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介绍她们的保险有多好,活动有多最吸引人的保险宣传语

卖保险的一妹纸打来电话不停的在给朋友介绍她们的保险有多好,活动有多吸引人。
十分钟后她问了一句:&哥,请问你是做什么职业的呢?&
妹纸话锋一转:&打扰了哥,对不起哥,再见哥!&
今日已看00001条笑话
超过了1%的哈友咨询内容:局长您好,我在单位期间一直参加社保,2013年7月我因生小孩要休产假,我是晚育,又是剖腹产,有四个半月的的产假,单位在我休假期间一分钱工资都没有发放,之后报销的钱又扣了三千一百多,我去社保大厅问过,按照劳动法,如果公司产假期间没有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公司应该都发放给我,可公司在我找过他之后答复我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做,没有违反劳动法,不肯补给我,社保大厅生育窗口的工作人员让我去申请劳动仲裁,可我去劳动局,工作人员又说有关生育津贴的纠纷有明文规定要行政诉讼,他们不受理,让我找社保中心反应。我现在是单亲妈妈,我的母亲身体不好,我因为要带孩子无法继续工作,孩子的生活费前夫一分钱都不肯给,我和孩子只有靠母亲的退休金生活,十分困难。我是社会保险的受益人,社保中心应该有义务,也有权力帮我要回这笔钱,请问局长,你们能否帮帮我,帮我要回这笔钱,我和孩子将万分感谢!
答复单位:盐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陈旭你好:
你向局长信箱反映生育待遇享受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你所在的用人单位诺思盐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在我中心转账支取了你的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共14605.4元。经电话联系用人单位劳资经办人员孙敏,答复你产假期间的工资单位已按基本工资的标准发放给你,单位在结付的待遇中扣除了生育津贴后,也已将剩余的其他的各项待遇发放给你。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61号)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对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有疑义的,可以直接到企业或者经办机构查询。职工与企业因生育保险待遇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按照以上规定,你产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你原来的工资标准正常发放。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对用人单位的补偿,目的是用以均衡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产假工资,你可以按照《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司法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
&&&&&&&&&&&&&&&&&&&&&
盐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网友小雷)
(阿土先森)
第三方登录:拒绝访问 | mini.itunes123.com | 百度云加速
请打开cookies.
此网站 (mini.itunes123.com) 的管理员禁止了您的访问。原因是您的访问包含了非浏览器特征(3d46f8ef34f743c5-ua98).
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最吸引人的保险宣传语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