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限售股股票在限售期能签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吗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一)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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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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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优先股代码:140001&&&&&&&&&&&&&&&&&&&&&&&&&&&&&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拟向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开发投资”)
和&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Oversea-Chinese&Banking
Corporation&Limited,以下简称“华侨银行”)等不超过&10&名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就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事宜,2017&年&4&月&26&日,公司分别与宁
波开发投资、华侨银行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
称“认购协议”)。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宁波开发投资
&&&&宁波开发投资成立于&1999&年&11&月&12&日,是一家依据中国
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注
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法
定代表人为李抱。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宁波开发投资与一致行动人宁兴
(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兴公司”)分别持有
公司股份&779,958,816&股和&53,7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33,658,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股份认购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华侨银行
&&&&华侨银行成立于&1932&年&10&月&31&日,是一家依据新加坡法
律合法设立的有限公司,其目前股本为&151&亿新加坡元,注册地
址为&63&Chulia&Street&#10-00&OCBC&Centre&East,&Singapore
049514,董事局主席为&Mr.&Ooi&Sang&Kuang。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侨&银&行&持&有&公&司&股&份
724,639,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8%;华侨银行&QFII&持有
公司股份&55,319,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两者合计持
有公司&779,958,816&股份,占总股本&20.00%。本次发行前,华
侨银行及华侨银行&QFII&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股份认购构
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总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宁波开发投资和华侨银行(以下合称“投资者”)分别的总
认购金额不超过&20&亿元,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数
量因监管政策变化、监管部门要求或发行市场情况等予以调整
的,投资者最终总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按照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
行方案同比例调整(不足&1&股的部分,投资者自愿放弃)。
&&&&投资者分别承诺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20%,
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宁波开发投资、华侨银行(包括其&QFII)持
有公司&A&股股票的比例均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0.00%。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和截至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发行底价”)。其中,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
量。若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
&&&&如公司&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底价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证监会核准批文后,
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
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
商确定。
&&&&投资者承诺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并接受公司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三)&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投资者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限售期及发行对象的承诺
&&&&在本次发行股份登记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期”),投资者不得转让任何新
发行股份。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在投资者关联机构
之间进行转让不受此限。
&&&&限售期结束后,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有权机关对于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
其规定。
&&&&投资者已就上述限售安排分别作出承诺。
&&&&(五)&履约保证金
&&&&投资者应在收到本公司通知本次发行已取得证监会正式核
准批文之日后的五(5)个营业日内向本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作
为其履行认购协议的保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履
约保证金”),存放于本公司指定的账户内。
&&&&总认购金额应由投资者根据认购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支付。双
方同意履约保证金及其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履约保证金利
息”)由投资者在支付总认购金额时用于抵作部分认购价款。利
息计算的起止日期为本公司收到投资者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之日
起至交割日止。
&&&&如非投资者原因而导致投资者未能完成本次认购的,本公司
应在双方确认后三(3)个营业日将投资者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及履约保证金利息(如适用)全部返还投资者。
&&&&(六)&需取得的批准
&&&&1、&认购协议及本次发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获得批准、
形成有效决议;
&&&&2、&认购协议及本次发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
准、形成有效决议;
&&&&3、&本次发行以及为履行本次发行涉及的其他行政许可事
项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的核准;
&&&&4、&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的核准;
&&&&5、&投资者取得其参与本次认购所必需的内部及外部批
准;
&&&&6、&本次发行和投资者根据认购协议约定进行认购获得其
他对本次发行具有审核批准权利的有权机关的必要批准(如需)。
&&&&&&&(七)&交割条件
&&&&各签署方在认购协议下的交割义务的生效条件是以下条件
得到满足:
&&&&1、&上述所列认购协议生效条件已经适当取得并在交割日
全面持续有效;
&&&&2、&有权机关在交割日之前没有发布、颁布或执行任何禁
止完成认购协议所拟议的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则、指令、命令
或通知;
&&&&3、&就为实现成交需要由投资者履行的义务而言,本公司
在认购协议项下的所有声明和保证应于认购协议签署日在所有
方面真实、准确并至交割日在所有方面持续真实、准确(如同在
交割日再次做出);
&&&&4、&就为实现交割需要由公司履行的义务而言,投资者在
认购协议项下的所有声明和保证应于认购协议签署日在所有重
大方面真实、准确并至交割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持续真实、准确(如
同在交割日再次做出);
&&&&5、&公司在交割日当天通知投资者自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对于任一投资者而言,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份。
&&&&(八)&违约责任
&&&&若由于合同一方未能遵守合同的约定,或者其在合同项下所
作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存在任何虚假、不真实、不准确或具误
导性,则构成对合同的违反,该方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投资者如违反认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而不完成本次认购的,投
资者已交付或应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及相应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息(如适用)全部归本公司所有,如果投资者实际认购金额不
足认购协议约定总认购金额(因有权机关批准的金额不足及与本
公司协商一致的情形除外),投资者已交付或应交付的履约保证
金及相应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适用)按照不足部分所占
总认购金额的比例归本公司所有。
&&&&如因任何一方违反其在认购协议下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或违
反其在认购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对
方蒙受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和/或发生任何费用(包括利息、
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和其它专家费用),则违约的一方应全额赔偿
守约的一方。
&&&&为避免歧义,根据协议约定归宁波银行所有的任何履约保证
金及相应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适用)(合计“违约所留
保证金”)将会用来抵销根据根据协议约定宁波银行所索取的、
对任何被证实的损失、责任、以及费用(“宁波银行损失”)的赔
偿。在宁波银行损失不超过违约所留保证金的情况下,宁波银行
不得寻求任何赔偿。在宁波银行损失超过违约所留保证金的情况
下,宁波银行仅对宁波银行损失与违约所留保证金之差寻求赔
偿。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宁波开发投资、华侨银行签署的《关于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鎵?弿鎴栫偣鍑诲叧娉ㄤ腑閲戝湪绾垮?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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