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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去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是真的吗?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今天起去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是真的吗?》的精选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今天起去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是真的吗?》 精选一首页正文今天起去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是真的吗?好规划13小时前 010 期从 7 月 1 号起,在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了,这是真的吗?去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决定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具体规则是: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等值 1 以上的现金存取、汇款、结售汇、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要送交大额交易报告,否则会被纳入关注名单。其实,央行此举是为了加强工作,只是对高频次的可疑交易监察,从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所以从影响范围来说,对普通储户的正常资金进出不会造成影响。不过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再解读一下新规定的具体内容,毕竟对于一些特殊群体,比如留学生、境外旅行,甚至海外置业的人群多少会有些影响。★每人每年的换汇额度:不变,依然是每人每年 5 万美金。允许的用途有:因私旅游、出国留学、探亲、境外就医、公务及商务出国、货物贸易、非类、咨询服务。★每人每日的换汇额度:从 5 万美元降为 1 万美元。从 7 月 1 日开始,每人每天只能兑换 5 等值或 1 万美元,超过 5 万人民币的换汇都要申报。★跨境汇款额度:没有变化。★今年 1 月 1 日起,无论是柜台还是,都要填写《书》。申请书里要提供完整的资料证明,比如是留学用的,就要提供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如果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可能会被列入「关注名单」。如果真进入大名单了,除了会被取消每年 5 万美金换汇额度之外,还有可能会被罚款。★从 2017 年 9 月 1 日开始,境内在境外的消费也会受到监控。规定要求境内的发卡机构对于境内卡在境外的消费单笔超过 1000 元人民币的部分进行报告。★要严管分拆汇款,即凑人头蚂蚁搬家的行为,具体内容是:禁止 5 个以上不同人,同日、隔日或者连续多日向同一个人或者机构汇款;禁止同一个人在 7 天之内从同一个账户 5 次以上提取金额接近 1 万美元外币现钞;禁止同一个人将账户里的外币存款转给 5 个以上直系亲属。新政策实施后,具体影响如下:1、海外留学生:提前准备尽量全面的证明资料。留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一般来说肯定是超过 5 万人民币的,所以 7 月 1 日之后如果要一次性购汇,就要尽量把资料证明准备好,证明这笔钱就是用作留学的。2、境外旅行的游客:影响不大。虽说 9 月 1 号之后对也要严加管理,但是未必就要挨个儿查你的账户,正常的旅游消费问题不大。3、打算在海外购房置业的人:影响较大。以前到境外买房,可以找亲戚朋友帮忙,把每人每年 5 万美元的额度用尽。比如 300 万美元的房子。一共凑齐了 60 个人,先把人民币转给对方,然后每人帮换 5 万美元。但是这种操作恐怕以后要费些波折了。(具体原因看上面吧)并且我们看上面提到的,也没有海外置业这项,说明去海外买房置业并不是一个汇款的合法理由,新政前不是,新政后当然也不是。7 月除了银行存取汇款更严格外,还有一批能让你省钱的新规正式施行:●不准加价提车,禁止捆绑销售,打破区域限制!那么,你摇上号了吗?●包括公民出入境证件费在内的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有所降低。※ 普通护照收费标准,将由目前的每本 200 元降为每本 160 元;※ 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将由每证 100 元降为每证 80 元;※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由目前的每本 15 元降为每本 10 元;●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所有地方的管理中心将按照《全国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接续业务,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对个人购买符定的的支出,允许在当年 ( 月 )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 2400 元 / 年 ( 200 元 / 月 ) 。美的集团承认遭遇 10 亿元诈骗:损失可控,在抓涉案人公司下属合肥美的冰箱公司在 2016 年 3 月购买 10 亿元,2016 年 5 月通过内控日常核查发现存在诈骗风险并第一时间报案。目前该案件侦查进展顺利,主要涉案人员正在或已抓捕归案,公司已收回部分资金,部分资产正进一步追缴中,预计整体损失可控。这一事件发生在一年前,美的集团在此前未曾公开披露。这就尴尬了,好好卖家电不好吗,买?!被人一骗还就 10 个亿,财务人员也是相当凑合的 …… 只是心疼了美的股价,哎╮ ( ╯▽╰ ) ╭非银监会批准持牌机构不能给2014 年以来,快速发展,但同时也蕴藏着巨大风险。、无力偿还、、等乱象层出不穷,甚至有学生到最后走投无路选择结束生命。近期,银监会、教育部和人社部三部委联合发文,明确未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仔细想想,大多数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却可以从网络平台借来那么多钱,不是圈套是什么?最后欠的钱还不是要父母来还,仅凭这一点,就得好好儿治治了。对手机的依赖程度,中国人排全球第二德国调查发现,巴西人每天花在手机上的时间最多,平均每天近 5 小时;中国人以每天 3 小时位居第二。平均每 6.5 分钟就会看一眼手机,如果按每天清醒时间为 16 小时计算,一天大约要看 150 次手机。是不是越闲、越无聊,就越爱玩儿手机,恨不得一天 24 小时能玩儿它个 25 小时 …… 没事儿别老看手机,没人找你的:)况且这样对手机也不好。《今天起去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是真的吗?》 精选二“从7月1号起,在银行一次性存5万以上就要被查了,这是真的吗?”去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决定从日起正式实施。具体规则是: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以上的现金存取、汇款、结售汇、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要送交大额交易报告,否则会被纳入关注名单。其实,央行此举是为了加强反工作,只是对高频次的可疑交易监察,从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所以从影响范围来说,对普通储户的正常资金进出不会造成影响。不过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再解读一下新规定的具体内容,毕竟对于一些特殊群体,比如留学生、境外旅行,甚至海外置业的人群多少会有些影响。★每人每年的换汇额度:不变,依然是每人每年5万美金。允许购汇的用途有:因私旅游、出国留学、探亲、境外就医、公务及商务出国、货物贸易、非投资类保险、咨询服务。★每人每日的换汇额度:从降为1万美元。从7月1日开始,每人每天只能兑换5万人民币等值外汇或1万美元,超过5万人民币的换汇都要申报。★跨境汇款额度:没有变化。★今年1月1日起,无论是柜台还是购汇,都要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里要提供完整的资料证明,比如是留学用的,就要提供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如果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可能会被列入「关注名单」。如果真进入大名单了,除了会被取消每年5万美金换汇额度之外,还有可能会被罚款。★从日开始,境内信用卡在境外的消费也会受到监控。规定要求境内的发卡机构对于境内卡在境外的消费单笔超过的部分进行报告。★要严管分拆汇款,即“凑人头”蚂蚁搬家的行为,具体内容是:禁止5个以上不同人,同日、隔日或者连续多日向同一个人或者机构汇款;禁止同一个人在7天之内从同一个账户5次以上提取金额接近1万美元外币现钞;禁止同一个人将账户里的外币存款转给5个以上直系亲属。新政策实施后,具体影响如下:1、海外留学生:提前准备尽量全面的证明资料。留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一般来说肯定是超过5万人民币的,所以7月1日之后如果要一次性购汇,就要尽量把资料证明准备好,证明这笔钱就是用作留学的。2、境外旅行的游客:影响不大。虽说9月1号之后对境外刷卡也要严加管理,但是未必就要挨个儿查你的账户,正常的旅游消费问题不大。3、打算在海外购房置业的人:影响较大。以前到境外买房,可以找亲戚朋友帮忙,把每人每年5万美元的额度用尽。比如的房子。一共凑齐了60个人,先把人民币转给对方,然后每人帮换5万美元。但是这种操作恐怕以后要费些波折了。(具体原因看上面吧)并且我们看上面提到的“购汇用途”,也没有“海外置业”这项,说明去海外买房置业并不是一个汇款的合法理由,新政前不是,新政后当然也不是。年化收益9%~11.52%,国有担保、,严格,50元即可轻松理财!【】《今天起去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是真的吗?》 精选三今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日起,这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明确了很多政策执行细则,哪些新规定跟你有关?往境是否变得困难了?对普通消费者又有什么影响呢?金小胖这就带大家一探究竟:新政前:每人每年有5万美元的。每天有1万,额满即止。每人在5万美元额度内的汇款直接汇出。新政后:每天只能换等额5万人民币的美元和其他外币。按照当前汇率约为7100美元,超过额度要申报。跨境汇款1万美元及等值外币都需要向上申报,5万美金分5次在不同单日汇出。与其他的银行账户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需提交大额交易申报。现金交易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二是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以上。三是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这份管理条例要求,以后个人换汇,除了要填银行自身的结汇、格外,还需要再填一份《个人书》。而这份《个人购汇申请书》被外界成为史上最严的反洗钱监管!为什么?因为它要求:一、依据法律法规,时: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5、不得用户境外买房、、和返还类保险等尚未开发的资本项目;6、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加急文件全新的申请书N多的限制条款……统统说明了一件事:钱想要出去将越来越难,新规实施后,市场将失去原有的诱惑!那么,个人购汇都能用来做什么呢?按照要求,除规定的渠道外,居民个人购汇只限用于经常项下的对外支付,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以及咨询服务等。除此之外,例如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等都是被严格禁止的,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国家外管部门会依法将其列入“关注名单”管理。而如果被列入“关注名单”,个人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如果违反规定办理的,相关信息将依法被纳入个人!大额交易报告标准改变!20万调整为5万7月1日起执行的管理办法,其中最大的一处变化,就是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并将可疑交易报告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央行解读称,之所以现在超过5万元的交易就需要报告,主要是考虑,加强现金管理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国际上现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标准大都比较严格。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而监管部门为打击特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据法律授权还可以进一步下调现金交易报告标准。此外,也是为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等违法活动的风险。提到反洗钱,很多人觉得这是“正规”金融机构的事情,不过新实施的管理办法中,将适用机构的范围扩大了,新增了“”、“”、“”和“贷款公司”。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也首次被纳入了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范围。也就是说,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适用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对你的转账交易有影响吗?从用户体验来看,限额5万是对个人操作没有影响的,只不过统的后台会把超过5万的业务提交给人行,用于行为筛查,明显具备洗钱、诈骗等特征的,人行会按照规定对客户进行重点关注,只有换汇的需要提供资金来源和用途。总之,新规对普通消费者影响不大。不过对于出国留学来说,还是会造成一定影响。此前在中国购汇额度的5万美元可以同日一次完成,而现在如果想要避免被“大额交易报告”,必须要分6次才能完成5万美元的交易(每次最多9999美元)。对于金融机构以及来说,超5万元现金交易就需上报,这会增加他们的监控成本。严格管制,主要是为了反洗钱、反腐败,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外币跨境流出,对缓解起到一定作用。总而言之,《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执行实施,对各位金主的日常交易操作并不会带来任何影响。相应的,随着新规实施后,海外将失去原有的诱惑,选择像这样的安全、合规、稳定的国内,将成为广大用户的。戳这里:即刻开启豆趣嘉年华之旅《今天起去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是真的吗?》 精选四点击关注我哟?乐升易贷,你的自由金融!年化收益8%-12%;纯正第三方;10元起投;为有资金需求的借款者和有闲散资金的搭建“安全、稳定、透明”的信息服务平台,让客户切实感受低门槛、高收益的自由金融,让客户享受透明、自由的过程!7月1号起,的和玩外汇都要注意了!再过几天两项“严”值高的管制将正式生效有人民币出海需求和需求的小伙伴抓紧看过来!一、先来说说与有关的:投资者分档,你想炒股,恐怕是不行了7月1号,新的正式实施。挑重点来说,投资者将按专业、普通分类,证券产品将按低、中低、中、中高、高分类。炒,是中风险市场,为中间档。专业投资者需要满足这两项:图:来源 剩下的,就是普通投资者了。你需要做一份“问卷”,风险测评问卷可通过的手机软件、官网等方式来完成。得分在37- 53分之间,是稳健性投资者,还可以进行中等,可购买A股。贴一张不同风险程度的理财产品表方便你们自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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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支付, 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以及咨询服务等。这里要小心了,如果借助别人的个人额度来购汇,等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外管部门会依法将把你列如黑名单内。不良记录也会被纳入个人记录!对我们会有什么直接影响?外汇的严格管制,主要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外币跨境流出,对缓解起到一定作用。还有反洗钱的措施。报告的起点从20万降低到5万。原本交易标准是20万,现在新办法调整为5万。意思是,如果你账户有超过5万元的大额转账,或等值外币1万以上,超过这些额度的要上报。否则会被纳入关注名单。另一方面,对于留学生来说,新规可能会造成一定影响。因为此前在中国向购汇额度的5万美元可以同日一次完成,而现在想要避免被“大额交易报告”,必须要分6次才能完成5万美元的交易(每次最多9999美元)。另外,国家为了阻止还做出一系列的组合重拳。600万以上个人金融账户将开查不仅是对账户进行调查,现在账户资金的汇入和转出的审查也变得很严格,银行对每笔资金的来源查的非常细,出具的证明和走的程序也变得越来越繁琐。限制境外开户对于资金出逃,以前大陆客户都喜欢选择在香港开户,而现在不止香港对开通账户收紧,手续变得非常繁琐;美国的汇丰银行、富国银行等已经全面禁止异地开户了。说明内地客户开设海外账户已经变得很难,对于个人资金转移有被切断的可能哦。看完赶紧去查查今年在国外的保单,是否超出红线被关注了,当前的形势下,股市外汇管制等愈演愈烈,如果有需求,需尽早为宜。当然小编还是建议你稳妥理财,海外市场配置主要针对高净值比较有利,市场变数监管趋严。你也可以选择一些中等风险稳定的类投资。乐升易贷年化收益12%,未来10年,选类等你哦!《今天起去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是真的吗?》 精选五为出国留学努力多年的李子欣(化名),刚刚拿到了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的offer(录取通知),这让他全家都兴奋不已。爸爸妈妈早早地就开始为李子欣张罗起他赴美求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但在中国看起来最稀松平常的“缴学费”这事儿上,一家人开始头疼了。“学校给了规定的缴费账户,但我们听说去银行汇款特别麻烦,中介那边代缴的话,又怕占用5万美元的额度”。面对密密麻麻的英文版缴费指南,李子欣告诉记者,他有点慌。学费可不是小事。之前李子欣一位在美就读的朋友就抱怨过,家里有一次给他打学费的时候出了问题,学费没能及时到账,而美国的学校都是采取学分制的,若学费没有及时到账,结果就无法选择该学期的课程,最后也会导致延迟毕业。就要去美国独立求学、生活的李子欣,显然不想将来会遭遇他那位朋友的处境。国内银行相关业务的尴尬教育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54.45万人,较2012年增长14.49万人,增幅达36.26%。截至2016年底,各类出国留学人员共计136.25万人正在国外进行相关阶段的学习和研究。百万人留学的资金往来,所蕴藏的商业能量极大,但国内银行似乎无暇顾及或看不上这一中间业务。从几位留学生口中了解到,目前国内留学生缴学费的方式一般是通过银行电汇:要么直接从国内的银行电汇至学校指定的账户;要么是到了留学地,立即办一张当地的,然后再从国内将学费、生活费等一系列费用电汇至当地账户,之后再通过学校的电子(Electronic check)在线转账。也有一些留学生会选择信用卡直接缴费。但信用卡缴费需要承担动辄2%~4%的手续费,信用卡本身的额度和是否支持美元交易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而且,如果没有事先向银行报备,很可能因为在境外刷取大额费用而遭到银行拦截,最后银行卡被锁,导致扣款失败。虽然有些豪气的留学生会推荐西联汇款(Western Union)、Flywire这些境外第三方平台交纳学费,但一般要比其他支付方式贵出1000多元(人民币,下同)的手续费,足以让众多留学生家长犹豫或放弃。总体上来看,留学生缴学费的痛点主要是:手续繁琐、时间长、易出错。那么,是不是每个国家的留学生缴学费都像中国这么麻烦?一家股份制银行出国金融部门的负责人告诉第一,中国是外汇管制非常严格的国家,在美国电汇信息只需要填5个,日本和韩国也就填10个左右,而中国的银行需要填21个。其他国家有美国的公司比如Flywire在提供学费支付的服务,如果是一般的电汇学费,在手续费和汇款效率方面也优于国内。事实上,对于留学金融市场,国内的银行也已努力了很多年,但苦于找不到抓手,这些年来,相关业务的处境也比较尴尬。“银行其实很早就开始做了,但是到目前为止,即使在银行内部,这项服务也没有大面积推广开来。在学费支付方面,银行就更不可能花大力气去做前端的支付吸流,比如一个个地推广去吸引留学生;同时,也很难去把所有的学校谈下来解决学费入账问题。”上述银行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对于支付公司也是一样,学费支付对它们来说只是个太小的细分市场。虽然它们都需要流量,但它们也不愿去做这个事情。”做“脏活累活”解决留学生的痛点“我在美国上高中的三年,家里都是用传统银行电汇的方法缴学费。本来是个很简单的事情,但就是问题特别多,还总出错”。曾在美国南加州大学马歇尔商学院就读的高宇同现在哈佛大学继续深造。正是这样切身的经历,让他找到了发展的契机。5年前,高宇同和同为在美留学生的一起在北京创办了一家名为易思汇的公司,初衷就是想为中国留学生解决“缴费难”的问题。“一开始我们想跟银行谈,让它们改善服务,但银行觉得留学支付这块利润不够大,且手续繁杂,因此,它们不愿意做这件事。”接受采访当天,高宇同晚上10点还和30多个同事为即将到来的留学生缴学费高峰期紧锣密鼓地做准备。据他透露,去年7到9月份高峰期,易思汇交易量大约为10亿元。今年1至5月的交易去年同期增长了10.15倍,大约也是10亿元。“要知道,上半年是缴学费的低谷期。去年1~5月份的交易量,大约只占全年的10%。所以,我们预期今年将服务2.5万名赴美留学生,覆盖留学新生市场的20%。保守估计,全年交易量大约在40亿元。”高宇同说。高宇同介绍,在易思汇登录后,填写学校名称,按流程填写金额、用途、上传缴费证明后立即完成支付。不仅可以帮助留学生省去在银行网点排队和填写英文电汇单的过程,还可以保证48小时学费入账。为什么银行那么多年都感无力的市场,能被高宇同和他的伙伴们解决?高宇同解释说,其实就是做了银行不愿做的苦活累活,简单地说,就是“前端集中流量,后端帮学校入账”。“前端”一般分为对学校和学生的地推,以及与国内的教育机构、中介、校园代理的直接连接等形式。“当然,‘后端’更为重要。”高宇同介绍说,从美国中部到西部再到东部,他和伙伴们花了一年时间,一家一家地谈下美国400多所高校,说服这些学校使用他们自行设计的学费入账系统,让汇至学校的学费能够自动入账。“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美国学校通常负责学费入账的工作人员只有四五个人,高峰期每天上万笔学费此前都通过人工入账,既容易出错,又耽误进度。”这种“笨办法”做了别人不愿意做的“脏活累活”,帮银行和国外学校解决了它们的短板。至于外汇管制的问题,高宇同透露,他们利用的转账汇款是利用银行和有跨境的公司通道,不会占用每人每年。据(下称“”)网站相关解释可知,的投资用途,不涉及留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留学生学费本身并不占额度,“所有交易数据信息都上传附件,可以被外汇局实时查询。外汇局定期会抽查易思汇的交易情况。”高宇同告诉记者,现在选择出国深造的学生越来越多,留学回国人数也在增加,这也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一个趋势。2016年,逾九成留学人员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10国;从学历层次上看,七成以上攻读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博研究生占比35.51%。超九成为自费留学生,达49.82万人。年届六旬的王石也选择了留学,先后在哈佛和剑桥大学就读。“我现在每个月去一趟加拿大,每三个月去一趟英国,这两个国家的学校都比较集中。”他举了个例子,“比如,加拿大最著名的有八所大学;而英国无非伦敦、曼彻斯特、爱丁堡这几个城市,基本上中国人多的学校不超过25个,情况和在美国留学非常不同。”《今天起去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是真的吗?》 精选六为出国留学努力多年的李子欣(化名),刚刚拿到了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的offer(录取通知),这让他全家都兴奋不已。爸爸妈妈早早地就开始为李子欣张罗起他赴美求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但在中国看起来最稀松平常的“缴学费”这事儿上,一家人开始头疼了。“学校给了规定的缴费账户,但我们听说去银行汇款特别麻烦,中介那边代缴的话,又怕占用5万美元的额度”。面对密密麻麻的英文版缴费指南,李子欣告诉记者,他有点慌。学费可不是小事。之前李子欣一位在美就读的朋友就抱怨过,家里有一次给他打学费的时候出了问题,学费没能及时到账,而美国的学校都是采取学分制的,若学费没有及时到账,结果就无法选择该学期的课程,最后也会导致延迟毕业。就要去美国独立求学、生活的李子欣,显然不想将来会遭遇他那位朋友的处境。国内银行相关业务的尴尬教育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54.45万人,较2012年增长14.49万人,增幅达36.26%。截至2016年底,各类出国留学人员共计136.25万人正在国外进行相关阶段的学习和研究。百万人留学的资金往来,所蕴藏的商业能量极大,但国内银行似乎无暇顾及或看不上这一中间业务。第一财经记者从几位留学生口中了解到,目前国内留学生缴学费的方式一般是通过银行电汇:要么直接从国内的银行电汇至学校指定的账户;要么是到了留学地,立即办一张当地的银行卡,然后再从国内将学费、生活费等一系列费用电汇至当地账户,之后再通过学校的电子支票(Electronic check)在线转账。也有一些留学生会选择信用卡直接缴费。但信用卡缴费需要承担动辄2%~4%的手续费,信用卡本身的额度和是否支持美元交易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而且,如果没有事先向银行报备,很可能因为在境外刷取大额费用而遭到银行拦截,最后银行卡被锁,导致扣款失败。虽然有些豪气的留学生会推荐西联汇款(Western Union)、Flywire这些境外第三方平台交纳学费,但一般要比其他支付方式贵出1000多元(人民币,下同)的手续费,足以让众多留学生家长犹豫或放弃。总体上来看,留学生缴学费的痛点主要是:手续繁琐、时间长、易出错。那么,是不是每个国家的留学生缴学费都像中国这么麻烦?一家股份制银行出国金融部门的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中国是外汇管制非常严格的国家,在美国电汇信息只需要填5个,日本和韩国也就填10个左右,而中国的银行需要填21个。其他国家有美国的公司比如Flywire在提供学费支付的服务,如果是一般的电汇学费,在手续费和汇款效率方面也优于国内。事实上,对于留学金融市场,国内的银行也已努力了很多年,但苦于找不到抓手,这些年来,相关业务的处境也比较尴尬。“银行其实很早就开始做留学贷款了,但是到目前为止,即使在银行内部,这项服务也没有大面积推广开来。在学费支付方面,银行就更不可能花大力气去做前端的支付吸流,比如一个个地推广去吸引留学生;同时,也很难去把所有的学校谈下来解决学费入账问题。”上述银行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对于支付公司也是一样,学费支付对它们来说只是个太小的细分市场。虽然它们都需要流量,但它们也不愿去做这个事情。”做“脏活累活”解决留学生的痛点“我在美国上高中的三年,家里都是用传统银行电汇的方法缴学费。本来是个很简单的事情,但就是问题特别多,还总出错”。曾在美国南加州大学马歇尔商学院就读的高宇同现在哈佛大学继续深造。正是这样切身的经历,让他找到了发展的契机。5年前,高宇同和同为在美留学生的合伙人一起在北京创办了一家名为易思汇的公司,初衷就是想为中国留学生解决“缴费难”的问题。“一开始我们想跟银行谈,让它们改善服务,但银行觉得留学支付这块利润不够大,且手续繁杂,因此,它们不愿意做这件事。”接受采访当天,高宇同晚上10点还和30多个同事为即将到来的留学生缴学费高峰期紧锣密鼓地做准备。据他透露,去年7到9月份高峰期,易思汇交易量大约为10亿元。今年1至5月的交易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15倍,大约也是10亿元。“要知道,上半年是缴学费的低谷期。去年1~5月份的交易量,大约只占全年的10%。所以,我们预期今年将服务2.5万名赴美留学生,覆盖留学新生市场的20%。保守估计,全年交易量大约在40亿元。”高宇同说。高宇同介绍,在易思汇登录后,填写学校名称,按流程填写金额、用途、上传缴费证明后立即完成支付。不仅可以帮助留学生省去在银行网点排队和填写英文电汇单的过程,还可以保证48小时学费入账。为什么银行那么多年都感无力的市场,能被高宇同和他的伙伴们解决?高宇同解释说,其实就是做了银行不愿做的苦活累活,简单地说,就是“前端集中流量,后端帮学校入账”。“前端”一般分为对学校和学生的地推,以及与国内的教育机构、中介、校园代理的直接连接等形式。“当然,‘后端’更为重要。”高宇同介绍说,从美国中部到西部再到东部,他和伙伴们花了一年时间,一家一家地谈下美国400多所高校,说服这些学校使用他们自行设计的学费入账系统,让汇至学校的学费能够自动入账。“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美国学校通常负责学费入账的工作人员只有四五个人,高峰期每天上万笔学费此前都通过人工入账,既容易出错,又耽误进度。”这种“笨办法”做了别人不愿意做的“脏活累活”,帮银行和国外学校解决了它们的短板。至于外汇管制的问题,高宇同透露,他们利用的转账汇款是利用银行和有跨境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通道,不会占用每人每年5万美元购汇额度。据国家(下称“外汇局”)网站相关解释可知,限制购汇的投资用途,不涉及留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留学生学费本身并不占额度,“所有交易数据信息都上传附件,可以被外汇局实时查询。外汇局定期会抽查易思汇的交易情况。”高宇同告诉记者,现在选择出国深造的学生越来越多,留学回国人数也在增加,这也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一个趋势。2016年,逾九成留学人员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10国;从学历层次上看,七成以上攻读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博研究生占比35.51%。超九成为自费留学生,达49.82万人。年届六旬的王石也选择了留学,先后在哈佛和剑桥大学就读。“我现在每个月去一趟加拿大,每三个月去一趟英国,这两个国家的学校都比较集中。”他举了个例子,“比如,加拿大最著名的有八所大学;而英国无非伦敦、曼彻斯特、爱丁堡这几个城市,基本上中国人多的学校不超过25个,情况和在美国留学非常不同。”《今天起去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是真的吗?》 精选七以前去银行存取20万元以上才会上报到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从今年7月1日开始,央行新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将现金交易标准下调至5万元。同时,对个人购汇也将有所限制。那么,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对我们生活有什么影响呢?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大额现金交易受到关注7月1日开始,凡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汇款、结售汇、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要送交大额交易报告,否则会被纳入关注名单。同时,可疑交易报告上报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其实新规对普通用户现金交易影响甚微。此举,是为了加强反洗钱工作,央行只是对高频次的可疑交易监察,从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千元也需上报以后在境内办理的银行卡,在境外单笔消费或超过,交易信息也需上报。想逃避监管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也不可行,此举让许多“海购族”困扰。但业内人士解释说,其实80%以上的境外消费单笔金额都低于一,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影响甚微。购汇不能用于境外买房以前,个人去,不需要说明。新规中外管局要求:“预计用汇时间”填报项必填,每人每年购汇的额度为5万元美元,不得借助别人的个人额度来购汇,否则会上。同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购买返还分红类保险、证券投资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可以对外支付的项目有:因私旅游、境外留学、探亲、境外就医、公务及商务出国、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以及咨询服务等。一贷一路平台特色: 简单地说,就是金融机构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关联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模式。即把资金作为供应链的一个溶剂,增加其。一般来说,一个特定商品的供应链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三种1.应收类2.预付类3.存货类。一贷一路的风控模式采用法定的应收账款它是指在供应链核心企业承诺支付的前提下,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可用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一贷一路进行贷款的一种闭环模式。一贷一路,是新疆一家以供应链金融为依托的服务平台,拥有雄厚的央企及集团公司做背景、优秀的管理团队,以及严谨的机制,主要为有投资需求的理财人寻找可靠的,也为有资金需求的提供安全的资金来源。一贷一路平台年化率达8%-12%,起投金额为10元,欢迎各位投资朋友来注册.对不起
我爱你《今天起去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是真的吗?》 精选八目前外管局对于资金出境仍采取「控流出、扩流入」的监管态度,市场对资金出境十分饥渴。在「真实性至上」原则之下,市场对此又有何对策?有哪些常见的资金出境方式?(提请读者注意:本文所述方式可能存在一定的合规问题或在现行的监管政策下存在操作的难度!请注意并把控相关风险!)目录一、资金出境监管政策及态势二、资金出境的常见方式1. 「蚂蚁搬家」与「蓝精灵」方式2. 朋友间互转3. 利用境内外双身份证4. 境外5. 6. 地下钱庄现金、支票夹带7. /跨国公司调拨8. 境外放款9. 10. 内存外贷、内存离岸贷11. 境外证券投资通道12. 跨境13. 模式14. 经常性项目项下资金出境15. 衍生品模式一、资金出境监管政策及态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截至 2017 年 2 月,我国为 30051.24 亿美元,相较于 2017 年 1 月份有所回升。在,的情形下,市场结汇意愿减弱,售汇意愿增强,资本大量外流,急剧下降。伴随大量蒸发,国家亦收紧口子,秉持「扩流入、控流出、降逆差」的监管态度,改为窗口指导,对于大额都需要先去外汇局沟通,强化。虽然,目前国家鼓励具有真实合规的目的的资金出境,但市场仍旧对资金出境十分饥渴。因目前外汇管制较为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境外难度也有一定程度增加。在并购交易中境外卖方往往要求境内买方有确定付款路径和方式,若买方外汇出境不畅,容易处于谈判不利地位;或者在众多竞购者中境内买方处于竞争劣势地位,丧失交易机会。同样,对于并购交易而言,因外汇出境期限加长,可能增加并购交易合同履约的不确定性,增加境内买方的违约风险,从而被没收交易分手费或者交易定金。二、资金出境的常见方式目前,在「真实性至上」原则项下,无论是贸易项下或是资本项下的资金出境,均从严监管。本部分主要对现实存在的一些资金出境的方式作出整理,下文所述方式可能在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合规问题或在现行的监管政策下存在操作的难度,对此,需提请注意并把控相关风险。(一)「蚂蚁搬家」、「蓝精灵」方式目前,我国允许个人每年兑换等额 5 万美元的外汇,用作旅游、购物或者教育。相比于海外购房的大额资金需求,5 万美元完全不能满足该要求。对此,为了实现海外购房的目的,购房人通过其亲友,先将人民币换成外汇,然后让购房人亲友分别购买不超过 5 万美元的外汇,将购买的外汇从其各自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账户汇入开发商的境外银行账户或购房人的境外账户,以交付购房款。此等方式涉及到分拆结售汇问题,「对于部分个人通过分拆方式,利用他人的年度用汇额度进行资金的违规跨境流动。对涉及此种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局会将其列入关注名单,取消其之后两年内的,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外汇检查部门进行立案处罚」。根据外管局规定:(1)5 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2)个人在 7 日内从同一账户 5 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 1 万美元外币现钞;(3)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 5 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以上行为将被界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此等行为一律进入黑名单,违规者将被剥夺两年合计 10 万美元的换汇额度。因此,作为变通,目前资金出境需求方作出如下图操作:资金出境需求方请 3 位亲友各自在境外开设一个境外账户,每位亲友再邀请4位朋友(避免上述 5 人的监管要求)各购汇等额 5 万,总金额不超过 20 万美金,汇至 3 为朋友的境外账户,如此,3 为朋友每人境外账户中各汇集 20 万美金,合计 60 万美金,将该 60 万美金再汇集到资金出境需求方账户,用作海外投资。然而,此等操作实质上为变相分拆结售汇,存在合规性风险。附表(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 3 号)第十六条:境内个人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并应当办理境外。《实施细则》(汇发[2007]第 1 号):国家对个人结汇和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 5 万美元,即每人每年可以在等值 5 万美元额度内自由换汇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 修订,国务院令第 532 号)第十七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汇发[2015]49 号)一、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系统在全国上线运行,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停止使用。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通过监测系统办理个人结汇、购汇等个人,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业务数据信息。二、个人在办理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对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 号)一、个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管理。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二)5 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五)或者同一个人的 5 个以上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后,将所购外汇划转至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六)其他通过多人次、多频次规避限额管理的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二)朋友间互转购房人本人在国外有朋友,其国外朋友在国内也有生意,其朋友在境外向购房人支付外币,购房人在境内通过多个账户或拆分金额多次支付的方式,在境内向其朋友支付款项。大额资金划转可能会被认定为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而被纳入「关注名单」。(三)利用境内外双身份证对于存在大陆、香港两套身份证和护照的购房人而言,其可通过大陆身份购房,并通过香港账户支付购房款。(四)境外信用卡消费1、信用卡直接刷卡消费信用卡可使用的金额为与信用卡中存入的金额总和。购房人预先在中存入一定量的资金,并直接在境外刷卡。另外,目前大多使用此等方式进行保费的支付,即通过在境外刷卡支付首期保费后,向或者以该保单作为质押向其他机构申请贷款,其后定期在境外刷卡偿还贷款。值得注意的是,2016 年 4 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提示》,对在香港的相关风险作出提示。银联国际亦下发《境外保险类商户受理境内银联卡合规指引》,要求保证境内银联卡在境外的合规使用。2、先买后退使用或在海外某个商店使用比原价更高的价格「购买」商品,比如豪华手表、等,并迅速折价转让给该商店换取现金(「回购」服务)。此等交易的服务费通常在 5-10% 之间。(五)保险融资如上文所述,个人到,可向申请贷款或以该保单办理获得资金。特别提示:在 CRS 政策及香港修订《2016 税务修订第 3 号条例》的背景下,未来历史上已经购买的保单都要披露给大陆税务部门,此等方式融资亦存在一定风险。(六)地下钱庄现金对倒、支票夹带1、境内外、两地平衡模式——香港地下钱庄换钱内地客户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并在换汇店进行交易,换汇店为内地客户提供在大陆的账户进行国内转账,境内资金到账后,香港钱庄将等额资金转至该客户的香港账户。此等交易的手续费大概为 100 万港币(13 万美元),收取的费用比银行换汇高出 1000 元港币左右。补充:大陆居民目前在香港开立银行账户的难度。2、从境内地下钱庄夹带支票将需转移的人民币交给境内地下钱庄,钱庄在境内向换汇人签发来自香港银行的支票,换汇人夹带出境,到港兑换。(七)融资租赁/跨国公司资金池调拨利用的境内外控股架构资金往来便利实现资金出境,或借助跨国公司资金池调拨便利实现资金出境。但非真实交易或非真实容易引起合规风险,另外目前亦受到严格监管。人民币双向是集团企业唯一较为自由的渠道,没有明确的额度限制,基本原理是跨国公司在境内外都有股权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可以选择一家关联公司在境内银行开立一个人民币专用账户用于人民币资金的归集,所有关联企业资金流向该「专用账户」称之为「上存」,所有从该资金池借款被称为「下划」;可以实现境外人民币合法合规地流向境内,或者反向。前提条件是境外子公司资金来源必须是其经营现金流,不可以是从海外银行借入的人民币。但实践中境内银行也难以取证境外资金来源,一般根据其业务规模,根据「展业三原则」合理判断。双向资金池结构大致有如下两种:第一种:不开设境外资金池总归集账户,境外成员企业的资金直接归集到境内资金池主账户中。(上图系从《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政策解读和营销指引》一文中摘取)第二种:境内外均有一个资金池,然后进行跨境的资金划拨。(上图系从《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演进时》一文中摘取)从历史沿革上来说,发源于上海自贸区,即 2014 年 2 月份,人行上海总部印发《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的通知》(银总部发[2014]22 号)。2014 年 6 月,将其进一步拓展至全国。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跨国企业实际开户操作并不多,直到 2014 年 11 月份,央行发布《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 号)正式出台实施细则,才解决了法规层面的障碍。此后,2015 年 9 月份,央行为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印发 279 号文。2016 年 4 月,广东、福建等地的自贸区也各自出台了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使用的通知》,同样提出了资金池的概念。广东等地的资金池与全国版相比的主要区别有:一是资金池主办企业必须在区内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二是参加资金归集的境内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 5 ,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且境内外成员企业经营时间在 1 年以上;三是区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双向上限管理,跨境资金净流入(出)额上限=境内成员企业应计所有者权益x宏观审慎政策系数(该系数暂定为 1)。除此之外,区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涉及的其他事项,仍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银发[ 号)相关规定。(八)境外放款境外放款系指境内企业(金融机构除外)在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并以、资金或经外汇局核准的外币资金池资金,通过结算银行,将人民币资金或经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的方式通过结算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借贷给其在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汇局[2009]24 号)规定,境内企业可在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30% 额度内向境外全资附属企业或者参股企业放款,放款额度两年内有效,一般大部分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额度不大,因此境外放款的额度也受到限制,并且需占用企业外债额度。2016 年 11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 号)对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以防止。另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于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的,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境内外企业是否一定要关联,是否必须做成委贷?(九)内保外贷1、担保人将现金直接存在境内分行后(或提供其他担保物),境内分行向境外分行提供或者备用信用证,境外分行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据了解,目前在「控流出」的监管态势下,对于内保外贷的审批,亦受到严格的监管。2、担保人和借款人需具备关联关系,最好是 100% 控股。但是,目前事实上有些操作是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签订代持协议的方式来产生表面的关联关系。3、汇率风险规避:远期锁汇()。在汇率波动频繁的情况下,银行为企业办理锁定汇率的操作。银行通过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的方式,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在结汇当天不是按照当天的,而是按照之前确定的汇率进行结汇,以规避汇率风险。4、成本说明(1)境外利息:240bp+3 个月libor=2.4%+约0.6%=3%;(2)保函费用:低的千分之一(如厦门银行),高的 2%(如工行)(3)服务费:有的银行无,有的银行 1%-2%(4)资金入境费用(通道费):1%-5%(5)汇差及锁汇:汇差按离岸,远期购汇成本 3% 左右。5、资金用途对于内保外贷的资金用途,根据《跨境担保》第十一条之规定:「内保外贷项下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内保外贷项下资金仅用于债务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支持债务人从事正常业务范围以外的相关交易,不得虚构贸易背景进行,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性交易。」因而,通过虚构贸易背景等方式进行投机套利等行为实现资金出境的,存在合规性风险。6、局限性分析(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39 号)的规定,「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内机构提供对外担保实行余额管理或者逐笔核准的管理方式。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内银行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实行余额管理;对和企业提供对外担保以逐笔核准为主,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实行余额管理。」由此可见,在境内银行提供融资性担保的情形下,内保外贷占用银行的余额指标。「内保外贷」业务银行对外担保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银行本身的 50%。中小股份制银行内保外贷额度常常处于用满状态,只能等待企业还贷才能腾出新额度。大型也经常十分紧张。(2)内保外贷资金大多用于流动性补充,周期较短(如一年期),因此还款引起的各类问题无法避免,还款与否直接影响到银行的率。(十)内存外贷、内存离岸贷内存外贷指在境内公司(境内出质人)在境内银行存进款项,作为人民币保证金,存款期限为 2-3 年,该行的境外银行向该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贷款,境外可借旧还新。如果不能归还境外贷款,境内公司则将预存于境内银行的存款作为企业利润,从集团层面实现盈利;境外银行则将该笔境外贷款作为坏账处理,境内银行可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其担保物,将所得收入作为利润。此种操作在外资银行较为常见。内存离岸贷指境内公司(境内出质人,该境内企业的注册地址也需满足一定的要求)在境内银行存入款项,作为人民币保证金,存款期限为 2-3 年,该境内银行直接向境外借款人发放离岸美元或港币贷款。作为境内出质人的境内公司需为存在境外的企业,已获取 ODI 证书,境内或境外主体至少有一方为实际经营实体,需提供报表、交税单、银行流水等以证实存在可核实的经营收入。内存外贷及内存离岸贷均无需开立保函或备证,在一定程度上个不受上文提及的内保外贷规模的限制。此等业务被视为银行的「当铺业务」,该业务处于灰色地带,目前仅有部分银行开设相关业务,但是,随着资金出境监管的加大,部分银行的该等业务亦有可能会被严格监管。(十一)境外证券投资通道——QDII、QDII2、RQDII、香港境内发售1、QDII(合格境内)——已无额度具备境外证券许可(QDII 牌照)的金融机构(包括境内、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设计/包装一款或,并投向境外融资项目,境外主体取得融资款后通过各种套现方式在境外将现金支付给资金出境需求方。QDII 可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境内/保管银行直接办理,无须就各个投资项目分别单独申请商务委员会、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审批。因为从 2014 年起我国急剧下降。目前,QDII 的总配额是 900 亿美元目前已基本用完,外汇管理局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去申请新的额度,在申请到新额度之前,不会新批准 QDII 额度。 QDII 额度紧缺,市场大部分公司旗下 QDII 暂停申购。大量资金需要出境的态势下,通道费越来越昂贵。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网站(网址为 fund.csrc.gov.cn)披露的信息,2016 年第四季度,QDII 基金共发行 112 支。(1)产品投向及限制根据《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QDII 产品投向及限制如下:产品投向投向限制基金、集合计划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1.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等货币市场工具;2.**债券、、、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3.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4.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5.与、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物挂钩的结构性;6.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等。1.购买不动产;2.购买房地产抵押;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4.购买实物商品;5.除应付赎回、交易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的10%;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衍生品除外;7.参与未持有的;8.从事证券承销业务;9.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2)局限性分析序号局限性具体内容1实施主体目前有 QDII 牌照的主要是中国证监会监管的公司、证券公司和中国银监会监管的信托公司,QDII 牌照和申请额度尚未放开(截止 2017 年 2 月 24 日,审批总额度为 899.93 亿美元,审批的额度最小为渤海的 0.05 亿,最高为生命的 44.09 亿,平均额度为个位数)。2投资目标QDII,主要投资于境外的,且每一类 QDII 都有比较详细的目标的约束性的规定3监管要求QDII 产品需要事先经过相应的行业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事后向相应的行业主管机关备案,并且主管机关对于 QDII 产品的管理、投资运作也会有详细的业务指导规定。借助资管通道输送资金除了需要借助通道本身,另一个需重点关注的问题是资金出境后在如何套取现金,是还是搭配其他操作?不过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因在通道的基础上需做衍伸套现交易,因此从成本角度分析会显得很不经济。2、QDII2(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计划)——被延迟实施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计划(QDII2)系以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计划(QDII)为基础,较之前的 QDII 有所升级(QDII只允许个人投资者在一定限额和一定范围内进行海外投资),允许个人包括海外房产以内的海外。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计划(QDII2)启动后,资本项下个人外汇管理将突破自 2007 年开始实施的每人每年 5 万美元的汇兑限额,资本账户开放又下一城。QDII2 申请条件:年满 18 岁;居住在试点城市(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深圳和温州);个人金融净资产最近 3 个月日均余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通过境外投资和风险能力测试;无重大不良记录且没有经司法裁决未偿还债务。QDII2 可:境外金融类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外汇及衍生品;境外实业投资,含、并购投资、等,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备案或核准后办理;境外不动产投资,含购房等,须审核证明材料后办理。3、RQDII(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已暂停RQDII 可以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以人民币计价的产品,RQDII 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不占用 QDII 额度。因 RQDII 以人民币为投资货币,因此市场需要位于,否则在境外未必能有合适的标的,此外,以人民币进行投资无需担忧汇率损失。RQDII 和 QDII 最大的区别在于,RQDII 为人民币,而 QDII 的投资形式则是外币,如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两者区别不仅仅是用人民币投资,而且在标的上也有明显的不同。RQDII/QDII 标的分别是和海外证券市场。4、香港公募基金境内发售基金互认,「北上内地,内地基金南下香港」,即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将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内地与香港基金按照简易程序获得认可或许可在对方市场向公众投资者进行销售。基金互认的初始为资金进出各 3000 亿元人民币;该制度正式实施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 日。境内销售的香港基金的条件:(1)依照香港法律在香港设立和运作,经香港证监会批准公开销售,受香港证监会监管;(2)管理人要在香港注册及经营,持有香港,未将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机构,最近 3 年或者自成立起未受到香港证监会的重大处罚;(3)要采用托管制度,信托人、保管人符合香港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4)基金类型要为常规股票型、混合型、及指数型(含交易型开放式);(5)该基金要成立 1 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不以内地市场为主要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的比例不高于 50%。同样内地基金进入香港,也需符合对等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网址为fund.csrc.gov.cn)披露的信息,目前在境内销售的香港基金情况如下:序号基金代码境内代理机构1968000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型(亚洲)有限公司2968010摩根太平洋常规股票型3968006行健宏扬股票型行健4968007恒生中国HM类人民币(对冲)份额指数型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968008恒生中国指数基金A类-累积收益份额指数型6968009建银国际-国策主导基金常规股票型建银国际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968012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债券型中银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十二)跨境通道——QDLP、QDIE、跨境人民币投贷基金1、QDLP——上海先行先试QDLP 即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 本身作为海外运作模式中的一种,由上海于 2012 年 4 月先行先试,目前青岛、重庆为第二批试点城市。QDLP 即允许注册于海外,并且投资于海外,能向境内的募集人民币资金,并将所募集的人民币资于海外市场。目前多数 QDLP 基金为所利用,已审批的 QDLP 资格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有较强全球影响力和优秀声誉的大型专业。下图为上海 QDLP 运作模式示意图:根据上图,符合条件的外资基金(主要是对冲基金)或管理人先在上海注册一个「联络基金」,再由该「联络基金」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向符合条件的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将募集到的资金结汇后交给海外注册的对冲基金,最后由海外于境外二级市场。QDLP 规模非常有限,且参与者是外管局,跨境币种是外币,作为通道使用的情形非常少见。另外,从常规的操作角度来说,QDLP 的局限性方面,除了投资范围一般被限定为境外证券投资外,QDLP 还面临双重征税(在资金结汇返还境内期间,除了按境外国家税法征收利得税与税外,LP 还得依照国内税收规定缴纳所得税)以及结汇效率问题(QDLP 操作上存在着一个人民币和的问题,外管局等部门相对复杂的结汇审批流程,可能会令投资者等待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份额赎回手续并取回资金)。QDLP 试点通过在开曼群岛、泽西岛等避税天堂设立离岸基金,免缴资本转移税与利得税,以规避双重征税的方式存在一定的探讨空间。2、QDIE——深圳施行,目前暂停QDIE 即合格境内,即深圳版本的 QDLP,是指符合条件投资管理机构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面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对境外进行投资。《深圳 QDIE 试点办法》对 QDIE 基金可以境外投资标的具体范围并无任何明确规定,境外除可以对 QDII 现有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外,还可对境外非、境外基金(包括和对冲基金)以及不动产、等其他进行投资,被大量利用。目前获得 QDIE 批文的机构有 41 家(招商财富、前海中诚、长城证券、南方东英深圳公司、景顺长城资管、国投瑞银资管、民生加银资管、平安大华基金公司等),总额度由第一批的 10 亿美元扩容至 25 亿美元。QDIE 的如下:上图摘自《贸金百家 01 期:详解跨境人民币投贷基金:企业资金出境方案》3、跨境人民币投贷基金(类 QDII)由具有资质的发起人发起设立的投贷基金,以或股权的方式直接进行境外人民币投资,无需履行换汇手续,便利快捷。目前大概有 7 家机构获得跨境人民币投贷,分别位于上海、山东、广西各 1 家,云南 4 家。跨境人民币投贷基金系以人民币实现资金出境的方式,总额未设置上限,单笔额度不超过 50 亿美元,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外汇管控,可在境外换汇转为投资。目前有银行借道跨境人民币投贷基金以投贷结合的方式在、并购中进行投资。浙商银行H股过程中,亦引进了跨境人民币投贷基金合计 42 亿,作为。(十三)离岸基金模式离岸基金系指注册在所在国之外的基金,通常设立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毛里求斯、百慕大等离岸司法管辖区,该等地区对于基金的监管相对宽松,当地**豁免该基金来自于非当地收入的税收,有的可向全球公开发行。因 SPC 较为灵活,目前在开曼设立的此等基金较为普遍。在进行资金出境申报时,可申报为拟在开曼设立公司,用于或者实业投资(注意目前 ODI 投资投向限制)。开曼公司在整个架构中主要作为资金支付的通道,通过开曼公司与目标公司进行交割,根据约定,境外取得的股权由开曼公司持有或由境内主体持有。但是,通过设立离岸基金的方式因涉及到资金出境问题,在目前的态势下,仍旧存在难度。早在 2014 年中国**即决定加入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报准则),并决定于 2018 年 9 月举行首次对外交换信息。对于存在配置及在设立离岸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等而言(具体见上文 8 类主体),其海外资产将处于「裸泳时代」。(十四)经常性项目项下资金出境以「进口」为基调,借助供应链等贸易渠道实现对外支付。通道企业资金量大的(或有资金池的),可能采用国内收人民币,国外直接放外币形式,两边对冲。实力较小的贸易企业通过贸易形式完成对外支付,一是可能采用境外高卖形式对外支付,二是可能采用纯票据形式流转(虚假贸易)。1、贸易对敲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公司下订单,以预付定金+开具信用证方式向境外公司支付款项,在支付定金后,境内公司单方违约,境外公司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及赔偿,将资金转移境外。但此等方式系虚假贸易,容易被纳入银行关注,并存在合规问题。2、利用留存于境外的利润某些企业通过境外贸易「高报进口、低报出口」的方式,将大量利润留存于海外。例如通过引进高兴技术产品虚增价格(普通商品虚增价格较容易被海关识别),将利润留存于境外。再如,国内贸易公司在出口时,以平价将商品销售给香港贸易公司,香港贸易公司再以市场价将商品销售至欧美,实现利润留存于香港的目的。以供应链与跨境电商合作为例,目前跨境电商等企业有大量资金留存在境外,如下图供应链与跨境电商合作案例所示:①大陆公司、供应链公司以及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大陆供应链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在收到大陆公司的香港关联公司 20% 的定金后,大陆的供应链公司为大陆公司向供应商垫款采购商品。②大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公司向供应链公司香港子公司支付 20% 的定金;③大陆供应链公司向供应商支付全部采购款项,为大陆公司垫款采购;④供应链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报关、销售给其香港子公司;⑤供应链香港子公司将货物销售给大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公司;⑥⑦大陆公司在亚马逊、Ebay 等电商平台向消费者销售产品;⑧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付款;⑨将销售货款提现至香港关联公司或在香港开设的个人账户(跨境电商公司通常会指定境外个人账户作为最终的收款账户,因此,跨境电商公司有大量的资金存留于境外);⑩大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公司向供应链公司香港子公司支付剩余80%的货款。因目前诸如跨境电商等公司有大量的资金留存于境外,因此,资金出境需求方可与大陆跨境电商公司、供应链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资金出境需求方向供应商履行代垫款项之义务,而跨境电商境外关联方利用留存于境外的资金,向资金出境需求方境外账户支付相应款项。由此,不但满足某些需要利用杠杆并进行的跨境电商的融资需求,亦满足资金出境需求方境外用款的需求。但目前正常贸易项下资金出入境受到监控,在强调进出平衡的监管政策下。根据汇发〔2017〕3 号文的规定,「六、完善存放境外统计。境内机构因各种原因已将出口收入或服务贸易收入留存境外,但未按《》(汇发〔2012〕38号)、《》(汇发〔2013〕30号)等办理外汇管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或报送信息的,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报告相关信息。」外汇局对存在货物出口却没有相应货款收入现象的「有去无回」的外贸企业进行了重点监测、专项核查以及分类管理。另外,根据《货物贸易实施细则》的规定,境内机构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因上述模式究其实质系对外汇管理规定的违反,此种操作方式存在合规问题。3、支付服务费、股利等目前对经常性项下资金出境的监管态度是「真实性至上原则」。根据《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的规定,通过服务费等方式实现服务贸易项下的资金出境,需要向银行提供包含交易标的、主体等要素的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或列明交易标的、主体、金额等要素的结算清单(支付清单)等文件,并进行税务备案等操作。银行应根据展业三原则对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在目前资金出境监管趋严的态势下,在涉及到大额的对外支付,金融机构有可能提交给上一级银行机构审查。虽然目前政策鼓励在境内设立(FDI)这种资本项下境内直接投资及跨境资本金流入的行为,但是,流入后结汇成人民币转出时却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要求,「继续执行并完善直接投资汇出管理政策。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 5 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业务,应按真实交易原则审核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税务备案表原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在相关税务备案表原件上加章签注本次汇出金额和汇出日期。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十五)衍生品模式境内银行可与境外银行直接签署衍生品交易合同,无需基础交易。实体企业有基础债权或者交易就能够签署衍生品协议。境内投资者可以通过一些特别的安排,间接参与银行的跨境衍生品交易而「风险参与」境外基础资产,获得相应的收益,实际达到资金出境的目的。(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金融视界立场)(金融视界综合自:中国投行俱乐部、土豪资讯、图解金融、深圳高端峰会、)赞是一种鼓励 |分享是最好的支持关于版权:若文章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关于我们|互联网|创新金融|新媒体||P2P|众筹|创客|证券|基金|支付|理财||监管|政策|热点|曝料|让您的每一次点击,都能转化为价值!投稿邮箱:《今天起去银行一次性存 5 万以上就要被查,是真的吗?》 精选九目前外管局对于资金出境仍采取「控流出、扩流入」的监管态度,市场对资金出境十分饥渴。在「真实性至上」原则之下,市场对此又有何对策?有哪些常见的资金出境方式?(提请读者注意:本文所述方式可能存在一定的合规问题或在现行的监管政策下存在操作的难度!请注意并把控相关风险!)目录一、资金出境监管政策及态势二、资金出境的常见方式1. 「蚂蚁搬家」与「蓝精灵」方式2. 朋友间互转3. 利用境内外双身份证4. 境外信用卡消费5. 保险融资6. 地下钱庄现金对倒、支票夹带7. 融资租赁/跨国公司资金池调拨8. 境外放款9. 内保外贷10. 内存外贷、内存离岸贷11. 境外证券投资通道12. 跨境私募基金通道13. 离岸基金模式14. 经常性项目项下资金出境15. 衍生品模式一、资金出境监管政策及态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截至 2017 年 2 月,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 30051.24 亿美元,相较于 2017 年 1 月份有所回升。在美元升值,人民币贬值的情形下,市场结汇意愿减弱,售汇意愿增强,资本大量外流,国家外汇储备急剧下降。伴随外汇储备的大量蒸发,国家亦收紧外汇政策口子,国家秉持「扩流入、控流出、降逆差」的监管态度,改为窗口指导,对于大额外汇出境都需要先去外汇局沟通,强化外汇管控。虽然,目前国家鼓励具有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目的的资金出境,但市场仍旧对资金出境十分饥渴。因目前外汇管制较为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境外投资并购难度也有一定程度增加。在并购交易中境外卖方往往要求境内买方有确定付款路径和方式,若买方外汇出境不畅,容易处于谈判不利地位;或者在众多竞购者中境内买方处于竞争劣势地位,丧失交易机会。同样,对于并购交易而言,因外汇出境期限加长,可能增加并购交易合同履约的不确定性,增加境内买方的违约风险,从而被没收交易分手费或者交易定金。二、资金出境的常见方式目前,在「真实性至上」原则项下,无论是贸易项下或是资本项下的资金出境,均从严监管。本部分主要对现实存在的一些资金出境的方式作出整理,下文所述方式可能在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合规问题或在现行的监管政策下存在操作的难度,对此,需提请注意并把控相关风险。(一)「蚂蚁搬家」、「蓝精灵」方式目前,我国允许个人每年兑换等额 5 万美元的外汇,用作旅游、购物或者教育。相比于海外购房的大额资金需求,5 万美元完全不能满足该要求。对此,为了实现海外购房的目的,购房人通过其亲友,先将人民币换成外汇,然后让购房人亲友分别购买不超过 5 万美元的外汇,将购买的外汇从其各自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账户汇入开发商的境外银行账户或购房人的境外账户,以交付购房款。此等方式涉及到分拆结售汇问题,「对于部分个人通过分拆方式,利用他人的年度用汇额度进行资金的违规跨境流动。对涉及此种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局会将其列入关注名单,取消其之后两年内的便利化购汇额度,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外汇检查部门进行立案处罚」。根据外管局规定:(1)5 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2)个人在 7 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 5 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 1 万美元外币现钞;(3)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 5 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以上行为将被界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此等行为一律进入黑名单,违规者将被剥夺两年合计 10 万美元的换汇额度。因此,作为变通,目前资金出境需求方作出如下图操作:资金出境需求方请 3 位亲友各自在境外开设一个境外账户,每位亲友再邀请4位朋友(避免上述 5 人的监管要求)各购汇等额 5 万,总金额不超过 20 万美金,汇至 3 为朋友的境外账户,如此,3 为朋友每人境外账户中各汇集 20 万美金,合计 60 万美金,将该 60 万美金再汇集到资金出境需求方账户,用作海外投资。然而,此等操作实质上为变相分拆结售汇,存在合规性风险。附表《个人》(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 3 号)第十六条: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第 1 号):国家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 5 万美元,即每人每年可以在等值 5 万美元额度内自由换汇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 修订,国务院令第 532 号)第十七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9 号)一、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在全国上线运行,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停止使用。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通过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办理个人结汇、购汇等个人外汇业务,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业务数据信息。二、个人在办理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对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 号)一、个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管理。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二)5 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五)或者同一个人的 5 个以上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购汇后,将所购外汇划转至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六)其他通过多人次、多频次规避限额管理的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二)朋友间互转购房人本人在国外有朋友,其国外朋友在国内也有生意,其朋友在境外向购房人支付外币,购房人在境内通过多个账户或拆分金额多次支付的方式,在境内向其朋友支付款项。大额资金划转可能会被认定为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而被纳入「关注名单」。(三)利用境内外双身份证对于存在大陆、香港两套身份证和护照的购房人而言,其可通过大陆身份购房,并通过香港账户支付购房款。(四)境外信用卡消费1、信用卡直接刷卡消费信用卡可使用的金额为信用卡与信用卡中存入的金额总和。购房人预先在多张信用卡中存入一定量的资金,并直接在境外刷卡。另外,目前境外保险大多使用此等方式进行保费的支付,即通过在境外刷卡支付首期保费后,向贷款或者以该保单作为质押向其他机构申请贷款,其后定期在境外刷卡偿还贷款。值得注意的是,2016 年 4 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风险提示》,对在香港购的相关风险作出提示。银联国际亦下发《境外保险类商户受理境内银联卡合规指引》,要求保证境内银联卡在境外的合规使用。2、先买后退使用银联信用卡或借记卡在海外某个商店使用比原价更高的价格「购买」商品,比如豪华手表、金条等,并迅速折价转让给该商店换取现金(「回购」服务)。此等交易的服务费通常在 5-10% 之间。(五)保险融资如上文所述,个人到境外购买保险,可向保险机构申请贷款或以该保单办理质押贷款获得资金。特别提示:在 CRS 政策及香港修订《2016 税务修订第 3 号条例》的背景下,未来历史上已经购买的保单都要披露给大陆税务部门,此等方式融资亦存在一定风险。(六)地下钱庄现金对倒、支票夹带1、境内外对敲、两地平衡模式——香港地下钱庄换钱内地客户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并在换汇店进行交易,换汇店为内地客户提供在大陆的账户进行国内转账,境内资金到账后,香港钱庄将等额资金转至该客户的香港账户。此等交易的手续费大概为 100 万港币(13 万美元),收取的费用比银行换汇高出 1000 元港币左右。补充:大陆居民目前在香港开立银行账户的难度。2、从境内地下钱庄夹带支票将需转移的人民币交给境内地下钱庄,钱庄在境内向换汇人签发来自香港银行的支票,换汇人夹带出境,到港兑换。(七)融资租赁/跨国公司资金池调拨利用融资租赁公司的境内外控股架构资金往来便利实现资金出境,或借助跨国公司资金池调拨便利实现资金出境。但非真实交易或非真实项目投资容易引起合规风险,另外目前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亦受到严格监管。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是集团企业唯一较为自由的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没有明确的额度限制,基本原理是跨国公司在境内外都有股权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可以选择一家关联公司在境内银行开立一个人民币专用账户用于人民币资金的归集,所有关联企业资金流向该「专用账户」称之为「上存」,所有从该资金池借款被称为「下划」;可以实现境外人民币合法合规地流向境内,或者反向。前提条件是境外子公司资金来源必须是其经营现金流,不可以是从海外银行借入的人民币。但实践中境内银行也难以取证境外资金来源,一般根据其业务规模,根据「展业三原则」合理判断。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结构大致有如下两种:第一种:不开设境外资金池总归集账户,境外成员企业的资金直接归集到境内资金池主账户中。(上图系从《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政策解读和营销指引》一文中摘取)第二种:境内外均有一个资金池,然后进行跨境的资金划拨。(上图系从《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演进时》一文中摘取)从历史沿革上来说,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发源于上海自贸区,即 2014 年 2 月份,人行上海总部印发《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银总部发[2014]22 号)。2014 年 6 月,将其进一步拓展至全国。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跨国企业实际开户操作并不多,直到 2014 年 11 月份,央行发布《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 号)正式出台实施细则,才解决了法规层面的障碍。此后,2015 年 9 月份,央行为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印发 279 号文。2016 年 4 月,广东、福建等地的自贸区也各自出台了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同样提出了资金池的概念。广东等地的资金池与全国版相比的主要区别有:一是资金池主办企业必须在区内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二是参加资金归集的境内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且境内外成员企业经营时间在 1 年以上;三是区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双向上限管理,跨境资金净流入(出)额上限=境内成员企业应计所有者权益x宏观审慎政策系数(该系数暂定为 1)。除此之外,区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涉及的其他事项,仍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银发[ 号)相关规定。(八)境外放款境外放款系指境内企业(金融机构除外)在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并以自有、人民币购汇资金或经外汇局核准的外币资金池资金,通过结算银行,将人民币资金或经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通过结算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借贷给其在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汇局[2009]24 号)规定,境内企业可在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30% 额度内向境外全资附属企业或者参股企业放款,放款额度两年内有效,一般大部分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额度不大,因此境外放款的额度也受到限制,并且需占用企业外债额度。2016 年 11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 号)对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以防止监管套利。另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于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的,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境内外企业是否一定要关联,是否必须做成委贷?(九)内保外贷1、担保人将现金直接存在境内分行后(或提供其他担保物),境内分行向境外分行提供保函或者备用信用证,境外分行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据了解,目前在「控流出」的监管态势下,对于内保外贷的审批,亦受到严格的监管。2、担保人和借款人需具备关联关系,最好是 100% 控股。但是,目前事实上有些操作是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签订代持协议的方式来产生表面的关联关系。3、汇率风险规避:远期锁汇(远期结售汇)。在汇率波动频繁的情况下,银行为企业办理锁定汇率的操作。银行通过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的方式,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在结汇当天不是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而是按照之前确定的汇率进行结汇,以规避汇率风险。4、成本说明(1)境外利息:240bp+3 个月libor=2.4%+约0.6%=3%;(2)保函费用:低的千分之一(如厦门银行),高的 2%(如工行)(3)服务费:有的银行无,有的银行 1%-2%(4)资金入境费用(通道费):1%-5%(5)汇差及锁汇:汇差按汇率计算,远期购汇成本 3% 左右。5、资金用途对于内保外贷的资金用途,根据《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内保外贷项下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内保外贷项下资金仅用于债务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支持债务人从事正常业务范围以外的相关交易,不得虚构贸易背景进行套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投机性交易。」因而,通过虚构贸易背景等方式进行投机套利等行为实现资金出境的,存在合规性风险。6、局限性分析(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39 号)的规定,「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内机构提供对外担保实行余额管理或者逐笔核准的管理方式。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内银行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实行余额管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对外担保以逐笔核准为主,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实行余额管理。」由此可见,在境内银行提供融资性担保的情形下,内保外贷占用银行的余额指标。「内保外贷」业务银行对外担保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银行本身净资产的 50%。中小股份制银行内保外贷额度常常处于用满状态,只能等待企业还贷才能腾出新额度。大型国有银行也经常十分紧张。(2)内保外贷资金大多用于流动性补充,周期较短(如一年期),因此还款引起的各类问题无法避免,还款与否直接影响到银行的坏账率。(十)内存外贷、内存离岸贷内存外贷指在境内公司(境内出质人)在境内银行存进款项,作为人民币保证金,存款期限为 2-3 年,该行的境外银行向该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贷款,境外贷款到期可借旧还新。如果不能归还境外贷款,境内公司则将预存于境内银行的存款作为企业利润,从集团层面实现盈利;境外银行则将该笔境外贷款作为坏账处理,境内银行可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其担保物,将所得收入作为利润。此种操作在外资银行较为常见。内存离岸贷指境内公司(境内出质人,该境内企业的注册地址也需满足一定的要求)在境内银行存入款项,作为人民币保证金,存款期限为 2-3 年,该境内银行直接向境外借款人发放离岸美元或港币贷款。作为境内出质人的境内公司需为存在境外投资行为的企业,已获取 ODI 证书,境内或境外主体至少有一方为实际经营实体,需提供报表、交税单、银行流水等以证实存在可核实的经营收入。内存外贷及内存离岸贷均无需开立保函或备证,在一定程度上个不受上文提及的内保外贷规模的限制。此等业务被视为银行的「当铺业务」,该业务处于灰色地带,目前仅有部分银行开设相关业务,但是,随着资金出境监管的加大,部分银行的该等业务亦有可能会被严格监管。(十一)境外证券投资通道——QDII、QDII2、RQDII、香港公募基金境内发售1、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已无额度具备境外证券投资业务许可(QDII 牌照)的金融机构(包括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设计/包装一款基金产品或资管计划,并投向境外融资项目,境外主体取得融资款后通过各种套现方式在境外将现金支付给资金出境需求方。QDII 可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境内托管/保管银行直接办理购汇手续,无须就各个投资项目分别单独申请商务委员会、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审批。因为从 2014 年起我国外汇储备急剧下降。目前,QDII 的总配额是 900 亿美元目前已基本用完,外汇管理局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去申请新的额度,在申请到新额度之前,不会新批准 QDII 额度。基金公司 QDII 额度紧缺,市场大部分基金公司旗下 QDII 暂停申购。大量资金需要出境的态势下,通道费越来越昂贵。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网址为 fund.csrc.gov.cn)披露的信息,2016 年第四季度,QDII 基金共发行 112 支。(1)产品投向及限制根据《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QDII 产品投向及限制如下:产品投向投向限制基金、集合计划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1.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2.**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3.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4.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5.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6.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1.购买不动产;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4.购买实物商品;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8.从事证券承销业务;9.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2)局限性分析序号局限性具体内容1实施主体目前有 QDII 牌照的主要是中国证监会监管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中国银监会监管的信托公司,QDII 牌照和申请额度尚未放开(截止 2017 年 2 月 24 日,审批总额度为 899.93 亿美元,审批的额度最小为渤海财产的 0.05 亿,最高为生命股份有限公司的 44.09 亿,平均额度为个位数)。2投资目标QDII,主要投资于境外的证券二级市场,且每一类 QDII 都有比较详细的关于投资目标的约束性的规定3监管要求QDII 产品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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