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价值的客观性在于,区别在于哪?为什么!

刘永佶:民主的内容——保证并实现劳动者利益、人格、价值、自由
--编者按--
刘永佶教授力作——《民主新论》已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主要内容将于近期在人民网、搜狐网、网易和新浪博客与微博同步首发,请广大网友相互转告。欢迎广大网友登陆浏览、拓展阅读并积极参与《民主新论》一书的思考与讨论。
民主的内容是民主性质的展开,是民主主体劳动者利益、人格、价值、自由的保证和实现。
劳动者的利益、人格、价值、自由,表面看来都是个体性的,在“苏联模式”中,这些内容都要服从国家的总体利益,而且都是被排斥和压制的,在一些宣传家的口中笔下,似乎只有弱化乃至取消个体的利益、人格、价值、自由,才是社会主义,否则就是“个人主义”。
明确个体利益,可以说是个人主义的基本点。那么,社会主义是否与个人主义截然对立呢?我在《主义
主题——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之基本》该书2001年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中,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社会主义就是劳动者个人主义的实现。
个人主义是对封建主义和集权专制主义的否定,它的出现,是历史的、文化的进步,它不是具体某人的个人主义,而是“全体个人共同的主义”,它有如下内容:一、个人对生命和身体的权利,二、个人自由,三、个人选择,四、个人竞争,五、个人平等,六、个人自立,七、个人隐私,八、个人思考,九、个人表现。卢梭曾指出:
人性的首要法则就是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就是对自身的关怀。
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责任。对于一个放弃一切的人,是不可能有任何补偿的。这样的一切弃权是不合乎人性的;而且取消自己意志的一切自由,也就取消了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性。
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反封建、反专制的思想斗争,就是以立足于唯物主义自然人性论的个人主义来批判上帝“造人创世”、“君权神授”等观念,反对要求个人无条件服从领主、君主、教会等上帝在人间的代表,也即以上帝名义的少数个人对总体权利的垄断。
随着封建领主制和集权专制的消亡,个人主义也分为两派,一是以资本所有权为根据的资本所有者的个人主义,二是以劳动为根据的劳动者的个人主义。这是资本雇佣劳动社会主要矛盾的体现。不论哪种个人主义,都不可能由个体人来实现,而应通过其阶级、阶层、集团的联合,在总体上实现。资本所有者的个人主义是以其政治上的联合来保证的,随着生产的发展,他们在经济上也以股份公司和行业协会或“雇主联合会”等方式联合,由此形成强大的总体势力以保证并实现每个资本所有者的个体利益。劳动者的个人主义,也只有在组织成工会、政党之后,才能形成总体势力,并通过社会变革,得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正是劳动者联合的主义,也是劳动者的个人主义的实现。是劳动者联合,以总体势力保证和实现劳动者利益、人格、价值、自由的社会运动和制度。
资产阶级的思想家是明白个体利益与总体联合的关系的,而已经建立的资主制度,实现了资本所有者的个人主义,即通过由其资本所有权派生并集合的国家权利机构,来保证并实现每个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价格、价值、自由。资主制度是以平等和自由的名义来实现其对资产所有权主体的保护的:不论你的所有权包含的资产数量多少,即令是无,都同样保护。资本所有者在这样的制度中实现的是有,雇佣劳动者所实现的是无。也正是在这样的制度下,劳动者才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利益、人格、价值和自由,并为此而联合起来进行斗争,逐步形成强大的社会势力,以民主运动争取并建立民主制度。
劳动者的利益、人格、价值、自由是以劳动为根据的,与资本所有者以资产所有权为根据的利益、人格、价值、自由是有本质区别的。
劳动者的利益在于劳动,在于劳动的必要物质条件,在于自己素质技能的提高与发挥并由此得到劳动的相应报酬。与资本所有者的利益相比,劳动者的利益是内在的,是与其存在和行为内在统一的。而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则在于资本,在于资本的利润,在于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占有。资本所有者占有了生产资料,使劳动者与其必要的劳动物质条件相分离,不得不受雇于、受控于资本所有者,并为之提供剩余价值。资本所有者的利益是劳动者的负利益,资本所有者之所得,是劳动者之所失。现代劳动者的利益,首要就在于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的明确,以此保证其素质技能的提高和发挥。进而在于废除资本雇佣劳动的制度,削去这个与劳动对立并控制劳动、阻抑劳动的资本,使劳动者与其劳动物质条件相统一。非劳动的资本所有者在现代经济中本来就是多余的,劳动者完全有能力也有必要自己占有其制造并使用的生产资料。而自然资源作为劳动的对象和物质条件,被资本所有者、地主、领主等所有是对劳动的障碍,去除这个障碍是劳动得以充分展开的必要条件。
以民主规定并保证劳动者利益,关键就在于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和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相比之下,劳动力所有权是单纯的,是与劳动者个体生命直接统一的,而生产资料所有权则因现代工业生产方式只能体现于对公共占有的生产资料上,因此要实行公有制度及其相应的体制和机制。而其原则正是民主。在保证和实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个所有权的同时,民主对劳动者利益的保证还包括按劳动量领取报酬、劳动保护、社会教育和培训、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民主运动的基本内容,就是争取劳动者的利益,而劳动者利益的切实保证和实现,则是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格是个体人在社会总体中存在的表现和地位,即其本人的素质、能力、作用及社会关系等的综合规定,同时也是社会总体对个体存在的界定。人格包括人的性格,但这只是其中一个因素。人格是人本质四要素在个体人身上的集中体现所形成的,是人社会性、主体性、思想性、目的性、创造性的具体形式。劳动者的人格在阶级统治社会是被忽视的,奴隶和农奴、农民的人身权都属于统治者。资主制度虽然承认劳动者的人身权,但却将之视为“生产要素”和“资源”。民主就是要确立并保证、实现劳动者的人格。
人作为生命体,是以个体存在于社会的,他不仅要以自己内在的生理和心理的特质与需要作用于外界,还要受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人格就是对内在和外在因素相结合所形成的个体人的社会表现、地位、作用等的总体界定。个体人以其人格存在于社会大系统并作用于他人,同时受社会总体的制度及他人人格的制约。人格是无形的,但又是实在的,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是以他的人格而存在并相互制约的。社会也可以说是个体人之间人格的相互交往和制约的“场”。人格是个体人各方面因素的综合形式,它是个体人行为的基础,也是行为的内在界定,同时是社会关系的基本依据。人的行为,是人格的展开和充实,同时也实现着人格。
由于人的社会性、主体性、思想性、目的性和创造性在个体人那里体现的差异,由于素质技能的不同,个体人在社会中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人格因人而异。阶级统治社会中,人格的根据是外在于人的政治权势、资产,今天中国依然有一些人以职务、财产等来评价人格。劳动者的人格是以劳动为根据的,是以个体素质技能及其发挥的程度为根据来界定人格的。弗洛姆把人格分为非生产性取向和生产性取向两大类型,前者包括:接受取向,剥削取向,囤积取向,市场取向;后者则是劳动和生产性的表现。他的这种划分有一定道理,但更多的还是从人的心理性格规定的。我认为,人格的形成,是人社会性、主体性、思想性、目的性、创造性的统一,是素质技能与社会地位矛盾运动的过程。人格的演变,是人本质发展和人性升华在个体人的体现,民主运动和民主制度就是为劳动者形成和实现各自的人格,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和保证。
价值是人格的展开,即个体人的社会作用及社会对其评价。个体人对社会的作用,是其人格的体现。这种作用,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形式:一、利己;二、利己亦利他;三、利己损人。社会作为人类群体存在的场,对任何个体,都会在一定范围、层次上作出评价,而评价他人价值的主体,又是社会中活动的个人,他在评价别人价值时,也被别人所评价。主体人评价他人的依据,是自己的利益,以及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总体性价值标准。设利已的人其价值是一,那么,利己亦利他的人其价值在一以上,至于大到什么程度,则取决于他的能力及其发挥,而利己损人者的价值则在零以下,是负价值,其程度,也视对他人的损害程度而定。
劳动者的价值,根据在于劳动,在于劳动与需要、交往、意识的统一。而意识中又包含价值的导向,劳动的技能及其发挥,以满足本人或家庭成员的需要为目的,是基本的正价值;在满足这种需要的基础上,还能为他人,为社会作出有益的事,或以关爱意识和行为帮助他人,就是在基本价值之上的加价值;而统治阶级的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甚至是控制他人的需要,以本应用于劳动的体力和智力来欺凌他人,榨取、骗取他人的劳动产品,或肆意侮辱、伤害他人,则是负价值。价值的这三种形式,往往是交错表现的,如表现为负价值的一些人,在此层面是负价值,在另一个层面,又会表现出帮助他人。某人贪污受贿,积聚大量钱财,但却对其家族、乡里作出一些“善事”。对此,我们只能从劳动这个核心要素进行衡量,即其占有财物的手段是什么加以判断,至于他对所占有财物的处置,只是价值的表现,但不是价值的根据。以劳动创造的价值,是正价值,如果他又将此价值所体现的财物和服务用于帮助他人,就是加价值。但是,所占有财物的手段不是自己的劳动,而是剥削、劫掠、贪污、受贿,这本身就是负价值,他怎样处置这些财物,只能在负的程度上有所变化,但不能成为正价值。
劳动者的价值在阶级统治社会不能得以实现,他们只有在为统治者创造剩余产品时,才能体现其价值,而这个价值恰是劳动的异化,是劳动者存在的异化。民主就是要纠正这个异化,使劳动者的劳动与其价值统一,并在民主运动和制度中得以实现。
劳动者的自由是其民主权利和经济社会权利的社会表现,也是他们作为个体人生存和发展的目标,是人性升华的内在要求。古往今来,人们对自由发表的议论多矣,从神、上帝、天命到自然规律(绝对精神),都曾作为立论的根据,资本主义思想家所论的“自然规律”决定并要求的自由,是按动物的自然本性来生活,追求最大限度占有和享有物质财富。这种自由观,实则资本的自由观,而非人的自由观;是资本关系制约人,是资本增殖的自由,而非人作为人的自由。由此而生的自由竞争,恰是资本支配人的社会表现。
人的自由,唯一的根据就是人,是人的本质核心要素的劳动。只有劳动者的自由才是人的自由。人的劳动创造财富,也要由劳动的人来占有和享用财富,占有的依据是创造,是劳动,而非暴力掠夺和欺骗诈取。人的自由应建立在劳动基础上,并在劳动中实现。自由的实质和根据,在于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和社会主体地位的实现,在此基础上,达到人与人之间平等的交往与协作,对社会公共权利的民主控制等。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真正的自由,只有在民主运动和制度中才能实现。阶级社会中,个体人对自由的追求,是社会总体发展的动力。阶级统治制度所保证并支持的少数人为了本人自由而对他人的压制、迫害、支使,不仅阻抑了他人的自由,也从出发点上取消了其本人的自由。从人本质论,非劳动者实际上是没有自由的,他们的任意、独断、为所欲为,看起来很是“由自”,但不是人的自由,因为他们已经丧失或放弃作为人必有的本质的核心——劳动,从而也就没有了作为人的“自我”,只能任由自然的动物一般性支配活动。与自由相对立,阻抑自由的社会势力,始终是存在的,它是人性中动物一般性野蛮成分的集合。自由,在这种意义上说就是对人性中所包含的动物一般性野蛮成分的克服,并由此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的进程,它体现并集合于民主运动和民主制度中。
劳动者的个体利益、人格、价值、自由,只能在联合起来的民主运动及其制度化中实现。民主运动是劳动者联合的基本形式,劳动者以其人身权和劳动力所有权为根据,投入运动,组织起来,而运动则是他们利益的集中体现。在运动中,劳动者个体的人格、价值、自由得以实现。民主运动是总体性运动,它有组织,也有纪律,参与运动的个体,似乎失去了其独立性,但运动的纲领和路线,又是个体利益的集合,运动的组织及其展开的斗争,为个体提供了展示和发展人格,创造并实现价值,争取自由的必要条件。在运动中,劳动者个体感到自己的尊严,并在组织起来的总体势力中发挥自己的社会作用。也只有集中体现劳动者个体利益,使劳动者人格、价值、自由得以实现,才是民主运动的内容。
民主运动的制度化,是民主势力强大到占社会主要矛盾主要方面的总体表现,也是劳动者个体利益、人格、价值、自由得以实现的社会形式。“苏联模式”片面强调个人服从总体,为了国家和集体利益要放弃,乃至牺牲个人利益,不顾个体人格、价值、自由。这并不是民主制度的要求,而是对民主制度的违背。
劳动者个体利益、人格、价值、自由并不是与其总体发展相对立的,而是总体发展的内容。总体发展和总体利益不过是个体利益、人格、价值、自由的集合,除此之外不存在所谓“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和集体都有相应的公共机构,但这些机构既不是利益的主体,也不是根本权利——人身权、公民权、劳动力所有权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主体,更不是民主权利的主体。这些机构行使的公共权利只是劳动者个体人身权、所有权、民主权利的派生集合形式,并不属于在其中任职者所有。如果不是这些机构被某些任职者非法掌控,那么,“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就只能是个体利益的总体表现。而被某些个人非法掌控了公共权利行使机构后,他们所鼓吹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只是他们本人私利的表现,其与劳动者个体利益的对立是明显的,而这样的公共权利行使机构也势必阻碍劳动者个体的人格、价值、自由的实现。
民主制度及以其为内在机制的公有制度,消除了不劳动的统治者,使全部个体人处于平等的社会地位,拥有平等的经济和政治权利,这样就为个体利益、人格、价值、自由的实现创造了基本条件。民主制度的内容,就是由人体劳动者将其对利益、人格、价值、自由的要求,通过权利这个集合点,即把人身权、公民权、劳动力所有权和对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权决定的民主权利,再派生并集合为公共权利,由这些权利的行使机构负责公共事务、协调个体人之间的关系,为个体人提供其活动的社会条件。这是一个从个体到总体,又从总体到个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体劳动者的利益、人格、价值、自由得到充分展示,而民主制度又成为个体劳动者实现个体利益、人格、价值、自由的总体环境。也只有在民主制度中,劳动者个体利益、人格、价值、自由,才能在总体上得以实现。
卢梭:《社会契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7页。
卢梭:《社会契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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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价值观对于集体行为的控制机理人类的集体是由若干个人按照特定的利益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等)所组成的,集体的生存和发展过程如同个人的生存与发展过程一样,也是在集体价值观的引导下,确定正确的价值目标,制订正确的整体规划,编制正确的实施细则,执行正确的具体行为,从而达到最大的价值增长率。一、集体的利益价值观价值观是人类主体对于客观事物价值率的主观反映,其客观目的在于引导人类主体如何正确地或有效地识别价值、利用价值、消费价值和创造价值,以实现价值资源的最大增长率。集体是一种复合型的人类主体,它与个人一样,同样具有相对于自己的客观存在以及相对应的主观意识,同样具有相对于自己的利益或价值以及相对应的情感或价值观。集体价值观是事物的价值率在集体意识中的表现形式,因此集体价值观与客观事物价值率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由于任何形式的集体主观反映都是以集体的客观事实为基础而上下波动的,因此,价值率的集体主观反映值ω必须以其集体的实际价值率P为基础,并围绕实际价值率P上下波动,即& & ω≈P& && && && && && &&&(1-10)集体的价值观的正确与否取决于它的结构要素(即集体的主观价值率)是否与集体的客观价值率相吻合。如果完全吻合,则集体的价值观就能正确地指导、调节和控制集体的活动,就能完全正确地反映集体的利益要求,这种集体的价值观就是一种理想型的集体价值观,能真正代表集体的根本利益。集体中不同成员往往拥有不同层次、不同形式和不同份额的价值资源,集体作为高层次的人类主体,总会尽可能地使自己所拥有的所有价值资源均保持最快的增长速度,为此,集体必须完整准确地认识各种客观事物对于自己的价值率,并在此基础上正确地进行决策、行为和效果评判。客观事物对于集体的实际值率所组成的矢量或矢量矩阵,就是集体的利益价值观(或集体的理想价值观)。集体的利益价值观:客观事物对于集体的实际值率P1所组成的矢量或矢量矩阵,称为集体的理想价值观(又称集体的利益价值观),用WP来表示,即& &WP={P1,P2,……,PN}& && && &(1-11)显然,集体的理想价值观反映了集体对于事物价值率的完全准确的反映形式,这是集体价值观的理想状态,集体的理想价值观并不是集体实际存在的价值观,因为任何主体都不可能对事物的价值率进行完全准备地反映,总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它是根据集体与客观事物的利益关系而设置的一种特殊的“价值观”,是用以正确反映集体利益关系的“化身”的价值观,因此集体的理想价值观又称集体的利益价值观。二、个人的股权价值观一个集体是由若干个人所组成,最小的集体是由两个人所组成的,根据价值观的合成运算法则,集体的利益价值观WP是由集体中所有个人的利益价值观WPi合成而来。一般情况下,集体的利益价值观并不等于集体中所有个人的利益价值观的代数和,这是由于每一个人在集体中所投入的价值比例(即股份数)是不同的,每个人对于集体的利益价值观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为此,提出股权价值观的概念。个人的股权价值观:个人的利益价值观与WPi其价值投入比例Gi(即股份数)之乘积,称之为个人的股权价值观,即& & WGi=WPi×Gi& && && && &&&(1-9)其中,Gi称为个人的价值投资比例(或股权数)。在没有外来价值投入的情况下,集体中所有个人的价值投资比例(或股权数)的代数和为1,即∑Gi=1。集体中所有个人的股权价值观的代数和等于集体的利益价值观,即∑WGi =∑(WPi×Gi )=WP& && &&&(1-11)当集体中所有个人价值投资比例(或股权数)相同时,集体的利益价值观就等于集体中所有个人的利益价值观的代数和,即当Gi=1/n时,有∑WGi =∑WPi=WP& && && && && && &(1-11)三、权力的价值本质权力社会科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理论界对权力的定义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社会学认为,权力是指产生某种特定事件的能力或潜力;许多心理学家视权力为人们行动和互相作用中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的动机;还有人认为,权力就是一种与理解的预测行为特别有联系的动机。这些定义均没有揭示权力的真正本质。价值是人类一切社会事物的核心内容:任何形式的社会关系如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关系,在本质上都是价值关系。人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必须有效地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并充分地利用各种价值资源,这就需要人对自己的价值资源和他人的价值资源进行有效地影响和制约,这就是权力的根本目的,由此可得。权力的价值本质:主体影响、制约和支配集体或其他主体价值资源的能力。“统一价值论”实现了各种不同形式(生活资料使用价值、生产资料使用价值或劳动价值)价值量之间的统一度量,且其度量单位就是能量单位(焦耳)。主体无论是对那一种形式的价值资源进行影响、制约和支配,都可以采用以能量为统一度量单位的价值量来描述其影响、制约和支配的程度。根据权力的价值本质,对制约权数、权力和权量进行如下精确定义:权量(又称制约权量):主体在集体中所能够影响、制约和支配的价值资源的总量,用Qy来表示。制约权数:主体在集体中所能够影响、制约和支配的价值资源Qy在集体中总价值资源Qo中的比例,用Y来表示。则Qy= Y×Qo& && && && && && & (5)权力(又称制约权力):主体在单位时间内在集体中所能够影响、制约和支配的价值资源的总量,用Qy来表示。设集体在单位时间所投入的价值量为Uo,主体对于该集体的制约权数(或制约权数)为Y,则主体对于集体的权力是Uy = Y×U& && && && && && &&&(6)权力反映了主体对于价值资源的使用方向及使用规模(或流量)所进行的影响、制约和支配的程度,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主体的制约权数越大,其权力就越大;2、被影响和制约的主体的力量越大,影响和制约主体的权力就越大。3、主体所影响和制约的其他主体的价值资源,一般总是朝有于主体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的方向投入的,在没有其它方面的制约的前提下,主体所影响和制约的价值资源总有当成自己的价值资源来看待。4、被制约主体与制约主体之间通常存在着一定的利益相关性或利益从属性。四、权力行使的客观要求权力是集体赋予一个人(或少数人)用以能动地支配集体价值资源(包括人、才、物)的能力。显然,一般情况下,集体赋予一个人支配价值资源的权力,主要是因为集体信任或依赖这个人,其客观目的在于要这个人能够有效地按照集体的意志,根据集体的利益要求来支配集体所拥有的价值资源,从而为集体的生存和发展服务,而不是为了使这个人享受某种特权。然而,集体的意志、集体的利益要求通过什么方式来体现呢?价值观是一种特殊的观念,它是以事物的价值特性为主观反映的对象,目的在于指导人行为和思维,使之按照自己的客观需要而对不同的事物采取不同的选择倾向、原则立场和行为取向,以充分利用有限的价值资源,并使其达到最大的价值增长率。反过来,一个人所拥有的价值资源是有限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本质力量,为了对事物采取正确的选择倾向、原则立场和行为取向,就必须首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大胆地坚持和有效地运用这种价值观。总之,主体的意志与愿望必须通过正确的价值观才能真正地体现出来,主体的利益要求必须通过这种正确的价值观的有效运用才能得以维护和满足。由此可见,集体的意志、集体的利益要求通过集体的价值观来体现。也就是说,为了有效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充分地满足集体的利益要求,集体的决策者、决策执行者和效果评判者必须在“集体利益价值观”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行使权力,并按照“集体利益价值观”的要求进行决策、执行决策和效果评判,从而使集体的所有价值资源能够按照集体利益价值观的要求进行分配、流动和消费,以实现集体价值资源的最大增长率,这就是集体对于权力行使的客观要求。
载入中......
五、理想职权价值观与实际职权价值观
集体的价值资源需要某个人或某些人代表集体的利益价值观要求来进行支配,这一过程就是集体赋予个人职权的行使过程。当权者在行使集体所赋予的职权时,必须对相关事物的价值率进行认识和判断,并按照一定的集体利益要求来支配集体的价值资源,理想职权价值观就是用以描述当权者代表集体的利益要求用于控制、制约和调节集体的价值资源支配过程中所应该拥有的价值观。
理想职权价值观(或利益职权价值观):集体的利益价值观与集体赋予个人的制约权数之乘积,称为个人在集体中的理想职权价值观,即
& &&&Wzi=Yi×WP& && && && && && & (1-12)
如果没有外来因素的干扰,集体赋予所有个人的制约权数的代数和为1(即∑yi<1),则各个当权者的理想职权价值观之和等于集体的利益价值观,即:
& &∑Wzi =WP∑yi=WP& && && && && &(1-12)
如果是一个独裁集体,则集体赋予这个独裁者的制约权数为1,他的理想职权价值观就等于集体的利益价值观,其他人的理想职权价值观为0。
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在代表集体的利益行使职权时,将会受到两个方面的作用力:一是来自个人利益的驱动,使自己的实际职权价值观不断趋近于个人的股权价值观;二是来自集体利益的制约,使自己的实际职权价值观不断趋近于集体的理想职权价值观。
实际职权价值观:个人在行使集体赋予的权力时,同时受到个人股权价值观的驱动和集体理想职权价值观的制约两个方面的作用力以后,个人所实际表现出来的价值观,称为实际职权价值观,用Wsi来表示。
六、公权价值观
集体的职权价值观是个人代表集体行使职权时所应该表现出来的价值观,是集体对于当权者所要求的价值观;个人的股权价值观是个人的利益价值观在集体利益中的客观反映。集体的职权价值观与个人的股权价值观之差体现了当权者所拥有的公权力大小,为此提出公权价值观的概念。
公权价值观:职权价值观与个人的股权价值观之差,称为公权价值观,用
当一个人的公权价值观大于零时,其职权价值观大于个人的股权价值观(或制约权数大于投资比例),说明这个人拥有一定的公权力,属于领导者,公权力的大小取决于职权价值观与个人的股权价值观之差值。
当一个人的公权价值观等于零时,其职权价值观与个人的股权价值观相等(或制约权数与投资比例相等),其公权力为零。
当一个人的公权价值观小于零时,其职权价值观小于个人的股权价值观(或制约权数大于投资比例),说明这个人的公权力为负值,属于被领导者,他的价值资源交给了当权者代理行使职权。
七、权力行使过程中的两种制约力
一个拥有权力的人通常会同时受到两种价值观的作用,一种是当权者的个人价值观,另一种是当权者所代表(或代理)的集体价值观。其中,个人价值观将会引导当权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尽可能地体现个人的意志与愿望,直接或间接地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尽可能地满足个人的利益要求(即私心);集体价值观将会引导当权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要求充分体现集体的意志与愿望,要求充分地满足集体的利益要求(即公心)。其结果是,这个拥有权力的人在其权力行使过程中实际所表现出的职权价值观通常介于个人的股权价值观与集体的理想职权价值之间,即“个人股权价值观”与“集体理想职权价值观”同时对“实际职权价值观”产生两种引力。第一种引力就是“私心力”,即当权者的“个人股权价值观”对于其实际职权价值观的引力;第二种引力就是“公心力”,即当权者所代表的“集体理想职权价值观”对于其实际职权价值观的引力。
也就是说,权力行使者在个人利益的吸引下(即“私心力”的作用下)所表现出的“实际职权价值观”,总会或多或少地偏离集体的理想职权价值观,从而使集体的利益产生了或多或少的损失;同时,权力行使者在集体利益的吸引下(即“公心力”的作用下)所表现出的“实际职权价值观”,总会或多或少地偏离个人的股权价值观,使个人的意志产生了或多或少的折扣,使个人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1、私心力。私心力来自于被授权者,当权者(即被授权者)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在个人的股权价值观的吸引下,在权力制约因素(制度因素、伦理因素等)允许的范围内,将会自发地使自己的实际职权价值观不断趋近于与个人的股权价值观,从而直接或间接地为自身谋取利益。
私心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职权价值观与个人的股权价值观的差异度。一个人的品德越高尚,他所追求的价值层次就越高,由于较高层次的价值往往具有较高的共享性和利他性,可以较多地兼容他人的价值和集体的价值,较多地重视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高层次利益,其个人的股权价值观与职权价值观的一致性就越高,私心力就越小。反之,一个人的品德越低俗,他所追求的价值层次就越低,由于较低层次的价值往往具有较高的独享性和排他性,从而较少地兼容他人的价值和集体的价值,较多地考虑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低层次利益,其个人的股权价值观与职权价值观的差异性就越高,私心力就越大。
2、公心力:公心力来自于授权者,集体(即授权者)通过采用任免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等手段对当权者的职权价值观进行调整和控制,使当权者的实际职权价值观不断趋近于其理想职权价值观,从而确保集体的利益不受损害。
公心力的大小取决于各种机制的价值约束力度。各种机制的约束方法可以归结为两条:当权者的实际职权价值观与理想职权价值观的差异度越大,公心力对于当权者的约束力就越大,当权者由此所遭受价值损失(或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当权者的实际职权价值观与理想职权价值观的差异度越小,公心力对于当权者的约束力就越小,当权者所得到价值收益(或奖励)的可能性就越大。
显然,当私心力非常强大且没有受到任何监督和制约时,职权价值观将必然会与个人的股权价值观趋于一致,此时的集体完全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当公心力非常强大且监督和制约机制非常完善时,当权者的实际职权价值观将会逐渐与理想职权价值观趋于一致,此时的个人完全成为集体的“真正公仆”。
八、集体利益的损失及应对措施
集体的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将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利益损失:权力无能型损失,二是权力腐败型损失。
1、权力无能型损失:是指权力行使者由于领导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因素,产生了客观上的领导失误(决策失误、行为失误和评判失误),致使集体的利益造成了损失。
2、权力腐败型损失:是指权力行使者由于决策价值观、行为价值观或评判价值观偏离了集体的利益价值观,使领导者的决策、行为和评判结果有利于维护和增长权力行使者的个人利益,没有充分体现集体的利益要求,致使集体的利益造成了损失。
为了减少权力在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损失,一般可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一是“量才录用”原则。选拔有领导才能的人担任领导职务,从而减少权力无能型的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二是“量德录用”原则。选拔价值观与集体的利益价值观最为接近的人担任领导职务,即选拔道德水平较高且对于集体有较高认同度的人担任领导职务,并赋予较大的权力。
三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制订科学合理的权力制约机制,加大权力制约力度,使领导者的决策价值观、行为价值观和评判价值观最大限度地接近集体的利益价值观。不过,如果权力制约权力度过大,一方面加大了权力制约成本,另一方面可能导致权力的僵化,降低集体的工作效率、应变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
九、集体价值观体制的修正
1、修正个人价值观。对于领导者进行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其实际职权价值观尽可能地趋近于理想职权价值。
2、调换当权者。对于私心力较大的当权者予以淘汰或降级,对于公心力较大的当权者进行奖励和提拔。
3、重新配置权力。对于个人价值观接近于集体的利益价值观的当权者赋予更大的权力。
4、调整组织机构。股份比例的合理配置,利益分配关系的合理确定。
十、集体职权价值观的分解
对于个人来说,所有思想、决策和行为都是在相同的价值观的控制之下进行的,即决策者、决策执行者、效果评判者和利益承担者属于同一个人。然而,对于集体来说,决策者、决策执行者、效果评判者和利益承担者这三者往往不一致,分别拥有不同的价值观,即决策者、决策执行者、效果评判者和利益承担者分别在不同的价值观控制之下进行决策、决策执行、效果评判和利益承担。也就是说,在不考虑客观因素(决策者的智力因素或客观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的前提下,决策者未必完全代表利益承担者进行决策,总会因自身利益因素的干扰而产生偏差,也就是说,决策者的职权价值观与利益承担者的价值观未必完全一致;同样,决策执行者未必完全按照决策的本意执行决策,总会因自身利益的干扰而产生偏差,也就是说,执行者的职权价值观与利益承担者的价值观未必完全一致;效果评判者未必完全按照集体的利益要求进行效果评判和处理,总会因自身利益的干扰而产生偏差,也就是说,效果评判者的职权价值观与利益承担者的价值观未必完全一致。为此提出如下概念:
决策价值观。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必须对相关事物的价值率进行认识和判断,并按照一定的利益要求进行决策,决策价值观就是决策者用于控制、制约和调节决策过程中实际所拥有的价值观。
行为价值观:决策执行者在执行决策时,必须对相关事物的价值率进行认识和判断,并按照一定的利益要求执行决策,行为价值观就是决策执行者主体用于控制、制约和调节决策执行过程中实际所拥有的价值观。
评判价值观:效果评判者在评判行为效果并对其进行处理时,必须对相关事物的价值率进行认识和判断,并按照一定的利益要求对行为效果进行评判和处理,评判价值观就是效果评判者在对行为所产生的实际效果进行评判和处理的过程中实际所拥有的价值观。
在理想状态下,集体的利益价值观、决策价值观、行为价值观和评判价值观保持完全一致,此时,决策者、决策执行者和效果评判者能够在主观愿望上(客观上的失误除外)完全地、准确地代表集体的利益要求来进行决策、决策执行和效果评判,而不受自身利益因素的干扰。然而,实际情况是,由于决策体制、决策执行体制、效果评判体制和利益分配体制的不完善性,任何集体的利益承担者、决策者、决策执行者和效果评判者都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差异,即集体的决策价值观、行为价值观和评判价值观都会或多或少地偏离集体的利益价值观。
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由于决策体制、决策执行体制和利益分配体制的不完善性,决策者所代表的利益价值观与其实际所拥有的决策价值观不相吻合,那么决策者必定会出现一些决策上的主观失误(即有意失误),从而造成部分集体利益的损失。同样,集体的决策执行者(即行为者)所代表的决策价值观与其实际所拥有的行为价值观不相吻合,那么必定会出现一些行为上的主观失误(即有意失误),也会造成部分集体利益的损失。同样,集体的效果评判者(即评判者)所代表的评判价值观与其实际所拥有的行为价值观不相吻合,那么必定会出现一些效果评判上的主观失误(即有意失误),也会造成部分集体利益的损失。
显然,集体的决策价值观与利益价值观的差异性越大,集体出现决策失误的概率就会越大,因决策失误所造成的集体利益的损失就会越大;同样,集体的行为价值观与决策价值观的差异性越大,集体出现行为失误的概率就会越大,因行为失误所造成的集体利益的损失就会越大;同样,集体的评判价值观与行为价值观的差异性越大,集体出现评判失误的概率就会越大,因评判失误所造成的集体利益的损失就会越大。因此,对于一个集体来说,应该尽量使其利益价值观、决策价值观、行为价值观和评判价值观相一致,才能确保该集体的决策失误率、行为失误率和效果评判失误率达到最低限度,才能确保该集体的利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十一、集体的价值观偏差
集体的领导成员在行使集体的决策权时,由于其决策价值观偏离集体的利益价值观,从而产生了决策价值观偏差。
决策价值观偏差:集体的决策价值观与利益价值观之差,称为集体的决策价值偏差。
集体的领导成员在行使集体的行为权时,由于其行为价值观偏离集体的利益价值观,从而产生了行为价值观偏差。
行为价值观偏差:集体的行为价值观与利益价值观之差,称为集体的行为价值偏差。
集体的领导成员在行使集体的评判权时,由于其评判价值观偏离集体的利益价值观,从而产生了评判价值观偏差。
评判价值观偏差:集体的评判价值观与利益价值观之差,称为集体的评判价值偏差。
由于价值观偏差中的每一个事物或元素的作用系数不同,各个价值观偏差量在集体的生产或生活中所占比重与分量不同,因此每种价值观偏差度并不等于所有事物或元素的价值观偏差的代数和,而应是一个加权代数和。
价值观偏差度:等于主体的偏差价值观δW与作用矩阵X之点乘,用|δW|来表示,即
|δW|=δW•X& && && && && && &(1-13)
其中,X={χ1,χ2,…,χn}称为作用矩阵,χi表示集体对第i个事物的作用系数,它反映了这个事物所注入的价值量在整个集体中所注入的价值总量中的比重,反映了集体中价值资源在不同事物之间的分配比例。
由于集体的价值观偏差可分为决策价值偏差、行为价值观偏差和评判价值观偏差等三种具体形式,那么,价值观偏差度可分为决策价值偏差度、行为价值观偏差度和评判价值观偏差度也分为三种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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