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实名手机卡欠费卡扔了没有销户, 欠了很多,想扔了,有什么后果,影响我的其他移动卡使用吗

[03-04]收到移动清欠组的电话,五年前没用卡现在说欠费?_鹭岛生活_厦门小鱼社区_厦门小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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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收到移动清欠组的电话,五年前没用卡现在说欠费?
&&&&&&&&&&早上突然接到一个来自福州2自称是移动清欠组的电话,说我有张卡欠费,让我去把旧欠的费用缴清,否则将来会进入信用记录黑名单。关键是态度恶劣,我问了些问题,她直接回复交不交你随便,尼玛,瞬间火了……&&&&&&&& lz原先在福州上学,那卡也是在学校办的,五年前毕业以后来到厦门,那卡就没有使用了。咨询10086表示确实存在此事,也就间接证明上面的那通电话的真实性。&&&&&&&&我现在不明白的是,都过了5年了,连我自己都忘记了该号码,移动却在这个时候催缴?移动号码在60天未使用的情况下就会自动销户,为什么还会收取所谓的月租,套餐类的费用?移动资费属于预付制度,按理说里面的资费使用完后就应该自动停机,合同自动终止。我自己在网上找了些资料,大致如下:&&&&&&&& 第一,停机后收取两个月月租费的规定,移动公司从来没有明示消费者,移动公司称入网协议书中有相关规定,但是我从来没有签过任何入网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而移动公司并没有尽到相应的告知义务,却声称停机后主动到营业厅销号是用户的义务!     第二,既然停机,为什么还要收取两个月的月租费?!按照一般用户的理解,停机就销号了,不会再发生月租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移动公司该项规定,显然属于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这笔欠费移动公司应从2009年7月起两年内追偿。现在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移动公司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现在的问题是:1、我实名制登记了,所以他能找到我身份证底下使用的卡,固找到了我。我追问为何不在60天内通知我缴费,而是5年之后?移动人员故意不回答我的问题,一直说是我的问题,我没有去销户,但是在办理此卡时他们并没有告知我在不使用时需要销号。2、移动清欠组是移动外包业务,他们是否泄漏了我的资料?3、移动工作人员告知我需要去原办理卡业务地去缴费,还可以跟营业厅工作人员商量减免滞纳金费用,但是那60天所产生的套餐费无法减免。我表示已不在福州,他又说可以带上身份证在厦门也可办理。他的回答让我凌乱~~~ &&&& 我打算组织下语言,向工信部投诉~~~有其他鱼鱼有同样情况没?
移动说了算
先查下那个号码有没人用,有的话不是可以找移动,私自把号码给别人使用,未经你同意
这个现在移动没有新的收入增长,就算旧账了
工信部………及&&学生时代时别乱签字
我几年前有个很好的号,因到外地工作欠了月租费,,2个多月回来后被销号,快一年也被这么催过,直接把来电者骂了一顿,到现在也没怎么样。
我当时福大绑定了,前阵子电话,短信来讨,
回 7 楼(李滋)的帖子
我今天下午也遇到和楼主一样的情况,我那个号码现在已经有人在用了,是被移动重新收回后卖出的,都已经五年了,才打电话给我,还威胁我!也是那个号码打来的!
&& 我好崇拜lz哦……
我前两天也有福州的固定电话打来、我是睡觉没听到、以前也在福州读书哈!
入个屁,楼主直接让他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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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企业说要补就是得补
我一个通话手机呼出记录只有二十几秒,扣了我一万多秒,4个多小时的话费,快80元,反馈后,给我的回馈他们后台没问题,店大欺客。
呀,我年前也接到电话说叫我交清费用,也是福州的
支持投诉工信部
别理他,我以前也是这样,移动就是一无赖,我直接让他去告!后来也没下文了。
我毕业后也是和你一样的问题,后面还专门寄身份证上去叫同学注销,然后又寄下来。tnn的移不动
管他去死的,不用鸟他
我以前被电信催欠过~尼玛,情况和你差不多,我都去营业厅消号了,两年后还打电话来说欠了48块!尼玛~欠的钱没还清,营业员是吃屎的,敢给消号!被我反驳的无话可说,然后说回去再核对一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也一样…去年就开始接他们的电话…我还没换号码时,先把福州号归属地变更到厦门…后来,换了厦门本地号也就没理那张学校给的号了。清欠的要我还清费用,否则信用会影响…也打过工商局电话,说让我交两个月还是三个月的…结果吧,我去营业厅打算把这事办了,结果,厦门的营业厅说我得在福州办,我就让表弟在福州的营业厅帮我弄,结果,福州的营业厅说查不到我被催缴号码的欠费资料…两地都办不了,却还打电话催缴,实在无语…?
不用理他!我上个月也是接到这个电话催交款什么的,2004年在福州开的卡,用了半年左右就没用了,现在都有人用,也在催!还有一张是2009年泉州的卡也是用了一年左右没用了,也没消户,当时就欠了几十块,现在电话来说连滞纳金什么的欠了两百多,叫我去交!中国移动—恶心!为什么当时停机两个月不通知呢?过了这么久就来扯!MD
电信的也有啊,之前电信打电话说我小灵通欠费500,我卡都扔海里了,过了很久才打电话说我欠费
坚决维权。态度强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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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登记确实要销户,这个你告不了他们啦~而且,很明显你自己都知道欠费会停机,那你被停机了没有去把之前的欠费交掉也不对啊,还是楼主觉得自己打电话欠费了就可以等号码自动销户然后之前欠费都不用管了?
移动的催欠制度的确有问题,不过楼主也有责任。
楼主的第二条观点有问题……停机不代表销户……销户是完全不能用,停机是只要交完欠费还能用~
回 6 楼(凤凰的小屋)的帖子
移动太霸道,支持楼主
移动多是乱收费!
顺便去淘宝看了下移动卡的封面……[attachment=]
我几年前也遇到过此类事件,因为当时手机被盗后从新换手机时也一同换了手机号,当时记得号码通过10086也报停,而且确定以前的旧号码不能使用后才安心的用新号码(用新号的主要原因是号码好记)几年之后问题来了,移动工作人员打到家里固话电话,催缴所欠的这些年的话费及滞纳金共计九百多元,当时就觉得奇怪,为何早不通知,而且当初也报停,而且以前欠费几元钱就给我停机并催促缴费,这次为何几年后才告知,最后就没理移动工作人员,最后一次移动工作又来电说他们可以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他们的权利,我还是懒得理他的,最后就没有最后啦!
我上个月也被催缴了,两年前的卡,交了300多。。。妈蛋的狗移动
移动是无赖
我朋友前几个月也是这种情形
当时停止使用的时候并未欠费好么?
回 12 楼(北国公子)的帖子
我换卡时,那张卡还并没有欠费
怎么感觉像诈骗啊?
垄断的很黑哦,他们可是弱势群体噢
我厦门也收到过
国家掌握的行业就是这么拽,有什么办法。只有等社会慢慢进步了才会进步。大趋势一定是。以后石油,通信都会有民营介入的。有竞争才有进步。现在的国企就是个逼。
支持楼主,投诉他。
大不了不用移动了
我也接到类似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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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费及费用交纳
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或甲乙双方的约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免费的话费查询服务,乙方有义务对账单、详单进行解释。
3.甲方应关注自身话费余额情况,及时缴足相关通信费用。乙方根据甲方话费余额情况,适时以短信、语音等方式提醒甲方,但甲方不得以乙方未提醒或未及时提醒作为甲方逾期足额缴纳话费及相关通信费用的抗辩理由。甲方发生欠费时,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以下称“欠费停机”),并按所欠费用自欠费产生月的次月1日起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自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如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应在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暂停的服务(以下简称“复机”)。甲方欠费停机满60日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并可通过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向甲方追缴全部欠费和违约金。如因欠费而引起诉讼,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由于诉讼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4.甲方在欠费停机当月和复机当月产生的各类费用照常计收;欠费停机跨整月未收取的费用不收取,已收取的费用不退还。
5.甲方可自行申请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停机保号期间收取停机保号费和营销案约定消费金额,其他费用的收取以乙方受理当时的营业厅、网站等公告为准。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所提供给甲方使用的当月套餐资源(如上网流量、短信、通话分钟数等)仅限甲方当月使用,甲方未使用完的当月套餐资源不累计至次月。
7.乙方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存有异议,应在异议费用发生后5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乙方对甲方在异议话费发生后5个月内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
8.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提出异议的,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经核实确属乙方责任多收取的费用,乙方同意以双倍返还的方式弥补甲方所遭受的各项损失。
9.如果甲方订购第三方服务商的代收费业务,则视同甲方同意乙方代第三方服务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该服务费的资费标准由第三方服务商制订并告知甲方。若甲方对收取的代收费业务服务费有异议,可在乙方协助下与第三方服务商协商解决。
10.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号码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异常情况,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
六、甲方欠费情况下的约定
1.在停机情况下,甲方不能办理除缴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2.为保护甲方的通信秘密,甲方的通话清单由甲方本人自行获取。欠费停机后,甲方将无法自行获得通话清单。对此,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非乙方特别规定,甲方申请开通的乙方业务资费标准有效期均为一年(自业务资费标准公布之日起算)。乙方有权在有效期满后根据经营需要修改业务资费标准,并以电视、报纸、店堂告示、宣传单页、信函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终止使用该项业务,逾期,视为甲方无异议,乙方有权按新的资费标准收费。如乙方在有效期满后没有对业务资费标准进行修改,则原资费标准自动顺延至乙方修改为止。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选择变更资费方案。
3.甲方入网未满30天的,不得将该协议项下的号码过户给第三人,入网30天后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号码过户给第三人。甲方和第三人应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单位有效证件原件、服务密码等相关凭证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在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本协议终止;在办理变更手续后,因在办理变更手续之前使用该号码导致的交费义务及一切后果仍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可以持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有效证件、服务密码等相关凭证到乙方营业网点要求终止提供服务(以下简称销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应拒绝甲方销户,甲方应在销户前结清所有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损失和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销户90天后,乙方有权将收回的号码重新投放市场。
5.如甲方未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销户时,可以预约将余额一次性转入乙方提供给甲方另一个同归属地正在使用的号码账户中;如甲方参与了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则按营销活动协议约定处理。
6.如遇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资费标准,则双方按政府主管部门调整后的资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执行。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服务(即终止本协议),收回号码,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甲方(包括经办人、受托人)不配合进行真实身份资料登记或未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
(2)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4)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5)甲方欠费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
八、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
1.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2.甲方不得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广告信息、骚扰信息,不得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否则,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
3.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乙方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乙方可通过1及其拓展码等自有业务端口向甲方发送相关的业务提醒、客户关怀、优惠活动等信息。
4.乙方应严格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九、特别提示
1.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乙方同期开展的各种套餐及业务。甲方需在入网后12个月内激活使用,逾期未激活乙方将做销户处理。
2.甲方应使用取得国家入网许可并具有进网许可标志的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应具有支持其所选服务的相应功能。
3.甲方有义务积极了解乙方的业务信息,掌握正确使用移动通信业务的知识。
4.乙方根据国家政策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移动通信服务无法继续履行的,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甲方,在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后,
可以终止本协议。
5.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损失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损失、数据丢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
6.因技术原因,移动通信网络在使用中可能会存在掉线、中断等现象,该类情况虽经乙方合理控制仍无法全面解决,在乙方能够证明无故意或重大过错情况下,甲方同意免除乙方责任。
7.本人/本单位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充分理解其法律内涵,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已就本协议中所有可能加重甲方责任、排除甲方权利、免除乙方责任的条款对本人/本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提示和解释,本人/本单位愿意接受签署/履行本协议所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本网站仅以现有的、按其现状提供有关的信息、材料及运行。乙方不对有关本网站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的可用性、准确性或可靠性做出任何种类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产权,风险,不侵权,准确性,可靠性,适销性,使用正确性,适合特定用途或其它适当性。乙方不保证本网站的服务一定能满足客户的要求,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不保证服务的绝对及时、安全、真实和无差错,也不保证客户发送的信息能完全准确、及时、顺利地被传送。不论何种情形乙方都不对任何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所造成间接的、附带的、特殊的或余波所及的损失、损害、债务或商务中断承担任何责任。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表单、乙方以公告、宣传单页、店堂告示网站通知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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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复机/备卡
停复机/备卡
基础功能开关主要对上网类、通信类、漫游类、停复机等功能的开关服务。
1、停机保号若未进入&报停又欠费&状态(即客户未达到全停信用度,仍处于停机保号或报停又单停的状态)均没有报停最长时间限制。欠费停机或报停又欠费达60天会将被销户,客户需在60天内及时交费恢复正常通信。
2、停机保号时不取消任何客户申请的移动公司自有业务(除彩铃、移动气象站业务外),但梦网业务会被暂停,复机时被自动恢复。
3、停机保号期间,除了可以办理复机、缴费、申请销户、发票打印、服务密码修改外,其它业务均不能办理(含通过10086等其它渠道的受理);客户须复机后在正常状态下方可办理其它相应业务。
4、在停机保号期间办理复机后,再次办理停机保号,停机保号时限重新计算。
5、未生效但已成功申请的套餐或业务,办理停机保号期间仍会照常生效。
6、停机保号期间不影响银行代扣、银行托收的费用划拨,也不影响预存优惠业务的费用返还。
7、客户办理停机保号时,号码状态必须正常。
8、停机保号期间若出现欠费情况,需缴清欠费后方可办理复机。
9、停机保号客户在欠费停机未超过30天之内,按照停机保号规范执行,即营销案保底补差费用、停机保号功能费都正常收取。欠费停机超过30天后,则按照欠费停机规范来执行。
一、报停及报停复机免收手续费
二、停机保号计费原则
(一)停机保号功能费5元/月,按日分摊收取。收费原则按&停机保号功能费&12/365&分摊,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二)停机保号当日正常收取按日分摊的月使用费、功能费、包月费等,已收取的费用不再退还。停机保号次日起,不再收取月使用费、功能费、包月费等,收取按日分摊收取停机保号费。
(三)停机保号当月月末正常收取套餐及营销案保底补差费用、按日摊分的业务功能费(如来电显示月功能费)月末补差及在月末收取的费用(如VPN包月费、爱贝通功能费、手机杂志费等)。
(四)整个自然月处于停机保号状态,则当月仅收取停机保号费和营销案保底补差费,其余费用(包括套餐保底补差费)不再收取。如与客户有事先约定,可以按约定的具体规则执行,如多号通真实副号功能费在停机保号期间正常收取。
(五)停机保号复机后使用不足整月,收取按日分摊的月租费(含套餐费)、业务功能费及月末补差费;补收月初未收取的套餐包月费(分上、下半月);月末收取的费用在月末正常收取。
说明:对于次月起在月初一次性扣取包月费的套餐(均为有赠送通信量的套餐,含基本包、可选包),在报停复机当月是分上、下半月收取包月费。
(六)停机保号复机当日不再收取停机保号费,各项业务费用正常收取。
&&&&&&&&&&&
&&&&尊敬的客户,您的号码登记的身份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根据国家实名制要求,请尽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至福建移动营业厅补登记资料,以免影响您正常的业务办理(注:已登记资料请忽略此提醒);近期补登记还可免费领取100M流量。福建移动
“尊敬的客户,因您的号码暂未启用,无法正常登录网上营业厅,系统将为您自动退出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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