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家讨论会:如何建立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该怎么玩儿

行家征集中 | 私募基金股权该怎么玩?
主题:《行家讨论会:私募基金股权该怎么玩》
时间:9月26日晚八点
形式:直播间讨论
日,国务院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即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我国私募监管法规体系逐步完善。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纳入监管范围的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两类。但与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的分类并不一致,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说明,私募基金被分为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其他基金四大类别范围,但征求意见稿所规定的范围里并没有包括“其他基金”一类。此外,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未明确信托、保险资管、券商资管等是否列入监管。
对此,我们将举办“私募投资基金行家讨论会”,与各位私募行家一起解读《征求意见稿》中的重点条款,一起探讨私募基金在未来到底要如何更好地操作。
如果您拥有多年的私募投资基金从业经验,如果您是私募投资基金方面的行家,如果您对本次《征求意见稿》有深入的思考,欢迎您来参加“私募投资基金行家讨论会”,和大家分享私募基金股权到底应该怎么玩?
日,国务院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即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我国私募监管法规体系逐步完善。此次《征求意见稿》突出防范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标,进一步明确强化扶优限劣导向,对私募基金行业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并规定了更严格的行政处罚。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重点条款解读
本条例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和信息提供适用本条例。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
1、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纳入监管的范围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两种类型。但与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的分类并不一致,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说明,私募基金被分为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其他基金四大类别范围上,但征求意见稿所规定的范围里并没有包括“其他基金”一类。
2、征求意见稿第二条第三款明确了私募投资范围,但对如应收账款及各类收益权等非标资产是否列入范围并未明确。另外,征求意见稿仅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列入范围,而未将上市和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列入投资范围,而在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私募股权的包含业务包括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定增基金则被划入股权投资基金。
3、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未明确信托、保险资管、券商资管等是否列入监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进一步明确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职责,对之前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创业投资基金监管权责纷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有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营业场所、从业人员、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其他设施,有完善的风控合规、内部稽核监控和信息安全等制度。
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必须是公司或合伙企业,不符合组织结构形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无法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同时,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满足的条件,如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及相关设施和制度等,具体标准可参考基金业协会下发的《法律意见书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解释(一)至(十三)以及基金业协会时时变化的监管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的;
(二)最近3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税收、海关等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
(三)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的;(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说明的是第(三)项“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的”,这是强调对私募基金投资者保护,提高了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的门槛。这里面有几个问题:
1、其保障功能是否有效。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置上述两个财务指标的监管的立法出发点是为了防止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现财务恶化等情形,进而影响私募基金及其投资者的利益。但单纯设置上述两个财务监管指标并不能全部解决上述问题,举例而言,如私募基金管理人100%实缴出资但通过第三方借贷来转移实缴出资(以前抽逃注册资本的方式之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而言,其已不具备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的资金充足的条件,但其净资产仍满足上述要求,为合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外一种情况,私募基金管理人认缴和实缴出资均较少,其运营过程中支付员工工资及其他费用后已经不满足净资产占其实收资本的50%,其已不具备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资质,但其将募集设立一只资金数额巨大的私募投资基金并收取金额较大的管理费,收取后即可满足上述财务指标的要求。基金业协会如何对待?
2、监管难度与监管有效性的问题。截至2017年7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0110家,实践中基金业协会如何审核这两万多家的财务数据?同时,根据目前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次年的四月底前上传审计报告,如在此之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两项财务指标未能符合监管要求甚至出现财务恶化基金业协会将如何应对?如果基金业协会发现上述两个问题后是否有权直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整改或直接取消其资质,如取消资质,那么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将如何处理?这些都将成为问题。
3、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合伙人适用上述两个指标的问题。
假设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净资产和负债加以监管可以直接“起到”保障其平稳运营的作用,那么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或合伙人的股东或者合伙人的财务指标加以限制则难以实现上述目的且有失公允。原因如下:
1)只能监管到法人股东或合伙人,无法监管到自然人股东或合伙人;
2)目前尚未建立起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财务信息申报的系统,无法做到实施监管;
3)间接限制了高负债或者净资产较多但净资产比例过低成的主题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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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2012上海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高层研讨会实录 _ 东方财富网
2012上海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高层研讨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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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日  地点:上海科技馆四楼会议室  程静萍:各位来宾下午好!今天我们迎来了2012年上海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高层研讨会,上海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举办了多次创业投资国际论坛和国际高层研讨会,邀请了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创业资深人士演讲,对创业投资的理念、特点,路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进行了研讨。现在,创业投资行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为了使上海创投更好地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实施多做贡献,今天的高层研讨会主题是优化政策环境,推进上海创业投资发展。  我们的会议得到市政府领导的关注,今天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雄先生将给我们做重要讲话。我们还邀请到了国家发改委、上海市发改委、经信为、科委和上海市国税局、上海市地税局等领导给我们做主题演讲!  首先,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出席今天会议并讲话的领导有: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雄先生;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处长刘健钧先生;  上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建平先生;  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傅新华先生;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陈鸣波先生;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许建斌先生。  在此,请允许我代表主办单位向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致以真诚的感谢,创业投资界各位同仁的到来致以热忱的欢迎。  2012年上海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高层研讨会现在开始!  首先,请上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雄先生致辞。大家欢迎!  杨雄:各位来宾朋友们,非常高兴有机会参加一年一度上海创业投资高层研讨会,首先我代表上海市市政府对于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于出席会议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本届研讨会的主题是优化政策环境,推动上海创业投资发展。在当前形势下,我们深入探讨这个主题是很有意义的。  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上海坚持贯彻中央的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取得了“十二五”良好开局。大家知道去年全市总的经济发展速度从原来“十一五”10%左右,去年我们达到了8.2%。尽管速度下来了,但是我们经济转型出现了一个很好的态势,四个中心的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产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社会民生持续不断改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也得到了加强。应该看到上海的转型发展基础还不够牢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很突出,要真正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必须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在这个过程中,创业投资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创业投资是连接科技创新和金融资本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企业健康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应该说我们转型的重要方面就是要突破原来重化工业推动的模式,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道路。推动创业投资的发展对于我们今后的转型十分重要,同时对于我们建设四个中心,特别是里面的金融中心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说作为国内最早引入创新机制的地区之一,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推动下,上海创业投资事业发展成效明显,在资金规模、管理团队和投资项目位居前列,前后培养出百度搜索等一大批创新型企业,为上海加快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我们相信上海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一定离不开创业投资事业的蓬勃兴旺和努力支撑,这是多年来国内外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上海自身的内在要求。我们将坚定不移的把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金融资源丰富,创新要素集聚和市场机制完备的优势,大力吸引海内外各类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来上海发展。这是我们贯彻中央的要求,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举措,也是上海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的具体体现。  各位来宾朋友们!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各位嘉宾都是海内外创业投资领域的知名专家,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的代表。希望你们在研讨会上能够畅所欲言,为上海创业投资事业发展出谋划策。把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到我们的工作当中。下一步上海将从工商登记、资金引导、风险救助、税收优惠、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进一步为广大创业投资机构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也欢迎更多的海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来到上海发展事业。  最后,预祝本届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杨市长!他今天很忙,今天会议为什么推迟了半个小时,因为杨市长的会没有结束,会议结束就赶到我们这里来了。非常感谢,杨市长是很到加入了这个行业,他是我们创业投资行业的资深专家,他刚才的讲话具有国家的战略高度,又有贴近行业的体贴入微的深度,使我们更有信心将上海的创投事业做得更好。让我们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至今为止,国家支持创业事业发展的政策很多,这些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如何呢?我们是否正确的把握好政策,用足这些政策呢?我们认为,在制定政策和享用政策之间需要互动,交流,研讨。今天我们邀请了一些创业投资公司和创业园区的代表,先请他们演讲创业投资发展环境的感受和期望。  下面,请上海科技创业中心副主任朱正红先生主持讨论环节!  朱正红:尊敬的杨市长,各位领导和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很荣幸参加一年一度上海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高层研讨会。我们今天6位分别来自于园区的服务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下面有请6位上台。  我们今天6位在这里围绕着研讨会的主题,《优化政策环境,推进上海创业投资发展》,与大家分享共同体会,探讨进一步推进上海创投事业的发展。首先我们请各位做一个自我介绍。  赵文斌:大家好!我是来自复旦大学的赵文斌,我们部门在学校里面主要负责大学的科技集合产业化。我们做几件事情,第一、我们推动科技成果和知识的产业化、孵化科技企业。第二、企业管理和决策经营。转化科技成果,培养专业人才。我们在工作当中怎么做这件事儿呢?我们觉得建一个和创业企业成长网络,使得创业者变成很好的企业家过程的网络,这是我们一直不停想做的一件事儿。今天这个机会很难得,如果对于早期创业感兴趣的可以多关注我们。  王强:大家好!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下午好!我来自浦东软件平台公司,是在浦东软件园里面。我的背景是为软件企业做服务,以前我在政府工作了20多年,今后希望和大家在创投有合作的机会。今天我主要把这几年在软件园和广大小微软件企业天天泡在一起的感受,以及我原来在政府做的感受结合起来和大家分享。  张琼:大家好!杨市长好,我叫张琼,我来自亚商资本。亚商资本算是我们本土的人民币基金比较早的,我们第一个基金成立于2000年底的时候,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有两只基金,一个是亚商创投,投资成长型的基金。我们在2010年的时候专门成立了亚商创业加速器,这个创业加速器是更关注于早期一点的科技型和创新型的企业。创业加速期在各个地区建立子基金的模式发展,现在创业加速器已经做了6个子基金了。今年我们会做关注于新能源和环保的基金。现在我们投了近80家企业,我们的重点领域一个是刚才讲到的新材料、新能源、环保,另外就是消费、农业。另外我们更关注移动互联网和新型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另外健康产业也是我们近期关注的重点行业。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和大家做探讨和互相学习。谢谢!  陈兆维: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永宣创投的陈兆维。我们永宣创投的前身是上海联创,是上海比较典型的创投基金,我们做到了现在十几年了,管理了大概12只基金。我们投了一两百个项目,有30多个在国内外上市。希望将来能够在中国创投基金驱动过程当中,在上海做出一些贡献。今天很高兴能够和大家交流,谢谢!  陈采芹: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上海高特佳,高特佳这个公司和上海很有缘。目前上海高特佳的业务做得比较成功。我们的特色是健康产业和制造业做得比较多。我们目前上市的企业大概在国内有11家,在美国有2家,香港有2家。我们今天很有幸来到会场,同时也想在这里和在座各位分享上海创业投资。我们主要是健康产业投资比较多,包括生物制药也是我们投资的重点。谢谢大家!  朱正红:我来自上海科技创业中心,我们上海科技创业中心是市科委下面直属的,服务于创新创业的服务机构。创业中心围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促进经济发展的使命,按照创业项目,初创企业,成长企业,这一科技成果和创业企业的成长路线,为科技创业的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孵化服务。我们提供的服务包括创业载体,我们协调全市包括创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创业载体的建设。目前前市73家孵化器,37个创业苗圃。整个构建了覆盖全市创新创业的服务网络。  第二就是科技项目和资金服务。我们承担了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基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科技小巨人工程等相关组织工作。  第三就是科技金融服务。我们主要为全市的科技企业开展科技金融的咨询,我们组建了覆盖全市的科技金融服务专员队,这支队伍有100多人,主要是加强和企业的沟通联系。同时,我们在市科委的领导下和银行进行合作,去年成功推出了小巨人信贷的贷款产品等,为创业企业降低了信用贷款的门槛。接下来,我们在市科委的指导下,根据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银行合作,设计一些中小企业各个阶段发展的金融产品。  第四项服务就是政策服务,我们和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合作,集聚资源,在这个过程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政策的咨询、宣传和培训。  这些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上海的创新创业环境不断的优化和改善。上海的金融资源丰富,创新活力和市场培育机制完备的优势不断凸显。从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和服务过程当中充分感受到了这一点,实际上我可以从数字说明上海创新创业环境有一个良性的发展。我们上海的孵化器目前情况刚才已经讲了,现在达到了73家,整个孵化面积达到了12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达到了4580家,在孵企业的从业人员达到了5.6万人。整个孵化器发展20多年来,诞生了包括分众传媒等企业。  相比之下,08年是上海孵化器发展20周年的时候,那时候孵化面积556万平方米,09年到年年底,这三年之内,整个孵化器的数量整整增加了一倍,从这个方面反映了上海创新创业的环境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第二个数字,我们在孵企业,把2010年和2011年的数据相比,年底,全市在孵企业58家,在孵企业获得投资的总量达到6.59亿。到了2011年年底的时候进行统计,全市73家孵化器,4000多家企业,得到的投资量是16.1亿,一年之内整个增量增加了10个亿。16.1亿中间,有50%左右是来自于创投基金。这反映了上海创投在蓬勃发展的阶段。  另外还有一个数字可以反映出上海创新创业环境的良好环境。在2011年度,上海申报国家创新基金有一个统计,整个数量和金额上海居于全国第一位,达到了3.8亿。企业的数量也是全国第一位,第一次突破了长期处于二三位的状态,以前江苏、浙江是第一和第二位,这次是我们上海。另外可喜的是这些项目当中,50%以上都是粗放型企业,这个数字说明我们上海创业的氛围不断完善过程当中。  上面这些数字反映了上海创业环境的良性发展,这得益于市政府出台的鼓励创新创业政策不断的完善,得益于上海市场金融机构资源丰富,我们市场配置机制完备。同时,上海创业投资事业的蓬勃发展也是创业环境不断改善的重要推手。  我们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过程当中确实有一些真实的感受,虽然整个大的环境不断的完善和改善,包括整个创投事业不断发展,我们很多企业都从创投基金那里拿到的资金,使得他们有一个提速的发展。但是还有一大批粗放型的企业,从创投基金来讲属于早中期的企业,他们融资渠道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瓶颈。复旦的赵总应该会有一些同样的体会。  赵文斌:刚才讲到了创业环境,当时大家对于初创企业有很多的争论。我个人感觉大家在技术层面,把这个事情越做越准确。可能有各方面的原因,我觉得和我们发展的阶段有关。我个人感觉,往前端走还是有很多的好方面,对于创业者本身还要做更多的准备和筹划。我们早期企业做交流,政府各个委办局和部门,我个人觉得非常有帮助的。  朱正红:刚才赵总谈到了工作体会,感到了早期投资对于学校的成果转化帮助很大。这里面的因素很多,王总也是为企业服务的,在这方面应该也有同样的感受。  王强:我到上海五年时间,在张江待了五年。我们整个张江的企业发展,包括创业的氛围非常好。从投融资的角度来说,任何的企业不管是大还是小,不同阶段都有投融资的需求,尤其是早中期企业。因为我在软件园待了四年,有几个体会。现在感觉我认识的软件企业几乎都在和各种各样角色的人“谈恋爱”,有的和创投协会的会员,有的是江浙一带的有钱人,还有就是已经是了,要做一些并购,我感觉这几年很鼓舞,我身边一个个嫁出去了,有的嫁到国外了。我们有一家企业做医药数据库的,前几年非常苦,创业九年。在前年是医药改革计划出来以后,有一个跨国公司直接收购他,谈下来是千万欧元级把他拿下了。他一直和我商量这个合不合算,我说这是一个选择问题,再等等可能价格更好。现在有很多这样的企业在成长,但是也碰到了一些困难。我旁边有一个企业是做搜索引擎的,从美国回来以后创业,开始搞偏学术方面的。最近我听说他拿了800万,把自己的别墅抵押出去贷款。坦率来说,我还是捏一把汗,当然现在的成长很好。很多企业想拿到投资不容易的,像中早期企业,软件园里面的这些企业需要的当量是一千万到两千万之间,这恰好是大多数创投机构不太愿意碰的。这里不光是钱的问题,还有风险的问题。刚才我和大家分享的,原来我很感慨,十年前我在国家发改委帮助他们做基金方案,正好到现在十年了。  政府如何引导投资,现在比较多的是参股,拉动了很大的产业。跟进投资方面,我设想政府引导机构投一些国家鼓励的行业,根据这个方向支持。如果说投了中长期的,只要投了这一块,我们就可以1:1的跟。我们最近策划了一个项目,我们软件企业我理解是草本企业,不要指望一个软件企业长成大树,坦率来说大部分是草本,但是草本也有很东西,冬虫夏草也是草本。我看好张江,尤其是我个人特别看好信息服务业,能够出解决方案的。和我们知识经济、互联网经济核心是解决方案,能够帮助各行各业做方案。我们软件大部分企业就是为各行各业企业做这些可能很小的事情,但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事情。这一两个企业能够上市吗?不可能。所以我们最近做了一个事儿,准备打造第三方平台,起步瞄准广义电子商务,做上家是小微软件企业,下家是广大需要信息化的中小企业。我们把这两家上下家串在一个平台,打造一个IT的国美。我和很多朋友有讨论和争论,跟进投资要切合当地的经济,我在很多场合呼吁,我们是做广义电子商务的,上海是全世界最好的地方,这里靠大量的智慧工作在这里推动。所以这些小微企业能够有机的结合起来,政府在这个时候跟进投资。对于很多敢于往早期走的创投机构是一个复音。  朱正红:王总从自己的工作体会和感受当中提到了如果政府采取跟进投资的政策,可以引导我们VC、创投机构进行早中期的投资。我们市政府在如何培育创业企业的过程当中,特别注重创业企业存活率。另外,为了鼓励大家创投,我们市科委从09年开始提出了创业苗圃制。我们现在全市有37家苗圃,市科委对于创业项目通过评选,有发展前景的项目有一定小额资金的支持。总的来讲,我们上海支持中小企业,从政府层面的资金政策相对来讲比较完备。刚才这三位主要是为科技中小企业和成果转化服务的机构,包括复旦的赵老师和王总。我们谈到这个问题,早中期的融资问题如何进行解决,刚才王总提出了跟进的方案。创投机构的投资家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首先请老牌创投人陈兆维先生谈谈。  陈兆维:现在对于创投基金来讲也是面临比较敏感的时期,大家知道今年的GDG目标放缓,相信整个时间的放缓,我们创投机构有时间考虑下一步的投资策略是什么样的,有时间讨论创新驱动在上海各个方面,怎么样把这个环境做得更好。  作为我们管理人员来讲,我们非常愿意看一些早中期的项目,现在该上市或者该投资的企业都已经获得了投资,他们的成长可能会比较有限。早中期企业会有爆发出来,这对于我们投资企业要求比较高,早中期企业在政策的扶持和政府方方面面的帮助走起来的。在他们进入完全市场竞争的时候,可能管理和后面的资源方方面面跟不上。作为我们创投基金来讲,我们非常愿意和这些创业者一起把这些事情做好。我们的资源稍微有点儿,但是对于这么多的企业来讲,希望能够得到政府在多一点的资源配合。其实这些创新驱动的企业有很强的原创动力,包括他的技术和方法,他们在成长的过程当中是缺少资源的,这些资源被比较大的企业占据,这些企业也有很强的创新功能。我们作为创投基金怎么在当中做一些优化资源的动作,然后在政府的支持下能够把他们匹配起来,使这些中小企业或者创投基金有一个试错的机会,在这个时间点上是比较重要的。我们创投基金也是投资人过来的,也需要对于其他的投资者负责,风险控制的多一点,投资的时候安全边际更高一点。  在投资的管理上,相对而言我觉得整个环境当中,在管理上稍微弱了一点,因为我们在政策方面更多在资金方面的资助比较多一点。在下一个阶段工作当中,我觉得资金不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怎么在管理和投资企业的人才利益方面帮助,出台一些政策鼓励人员和人才到这些中小企业去,这是很关键的因素,像小微企业很难吸收到好的人才。像有一些公司是做技术的,这个技术在区里面做推广,再到市里面推广,有机会再到全国推广。这样一步一步按照传统的做法做下来可能有些迟。如果政府可以把试点更深入一点的话,做一些软性的支持,我相信可以大大加速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我相信类似于这样的企业才是我们后面创投企业非常愿意投资,包括去成长。我们的创投和企业聊的时候,不仅是帮他做大做强,做大做强已经不是一个企业唯一的目标,他是需要有切身的核心竞争力,能够把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做多一点附加值出来,宁可花多一点精力在产品上,把产品的毛利拉高一点,不仅是做低附加值的东西。我觉得低附加值的产品已经是过去的时代,接下来比较重要的驱动力就是有一个比较核心的竞争点。竞争点简单表现形式就是毛利很高,合理带动企业走得更加长远一点。我们也希望能够对于中国经济转型,作为创投企业愿意多投一点这样的项目,能够为中国经济转型多出一份力。  朱正红:下面我们请亚商资本的张琼总裁谈谈这方面的工作体会和对于上海优化政策环境的看法。  张琼:首先我非常感谢创投协会举办这样的研讨会,会议之前,我们协会的两位秘书长分别和我做了沟通,我觉得他们的工作真的是非常认真。我是第一次参加创投协会的会议,我觉得把各个政府的相关政策促进部门和创投机构,包括还有一些创业企业集中在一起,大家做交流是非常的好。  刚才陈总谈到了资金的问题,刚才大家讨论了对于创业企业后续资金跟进的地方问题。我这里想换一个角度谈谈创投企业本身的资金问题。大家知道做创业投资或者私募股权投资,其实对于一个管理人员来讲有两点是很关键的。一个是你的资金,你要有能够足够的资金可以管理它。另外就是投向,要投到好的企业和成长型的企业。这两者是互相关联的,投资类型越好,可能越能够募到更多的资金,有更多的资金管理,也有助于你投一些好的项目。  我觉得对于国内的创投企业来说,陈总知道做得时间比较久的,大家都会经历过一些周期。虽然创业投资在中国还是一个很新的行业,我觉得现在大家把它看成一个行业了,虽然没有像其他产业的周期性那么明显,我觉得不管怎么样,创投企业也是有周期性的。我们2000年末做的第一个基金,最早进入中国做创投的都是外国的VC,90年代末的时候进入中国。那时候可以说成功的不是很多,当时因为正好全球互联网泡沫破灭了,原来投的一些互联网企业有几个可能出来了,但是大部分都不太成功。而且那时候中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技术研发不是那么有力度。当时第一批不是很成功,后来很多退出去了。我们人民币做得也是比较早的,一开始的时候起步非常艰难,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我印象当中到了03、04年的时候,中国经济起来,又一波外资经济进来。创投企业本身也是有周期的,大家看到是过去几年出来,造富神话出来,大家看到是光辉的一面,没有看到创业企业太多不成功的项目。我觉得目前整个政策的导向还是应该支持和辅导这个行业的发展,这个行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你要能够有更多的投资人愿意投到这个行业,可以由管理团队管理。因为成功的企业家不是很多,创业机构要发展,还是要持续从社会上募集,政府引导非常好,但只是其中一部分,因为他引导以后还要带动社会的资金大家愿意投进来。这个时候政策怎么引导就非常重要。最近大家都在谈,我刚才和税务局的许局长简单聊聊,税务局要补一些漏洞,要征税这都是对的,任何公民都要依法纳税,但是制度怎么定,会不会对于市场造成影响,这也是需要综合考虑。  第二、刚才说到了创业企业的持续资金的问题。我想讲讲人才的问题,我们投了很多早期的企业,他有一个技术或者好的商业模式发展,也引入了VC。我们发现很多早期的企业长到一定阶段的时候,除了缺资金以外,更缺的是人才。特别是企业管理的人才,因为创业者一般要么是技术出身,商业的敏感性很好。一个企业从小做到有规模的企业,可以稳定发展的企业,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些做管理、财务和HR的人才。我们上海本身也是人才高地,除了考虑对于创业企业资金的投入之外,在人才上面有没有更好的人才储备,也可以持续支持这些创业企业将来的长期发展。我们现在碰到一个企业,他说我们缺HR总监等,你能不能帮我们找。我们从创投机构本身有自己的资源,但是光靠一个机构的力量还是不够,如果我们社会也有人才库,对于创业企业的持续发展也是好的。其实人才和资金就是两面,资金被有能力的团队使用它的效率会更好,资金也是愿意倾向这些优秀的人才靠拢。怎么把两面更好的结合起来非常关键。  朱正红:张总从创业投资那么多年的经验谈到了很多,一个是完善政策体系,人才政策怎么进一步加强,推进创业投资的发展。另外怎么出台更多的政策,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从事创业投资的行业。最后我们请高特佳的陈总,陈总是两地跑,真正是全国飞的。你能不能帮我们介绍一下工作体会,分享一下外部的好做法。  陈采芹:我们全国的分支机构大概有70多个,其中大部分都是和政府引导有关,但是和上海市政府目前为止还没有太大的联系。根据以往我们和其他政府打交道,有这么几点,大家可以引起注意。创投成为一个市场,成为一个行业,市场有各种因素和要素,大家都谈到了。创投做得比较好的,二级市场也是很成熟的,这不是靠我们几个投资公司做成熟的,一定要有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支持。我们政策的支持怎么鼓励大家投资,这是大家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地方,政府拿了很多钱出来做政府引导资金,但是效果不理想。政府引导基金,我们作为创投基金要承担责任,就要培育二级市场。创业投资不成为一个大树,还是一个小苗,需要政府浇水,我们可以从这个方面培养一个成熟的二级市场。  其次就是中小企业,我们政策要培养中小企业,企业一个是人才的问题,一个是政策环境的问题,一个是税收支持的问题。如果有好的企业,我们政府引导资金何乐而不为呢。我觉得上海市可以在这方面考虑一下,从产业链的配套,不仅是创业投资企业。  全国各地不管是大政府,小政府都在出台很多的政策,我们接触了不少的区政府、市政府,优惠政策怎么落地的问题,创业投资有一个特点,从进去到投资,快则五年,长则十年。谢谢!  朱正红:谢谢陈总!刚才在座各位根据自己的工作体会发表了一些观点。我们大家共同期待政府更进一步的完善上海鼓励创业投资,鼓励创业政策期。最后让我们服务机构和创投机构共同携手,为创业企业、创业者,帮助他们加速发展,让上海成为一个创投的热土,创新的高地,创业的沃土。这次讨论到这里。谢谢大家!  程静萍:谢谢6位行家,刚才我们听了6位行家表达了自己从业的感受。反映了上海创业投资的优化和不足。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政府有关部门从事研究制定政策的领导专家进行演讲,他们的演讲将展现创业投资的政策环境,给我们可能有一个帮助。请主管我们创业投资行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专家演讲!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处是研究支持创投发展的参谋部,刘健钧处长是参谋部的高参,他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股权与创投基金政策展望与对策》。现在有请国家发改委金融处刘健钧处长!  刘健钧:尊敬的王主任、各位老朋友:  上海创业投资高层研讨会是上海市发改委和上海创业投资协会联合主办的政府研讨会,每一届我司都派同志来和大家交流。这一次应该说是处于非常敏感的时期,我是勉为其难参加这个会议。原想介绍一下国家已经出台的政策,再做个展望。但是,到这里之后,发现议程改了,先安排创投机构代表发言,向政府部门提出诉求;然后要求政府部门演讲人回应。我听下来,感觉六位代表刚刚都作了很好陈述,与我所在部门有关的有两点:(1)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对所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实施备案管理,有个代表讲,这些条件比较严格,希望政府“松梆”。(2)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了名目繁多的针对股权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但是中央政府却被传说正在研究对股权投资基金新加“浮盈税”等税种,这势必会增加股权投资基金的税负。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捍卫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权威性?建议中央政府“放水养鱼”。  首先,对大家非常关注的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的所谓“合伙制PE浮盈税”,我并没有听到确切消息。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想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中央政府对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政策立法取向。经过较长一段时间摸索,借鉴国际惯例,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分开立法、分开监管”的基本框架。  国际惯例是怎么做的呢?对典型股权投资基金而言,它主要是针对大型企业的并购投资基金,而这些并购基金在国外是有争议的,不少学者对其进行过尖锐的批评。在我本人看来,并购基金没法像创投基金那样支持创新创业,但它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还是有积极作用。所以,应该辩证看待大型并购基金。不过,毕竟并购基金已经属于市场充分有效的领域,所以,国外过去通常都采取“不扶持、不监管”的原则。长期以来,还没有哪个国家对于股权投资基金采取优惠政策的。对于创业投资基金,一方面,它是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发动机,没有创业投资基金的支持,中小企业只能做无米之炊;另一方面,投资运作风险大,且不具有规模经济性,通常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所以,各国政府普遍对它实施一定的政策扶持。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以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考虑到大型并购基金通常会诉诸杠杆融资,一旦杠杆融资失败,就可能造成银行的呆帐、坏账,因而可能损害公众储户的利益。所以,从防范社会风险角度考虑,对于规模以上并购基金,必须强行进行备案监管。而且,即便是进行强行备案监管,也是无条件的,政府不可能给它任何扶持政策。对于创业投资基金,则仍然是继续创造宽松的法律环境,交由促进创投发展的部门进行“特别扶持、特别监管”。  我国在2005年11月十部委联合发布《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后,国家即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自愿备案监管:希望享受扶持政策的,才需要接受备案监管;不想享受扶持的,可以不接受监管。对于一般性股权投资基金,国家发改委于去年11月底,发布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对其实施强制备案管理。  我能理解前面那位PE界代表讲的,应当给股权投资基金创造宽松的法律环境。但想想目前一些地方所出现的“PE非法集资”,或许大家能够理解监管部门的苦衷。  早在2010年,个别地区就出现了“PE非法集资”事件。去年7月,公安部基于某市“PE非法集资”造成严重群体事件,向国务院提交了专题报告,要求严肃整治私募股权基金。后来,国务院把这个报告批转到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责成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到有关地区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问题还不轻。  在分析原因时,绝大多数的部门都抱怨,是发改委对股权投资基金放任管理,才给有关部门带来了巨大的工商管理压力、处置非法集资问题的压力、开展非法集资刑事侦察的压力,因而纷纷要求发改委对私募股权基金采取“严格审批、从严监管”措施。还有同志讲,目前都是有限合伙制基金出现了非法集资,公司制基金都比较规范,建议发改委今后不要再审批有限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这让发改委很被动!  在这种情形下,我只好跟调研组的同志们说:大家的怨气可以理解,但是,光靠“严格审批、从严监管”能解决问题吗?解决不了问题的。为什么?因为股权投资基金以私募方式设立,直接依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就可以办理工商登记,大不了不叫基金罢了。如果非要采取严格的审批制度,会带来什么情况呢?优秀的管理公司能募到资金的,不需要你审批,会想方设法绕过审批;二流、三流的管理公司募不到资金,才希望发改委审批。  鉴于股权投资基金以私募方式设立时,其投资者都是有风险鉴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机构和富有个人,因此,我坚持认为,主要得靠投资者自己来监督基金管理机构。基于这种认识,当时提出了十六字处理原则:“正视问题、对症下药、适度监管、重在自律”。  所谓“正视问题”,就是对于股权投资基金的非法集资问题不应回避,而应正视。从所调查的那个城市看,尽管当时只有几十起非法集资事件酿成了群体事件,但是如果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涉及非法集资的比例还真不少。  所谓“对症下药”,就是要结合我国当前股权投资基金非法集资问题的症结,提出有针对性的药方。如果药不对症,药下得越重,就越不利于治疗。  怎么对症下药呢?我们首先要分析股权投资基金出现非法集资的原因在哪里。调查组后来做了深入分析,认识到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非法集资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是不法分子钻了《合伙企业法》的空子。按照《合伙企业法》,设立合伙企业不需要验资。这对广大的加工贸易企业来讲,应该没有问题。你想,如果搞一个工商贸易企业,没有实际的资金到账,你就没钱买设备和进货,就没法做事。因此,不验资也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但是,对于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这样的特殊合伙企业,如果不需要验资就可以设立,就可能出现很多类似皮包公司那样的“空头基金”。从所调查的那个城市看,该市当时成立了一千多家合伙制基金,但这些基金竟然大多数都是“空头基金”,没有一分钱到账,或仅有管理公司少量资金到账。其他投资没到账怎么办?先注册下来,而且注册资本规模通常达数十亿元,然后再假借工商登记文件,到处诱骗老百姓。有些甚至假借有政府引导资金的支持,去诱骗投资者。  第二,是前些年地方政府竞相出台的各类针对合伙制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法集资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国外,如前所说,只有对创投基金,政府才会扶持;对股权投资基金还搞各种扶持政策,则本质上是对市场充分有效的领域实施变相财政补贴,有违国际惯例。我国的中央政府也一直认识到,对于股权投资基金应当采取积极而又稳妥的方法,只有对创投基金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但是,前些年不少地方政府却竞相出台了名目繁多的股权投资财税优惠政策。经咨询国家财税部门,这些政策是与国家税法相违背的。可正是这些名目繁多的地方性财税优惠政策,被不法分子利用了。有部门经过调查,直接跟这些投资者谈话,你为什么要投这个基金?投资者说,我之所以投这个基金,就是因为地方政府出台了文件,鼓励它的发展,而且还有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我投它有什么错呢?所以,后来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在分析非法集资发生的原因时指出,“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凭借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忽悠投资者,让投资者误认为&只要是股权投资,政府不仅保护,而且鼓励&,从而对非法集资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避免不法分子借助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忽悠投资者”,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在向国务院的请示中,建议发改委推动国家财税部门,“对各地针对股权投资企业的各类财税优惠政策特别是越权减免税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  第三,是我们过去的备案监管制度没有到位。世界各国对于合伙制企业,通常都要求合伙人人数不能超过一定人数,像欧洲很多国家不能超过20个人,甚至14个人。按照我国的《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量的最高限是50人,这已是比较宽松的了。但是,现在合伙制基金出现什么现象?通过大量的“拖斗”甚至“拖拉机”,把众多老百姓都卷进去。  基于上述引发“PE非法集资”的原因分析,我们认为,一方面应当对股权投资基金实施“适度监管”;另一方面要重视股权投资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加强对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业自律。与此同时,为确保股权投资基金既积极又稳妥地发展,建议地方政府慎重出台针对股权投资基金的财税优惠政策。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问题上,关键是创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针对合伙制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什么违背了国家的税收政策?  按照2008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合伙制基金虽然适用“先分后税”原则,但是“应纳税所得”的计算应当按照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执行。而按照2000年出台的91号文,自然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所得,无论是分配,还是留成,都应当比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累进税率。  对这个政策,我本人过去也有些不理解。后来,通过向财税部门的同志学习,才了解到国际上的一些情况。认识到在各类“投资收益所得”中,股权转让产生的“资本利得”所适用的税率,通常显著高于“股息红利所得”所适用的税率。因为,“股息红利所得”是税后所得,而“资本利得”却是一级税源。在欧洲,主要国家的资本利得税,尽管在不同的时候税率都不同,但通常在27%-37%之间。不少国家甚至将“资本利得税”直接纳入个人所得税,适用相当高的累进税率。美国的资本利得税税率也曾一度高达49.5%。2001年网络经济泡沫破灭后,小布什通过了旨在重振经济的减税法案。按照减税法案,一般资本利得税仍适用个人普通所得所适用的税率,最高为35%,但投资期限超过1年的资本利得适用最高为15%的税率。这项政策对于鼓励长期投资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引起了众多批评。2007年暴发的“黑石合伙集团避税风波”和近年来持续蔓延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在很大程度上与资本利得税税率过低相关。所以,目前美国朝野都在热议将资本利得所适用的税率恢复到原来最高为35%的水平。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的税率共有三种:(1)工薪所得,适用3%&45%累进税率;(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累进税率;(3)稿酬、劳务、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在上述三种适用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中,个人直接从事股权投资等活动所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税率之所以只有20%,是因为我国还没有对个人实行综合纳税,在核算应纳税所得时,只能一笔一笔地单独核算出“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而不能用其它财产转让造成的亏损来冲销,可以减除的“合理费用”也主要限于可以准确判断的与该笔投资直接相关的交易手续费,因此,类似于“偶然所得”。由于税基较高,税率相对较低。  个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从事股权投资时,合伙企业可在整个企业内部,对应纳税所得按年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的计算完全不同于个人直接从事股权投资等活动所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一是5年之内各笔投资亏损均可用来抵扣应纳税所得;二是合伙企业内部的各种管理支出(不仅包括从事投资活动的各项交易费用,而且还包括数额远远大于前者的各种给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业绩报酬等)也可用来抵扣应纳税所得;三是在扣除前两项后,还可根据《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按照42000元/年的标准,扣除投资者个人自身的基础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考虑投资者个人还有基本生活支出)。税基显著降低了,税率自然不宜简单套用个人直接从事股权投资等活动所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否则,就会造成明显的税负不公:个人通过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享受了国家更多的行政管理服务,但其实际税负却显著低于个人直接从事股权投资!  如果像有些国家那样,直接套用“工薪所得”这样的个人普通所得税,适用3%&45%累进税率,则又可能过高。  就此而言,我国财税部门出台的既定税收政策规定对合伙企业从事包括股权投资在内的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各类“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要求自然人合伙人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累进税率,而不是像有些国家那样,直接套用更高的个人普通所得所适用的3%&45%累进税率,应该说是一种求低的选择!  然而,按照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自然人合伙人从基金所得只需按照“投资收益所得”缴税,适用的税率为20%。由于地方分享税额的40%还可返还投资者,自然合伙人的税率实际上只有12%。有些地方还免征营业税。  针对地方竞相出台的越权减免税政策,2009年1月,经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号)。该通知重申:“根据现行有关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除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下放地方的具体政策管理权限外,税收政策管理权全部集中在中央。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现行财税法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得在税法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对各种违反国家统一规定的财税政策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本地区越权减免税、税收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凡违反国家财税规定和超越税收管理权限的,要立即纠正,凡拒不纠正或继续出台新的越权减免税、缓缴税、豁免欠税以及采取税收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的,要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财税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还进一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该通知在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要求加强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管理。该通知在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要求加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为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然而,尽管国家财税部门三令五申,地方政府出台各类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的竞赛却愈来愈热烈!  现在看来,从2008年《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发布伊始就已进入研究日程的《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实施办法》,在经过国家税务总局反复论证后,很可能要出。从呵护股权投资行业角度考虑,我们希望这个政策不要对这个行业造成太大的冲击,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能够权衡各个方面的诉求。  作为股权投资基金的主管部门,我们自然希望国家财税部门出台更好的政策。但国家财税部门需要从国家的角度,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希望大家多多理解。2007年在美国爆发的“黑石合伙集团避税风波”和近年来在全球爆发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应该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  总之,对股权投资行业,我们要呵护它;对创业投资行业,要大力扶持它。但是,也希望大家从国家的角度,理解国家财税部门,相信国家财税部门。  谢谢大家!  程静萍:谢谢刘处长,他清晰论述了股权基金和创投基金不同的扶持、监管的政策方向。他也说了地方政府不要违背国家的利益出台不合理的政策。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我认为如果真正的使从事创业投资事业的,应该在健康的政策环境下生活。相对来说,我们上海的政策和国家的政策基本是一致的,我也看到有一些区县,他们总说某某政策怎么样,但是转了一圈回来觉得还是上海规范,这就是上海的特点。我希望在上海这块土地上成长的创业投资企业,能够充分准确的用好政策,用足政策,但是不是过份无理的要求,建立各种违法的政策。同时媒体也是非常重要,我们希望媒体传递正确和准确的信息,有利于把各方面的信息真实的反映出来。我们今天有新闻稿,希望媒体按照我们的新闻稿进行宣传。  我们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发展战略的核心,加大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研发的投入,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推动了创投事业健康发展。随着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创投企业涌动上海,上海市创投引导基金完成了第一批的申报,优质的创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上海集聚。目前,在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的创投企业已经有近百家,发展创业投资热情高涨,申报创投基金的企业非常活跃。下面,我们有请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建平先生为我们做主题演讲。他的题目是《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助推上海转型发展》。大家欢迎!  王建平: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2012年上海创业投资高层研讨会。首先我代表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对于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转型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努力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快创业投资发展,对于上海的转型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005年国家十部委创投管理部门出台了管理办法,作为上海投资发展的主管部门,我们会同市有关部门从投资管理和各个领域出发,先后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于整个行业的发挥、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今天研讨会的主题是优化政策环境,推进上海创业投资发展,邀请了创业投资发展的国家和本市相关部门的领导给大家做政策宣讲,我认为这种形式非常好。刚才国家发改委的刘处长做了非常精彩的演讲。这有利于创投机构和投资者更好的了解政策导向,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进一步凝聚共识,对于推动行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见。  第一、以备案管理为抓手,统筹发展创投事业。上海一直高度重视创业投资发展,上世纪90年代以来,市政府先后成立了两家创业型投资公司,充分发挥了政府资金的引导活用。经过十多年的探索,目前上海逐步形成了政府引导,民间为主,专业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创业发展的格局。特别是随着各部委创业创投管理办法出台以来,政府创投引导基金税收优惠等一批政策的出台,上海的创投事业呈现着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3月末,本市创投企业总数已经超过了400家,管理资本总量超过了800亿,投资项目2000余个,各类创投机构在支持企业创新创业过程当中,对于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创新产品产业化,推动经济增长和增加税收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贡献。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以创业投资发达国家地区相比,上海创业投资规模和质量比较落后,特别是近年来受到全民PE热的影响,创业投资出现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些创投企业在运作当中热衷于快要上市的成熟企业,对于处于早期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一些创投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专业化水平不强,部分机构打着股权投资的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的活动。  当前,上海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需要激发全社会的创业心活力,立足于上海实际,我们认为相对于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民间资金争相涌入的股权投资,政府政策的出发点更加贴近于支持主要和小微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发展。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主要致力于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十部委创投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本次创业投资备案管理工作。备案管理主要目的就是规范整个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国家创投机构。另外一方面,我们以备案管理为抓手,逐步建立起符合上海实际的创业投资政策体系。鼓励上海创业投资事业加速发展。  截止2012年3月末,本市共有备案创投企业81家,管理资金规模超过270亿元,累积投资各类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近千家。据不完全统计,本市各备案企业、创投企业累积得到引导资金70亿元,获得政府风险救助资金约500万。以及国有股权退出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  第二、充分发挥引导资金的支持效应,助推上海转型发展。2010年上海经济总量已经达到了1.9万亿元,年先后超越了新加坡和香港。按照常住人口计算,上海的人均生产总值,08年首破一万美元大关。我们清醒的看到,从自主创新能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率和创新型企业的培育方面,上海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而且和北京等国内城市相比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为此,市委市政府深入分析上海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审时度势的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整体思路。我们认为经济转型需要政府推动,但是主要应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当中的基础性作用。2010年,为了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和市场基金的配置作用,市政府设立了总规模30亿元的上海市创业引导基金,实现政府产业化,从直接补贴项目到寻找出路培育项目的转变。引导民间投资,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另外吸引培育专业化、培育化的创业投资管理团队,打造持续创新的源头。另外就是坚持早期投资的政策导向和符合行业要求,打造政府的引导基金的标杆作用和标杆形象。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批模式创新的基金。通过中央和地方的千人计划,吸引海外创业团队落地创业。建立完善政府层面,统筹规划创业投资的格局,为进一步出台政策奠定良好的基础。  以上几个方面的成功经验,有效确保了引导基金政策作用的发挥,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第三批引导基金的招标工作,各项工作都在有序的开展之中。  下一个阶段,我们汇集各方智慧和力量,努力把上海创投基金打造成三个平台,政府引资的平台,基金合作发展的平台以及小微企业创新成长的平台。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引导基金预热配套机制,充分发挥引导基金引资的作用。二是充分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优势,支持鼓励创投基金进行各类创新,促进创投基金生态链的形成。三是进一步创新基金的运作模式,全方位的满足小微融资需求,促进科技、金融和创新。我们相信,随着上海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不断深入和政策的陆续出台,上海的创投事业必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最后,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嘉宾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谢谢大家!  程静萍:谢谢王主任,他讲话比较快。刚才他讲了很多信息,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非常关心我们创投发展的环境。我们以后还要牢牢把他的讲话稿进行拜读。  中小企业在整个经济社会当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中科技型的中小企业是产业转型的发展萌芽,是我们创投企业关注、参与、扶持发展的对象。现在,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越来越给力,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越来越优化。下面,我们请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傅新华先生为我们演讲,他的题目是《不断健全融资服务体系,努力缓解中小企业微企业融资困难》。大家欢迎!  傅新华: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很高兴参加2012。我借这个机会向与会各位同事们介绍一些情况。  第一、我介绍一下当前上海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的主要情况。今年年初,我们做了一个全面的调查,上海的改革总体发展比较平稳和健康的。从数据的情况来看,本市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面临的情况主要表现市场需求不足,成本上升过快,导致利润空间压缩太厉害。根据3月底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三分之二的企业反映,今年上半年的资金链非常紧张,融资难的问题非常突出,主要反映三个方面。一个是融资渠道单一化。根据我们的调查反馈,90%以上的融资渠道依然是银行信贷,只有3%的企业通过母公司的融资,包括创业投资在内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上市融资的比例不到3%。第二个特征,小微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根据我们银监局的统计显示,有贷款余额的小企业占上海地区小企业总数的10%。从信贷产品来看,低于100万的贷款非常少,相当的银行基本不做这个业务。  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很高,融资难就是融资贵。从今年国家提出对于宏观调控的调整,央行第四周停发了央票。但是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仍然处于较高的水平。22%的中小企业融资资本上升了,其中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达到了10%左右,民间借贷的利率是25%以上。从这个情况来看,中小企业的贷款难度比较大的。  2012年我们向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为导向,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调动市场化、专业化的积极性。我们有三个坚持。一个是坚持政府导向和市场机制相结合,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政府组织协调,提升商业银行、VC、PE、小额贷款公司的补充性。在面上更多建立起融资服务的机制,同时要优化融资环境,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和重点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第三探索创新融资服务方式。  下面就今年采取的一些举措向大家报告一下。今年我们完善区县的融资服务体系。去年上海市在17个建立了中小企业两个服务中心。我们PE和VC投资,十年前讨论的重点是找渠道,今天为止,我们的创业板、为我们当年的投资有一个很好的渠道。去年我们总共举办了4期百家企业改制系列培训,改制上市的企业目前上海达到了400间,今年全市改革上市企业达到500家,系统化的企业高端培训举办5期。  第二个方面,我们进一步推动债券融资,今年上海继续推进结合票据的发行工作,给予适当的补贴。同时,我们还是在密切关注资本市场的动态,我们最近要加强对于私募债的工作。  第三个方面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结合企业融资需求,下一步以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领域,组织开展和中小企业与VC、PE的活动。  第四个方面希望在座各位利用我们这个平台,大家看到我们袋子里面的材料,2012年中小企业的服务做了重大的调整。我们和中小企业的接触,现在的形势通过这样的材料,把社会各方面,把政府的政策,社会各方面的信息通过这个平台展示。这个平台是作为上海市服务中小企业的第一份官方的材料,目前这份材料从1月份开始发行以来,到现在为止总共发行了4期,现在的发行份数是10万份,我们希望今年年底有更多的发行覆盖面。我们希望创投企业把你们好的创投实践和好的理念与案例通过这样的平台,向我们潜在有需求的企业进行好的宣传,我们愿意配合大家做好工作。  我最后祝各位投资界的同仁事业发达,投资成功。谢谢大家!  程静萍:谢谢傅主任的演讲。为了深入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政府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自主创新,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对接,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科技金融是扶持广大科技人员和创业投资界人士关心的热门话题。下面,我们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陈鸣波先生做主题演讲,他的题目是《上海金融工作的情况介绍》。大家欢迎。  陈鸣波:会议进行到这个时候,大家也是比较疲累了,中间容易犯困。加上我们的主持人有效管理着开会的进程。我就讲十分钟。  今天按照安排是讲全市的科技金融工作,我听了刚才6位,包括整个委办局领导的讲话,我就简单说一说。我作为科技管理部门的工作者也和大家一起聊一聊,可能花四五分钟。后面五分钟把三张PPT过掉。  今天我们四个委办局参加的目的是什么?第一、认真听一听投资机构,我们园区的管理者对于政府提出什么需求。另外,我们站在这里作为政府部门向大家通报和交流政策上的一些事情。我们上海转型转什么,创新创什么,每个人都在做创新,今天很多话题,这里面有很多创新的机会。比如今天我重点讲的科技金融就是面对融资难的问题。我一直说融资难,但是一直解决不了。上海一些小微企业真的很可怜,去年我给自己一个规定,管理水平最高的企业去参观学习,我听到哪家企业在上海待不下去了,要离开上海的企业也要去看看。我用了大概四个月的时间,看了30几家都是中小型企业,真的是很难,那是在去年的2、3、4月份。我们科技部正好有一个机会,科技和金融结合。上海金融在全国是数一数二,上海的科技元素在全国数一数二。但是我们科技和金融的结合在全国排位第几?这里有国家,银监会等政策,通过去年的一年,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措施后面会提到。  通过去年一年政府各个部门主动和园区,包括金融机构探讨,现在这种现象普遍下降。可能个别现象还有,但是逐年在下降,这是政府强有力的推手。我个人认为这是创新环境建设的一方面。我觉得政府一定要对中小企业找保姆,保姆是谁?有些可能是在座各位。近几年我们的管理创新也在改变,现在有很多渠道的推荐,包括在座的一些中介机构,包括行业协会,你们都有权利推荐。另外在项目的分类管理上面改变,比如我们科技部门分成三类。将来你们企业很多也会成果转化。国家战略是一个方面,另外就是民生也是非常重要,最大的就是成果转化。我个人同意刘处长的说法,必须要合规,上海是比较合规的,只有合规才能持续。作为我们政府管理部门,每一位同志要合规,又要合法,和不合规的地区竞争怎么办,我们不能偷和抢怎么办?用创新,就是用我们的智慧。另外我们孵化器、加速器和苗圃,我请大家重视一下创业苗圃,我希望大家关注这件事情。  今天为大家准备的PPT比较多,关于科技金融主要是讲三句话。第一、上海科技金融总体顶层的方案是什么。这是几个政策文件,2010年12月是一个节点。这里整个体系方案就不和大家仔细介绍了,主要说一下框架,叫做4+1+1,一个是信贷,信贷是关键,科技金融连信贷解决不了不行。全市按照当时设计的方案,股权投资、基本市场、科技保险,包括人才、中介,这是一个顶层的设计。最终三年以后我们到底能够达到什么程度,这是需要我们努力的。现在过了大半年了,这个方案设计是不是正确,或者上海在科技金融上面有哪些好的措施和政策。目前三个一已经变成了五个一了。首先就是融资担保。另外就是信贷补偿。像科技小巨人,信贷,包括履约保证是我们早期做得比较好的,科技金融真正做好要达到几个方面,政府要积极的姿态推,另外就是园区。真正做得好不好不在于我们,而在于园区。另外就是整个金融机构。去年5月份我拜访了很多分行的行长,很多人对于这个东西一点儿兴趣没有。到今天上海很多银行行长积极找我,希望有一个创新的产品。当然这和国家的政策也有关系,看到这样的现象我个人是比较高兴的。  下一步计划和大家通报一下。对于我们科技部门来讲,现在急着出台一个什么事呢?银行起来了,企业觉得有希望了,银行以什么标准说这个企业可以还是不可以。现在我们压力很大,后面可能会推出一个参考标准,到底什么叫科技型中小企业没有标准。但是我们一件事情可以做,搭建一个平台,就是科技金融的信息服务平台,今年5月份马上实行。包括后面的创业投资扶持基地,科技保险扶持基地,包括信用评价这方面都要做。  今天由于时间关系,就简单给大家介绍以上的情况,讲的不对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程静萍:谢谢陈主任,科技金融一定是老百姓心头的一个问题。国家为了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制定了很多政策,在众多的政策当中,科技金融是企业最渴望的。另外就是税收激励政策也是企业关系最直接,最密切,最有效,最想得到的。今天我们请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许建斌先生做演讲,他的题目是《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落实情况》。大家欢迎!  许建斌:各位来宾,朋友们,很高兴今天和大家一起参加创业和私募股权投资高层的研讨会。首先,我对在座企业、新闻界的朋友,创投协会和各委办局长期以来对于我们税务工作的关心、支持、配合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了鼓励企业技术进步,我们决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的汇报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创业者涉及到两个税收,一个是营业税,第二个是企业所得税。对于营业税来说,它规定的优惠政策是三条,包括直接用现金购买股权不属于营业税税目的注册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等。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比较来说,它的规定就要比营业税来的多一点。其实大家可以看到,前面所说的营业税这三项政策可能不止于适用于我们股权投资企业以及我们的创投企业,它是一个行为税,适用的范围比较广。但是企业所得税对于创投企业的支持设立了比较严格的条件。我们理解之所以设置这样严格的条件,是为了确保这些政策落在创投企业和国家扶持的方向上。它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它的基本精神是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可以按照投资额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将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必须同时满足文件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的条件,被投资企业的条件和投资期限满两年三个方面的条件。第一是创业投资企业的条件,创业投资企业的条件规定的比较死,也就是说必须是工商登记注册符合创业投资,并且名称也必须是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有限股份公司这样的企业。前两年已经发生过一些事情,由于我们上海的创投企业搞的比较早,有的企业是创投企业,但是名称不是,按照国家2009的87号文严格规定,现在必须把名称改过来,所以都在改名称。  第二、有关创投企业经营范围有5个范围内,2个范围外。5个范围内是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的服务业务、参与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等。同样根据我们创投企业管理的办法第13条规定,创投企业不能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如果有这个业务,发改委年检不予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也取消。除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业务,企业不符合这一条的也就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关于这一点每年要进行年检,这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如果你上一年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年检以后被取消资格,其尚未抵扣完的投资额不能再享受创投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二个条件是被投资企业的条件,被投资企业第一个条件必须是国家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投可以投很多方向和很多企业,但是可以抵扣的这家企业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不是高新技术企业投了,税收所得税也不能享受。另外就是被投资企业的规模是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第三是被投资企业试图上市的要求,也就是说企业不应该是,一旦上市,所有的创投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终止。因此我们创投的目的就是要扶持中小企业,等到他上市了,所有这些东西都终止。投资期限也有条件,必须对于一家没有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期限达到24个月才能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申请。也就是说你必须投资满24个月才能申请。  总归来说,创投企业的所得税是这样的规定。本来有些案例,因为时间关系就不说了。我们今天有一本书,是我们和发改委一起为大家服务的。这本书里面对于每一项例子都有说明,对于每个例子都有表格,只要看看表格就可以看到,我怎么填,怎么算,到税务部门找哪个,我怎么弄。  第二部分和大家介绍本次落实情况。第一、本次税务部门接到国家文件以后及时的进行转发,下发了09年58号文,明确了创投企业应该报送的材料,受理核准和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计算和扣除办法,为整个政策落地实现了保障。  第二、深化细化和工作的流程。这里面做了几项工作。一个是配合发改委一起搞了一个联合的文件,有关年检的办法。第二、细化了工作流程,我们内部有三个规程,一个是备案规程,一个是确认规程,一个是抵扣规则。也三个规程都有具体的规定。第三、我们加强了宣传力度,发行了上海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手册,就是今天大家手上拿到的这个。这一本东西和发改委耗时8个月的时间,包括有案例,有情况和所有政策的汇编。目的是加深对于大家有关创投企业的政策理解。第四、创投企业申请备案及优惠政策享受情况。从08年到10年,三年间,本市一共有22个企业申请抵扣企业所得税为5.69亿元,实际已抵扣应纳税所得3.11亿元,尚未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抵扣。我们知道上海创投企业不少,希望将来有更多的创投企业享受到所得税优惠政策。  最后我汇报一下下三个阶段的打算。我们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于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对于有关的政策进行修订完善。第二、我们还会继续的加强政策的培训和辅导。整个工作就介绍到这里。因为会议之前创投协会已经把你们的问题反馈过来了,其实刚才国家发改委刘处长和大家解释的非常对,我看了一下这两个情况。第一个情况是在问有些合伙企业是否能够享受创投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刚才刘处长已经说了,是不能享受的。为什么?因为创投企业的政策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里面进行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适用对象,所以不能享受。  第二个问题是刚才张琼女士说了,大家非常关心有关有限合伙企业税收的管理办法。我和大家汇报一下,这个管理办法上海市受国家税务总局委托,是初稿的起草部门和整个调研发起的部门。目前这个稿件已经在前个月做了最后的审稿,现在在有关市里面进行流转,也在听一些意见。这个问题主要是解决同一企业,同一收入适应用两个税法的问题。2006年10月份国家发了一个文,允许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也给予注册登记。但是有限合伙企业是两种组成的,一个是作为有限企业合伙人是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合伙企业投过来的投资是适用个人所得税法。先分后税的问题很多,这次要解决的问题是征收管理上的问题。什么概念呢?讲一个最简单的事情,目的就是要解决分了以后,税务部门不知道。第二个问题在座非常关心,对于在座来说,大家也有一个问题,本来我按照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然后按照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结果投在一起,因为这个企业既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也不适合用于个人所得税。我们在实际起草的过程当中,尽量考虑能够把各项优惠政策衔接,只要能够衔接就能够衔接,而不存在想把大家的税收多征一点或者先征了再说。  上海税务局在分管工作当中,接受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在委办局的配合下,特别是工作当中获得了在座企业和协会的支持,在此我再次表示感谢。如有不周,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程静萍:谢谢许局长的讲话。各位来宾,我们参加会议已经四个多小时了,今天专家的演讲非常精彩,相信大家还意犹未尽。今天的会议使各位老总知道我们创业投资的政策环境,今天的高层研讨会是第一重要的议程,明天我们进入第二议程,专题培训。我们相信政府部门实际操作的专业人员和我们创业投资公司具体工作的业务主管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具体交流,帮助大家正确的运作,用好、用足政策。这次专题培训除了刚才做主题演讲的内容以外,我们还安排了创业投资人员的职称评定培训。  各位来宾,今天的高层研讨会即将结束,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各位嘉宾为我们奉献精彩的演讲!希望通过这次研讨会,各位来宾能够从中有所收益,为推进上海创投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最后,祝大家身心健康,事业发达。谢谢大家!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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