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无药原材料价格,出事了会不会有责任?

美媒:较海洛因更强毒品在美扩散 原料来自中国|芬太尼|毒品_新浪新闻
  美媒称比海洛因更强毒品困扰美缉毒局:原料来自中国
  核心提示:美国缉毒局认为,贩毒集团会从中国直接走私芬太尼到墨西哥,或者从中国进口芬太尼原料至墨西哥,然后在自己的制毒实验室里大量生产,无论药物最后是透过墨西哥或是加拿大边境走私进入美国,它的“主要源头”都是中国。
芬太尼类药片(美联社)
  参考消息网6月25日报道 美媒称,今年5月,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美国国会参议员帕特·图米致函美国国务院,敦促国务卿克里就近年在美国急速扩散的芬太尼类药物(Fentanyl)生产以及其原料进出口等问题向中国“施加更多压力”。
  美国之音电台网站6月24日刊登题为《致命芬太尼困扰美国缉毒局 中国是主要源头》的报道称,帕特·图米说:“这些药物是非常致命的,我们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我认为我们应该投入更多的压力,中国要有所作为。”
  报道称,针对参议员图米的要求,美国国务院表示目前正在跟中国交涉,希望中国能响应和支持国际间对这类药物的控制,并在中国相关法令“落实到位之前,扩大中方自愿合作的范围。”
  芬太尼类药品属于麻醉药物,其效力可比海洛因强几乎50倍,但因为原材料是化学品而非罂粟,它的制作过程比海洛因更简单,而且成本更低。
  自1960年代起,合法制造的芬太尼一直被用作止痛药或麻醉剂。然而在近年,非法入口的芬太尼正以惊人的速度在美国扩散,加剧了美国鸦片类药物成瘾问题的恶化,导致美国因药物过量而死亡的人数急速上升。
  报道称,与此同时,假冒芬太尼类药品的问题也在美国各地泛滥,今年初就有16人分别在加州和佛罗里达州使用了假冒芬太尼类药品,导致他们因药物过量而死。
  美国缉毒局认为,贩毒集团会从中国直接走私芬太尼到墨西哥,或者从中国进口芬太尼原料至墨西哥,然后在自己的制毒实验室里大量生产,无论药物最后是透过墨西哥或是加拿大边境走私进入美国,它的“主要源头”都是中国。
  2015年春天,中国海关曾截获国内首例芬太尼毒品走私案,共缴获芬太尼46.866千克。而同年一宗伊利诺伊州贩毒案的文件则显示,一个墨西哥制毒实验室所用的原料来自中国厦门。今年3月,孟菲斯市和洛杉矶市海关分别截获来自一间浙江公司的芬太尼制药工具。而就在上周,联邦调查人员在康涅狄格州逮捕了一个9人的贩毒团伙,他们涉嫌在网上从中国购买芬太尼,然后走私到美国贩卖。
  报道称,虽然中国政府一直都有相关法律限制芬太尼类药物的生产和进出口,但是中国庞大的化工产业缺乏监管,加上芬太尼的主要原料不受中国国内法规和联合国公约限制,因此即使美国法律规定芬太尼类药物贸易需要向美国缉毒局报告,同时芬太尼原料的生产和贸易也受到监管,这类药物的走私以及其原料的贸易在中国和墨西哥之间依然发展蓬勃。
  有美国官员表示,由于芬太尼在中国国内并不流行,中国政府对这类药物的管制缺乏动力。
  来源:参考消息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如果没有胆略和决心去触碰旧有利益格局,单靠什么放宽投资领域,减少行政审批,甚至减点税放点贷,都不过是表面文章。新常态将近在眼前却永不可及。
你是否也曾为美国一方面实行对台军售、另一方面又宣称无意干涉两岸和平往来的“两面三刀”做派愤而拍案?但你是否想过美国的态度如此暧昧不明,模棱两可,它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在本文中,政见将向你介绍,这一味药叫做“强制性外交”。
因此英国脱离欧盟,提醒人们更加理性看待全球化,学会去倾听失落群起的声音。
新浪新闻专栏作家:毛寿龙(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 如果你和一个走私&span class='hot-word'&香烟&/span&的人进货,而你又没有什么执照,你明知那人是走私的,你还和他要货,这样要是被知道了,你算不算违法?如果是的话.会有什么惩罚?
相关信息!
情节严重的话是走私罪 !
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三)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
相关信息!
情节严重的话是走私罪 !
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三)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其他答案(共5个回答)
的规定,应当以走私罪论处,以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运...
据下列相关信息的规定,应当以走私罪论处,以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三)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二条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根据下列刑法的规定,应当以走私罪论处,以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三)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二条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如果卖走私烟 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对其进行500元罚款 屡教不改者吊销烟草专营执照
公开卖、公开买。北京中关村的电子产品分为行货、水货,水货都是未经海关而进来的,产品是正品且卖家负责保修。没人说买家犯法。对此类产品已成这样的习惯。
第五十四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规定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擅自收购烟叶的,可以处非法收购烟叶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按照国...
骂人算不算违法,不能一概而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
答: 我们这里有一个说法是孕妇不可以碰别人的小孩,老人们都这样说的,不知道是为什么啊?
答: 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
答: 法律是什么?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用到法律一词,但是它的用法如此之多,使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
法律的定义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它的目的和功能。
在社会中法律的一个...
大家还关注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新闻调查》:厦门特大走私案――走私黑幕
《新闻调查》:厦门特大走私案――走私黑幕&&
08月18日 01:12
&&&&1999年8月,根据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央金融工委,依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组织办案人员对发生在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及腐败问题进行了查处。自此,这起惊天大案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在今天的《新闻调查》特别节目中,我们将和您一起关注厦门特大走私案的真相。
&&&&发生在厦门关区的这起走私大案经过历时两年的查处,已经揭开了黑幕。经查证,走私犯罪集团走私的商品包括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化工原料、纺织原料、通信设备、电器、西药原料等数十种,案值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其规模之大,数量之多,令人触目惊心。
&&&&盛南光(海关侦查人员):厦门特大走私案,无论是从案值之高、偷逃税额之多还有作案手段的复杂上它都可以称得上是建国以来最大的一个经济犯罪案件。
&&&&这起惊天大案是由一个叫赖昌星的人一手策划和操纵的。提起赖昌星,厦门人都不陌生。他是厦门远华集团的董事长,富甲一方的大亨。而远华的名字在厦门可以说是无所不在:远华牌香烟、远华大酒店、远华影视城,尤其是远华足球队更是闻名遐尔。借助这支球队,赖昌星也出尽了风头。他特意请人拍摄专题片,塑造自己足球英雄的形象。
&&&&在当时的厦门,赖昌星的远华集团财大气粗、出手阔绰,并经常做一些捐款捐物的所谓“善举”。而赖昌星也由此得到了福建省和厦门市政协委员以及厦门市荣誉市民等各种职务和称号。
&&&&1958年,赖昌兴出生在福建省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年轻时的赖昌兴倒过服装、卖过鱼丸、办过工厂,成为村里的首富,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十几年后走出烧厝村的赖昌兴居然在厦门构筑起了一个庞大的走私王国。
&&&&厦门特大走私案所查实的走私事实大多发生在96年以后,但是赖昌星走私的历史却可以追溯到他在老家经商的时候。
&&&&赖昌图(赖昌星之弟,有期徒刑15年):当时我们家里面很好。我们如果不走私,我们现在不知道有多好。
&&&&赖水强(赖昌星的大哥,有期徒刑7年) :八几年钱很多,一个人一年能弄到一两百万,他最后到石狮去发展。
&&&&赖氏兄弟在村里盖起了漂亮的住宅,体验到了富足后的风光,但是他们中最有生意头脑的赖昌星并不满足现状,他离开了烧厝村去石狮寻求更大的发展。在石狮赖昌星与人合办了服装厂。在此前后,他发现了一个将改变他人生之路的新的赚钱方式,开始涉足走私。
&&&&记者:那个时候做什么?
&&&&赖昌图:那时候做电器,主要是电视机。
&&&&赖水强:开始小小地走私,有时候混装一点偷运进来,刺激了他,总是比做其它事情利润大,就往这个方向发展。
&&&&立志向走私方向发展的赖昌星,开始了一系列精心的准备。1991年4月,赖昌星以虚假身份资料非法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并在香港注册了远华国际有限公司。1994年初,赖昌星以港商的身份在厦门成立了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之后又组织成立了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这期间,为进行大规模的集团化走私,赖昌星不仅拉来了几乎所有的家族成员,并在海关和政府机构中招兵买马,进行走私集团的组织建设。
&&&&记者:在远华集团董事会里成员是怎么分配的?
&&&&赖水强:它是五个人组成,赖家就有赖昌星、赖昌标、赖昌图,曾家就是曾明娜、曾明育,总共五个人组成。
&&&&赖氏家族成员的分工如下:赖昌星,远华集团董事长,走私活动总指挥,并具体负责成品油、植物油等货物的走私;曾明娜,赖昌星的妻子,公司董事,负责公司财务;赖昌标,赖昌星的二哥,公司执行董事,负责香烟走私; 赖昌图,赖昌星的弟弟,公司董事,负责汽车走私 ;曾明育,赖昌星的妻弟,公司董事,后接替赖昌标担任执行董事。
&&&&此外,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成为香烟走私活动的重要成员。赖氏家族中的成年人大都成为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的重要成员。
&&&&赖昌图:赖昌星很会做事情,他刚开始来厦门就用海关的,有的是海关辞退出来的干部。
&&&&赖昌星知道,仅靠家族成员难以把走私做大,为此,他把眼光盯向了海关以及政府部门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赖昌星网罗的家族外重要成员包括:洪巩堤,厦门市湖里区原副区长,任远华公司总经理; 蔡惠娟,厦门海关原副科长,远华公司骨干成员;侯小虎,厦门海关原工作人员,远华公司骨干成员。此外还有任军、王泰成等多名原厦门海关工作人员也成为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的重要成员。
&&&&由赖氏家族成员掌握走私的要害部门,由那些从政府海关高薪请来的人员负责走私的通关业务,在进行了这样的内部组织分工和招兵买马之后,赖昌兴开始了大规模的走私。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的内部组织建设大功告成,远华这条大规模集团化的走私大船已经启航,接下来赖昌星会做些什么呢?
&&&&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是赖昌兴在厦门投资的第一个企业,而实际上,这个公司只是一个幌子,像这样一个连进出口经营权都没有的企业却以进出口贸易为名搞起了大规模的走私活动。那么,赖昌兴是通过什么途径搞起了进出口贸易的呢?
&&&&赖水强:他投靠它,它是国营大企业,它有进口贸易权。
&&&&记者:等于是以别的公司的名义?
&&&&赖水强:对,以别的公司的名义,赖昌星给别的公司分成。
&&&&盛南光:按照他的实力他争取一个进出口权应该是不费吹灰之力,但是他不申请进出口权,他就是利用国营企业一些有进出口权的公司进行走私。在这些单据上体现不出赖昌星或远华公司的名字,他就是幕后操纵。
&&&&以合作的名义,通过各种方式,赖昌星先后利用厦门多家企业的进出口权进行走私。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赖昌星的一个重要伙伴。
&&&&记者:具体采用什么样的手法跟九州合作?
&&&&赵裕昌(福建九州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无期徒刑):我们因为有进出口权,同时又有一个海关批准的保税手册,他利用我们的手册进行大量的走私。
&&&&记者:赖昌星或者远华集团就利用这个保税手册做假转口的贸易。
&&&&赵裕昌:假转口真走私。
&&&&保税手册是海关向从事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的企业所发的单证,用于记录保税货物进出口的情况,并进行监管。拥有这种手册,企业就可以从境外进口货物,在保税区或保税仓库进行存储或加工,并重新出口到境外。海关对这些货物免征关税,但不允许在境内流通。赖昌星利用九州集团的保税手册走私了大量香烟。
&&&&记者:当时赖昌星是怎么跟你谈的?
&&&&于志海(福建九州集团保税品公司原经理,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就是做转口贸易。他们负责进货,买家、卖家都是他们负责,我们只替他们报关,替他们仓储,其它都是他们负责,我们就收手续费。
&&&&赵裕昌:就是互相利用。赖昌星利用我们的保税手册使他的走私变成表面的合法化,我们想利用赖昌星这样一条渠道可以多体现我们的经营业绩,还能够赚到一些手续费。
&&&&记者:所以双方才能一拍即合。
&&&&赵裕昌:臭气相投,一拍即合。
&&&&年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与九州集团公司共同走私香烟26航次,货值22.2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6.5亿元。
&&&&记者:大概一年的话,以这个保税手册进行假转口的走私活动可以给九州公司带来多少利润?
&&&&赵裕昌:多的时候三百多万,少的时候一百多万。大概平均起来,从94、95、96、97大概都有两三百万。
&&&&记者:在跟远华合作走私香烟的过程中赖昌星给你个人什么好处?
&&&&于志海:我们主要是去香港。我们公司去香港的费用都是他们接待,吃饭、住,另外一个人给几千块钱零花钱,一般每次出去他们都会给。
&&&&厦门东方发展公司是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的另一个重要伙伴。
&&&&记者:东方公司什么时间开始跟远华集团合作的?
&&&&连惠山(厦门东方发展公司保税品公司原报关员,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从96年。
&&&&记者:是一种什么样的合作形式?
&&&&连惠山:保税仓库配有保税手册,等于把整个保税仓库租用给远华公司,就是这样的合作方式。
&&&&记者:当时条件是什么呢?
&&&&赵晓辉(厦门东方发展公司原副总经理,有期徒刑13年):他给手续费人民币一千万,就是这样。
&&&&记者:你们负责什么?
&&&&赵晓辉:我们主要就是负责报关。
&&&&记者:一共给远华集团报关报了多少次?
&&&&连惠山:这个记不得了。
&&&&记者:是因为太多记不得了吗?
&&&&连惠山:对。
&&&&东方公司与赖昌星共同走私了多种商品,其中仅成品油走私案值即达4.26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近一亿元。
&&&&在赖昌星积极寻求走私合作伙伴的同时,也有慕名而来主动寻求与赖昌星合作的。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一家,自1997年5月到1998年6月,他们共同走私进口植物油26万多吨,案值18亿多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2亿多元。
&&&&记者:当时你们跟远华的协议是什么?
&&&&陈黎岗(厦门开元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有期徒刑14年):这个没有协议,纯粹是老板之间的朋友关系。说到业务就是利润分成关系。
&&&&包括上述三家公司在内,赖昌星共网罗了厦门十几家大型企业共同走私。在利益的驱使下,这些名头响亮,实力不凡的企业成为赖昌星走私棋盘上的一个个棋子。
&&&&通过与这些公司的合作,赖昌兴实际上已经获得了进出口经营权,而且还可以隐藏在幕后操纵走私,但是,要想使走私物品顺利通关赖昌兴仍面临着一系列的关节,这其中只要任何一个关节严格把关,赖昌兴的走私活动就不能得逞。
&&&&于正中(海关调查人员):要完成一个进出口贸易它涉及到很多环节,就管理部门来讲主要有海关、商检、港监、港务、外代等等,其中海关主要负责对进出境运输工具和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货物通关,通关也涉及到很多环节。
&&&&通关所要经过的环节包括:提供各种货物单据向海关申报进口,获准后由货管部门根据单证查验货物。另外,海关的征税部门以及负责出境放行的部门也是进出口贸易需要通过的环节。面对如此多的关口,赖昌星是怎样拿出办法的呢?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精心设计了多种走私手法,假转口是其常用的一种。这种手法被大量用在香烟走私过程中。
&&&&朱P(海关调查人员):有一种进出口贸易叫转口贸易,就是我的货可能运到你中国的某个港口。但是我并不在中国进口,而是我要转运到其它国家去,把你这个地方作为一个中间的跳板,他就采取了这么一种方式。从香港或者从欧洲直接进来的香烟,运到厦门以后,说我这是要转口到菲律宾去,这样的话在厦门就不办理正式的进口手续,而是进到厦门的一个保税区或者保税仓库,就暂时存储在这里。
&&&&按照转口贸易的正常流程,存储在保税区的货物将在协议时间内被重新运到码头,转口到境外。但是这个过程被做了手脚。
&&&&朱P:从保税区到码头开车要开十几分钟这么一段路程,这个路程当中他把这些运载香烟的车转个弯,转到他自己的塘边仓库――海鑫堆场。
&&&&海鑫堆场是由远华集团联合一些企业建立的,实际上是赖昌星走私货物的集散地,把本该送往码头的香烟绕道运到这里,他们要做些什么呢?
&&&&赖水强:主要是拉到那边,那边的搬运工人就把关封剪开,剪开以后东西就卸下来了。
&&&&杨建伟(海关侦查人员):他把装有香烟的柜子自己私自把商业封识打开了,然后拿一个空柜子,两个柜子对着,把门都打开,然后工人就进来把里面这些香烟掏到这个空柜子里。
&&&&朱P:然后把空箱子再合上,再把海关的关封给封在上面,然后再运到码头上,把空箱子全部装到船上,然后运到韩国去。但是这么做的一个结果就是什么?所有的单证材料上,海关的也好,有关的外运、外代部门的也好,港口的作业记录也好,全部应该说都报的是香烟,然后出口出去了。
&&&&记者:以香烟进、以香烟出?
&&&&朱P:对。手续上应该说是看不出任何瑕疵来。
&&&&尽管在进出港的各种手续上看不出任何瑕疵,但是这种假转口的走私过程真的那么天衣无缝吗?
&&&&记者:关封剪了以后难道海关的人不会发现吗?
&&&&赖水强:肯定发现了,所以我刚才讲了,放私的也是有责任的,肯定勾结在一起,不然是走不成的。
&&&&记者:重箱进、轻箱出,有没有人发现过这个事情?
&&&&赖水强:有发现过。
&&&&事实上,在以假转口方式走私香烟的过程中,被剪断的海关签封以及重新出口时空空如也的集装箱是很容易被发现的。厦门同益码头有限公司集装箱部编排组原组长李中华曾经一眼看出了其中的猫腻。
&&&&记者:怎么发现是重柜进来、轻柜出去的?
&&&&李中华(厦门同益码头集装箱部编排组原组长,无期徒刑):如果是(重箱),吊起来的时候不会飘忽,拖车在拖运(重箱)的时候一般声音比较重,如果空车的话声音就比较脆。
&&&&记者:发现了以后怎么办呢?
&&&&赖水强:用钱给他们,摆平这个事情。
&&&&李中华:我当时向我们部门经理黄山鹰反映了。
&&&&记者:黄山鹰听了你的反映之后怎么说?
&&&&李中华:他就说这个单证齐全,海关已经放行,不关你的事。
&&&&李中华的上级,集装箱部经理黄山鹰早已被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一百万元的贿赂买通。
&&&&记者:明知道是空箱你也安排装船了,对吗?
&&&&黄山鹰(厦门同益码头集装箱部原经理,死刑已执行):对。到后来明知道是空箱,我收到海关的放行章以后,我也通知装船。
&&&&李中华:他给我钱,说拿去喝茶。我当时就比较不懂。
&&&&黄山鹰:我就是说给他一点小费,大家在外面做,心照不宣,就说这些空箱不要对外讲。
&&&&李中华:总共就是三十几航次,有时候是一万,有时候是五千。
&&&&搞通了海关和码头,走私分子便可以瞒天过海,将香烟留在境内,而把整船的空集装箱以香烟的名义转口到境外。接下来,他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些走私香烟安全地运出厦门。
&&&&记者:运烟出来如何不被人发现呢?
&&&&赖水强:关键就是大桥让不让你出。大桥按规定,厦门不是搞一个公安检查吗?公安检查,如果严格地按他们的规定来检查一箱烟也走不出来,已经把看桥、守桥的人收买起来了。每个月发给他们工资,总共有四个班,买通三个班,还有一个班有一次检查到了也就弄出来了。
&&&&记者:被扣下来以后你找谁?
&&&&赖水强:主要是依靠赖昌星。出了事以后就找他的领导,找上面,有几个钟头就可以搞定了。
&&&&仅从1996年后,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用假转口等方式走私进口的香烟就高达300多万箱,而同时期整个厦门关区包括石狮、晋江等5个隶属关区申报进口的香烟只有180万箱。走私香烟的数量是正常进口香烟的近两倍。
&&&&赖昌星的第二种走私手法叫做伪报品名。在汽车走私过程中,这种手法表现得最为明显。
&&&&记者:报关都是由你来完成的吗?
&&&&连惠山:对,大部分都是由我完成。
&&&&记者:是以什么样的品名去报关的?
&&&&连惠山:塑料米 ABS树脂,还有一些聚苯乙稀,包括一些木浆等等之类的。
&&&&记者:化工原料,木浆之类的?
&&&&连惠山:对。
&&&&记者:为什么要伪报成这些品名呢?
&&&&李明晋(海关侦查人员):因为厦门不允许汽车整车进口。只有以这种品名才能进来,这个化工原料在厦门口岸是允许的,保税货物也允许进,一般贸易也允许进。
&&&&记者:谁负责在厦门关区走私汽车?
&&&&赖水强:侯小虎跟侯占武去报关,去操作。
&&&&记者:远华的船来了以后侯小虎都怎么跟你联系?
&&&&连惠山:一般情况下就是,侯小虎还有他的弟弟侯占武,这条船到了没有,我还不知道,他单证已经先给我了,在单证上他提供给我的就已经是那些化工原料了。
&&&&记者:实际上是假单证。
&&&&连惠山:是。
&&&&李明晋:假单证制作完以后,由香港远华公司一个姓高的人坐飞机回来,提前回来,船运输比较慢,他坐飞机回来比较快,他就把这套单证先送到远华侯小虎这边。
&&&&收到这些假单证后,侯小虎除了与报关员连惠山联络外,还要迅速将相关单证送到走私船上。
&&&&李明晋:因为它在海上航行的时候都要用一套真实的单证随货同行,可以应付海上的检查,到了锚地以后他就要换上一套假的单证。侯小虎拿到这套假的单证以后,等着船到锚地以后他就跟侯小虎这边联系,侯小虎就通过到第一码头那边租了一个交通艇直接上锚地,把真的单证换下来,把假的单证送上去,送上去以后船上就用这套假的单证在口岸各个部门申报入境。
&&&&入境的走私汽车大部分被拉到塘边仓库,这是赖昌星走私货物的另一个集散地,也有一部分被拉到海鑫堆场。在这两个地方,走私犯罪分子打开货柜,将走私汽车装入另外的集装箱后迅速拉走。
&&&&杨建伟:把他事先准备好的道具放进去,比如塑料米,学名叫聚乙稀,或者报的是阔叶木浆,把阔叶木浆放里边,然后再封好。
&&&&记者:这个一查肯定没事?
&&&&杨建伟:那没事。他申报的品名就是他放进去的道具,就这么倒来倒去的。
&&&&记者:在伪报品名的过程中从来没有被海关发现过吗?
&&&&赖水强:没有。在厦门出过事,在海关方面没有出过事。
&&&&记者:这个奥秘谁也没有发现过?
&&&&连惠山:到97年我已经觉得这些东西应该不是那些化工原料,本身数量很大。还有就是货柜,每次进口这些货柜装箱的数量都是一样的,这是不合常规的。比如说这个柜装二十吨,那个柜还是装二十吨,这是不可能的,不一定都会这样的,肯定会有一些变化。
&&&&记者:这在报关的过程中应该是一个常识?
&&&&连惠山:对。
&&&&记者:海关人员从来没发现过?
&&&&连惠山:他们应该是心照不宣。
&&&&李明晋:一般海关有个比例,不是100%都查验,一般就查验5%或者是10%,按这个比例就要搞几个柜子把ABS树脂跟聚丙稀再装进去,这几个柜子的号由侯占武提供到被收买的一些海关人员那边,按照指定号码的货柜去检查,这样一检查当然查不出来,一检查起来单货就相符了。
&&&&仅从1997年2月至12月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将走私汽车伪报成低税值的化工原料等品名,先后分29个航次走私各种系列汽车共计3588辆,案值人民币15.7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9亿元。
&&&&朱P:这种手法要说的话是过去海关也经常碰见的一种走私手法,但是如果没有大面积的执法腐败出现,没有大面积的周边的各个部门跟他相互之间勾结的话,他这种手法是很容易被查出来的,因为各个部门都有一些正面的管理规定,你不遵守这些规定的话都是做不成的。但实际上在厦门来说这些东西都没有任何意义了。
&&&&经查,厦门海关从关长、局长到关键岗位人员160多人均被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买通,占海关总人数的13%。他们放弃监管职责,放纵走私,致使国门洞开。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原科长吴宇波在短短三年时间里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高达人民币870多万元。
&&&&记者:实际上海关对于赖昌星来说就已经是形同虚设了。
&&&&吴宇波(厦门海关和平码头船管科原科长,死刑已执行):不单单是形同虚设,我还觉得你这样说不对,应该说还帮助他畅通无阻。
&&&&吴宇波的下级,东渡办事处和平码头船管组原组长方宽荣,收受赖昌星等贿赂人民币129.8万元。船管组原副组长陈育强收受贿赂人民币76.1万元。在他们的把持下,和平码头成为赖昌星等人大量走私成品油的绿色通道。
&&&&记者:收受他们的钱财之后是不是后来就已经从来不去查,有没有去查?
&&&&陈育强:基本上没有。
&&&&方宽荣(厦门海关和平码头船管科船管组原组长,死刑缓期2年执行):这个问题也不单单我们这边,海上在这个问题上其实是齐抓共管,除海关之外还有那么多部门,这个问题你应该理解,他为什么没发现这个问题?
&&&&除厦门海关外,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还买通了一批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口岸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金融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20多人,形成了为走私犯罪活动提供保护的巨大关系网。有一批大企业为其所用,有口岸各环节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一些领导干部提供庇护,赖昌星在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更加有恃无恐。
&&&&在赖昌兴精心编织的保护伞下,无论是假转口还是伪报品名都得以顺利实施,而更多的时候,走私分子甚至连这些过场都懒得走,干脆就直接闯关。这里是厦门海关的会议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海关召开缉私会议的同时,从窗口常常就能看到远华走私集团的走私油轮正在卸油。
&&&&朱P:走私成品油的主要手法应该说就是不报关,进口的时候不报关。他就等于把这些到了的油,卸到厦门有一个比较大的油库,叫博坦油库,用各种小型的船舶运到国内,主要是在福建地区销售掉了。可以设想一下他这么两三年的工夫大概走了四百多万吨成品油,那就是一个什么概念呢?相当于每三天左右就有一个一万吨左右的船没有办理任何海关手续,就在厦门港停着。
&&&&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用直接闯关的方法共走私进口成品油450多万吨,是整个厦门关区同时期正常报关进口量的一倍多。也就是说,三年多来进入厦门关区的油轮中一半以上是走私油轮。
&&&&朱P:海关,包括各个港口的作业部门,它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在海关来说叫联检。联检的手续,等于船到了以后船长必须得把联检的手续报到海关有一个科叫船管科,由船管科做成一个关封,交到海关的货管部门,由货管部门输入到计算机里头,这样就证明这批货已经到了,你就应该去海关报关。他们基本上采取的方式就是在船管科这个地方把关封给截留住,船管科开出关封以后,当时赖昌星手下的叫侯小虎,他和厦门外运公司的叫张北辰,还有一个是厦门外代公司的,他跟这两个人勾结好了,这两个人去海关领关封的时候不交到海关的货管部门而是把关封直接交给侯小虎。
&&&&张北辰(厦门船务代理公司船务部原经理,有期徒刑10年):一般接到油轮委托的时候都要先跟他联系一下,看是不是他的油轮。如果是的话,船抵港的时候,办手续的时候,海关那一块让他派人来拿去办。
&&&&记者:正常的程序应该是怎么样的?
&&&&张北辰:正常程序是由我们公司办。手续上面这样做是不对的,海关也要由我们去办。
&&&&朱P:侯小虎就把关封截留住了,同时侯小虎又跟海关船管科的吴宇波、方宽荣也是勾结在一起,这样的话就等于船到了,油已经到了港口了,但是从海关的计算机数据里头,包括货管部门的任何数据里头是显示不出来这些船到了的。等于是把厦门的口岸变成了一个他走私的通道,光天化日之下他无所顾忌地就在这儿走了。
&&&&吴宇波:油船的进口不单单是只有我们船管科管,海关要有两三个部门来管,有我们船管科,有厦门海关海查处,它一进来海查处就装作没看见,到了保税区海关的话,它要管进油库,保税区象屿海关也都装作没看见,大家都装作没看见,是这种情况。不单单是海关,包括联检部门,边防也好,港务部门的外代、船代,包括港监都是这样子,应该说是一条龙的整条灰色通道他都打得通。
&&&&无论采用何种手法,赖昌星总是能够轻易得手,并且从不失手。这在当时的厦门几乎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
&&&&赖水强:他的名声很大,谁都知道,哪一个人不知道远华在走私,马路边卖冰棒的、卖豆花的都知道,事实就是这样。
&&&&于志海:我去外地出差也碰到人家跟我讲,你们厦门什么人什么人,听说走私走得很大,可见他的名气有多大,已经都跑到外省去了,人家都知道这个人。
&&&&在赖昌星走私最猖獗的几年间,人们却从媒体上不断获知厦门关区打击走私的成果。 许多人因此明白,厦门的打私活动从来不是针对赖昌星的。
&&&&吴宇波:如果别人走私的话可能走不通,因为杨前线会叫调查局去查。只要不是赖昌星走私我们海关的调查局、就会去查,就会去抓。
&&&&于志海:我曾经有一次在(赖昌星)办公室跟他聊天的时候,我碰到这么个事,他接到一个电话估计是海关打过来的,他说什么什么柜、什么什么船、几号几号柜是不是你的?他说不是的,他说你开就开吧。可见这个柜如果是他的就不会开,如果是别人的柜就把它开了,如果不是就查了,要是他的柜就不查。你看海关还要打电话来问他要不要开柜。
&&&&凭借着强大的保护伞,赖昌星逐渐成为厦门关区的走私霸主,在私底下人们把远华称作厦门的“第二海关”,把赖昌星称作 “地下关长”。整个厦门关区的走私活动基本被赖昌星垄断。
&&&&记者:即使是要走私的话也要通过赖昌星,如果不通过赖昌星自己去走行得通吗?
&&&&韦惠文(海关侦查人员):行不通。都是通过赖昌星,整个都是赖昌星操纵的。没通过他你拿不到指标你就进不来,你去有关部门办又办不得。
&&&&盛南光:其它公司不经过他的允许走私往往不能成功。比如说有一家国营企业公司,没有经过赖昌星的允许就走私进口,当赖昌星得知以后,赖昌星马上拿起电话给某执法部门的领导打电话,让你把这单货物给查扣,然后处罚,马上这家公司就被处罚了。
&&&&而多数参与走私的企业也乐得在赖昌星的庇护下把走私做大做稳。
&&&&陈黎岗:大家以为远华公司会让我们产生没有风险的感觉,比较安定的感觉,应该这样讲。
&&&&记者: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能不能具体说一下?
&&&&陈黎岗:反正再怎么抓也不会抓到他。
&&&&针对这些想走私货物进入厦门关区的企业和个人,赖昌星又开辟了一项新的业务,即包揽走私的通关活动,并收取费用。这种费用被称作水费或者柜费。
&&&&赖水强:“水费”就是这个东西我帮你拿进来了,帮你逃避海关监管,帮你安全地拉进来要交给远华“水费”,我们代号叫“水费”。通关费、运输费、保险费,公司和星儿还要赚点钱。
&&&&李明晋:需要走私汽车的人经过赖昌星、曾明娜、曾明育他们同意以后,要通知香港远华公司,说同意帮这个人走私汽车了,然后这个走私汽车的人就要直接跟香港远华公司联系,他是什么车型,是什么品牌,什么型号,什么数量,要多少,然后就要告诉香港远华公司,香港远华公司就要给他准备货柜,通知他什么时间把这些车拉到什么码头去装柜,从海上运输到厦门,到厦门以后通过伪报品名和伪报贸易性质上岸。
&&&&记者:按什么标准收“水费”?
&&&&赖水强:一般是依照10%。比如说一个集装箱的555烟差不多要三百万,如果路上出事我要赔你三百万,如果安安全全弄进来我就收你三十万。包括其它产品我们也是都是按10%。
&&&&但在成品油和植物油走私中,远华收取的水费则远不止10%。
&&&&做毛豆油都是三七开。
&&&&记者:三七开这个比例是谁拿三,谁拿七?
&&&&陈黎岗:开元拿三,远华拿七。
&&&&记者:那怎么会倒过来呢?你们出信用证,你们去订货,用你们的名义来收货最后你们只拿三。
&&&&陈黎岗:但是没有他的话开元连三都没有。
&&&&记者:怎么讲呢?
&&&&陈黎岗:首先信用证开不出去,他不担保就很难开;第二个走私活动里面最重要的通关手续你没办法办。这个就很正常,人家有多大本事,他应该拿多少就拿多少,如果不是远华的话开元本来是一个小公司,一个很小很小的公司。
&&&&记者:这个“水费”是赖昌星的发明吗?
&&&&赖水强:是
&&&&记者:“水费”在整个走私收入中它占的比例大不大?
&&&&赖水强:应当差不多对半分摊。如果说远华赚五十个亿,收人家“水费”有二十五个亿,这边也是二十五个亿,差不多是这样。
&&&&由赖昌星一手策划和操纵的厦门特大走私案,案值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而年厦门海关征收的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仅为人民币50.88亿元。走私犯罪集团偷逃的税款居然是全关区所征税款的近6倍。
&&&&通过疯狂走私,赖昌星在短短几年时间内聚敛了超乎人们想象的巨额财富。为使这些烫手的黑钱合法化,赖昌星一直秘密地进行着洗钱的勾当。
&&&&崔建伟(侦查人员):在晋江有个地下钱庄,赖昌星就是通过这个地下钱庄进行洗钱的。他们把大量的人民币现金一车一车地送到晋江的地下钱庄,地下钱庄收到赖昌星的黑钱以后,就会通过香港或者境外的客户,按照当时黑市的汇价支付给赖昌星在香港的公司相应的美元或者港币。
&&&&通过地下钱庄汇到境外的走私黑钱,一部分支付货款,其余的大量购置地产,并进行其它投资。仅在香港,赖昌星名下的地皮和物业,包括香港28层远华大酒店,价值就高达11亿港元。
&&&&崔建伟:还有一部分钱怎么洗干净呢?赖昌星把大量非法得来的人民币现金存入某个银行,最后转到他自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用这个钱在厦门买地、建房。
&&&&赖昌星利用走私黑钱并骗取银行贷款,在厦门搞了大量房地产项目。
&&&&远华影视城占地一千亩,第一期开发300亩,投入1.3亿元。
&&&&远华国际大酒店占地一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八万平方米,现已投入三亿元。
&&&&远华国际中心设计高度88层,占地两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8万多平方米,计划投资30亿元,已投入1.1亿元。此外,厦门东卉花园、海韵山庄、天泉山庄等均为赖昌星开发的项目。而赖氏家族成员以个人名义购买和兴建的房产也遍布各地。赖昌星仅在厦门便拥有华景、名仕御园、富豪花园等高级别墅6栋,价值多在一千万元以上。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在晋江老家投资2500多万元建起了一座占地约七亩的大庄园,进入庄园大门,驱车近一里路才可到达住所。园内亭台楼榭,花草掩映,设有私人游泳池和各种高档设施,其豪华程度在当地绝无仅有。钱来得容易,花得也潇洒,赖昌星在朋友中一向有“出手大方”的美誉,其挥金如土的作风给许多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记者:赖昌星本人的支出,从你账上支出都是什么项目?
&&&&陈赞成(原远华祭坛有限公司会计,无期徒刑):赖昌星的支出他也不报什么我只有记是他的个人费用,有时候一个月是几百万,到年底的时候有时候拿一千万左右,也没办法问他这个是去干啥。
&&&&赖昌星酷爱赌博,他扔在澳门赌场的钱高达数亿元。为了显示其尊贵的地位,他花费了一千两百万元港币从香港竞买来高级防弹奔驰轿车作为自己的座骑,其生活的奢靡由此可见一斑。此外,赖昌星以大量的走私黑钱疯狂行贿,编织起了一张巨大的保护网,企图确保其走私王国江山永固。
&&&&据说在厦门市几何中心有个大坑,当年赖昌兴曾计划在这里建一座88层的大厦作为远华集团总部和厦门市的标志性建筑,从这个野心勃勃的计划我们不难看出赖昌兴的走私梦远远超出人们的想像。但是,不管赖昌兴精心构筑起的走私王国曾经多么地风光,最终还是逃脱不了土崩瓦解的命运,而这个杂草丛生的大坑留给我们的是沉重的思考和回味。
&&&&短短两三年的时间内,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便在厦门关区制造了一起建国以来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其涉案金额之巨大,作案手段之复杂,以及社会危害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在这起案件中,既有赖昌星等走私犯罪分子的疯狂表演,也能看到一批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堕落的轨迹。可以说,厦门特大走私案是走私与腐败紧密结合的产物。那么赖昌星究竟设置了怎样的陷井?能够让一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纷纷落马,为其效劳呢?请收看明天的《新闻调查》特别节目。(CCTV1,20:06分播出)
责编:闫冬&来源:央视国际网络
<font color=#月17日 11:04)
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原材料价格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