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干了十年被辞退8年多了,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厂里因二次大过开除我,二次大过已经罚款过了,病假期间厂里开

我是2011年1月和公司签的合同,满一年后,2012年3月续签了一次。合同到期时间为日。
因公司2013年工作岗位有变动,在公司2013的计划里我所负责的职位是会被撤消的。
距离合同到期还有半个月,但公司给我的新工作对我有些难度似乎想让我自动提出离职。我
我是2011年1月和公司签的合同,满一年后,2012年3月续签了一次。合同到期时间为日。
因公司2013年工作岗位有变动,在公司2013的计划里我所负责的职位是会被撤消的。
距离合同到期还有半个月,但公司给我的新工作对我有些难度似乎想让我自动提出离职。我本想做到过年前拿到年终奖金再辞职的,若这样的话,合同没到期,若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我每个月扣压30%的提成,还会不会给回我?
另外,我在公司工作已满两年,目前为止,公司未曾给我购买社保医保之类的。这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话合法吗?我能拿到我应得的那份吗?
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和我续约,要我离职的话,年终奖金还会给我吗?请问到期的合同,我还会受法律保障吗?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和你的意愿来看,建议如下,仅供参考:
第一,你不要主动辞职,即你不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为你毕竟想做过年,拿年终奖金;
第二,公司未给你买社保,扣押提成,均已构成违约非法(但注意,扣押提出的事实必须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你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其违法行为逼迫你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为你补买社保,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向你支付所扣提出、经济补偿金;
第三,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期内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或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以及每工......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和你的意愿来看,建议如下,仅供参考:
第一,你不要主动辞职,即你不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为你毕竟想做过年,拿年终奖金;
第二,公司未给你买社保,扣押提成,均已构成违约非法(但注意,扣押提出的事实必须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你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其违法行为逼迫你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为你补买社保,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向你支付所扣提出、经济补偿金;
第三,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期内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或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以及每工作一年(不足一年,半年以上的视为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年限经济补偿金;
第四,劳动合同约定有岗位,用人单位非经与劳动者协商并经劳动者同意改变工作岗位,不得擅自变动、调整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否则,用人单位构成违约非法;如果用人单位以此刁难劳动者的,不利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而非由劳动者承担;
第五,如果劳动合同过期,公司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但继续保持用工关系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除非你明确反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六,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有年终奖,则只要条件成就,用人单位就负有支付年终奖的义务,而不是以合同到期免责不支付;
第七,劳动相关信息法规保护的是劳动法律关系,而非仅是有效期内的劳动法,即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即便是没有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过期,依然受法律保护。
其他答案(共6个回答)
本律师拧掉水分给你谈点干的--
一、建议楼主坚持这半个月,且看公司有何动作;
二、你现在就有权依法提出辞职,同样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赔偿,更不会向公司支付赔偿;
三、建议你坚持半个月的理由,是让你更主动,且少去单位一些搅毛的托词、借口;
四、你还可以选择与单位协商解除合同,比如条件是不扣你的提成和奖金等;
五、合同期间,单位不给你办理社会保险,是否合法是一个无需回答的问题;
六、不必担心你问题补充中谈及的问题,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七、本期合同期满,单位无论出何动作,都可以与我联系,我来为你出谋划策帮助你。
1、仅就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而言,公司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你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你已经与公司连续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你提出,公司是不得擅自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的。
3、由于公司准备撤销你现从事的岗位,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公司可以因你的不接受而解除或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但同样需要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所以,不明白你为什么会产生上述问题中的困惑及想法?!
4、无论出现上述哪种情况,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责任都在公司,都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且你已经干满了整个工作年度,有权得到全额年终奖和提成。
5、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始终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1、如果你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那么,你就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只要你愿意,公司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不再续签,但应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2个月的工资。
2、只有在公司要求与你续签合同,而你拒绝时才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合同不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劳动合同终止。
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就是说从到期日开始你和公司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随时可以走...
看这个回答是不是能解决你的问题:
1、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都无意续签,应算单位与你终止合同关系。但你在合同期满后如果还继续在这家单位上班(在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你与公司签订的合同2009年到期,未续签合同,但一直在公司工作到2011年,应视为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公司按时发工资,并缴纳了社保,并不等于你的劳动合同顺延至现...
答: 有没有孕妇的在家的,在家好无聊啊,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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