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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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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
国务院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2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日起施行。
三部门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5月15日电(记者王思北)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此,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15日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答: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二是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三是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四是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专门的立法加以解决,因此有必要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问:条例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作了哪些规定?
  答: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分类设置岗位有利于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对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2006年原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开始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2011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审批编制内设岗,规范人事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设岗,赋予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据此,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岗位类别、等级和设置程序等内容。
  问:事业单位应当如何进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答:公开招聘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择工作人员。2005年原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在此基础上,条例明确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时考虑到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公开招聘的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条例仅对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程序作了规定。
  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的一种竞争性选拔方式。考虑到竞聘上岗只是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之一,条例仅对需要竞聘上岗的程序作了原则规定。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还将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对竞聘上岗的条件、程序等内容作具体规定。
  问:关于聘用合同,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2002年国办转发原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将聘用制确定为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聘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目前已超过90%。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条例规定了聘用合同的期限、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列明了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以及合同解除、终止后人事关系的终止。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问:如果事业单位出现人事争议,应如何解决?
  答: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作为平等主体发生的争议,与劳动争议性质相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据此,条例原则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与劳动争议不同的是,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还包括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发生的争议,这类争议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争议,不适用调解、仲裁程序。为此,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3153万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保细节尚不明
  中新网5月21日电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日前正式公布,将于7月1日起施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今天表示,人社部将加快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积极地推动条例的落实,配合有关方面继续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就业工作最新进展情况。信长星在会上表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酝酿、起草、修改、论证了非常长的时间,解决了事业单位的管理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问题。
  信长星指出,我们规范企业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法,规范公务员的管理,有公务员法,但是对于111万个事业单位、3153万有事业编的人,长期以来是无法可依。比较完善的用人机制就没有建立起来。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等做法不很规范。这些事业单位的人员奖惩、激励保障机制都不健全,又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有些人事方面的争议处理起来也缺乏相应的依据。所以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就是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
  谈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时间表,信长星表示,这个法规7月1日就施行,人社部会加快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积极地推动条例的落实,也会配合有关方面继续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4000万人社保谁掏:视同缴费缺近千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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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视同缴费”缺口近千亿
  事业单位管理新规已出&& 4000万人员社保谁掏?
  本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条例》共10章44条,自日起施行,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事业单位参加社保。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了多年,但问题依然不少: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5月16日,一位接近人社部的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的出台将使得很多问题的解决有据可依。
  但本报记者采访获悉,尽管社保并轨将由此破题,但仍留有尾巴,除了账面钱的亏空,就是公务员参保仍止步不前。人保集团负责养老金研究的一位专业人士称:“下一步一定就是公务员方面的改革,这部分改革可以参照事业单位的方式执行,但是,事业单位养老并轨的过程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公务员暂未跟进
  《条例》第35条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意味着,虽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至今尚无定论,但事业单位依然将成为参保一族。
  “此次改革依然实行的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间逐步过渡的原则。”5月20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华夏时报》记者强调,大家一直争议改革后这部分钱由谁来出,毫无疑问,事业单位改革的这部分钱一定是来自于财政拨款;其实,钱由谁出不是问题,问题是都为公共服务人员,公务员未跟进无疑会造成新的不公。
  政府公务人员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制定公共政策和进行监督的主体,一部分是直接向社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主体,如教育、医疗等单位。在竹立家看来,如果改革仅是涉及事业单位,这样势必会打击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磨洋工”的现象会越来越多。
  事实上,有些事业单位里也有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社保并轨,参公人员依然享受原有待遇,差距立显。
  “我们不怕并轨,但单单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的改革同样不公平,只要是公务员不一起参与的改革,就改得不彻底。”5月20日,就职于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吴文龙表示。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实行的退休制度主要涉及“三轨制”:由财政统一支付退休养老金的政府机关为第一轨,由财政统一支付退休养老金的事业单位是第二轨,第三轨便是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由此造成的养老金差距统计数据是:公务员养老金替代率是90%,事业单位是80%,企业退休人员是42.9%。
  冲破重重阻力后,养老改革终于破局,但公务员参保还要到下一站。
  每年巨额“潜在债务”
  事业单位参保已然“在路上”,但尚未完成的分类改革似乎成了此次改革最大的障碍。
  “事业单位改革至今尚未完成,这就无法确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增长机制,也就是无法确定相应的参保基数,同样无法明确管理主体,也就是掏钱的人没法明确。”上述人保集团专业人士表示,事业单位参保的钱虽然笼统地讲源自财政,但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之分,管理主体是中央就由中央财政出,管理主体是地方就由地方来出。
  此前,我国曾提出将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为三类,即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从事公益服务的,并要求到2015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目前尚未结束。
  “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社保系统后,虽然会增加当期的养老金收入,但视同缴费的部分是个累积的过程,有的人刚到事业单位一年,视同缴费年限只有一年时间,有的员工却已经有几十年的期限;每人每年的工资情况也不同,缴费基数也就不一样,这无疑是个潜在的债务。”上述人保集团专业人士强调,视同缴费这部分是个很大的数字。
  所谓视同缴费年限,就是把没有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的工作时间也看做缴费年限,在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时,将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事业单位改革后,养老金会被纳入社会保险,但之前没有缴费的个人账户里面就没有积累,没有积累却要按照有积累的形式来发放养老金,由此造成的债务将不可避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9547元,相当于每月2462元左右,而事业单位改革将涉及4000万从业者。
  记者据此粗略统计,如果4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样按月收入2462元工资计算:(个人支付养老金比例)×12个月×4000万人=945亿元。这就是4000万人一年“视同缴费”造成的潜在债务。
  换句话说,分类改革没有完成,管理主体无法明确,谁来掏上述的钱也就无法明确;进而,事业单位薪酬工资改革无法完成,单位的缴费基数以及拨款额度就无法明确;同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尚无定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无法同步建立又是个问题。
  “《条例》虽然出台了,但这些逻辑问题不搞清楚,后面的很多改革都无法进行。”竹立家表示,事业单位参保后,短期内的当期支付虽然不存在太大的问题,但随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数量的大幅上升,这部分负担势必加剧。
事业单位工资7月起松绑 3100万人将涨薪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多位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
  □关于参保
  参加社保谁买单
  个人缴费不能财政买单
  根据《条例》,事业单位及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对于那些全由单位统一交费的事业单位人员,习惯了和公务员享受一样待遇,什么都不用个人交,有的连个人缴费额是多少都不清楚。
  人社部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人社部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江强调,事业单位都参保后,无论是哪类事业单位,个人缴费都应由参保人自己缴纳,不能由财政买单。否则这既有违社保制度的设计,也不利于公平原则。如果财政连这部分也负担,将使社保制度出现倒退。他还建议,根据我国养老险等社保多缴多得的原则,在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时,有关部门还应适当鼓励参保者自己多缴费。
  事业单位缴费或分三类
  事业单位参保缴费,这个沉重的包袱谁来背?吴江表示,参保时其单位缴费是否由财政负担,并不完全取决于事业单位类型,而很可能取决于各单位的财政拨款类型。
  目前我国将事业单位分成三类,第一类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第二类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三类主要从事公益服务。吴江认为,三类事业单位参保的方式将会有所差异,最大的不同将是财政是否出资,以及如何出资的差异。
  他解释,财政对于事业单位的拨款类型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大类。简单来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由谁发,就是依此制定,分别是财政全额负担、差额负担和自收自支。而事业单位参保时单位缴费由谁负担,很大程度上也将取决于这些单位的拨款类型,来决定财政是全额负担、差额负担,还是完全自收自支。
  视同缴纳空账不能社保买单
  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认为,目前有关部门对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参保,改革思路还不够清晰,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确定下一步实施方案。
  他举例,目前已参保事业单位人员的一个重大隐忧,就是很多事业单位人员虽然参保,但实际上没有或未足额缴费,其缴费年限是“视同缴纳”。一旦此类事业单位人员都并入社保体系,就为社保基金带来了一块“隐性债务”。
  为避免企业参保者替这些“视同缴纳”的事业单位人员买单,褚福灵建议,今后在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参保,完全加入社保体系后,还应将该群体基金单独划出,不与企业人员的社保基金统筹在一起,否则这些历史债务很难厘清。
  至于谁给这些“视同缴纳”的历史空账买单,褚福灵认为也不必完全由财政兜底。他主张主要由相关参保单位负责,自筹资金解决。否则在目前人口红利转折点即将到来的这一阶段,企业社保基金再背上这笔历史包袱,将成为不能承受之重。
  退休待遇会否下降
  职业年金将提升退休待遇
  事业单位及人员即使参加社会保险,其退休待遇也不会完全取决于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建立,将使其退休待遇得到实打实的提升。吴江称,后续所有事业单位都有望建立职业年金,一旦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都建立起来,在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双重保障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的替代率有望超过70%,即约为在职工资的七成以上。
  吴江认为,相比目前企业年金建立不够规范、参加企业较少的情况,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有望推开更迅速,且预计将会覆盖绝大部分事业单位。
  他表示,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8%,个人缴费比例不超过上年度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最终受益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参加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的替代率有望超过70%,甚至逼近80%这一比例。
  替代率通常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待遇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也是反映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经济指标和社会指标。
  ◎基本情况
  全国110多万个事业单位,3100多万在编人员,其中67%以上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资金来源
  财政全额负担&&& 差额负担&& 自收自支
  ◎三种分类
  主要承担行政职能&&& 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主要从事公益服务
  ◎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社会保险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工资增长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新闻背景
  近七成事业单位人员已参保
  目前我国现有事业编制3153万人。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2013年10月在该部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当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6亿人,当中包含着2153万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也就是说一些地方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同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
  在主要承担行政职能、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从事公益服务这三类事业单位中,其实都有部分参加了社保。目前现状主要是各地事业单位参加社保的进度不同,区别较大。2008年国务院出台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褚福灵表示,其中部分省份已经有所突破。
  □关于工资
  事业单位工资如何调
  工资基本处于上涨区间
  2006年我国就提出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但吴江表示,目前实施还不够平衡,有些地方搞了,有些地方还是没搞。这次的《条例》出台后,将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条例》提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这主要是调标,还不是职务提升的进档晋级。正常增长机制主要是面向社会,包括和企业同类人员以及公务员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可以进行一些调整。另外还可以根据每年物价上涨的幅度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适当地做些调整。
  总的来看,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使事业单位的工资决定机制发生了变化。过去事业单位的工资和机关是绑在一起的,机关涨事业单位才能涨,今后可由市场来决定,整个社会的工资水平上去了,事业单位的工资也能往上正常增长。
  不过吴江强调,这个增长幅度是市场化的幅度,是根据市场调整的。换言之,事业单位工资今后可能会升,也可能往下调,因为要看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的调整幅度。总的来说建立了一种新的增长机制,即市场预期和物价预期,而不是等着政策预期。
  《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褚福灵认为,从近年我国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幅度来看,几乎都处于单边增长的过程中,因此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与此挂钩,下跌的可能性应该说极小,基本就会处在上涨区间内了。
  北京如何改革
  北京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最近北京朝阳区事业单位一万多名工作人员的考核试点工作刚刚完成,这将影响到相关人员的工资晋升,对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突出“奖”,对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则突出“惩”。不仅如此,今年北京市也可能通过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稳步提高事业单位收入水平,探索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记者从本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去年本市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得以稳步推进,通过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强化了绩效工资与考核的衔接。北京市也于去年年底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朝阳区作为试点区被纳入此试点。《办法》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基础上,根据事业单位三类岗位职责,提出了不同岗位类别的工作人员考核重点。同时,结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能,提出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要素。在考核程序上,办法也对一般工作人员、领导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程序都作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了分级考核方法,将考核与处分结合,明确了受到不同处分人员的考核等次。
  今年本市计划统筹抓好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为此本市准备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收入水平或可得以稳步提高,并探索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同时本市还打算推进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加强绩效管理与工资分配体系的优化对接,完善高层次人才的分配激励政策。
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落地 清华教授称找钱成难题
事业单位无论新老员工今起变身为合同制员工
  今日起,我国首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我省7.6万个事业单位的逾150万名职工将打破终身制,告别铁饭碗。
  6月30日,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就《条例》实施后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
  如何打破铁饭碗? 公开招聘严打“吃空饷”
  《条例》明确指出,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对于这些规定,部分已经在我省推出了相应的细则。省人社厅表示,从2013年开始,全省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和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了公开招聘。此举实际上就意味着事业单位的铁饭碗被打破了。
  此外,今年我省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截止到目前,仅衡阳市就清理“吃空饷”人员1325名,追缴资金约3680万元。
  对于考核,根据湖南省的改革方案,今后每年底都有一次年度考核, 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凡全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如果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可予以降职、低聘、解聘或调整工作。
  参加社保谁买单? 个人部分不能由财政付
  邓小芳大学毕业后一直在长沙某事业单位上班,由于所在的企业效益好,单位给她购买了社会保险,保费全部由单位“埋单”。而邓小芳的同学林丽容在另一家事业单位任职,但是单位却以效益不好为由,只支付了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即将实施的《条例》,今后事业单位及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那么,事业单位参加社保到底谁“买单”?对此,省人社厅表示,今后我省所有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是必须的。但是,无论是哪类事业单位,个人缴费都应由参保人自己缴纳,不能由财政买单。否则,既有违社保制度的设计,也不利于公平原则。
  据悉,目前我省事业单位分成三类,第一类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第二类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三类主要从事公益服务。三类事业单位参保的方式将会有所差异,最大的不同将是财政是否出资,以及如何出资的差异。
  人社部门解释,财政对于事业单位的拨款类型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大类。简单来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由谁发,就是依此制定,分别是财政全额负担、差额负担和自收自支。而事业单位参保时单位缴费由谁负担,很大程度上也将取决于这些单位的拨款类型,来决定财政是全额负担、差额负担,还是完全自收自支。
事业单位条例误读反映民众期待:希望改革快些走
  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而关于《条例》的一番误读与解读,也在本月初成为一时的舆论热点。事实上,自5月15日《条例》发布之后,诸如“7月1日起事业单位将实行合同制”、“《条例》实施之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随即会发生变化”、“事业单位人员将于7月期参加社会保险”这样的声音一直广为传播,即便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了解读之后,这些言论仍然影响广泛。直至人社部再度出面声明,这场“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保”的误读才算告一段落。
  近年来,大到影响广泛的重大政策,小到某一领域某一地区的具体规定,对于政策的误读似乎越来越多。这之中既有因相关部门遣词造句、考虑不周全等等造成的“技术性”误读,也存在着某些利益群体故意曲解而出现的“恶性”误读。此外,更加需要注意的,应该是那些由于改革滞后,民众出于对改革期待而出现的“良性”误读——我们甚至应将这种误读看成对改革迟迟不能“破题”的一种催促。
  “良性”误读:民众希望改革“快些走”
  今年5月,由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公众见面,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涉及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来将建立的工资增长机制、参加社会保险以及转换用人机制等多方面内容,成为一段时期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自公布之日起,“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3000余万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保”之类似是而非的表述却被广为传播。5月下旬,有关部门就曾通过《经济日报》等官方媒体对《条例》进行了解读,然而误会并未就此平息。在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前后,又一轮误读与传播再次掀起。人社部在本月初不得不再次对涉及到《条例》的各种误读进行了解释。
  《条例》中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社会养老保险这个方向性的问题。“但具体如何落实到位,目前尚属于探索阶段,这为下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改革留下了空间。”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说。
  《条例》中还首次提出,要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这项规定也成为当下人们揣测未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涨工资的“依据”。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对此表示,“把《条例》的实施等同于事业单位人员要涨工资,完全是片面的认识和理解,准确地说,应该是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各方面工作规范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工资增长机制的建立与7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也没有必然的关系。”
  我们应该承认,我国在多地进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进展并不顺利,企业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较大,因此广受诟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下一步的方向是建立公平的规划,遵循市场化原则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不仅如此,当前事业单位制定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只是改革迈出的一步,更艰难的改革,是在不同地区、行业间以及不同资金来源的事业单位间,找到一种相对公平的收入分配方式。
  现在回头看来,这场延宕月余的“误读-解释”事件,并非是政策表述与民众理解层面的问题,它所体现出的更多是民众对于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缓慢,效果不明显的一种“催促”。
  经济观察网有评论认为,造成广泛而整齐划一“误读”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舆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并轨改革期之过甚。而这也是中国很多方面改革的写照。
  而《中国青年报》也在评论中指出,社会上对养老公平、收入公平渴望已久,希望有关方面尽快促进这些方面公平化,于是,某些媒体就故意迎合这种社会心理,制造声势。所以,与其说舆论误读《条例》的关键条款,不如说公众希望从7月1日起,《条例》的每个条款都能得以实施。
  “恶意”误读:警惕利益群体曲解政策
  大家应该还记得,去年年底开始的那场小产权房“转正”误读引发的风波。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然而中央提出的“前提”和“慎重稳妥”的态度并未被一些人所理会,他们只看到了让自己有利可图的只言片语。于是手握小产权房的一些人开始大肆鼓吹小产权房“转正”的“中央决定”,他们的卖力兜售吸引了众多怀着投机心理和财力有限却希望改善居住条件的人们。一些城市的小产权房价格一路看涨,而北京个别小产权房的售价甚至几天里上涨千元。
  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这是官方又一次明确强调小产权房不存在“转正”的可能性。在11月24日召开的两部委视频会议上,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说,小产权房在建、在售势头依然不减,而且最近还有强力反弹的势头。他分析认为,这源于很多人对三中全会的有关规定并没有正确解读。
  “三中全会在开之前、开之后,一些公众对小产权房转正有个误判。”北京市国土局执法监察总队副队长郑继培说,事实上,北京市对小产权房的态度一直是坚决地清理、整顿、制止。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则表示:“此次两部委的联合行动不仅处理事,也要处理人,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此外,《决定》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表述也引起了部分人“我们城里人去农村买几块地”的投资联想。日,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指出,宅基地改革推行后,“城里人可以去农村买宅基地”的想法是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性误解。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类似于涉及小产权房或土地买卖等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往往都是历史所遗留下来的重大而敏感的改革难题,每每有新规新政指向它们,都可能带来利益攸关者有意或者无意地主观性解读甚至引申和联想。只有让政策更加明确、落实更加及时才能尽量压缩误读的空间,才可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盘点误读个案:那些“断章取义”和“政策焦虑”
  今年年初,国土部部长姜大明的一段讲话引起了轩然大波。1月10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曾就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行动计划,着重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问题作出阐释,当时他讲了三句话,分别是“中央要求,东部三大城市群发展要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今后将逐步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
  虽然这只是部委会议上的声音,并未最终落在纸面上成为政策,然而这样三句先后关联的话却也被媒体记者“一刀斩断,只留猛料”。于是乎“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不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成为一时的舆论热点,网络上热议之声不绝,有人说“早该出这种政策了,严控大城市人口!”有人惊呼“这房价还得大涨”,甚至著名学者马光远也大呼这是“饥饿营销”……1月12日晚间,国土资源部官方发布微博表示,关于“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不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报道,属于媒体误读。
  姜大明部长所说的这三句话,逻辑层层递进,不可割裂,而且每句话都有前提。“盘活土地存量为主”、“今后将”、“逐步调减”、“原则上不再安排”等限定字眼都表明了,今后对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的供地政策,不是从现在就“一刀切”。一场舆论躁动才因此平息。
  今年两会期间,北京市副市长杨晓超曾表示,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在年底前将实行封闭式管理,账户内的钱不再能随意提取而只能用于看病。同样是一句领导的发言,同样引发了民众一番忙乱。
  因为对所谓“封闭式管理”的担忧,在北京市缴纳医保的人们开始不安起来。消息传出之后,北京银行的部分网点便出现了排队领取医保存折内存款的现象。特别是在3月23日前后,人们的情绪更是因为一则“医保存折资金系最后一日支取”的消息而倍加紧张。据北京银行奥东支行一名工作人员说:“好多人都来取医保存折里的钱,银行下班的时间也拖后了。”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在民众存在误解的那一段时间曾明确表示,不论医保个人账户的管理方式如何调整,已经打入医保存折里的资金都属于参保人个人所有。对于这笔资金,参保人员凭医保存折可以随时到北京银行或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自由支取。参保人员不用担心这些钱会被封闭,更不必着急扎堆取钱。同时,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已在银行各网点贴出了解释公告。即便如此,这类政策尚未确定便因官员言论引起民众误解的事件在时下似乎并不鲜见,这背后的不妥之处值得我们深思。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特别是其中有关“以房养老”内容引发舆论极大关注。在这份7000余字的文件中,“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一表述吸引了最多的眼球,一时间“政府要推卸养老责任”、“政府要'算计’老人的房子”等等声音并不罕闻。
  9月19日和20日,民政部借助权威媒体连续回应“以房养老”问题。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但“以房养老”问题出现了误读、以偏概全等问题,需要加以澄清。而“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所谓“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句话,而且明确是开展试点。在随国务院《意见》同时下发的重点任务分工中,也只是45项重点任务分工中第二十七项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中的一个子项目。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意见》提出要从国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激发社会活力,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此外,政府还将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完善公共财政补贴支持政策以及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个关于“以房养老”的误读个案并不同于其前面所述的那些例子,这份文件在措辞与表述上并没有“技术性”问题,社会上也并无大量刻意曲解政策的报道和舆论,依然造成相当一部分民众因误读而产生不安。而这些不安的背后,恰恰是我们这个“跑步”奔入老龄化社会的大国中难以压抑的养老焦虑。我们应该在未来的政策制定中更多地考虑民众情感中的焦虑,从而避免这些情绪性误读。(本文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京报等媒体相关报道)
事业单位涨工资方向已定 哪些人直接受益?
  公务员涨工资的风声还没有平息,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改革就又成为热门话题。
  7月初,人社部的一位官员对外表示,社会上有关从今日起,事业单位人员开始上调工资和上缴养老保险的说法,都纯属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误读、误传,事业单位在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改革,还需要另行研究确定。
  人社部一位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微博),下一步,在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将实施联动改革,整体的改革方向也基本一致。
  具体到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与公务员工资改革中提出的正常增长机制完全一致。未来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长,一方面要与国家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涨跌等因素相适应,另一方面要参考企业管理人员的同期工资水平,两方面综合起来,作为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后,直接受益的将是全部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此外,许多事业单位的一些编外人员,也有希望逐步缩小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距。
  上述人社部专家表示,下一步,国家可能会公布一个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在绩效工资方面,对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国家会控制的比较严格;而对非全额拨款,需要创收的事业单位,则会保留比较大的弹性,比如奖惩机制不会全国一致。
  涨工资机制
  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启动是在2011年,标志性的政策性文件是国务院颁布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2015年要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到2020年,则要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其中,建立工资正常机制是整个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现在人社部等方面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同时,已经开始着手推进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改革。预计在明后两年,人社部将制定并出台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政策性文件。
  对于《条例》中提出的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人社部方面对外的解释是,《条例》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就已经开始给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是外界对《条例》的误读、误传,但前述人社部专家给出的分析是,现在事业单位涨工资已经有了法规保障,只是涨工资的时间要等到更具体的政策出台之后。
  事实上,去年年底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部署2014年主要任务时,就提出要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这也表明,人社部开始酝酿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此外,人社部今年在评价人才方面,全面实施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际上也是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前奏。
  未来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将主要针对分类改革中留下来的事业单位人员。目前,中编办已经对外公开,现在全国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为3153万。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后,所有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将都有望享受涨工资的好处,其外,人社部、中编办等方面,也会妥善处理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前述人社部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许多事业单位存在着不少编外人员,未来事业单位改革中,将逐步缩小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别,解决编外人员面临的多种问题。
  绩效考核难
  在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结构中,绩效工资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条例》明确指出,在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中,要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据悉,人社部在2006年7月首次提出在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当时设计这一制度的初衷,是要通过绩效考核激励事业单位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改变事业单位日趋严重的人浮于事的作风。
  由于事业单位队伍庞大,种类繁多,情况较为复杂,绩效工资改革在最初两三年的进展都并不顺利。为此,2009年国务院决定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三步走”策略:第一步,从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解决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第二步,从日起,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在完成前两步的基础上,再将绩效工资推行至其他的事业单位。
  现在距离提出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已有多年,人社部对外的说法是,该项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但业内人士的看法是,从全国范围来看,绩效工资制度的整体实施效果还很差,即便是在较早实施绩效考核的中小学教师、医院工作人员当中,也有很多矛盾和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事业单位绩效改革难以有效推进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涉及事业单位较多,工资变革情况较为繁杂,针对不同岗位人员,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很难量化。另一方面是地方财政压力较大,难以负担改革成本。
  上述人社部专家分析表示,目前国家仅仅规定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一些基本原则,地方在制定具体绩效标准的时候自由度很大,往往容易走样。比如对中小学教师的绩效考核,目前大都是以课时为主,而对于医院大夫、护士的绩效考核,则要考虑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病人满意度等因素,因此很难划定合理的考核标准。
  据悉,在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高层次人才和普通专业技术人员,人社部正在制定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绩效考核新政措施。尤其是对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将逐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由主管部门依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以及风险等因素,确定分配办法和收入水平。
人社部官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提上日程
  中新网7月24日电2 4日,“2014中国薪福金融高峰论坛”在西宁召开。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主任马小丽在论坛上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提上日程,将改善、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探索公务员工资增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工资增长机制。
  马小丽表示,人社部将继续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改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探索建立和完善人工成本与薪酬调查及发布数制度,建立最低工资宏观指导和评估制度。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提上日程,主要是改善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探索公务员工资增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增长机制不是说每年都会调高,是会根据企业的效率,根据市场的需求,所以工资才有高有低。”马小丽表示。
事业单位员工担忧并轨后薪酬待遇降低 频现提前退休
  身未动,心已远!实施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尚未满月,内部已有人在准备退路了。
  7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其中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社会养老这个方向性问题,即养老金并轨,但如何落实及何时落实并未言明。
  但恰恰是“并轨”这个被视为改革亮点的内容,灼伤了事业单位人员的心。
  “新政实施后,我们曾做过调研,结果是在某些地方已经出现了老医生、老教授等事业单位人员扎堆儿申请提前退休的现象。”7月22日,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后,内部人员最担心的则是薪酬以及退休金是否会降低等问题。
  但记者从一位接近人社部的人士处了解到,此次改革虽然不能与涨工资完全画等号,但并轨前,事业单位工资大体上来说肯定是要上涨,其中主要涉及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扎堆儿提前退休
  每次改革都会触动部分人的利益。
  曾有数据统计,中国财政供养人数已超过6000万。其中,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规模庞大、种类繁多,接近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80%。仅国务院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财政部、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沉重的财政负担以及对养老金多轨制的拷问,终将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推向试点这一步。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曾原则通过,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但由于担心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水平有可能大幅下降,改革进展缓慢,先行试点的广东甚至出现以高校教师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人员,掀起的提前退休潮。
  为此,多年来,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虽然夹在公务员和企业之间,但体制内的优越感占据了上风。如今,事业单位一旦并轨,“铁饭碗”将被打破,而对于未来退休金以及薪酬的不确定,终于使得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申请提前退休。记者采访获悉,某县城甚至出现十几个事业单位人员扎堆儿申请提前退休的现象。
  “过去,事业单位人员都是终身制,有利于培养职工的忠诚感、安全感以及职业感,薪酬一旦有所下降,对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数量无疑是个沉重打击。”竹立家强调,事业单位人员并非真的抵触政策上的并轨,关键是,既然是改革,首先要把问题捋清楚,其次要按劳分配,不能总拿民工和教授的薪酬作比较,毕竟两者知识结构和社会贡献不同,改革的结果必须是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据竹立家介绍,他们调研的青海等地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提前退休的现象。
  其实,早在2012年《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发布之时,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就曾预言,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后部分单位会出现提前退休潮,以享受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有些单位甚至可能出现技术骨干的流失。
  而就在5月份,国务院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之初,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贾洪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同样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涨薪压力在哪里
  事业单位人员的担心不无道理,因为,就在7月初,人社部官员还曾对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一说进行了否定;尽管种种迹象表明,事业单位上调工资势在必行。
  “多年来,公务员通过规范津补贴之后还涨过几次工资,但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却从未涨过。”上述接近人社部人士表示,个别谈论事业单位涨工资的现象基本都是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那部分事业单位,但全额拨款部分的事业单位工资多年来分文未涨。
  以具体部门为例,2008年,人事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成为今天的人社部,那时,该部门下属的相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已属冻结状态,自此工资从未有过上涨。
  尽管都叫“事业单位”,但根据经费来源不同,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类型,相对应的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以及经营类。
  “分类改革虽然尚未完成,但大部分都已落定;其中,薪酬改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影响最大。”上述接近人社部人士表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费用大部分由财政拨款,但也有部分已走向市场,因此工资上涨也有相对的自主权;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完全走向市场,他们的工资调整完全根据企业自身的效益,养老制度也早已纳入社保;因此,此次改革对这类事业单位没有任何冲撞。
  这一说法,在竹立家处也得到了验证:“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大部分都已是半市场化,工资上涨过多次,但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我们已经多年没有涨过工资。此次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受影响最大的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有专家估计,教育、卫生机构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共占到全国事业单位人数的3/4;其中,医疗卫生机构属于差额拨款类型,教育系统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单单教育人员数量就已达事业单位总数的一半左右。也就是说,工资一旦有所上涨,至少有一半事业单位人员将会完全受到影响。
  记者采访获悉,就目前来看,尚未有开始签订聘任制合同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大都在等待相关细则的出台,而先涨后并,也已成为大势所趋,之后的绩效改革也将会随之跟进。
养老金并轨如大象挪步:事业单位要补缴5万亿
  □张 锐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出的全民参保时间表,今明两年为全国部分地区启动试点阶段,后年起全面实施。在两个阶段将统一部署和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显然,针对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官方圈出了比公众要长得多的时间预期,足见时下热议的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有多么难。
  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按在职时的财政工资标准领取相应养老金,企业员工退休后按单位和个人共缴的社会保障金额度领取养老金,这就是所谓的养老金“双轨制”。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共有1亿多退休职工,其中8000万企业职工,2000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前者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2000元,后者平均每人4000元。两者有两倍之差。养老金“双轨制”的不公平不仅体现在结果不公平上,更重要的是资金来源不公平,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完全由财政给付,企业职工养老金的8%则由个人支付。
  伴随着社会各方对养老金“双轨制”的强烈质疑,国家在六年前就迈开了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步伐。按国务院的试点方案,从2008年初开始,晋、沪、浙、粤、渝五省市先期开展试点。然而,截至目前,除了广东迈开了碎步,其他四省不是没有开始就是进展甚微。而即便在广东,所推进的养老金“并轨”也被人称为“半吊子改革”。一方面,虽然广东事业单位职工与普通企业职工一样已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退休时待遇依旧按原有标准执行;另一方面,即使员工按当地社保标准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依法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单位没有缴纳。
  当然,改革步伐没有停止。据7月1日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出的最新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问题是,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事业编制3153万人,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案,已退休的职工按原有模式领取退休金,新进职工进入社会保险,大量的“中间人”成了最大难题。如果缴满社保15年才能在退休后领取相应养老金,绝大部分“中间人”之前并未缴纳社保,由此产生了补齐社保的问题。
  排除个人补缴的部分不说,仅单位所要补缴的20%部分的资金是由财政补贴还是单位自筹,对两者来说都是巨大的负担。经测算,目前事业单位“中间人”所要补缴的社保资金至少5万亿,如由政府兜底,而地方政府根本没有充分的支付能力,最终负担可能都会转到中央财政。如果由中央财政和事业单位共同负担,同样存在两者之间比例划分难题,而且一旦要求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其最终必然令其抬高服务费用,折磨民众的看病贵、看病难、上学贵、上学难等社会病症将更为加剧。当一项改革的负担最终转移到普通百姓身上时,已完全失去了意义。
  除了养老金的补缴悬而未决,事业单位职工目前最为担心的是进入社保体系退休后的收入会否急剧缩水。据国务院《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按80%计发。也就是说,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至少是在职薪资额度的80%。然而,如进入社保,情况就大不一样。
  国际惯例显示,养老金替代率为60%至70%,方可维持退休前的基本生活水平,而据财政部科研所专家测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与企业养老保险几乎别无二致,养老金水平下降难以避免,养老金替代率可能要从80%至90%降至50%左右。果真如此,势必会引起事业单位员工的恐慌,并波及相关社会群体对改革的质疑,并可能令改革夭折。2008年事业单位的改革,曾导致广州好几所大学五十多岁的教师要求提前退休,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最终相关改革戛然而止。
  考虑到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后社保收入有可能减少的事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出了“工资增长机制”,意味着将通过对事业单位员工逐步加薪的方式来抬高其所缴社保资金额度,进而增加后养老金的数量。除了缴纳社保金之外,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期间还可参加职业年金,退休后与社保金一并进入养老金范畴。不过,职业年金由个人、企业还是财政来承担,尚未定论。
  再进一步分析,即便敲定了社保金+职业年金的养老金收入制度这一核心问题,并明确了资金来源,还需建立健全与员工在职期间收入程度紧密相关的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申诉、交流、退休、人事监管等单项配套规章。另外,在国家政策缺位的情况下,一个城市没有任何可能建立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投资体制,因此,职业年金作为一种基金的投资和运营,需要国家在立法层面予以支持,同时还需要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匹配。只要这些与养老金密切相关的细则与政策不落地,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就不得不往后拖延。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人社部:中央提法是养老金改革非并轨
  人民网北京7月25日电 今日下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回应“部分事业单位出现提前退休”情况时表示,一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临近退休的人员,咨询了解相关政策情况是对自身权益关切的正常反映,并没有形成所谓“退休潮”。
  会上,有记者提问,关于养老金并轨改革,如何看待近期因为养老金并轨改革而出现的部分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情况?养老金并轨改革的大方向和时间表是什么?需要补交的社保的这笔款项谁来承担?
  李忠表示,据他所掌握的信息,并没有发生所谓的“退休潮”。一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临近退休的人员,咨询了解相关政策情况,是对自身权益关切的正常反映。人社部将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这方面的政策解读,回应社会的关切。
  对于“养老金并轨改革”问题,李忠表示,中央标准的提法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是说这个制度并到那个制度里面。总的方向是各类群体实行大体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同样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从制度上实现公平,在规则上实现公平,不存在将哪类群体并入其他群体的设计,更不是把各类不同群体的待遇拉平。从这个角度看,在这个词上用“改革”可能比“并轨”更准确一些。
  李忠表示,每项改革都有一个妥善处理历史、现实和未来的关系问题。关于补缴的问题,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对职工过去参加工作而没有实际缴费的年限,做了视同缴费年限的处理,改革总体运行是平稳的。这个可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同类问题的一个思考。【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时或考虑不补缴 此前视同缴费】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或全面推开 不采取先试点后推开
  职业年金每年增量或超2000亿元
  据记者5日从接近相关部门的人士处获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可能不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而是全面推开。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相关部门计划于今年先在部分地区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明年将试点扩大到50%左右的地区,2016年和2017年在全国全面实施改革。
  多个相关部门此前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平稳推进。多位专家表示,尽快完善职业年金制度应成为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机关和事业单位大口径人数将近4000万,职业年金制度建立完善后,每年缴费增量将超过2000亿元。预计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将很有可能参照目前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模式。职业年金作为长期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有望成为A股的又一支生力军。
  资金规模料超企业年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乃至全国城镇职工企业养老金的顶层设计,目前都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总体部署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正在进行中。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这项改革列入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
  郑秉文表示,预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整体改革方案将在今年底、明年初公布。当然,改革的方案会很复杂,最大的难点在于,事业单位一旦参加改革,会出现养老金替代率下降的问题。改革方案如果只有一个粗线条的轮廓,参加改革的群体容易产生恐慌。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但具体内容要等中央出思路,最终应该是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之和不低于以前事业单位退休金,这既能维护这个群体的利益,也能保证建立一个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全一致的、公平的制度。
  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数量庞大,职业年金制度如果能建立和完善,其资金规模将很快超过企业年金。人社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全国企业年金基金累计规模为6306.38亿元,较去年底增长271.67亿元。根据郑秉文的测算,考虑到机关和事业单位大口径人数将近4000万,建立职业年金之后,每年缴费超过2000亿元。
  另有不少市场人士认为,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缴费几乎全部由财政“兜底”。在职业年金建立初期,资金能否到位是一个难题。深圳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0年实施公务员聘任制以来,已经过四年之久,从未披露其职业年金规模和运营信息。
  追求稳定收益
  专家认为,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职业年金制度建立和发展滞后,这也意味着发展空间巨大。国务院此前发布的《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资金、境外长期资金等机构投资者资金逐步扩大资本市场投资范围和规模。对于资本市场来说,职业年金每年数千亿元的资金增量无疑是又一路“活水”。
  专家和投资界人士指出,职业年金资产一般会以基金方式进入金融资本市场,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是许多国家资本市场长期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基金的投资相对自由,能产生更高收益,优化配置。
  民生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少君认为,积极推动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入市可以改善资本市场结构,增强资本市场的稳健性。目前资本市场存在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机构投资者比例相对偏低、市场的波动性偏大等问题。价值型蓝筹股长期是“投资洼地”,投资者过分追求短期投资收益。如果职业年金等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有利于优化A股市场投资者结构以及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
  对于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模式,专家和投资界人士认为,很可能参照目前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模式,以资金安全为首要原则。多位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据记者透露,目前相关部门对于他们的要求是,在确保绝对收益的基础上考虑相对收益,预计未来职业年金的投资方向也是如此。
  李少君表示,考虑到职业年金是整个养老金体系的一部分,其投资目标应该是追求稳定收益。可以预计,A股市场的价值型蓝筹股将是其投资的主要方向之一。此类蓝筹股的股息率一般在5%-6%左右。职业年金在获得股息的同时,还能分享上市公司稳健成长带来的资本增值。
  配套制度待完善
  多位券商人士表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有意发行优先股,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对这一投资品种有浓厚兴趣,优先股可能成为职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未来的重点配置对象,但相关政策尚未出台。去年发布的《关于开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投资优先股的比例不受现行证券品种投资比例的限制,具体政策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
  专家建议,职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投资优先股细则应尽快出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产品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宋国良认为,优先股在收益水平上高于储蓄存款、国债和一般固定收益类产品,在收益稳定性上优于普通股,对于养老金投资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郑秉文认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必须以国家的统一政策为基础,相关的配套制度也要跟上。如果没有全国的统一政策,某个城市、某个部门单独设计一套好的制度是非常难的,几乎是不可能的。一方面,职业年金制度应该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地方政府在立法上没有权限赋予此类优惠;另一方面,职业年金作为一种基金,其投资和运营需要国家出台整体政策予以支持。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难在哪&&&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或年底启动 职工抱怨企业待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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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或年底启动不会“一刀切”
  郭晋晖
  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各类群体实行大体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同样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从制度上实现公平,在规则上实现公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像企业职工一样参保缴费,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破除“双轨制”
  随着7月1日“大限”的过去和暑假的来临,喧嚣一时的南京高校教授扎堆申请退休的风波渐渐地淡去。
  《第一财经日报》从南京多所高校了解到,江苏省在“大限”之前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向各高校人事部门解释政策。会议称,7月1日只是实行人事管理条例,条例中关于养老保险的规定暂不执行。
  这次会议给教授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一些高校的教授撤回了已经递交到人事处的申请书,他们的生活回到了正常轨道。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7月25日人社部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临近退休的人员,咨询了解相关政策情况,是对自身权益关切的正常反应,并没有形成所谓“退休潮”。
  然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一天不出,事业单位对于“并轨”的恐慌就不会降温。
  本报记者了解到,为了进行社会保险的顶层设计,人社部组成了多个课题组进行专项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现在一些课题组已经进入了结题阶段。
  本报记者也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养老保险顶层设计从去年3月启动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半的时间,在人社部内部也有了一个大致时间表。由于顶层设计包括很多方面,将按照成熟一项公布一项的方式来实施,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或将在本年末推出。
  李忠在发布会后对本报记者表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情况复杂,中国地区差异很大,不会采取“一刀切”的模式。
  “改革比并轨更加准确,不存在将哪类群体并入其他群体的设计,更不是把各类不同群体的待遇拉平。”李忠说。
  “两轨”差距缩小
  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各类群体实行大体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同样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从制度上实现公平,在规则上实现公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像企业职工一样参保缴费,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破除“双轨制”。
  事业单位职工的最大担忧在于待遇的降低,但实际的情况远比想像的复杂。在过去的十年间,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差距有了明显的缩小,在很多地区,大致相同工龄和条件的“两轨”退休人员所拿到手的钱已经相差不多。
  每当周围的人谈起事业单位退休金高,湖北的李大爷就觉得有点冤。作为一个有四十多年工龄的老职工,他的退休金才拿2400元,比起同城在企业退休的朋友们还少好几百。
  在2005年之前,李大爷是有点优越感的。无论是退休金的水平还是稳定程度上,从医院退休的他都比企业高出一大截。
  后来,他就越来越羡慕参加社保的那些老朋友了——从2005年开始,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已经连续上涨了十年,而事业单位涨退休金却没有相关的政策,只能依照各地的土政策和原单位效益而定。企业养老金的待遇水平早已经反超了他。
  千里之外太原的王老师和李大爷有同样的感受。2006年从太原一家小学退休的王老师,刚退休时的工资为2600元,企业和她工龄差不多的人只能拿到1500元。十年过去了和她同时退休的企业职工退休金也涨到和王老师一样的3100元。
  “企业这些年是年年涨,我们是这十年才涨了两三次,他们明年再涨肯定就超过我们了。”王老师说。
  小学教师作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是有财政保障的,李大爷所在的医院系统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李大爷把自己从1992年开始工资收入都记录在一个小本上。他对本报记者表示,从2007年到2011年这五年间,他的退休金一直保持在1761.5元的水平,一分钱都没有涨过。
  “这些年物价上涨太快了,养老金不涨确实让我们这些老年人日子不好过。”李大爷说。
  谈到事业单位退休金增长缓慢的原因,多年在医院从事行政工作的李大爷认为有两个,一是医院的薪酬属于行政序列,必须是政府相关部门允许涨才能涨,二是医院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涨工资的资金必须自筹,有钱才能涨。
  李大爷说,与以前相比,现在的医院效益不错,不涨退休金主要还是政府的政策不允许涨。
  “高低”之辩
  公众对于双轨制的诟病主要是集中于两点,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缴费,二是待遇高。下一步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已经成为定论,但正如李忠所言,改革的目的并不是要拉平待遇。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事业单位养老待遇水平参差不齐,内部差别也非常大,单位、工龄、退休早晚能够直接影响到养老金的数量。
  73岁的刘昭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从农科院提前退休了,现在她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也是2400元,而她那些工作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同事,现在每个月可以拿到4000多元。这个水平高于北京市2013年平均养老金水平3050元。
  刘昭的丈夫张先生90年代从中科院辞职下海经商,一直都没有参加社保,到2008年一次性交了7万多元加入社保,如今每个月也是领2400元。
  张先生对本报记者说,虽然他中科院的前同事现在每个月退休金都是五六千元,但是他也不羡慕,因为从终生收入来说,张先生也是多于他的很多同事的。
  本报记者从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到,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退休费,二是津贴补贴。基本退休费与在职工资直接挂钩,通常按照工龄来打八折或是九折,现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教育老师最高可以打9.5折。
  因此,社会上普遍认为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比较高,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林治芬认为,这只说对了一部分。以高校教师为例,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组成,一旦退休之后各种津贴会大幅减少,教师收入下降幅度非常大。
  中国人民大学一位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现在在职的工资是每年十三四万,退休之后会降为每个月6000元,待遇减少近一半。
  由于文科院系增收的项目少,学院方面不会给老师增加更多的收入,而像法律、经济等热门的学院,教授在职待遇远远高于文科院系的水平,但这些院系的教授退休之后待遇与文科院系相差并不大。
  林治芬认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的高低要看参照物,若是和企业职工的平均水平来比肯定是高的,若是和他们在职时的收入比则是低的,而且还低不少。
  林治芬还说,对养老金单纯进行绝对数的比较是没有意义的,养老金的构成非常复杂,必须考虑到劳动者的学历、工龄、工种等多个方面。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则告诉记者,除了一部分企业中的高级知识分子之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加者还是以中低端劳动力为主,事业单位员工则是高端劳动力为主,两者所受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都不同,因此不能要求数量上的简单公平。
  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与在职基础工资是挂钩的,近些年来事业单位基础工资没有上涨,也是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缓慢的主要原因。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各个事业单位情况都不一样,事业单位工资普遍比公务员工资要低很多,现在由于政策没有连续性,事业单位的工资涨涨停停,缺乏长效机制。
  “因为事业单位缺乏完整的薪酬方案,体制内那部分工资卡着不让涨,各个单位只能自行其是,只能靠创收来改善职工薪酬待遇,创收能力强的就多发一些,弱的就只能少发一些。”刘尚希说。
  方案比钱更重要?
  7月1日实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规定3153万事业单位职工要加入养老保险,谁来为这项高达44%倍率的养老保险改革“埋单”是政策制定中的一个难点。
  筹资机制的无解被认为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久而未决的根本原因。刘尚希认为,事业单位改了这么多年都没有进展,绝对不仅仅是钱的原因,如何制定一个定位准确的方案是更加关键的。
  在他看来,由于事业单位非常复杂,必须分类分层地去改,当前将事业单位大而化之分为公益一类、二类(公益一类是指不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承担政府规定的公益服务的机构;公益二类可以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过于简单化了,并不能涵盖事业单位的各种情况,如果按照当前的分类改下去将会影响到教育医疗科研院所等各个方面的改革。
  李珍同样认为,财力的限制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财政部门会权衡拿出资金进行这种改革是否有效率,现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高缴费低替代率”的模式显然很难有说服力。
  林治芬说,并轨是必然的,不同人群采取相同的制度模式也是应有之义,但面对当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诸多问题,并轨时应一并加以解决。比如,应该尽快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为普遍建立企业年金腾出空间。
  “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待遇差别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中包含了职业年金,而企业的退休金是不包含这部分的。”林治芬说。
  林治芬认为,由于中国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太高,大部分企业没有能力为职工建立年金,这也导致职工待遇水平过低。相反,一些建立了年金的垄断企业,它们的职工退休后能拿到的收入并不会比事业单位的员工少。
  ●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山西、浙江、广东、上海、重庆五省市先期试点。
  ● 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试点。一年后,除了广东之外,几无进展。
  ● 2011年,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 2014年初,国务院印发意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提出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 7月22日,有消息称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今年计划先在部分地区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明年进一步完善方案和措施,将试点扩大到50%左右的地区,2016年和2017年在全国全面实施养老并轨改革。
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金支出突增:不少人提前退休
  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金支出突增
  退休人员人数增长大于自然减员
  华夏时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一向是个厚重的账目支出,如今再次加码。
  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今年1-7月,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72.9亿元,同比增长14.6%,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对此解释,退休人员人数增长大于自然减员,造成支出增加。
  按照惯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明细通常只在年度决算中公布,月度数据只公布总数,也就是说,单独公布并罗列重点项目,这是第一次。
  “公开月度明细有利于全面掌握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财政资金支出情况,也更有利于今后科学地制定社保和就业政策,尤其方便为后面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算账。”8月26日,一接近人保部的相关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业单位养老制度一旦改革,这部分财政压力将会转移到统筹基金里。
  退休人员数量增多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的月度明细数据为首次公布,因此无从对比,但是,仅此一项便占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总额的两成。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今年1—7月全国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累计支出为9653.6亿元。
  “这项支出同比增长这么多,主要原因是,首先,部分地区上调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和相关补助;其次,与退休人员数量的大幅增长有很大关系。”8月26日,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没有具体的数据统计,但由于受到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影响,上半年确实出现了不少提前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
  同时,记者梳理资料发现,今年上半年,上海、无锡、山东、承德等地纷纷上调了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和相关补贴,并且大部分退休金及补贴均从年初进行补发,单单补发的数额每个地区就少则几十万。在此前,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已多年未有变动。
  显然,各地行政事业单位已对上述变化有所掌握,给出的预算中也均有体现。
  记者通过2014年度各机关事业单位的预算公开数据发现,80多家已公布“三公预算”的单位大部分都出现总体支出下降的趋势,但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方面,预算支出会上涨的超过了40家,下降的尚不到20家。比如,气象局公布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为18.99亿元,增加了1.74亿元,增幅超过一成;国家邮政局今年财政预算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金总额为1416.34万元,与去年预算723.2万元相比增加了693.14万元,增幅近一倍;除此之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此项支出预算也比去年预算增加36.34%、26.47%,均属于增幅较为明显的单位。
  “这部分支出应是不包含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否则费用会更高。”8月26日,社会学家、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唐钧对本报记者表示。
  铺路事业单位养老改革
  如此多的名目,如此高的财政占比,细分到每个人又会是多少?而这种细分明显是为后面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铺路。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同比虽然是增长,但计算下来,人均并不算高。”唐钧表示,行政与事业单位人员的离退休支出放在一起计算原本就不太合理,毕竟行政人员的退休金要比事业单位人员的高。同时,单单就事业单位的支出来讲,70%都是为高层等特权阶层服务,普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离退休支出占比不过只有30%,除了退休金几乎享受不到其他福利。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研究显示,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近1900元,事业单位月人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机关公务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同时,有媒体表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接近2000万人。
  按照这样的基数计算,行政事业单位前7个月的人均离退休支出只有1万元左右,每人每月平均支出约为1400余元,那么,一年平均支出仅为1.7万元。
  “目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每月的人均退休金在元之间,1.7万元的年支出远远低于这个数值,如果里面还含各种津贴的话,就说明退休金更少了,这样的数值让人质疑。”一大型险企研究人员表示,无论数值是否准确,至少这种公开透明是个进步,为今后数据的准确与完善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不过,记者采访获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过千万,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约为事业单位退休人数的四分之一,也就是250万人左右,总和远没有2000万人。按此计算,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一年的支出则接近2.9万元。
  “这个数值还是可信的,毕竟,虽然中央级别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金较高,但很多地方上的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非常非常低,每月退休金能拿到2000元就算不错了。”上述接近人保部人士表示,区域之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金相差很大,拿着较低退休金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非常多。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广东、唐山等地已退休十几年的高校副教授,退休金确实只有2000多元。
  “一般来说,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退休职工的养老问题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这部分财政经费支出会逐年减少,但对于参与养老金并轨的高校以及医院来讲,由于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人员的退休金财政只会给予一部分拨款,其余均需单位自筹,这样将会直接导致相关事业单位提高费用。”唐钧表示。
2016年起全国取消档案管理费
南方人才市场有不少应聘者前来提交档案 羊城晚报记者 周巍 摄
  2016年起全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南方人才市场表示每年档案管理收费仅200万,但之前有报道称这笔费用达数亿
  羊城晚报记者 尹安学 实习生 黄伊宁
  大学毕业生,租房子生活已经不容易,还要给档案买个格子存放?
  昨天,新华社对档案管理费的质疑,引发各界关注。报道中形象地举了一个“北漂”李健的例子:在北京打工12年,2013年之前每年档案管理费要交240元,2013年开始降到每年120元,12年来,仅档案管理费就交了近3000元。“档案也得'租房子’,占地比群租房小多了,收费却跟'豪宅’接轨,算给自己的档案买了个豪华卧室。”李健不解:一份薄薄的人事档案,为什么一年要收一两百元的保管费?
  报道称,全国档案收费每年或达数十亿元,“广州华南人才市场每年收费也有数亿元”。一时舆论哗然。
  昨天下午,南方人才市场负责人回应称,此数据有“拍脑袋”的嫌疑,他们每年通过个人缴费所得的管理费大概只有200万元。
  从2016年元旦起,全国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财政拨款解决档案管理问题。
  A、“档案费”每年200万广州五成档案“沉睡”
  “广州地区的人才市场每年收费有数亿元的说法是被夸大了的,真正属于个人缴费的部分大概只有200万元。”南方人才市场管委办副主任汪宏飞说。
  他介绍,目前南方人才市场管理的档案约为30万份,其中约有五成的“沉睡档案”。“所谓沉睡档案,就是档案的持有者不交管理费也不去管它,等到哪天持有者把管理费补齐了,这个档案又'醒过来’了。”
  在剩下的15万份档案中,还有超过90%属于集体人事外包服务,也就是企业人力资源部委托人才市场代为管理档案、代缴社保费、公积金、提供职称评定等整体服务,收费为380元一年/人,由企业承担,属于南方人才市场的经营性收费。
  而剩下的不到10%的档案才是由个人缴纳的档案管理费,收费标准为120元/年。该标准由物价部门规定,全国统一。
  南方人才市场档案管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也就是在收取了个人的档案管理费用后,需要全额上交到广州市财政部门,再由财政部门下拨费用的90%到南方人才市场,最终也就是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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