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学圈子小该怎么脱单脱下来了,可不可以打飞机

LU,一个打飞机APP,凭什么狂吸四亿美金?
LU,一个打飞机APP,凭什么狂吸四亿美金?
来源 | 互联网思维
编辑 | 小马哥
马帮主前两天看了这个创业计划书,感觉很是不错,既有年轻一代的创新与闯劲,又不乏老一代的沉稳与干练。有长远发展的计划,“打飞机生态”的想法很不错。可以算是今年我看到的最好的创业计划书了。情趣用品这个块确实是一个市场空白,O2O现在又确实很热。想了想,决定先给他4亿美金,30%的股份是少了点,不过差不多也不管了。估计过个两三年超越美团,滴滴什么的也不是不可能。现在上微信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大家怎么看?
这个浮躁的时代,很多人都患了创业病。站在风口上,猪真的能飞起来吗?这个视频里,你可以听到时下最热的创业词汇。
街边,一个穿着背心大裤衩的“屌丝”,调侃目前疯狂的创业热潮,没错,他就是项目主人公。
主人公决定做一款真正有价值的产品,是什么呢?画面一转,屌丝逆袭成Founder Huang出现,隆重介绍产品“打飞机”,有没有一种科技尖端产品发布的即视感。
针对男性日常所需设计,这是一千万亿规模的市场。面对互联网大潮,团队用移动互联网思维,加上云端大数据载体,O2O新模式打造了一个“打飞机生态”商业闭环。
今年5月团队推出“LU”APP,通过智能搜索,智能互联,智能驱动,解决用户需求。
当然,还有智能硬件——超级飞机杯。胶囊外观设计,全球领先VCM环保材质,极致用户体验。
对于产品,团队还行进了艺术、技术、互联网三者融合的跨界尝试,出品小黄人“飞机杯”。
APP+智能硬件,依托大数据的监测功能,能够及时让用户反馈健康信息。
团队还引入了O2O思维,推出“小蹦蹦移动飞机车呼叫服务”,结合LBS技术,专业的飞机车司机将迅速响应您的订单。
(视频太精彩,没有WIFI也要看完)
(视频内容为虚构,仅供创业团队参考)
这么一个强大产品的背后,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团队呢?
·首席执行官:极致专注快
·首席技术官:我不是数字英雄是一个普通人
· 首席产品官:激情似火
·首席营销官:没有实现不了的品牌忠诚
成功的道路上,最重要的就是“勿忘初心”。
这个视频的制作人是一群玩HIGH的营销策划人,故意虚构了一个打飞机的创业项目,讽刺了互联网创业圈的现状(当然,人家本意也不只是讽刺这个圈子),CEO介绍团队时脱口而出雷军创业座右铭“专注,极致,口碑,快”时,简直笑喷了。
在人们在纷纷赞叹视频的创意和制作之余,多少也会引起深思。是的,这就是目前互联网创业圈真实的写照:浮躁,真的是浮躁。
当然,这个圈子浮躁的主要起因是行业媒体和VC圈,然后带动了创业者跟进了浮躁。就像业内媒体和VC,说大众点评这种做了十年做起来的是“慢公司”,一种鄙视的态度。而要知道在商业运作中一家公司做十年成一件事情,是很正常,而且在商业上也是相对健康的时间。别说什么互联网速度,那叫扯淡。但现在那些用资本滚雪球两三年就上市的侥幸的奇葩公司,竟然被媒体和VC热捧。果然是个浮躁的圈子。
希望看完这个视频案例的创业者们,能够静心创业,不浮躁的心态能助你成长得更大,虽然可能开始慢点。但是对于营销方面我们可以帮助你。请记住,看完后请点击阅读原文,有我们的协助会让你走得更远。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今日搜狐热点发现儿子自慰,这个妈妈的做法刷爆朋友圈
发现儿子自慰,这个妈妈的做法刷爆朋友圈
自慰的害处,都是心里憋出来的。
自慰简史&&00:00&12:14
有一位妈妈,发现读中学的儿子躲在厕所里自慰。
她很纠结,既担心儿子过分了伤身体,又不知道该怎么和儿子说。
于是她周末去买了两盘性知识的光碟,故意拆封了放在客厅显眼的地方。对儿子说:“妈妈有事出去了,要晚上才回来。”
晚上回来,发现光盘果然被儿子看过了。
几天后,她在客厅放光盘的地方发现了儿子的日记本,翻开发现了儿子一些对性困惑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她又去找相关的书籍或者光盘资料,依旧放在原处。
母子两人心照不宣,就这样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的默契。
可惜,大部分中国孩子没有这么幸运,能遇到这么开明、细心、体贴的妈妈。
我们的父母们选择忽视孩子的发育、成熟,不知道如何对孩子进行恰当的性教育。
将性视为洪水猛兽,坚决要将“肮脏的东西”扼杀在孩子思想的摇篮里。
发现孩子自慰,比见了鬼还恐慌,“不知羞耻、不道德”等想法第一时间冒出来。
轻则欺骗、恐吓:“乖孩子是不会做这种事情的”“这是很羞耻的事情”……
重则&打骂:“哪儿学会的这么无耻的事情!”“看我不打断你的手”……
这是中国孩子的不幸。
战国时期,有位叫告子的先贤说过:“食、色,性也。”
《礼记》上也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大体意思都是说,食欲和性欲,这是人类最基本的两大需求。
食,关乎生存;性,关乎繁衍。
缺一不可。
半夜肚子饿得慌,楼下饭店超市都已关门,又不想点外卖等太久。
那么,完全可以自己动手,煮一碗面给自己吃。
这一碗面,可以吃得心满意足,可以吃得荡气回肠。
一个单身狗,夜中独坐,忽然面色潮红、春情荡漾,几欲自燃。
那么,他(或她)同样也可以遵从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这种行为,学名自慰,俗称手淫。
2010年《中国男科学杂志》上有一篇研究。
研究对7077人(5360名男性、1717名女性)进行了调查。
发现96.38%的人有过自慰行为,其中每天一次的比例为12.37%,每天一次以上的为4.87%。
可见这事,很多人在做,而且做得比想象的还要频繁。
然而,很多人在做,并不代表所有人都能容忍。
尤其是将性视为洪水猛兽的部分老古板,更是将自慰视作堕落下流的事。
有一位女网友自述自己的经历。
她读大一时,有一次放寒假,待在家中闲来无事,就打开手机,放起了黄片。
看着看着,来了感觉,就情不自禁自慰起来。
结果,正在紧要关头,忽然她老妈闯进门来,顿时吓得面无人色。
她老妈是个单亲妈妈,平日严肃刻板、不苟言笑。
她妈眼见女儿自慰,大发脾气,痛骂女儿“臭不要脸”“这么小就犯贱”“淫荡下流”。
还不管三七二十一,强行将她的手机没收。
待她妈气消了些,还苦口婆心地教育她说:“这么小就沉迷于这些黄色的东西,这和吸毒一样严重!沉迷在这里面,你这辈子就毁了!”
搞得她哭笑不得,真不知该怎么跟这个封建古板的老妈掰扯清楚。
另一位网友阿开则更惨。
有一次,阿开以为爹妈外出了,便欣然脱裤自慰。
结果也是半道老爹就杀了回来,被抓了个现行。
他老爹大发雷霆,对他吼了大半个小时,吓得他也自觉罪孽深重,从此留下了心理阴影,还落下了阳痿的病根。
后来他交了几任女友,都因为这病根离他而去。
他四处求医问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治疗,才勉强有所恢复。
一个被老妈骂得可怜,一个被老爹吓得阳痿。
不少古板人士,对于自慰的嫌恶态度,可见一斑。
他们将正常的自慰活动,当成不可饶恕的罪孽,显然是脑中有保守传统的性禁忌观念在作祟。
如果说老一辈的人,因为从小缺少正确的性教育,而对自慰存在很大误会,这还情有可原。
但现在部分年轻人,也因为接受了错误的性知识,而惶恐于自慰,让心理产生了很大的负担。
网上有个著名贴吧,叫“戒色吧”。
这个贴吧,是不少呼吁戒色人士的聚集地,往往借助一些迷信观念,恐吓年轻人,大谈自慰有损福报之类云云。
不少人听信了吧里散播资料的一面之词,对自慰产生了心理恐慌。
有年轻网友在贴吧中发帖,痛悔自己自慰过多,缺乏自制力。
反正,他读书成绩差,没考上重点大学,这是自慰的错;
他内向胆子小,没自信向喜欢的女孩表白,这是自慰的错;
小时候长得很可爱,越长大人越丑,这还是自慰的错;
身体素质差,经常发烧感冒,这妥妥更是自慰的错;
总之,在他看来,手淫自慰乃是万恶之源。
仿佛他人生道路上所有的不顺,都是因撸管而起。
这简直是荒谬透顶。
认识一位哥们小峰,人家从初三开始,无师自通学会自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他有将近二十年的自慰史,三日一小撸、五日一大撸,如此频繁的自慰活动,人家照样身强力壮,一米八的大高个,浑身腱子肉,而且还考上名校,毕业后找了一份多金的工作,最关键人家还魅力四射,身边不乏一大堆女性仰慕者。
长得丑,那是爹妈基因的错;
读书成绩差,那是自己智商不行;
身体素质差,那是太懒不锻炼的结果。
哪一样真的都怨不上自慰。
其实,什么“一滴精十滴血”啦,什么“自慰会导致早泄,影响性功能”“自慰会导致少年白头、脱发”啦,都说得有模有样,可惜都毫无科学根据。
相反,据英国《柳叶刀》医学杂志研究证明,正确的自慰可以帮助降低敏感度,反而有助于性能力的提高。甚至对于早泄的一种治疗方法就是自慰。
“用进废退”,这是铁一般的道理。
知乎上有位医生答主,甚至找出文献,总结出更令人吃惊的结论:
“年轻时男性手淫频率与年老时前列腺癌发生频率负相关”
“年轻时男性手淫频率与年老时前列腺肥大发生频率负相关”
至于女性,大部分这一辈子没法体验到阴道高潮,自慰更方便自己获得性快感,只要注意卫生,也并不会导致什么妇科炎症,相反可能比和不爱干净的男人滚床单,还安全卫生得多。
如果非要说自慰有什么危害的话,那一般只是负罪感、羞耻感带来的心理问题。
本来可以避免的负罪感、羞耻感,往往令自慰者背负沉重的心理包袱。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
说80年代一个工厂里的女工,半夜在单位宿舍的被窝里用黄瓜自慰。
将近高潮时,情绪激动,不能自控,结果黄瓜断在里面一小截。
她用手也抠不出来,难受得很,折腾了好久,只好去医院就诊。
这事被同宿舍的同事知道后,大为传播,搞得整个厂子里的人都知道了。
厂里的人,免不了在背后乱嚼舌根、再添油加醋,而且越编越离谱,越传越下流。
搞得到最后,人人都觉得她很“淫荡”,她走在路上,都要被人戳着脊梁骨暗骂。
后来,强烈的羞耻感让她心理彻底崩溃,她只有选择在宿舍里上吊自杀,来逃避这个世界对她的讥嘲与恶意。
这就是一个大悲剧。
马斯洛需求层次论中,性的需要,处在需求层次的最低一层,属于一个人最正常、最基本的需要。
然而,从古至今,性欲一直被污名化,并被赋予道德上的禁忌。
与繁衍无关的性活动,纯粹以感官满足为目的,那更是为道德家所不容。
在西方,尤其是最为保守的维多利亚时代,自慰甚至被认为是所有行为之中,最下流的行为。为了防止自慰引起许多臆想中的“疾病”,当时的医生甚至发明出连睡觉时都必须穿上的防手淫贞操装置。
而在中国,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自慰被认为会“大伤元气”,也是需要预防的不良行为。
好在当今世界,科技发展,观念进步,人们对于自慰已经有了更全面、更宽容的认识。
美国精神病手册上早已明确指出:自慰是标准的性行为的一种。
自慰并不可耻。它很正常。
相反,Dearbor指出:“如果我去问一个男孩14次,他都坚持说从没手淫过,我会建议他去看医生,他肯定有问题。”
尽管自慰是如此普遍寻常,只要正确对待它,就有益于身心健康。
但仍然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要注意卫生
网上曾经看到一个案例。
有位老兄用不干净的手自慰,还撸管撸得很粗暴,弄伤包皮,结果导致严重的包皮龟头炎。
其实,管你用勤劳的双手也好,用各种情趣器具也好,用之前都要洗干净。
否则引发炎症之类,那可不是好玩的。
·要保护好隐私
曾经看过一个外国新闻,说一个女孩忘了关摄像头,就开始自慰,却被人录下来,传到色情网站上,后来被她男友上网发现了,还以为她在做什么奇怪的副业,闹得不可开交,差点就要分手。
这当然就是没注意保护好隐私惹的祸。
如果你不想被人撞见,或者被忘了关的摄像头拍下来,然后被人传到网上,最好要注意保护好隐私,还是尽量不要被人发现。
虽然这玩意和吃饭一样,吃饱了就不想吃,一般不存在过度自慰的情况。
而且人有体质的差别,每个人适度的标准也不大一样;但总体来说,不要干扰到你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工作就行。
但总有一些有强迫倾向的人,闲来无事,自慰次数过多,把敏感度严重降低,可能会导致正常性活动中难以体验到高潮。
·不要尝试危险的自慰方式
曾经有个学医的朋友,去夜间急诊实习,遇到过不少奇葩病例。
大多都是晚上玩自慰玩嗨了,把铁丝、铅笔往尿道里塞,把鳝鱼往肛门里塞之类,结果塞进去就取不出来,只得来看夜间急诊。
更可怕的是,有些人嫌普通自慰不够刺激,还要玩性窒息,一边把自己脖子吊在绳索上,一边玩撸管,据说这样能体验更大的快感,但往往一个不小心,就被勒毙在家中,白白丢了小命。
其实,性从来都是一件很有意义、很美好的事。
性从来都不是肮脏邪恶的,肮脏邪恶的是某些人内心的灵魂。
自慰也一样。
自慰是单机版的性爱。
虽缺少了互动性,却是自己对自己最坦诚的热爱、最深度的探索。
且撸且珍惜。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百度拇指医生
&&&普通咨询
您的网络环境存在异常,
请输入验证码
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书香门第【见著紫衣初】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别后再爱》
作者:唯其
  文案:
  一句话简介:
  一个渣男不小心把未来老婆玩丢了,又辛辛苦苦去倒追的故事。→_→
  编辑评价:
  林夕十年前因意外导致车祸,连人带车跌落湖中,被向南救起后,对他暗生情愫。向南彼时已有女友温暖,林夕的出现,导致温暖和向南渐行渐远,最终另嫁他人。向南陷入痛苦,林夕陪在他身边,苦苦守候十年,直到温暖传出离婚风波,向南因放不下旧情人,和林夕分手。但事实上,十年前温暖的婚姻,和十年后的离婚风波,都只是一场阴谋。此文侧重心理描写,男女主性格偏执,都是飞蛾扑火的类型,男主草根,卑微的出身是年轻人野心的阶梯,女主白富美,物质的丰厚导致她对感情偏执的追求,女配白莲花指数爆表,段数很高,男配深情邪魅,都是不错的看点。
  ☆、第 1 章
  身体不断下沉。
  水灌进鼻腔,像一把生锈腥臭的铁钩,从鼻内直插入脑后,翻搅着颅内柔软温热的脑浆,引起一阵尖锐,直冲百汇穴的刺痛。
  窒息,胸腔快要爆炸,下意识张嘴,挣扎着想要呼吸,却灌进更多水,肺里空气排出,眼前浮起一长串白色气泡,耳畔听得见咕噜咕噜的冒泡声。
  水下能见度极低,眼前浮着不明的褐色絮状物,一尺开外,全是望不穿的灰绿色,仿佛能从中伸出只泥泞的手来,狠狠掐住她的咽喉。
  她想,她是死定了,她不会游泳,车子失控冲下来时,她脑门在方向盘上磕了一下,身体使不上劲,只能眼睁睁地跟车子一起下沉。
  但她不想死,她还这么年轻,未来还有无限长的好日子在等着她,她恐惧地张大眼睛,希冀能看见神的出现,但耳边除了腥涩的湖水不断灌进她喉咙的声音,一片死寂。
  谁来,救救她?
  失去意识之前,在那抹晦涩厚重的灰绿色里,她看见了一抹白,好像有谁,在朝她游过来,她看到一张模糊而熟悉的脸,跟着来人微笑地伸出手,却冰冷地扼住了她的喉咙,嘴边幻化成抹狞笑,似是要将她掐死在这湖里……
  林夕从噩梦里惊醒过来,冷汗涔涔,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又开始反复做同一个梦,梦境的大部分都和十年前一样,只是末尾那双手,曾经将她从死亡线上拉回,如今却想要杀死她。
  人说反复做同一个梦,是现实即将来临的前兆,她不知道这是否预示着什么。
  稍微平顺下呼吸,她眼角余光瞥见,床侧空荡荡的,之前还睡在上面的人,现在已不知去向。
  趿拉拖鞋下床,推开卧室门,斜对面书房虚掩的门内,透出一点微光。林夕安静片刻,轻手轻脚地走近,从约一掌宽的门缝往里看。
  没开灯的房间,向南正背对着门口,面前是偌大的电脑外接显示屏,屏幕上一张老照片,青葱稚嫩,扎着两条小辫的少女,面对镜头显然有些害羞,拧巴地将手背在身后,头微微地斜垂着,黑发白衣,浅笑的唇边两个梨涡。
  林夕心脏瞬间收紧,胸口漫起钝痛,十年时间,一载韶华,足够水滴石穿,足够一个籍籍无名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今日地产界首屈一指的大亨,然而却不够拿来忘记一个人。
  素净的指尖碰触到厚重的木门,本欲推开,犹豫再三,还是轻颤着将手收了回来,转身离去。反正他和温暖都不可能在一起,他要思念温暖,就由他去罢。
  况且,她不敢去质问,害怕听见答案。
  次日清晨,天蒙蒙亮,林夕便习惯性地睁眼,长时间养成的生物钟,令她想贪睡都难。
  向南已经回到床上,背对她而眠,这些年来,他始终保持这样的睡姿,在两人之间硬生生筑起一道无形的墙,将她阻隔在他的世界之外。
  室内光浅,林夕盯着他安静疏离的背影,良久,朝他的方向挪了挪身子,纤细的手臂环上他腰间,脸埋进他宽厚的脊背,深吸一口气,都是他的气息,真实的,鲜活的,她这才放下心来,触手可及的拥抱,证明他真的在她身边,这就够了。
  松开向南,林夕起床做早餐,熟练地开火,架锅,倒油,打蛋,嫩黄的蛋心在清油中滋滋作响,旁边咖啡机里,逸出阵阵浓香。
  向南在生活上是极好伺候的人,他只喝一个口味的咖啡,只戴固定款式的腕表,只中意一个颜色,如同他只爱一个女人。
  林夕曾经试图想改变他,哪怕一个习惯都好,但她被他的冷漠撞得遍体鳞伤,结果还是徒劳——不被认可的人,连影响他的资格都没有。
  客厅传来脚步声,以及椅子拖动的声音,林夕赶紧倒上一杯咖啡,把早餐放进托盘端出去。向南已经在餐桌落座,看见林夕从厨房出来,只面无表情地扫了她一眼,复又低下头去看平板电脑上的新闻。
  林夕将餐盘放在向南身前,摆好,咖啡杯放在他惯用的位置,唇角飞起笑容,神采奕奕地说:“我跟你说哦,昨天我突然有灵感,设计出新的项链款式,吊坠的主体采用檀香扇造型,镂空花纹,玫瑰金做主材,扇面上镶碎孔雀绿宝石,看起来既复古又典雅。” 说着蹬蹬地跑去画室,将草图拿出来,献宝似地递到向南面前:“好不好看?”
  向南端起咖啡微呷一口,跟着放回原处,视线未曾离开过屏幕,敷衍地嗯一声,算作回答。
  林夕有些失落地收回稿纸:“你都没有看就嗯。”
  向南没再理她,自顾自地吃起早餐来,林夕心知拧不过他,微叹口气,把设计稿收起,在他身边坐下:“昨天你回来那么晚,我们都没说上话,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开心的事。”
  向南抬头看着她,温润的眼眸里尽是疏离:“我说过,我不关心。”
  林夕安静须臾,剜他一眼,嗔道:“好啦,我知道你不关心我,那我关心你总可以吧?今天晚上你回来吃饭吗?想吃什么我待会儿去市场买。”
  “我的行程请你去问我秘书。” 向南嘴角微勾,语带嘲讽:“她不早就是你的人了,又何必多此一举来问我。”
  林夕不否认,厚着脸皮道:“听你亲口告诉我,感觉总是不一样嘛,再说男女朋友不都是要每天交换彼此行程的么?”
  向南眉峰微微蹙起:“我们只是工作关系,在一起是为解决生理需求,你需要我重申多少次?”
  林夕继续厚着脸皮笑:“那是你的理解。在我眼里,你就是我男人。”
  十八岁那年认识向南,到现在已经十年。十年,一个女人最珍贵的时间就像水那样流逝,连埋在河床的石头都会被磨得圆滑,然而柔软的人心却依旧那么锋利。
  向南修长的手指在桌面轻叩两下,随即垂下视线,不再与她争辩——她父亲是现任帝京市长林泽平,家境优渥,加之自身条件堪称完美,才貌双全,养成她争强好胜的性子,与其跟她逞口舌之快,倒不如置之不理。只要她不公开他们的关系,私底下她要怎么想,他都无所谓。
  用完早餐,略作收拾,向南准备去公司,林夕在玄关拦住他,无尾熊一般抱上他的腰,仰着那张过分美丽的脸,秀发如瀑布垂下,发尾海浪一样的卷,野性又难以驯服。
  “我要一个goodbye kiss。” 林夕笑颜如花,眼尾带着猫的狡黠。
  向南睥睨着她,神情冷淡,既不说话也不动作。林夕已经习惯了他这样的反应,脚尖一点,朝他吻去,向南脸微微一侧,红唇印在他脸颊,林夕心中懊恼,又没吻到,向南却已经推开她,径直走入电梯,林夕看着门合上:“路上小心。”
  他从不曾主动吻过她,不管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最亲密的时刻。他说过吻代表爱情,他不爱她,所以不会吻她。
  2000年初,全国房价迅猛上涨,核心城市的价格已经涨到老百姓不吃不喝,存钱十年才能负担的程度。
  随后,房地产市场饱和,泡沫,崩盘等言论四起,一时间迷雾重重,人心惶惶。
  然而向南就是在这么混沌的时刻,毅然投身房地产开发市场。彼时他刚二十五岁,清X大建筑系保送生,硕士学历,除了精明的头脑,其余什么都没有,没有钱,没有背景。然而十年后,他硬是在已经大鳄云集的市场里杀出一条血路来,仁恒实业成为全国房产行业市值最高的公司,他本人也位居各大富豪排行榜榜首,成为各路媒体竞相追捧的对象。
  帝京,CBD商圈中心,仁恒总部,顶层。
  从宽大的落地观景窗望出去,轻而易举,便将整个京城收入眼底,如同站在云端,与日晖比肩,俯瞰底下浮世众生。
  向南静立窗前。他是当代最炙手可热的传奇,短短十年,便站到金字塔塔尖,然而没人知道,要得到这一切,他需将自己化作魔鬼,那扇华丽腐臭的名利之门,唯有最邪恶的男人,方能推开。
  凝望天际那一抹灰白,他沉默了很久。素来他头脑清明,行事果决,算无遗策,然而今天,却难得犹豫起来。
  窗外城市正在渐渐苏醒,朝阳从那抹灰白中一跃而出,金色丝线顿时穿过层层雾霭,落在他正对落地窗的电脑荧幕——上面是张新闻照片,身形颀瘦的男人,拥吻着怀中的白衣女子,地点在京郊某别墅门前,光线晦暗,画质不是特别清晰,但足够让人认出那男人的身份——朗廷酒店总裁,傅夜司。
  而新闻标题上,赫然两个加粗加红的大字:外遇。
  向南就那样无声而固执地望着窗外,直到桌上的电话响起,内线,来自他的秘书瑞贝卡:“向董,晨会还有三分钟开始。”
  向南回头再看一眼电脑上的照片,眉间满是凝重:“今天会议全部给我取消。”
  那头安静片刻,仿佛在消化这个突如其来的讯息:“……好的向董。那您需要我再给您安排其他待办事项吗?”
  “不用,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
  作者有话要说:  T_T
  抱歉姑娘们,开文开晚了,因为这篇开头我卡了很久,原来的计划是按时间顺序写,从男女主第一次相遇写起,写他们在一起的十年,也写中国房地产发展失控的十年,中间穿插政治,阴谋等灰暗面。
  但前期男主创业,完全没有主角光环,考虑到大家喜欢男主高大全,而且从头开始写可能会更加慢热,哈哈哈,所以我还是决定从他已经功成名就,外挂加身时开始写起。——不过77比较习惯写顺叙,像这种有点倒叙的可能把握得不是太好,还请大家多包涵,如果有任何意见,尽管提,77会改进的。
  ☆、第 2 章
  仁恒实业主营住宅地产,林夕现在所住的盛·世,便是仁恒旗下的高级住宅项目,位于城中富人区,电梯入户,安保措施极严,绝对保障隐私,因此外界几乎没人知道,单身钻石新贵向南,有个秘密的同居情人。
  说是同居,实际两人聚少离多,仁恒的项目遍布全国大中城市,向南经常出差,所以两人认识的年头虽久,真正相处的时间却不长。
  最开始林夕寸步不离地缠着向南,像个跟踪狂,不管他去哪个城市,她都死活要跟他一起去。但后来她不再敢那样,因为向南不喜欢,因为离他越近,就越感觉他离她越远。她想跟他在一起,想将他收于掌心,害怕失去,然而他却像一捧流沙,她握得愈紧,他逃得愈快。
  既然她无法改变向南,那她只好学着改变自己,留给他喘息的空间,他才肯让她待在他身边,她才不会在他眼里看起来,是个麻烦。
  不能缠着向南,却又关心他的行踪,林夕只好出此下策,笼络了他的秘书瑞贝卡。
  瑞贝卡在仁恒算得上元老级的员工,精明能干,深谙世故,更难得的是,她作为董事会主席向南的首席秘书,工作繁冗沉重得连男人都吃不消,她却能7*24小时保持on call,任何时间在公司见到她,永远都是精致得毫无破绽的妆容,素色但绝对是世界名牌的套装,以及10cm高的细跟鞋。
  向南跟她说取消所有会议之后,她给林夕打电话汇报情况,不仅因为林夕是仁恒的第二大股东,也不仅因为她知道林夕是高干子弟,背后有政府关系,还因为同是女人,她对林夕有恻隐之心。
  从她当向南秘书的第一天起,这个男人眼里就只有工作,像今天这样置公事于不顾的情况,还是破天荒头一遭。而从她当向南秘书的第一天起,林夕眼里就只有向南,虽然她不清楚两人之间的具体纠葛,但试问一个女人能有多少十年来等一个男人?换做是她,她做不到。
  “林董,向董临时取消了今天所有安排,说是有事要出去一趟。”
  接到瑞贝卡电话时,林夕正在厨房冰箱整理食材,听到消息之后,她愣了好半晌,才问:“他有说去哪儿吗?”
  “没有,他自己开的车,没带司机。”
  林夕陷入沉默,眼波微转,心中浮起一丝隐忧,握着手机的指关节有些泛白:“好,我知道了,谢谢你告诉我。” 向南一直以工作为重,绝不会无缘无故取消会议,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挂断电话,她站在冰箱前出神,过了会儿她从通讯录里调出向南的号码,指尖悬在拨号键上,却不敢摁下去。向南不喜欢她在工作时间打电话给他,而且他自己开车,又不对瑞贝卡透露行踪,就说明他不想让她知道他的去处,她若是打过去追问,一定又会惹他烦。
  思来想去,她转手摁下短信键,在屏幕上熟练地打出:今晚回来吗? 顿了顿,又一字一字删除,改成:我买了你爱吃的菜,晚上回来吃饭吧。
  犹豫片刻,她轻点了发送键,继续望着手机出神。
  邵孟拎着西瓜走进厨房,看见林夕站在双开门的冰箱前,低头盯着手机,一动不动。他眉峰不由微微蹙起,将西瓜顺手放在旁边的流理台,快走两步替她把冰箱门关上,语气有些责怪:“怎么站在这儿发呆?万一冻着怎么办?”
  林夕回过神来,收起等不到回复的手机,浅笑:“你别总是这么紧张过度好不好?我哪有那么娇气。” 邵孟是她爸配给她的司机,军人出身,身板儿扎实挺拔,古铜色皮肤,剑眉黝黑,墨眸如星,长得一脸正气,就是话少,不苟言笑。
  邵孟板着脸,手朝客厅一指:“你,去休息,东西我来收。”
  林夕不与他争,点头微笑:“那麻烦你了。” 说着便转身朝客厅走去。
  邵孟注视着她纤瘦的背影,良久,一声叹息。犹记得第一次见到林夕,是在林家位于西郊的别墅,她住二楼,卧室有个半圆形的露台,正对着别墅前的山景。那时他被佣人领进前院,远远地就看见她倚在露台栏杆,似在眺望远处,白衣黑发,青丝随风而舞,别有一番清韵。
  待离得近些,他才看清她的容貌,他这辈子,从来没见过如此美丽,而又苍白的女孩,星尘一样的眼眸,眉如新月,秀气的鼻梁高挺,双唇却毫无血色,看上去像是大病初愈。
  事实上,她的确是,而他无法将初见的画面从脑海中抹去,以至于到现在,他仍然认为她是当年那个需要被人保护的小女孩。
  仁恒地下车库。
  向南沉默地坐在驾驶位,背靠座椅,双目闭合,如同一尊石刻的雕像,唯有右手食指在方向盘上有节奏地敲击,透出丝毫急躁,车内音响放着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调子抑扬顿挫,如同他此刻复杂的心情。
  车载电话忽然响起,向南缓缓张眼,摁下接听键,淡漠的语气中藏着一丝急切:“查到了?”
  来电人是他的心腹——罗城,素来行事狠辣犀利,此刻声音却显得有些犹豫:“你确定要去?”
  向南安静片刻,简短地吐出两个字:“地址。”
  罗城不敢多言,只好迅速将查到的地址发送过去,向南设好车载GPS导航,一脚油门踩下,黑色奔驰便如同幽灵一样滑出地下车库,在主路汇入汹涌的车流,渐行渐远。
  途中手机灌进一条短信,他拿起来,扫一眼发件人,林夕,看也不看便放了回去,反正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他根本不关心。
  一小时后。
  奔驰无声地在某别墅区路边停下,从前车窗望出去,一幢别墅紧闭的雕花大门前,水泄不通地围着长枪短炮的记者,个个伸长了脖子,神情企盼地朝里张望,仿佛嗅到了鲜血的鬣狗,龇牙咧嘴,跃跃欲试地要撕碎猎物。
  这是朗廷集团总裁,傅夜司的宅邸。自从他外遇的新闻一出,狗仔全都循着血腥味追到这儿来,企图挖出更多劲爆的内幕。
  没有任何富二代的绯闻,能比傅夜司的更加引人侧目,原因就在于从来没有一家媒体,能拍到他和女人亲密的照片。曾经有谣传说傅夜司是同性恋,毕竟作为富二代,狗仔挖不到他搂女人腰,揽女人肩,喝醉和女人乱搞的新闻,这实属匪夷所思。
  但随后那场隆重而盛大的婚礼,彻底粉碎了他是同性恋的谣言,之后他也一直保持着富二代中零绯闻的记录。然而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似乎再坚固的感情,也有破裂的一天,因此现在傅宅大门前,才会聚集如此多的狗仔,光是采访车就围了两圈,大家来势汹汹,虎视眈眈,都想拿到第一手的八卦。
  向南坐在车里,沉默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墨黑的眸子里波澜不惊,情绪被隐藏得深不见底。早上无意间浏览到这条新闻时,他就知道将会有大批记者蜂拥至傅宅,企图对当事人刨根问底,掘地三尺。然而根据罗城的信息,傅夜司已经去往欧洲出差,应该还不知道这件事,所以如果不出意外,傅宅内剩下的,便只有傅夜司的妻子,和一干佣人。
  思及此处,忧虑就自然而然地从心底泄漏出来,哪怕他极力克制——就像一个上了锁,严丝合缝的铁盒,里面的水依旧能找到缝隙,慢慢渗透而出。
  驾驶座左侧的后视镜里,出现一个缓缓行走的纤瘦身影,黑色长发,穿着紫罗兰色的针织上衣,左右手各拎着一个大塑料袋,塞得满满当当,像是刚从市场采购回来。向南只朝后视镜里瞥了一眼,视线就再也没移开,搭在方向盘上的手慢慢握起,指关节逐渐泛起森森的白。她怎么没有待在家里?!
  随着女子朝傅宅越走越近,眼尖的狗仔很快发现了她,人群顿时潮水般涌过去,将她里三层外三层地围起来,无数话筒争相朝她身前递,尖锐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地抛出:
  “傅太太,请问你对你先生出轨有什么看法?”
  “傅太太,请问你认识你先生的外遇对象吗?”
  “傅太太,请问你先生是不是已经开始对你感到厌倦?”
  隔着车窗,隔着人群,向南依旧能看清她脸上,惊惶无助的表情,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她似乎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不施粉黛,所以她气色显得有些憔悴,手里拎着东西,所以她无法招架狗仔的围攻,只能被动地夹在人群里,艰难地低着头躲着往前挤,逃避那无数对准她的摄像头,就像一只毫无抵抗能力的羊,被围在了狼群里。
  见状,向南原本温润的双眼此刻危险地眯起,目光如剑,周身散发出一股凌厉的戾气,似乎要将围在女人身边的狗仔全部撕碎。手下意识地就扣上了车门开关,几欲推门出去为女人解围,但下一刻,脑子里绷紧的弦制止了他的动作。
  当初是她自己选择放弃他,嫁给傅夜司,现在他和她只是陌生人,他没有任何立场帮助她。
  再看女人一眼,向南强迫自己移开视线,脚下油门深踩,车子便飚了出去,如同不曾来过这里。
  ☆、第 3 章
  天边晚霞似锦,夕阳最后一丝余晖透过窗户,斜照在室内,林夕专注的侧脸沐浴在带着余温的金色阳光下,如同文艺复兴时期的油画,精致,优雅。
  画完设计稿的最后一笔,她搁下工具,从窗边起身,将柔软的长发松散地在脑后挽成一个髻。她是仁恒的第二大股东,但是早就从一线退了下来,不管那些琐事,只在重大决策时参与,算是顾问,其余时间都用来画稿,打理她的珠宝设计工作室,以及四处看展。
  看一眼腕表,已经过了下班时间,林夕拿起搁在窗沿的手机,发现早上传给向南的短信他还是没回。犹豫片刻,她拨通向南的电话,那头响铃好一阵,却一直没有人接,无奈只好挂断,苦涩地扯了扯嘴角。向南只有在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才会接她的电话,显然他现在不怎么愉快。
  身侧的窗玻璃上,映着她从拨出电话时小心翼翼,卑微的期盼,到挂断电话时,习以为常的失望。她心中惴惴不安,知道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否则以向南处变不惊的个性,不会无缘无故从公司消失一整天。
  但她没有头绪。
  微叹口气,她放下手机,走去厨房。
  从挂钩上取下围裙,在身上系好,再从冰箱拿出食材,麻利地挽起袖子,洗洗切切。只要向南人在帝京,晚上没有安排公司应酬的时候,她都会固执地准备晚饭。以前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第一次学烧菜能在手臂上烫出好几个油泡,但现在向南爱吃的那些菜,她已经熟练得闭着眼睛都会做。
  尽管大多数的结局,都是她守着一桌饭菜空等。
  墙上的可视电话忽然响起,林夕过去摁下接听键,液晶屏上立刻显出一张嬉笑的脸:“夕夕,好久不见。”
  林夕不由莞尔:“桃芝。”
  阮桃芝是她的死党,唯一交过心的朋友。在她们的圈子里,要交到一个朋友容易,要交到一个真心朋友,却是难上加难。
  阮桃芝是Next模特经纪公司的老板,她爸暮景盛是敦煌娱乐的总裁,许多一线女星都签在敦煌旗下,盛名无需多言。
  桃芝随母姓阮,因暮景盛出身不好,阮家又是书香门第,桃芝的外公不肯把女儿嫁给他,但无奈桃芝母亲已有身孕,和暮景盛又情比金坚,外公只能妥协,但要求孩子必须姓阮,因生出的是女儿,遂起名桃芝。
  阮桃芝兴奋地翘着嘴角,明亮的大眼睛在齐刘海下忽闪忽闪,肌肤瓷白,像极了人偶:“Next模特选拔大赛刚结束,我弄了个庆功宴,你也一起来嘛,咱们好久没聚了。”
  林夕从可视电话前退开一些,扬了扬手里明晃晃的菜刀,微笑:“我去不了,在做饭。”
  阮桃芝这才看清林夕身在厨房,脸一下子垮了下来,失望道:“哦。”
  跟着想起什么,眼波微转,打量起林夕的神色来:“向南今天要回来吃?”
  林夕安静片刻,摇头:“不知道,但我还是得准备,万一他回来呢。”
  阮桃芝敏锐地捕捉到她说这话时,眉间一闪而过的忧愁,然而红唇微动,却什么安慰的话都没说出来。她能说什么呢?说让她等,他终究会知道她的好,会回来,会爱她?
  这种违心的谎话,她再也说不出口。
  于是两人之间短暂的沉默。
  林夕明白桃芝想说什么,当初她非要和向南在一起,即便被所有人反对,只有桃芝站在她那一边。然而几年之后,桃芝对她说,她后悔了,或许当时她也应该反对她和向南在一起,说她从不知道,人心能那样无动于衷。
  自那以后,她们之间便很少谈起向南,因为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感到愉快的话题,因为无论有再多劝告,她始终学不会,如何不爱向南。
  半晌后,还是阮桃芝先开口,微叹一声说:“那好吧,你自己好好在家待着,回头我再约你。”
  林夕点头:“好。”
  挂断电话前,阮桃芝忽然想起什么:“对了,你还不知道吧,傅夜司出轨了。”
  林夕平时很少看那些乱七八糟的新闻,打开电脑也只是处理工作,所以听阮桃芝说了之后,这才急急忙忙地去开笔记本。
  她忽然就明白为什么向南会消失一整天,不见踪影。傅夜司的妻子,就是向南唯一所爱的女人——温暖。现在傅夜司出轨,温暖一定很受伤,所以他才取消了所有会议,他会不会已经,去见过温暖了?
  思及此处,林夕立即拿手机打电话给向南,依旧无人接听。她忽然感到害怕,怕向南去找温暖,怕他就这样不要她了。
  电脑开机之后,搜索出相关新闻,发布外遇的时间是今天早上,短短几个小时后,就有傅夜司妻子的采访视频流出。
  林夕犹豫片刻,还是将那段视频点开,镜头中,温暖拎着两个塑料口袋从远处走来,旁边有记者杂乱的喊声:“就是她!” 跟着画面变得颠簸,显然扛摄像机的大哥在朝温暖的方向狂奔。
  记者们跑到温暖跟前,逼问许多尖锐的问题,温暖只是低着头,躲着不回答。十年没见,她变了许多,梳得齐整的头发,安静地拢在耳后,身穿素紫色针织衫,加上不施粉黛的脸,让她看起来像寻常人家里的好妈妈,而不是豪门的阔太太,尤其是她微一抬头,憔悴的神色,泛红的眼眶,让人顿生同情。
  视频下的评论,舆情果然一边倒,群众纷纷痛骂傅夜司和那个没被挖出来的小三。
  林夕却没空关心这些,因为在那颠簸的镜头中,一闪而过的画面里,她看见了熟悉的车牌号码。
  尽管黑色的车窗隔绝了一切,林夕依旧能想象出向南坐在车里,视线寸步不离地注视温暖的画面,眼眶嗖地就酸了。十年来,她那么努力都走不进他冰封的心,然而那个背叛了他的女人,却能如此轻易地扰乱他的阵脚。
  深吸口气,林夕将眼泪硬生生逼回去,合上电脑,回到厨房继续做她没做完的菜。窗外忽然闪电,传来几声闷雷,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很快地,雨落了下来。
  林夕将菜摆盘上桌,站在客厅宽大的落地窗前,看瓢泼大雨洗涤整座城市,外面烟雨迷蒙,小区前的街道,一溜烟的红色尾灯。每到长时间下大雨的时候,这座城就会陷入交通瘫痪。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的电梯门才传来开合的声音。
  林夕回身,向南步入玄关,两人视线在空中相撞,沉默。
  林夕嗫嚅了下嘴唇,想问他是不是跟温暖见过面了,但话到嘴边,却问不出口。不敢问,不想知道答案,一个问题的答案又会引出另一个问题,然而就算无休止地追问下去,也得不到她想要的那句:我爱你。所以索性就不问罢,假装不知道,不去想以后,还能维持现在仅有的相处。
  向南在玄关换鞋,浑身淋得透湿,眸子雾蒙蒙的,令人看不清真实的情绪。林夕掐了掐掌心,扬起微笑,故作轻松地朝他走过去:“怎么淋得这么湿?没开车么?” 说着就去帮他脱西装外套,靠近他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
  向南沉默片刻,猛地伸手扣住她手腕,将她一把推了出去,林夕猝不及防,身子跌在旁边的鞋柜上,肩膀在柜子角磕得生疼,不知所措地望着他。
  向南站在她身前,居高临下地睥睨,脸上清冷的线条显得孤傲疏离,声音凉薄,没有一丝温度:“收起你那些惺惺作态的关心,越是这样,越是让我想吐。”
  林夕笼罩在他高大的身形投下的阴影里,捂着吃痛的肩膀站直身子,垂着眼解释:“我只是想让你把湿衣服换下来,免得感冒。”
  向南忍不住冷笑,墨黑的眼底闪着忽明忽暗的光:“你要是真这么关心我,当初就不该介入我和温暖。要不是因为你,她今天不会弄成这样。” 如果不是因为她,温暖根本就不会变,如果不是因为她,温暖根本就不会认识傅夜司,更谈不上后来的结婚。
  林夕咬着下唇,微垂着头,对他的指控无从辩驳。
  向南看她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心底就无名火起,上前一步,用力扣住她下巴,强迫她将头抬起来:“现在装这么柔弱给谁看?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他手上的力道很重,根本没有控制,林夕疼得倒嘶一口冷气,皱着眉尖,向南眼底波涛汹涌的怒火,令她感到害怕。自从温暖婚后,他整个人就像喷发完的火山,陷入无限长的休眠期。十年来他都冷淡自持,没为任何事失控过,却在温暖这个名字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视野后,变成现在这样陌生。
  向南唇角一勾,将她脸拉向自己,两人离得极近,几乎鼻息相闻:“你以为装可怜,我就会多看你一眼,把你放在心上么?”
  说这话时,他的鼻尖在她脸颊和耳畔慢慢游走,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颈项,最后他的唇悬在她的唇上方,中间隔着一张纸的距离,林夕几乎以为他要吻她,下一刻,她整个身子都被他用力翻了过去,他从后方压着她,在她耳边冰冷地说:“别妄想了,你就只是床上的一件工具。”
  林夕艰难地咬住下唇,压抑快要涌出来的眼泪。她为他努力了十年,改变了十年,改得连她自己都不认识现在的自己了,可是对他来说,她还只是一件工具……
  挣扎着想要起身,却被向南死死地压住,跟着感到他右手撩起她的裙摆,将她的底裤粗暴地扯下,就那么生涩直接地从后面挤了进去,她痛得挣扎,却被他咬住颈项,像动物一般地完成了交配。
  ☆、第 4 章
  次日清晨,林夕到点就醒,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起来,生怕影响向南休息。昨天他淋了雨,欢爱之后身子发烫,倒在床上就睡着了,到现在鼻息声还有些沉,似是仍在深睡中。
  将他额头的冰敷袋取下来,手贴在他耳后试了试体温,热已经退了,林夕这才起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去卫生间洗漱。
  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女人,素面朝天,脖子上还有浅浅的,尚未恢复的牙痕,刹那间,她有些恍惚。
  第一次遇见向南,是在十年前。
  那时她刚拿到驾照,干爹暮景盛在她十八岁的成人礼上送了她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她那时年轻,各方盛宠,性格乖张跋扈,连驾照都没摸热,就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去飙车。
  开上山时,为了躲避路边突然蹿出来的小狗,她的车子失控冲出路面,掉进山内的湖里。那时她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最后在医院里醒过来。
  模糊的记忆里,她记得有谁救了她,但看不清那人的容貌。后来她问了当时在现场的桃芝:“救我的,是个怎样的人?”
  桃芝诡谲地笑:“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看起来也很年轻。” 跟着拿胳膊肘捅她,眉开眼笑:“告诉你,你的初吻已经没了哦。”
  林夕一愣:“啊?”
  桃芝笑得满脸桃花开:“他给你做人工呼吸来着,嘴~对~嘴~”
  林夕怔了片刻,苍白的腮上慢慢浮起两团浅粉,手不由自主地抚上唇瓣:“什,什么嘛,你不要乱说。”
耳朵里却听见越来越响的脉动,头也垂得越来越低。
  那是她的初吻,虽然她完全没有关于吻的记忆,但是残留在唇上的幻觉,却显得特别真实。从那以后,她就总是做梦,梦里有人将她从湖里温柔地救出来,轻轻地吻她。
  梦太美,以至于她无法忍受只能在梦里看见个模糊的人影,但是救她的那个人,据说只送到医院,谢绝了她父母的好意,然后就消失了。是她自己动用关系找到了他,然后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彻底地爱上了。
  朝脸上浇了一捧冷水,林夕从往事的沉湎里回过神来。向南昨晚如此失控地对她,她虽然难过,但冷静下来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
  他是单亲家庭养大的孩子,自幼失去父亲,家境贫寒,令他变得敏感孤傲,什么事情都要做到最好,读书时成绩每年都是全年级第一,又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外加样子好看,很受女生欢迎,自然就成了校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
  而温暖和他从小就认识,那么多女生喜欢他,他却只对温暖好,可是最后却被她抛弃,选择另嫁他人,这对自尊极高的他来说,是相当沉重的打击。从那以后,他就完全地封闭了自己。
  但林夕知道,内心深处,他从来没有真正地放下过温暖,他只是选择把那些情绪封存起来,不去处理。而当他看到温暖婚姻不幸时,所有的过去又跳出来铺在他眼前,逼他去重温,所以他才会喝醉,才会失控。
  想到这里,林夕不由暗自渴望,既然温暖伤他那么深,他应该不会傻得再去跟她纠缠,昨晚的失控应该只是一时想不开,况且温暖始终都还是傅夜司的妻子,和他根本没有可能。
  刚把早餐做好,林夕就见向南已经穿戴整齐从卧室里出来,赶紧扬起笑脸迎上去:“怎么不多睡会儿,是不是我吵到你了?”
  向南扫她一眼,没有回答,表情恢复到以往的冷漠,看她的眼神没有爱,亦没有恨,古井无波,像看一件和他没什么关系的物品。
  擦过她身边,向南径直朝玄关走,仿佛昨天的失控完全没发生过,仿佛那些情绪的宣泄,完全都是幻觉。
  林夕在原地愣了会儿,跟着转身,厚脸皮地追上去:“吃了早餐再走吧,我熬了白粥,你昨天喝那么多酒,要吃点热的暖胃。”
  向南沉默片刻,薄唇微勾,讥诮:“怎么,你还真把自己当我老婆了?”
  林夕一滞,唇角的笑容僵住,一点点化去,向南没再看她,摁下电梯,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下到车库,他把路虎开出来,赶在早高峰之前到了公司。
  瑞贝卡已经在秘书桌前等候,微一鞠躬:“向董早。”
  向南微微颔首,扔过去一把车钥匙:“帮我把车开回来。”
  车?瑞贝卡一头雾水,仍旧信心满满地点头:“好的,没问题,停在哪里?”
  向南略微沉默:“昨晚停在路中间,现在大概已经被交管局拖走了。” 因为下大雨实在太堵,他没有心情耗在车里,就直接下车走人了,现在他也不知道车在哪里。
  瑞贝卡嘴角抽搐两下,还是毕恭毕敬地道:“那我打电话去问问。”
  向南嗯了声:“昨天取消的会议,另外找时间补回来。今天去沪城的行程再给我确认一遍,把时间表发到我邮箱。”
  “是。”
  向南交代完,这才走进办公室。电脑屏幕上,依旧放着傅夜司和陌生女子拥吻的照片,他昨天走得急,连电脑都没关。
  轻轻移动鼠标,将网页叉掉,他深吸口气,集中精神工作。以他今时今日的能力,完全可以替温暖平息舆论风波,但无论她现在处于多么风口浪尖的位置,那都是傅家的私事,轮不到他这个外人上赶子地去插手。
  时至中午,罗城抱着一个箱子小心翼翼地走进他办公室,向南抬头瞄了一眼,复又低下头去继续忙碌:“装的什么?”
  罗城是他发小,读书时成绩不好,专喜欢在道上混。后来向南做房地产生意,黑白两道都需要人,罗城自然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专门帮他打点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
  将箱子轻轻放他桌上,罗城嘴角一勾:“古玩。”
  向南抬起头来,微一挑眉:“你带古玩给我做什么?”
  “你今天不是要去沪城打点关系么?听说规划局那老头最爱古玩,你带个过去,好讨他欢喜。”
  向南沉默片刻,眼睛微微眯起:“听说?听谁说?”
  罗城脱口而出:“嫂子说的。之前碰到她,跟她聊了两句你去沪城的事,她就拿了这个给我。”
  向南手指在桌面轻叩两下:“嗯?”
  罗城一愣,立马改口:“哦不,林夕说的。”
  向南视线变得有些危险:“所以背着我,你都是叫她嫂子?”
  罗城干笑两声,搓手:“南哥,林夕不挺好的嘛,当我嫂子合适!”
  向南眉头皱起,斥道:“少自作聪明。”
  罗城就蔫蔫儿地闭了嘴。
  其实罗城会这么买林夕的账,其中的道理向南明白。
  公司创业初期,很多政府关系都是林夕牵的线,该约谁,该在哪里吃,该送什么样的礼,一样一样,她都摸得门儿清,跟竞争对手抢地,拆迁,赊款等后续事宜,她也没少出谋划策。谁也想不到,年纪这么小的姑娘,眼光竟然这么准,城府竟然这么深,心肠竟然这么狠。
  不过这也不奇怪。客观地说,林夕敏慧冲怀,加上她父亲位高权重,自然要接待不少商贾政要,她成天耳濡目染,想不懂人情世故都难。罗城在这点上,是很服林夕的,加上她一向有笼络人心的手段,罗城向着她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只是后来公司上了轨道,向南自己就可以运作那些关系,慢慢地,林夕的价值就变得薄弱,很多事他都不再过问她的意见。现在的她对他来说,还不可被替代的原因,就是她的身体。他是第一个占有她的男人,她也是他第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为他量身定做,所以他才一直留着。
  尽管有时候,恨她都恨得牙痒。
  “南哥。” 罗城打断他:“带吗?好歹是她的心意。”
  向南收起思绪,面无表情地道:“东西拿去还给她,让她以后少管闲事。”
  罗城撇了撇嘴,又不好再说什么,只好换了个话题:“哎你说规划局这些人,钱也太好挣了。前些日子我老家邻居的女儿买了套房,号称是学区房,结果划片区的时候,人家大笔一描,说这些路这些路以内的才算学区房,好家伙就隔一条马路,这房价差得不是一点。南哥,这次你去沪城,一定得让他们划一块好地给仁恒。”
  “行了,知道了,还用你啰嗦这些。”
  罗城瞅着不提林夕,向南脸色就逐渐放晴,便斗胆问了句:“南哥,昨天你,去见温暖了?”
  向南微滞,沉着脸摇了摇头。
  罗城舒了口气:“那就好。”
  向南和温暖读书时那些破事儿他都清楚,温暖家境贫困,爸爸因为杀人蹲了号子,妈妈收入微薄,还经常酗酒,动不动就打她,也不管家里的事,一直都是向南和他妈妈在照顾她,为她遮风挡雨,相处久了,两人顺理成章就成了一对。
  向南很疼温暖,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是第一时间想到她,辛苦打工挣几个零用钱,也全都拿给温暖花,上大学挣的奖学金,也都拿给温暖买新衣服,因此他经常被哥们儿嘲笑为二十四孝老公。
  有次在学校,有个男同学嘲笑温暖的爸爸蹲号子,家里没男人,淫笑着让她缺“男人”了就找他,一向温文尔雅的向南红着眼睛,第一次动手打人,差点把那人眼珠子都给打爆了。向南就是对温暖这么好,谁都以为他们会是一对,没想到温暖最后却变了心。
  但在他眼里,他从来不觉得温暖爱向南,爱一个人会付出,但温暖却是一味地索取,只是向南爱得盲目,看不出来,或者视而不见。
  +++++++++
  作者有话要说:  南哥,我真怕你烂泥扶不上墙啊。。。
  顺便整理下男女主的年龄,怕有些亲不清楚,女主28,男主35(其实叫他南叔也行)
  ☆、第 5 章
  走进咖啡馆的女人戴苍蝇镜,穿范思哲最新款连衣裙,踩Jimmy Choo高跟鞋,唇上涂香奈儿的传奇。
  来往的人流里,没有谁认出她就是绯闻主角傅夜司的妻子,那个在新闻视频里被狗仔围攻,不施粉黛,看起来憔悴伤心的女人。
  站在咖啡馆入口,温暖环顾四周,见顾客不少,便问服务生要了个包间。入座后,她将Prada包包放在桌上,拿手机写个短信,把地址发送出去。
  等待的间隙,她习惯性地点开股票软件,收藏夹里只有一只股:仁恒地产。
  按照今日的股价计算,仁恒的市值已过千亿,早在三年前,就超过了傅夜司所拥有的郎廷集团。
  谁能想到,当初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现在竟能飞黄腾达至此。
  手指滑动屏幕,拉到仁恒的股东结构,第一持股人自然是董事长向南,第二持股人,叫林夕。
  中国股民数量超过一亿,这一亿人中,几乎没人知道仁恒第二大股东,林夕的真实身份。
  但是温暖清楚。她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全拜那个女人所赐。
  不多时,一个扎马尾,戴鸭舌帽,穿T恤牛仔裤帆布鞋的女孩推门走进来,面色潮红,有些气喘,像是跑过来的:“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没关系。” 温暖示意她坐,跟着从Prada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过去:“这是余下的酬劳,钱已经存在上面了。”
  女孩接过来,用手机银行查了余额,确认之后这才莞尔一笑:“谢谢。”
  “机票我都已经给你订好了,晚上带着身份证直接去机场就行。”
  “好。”
  温暖拿过手边的餐单递过去:“要喝什么随便选,我请。”
  女孩见她心情似乎不错,迟疑道:“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温暖嘴角一勾,缓缓地说:“你想问,我为什么要雇你去勾引我丈夫?”
  女孩轻轻点了下头,随后又急忙补充:“如果你不想回答就算了,我只是好奇,没别的意思。”
  温暖无所谓地耸了下肩,悠然道:“因为我想和他离婚。”
  女孩恍然,安静片刻,又问:“为什么你要雇我呢?你那么有钱,应该有很多女孩愿意为你办这件事。”
  温暖嘴角勾着笑,视线在女孩年轻的面庞上巡梭,半晌后,别开眼:“因为你长得像一个人。”
  沪城和帝京一样,是生命力最旺盛的城市,虽然拿地成本很高,但是卖得起价,需求旺盛,也算物有所值。
  在向南去沪城出差这段时间,发生了两件事。
  一件事是,傅夜司的绯闻忽然没有了后续。原本野心勃勃,想要挖出小三身份的那些记者,一夜之间,都变得鸦雀无声。按照现今新闻刷新的速度,旧绯闻不再继续炒作后续,很快就被湮没在信息的大海里。
  林夕知道像这样的断尾新闻,一般都是上头施压,所以不再继续报道。但是是谁施的压呢?她怀疑过向南,可是转念一想,向南如果要拯救温暖,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控制舆论,而要拖到现在?
  所以不可能是他。剩下的还有可能出手平息风波的,大概就只有傅夜司本人了。
  只不过,她无法去求证这个推测。曾经她,桃芝,还有傅夜司是死党,不过后来因为傅夜司坚持要娶温暖,她和桃芝不喜欢温暖,反对他娶,所以三人闹得不欢而散,时间久了就没了联系。
  另一件事,就是林夕被相亲了。
  林夕的妈妈梁吟秋心脏不是太好,所以要她回家小住几天,陪陪家里人。林夕也没多想,反正向南出差,她在家也是一个人待着,不如去陪陪爸妈。
  哪里知道,林泽平暗中替她安排了相亲,对方是帝京军区司令陆章远的儿子陆川,名义上把人叫到家里来吃饭,实际上可不就是想撮合两人么。
  林泽平和梁吟秋都知道女儿和向南在一起的事。当时他救了夕夕,全家都很感谢他,林泽平提出给他发锦旗,给他钱,给他安排更好的工作,他都一一拒绝,然后就从医院消失了。是夕夕自己动用手段去把他给找出来,之后就一直缠着他。
  两口子当时也没多加干涉,以为女儿只是想报答自己的救命恩人,况且她还那么年轻,做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喜欢上向南虽说是情理之中,但时间久了也就会淡了。
  哪能想到这一缠,就是缠了十年。
  曾经有不少同僚都朝林泽平递出橄榄枝,想跟他结亲,他都婉言谢绝了,因为女儿执意要跟向南在一起。但随着林夕年纪越来越大,跟向南的事始终没个下文,他也开始着急,这才张罗陆川到家里来相亲。另一方面,他也想通过政治联姻,未雨绸缪。换届选举就在明年,现在谁都不敢说自己是安全的。
  送走陆川,梁吟秋把林夕拉到厨房,女儿刚才对陆川不咸不淡的态度她都看在眼里:“夕夕,你也别怪你爸给你张罗这些,他这么做都是为你好,要不是你跟向南一直拖着,他哪会着急。”
  林夕点了下头:“我明白。”
  “以前你年纪小,要喜欢向南我们劝不听,只能由着你的性子在外面疯,以为等你玩够了就会收心。现在你眼看都奔三的人了,对未来怎么想的,也该给父母个交代才是。夕夕,你老实跟妈妈讲,是不是跟向南有什么问题?”
  “没有啦,我们挺好的,是我自己不想定下来。” 林夕故作轻松地耸肩:“我条件这么好,哪能就被他给绑住了呢,等我哪天腻了,就换别人,你是说吧妈?”
  梁吟秋剜她一眼:“死丫头,也不知道你哪句说的真的,哪句说的假的。你不是不知道,你爸爸他不喜欢向南,觉得他的条件做你的朋友可以,做丈夫还不够资格。妈妈以前也跟你爸爸意见一样,觉得向南差了点,现在我只想早点抱上孙子,只要你觉得合适,妈妈都支持你。”
  林夕嘻嘻笑:“谢谢妈。”
  梁吟秋捏捏女儿的脸颊,没好气地说:“你哟,真是从小到大都不省心,妈妈身体不好,你再这么混下去,都不知道我能不能活到抱孙子那天。”
  几天之后,向南从沪城回到帝京。
  到盛世时,已是夜里十一点多,客厅亮着灯,桌上摆着尚有余温的饭菜,唯独不见林夕。
  向南心下奇怪。按理说,她一定已经从瑞贝卡那里拿了他的行程,知道他什么时候下飞机,所以应该像往常一样,在他进电梯时,雀跃地跑出来迎接。
  可是现在看不见人,难道出去了?
  向南宁了宁神,不让自己多想,推着行李箱径直朝卧室走。路过林夕的画室,门半掩,他脚步在门口顿了顿,微微侧头朝里看去。
  林夕单肘支在窗棱上,偏着脑袋睡着了,柔软的长发垂在脑后,像黑色的海藻。她座椅右方的地上,落着支画笔,显然是睡着了没握住,掉下来的。面前的画架上,是新完成的作品,一枚钻戒,铂金的戒环,上面镌刻着祥云图案,八爪型的戒托上,是硕大的湖水蓝彩钻,采用公主型切割,彰显高贵典雅。
  向南不由在门口停住。抛开偏见,只从男人看女人的角度,林夕无可挑剔,当得起那句: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但是,一想到温暖现在的处境,想到她被狗仔逼问得抬不起头,想到她的家丑被媒体宣扬得人尽皆知,他就难以对林夕生出任何好感。
  将视线尽数收回,向南继续推着行李箱朝卧室走。林夕被轮子摩擦地板的声音惊醒,反应一会儿,意识到是向南,便从椅子上跳起来,蹬蹬地追过去:“回来了?”
  向南敷衍地嗯了一声,算作回答,自顾自地打开行李箱,整理起里面的衣物来。
  林夕走近,拿过他手上的衣服,娴熟地往衣柜里挂:“我来收吧。”
  向南这才注意到,她眼底有淡淡的青色,像是多天来都没有睡好。
  “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林夕嘴角绕着笑,看他的眼神亮晶晶的,像是很高兴他回来:“桌上给你留了饭菜,你要是想吃,我去给你热一下。”
  向南有些烦躁地扯下领带:“不用。”
  林夕也习惯了他这样的回答:“那你去洗澡吧,出差那么久应该很累了,洗完早点睡。”
  向南一言不发,捡了换洗衣物去浴室。
  林夕继续替他收拾。向南出差的这段时间,她老是惴惴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夜里也时常发落水的噩梦,加上她妈妈说想她结婚,抱孙子,令她压力很大,所以晚上一直睡不好。
  她和向南,什么时候才能走到结婚生子的那一步?
  搁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突兀地响起,是向南的,林夕疑惑,这么晚是谁打电话过来。
  她犹豫片刻,还是忍不住好奇,凑近一看,身子不由僵住,来电显示上赫然映着两个字:暖暖。
  ☆、第 6 章
  暖暖……
  会被向南这么亲昵地存在手机里的,只有一个人。可是她这么晚打来做什么?
  林夕来不及细想,下意识地就拿起手机,按住挂断键滑动,如愿以偿地停止了铃声。
  屏幕退回到锁屏状态,她捧着手机,指尖还心有余悸地颤抖,脑子里一片乱麻。她不敢想象,要是让他接到这通电话,两人重新联系上,会有怎样的后果。
  “你拿我手机做什么?!”
  向南不知什么时候洗完澡了,站在门口,冷眼看着她。他只在腰间围了条白色的厚浴巾,贲张的麦色腹肌上还残留着未干的水珠,刘海吹得半干,软软地垂在额前,半挡住眼睛。
  林夕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微笑:“刚才收东西不小心把你手机撞掉了,给你捡起来。”
  向南打量她一眼,心中揣摩着她这话的可信度。林夕向来狡猾诡谲,当初表面上跟温暖做朋友,实际上是为了要离间他们的恋情,她还刻意把温暖带进她的圈子,让温暖错误地去幻想那些她根本无法负担的东西。
  年纪小小就操纵人心至此,让他怎么能轻信她?
  几个大步上前,将手机从她掌中夺回,向南看了眼锁屏的状态,有密码保护,料她也玩不出什么花来:“以后别随便碰我东西。”
  林夕见他没发现异样,暗自松了口气:“知道了。”
  谁知下一秒,手机就又响了。
  两人视线同时落在手机屏幕上,来电人依然是,暖暖。
  向南望着那个十年没有出现在他来电屏幕上的名字,陷入沉默。林夕咬住下唇,忐忑地观察向南的神色。这通电话,他到底会不会接?
  铃声催促地一直响,向南始终没有动作,墨黑的眸子里,重重叠叠,是望不穿的迷雾。当初分手的情景仍历历在目,中间的十年恍如白驹过隙,只是一瞬,像电影里那些可以被快进的片段。
  彼时她那么决绝,现在又打来做什么。
  但这些年来他始终没换号,显然温暖也和他一样,保留着当初的号码。潜意识里,他也许希望有天,温暖会像现在这样打来。
  而且在这个时间,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事。
  向南拇指下按,滑动,将电话接起来,却并不开口。
  对方也没说话,于是耳朵里的沉默,胶着地僵持着。
  好半晌后,电话那头才传来一个小心翼翼,试探的声音:“向……南?”
  向南简短地嗯了声,算作回答。
  对方见他不多说,只好继续道:“是我,温暖。”
  向南沉默片刻,生硬地吐出两个字:“有事?”
  “抱歉这么晚打给你。” 温暖说话时带着浓重的鼻音,像是刚哭过,手机里还有呼呼的风声,不像从家里打来:“我实在不知道该打给谁,想来想去,只有你能帮我。”
  向南一听就知道是出事了,声音沉下来:“怎么了?” 话虽简短,但已不如之前那么冷硬。
  温暖带着哭腔说:“傅夜司在外面找了别的女人,我想跟他离婚,他不肯,我们吵了起来,他还动手打我,我现在从家里逃了出来,没带钱也没有地方可去。” 说着顿了顿,软软地央求:“我知道很为难你,但你能不能……帮帮我?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在听见温暖被打时,向南握着机身的手就逐渐收紧,眸中腾起怒火,理智全然断线,几乎立刻就说道:“你在哪?我来接你。”
  挂断电话,向南行动迅速地穿衣服,林夕不知道温暖对他说了什么,只听到他说要去接她,胸口隐隐作痛:“出什么事了?这么晚,你还去接她?”
  林夕不问还好,一问向南就怒,眼角眉梢,全是淋漓的恨意,几乎咬着牙地说:“什么事?还不都是你造成的!” 当初温暖和他分手,嫁给傅夜司,这桩悲剧对向南唯一的安慰,便是傅夜司看起来很爱温暖,十里红妆娶她过门,婚后一直无绯闻。
  她嫁个好人家,至少比跟在他身边受苦强,所以他放了手。但现在,出轨?!家暴?!
  林夕被他眸中的盛怒吓得退了两步,手指不由紧紧地扣上门框,指关节都泛了白。她大概明白温暖因为什么事打电话来了,还是关于傅夜司的绯闻。
  但把傅夜司出轨的责任,栽赃到自己头上,是不是不太公平?
  咬了咬牙,她鼓起勇气替自己辩解:“温暖嫁给傅夜司,是她自己的选择,没有谁逼过她。” 所以温暖现在的不幸,不关她的事,不是她的责任。
  向南动作嗖地停住,一下子竟不知道如何反驳。
  安静了会儿,他收敛了怒气,声音也变得平静:“她当时犯了个错。”
  接着拿过车钥匙,径直擦过林夕身边朝外走:“现在她有机会改正。”
  改正……
  聪明如林夕,又怎会不明白改正两个字的意思,向南他,还是想要温暖回他身边。
  眼眶嗖地就红了,指甲深深地掐进掌心,才能抑制着不哭出来,她追着向南到玄关,拦在他身前,单薄的身子和他的高大对峙,被逼急了,曾经不敢问的,现在也能问出口:“那我呢?我要怎么办?”
  向南居高临下地注视着她,平静地看着她红得像兔子一样的眼眶,片刻之后,淡漠地说:“你如果想走,随时都可以,我从来没有强留你在我身边。” 说完绕过她,抬手摁下了电梯。
  林夕眼泪唰地就落了下来,拼命咬住下唇,不让自己哭出声音。十年了,她在他身边贴心贴肺,做牛做马,因为欠他一条命,所以为他去死也愿意,可是却换不来他对她一丁点的爱,甚至挂怀……
  她忽然不知道,坚持的意义是什么。
  两人就这样背对背地站着,沉默,客厅没有开灯,落地窗外洒进来半片月光,清冷的银白色覆盖在两人肩上,让这个本该燥热的夏夜,变得像冰一样透凉。
  电梯门开时,林夕忽然喊了他的名字:“向南。”
  向南头微微朝她的方向侧了一点,梯内的灯光将两人的影子在地板上拉得老长。
  林夕顿了顿,声音有些空洞:“就算我,嫁给别人也没关系吗?”
  在心里很深很深的地方,好像有什么东西震了一下,发出嗡嗡的回响。
  向南条件反射地将这股异样压制下去,他急着接温暖,根本没时间细想:“随便你。” 说完就迈入电梯,两扇银色的门缓缓合上。
  门彻底关闭前,从狭窄的门缝中,他看见林夕蹲在了地上,抱头痛哭。
  坐在梳妆台前,林夕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里拉满血丝,两条干涸的泪痕清晰可见,眼底透着淡青色,看上去憔悴疲倦,状态糟糕极了。
  她安静地和自己对望了很久,慢慢地,慢慢地,嘲讽地勾起唇角。她可是林夕,现在怎么落到这种田地?
  深吸口气,她拿起手机,拨通桃芝的号码:“在哪儿?”
  电话那头传来震耳欲聋的舞曲,桃芝声嘶力竭地回答:“我在MUSE。”
  “我来找你。” 挂断电话,林夕又打给邵孟:“二十分钟后我要用车。”
  邵孟住在盛世的另一个套间,本来已经睡下,在接到林夕电话后,他火速从床上爬起来,利落地整装完毕,毕竟是当过兵的,扎实的底子还在。
  尽管是夏天,他依旧规矩地穿上西服衬衣,手上戴着白手套,提前到林夕的私人停车位前等候,身板站得挺直。
  不多时,便听见清脆的高跟鞋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邵孟循声望去,不由眼前一亮。
  林夕久违地化了妆,肌肤细白如雪,唇上涂着常人难以驾驭的艳红色,像盛开的红梅飘落在冰天雪地,孤傲冷艳。一袭大波浪卷发柔顺地垂在身后,修身的黑色小礼服尽情展示她玲珑剔透的曲线,V字领口低得恰到好处,露出白净修长的锁骨和部分莹润细滑,弹性丰盈的柔软。
  邵孟一时看得失了神,他已经记不清上一次林夕像这样盛装打扮是在什么时候了。张爱玲笔下,男人一生至少有两个女人,红玫瑰和白玫瑰,但是林夕一人,就可以完全演绎两种不同属性的女人,她可以妖娆,像暗夜绽放的玫瑰,亦可以清纯,像洒在床头的白月光。
  直到林夕在他跟前停住,邵孟才回过神来,赶紧替她拉开车门,并未多问一句。
  奔驰在午夜十二点开出盛世,夜色像黑绸缎一样滑过车窗,林夕靠在椅背,安静地望着窗外。想到向南不知在哪个地方,跟温暖在一起,她就感到窒息。
  随即摇摇头,把脑海里幻想出来的那些画面统统屏弃在外,她吩咐邵孟道:“开快点。”
  邵孟立马一脚油门踩到底,引擎发出强劲的轰鸣,在通畅的道路上一路狂飙,很快便赶到了MUSE。
  MUSE也是暮景盛的产业之一,女明星嫩模富二代官二代的夜生活出没地。
  邵孟在前面开路,林夕轻车熟路地在阮桃芝的VIP包间内找到她,房间里还坐了些陌生人,男的女的都有,看上去个个年轻,男的无一不有八块腹肌,女的都纤腰长腿,穿齐B小短裙。
  看见林夕推门进来,众人都没了声音,好奇地望着她。
  阮桃芝从沙发上一跃而起,鹿一样撞进她怀里:“夕夕,你可终于来了,我想死你了!”
  林夕抱着自己的死党,这才心安了些,唇角牵出一缕笑:“我也想你了。”
  韩昭从沙发上站起来,环视屋内一圈:“都出去。” 声音不大,却不容抗拒,一屋子男男女女纷纷起身,鱼贯而出。
  韩昭早年是阮桃芝的保镖,现在是桃芝的男朋友,也是暮景盛的左膀右臂,暮家大部分产业都是韩昭在打理,加之他和桃芝是情侣关系,以后势必接手暮景盛全部的家产。
  待屋子里只剩他们四人,韩昭走过来,扶上桃芝的腰,将她软软搂进怀里,看向林夕的眼神通透了然:“想喝什么酒?”
  +++++++++++
  作者有话要说:  南叔,泥垢了!还能不能愉快地做男主了?!→_→
  另外关于为什么让渣叔做男主,其实77知道他不讨喜,是真渣,不符合完美男主的要求,但77觉得比较有意思,比一般男主更立体。
  另外渣和不渣都是相对的,小言中很多完美男配,变成男主其实就是渣男。渣男主变成男配,其实就完美了。→_→
  ☆、第 7 章
  备好酒水后,韩昭和邵孟就去包间外抽烟,给两个丫头留些私人空间。早年她们经常混在一起,跟连体婴似的,两个保镖跟在她们身边,自然也就熟悉起来。只是后来林夕不爱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交集这才少了。
  阮桃芝倒了满满一子弹杯洋酒递给林夕,陈述句的语气:“向南又做什么事惹你生气了。”
  林夕接过来一饮而尽,火辣的汁液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自嘲地笑着说:“你知道么?以前我总跟你抱怨他对我不冷不热,现在却特别怀念那个时候。”
  至少那时,她是唯一一个可以接近向南的女人。
  向南对女人有洁癖,除了工作上的同事,他不会跟其他任何女人有交集。
  多少女的削尖脑袋想爬上他的床,嫁千亿豪门当阔太,最差被包养,也可以捞些跑车楼房,可是他不屑跟女人逢场作戏,甚至怜香惜玉都吝啬给予。曾经有个台湾的一线女星来给他的新楼盘做代言,酒会上找机会对他投怀送抱,他直接生硬地把人给推得远远的,弄得人女明星很是下不来台。
  正是因为这样,林夕从来不担心向南在外面会受不住诱惑,相反地,她很相信他。虽然他对她始终淡漠,但至少她是唯一,唯一可以睡在他枕边的人,所以她才能坚持十年,因为还有希望。
  阮桃芝明媚的眼波轻转几下,便猜到是怎么回事:“因为温暖那个碧池?”
  林夕再灌一杯酒,眼眶又红:“还能有谁?他认为温暖现在的不幸都是我造成的,所以一看见我就发火。”
  阮桃芝把手中的酒杯重重往桌上一放:“靠!他脑子里有屎吧?!傅夜司出轨关你屁事啊!”
  “他说是我介入了他和温暖。”
  阮桃芝气得简直快要抓狂了:“温暖那小狐狸精根本就没喜欢过他好么?!他自己在那儿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是男女朋友,跟个傻逼似的。你没看他跟我们介绍温暖,说她是他女朋友,温暖那一脸不情愿的表情。”
  “但温暖也没否认。”
  “所以说她是狐狸精嘛,明显就是把向南当备胎啊,不然她怎么会在认识我们之后,上赶子地要跟我们做朋友,不就是想攀上我们的关系么?” 阮桃芝越说越激动,开始撩袖子叉腰:“那时你喜欢向南连瞎子都看得出来,正常女人不都该讨厌你,避着你么?她却主动来找你当朋友,真是居心叵测。”
  林夕并不是没看出温暖有问题,像她这样刻意来结交她的女生,她看得太多。从小到大她都家境优渥,所以有许多女孩子愿意跟她做朋友,她们可以从她那里拿最新的时尚杂志,蹭免费的美食,借奢侈品包包,白捡些高端护肤品,甚至结交到她们平时根本接触不到的高富帅。
  但是那些女孩里,真心在乎她这个人的却是少数,大多只是喜欢林夕这两个字,谁来做林夕她们都会喜欢。久而久之,林夕便练成了火眼金睛,很容易看得出谁别有居心,谁是真跟她合得来。
  温暖自然属于前者。
  为了多了解向南,林夕就对温暖的示好顺水推舟了,时不时带她出去参加个Party,送她个名牌包包,她就什么都跟林夕说了。然而两人的交往,却不可避免地走向了那个结局:白雪公主不会羡慕灰姑娘的生活,但灰姑娘却渴望能住进城堡。
  温暖天天看着林夕和桃芝她们坐豪华轿车,背奢侈品包包,住欧式装潢的大别墅,连她们戴的不起眼的一条丝巾,据说也能顶她两个月工资。慢慢地,她就越来越看不上向南,成绩好又如何,学生会主席又如何,要让她过上林夕那样的生活,十个向南都办不到。
  向南也察觉到温暖自从和林夕走得很近以后,跟他的距离就愈来愈远,尤其是她时不时地拿回来一些林夕送她的奢侈品,在看着那些没有生命力的物件时,她眼底闪耀着五光十色,钻石般的辉彩,遮都遮不住。
  越是如此,向南就越是担心。他把林夕送给温暖的东西整理出来,都还给她,警告她以后别再来找他和温暖。在他眼里,林夕就是带坏温暖的那个坏小孩。
  “算了,不说他了。既然他已经认定温暖的不幸是我的责任,那说什么都没用。” 林夕一仰头,又灌进一子弹杯烈酒,明亮的眼睛蒙上一层薄雾。她不怪向南看不清,只是感到悲伤,因为他不是不够聪明,只是陷得太深……
  “既然向南这么差劲,那你换一个呗。” 阮桃芝揽过林夕的肩,轻轻挑了下眉,意味深长地道:“瞧见刚才出去那些小狼狗没?都是这届比赛新选上来的模特,平均年龄二十岁,身材爆好精力旺盛,对着世界地图都能完成一次打飞机。你要看上哪个,跟姐说,姐介绍给你。”
  林夕剜她一眼:“我才不要老牛吃嫩草。”
  “切,你哪里老,我敢打包票,那些小狼狗光是看着你就能硬起来,不信我把他们叫来试试。”
  林夕推她:“你别开玩笑。”
  “我说真的。” 阮桃芝一脸坏笑:“再说嫩草才好吃,你试试就知道了,反正又不用负责。”
  “说得就跟你试过似的。” 林夕嘴角一勾:“你这么惦记那些嫩模,你们家韩昭知道么?要不要我叫他进来跟你聊聊?”
  “你……!” 阮桃芝哼一声,把头歪向一边,极不情愿地放弃了试吃嫩草这个提议。惹谁也不能惹韩昭,每次都是床下犯错,床上收拾,她可不想总被折腾。
  向南接到温暖后,把她安置在他名下闲置的一幢别墅内。屋子定期有人打扫,家电寝具也都齐备,住人没问题。
  “明天我会安排佣人司机给你,在离婚之前,你都留在这里。” 向南路上一直没说过话,到现在才说第一句,看着温暖的视线有些沉重。她左脸颧骨处仍有些红肿,是新伤,左臂上隐约可见浅紫色的淤青,推测应该是几天前造成的了。既然家暴不止一次,他断不能再送羊入虎口。
  温暖微垂着头,轻声说:“谢谢。”
  向南盯着她沉默,胸口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毕竟中间隔着十年,再见面她又是如此狼狈的状况,实在不是叙旧的好时机。
  “你早点休息。这里很安全,没人可以再伤害你。”
  说完他把别墅钥匙递给她,转身出了大门。
  驱车到家,已是半夜,屋子里漆黑一团。
  向南打开灯,走到卧室,发现林夕不在,这才想起之前跟她吵架了。林夕是小孩子心性,说气话,玩儿离家出走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到最后还不是会乖乖回来。
  他也不甚在意。
  打开电脑,给瑞贝卡写封邮件,让她约见朗廷集团的总裁,傅夜司。诚如温暖所说,在她离婚这件事上,没有别人可以帮到她。即便她跻身豪门,没有任何背景她也只是个平头百姓,跟傅夜司对抗简直就是蚍蜉撼树。
  眼下唯一能帮她的,就只有他,他又怎么忍心放手不管。
  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林夕还是没有回来。
  向南因为温暖的事一夜未眠,见已经天亮,便收拾笔记本准备上班。快走到玄关,听见电梯叮一声,跟着门缓缓打开,邵孟抱着林夕站在里面,向南见了一愣。
  公主抱的姿势,林夕两条洁白的藕臂环在邵孟脖子上,头倚在他肩膀,胸口的沟壑因为受到挤压而变得异常深邃,贴身的黑色短裙上滑至腿根,露出修长细腻的大腿,而邵孟一手抱在她不盈一握的纤腰,一手扣在她大腿,古铜色的皮肤衬在林夕如雪的肌肤上,极其刺眼。
  向南只觉得额头青筋一跳。
  邵孟抱着林夕走出电梯,解释:“小姐喝多了。”
  林夕听见邵孟说话,晕乎乎地抬起头来,沿着邵孟的视线望过去,看见一张冷若冰霜的扑克脸,顿时开始挣扎:“放我下来。”
  邵孟缓缓将她放到地上站好,林夕踩着高跟鞋,歪歪扭扭地往前走了几步,在向南面前停下来。她努力集中精神盯着他,然而他的脸还是一会儿模糊,一会儿清晰:“你,去见过,温暖了?”
  她问得断断续续,眼神也有些涣散,向南却意外地回答了她:“见过了。”
  “她想,要什么?”
  向南安静片刻:“离婚。”
  林夕愣住,半晌后忽然笑出来:“等她离了婚,你们就能在一起,是吧?”
  向南平静地看着她,没有否认。
  片刻后,林夕忽然抬手,狠狠地甩了他一个耳光,声音清脆响亮,连她身后站的邵孟都愣住了。
  “你真想跟她在一起?你知不知道她甩你,只是因为你没钱!” 林夕说着开始笑,眼睛里却流着泪:“但是你从来不怪她,只怪我,说是我害了她。其实根本就是你没种,不敢承认你没本事才是让她离开你的原因!”
  向南脸颊火辣辣地疼,林夕是断掌,这一下又是发了狠地打出来,冲击自然不小。他眉峰微微蹙起,薄唇紧抿,是发怒的前兆,不是因为这一耳光,而是她戳中了他的痛脚。
  他本以为林夕还要继续骂他,然而须臾之后,她往前再走了两步,软软地抱上他的腰,在他怀里颓丧地哭起来,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肩膀也一抽一抽的:“可是我还是爱你……都这样了,我还是爱你……我真是个疯子……”
  ☆、第 8 章
  兴许是那一巴掌把向南呼醒了些,他竟然没有推开林夕,而是由着她把脸埋在他胸膛,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在听见她说自己是疯子时,那一刻,他竟然有了种和她同病相怜的感觉。他不也是在为了温暖发疯么?当初被她狠狠地抛弃,现在人家一个电话,他就开始鞍前马后地替她解决问题。
  说白了,就都是贱。
  而且林夕骂得没错,当初他要是能赚大钱,不让温暖跟着他吃苦,她也不会走。
  关于这点,他心里是明白的,所以才毅然从建筑设计改行,转作地产开发,目的就是为了挣钱,挣更多的钱,只是他面上不愿意承认罢了,才迁怒在林夕身上。
  对她发泄完,他内心的郁结才能获得一点缓解。
  林夕在他怀里,哭着哭着,竟然就睡着了,向南看了眼邵孟,仿佛在思量什么,最后还是把林夕打横一抱,亲自送回卧室。
  将她侧放到床上,他在她后背垫了个枕头,防止她睡着时呕吐,会噎住喉咙,接着对跟进卧室的邵孟说:“看好你们家小姐。”
  邵孟对他没什么好脸色,走到床边拉过薄毯给林夕盖上,仔细地掖好边角,再帮她把长发理顺:“还用你说。”
  向南一滞,没再说什么,回头看了林夕一眼,便转身出了卧室,去公司上班。
  上午开会,讨论上次他去沪城出差谈的那块地,政府虽然还没有正式提出预申请,不过内部消息显示,地块的起始拍卖总价将高达175亿人民币,预计成交价格在200亿以内。
  而和仁恒一样有意向竞争这块地的公司,除了内地的前三甲大开发商,还有香港九龙仓,和记黄埔等,所以开会的目的,主要是讨论筹集资金的问题,而且这也是仁恒最大的一次跨界商业地产开发,不得不慎重。
  会议结束后,向南收到瑞贝卡的邮件,和傅夜司的见面已经约好时间,就在今天下午,于是他重新计划了下工作,跟着亲自去了趟朗廷集团总部。
  傅夜司是傅氏独子,三代单传,早年父母在一场事故中身亡,留下年幼的他和爷爷相依为命。朗廷酒店集团就是由他父亲创立,父亲亡故后又交由爷爷打理,最后才传到他手上。
  向南到达傅夜司办公室时,他正背对门口,坐在落地窗边,眺望远处天空和城市的交界线。
  听见推门的声音,他这才转过皮椅来。
  苍白的皮肤,没有一点血色,如同长时间不见阳光,发色乌黑,稍长的刘海半遮住眼帘,眼眸狭长,眼角锐利,瞳仁里像点了一盏青灯,神情阴鸷,寒气逼人。
  明明是秀美的五官,凑在一起产生的气场却诡异得让人瘆的慌。
  看见向南,他咧开嘴一笑,像条吐出信子的蛇:“向总,好久不见。”
  向南双手插兜地立在门口,脊梁挺拔,眉峰微微蹙起,目光如寒刃,语气生硬地道:“我找你不是来叙旧。”
  傅夜司嘴角裂开一条缝,上扬:“如果你是来谈我出轨的绯闻,我可以告诉你,那只是一个吻而已,是某个不入流的小明星别有用心的炒作,我也是受害者。”
  他对向南的突然约访也感到意外,两人只是认识,既不是朋友,也没有生意往来,想来想去,只有他的绯闻能引起他的注意,因为这和温暖有关。
  “你要真是无心,别人又怎么能利用到你?” 向南不动声色地戳穿他,在他对面的皮椅坐下,理了理手腕处的衬衣扣子,沉声:“我是来谈温暖和你离婚的事。”
  傅夜司眼底有一闪而过的讶异,面上表情倒是没什么变化,眼珠子轻轻地转着,片刻后,笑说:“原来她去找过你了。”
  向南板着脸,薄唇紧抿,想到温暖身上的伤,他眼底就腾起山雨欲来的恨意:“在你们离婚之前,她都会住在我那儿。”
  傅夜司一愣,跟着懒懒地往身后的皮椅一靠,语带讥讽:“原来向总口味这么独特,竟然有兴趣窝藏别人的老婆。”
  向南绷着牙关,嘴角一勾:“我也不知道傅总原来这么不爷们儿,竟然动手打女人。”
  打女人?傅夜司有瞬间的错愕,很快又恢复如常,他从未对温暖动过手,向南会这么说,多半是温暖在他面前编排了什么。这个女人,究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她告诉你我打的她?” 傅夜司单肘支着下颚,轻笑:“你有亲眼看到?”
  向南面露鄙夷之色:“别敢做不敢承认。”
  看来就算他肯说实话,他也未必肯信。傅夜司微一耸肩:“我跟温暖怎么样,那也是我们夫妻之间的事,和向总无关。”
  跟着戏谑地笑笑:“向总这么关心这些夫妻琐事,莫不是想转行到居委会?”
  向南从鼻腔里哼出一声,也不跟他逞口舌之快,直接谈重点:“温暖想和你离婚,你为什么不同意?”
  说起这个话题,傅夜司立刻沉默了,脸上虚假的笑容一寸一寸地收敛,冰冷的眼神也逐渐变得柔和起来,好半晌之后才一字一顿地道:“我非她不可。”
  向南倨傲地注视着他,根本不信他的说辞,手指在交叠的膝盖上轻敲几下,理出利害关系:“温暖没有背景,不能给你的生意带来任何好处,你也不爱她,否则不会被人踢爆绯闻,你们结婚十年,仍然无所出,你爷爷一定愿意换一个孙媳妇,给傅家延续香火,所以我想不出,你非要留她在身边的理由。”
  “别说得好像你很了解我。” 傅夜司重新戴回假笑的面具:“也别觉得你自己很聪明,好像看透了一切。总之我跟温暖不会离婚,慢走,不送。”
  向南见他下了逐客令,心知他不会再多说,便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双手扣上西服腰间的扣子,强硬:“如果你不接受和谈,那我只好用别的手段,别怪我没给你机会。”
  傅夜司不为所动:“尽管来。”
  向南整了整西服,转身朝外走去,在他快要走出办公室时,傅夜司忽然在后面说:“有那个时间对付我,不如好好关心下你身边的人。”
  向南脚步顿了顿,不明白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是个什么意思,他回头看了傅夜司一眼,他正意味深长地回望着他,没有要解释的打算,向南收回视线,径直离开。
  在他走后,傅夜司才从位置上站起来,身形精瘦,黑色的衬衣令他皮肤显得愈加苍白。
  走到办公室内一扇紧紧锁闭的门前,他按下密码,推门进去,这是他的休息室,面积不大,约莫二十来平,简单地放着床和书桌。然而四周的墙上,却密密麻麻地贴满了照片,全是同一个女人,时而巧笑嫣然,时而顾盼生姿,时而梨花雨下。
  他站在中央,被照片墙四面包围,微扬的脸上竟露出一种朝圣者的神情,干净而虔诚,嘴里喃喃地道:“你知道么?我虽然不能令他爱你,但也不会让他有爱别人的机会。”
  “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直到黄昏,林夕才从宿醉中醒来,窗外的天边大片晚霞,烧得如火如荼。
  盯着那难得的美景看了好久,她才从床上支起身子,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昨天因为向南去见温暖,她一气之下就跑去夜店喝酒,结果回来的时候,好像见着向南了?
  好像还,扇了他一巴掌?
  她有点不大确定这到底是真实的,还是只是她的幻觉。
  “醒了?” 门口传来温柔的声音,林夕循声望去,见是邵孟,微微扯了下嘴角:“嗯。”
  “起来洗把脸,我熬了山药干贝粥。” 邵孟说话时板着脸,眼神却相当柔和。
  林夕听话地掀开毯子,趿拉拖鞋下床,一整天没吃东西,她的确有些饿了,胃里空落落的,就没力气伤春悲秋。
  卸妆,刷牙,洗脸,再换上家居服,林夕走到饭厅时,邵孟已经盛好两碗粥放在桌上,正冒着袅袅的热气,稠白的汤汁上,还撒了一小把切得细碎均匀的小葱花。
  林夕在桌边入座,拿勺子把粥搅匀,香气立时浓郁扑鼻。别看邵孟是个粗犷的男人,但是人粗中有细,烧得一手好菜,当初林夕能把土豆片切得和拇指一样粗,后来也是在邵孟的教导下,才慢慢地掌握了切得又细又快的技巧。
  很快地,一碗粥便下了她的肚,邵孟不动声色地注视着她,唇角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
  待她喝完,又去厨房给她盛了第二碗。
  林夕填满了空虚的胃,这才有精力去问昨天的事:“邵孟,我昨晚上是不是喝得很醉?”
  邵孟点了下头:“嗯。” 片刻后,又补充道:“你很久没这么醉过了。”
  “我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 林夕有些迟疑地问:“比如扇了某人一耳光?”
  邵孟答非所问:“我觉得他该打。”
  “……” 原来她是真的动手了。
  只记得那一刻,得知他仍然想跟温暖在一起,她的情绪一下子突破爆发的临界点,根本管不了那么多,非得要打出那一巴掌,人才能觉得痛快。
  她现在有些后悔,她从来都对他百依百顺,哪怕是以前年纪小,跟他闹过不少脾气,最后都是以她听话和服从收场,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忤逆过他。
  但她同时又觉得很好,她也是人,不是机器,是个人都是有脾气的,面对那样的事,谁都无法冷静,发泄出来对她反而是好事,郁结在心里才会更痛苦。
  “夕夕。” 邵孟突然开了口。
  林夕抬眼望向他,他很少这么叫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螺丝帽脱扣怎么拧下来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