贷:存货 50,000 购入存货尚未付款的,应当按照应付未付的金额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应付账款
购买存货 资产基金 ─存货 存货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经费支出
领用存货 资产基金 ─存货 存货
存货 置换换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存货支付的其他费用(运输费等)确定。 借:存货按确定的成本 借:存货 贷:资产基金——存货 按实际支付的补价、运输费等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存货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存货 贷:资产基金——存货 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金额 借:经费支出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存货 贷:资产基金——存货 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成本按以下顺序确定: 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依法经过评估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
存货 委托加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未加工存货的成本加上加工费用和往返运输费等确定。 借:存货——委托加工存货成本 贷:存货——相关明细科目1.委托加工的存货出库 借:存货——委托加工存货成本 贷:存货——相关明细科目 2.支付加工费用和相关运输费等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资产基金——存货 3.委托加工完成的存货验收入库 借:存货——相关明细科目 贷:存货——委托加工存货成本
存货 存货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领用存货,按照领用存货的实际成本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存货
存货 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存货 发生由行政单位承担的运输费等支出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存货 经批准对外出售、置换换出存货时,应当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照对外出售、置换换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存货存货报废、毁损时,应当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照相关存货的账面余额
存货 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 借:存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亏的存货,按照盘亏存货的账面余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存货
固定资产 新旧主要变化: 增加了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规定 进一步明确了不同情形下取得的固定资产的计量标准。增加了自行繁育的动植物的会计处理规定 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要求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处理
固定资产 需要注意的几点: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时再转入固定资产; 行政单位的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固定资产 需要注意的几点: 行政单位购建房屋及构筑物不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境外行政单位购买具有所有权的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行政单位借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设置备查簿登记。
固定资产 具体账务处理: 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 购入固定资产分期付款或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已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按照应付未付的款项和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等金额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
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 :在建工程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固定资产 自行繁育的动植物,其成本包括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1)购入需要繁育的动植物 借:固定资产(未成熟动植物)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2)发生繁育费用 (3)动植物达到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成熟动植物) 贷:固定资产(未成熟动植物)
固定资产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其他费用(运输费等)确定。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2)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3)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4)名义金额。
固定资产 出售、置换换出固定资产 (1)经批准出售、换出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计提折旧)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2)实现固定资产出售、换出时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 (3)出售、换出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发生的相关税费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 出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 贷:应缴财政款
固定资产 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按照已计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余额)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发生由行政单位承担的拆除费用、运输费支出等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固定资产 报废、毁损固定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按照已计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余额) 盘亏固定资产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照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取得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确定入账价值;没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的,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购买固定资产 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收入 经费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 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报废①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 待处理财产损溢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固定资产报废② 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 待处理财产损溢 核准报废
累计折旧 新旧主要变化: 需要注意的几点: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的累计折旧。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行政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累计折旧 需要注意的几点: 行政单位一般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提高使用效能或延长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累计折旧 行政单位对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文物及陈列品; 图书、档案; 动植物; 以名义金额入账的固定资产;境外行政单位持有的能够与房屋及构筑物区分、拥有所有权的土地。
累计折旧 有关账务处理: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处置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报废、损毁、出售、盘亏)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偿调出、捐赠)
在建工程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已经发生必 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设备安 装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 本科目应当按照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需要分摊计入不同工程项目的间接工程成本,应当通过本科目下设置的“待摊投资”明细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 需要注意的几点: 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 行政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 有关账务处理: 建筑工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 借:在建工程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2.将改建、扩建或修缮的建筑部分拆除时,按照建筑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3.将改建、扩建或修缮的建筑部分拆除获得残值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经费支出
在建工程 4. 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时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借:在建工程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5.根据工程价款结算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上列明的金额(扣除已支付的金额)
在建工程 6.支付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以外的款项时 借:在建工程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7.工程项目结束,分摊间接工程成本时,按照应当分摊到该项目的间接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在建工程(待摊投资)
在建工程 8.建筑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交付使用工程的实际成本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 9.对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 借 :待偿债净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10.为工程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将工程产权移交其他单位时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11.工程完工但不能形成资产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在建工程 设备安装 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购入的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经费支出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2.发生安装费用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同时,借:经费支出
在建工程 3.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交付使用设备的实际成本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 信息系统建设 1.发生各项建设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交付使用时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同时,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新旧主要变化: 需要注意的几点: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行政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著作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行政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需要注意的几点: 采用“双分录”核算 无形资产要计提摊销
无形资产 有关账务处理: 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借:无形资产 贷: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无形资产 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 1.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前按照合同约定预付开发费用时 借:预付账款贷: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无形资产 2.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时 借:无形资产 贷: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经费支出按照开发费用总额 借:无形资产 贷: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按照冲销的预付开发费用 借: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贷 :预付账款
无形资产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定成本。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当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置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出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无形资产支付的其他费用(登记费等)确定。
无形资产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无形资产 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的金额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为增加无形资产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的漏洞修补、技术维护等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无形资产 出售、置换换出无形资产 1.出售、置换换出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2.实现无形资产出售、换出时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无形资产 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发生由行政单位承担的相关费用支出等,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行政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1.待核销的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2.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按照待核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摊销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摊销是指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摊销的金额进行系统分摊。 需要注意的几点: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不计提摊销
累计摊销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非大批量购入、单价小于1000元的无形资产,可以于购买的当期,一次将成本全部摊销。
累计摊销 行政单位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行政单位无形资产的应计摊销额为其成本。行政单位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减少的当月,不再计提摊销。 无形资产提足摊销后,无论能否继续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均不再计提摊销;核销的无形资产,如果未提足摊销,也不再补提摊销。 因发生后续支出而增加无形资产成本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重新计算摊销额。
累计摊销 有关账务处理: 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出售) 资产基金——无形资产(无偿调出、对外捐赠)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待处理财产损溢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待处理财产的价值及财产处理损溢。行政单位财产的处理包括资产的出售、报废、损毁、盘盈盘亏,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本科目应当按照待处理财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在财产处理过程中取得收入或发生相关费用的项目,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价值”、“处理净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待处理财产损溢 需要注意的几点: 行政单位财产的处理,一般应当先记入本科目,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年终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 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使用相关的科目主要有: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等。
待处理财产损溢 有关账务处理: 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处理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或短缺。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报经批准核销的 借:经费支出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收入
待处理财产损溢 按照规定报经批准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报经批准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时 借:经费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等
待处理财产损溢 按照规定报经批准核销预付账款、无形资产。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摊销(核销无形资产时用)贷:无形资产/预付账款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预付款项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 出售、置换换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贷: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 实现出售、置换换出时 借:资产基金及相关明细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待处理财产损溢 出售、置换换出资产过程中收到价款、补价等收入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出售、置换换出资产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缴税费
待处理财产损溢 出售、置换换出完毕并收回相关的应收账款后,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贷:应缴财政款 如果处置收入小于相关税费的 借:经费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亏、毁损、报废各种实物资产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等科目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资产基金及相关明细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待处理财产损溢 核销不能形成资产的在建工程成本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在建工程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盈存货、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实物资产。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存货、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报经批准予以处理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资产基金及相关明细科目
政府储备物资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直接储存管理的各项政府应急或救灾储备物资等。负责采购并拥有储备物资调拨权力的行政单位将政府储备物资交由其他行政单位代为储存的,由采购单位通过本科目核算政府储备物资,代储单位将受托代储的政府储备物资作为受托代理资产核算。 采用“双分录”核算
政府储备物资 有关账务处理: 购入的政府储备物资,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政府储备物资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借:政府储备物资 贷:资产基金——政府储备物资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政府储备物资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政府储备物资的处理,可比照存货。 经批准对外捐赠、无偿调出政府储备物资 借:资产基金——政府储备物资贷:政府储备物资 行政单位经批准将不需储备的物资出售时,应当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政府储备物资,也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公共基础设施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 采用“双分录”核算。
公共基础设施 需要注意的几点: 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使用的修理设备、工具器具、车辆等动产,作为管理公共基础设施的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供行政单位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中自行使用的房屋构筑物等,能够与公共基础设施分开核算的,作为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公共基础设施 有关账务处理: 行政单位自行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成本包括建造该公共基础设施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借:公共基础设施 贷: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接受其他单位移交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成本按照公共基础设施的原账面价值确认
公共基础设施 与公共基础设施有关的后续支出,分别以下情况处理:为增加公共基础设施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公共基础设施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 为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
公共基础设施 公共基础设施的处置。行政单位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向其他单位移交、毁损、报废时,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经批准向其他单位移交公共基础设施时 借: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 累计折旧 贷:公共基础设施 报废、毁损的公共基础设施,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受托代理资产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赠的物资、受托储存管理的物资等。行政单位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受托代理资产 有关账务处理: 受托转赠物资 接受委托的转赠物资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受托协议约定由行政单位承担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的,还应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
受托代理资产 将受托转赠物资交付受赠人时,按照转赠物资的成本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转赠物资的委托人取消了对捐赠物资的转赠要求,且不再收回捐赠物资的,应当将转赠物资转为库存材料或固定资产,按照转赠物资的成本 借:存货/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存货、固定资产
受托代理资产 受托储存管理物资 接受委托储存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支付应当由受托单位承担的与受托储存管理物资相关的运输费、保管费等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 根据委托人要求将受托储存管理物资交付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小结:采用“双分录”核算方法的资产类科目预付账款 存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政府储备物资 公共基础设施
二、负债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 现行科目 新科目 负债类 应缴预算款 应缴财政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交税费 暂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应付账款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应付政府补贴款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其他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受托代理负债
应缴财政款 新旧主要变化: 需要注意的几点:本科目为新设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的按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包括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对政府的捐款等。 需要注意的几点: 行政单位按照国家税法等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通过“应缴税费”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应缴财政款应当在收到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时确认。
应缴财政款 行政单位取得按照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 有关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款 上缴应缴财政的款项时 借:应缴财政款贷:银行存款
应缴税费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税法等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行政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应缴税费应当在产生缴纳税费义务时确认。
应缴税费 有关账务处理: 因资产处置等发生应缴税费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缴税费 实际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因出租资产发生应缴税费 借:应缴财政款等
应缴税费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经费支出 贷:应缴税费 实际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应付职工薪酬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设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本科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 有关账务处理: 发生应付职工薪酬时,按照计算出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房租等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
应付职工薪酬 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缴税费 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贷:其他应付款 缴纳单位为职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应付账款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因购买物资或服务、工程建设等应付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款项。 采用“双分录”核算方法 有关账务处理: 收到所购物资或服务,完成工程但尚未付款时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偿付应付账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待偿债净资产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账款,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经批准核销时 核销的应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应付账款① 应付账款 待偿债净资产 收货时 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存货) 固定资产(存货)
应付账款② 应付账款 待偿债净资产 付款时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
应付政府补贴款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负责发放政府补贴的行政单位,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给政府补贴接受者的各种政府补贴款。应付政府补贴款应当在规定发放政府补贴的时间确认。
应付政府补贴款 有关账务处理: 发生应付政府补贴时,按照规定计算出的应付政府补贴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应付政府补贴款 借:应付政府补贴款支付应付的政府补贴款 借:应付政府补贴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其他应付款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设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除应缴财政款、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政府补贴款、应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存款项,如收取的押金、保证金、归集所属单位缴交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未纳入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转拨资金、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应付款 有关账务处理: 发生各项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各项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时 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 因故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其他应付款项,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经批准核销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收入核销的其他应付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长期应付款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 采用“双分录”核算 有关账务处理: 发生长期应付款时,按照应付未付的金额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偿付长期应付款时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借:长期应付款 贷:待偿债净资产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长期应付款,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经批准核销时 核销的长期应付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受托代理负债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接受委托,取得受托管理资产时形成的负债。受托代理负债应当在行政单位收到受托代理资产并产生受托代理义务时确认。
小结:采用“双分录”核算的负债类科目 应付账款 长期应付款
三、净资产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 现行科目 新科目 净资产类 固定基金 财政拨款结转 结余 财政拨款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资产基金 预付款项存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政府储备物资 公共基础设施 待偿债净资产
财政拨款结转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设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财政拨款结转 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财政拨款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可以根据管理需要按照财政拨款结转变动原因,设置“收支转账”、 “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单位内部调剂”、“剩余结转”等明细科目。
财政拨款结转 有关账务处理: 调整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 因发生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调增财政拨款结转的 借:有关科目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需要调减财政拨款结转的 借: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贷:有关科目
财政拨款结转 从其他单位调入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贷:财政拨款结转(归集调入)及其明细 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借: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及其明细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财政拨款结转 单位内部调剂结转结余资金 借:财政拨款结转(单位内部调剂)及其明细 贷:财政拨款结转(单位内部调剂)及其明细结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借:财政拨款收入及其明细 贷: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账)及其明细 借: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账)及其明细 贷: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科目及其明细
财政拨款结转 将完成项目的结转资金转入财政拨款结余 借: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转账)及其明细 贷: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及其明细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 年末收支转账后,将本科目所属“收支转账”、“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单位内部调剂”等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剩余结转”明细科目; 转账后,本科目除“剩余结转”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财政拨款结余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本科目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还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财政拨款结余 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可以根据管理需要按照财政拨款结余变动原因,设置“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单位内部调剂”、“剩余结余”等明细科目。
财政拨款结余 有关账务处理: 调整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 因发生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调增财政拨款结余的 借:有关科目贷:财政拨款结余(年初余额调整) 需要调减财政拨款结余的 借:财政拨款结余(年初余额调整) 贷“:有关科目
财政拨款结余 上缴财政拨款结余 借:财政拨款结余(归集上缴)及其明细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单位内部调剂结余资金借:财政拨款结余(单位内部调剂)及其明细 贷:财政拨款结转 (单位内部调剂)及其明细
财政拨款结余 将完成项目的结转资金转入财政拨款结余年末,对财政拨款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本科目。 借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转账)及其明细 贷: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及其明细 年末冲销有关明细账余额 年末,将本科目所属“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单位内部调剂”等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剩余结余”明细科目; 转账后,本科目除“剩余结余”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以外的其他各项收支相抵后剩余的滚存资金。本科目应当设置“项目结余”和“非项目结余”明细科目,分别对项目资金和非项目资金进行明细核算,对于项目结余,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还应当按照其他资金结余变动的原因,设置“收支转账”、“年初余额调整”、“结余调剂”、“剩余结转结余”等明细科目。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有关账务处理: 调整以前年度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因发生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调整其他资金结余的按照实际调增的金额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年初余额调整) 按照实际调减的金额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年初余额调整) 贷:有关科目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结转本年其他资金收入和支出 年末,将其他收入中的项目资金收入本期发生额转入本科目 借:其他收入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收支转账) 将其他收入中的非项目资金收入本期发生额转入本科目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收支转账)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年末,将非财政拨款资金支出中的项目支出本期发生额转入本科目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收支转账)贷: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 拨出经费(项目支出) 将非财政拨款资金支出中的基本支出本期发生额转入本科目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收支转账) 贷: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 拨出经费(基本支出)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缴回或转出项目结余 需要缴回原专项资金转出单位的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结余调剂) 贷:银行存款将项目剩余资金留归本单位用于其他非项目用途的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结余调剂) 用非项目资金补充项目资金的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结余调剂)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结余调剂)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年末收支转账后,将本科目所属“收支转账”、“年初余额调整”、“结余调剂”等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剩余结转结余”明细科目; 转账后,本科目除“剩余结转结余”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资产基金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的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本科目应当设置“预付款项”、“存货”、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明细科目。 资产基金应当在发生预付账款,取得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时确认。
资产基金 有关账务处理: 发生预付账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资产基金 取得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时,按照取得资产的成本借: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 贷:资产基金(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 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资产基金 收到预付账款购买的物资或服务时,应当相应冲减资产基金。 借: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贷:预付账款领用和发出存货、政府储备物资时,应当相应冲减资产基金。 借:资产基金(存货、政府储备物资) 贷:存货、政府储备物资
资产基金 计提折旧、摊销时,应当冲减资产基金。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时,应当冲销该资产对应的资产基金。 借:资产基金及其明细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贷:存货、固定资产等
待偿债净资产 新旧主要变化: 有关账务处理: 本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发生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时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
待偿债净资产 偿付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 贷:待偿债净资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经费支出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收入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 现行科目 新科目 收入类 拨入经费 财政拨款收入 预算外资金收入 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两个明细科目;同时,还要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基本支出拨款”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拨款”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财政拨款收入 有关账务处理: 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其他方式下:借:银行存款
其他收入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其他各项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等。 行政单位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指定转给其他单位,且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的类别、来源单位、项目资金和非项目资金进行明细核算,对于项目资金收入,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支出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 现行科目 新科目 支出类 经费支出 拨出经费 结转自筹基建
经费支出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本科目应当分别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还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还应当将本科目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经费支出 有关账务处理: 计提单位职工薪酬时,按照计算出的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外部人员劳务费 贷:应缴税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经费支出 发生预付账款的,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预付账款 贷:资产基金——预付款项偿还应付款项时,按照实际偿付的金额 借: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 贷:待偿债净资产
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因退货等原因发生收回的,属于当年支出收回的 借: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经费支出 属于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的借: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贷: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等
拨出经费 新旧主要变化: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向所属单位拨出的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如拨给所属单位的专项经费和补助经费等。本科目应当分别按照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进行明细核算;还应当按照接受拨出经费的具体单位和款项类别等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等的书面文件,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等。 资产负债表: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分类、分项列示。 (年度) 收入支出表: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全部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收入支出表应当按照收入、支出的构成和结转结余情况分类、分项列示。(月度、年度)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年度)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资产负债表 资 产 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负债和净资产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库存现金 应缴财政款 银行存款 应缴税费 财政应返还额度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 应付政府补贴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 存货 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合计 固定资产 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原价 长期应付款 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受托代理负债 在建工程 负债合计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原价 减:累计摊销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财政拨款结转 政府储备物资 财政拨款结余 公共基础设施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公共基础设施原价 其中:项目结转 减: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 资产基金 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待偿债净资产 受托代理资产 净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资产负债表 新旧主要变化: 结构变化,不包括收入和支出类项目。 内容变化,资产负债项目更全面,单独列示政府储备物资和公共基础设施资产。
资产负债表 需要注意的几点: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减去属于受托代理的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在建工程:根据“在建工程”科目中属于非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的期末余额填列。 受托代理资产:根据“受托代理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其中受托储存管理物资的金额)加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中属于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资产负债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反映行政单位期末承担的1年以内(含1年)到偿还期的非流动负债。应当根据“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长期应付款: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1年以内(含1年)到偿还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受托代理负债:根据“受托代理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其中受托储存管理物资对应的金额)填列。 待偿债净资产:根据“待偿债净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资产负债表 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应当遵照以下规定: 在 “银行存款”项目下增加“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项目财政拨款结转,根据“财政拨款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加上“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减去“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后的余额填列。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根据“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加上“其他收入”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减去“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再减去“拨出经费”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后的余额填列。 其他项目的填列方法与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填列方法相同。
收入支出表 项 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年初各项资金结转结余 (一)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1.财政拨款结转 2.财政拨款结余项
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年初各项资金结转结余 (一)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1.财政拨款结转 2.财政拨款结余 (二)年初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二、各项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 (一)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 (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 三、收入合计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基本支出拨款 2.项目支出拨款 (二)其他资金收入 1.非项目收入 2.项目收入 项
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四、支出合计 (一)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二)其他资金支出 1.非项目支出 五、本期收支差额 (一)财政拨款收支差额 (二)其他资金收支差额 六、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 (一)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1.财政拨款结转 2.财政拨款结余 (二)年末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收入支出表 新旧主要变化: 增加了对结转结余调整变动情况的反映。 收入支出按资金性质分别反映,更为清晰。
收入支出表 需要注意的几点: “各项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行政单位因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各项资金结转结余的事项,以及本年因调入、上缴或交回等导致各项资金结转结余变动的金额。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项目,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下的“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明细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减去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的差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收入支出表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调整及变动”项目,根据“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下的“年初余额调整”、“结余调剂”明细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减去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的差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编制月度收入支出表时,“年初各项资金结转结余”、“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不填。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项目 年初财政 拨款结转 结余 调整年初 财政拨款 结转结余 归集调入 或上缴 单位内部调剂 本年财政 拨款收入拨款支出 年末财政拨款 结转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1.××项目 2.××项目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总计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需要注意的几点: “调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对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调整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中“年初余额调整”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如调整减少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以“-”号填列。 “归集调入或上缴”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年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和按规定实际上缴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中“归集上缴”和“归集调入”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对归集上缴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以“-”号填列。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单位内部调剂”栏中各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本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在内部不同项目之间的调剂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中的“单位内部调剂”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对单位内部调剂减少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以“-”号填列。
附注 行政单位的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遵循《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 单位整体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财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重要资产处置、资产重大损失情况的说明;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理由的说明; 或有负债情况的说明、一年以上到期负债预计偿还时间和数量的说明;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财务报表的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
内容提要 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将基建数据并入“大账” 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其他衔接事项 208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时间要求 日起 (二)步骤要求原账科目余额表 建立新账 调整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 编制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三)系统要求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1) (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2) 2.“暂付款”科目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转入“预付账款”科目的金额,将相应的“结余”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3) 3.“有价证券”科目 “其他应收款”科目 4.“库存材料”科目 “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科目“结余”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资产基金”科目下相应的明细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4) 5.“固定资产”科目 “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存货”“固定资产”科目(1)对于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中属于无形资产,应当转入新账中“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2)对于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中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应当转入新账中“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同时,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3)对于达不到新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资产基金——存货”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当进行冲减 (4)对于符合新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5) (二)负债类 6.“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应缴财政款”科目7.“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6) 8.“暂存款”科目“应缴税费”、“应付账款”、“应付政府补贴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受托代理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新制度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内容还包括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转账时,应对原账中“暂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符合上述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对应科目 如有转入新账中“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科目的,还应按照转入“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借记新账中“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新账中“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或“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7) (三)净资产类 9.“结余”科目 “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三个科目10.“固定基金”科目 “资产基金”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8) (四)收入支出类由于原账中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自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9) 三种情况 “一一对应” “一对多” “多对一”
三、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主要科目: 无形资产 政府储备物资 公共基础设施 受托代理资产 应付账款 长期应付款
四、基建并账(1) 两部分: 初始并账(日) 定期并账(至少按月并账) 两特点: 不需要全并 需要计算分析
四、基建并账(2) (一)初始并账(将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按照以下方法并入“大账”) 1. 资产类(1)按照基建账中“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分别借记“大账”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2)按照基建账中“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应收票据”科目借方余额,借记“大账”中“应收账款”科目
四、基建并账(3) (3)按照基建账中“其他应收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有价证券”科目借方余额,借记“大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4)按照基建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借方余额,借记“大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5)按照基建账中“累计折旧”科目贷方余额,贷记“大账”中“累计折旧”科目
四、基建并账(4) (6)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器材”、“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借方余额,借记“大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 (7)按照基建账中“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借方余额,借记“大账”中“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四、基建并账(5) 2. 负债类 (8)按照基建账中“应交基建包干节余”、“应交基建收入”、“其他应交款”科目贷方余额中属于应交财政部分,贷记“大账”中“应缴财政款”科目;其余部分贷记“大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 (9)按照基建账中“应交税金”科目贷方余额,贷记“大账”中“应缴税金”科目 (10)按照基建账中“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贷方余额,贷记“大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1)按照基建账中“应付器材款”、“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应付票据”科目贷方余额,以及“应付工程款”科目贷方余额中属于1年以内(含1年)偿还的部分,贷记“大账”中“应付账款”科目 224
四、基建并账(6) (12)按照基建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贷方余额,贷记“大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13)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科目贷方余额和“应付工程款”科目贷方余额中属于超过1年偿还的部分,贷记“大账”中“长期应付款”科目
四、基建并账(7) 已使用的借款 应付款项 基建借款 未使用的借款
四、基建并账(8) 3.净资产类 (14)按照基建账中“应付器材款”、“应付工程款”、“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应付票据”、“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科目贷方余额减去尚未使用的借款金额(实行贷转存办法)后的差额,借记“大账”中“待偿债净资产”科目 (15)按照基建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借方余额和“累计折旧”科目贷方余额的差额,贷记“大账”中“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四、基建并账(9) (16)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器材”、“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借方余额,贷记“大账”中“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17)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留成收入”科目余额中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结转的部分,贷记“大账”中“财政拨款结转”科目 (18)按照基建账中“留成收入”科目余额中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结余的部分,贷记“大账”中“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四、基建并账(10) 按照上述(1)—(18)中“大账”科目的借方合计金额减去贷方合计金额后的差额,贷记或借记“大账”中“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
四、基建并账(11) (二)执行新制度后定期并账 做法:汇总记账,多借多贷 1.资产、负债、净资产类根据“大账”科目和基建账科目的对应关系,按照基建账中相关科目本期发生额的借方净额,借记“大账”中的对应科目;按照基建账中相关科目本期发生额的贷方净额,贷记“大账”中的对应科目 当期发生基本建设结余资金交回业务的 “基建拨款”科目借方发生额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的部分 借: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 “基建拨款”科目借方发生额中其余部分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四、基建并账(12) 2.收入类 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中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的部分,贷记“大账”中“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其余部分,贷记“大账”中“其他收入”科目 按照基建账中“上级拨入资金”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贷记“大账”中“其他收入”科目 231
四、基建并账(13) 3.支出类 合并原则:根据新制度规定的支出确认标准,对基建账中相关科目本期发生额进行分析计算,按照计算出的数额,借记“大账”中“经费支出”科目
四、基建并账(14) 3.支出类 分析计算时需要注意 使用基建账上的投资科目的发生额 基建账上的投资科目发生额的重复反映事项基建账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四、基建并账(15) 例:某行政单位基建账2014年1月份科目发生额如下表
四、基建并账(16) 表1 基建账会计科目发生额情况表 (-)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期借方发生额表1  基建账会计科目发生额情况表 ( )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期借方发生额 本期贷方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净额 10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9,839,234.21 102 设备投资 636,990.91 103 待摊投资 201,936.66 213 库存设备 8,000.00 0.00 232 银行存款 5,000,000.00 235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9,748,161.78 -14,748,161.78 242 预付工程款 8,500,000.00 252 其他应收款 70,000.00 301 基建拨款 10,000,000.00 -10,000,000.00 332 应付工程款 1,000,000.00 500,000.00 总计 30,256,161.78 -
四、基建并账(17) (1)按新制度的支出确认标准,计算本期基本建设支出金额,借记“大账”的“经费支出”。本期基本建设支出=基建账“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9,839,234.21元+“设备投资”636,990.91元+“待摊投资”201,936.66元+“预付工程款”8,500,000.00元+“应付工程款”借方发生额1,000,000元-“应付工程款”贷方发生额500,000.00元= 19,678,161.78元
四、基建并账(18) (2)按照相关科目本期发生额的借方净额, 借记“大账”中的“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科目借方发生额=基建账“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9,839,234.21元+“设备投资”636,990.91元+“待摊投资”201,936.66元+“预付工程款”8,500,000.00元= 19,178,161.78元 同时,应确认“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方发生额19,178,161.78元
四、基建并账(19) (3)按照基建账中“银行存款”的本期发生额的借方净额, 借记“大账”中的“银行存款”。“银行存款”科目借方发生额=5,000,000元 (4)按照基建账中“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本期发生额的贷方净额, 贷记“大账”中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方发生额= 14,748,161.78元 (5)按照基建账中“其他应收款”的本期发生额的贷方净额, 贷记“大账”中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科目贷方发生额=70,000元
四、基建并账(20) (6)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的本期发生额的贷方净额, 贷记“大账”中的“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5,000,000.00元 “其他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5,000,000.00元 (7)按照基建账中“应付工程款”的本期发生额的借方净额, 借记“大账”中的“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科目借方发生额=500,000元 同时,应确认“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方发生额=500,000元
四、基建并账(21) 借:银行存款 5,000,000.00 经费支出 19,678,161.78 在建工程 19,178,161.78借:银行存款         5,000,000.00 经费支出         19,678,161.78 在建工程         19,178,161.78 应付账款          500,000 其他应收款           7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4,748,161.78 财政拨款收入 ,000,000.00 其他收入 ,000,000.00 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19,178,161.78 待偿债净资产          500,000
四、基建并账(22) 注意 行政单位如有从“大账”中“经费支出”科目列支转入基建账的资金,还应当在并账后将已列支金额部分予以冲销借:其他收入 贷:经费支出 如果行政单位已在“大账”中核算基建资金收支,不用并账
五、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一)编制日期初资产负债表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4年的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在编制2014年度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六、其他衔接事项 全面核查无形资产的成本、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 补提摊销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二)固定资产折旧(一)无形资产摊销 全面核查无形资产的成本、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 补提摊销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二)固定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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