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女工跟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同50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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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50岁以上女工为何得不到补偿?
摘自公众号:发布时间: 6:54:16
“按照104号文件,女性50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与单位有劳动争议的,劳动监察不受理。”近日,51周岁的付小青以及4位工友到土左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时得到了这样的答复,这让她们觉得很无奈。 3月中旬,他们所在的工作单位国际纸业(呼和浩特)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纸业公司)贴出通知,因单位股权转让,要与工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每个人按工龄可以拿到补偿金,但因付小青等5人年龄超过50周岁,单位以她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拒不支付补偿金。于是,她们5人就到土左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得到了同样的答复。 案件详情播报据了解,付小青等5人在国际纸业公司工作年限最少的6年,最多的9年,且每年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给这些人按法律规定上了保险。但因在公司交保险的年限都没有达到15年,所以即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也不能享受待遇。小编查看了付小青等人2016年与国际纸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中,并未发现有关年龄限制的条款。随后,小编从国际纸业公司发给工人的有关劳动事宜安排通知中了解到,3月14日,国际纸业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公司在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前给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同时,员工的劳动合同将于股权转让交易完成交割时解除。通知中也没有明确50周岁以上的女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给补偿金。 经过多次联系,国际纸业公司负责人李伟峰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从他自身的角度来说,也愿意给这几位员工补偿,但是需要劳动部门拿出文件,这样,他才能凭着文件向公司总部申请。 4月12日,记者就此来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采访,大队长孔繁义告诉记者:“按照104号文件,劳动部门只受理18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劳动者的劳动纠纷。”随后找到了孔队长所说的104号文件,该文件是1978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应该退休。 1律师分析解答? 当时的文件并没有把农村户口的人纳入在内。付小青等人年满50周岁,单位并未参照退休的有关规定为她们办理退休手续,而是让其继续工作至50周岁以后,说明双方劳动关系在50周岁以后仍然延续。《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付小青等人虽然达到退休年龄,但是并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劳动合同关系并没有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规定,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付小青等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此事。 SEE MORE → 2相关咨询分享: 李先生:我今年62岁,五年前来南京市江宁区下面的一家公司打工。在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由于我的社保缴费年限未能达到15年的基本要求,因而也没能享有退休待遇,也就继续在该公司打工。最近企业不景气,已拖欠了我四个月的工资,我也向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反映要求给予解决处理,可劳动部门以我与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帮我处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退休人员已不再属于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劳动者应当依法享受相关待遇。司法实践中,多已不将这类人员参加的劳动而列为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发生纠纷后不能按劳动争议予以处理,但可以按劳务关系进行处理解决。因此,劳动部门不能为您提供帮助。但是,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有规定,虽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属于其他案件,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据此,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民事纠纷,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支付拖欠你的工资收入。 SEE MORE → 3仲裁时效要警惕:1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和该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SEE MORE → 点击“阅读原文”?申请最新平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法宝(省钱省时省心) 关键词回复输入以下消息:热门、爆文、调岗、离职手续、合同到期、不签合同、住房公积金、拖欠工资、劳动仲裁、工龄、哺乳假、产假、婚假、工伤、加班、养老金计算、怀孕、加入会员、法规、经济补偿金、延迟退休计算器、2014年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新编,马上获取内容。 ――――――――――――――――――他们还关注了下文的公众号 ――――――――――――――――――劳动法宝网() (原:中国劳动咨询网) 功能更多更全更多惊喜,由中国劳动咨询网变身全能网站!是中国专业型的咨询网站。关注劳动法宝网,第一时间了解最新的政策、最纠结劳动纠纷!! 99%的人选择了加入因为收获更多帮助与美好
微信号:labor_consult红网 - 百姓呼声 - 建议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与工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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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与工人一致
<FONT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 发表于 &10:03:44『标签:&->&』
  我们是80年代毕业的女大中专生群体,建议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与工人一致。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毕业后分配到企业工作,按照当时的规定,一年后转为“干部”编制。进入2000年之后,单位陆续破产,被解除了劳动合同。在灵活就业的十几年里,我们先后在多个单位工作。我们发现每个单位都是按岗定员,根本不存在女干部与女工人的身份区别,更谈不上对“女干部”有任何优待。我们这些失业女干部由于年龄和知识结构等原因,工作难找,即使能够就业也只能在生产岗位工作,与我们同岗位的女工人可以50岁退休,而我们由于档案中记载的身份是“干部”,就要等到55岁才能退休。在国家大力倡导公平的今天,这明显有失公平。  其次:“企业女干部”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企业改制或破产使我们下岗失业,此时,我们的身份与下岗工人一样,都是“下岗事业女工”,因此退休年龄也应该与女工人一样。  再次:企业女干部与女工人退休年龄的差别促使有些企业的女干部买通人事部更改档案,将管理岗位的经历改为生产岗位,以达到提前退休的目的,这是不合理的退休政策造成的。如果退休年龄一样,就不会存在这一弄虚作假的现象。  为此,我们强烈呼吁人社部考虑我们这一弱势群体的实际情况和切实困难,让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女干部与女工人同龄(即50岁)退休,或者让她们选择在50-55岁之间弹性退休。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女干部敬上
网友25:支持第1楼失业后大家都一样,再就业的难度也没什么不同,退休年龄却相差五年,确实很不合理&11:04:25这是第1 - 1条评论,共有1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代表必填项目<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为了能在百姓呼声进行正常的投诉和互动,请先,没有注册的请先!扫一扫,关注红网《百姓呼声》官方微信!请问单位已女职工满50岁与我解除劳动为由是否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我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全部答案(共5个回答)
,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是劳动法调整对象,劳动合同自行终止了。如果单位继续聘用你,现实中也存在退休人员返聘的情况,需要签订聘用合同,如果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需要走民事诉讼程序,此时你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已经由劳动关系转为聘用关系。另,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领取失业金。如果已经缴纳了养老相关信息,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需要。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
只要你能证明自己在那里上班了,就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去民政局办理.
不宜心急--保胎要紧!
另外提醒你:按照目前你的状况,即使合同即将到期,只要你不提出离职(如果孕期需要是可以请假的,并且还有3个月的法定有薪假期),公司...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根据劳动部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
答: 劳动法40小时工作时间是一个星期的上限吗?孕妇工作时间也是这么规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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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 社会保障,我是宿城区供销社一名下岗女工人,50岁了,养老保险以缴纳,性质是集体合同制个人,
退休要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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