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8互联网创业好项目项目还能做吗?不是传销就是涉嫌金融诈骗,理财都是骗人的。属于非法集资金融犯罪。

发布十大互联网金融陷阱风险提示--人民政协报
麦子金融研究院举办2018中国互联网金融安全展
发布十大互联网金融陷阱风险提示
3月12日,麦子金融研究院联合多家行业举办的2018中国金融科技安全展在上海成功拉开序幕,这是国内首次通过公益展览形式,面向社会大众宣传识别互联网金融陷阱风险。会议邀请了行业协会、金融机构、行业专家,媒体等各界精英人士出席。会上,麦子金融研究院发布了“十大互联网金融陷阱风险提示”,帮助大众通过典型案例,熟悉互联网金融投资与借款的骗局,从而提高识别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本报特刊发十大互联网金融陷阱风险提示及分析,以飨读者。一、庞氏骗局:披着亮丽外衣的“拆东墙补西墙”老牌金融陷阱轰动一时的“e租宝”“钱宝网”等网络平台,就是利用贪图高收益的人性弱点,宣传年化收益率达40%~60%为诱饵,向公众吸纳巨额资金。这类通过宣传超越正常范围的高收益率,吸引“接盘侠”来维持繁荣的假象,“接盘侠”一旦中断,将全面崩盘。二、虚拟货币:比特币引发各种紧跟风口的新潮骗局比特币如过山车一般的身价,让许多投资者感到非常动心,仿佛自己与首富之间只隔了一枚虚拟货币。2017年9月湖南涉案16亿元的“维卡币”,实质是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宣传高额返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而骗取财物。除了“维卡币”,Discovery摸金派π、克拉币、DGC共享币、百川币、麦格币、恒星币等虚拟货币被公开曝光。三、消费返利:伪装公益消费的网络传销陷阱2017年4月,广东省公安厅成功打掉了一家名叫“人人公益”的全返型消费平台,该平台短短一个月吸纳的金额就达到了10个亿,月底全线崩盘。其宣传的运行模式,是让加盟商家将顾客消费金额的24%交给平台形成资金池,而后平台资金池将分期返还给消费者99%消费金额,另外1%拿去做公益。实质上普通的商家和消费者只是最底层,根本无法拿到所有返利,其上还有多个代理人层级。据警方介绍,这是一种新型的传销,与传统传销有所区别的是,犯罪行为在网上进行,并且没有实物交易。四、违法P2P平台:高利率诱惑的虚假标的虚假标的就是不法平台自己虚拟出来的标的,为了非法吸收资金和设置资金池所编织的骗局,通过高回报利率,来骗取投资人的资金。2016年4月,浙江省桐乡市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易乾财富立案侦查,这个线上线下同时运营的理财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易乾宝结款系列”“易乾宝封闭系列”两种理财产品在当地非法吸收公共资金近1.5亿元未能兑付,涉及受害人达400人。据该公司前任高管和员工称,易乾财富90%以上的项目都是虚假或者重复标的,真实项目不足10%。投标之前对项目一定要有充分的了解才能投入资金,以免上当受骗。五、消费金融套现:网购平台的信用额度已成非法吸钱产业链集中地随着电子支付的不断普及,一些网购平台提供各种消费信贷产品,消费者开通信贷功能后,可以凭信用额度贷款用于网购,如支付宝花呗、京东白条等。据介绍,花呗套现已经形成非法产业链:由底层的下家实施诈骗,中间层即中介,负责收票和联系高层回收货品,再由高层负责将货品变现。由此,网络上出现许多中介,提供信用额度套现业务,依靠虚假交易或在网上购买一些电子票据,把消费者的信用额度转换为现金,并收取高额手续费。2018年2月,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警方打掉首个“花呗套现诈骗”产业链,实现了从底层诈骗实施端到套现产品消化端的全链条打击。专案组从广州、四川、湖北、天津及浙江等地抓获诈骗嫌疑人36人、套现诈骗中介7人、销赃嫌疑人1人,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遍布全国各地的受害人达3000余人。六、借款佣金:“借款佣金”成最常见的网贷诈骗形式随着网络贷款的普及,利用网贷平台进行违法犯罪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就是“借款佣金诈骗”。简单来说就是让受害者提供个人资料,在网络借贷APP上借款,并应允受害者能够在按时还款的情况下,给予借款额一定比例的“佣金”,骗取受害者信任,而背后则是把借去的款项据为己有。当该账号借款达到一定程度,不再具有利用价值时,便切断与受害者的一切联系。2018年1月,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刑侦大队侦破了一起专门利用互联网金融P2P借贷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受害群众遍布全国多达1000余人。七、“套路贷”:受害人债务成几何式增长套路贷常常以“整形贷”“颜值贷”“培训贷”的面目出现。接连浮出水面,这些统称为“套路贷”。“培训贷”就是套路贷的一种,他们首先伪装成“用人单位”在各种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引诱应聘者前去面试,接着“用人单位”告诉应聘者若要入职,必须接受“培训”,而培训费需自费,如果一时间拿不出,可以在指定的平台上申请贷款。所谓的“用人单位”利用了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和求职心切的心理,而结果却是让这些没能找到工作的大学生承担了万元贷款以及高额利息。八、网贷手续费:专盯急需贷款人群骗取手续费、佣金此类诈骗之所以能够频频成功,其原因在于团队专盯急需贷款的人群,利用他们急切的心理进行敲诈。日,山东省德州市捕获了一诈骗团伙。该诈骗团伙通过非法途径获得了非常精准的“客户”联系方式,他们大多是在各大网贷平台上申请过贷款且申请不下来的,诈骗团伙致电声称能帮助对方申请贷款,但需要收取10%的手续费,最后贷款人需要的贷款却落空。经过调查,此次诈骗涉及山东、河北、湖南、武汉等10余个省市,被害人有100余人,仅仅一个月就有25万元资金流入。九、钓鱼网站:仿冒真实网站地址或页面不法分子假冒知名企业或者知名产品的网站,甚至在百度上做推广,使得用户搜“理财”时,其钓鱼网站排在首页前几位,通过仿冒真实网站的地址或者页面内容的方式来欺骗受害者转款。2016年7月中旬,湖北武汉的张先生在网上浏览投资平台时,发现一家投资网站理财项目收益率很高,便在该网站创建投资账户,并通过网上银行向该账户注入资金30万元,30分钟后查询发现资金被清零,账户、密码和手机号码均被改动,张先生意识到误入“钓鱼”网站,于是立即向警方报案,通过各方协作,最终追回张先生的30万元。十、网络外汇理财:高大上包装之下的投资平台易设陷阱麦子金融研究院提示: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外汇交易监管机构有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美国期货业协会(NFA)、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此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会颁发相关牌照,但监管效力较低。中国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在2017年10月的巡查发现,中国存在大量面向境内用户的互联网外汇理财平台都隐藏着不少猫腻,有的甚至是典型的投资陷阱。部分外汇理财平台对外宣称“资金安全,只赚不赔”,甚至有平台业务人员在线下宣传时承诺高额回报。这些平台不仅违反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更是在交易过程中“暗箱”操作、蚕食客户资金。部分外汇平台以“互助理财”的名义,发展下线,按层级返利的方式不断吸引新投资者加入,这种模式涉嫌传销。(崔吕萍)互联网金融协会:以ICO名义融资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
作者:见习记者 刘飞
  中国证券网讯(见习记者 刘飞)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30日晚间23点发布《关于防范各类以ICO名义吸收投资相关风险的提示》,指出国内外部分机构采用各类误导性宣传手段,以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名义从事融资活动,相关金融活动未取得任何许可,其中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应保持清醒,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有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  近期,各类以ICO名义进行筹资的项目在国内迅速增长,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并形成了较大风险隐患。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就有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一、 国内外部分机构采用各类误导性宣传手段,以ICO名义从事融资活动,相关金融活动未取得任何许可,其中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广大投资者应保持清醒,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有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  二、 由于ICO项目资产不清晰,投资者适当性缺失,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投资者应冷静判别,谨慎对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应主动加强自律,抵制违法违规的金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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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认为ICO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
监管的大锤终于落下。
9月4日下午3点,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从监管传闻开始就一直胆颤心惊的ICO市场,至此,终于听到了另一只靴子落地的声音。
此份公告措辞十分严厉,认为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且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
不过仔细研究这份公告,可以发现在一些政策细节上监管方留有可以演绎和操作的地方。但是,从公告中透露的“从严监管”的态度来看,对ICO市场来说事情有变得更坏的可能。
监管严厉出手,防止类P2P乱象重现
在监管重锤下,今日ICO市场一片肃杀,各类山寨币价格跌入谷底,大盘币种比特币、ETH也受连累。
比特币20分钟内跌去近2000元,以太币暴跌10%。超级现金Hshare(HSR)跌超50%;OmiseGo (OMG)跌20%;Lunyr (LUN)跌17%;VeChain(VEN)跌20%。
(币久网9月4日19:45分左右截图)
ICO市场从很多方面都让人想起了当年的P2P行业。
和P2P不同的是,此次ICO的财富故事更加疯狂。P2P平台拿着百分之十几的高利率吸引投资人,而ICO给投资人的则是数十倍、百倍收益的美好幻象,于是“一币一别墅”成为了很多“币圈人”的梦想。
金融创新,颠覆传统,媒体关注,资本涌入。台前聚光灯下无数的赞美,背后是慢慢滋长的乱象:传销、诈骗,人们的欲望在一夜暴富的故事中被放大。
ICO从原本只是少数极客们圈中的少为人知的概念,而现在甚至“大妈”都已经参与其中。无数各个项目的微信群、QQ群中昼夜不停地刷着各种消息:哪个币又涨了多少,哪个ICO又在私募,韭菜们相互交流着信息。
“一刀切”的传闻此前一直就有,但大部分业内人士都表示这种可能性不大。然而,昨日最终政策落地,监管之严厉,让人始料未及。
国外对数字货币和ICO的政策虽然不尽相同,但都留有余地,在监管政策下给其以发展空间。例如美国证监会7月25日发布调查报告,规定ICO应受联邦证券法管理。
“中央对ICO的态度比想象严厉有几个原因,中国认真做事的ICO项目比较少,财新也报道说央行人士研究后认为99%是假的,所以规范的意义不是很大。”中国金融改革研究院院长刘胜军表示。
“此外,监管方也汲取了以前P2P的监管教训,当时监管介入太晚导致了很多群体事件,到现在没有清理完。还有就是,国家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设立后,中央对监管的态度也趋于严厉。”
监管细节操作上还有进一步趋严空间?
此份公告对ICO进行了定性,但具体一些政策细节值得进一步分析。
首先,公告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那么, 此处“已经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应该如何界定?
是指仅仅值已融资或发行代币但还未上交易所的项目?还是也包括了已发行代币、且已上交易所的项目?而后者的打击面要大很多。
“这是此次监管规定中最模棱两可的地方,”一位资深业内人士指出,“我个人认为指的是已经融资、但还未上交易所的项目,但未来也难以排除监管者本着’一刀切’精神,从严执法,要求已经上交易所的项目也进行清退。”
如果监管方真的要求已经上交易所交易的项目也进行清退,那也许意味着国内所有进行过ICO融资的项目都将受到影响,而且对于已经开展业务许久的项目来说,影响将会更大。
第二,该业内人士还指出,公告中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指的哪些平台?是ICO服务以代币作为融资手段的平台还是也包括了作为二级市场的ICO代币交易平台?
“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所以,此前不少行业人士呼吁的资金托管已是没有可能,现在毫无疑问的是国内主要的ICO服务平台如ICO365和ICO Age、币众筹等肯定会被关停。
那么,涉及到ICO代币交易的交易所如币久网、链行、币安等是否也在监管打击对象中呢?
这一点,公告中也给未来执行留有了操作空间。不过,该业内人士认为,从整个监管公告体现出来的从严监管的态度来看,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很可能是往“最严”里走。
第三,新ICO禁止入场简单,但存量ICO具体如何清退呢?
据一位专门为ICO提供宣传服务的业内人士透露,每一个ICO项目,从前期的包装、宣传到上线ICO平台融资再到交易所,都需要不菲的费用。例如提供白皮书修改和翻译、项目价值分析、软文撰写、媒体宣传、建立微信群、微信社区运营等一套打包服务,一套下来收费至少5%的融资额,质量稍差的项目会更高。
“有的项目光宣传加上交易平台的费用就要花掉总融资额的50%甚至60%,币能退给投资人一半已经不错了,”该人士表示。
对于ICO团队已经进行的开销又作何处理呢?在中国如今刚性兑付的大环境下,监管对非法集资(ICO已经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投资人的态度也耐人寻味。
今年8月底,财政金融法制司发布了一份题为《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其中文件第四条规定:“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而昨日公告又明确指出,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
两份文件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口气却不同,一直想打破国内刚性兑付现状的金融监管机构,是否会借此机会盲目跟风投机、缺乏投资知识的投资者们一个教训?
走向海外?
各个ICO项目的微信群里已经炸开了锅。
不少项目已经表示相应政策,对已经进行的融资进行清退,包括小牛链、拓朴链、智品链等。
另一个明星区块链项目亦来云,其基金会负责人之一对笔者表示投资者同意亦来云于2018年1月进行清退。至于为什么设定了2018年1月这个节点,该负责人表示:“因为2018年1月亦来云已经开发完成,我们到国外能募到更多的比特币,回报大家。现在退,投资者会受到很大损失。”
海外,似乎成了不少ICO项目和代币的方向。
9月2日下午,BTCC停止了ICOCOIN的交易,而据了解,ICOCOIN已经在前一天的9月1日登陆了某海外交易平台。
同时,昨天在接受澎湃采访时,维优公司创始人“初夏虎”顾颍就对记者表示“实在不行我们就去日本好了。”海风藤是顾颖创立的一个数字货币交易平台。
实际上,在昨日监管政策出来之前,圈内人士似乎都是抱着“区块链技术是无国界的,监管想管也管不了”的心态期待较为温和的监管的。
不仅是国内的项目想出去,甚至就在昨天监管政策出来后,还有海外项目找到笔者,问是否有兴趣为他们的ICO项目在国内做宣传。
“我们可以使用其他海外交易平台,我们还是想吸引中国投资者的,因为比特币是无国界的,中国监管当局无法影响到境外的融资活动。”项目创始人表示。
专注、专业、精益求精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梅林三村5-6栋一楼101号互联网金融监管2018年出现边际变化|界面新闻 · JMedia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作者:胡思雨
2013年互联网金融兴起以来,已连续5年被载入政府重点工作之中。互金监管经历&促进发展&到&规范发展&到&警惕风险&,行业发展整体可控,今年的&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显示出监管层态度趋于缓和,作为&新经济&的一份子以及普惠金融的主要手段之一,严厉整改过后,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行业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整合期。
1.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分类
互联网金融,起源于国际上金融科技的概念。2016年3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的《金融科技的描述与分析框架报告》第一次在国际层面对金融科技进行了定义,即指通过技术手段推动金融创新,形成对金融市场、机构及金融服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模式、技术应用及流程和产品。在人民银行于日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等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央行日发布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中将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大致分为三种:
1) 传统金融互联网化。即传统金融机构为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提高服务效率,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从实体到网络、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变,增强传统金融服务的有效性和便利性。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商业银行利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途径为客户办理开户、支付、转账、理财、购买各类金融产品、咨询、简易贷款等业务;
2) 互联网企业金融化。即互联网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优势,重新组合各种金融要素,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目前存在的主要业态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平台,以及大数据征信等;
3) 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融合发展。传统金融机构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网点、客户、资金、风控等方面的优势,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科技方面的优势形成了良好的用户体验和互联网运营能力。随着国家互联网金融发展政策不断完善,市场需求不断升级,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公司越来越多地寻求合作共赢发展。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是日阿里巴巴、蚂蚁金服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战略合作,以及工商银行与京东金融、农业银行与百度、中国银行与腾讯等的合作。
2.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
目前常见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包括网上银行、互联网理财及保险、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和网络众筹等形式。从发展现状来看,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仍处在高速扩张期。
1)网上银行
相较于其他互联网金融产品,网上银行服务的开展历程最长,其起源于美国1995年10月成立的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账、行内转账、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其本质上是对银行经营渠道的升级。1996年2月,中国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主页,首先在网上发布信息,此后国内各商业银行也陆续实现了网上银行服务。一般来说,网上银行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基本业务、网上投资、网上购物、个人理财、企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6月底,国内网上银行用户数量已达约3.83亿人,较年初再度增加4.68%,而2016年全年交易规模也达到了2,369.80万亿,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网上银行业已成为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的重要手段。
2)互联网理财及保险
从广义上讲,网络理财及保险是金融产品在线销售的实现,指包括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在内的所有利用官方网站或者第三方网络平台完成销售的行为和方式,目前互联网理财用户数量已增加至1.26亿人,已经成为居民理财的主要方式之一。以蚂蚁金服旗下的天弘基金为例,日,天弘基金公司正式上线余额宝,因余额宝类似银行活期存款,随用随取,不仅利率是活期存款的十几倍,而且还是复利计息,利息日结,收到投资者的极大投资热情,并于推出不足半年的日资金规模便超过l000亿元,用户数量超过3000万,而余额宝也成为我国基金历史上第一只资金规模超过1000亿的基金,截至今年3季度末,余额宝规模已达1.56万亿。另一方面,经过多年发展,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互联网保险也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2016年全年互联网保险收入达2347亿,占总保费收入的7.6%,对保险公司业务开展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3)网络借贷
网络借贷模式发起于欧美国家,2007年8月,中国首家P2P借贷公司一拍拍贷公司正式成立,随后宜信、人人贷等小额贷款网络平台也相继出现,目前现在己经形成了包括单纯平台、复合型平台以及社交平台等多种中介模式,但业务类型仍以P2P网络借贷为主。网络借贷是近年互联网金融市场中发展最快的产品,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底,我国P2P贷款余额已达12,007.45亿元,尽管受国家政策等因素影响扩张速度有所下降,规模仍较去年同比增长54.20 %;另外根据《网络借贷普惠金融实践白皮书(2017)》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网络借贷行业服务的小微企业累计业务成交量超2万亿元,P2P网贷小微企业借款从2013年年成交量仅124.32亿元,2017年至今已高达8722.80亿元,翻了超70倍,且仍然保持上扬的趋势,事实上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形成支撑。
4)第三方支付
自从1998年首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一北京首信成立以来,我国第三方支付已经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2010年5月,央行首次颁发了关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准入许可证,从此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始步入持牌经营阶段。目前支付宝、财付通、银联支付的市场份额排在前三名,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目前第三方支付市场垄断竞争的局面己逐渐形成。
3. 从&警惕&到&健全&,互金监管边际变化终现
互金监管经历&促进发展&到&规范发展&到&警惕风险&,行业发展整体可控,今年的&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显示出监管层态度趋于缓和。
在2013年余额宝点燃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之后,2014年互联网金融行业进一步发展,并首次登上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互联网金融行业得到政府的认可,尽管行业处于野蛮生长阶段,但其优势相对突出,行业发展持续加速。
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两次提到互联网金融:回顾2014年工作时,提及&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展望2015年工作时,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意味着国家将逐步出台措施,对行业进行监管。
于是2015年顺理成章成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日,央行、财政部等十大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针对P2P等互联网金融行业制定了纲领性的指导措施,在运作模式、资金托管等方面均明确了要求。同年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面世,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
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2016年合规发展将成为重中之重,国家针对互金的监管规定逐步细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管理将进一步加快。日,国务院组织14部委召开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并出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分类专项整治。8月24日,有网贷新政之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被业内认为杀伤力最大的,是借款余额设置上限。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了&风险&问题,认为&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2017年也成为金融监管最强年,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同样频频下发,对行业造成持续冲击。
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实现客户资金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防范网络借贷资金挪用风险。4月10日银监会再发《关于银行业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P2P网贷、校园贷、&现金贷&提出整治清理要求。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明确互金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
日晚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贷公司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11月23日上午,央行、银监会又联合召开了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会议,17个批准小贷公司开展网贷业务的省市金融办参会,汇报辖内网络小贷机构批设情况以及监管安排的其他素材。这是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新一击实锤。
与此同时,12月8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P2P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对下一步的整改验收阶段做出了具体、详细的部署,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按照2016年4月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方案的安排,原本各项整治工作应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但因为网贷行业平台数量众多,具体情况复杂,整改进程一拖再拖,本次通知明确了具体的备案时间表,意味着监管层已基本摸清行业情况,后续的工作有望实现提速。
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本次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相较于2017年的&警惕累积风险&,措辞上出现明显的缓和,一方面是对前期互联网监管成果的肯定,当前行业整体风险可控,大规模的集中整改将成为过去式,另一方面,监管态度上的缓和并不意味着监管的放松,在健全监管的大方向下,相关政策法规发布和实施将得以持续,在政府工作聚焦&新经济&和推进普惠金融的基调下,互金行业将在&做蛋糕&的同时掀起&分蛋糕&的浪潮。
4.互联网金融发展契机
1)强监管下的行业整合
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在监管趋紧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开放竞争合作的发展态势将成为趋势,各种不合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正加速淘汰,在历经一轮行业&洗牌&之后,一些真正的创新规范平台将脱颖而出,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下半场,各平台只有不断的加强风控,提升用户体验,合规发展,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同时也只有加强与其他平台、政府监管层等的通力合作才能净化行业,打造更加健康的互联网金融生态。
以P2P网络借贷行业为例,自日银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已有超四成平台以不同的方式被淘汰。根据融360统计显示,2016年8月底,正常运营平台数为1760家,2017年6月底为1015家,平台数量减少了42.32%。从2016年8月底到2017年7月底,累计问题平台909家,其中停业平台607家,占66.8%,跑路平台159家,提现困难117家,转型26家。有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末,网贷行业成交量前100的平台成交量占到全行业成交量的75%;前200的平台成交量占比为85%;前300的平台成交量占比高达90%。
可以预见,强监管所带来的明显挤出效应,将继续导致很多平台因为无法合规从而退出,未来平台数量仍将减少,然而另一方面市场投资刚需体量极大,这对留存下来的平台来说是机会,中短期内将出现区域性整合、细分领域整合的趋势,在行业淘汰和并购继续下,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2)普惠金融,对支持实体的回归
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其实质仍属于金融,因此,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互金赋能实体经济,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乃其&安身立命&之根本,并契合国家发展普惠金融的路线。在2017年7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国家将&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列为做好金融工作要的重要原则,互金行业的长期发展来源于对实体经济痛点的满足。
3)金融科技应用带来的产业升级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是业务场景,即对于用户多样化的需求的满足能力,因为拼风控能力和资金成本,永远拼不过传统金融机构。而当拥有多个业务场景的时候,会使平台比银行更了解业务体系的用户。未来互联网金融将加强和传统的商业场景的贴合,整个行业的规模会越来越大,每家公司能涵盖的行业会越来越细分。
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智能化、区块链、大数据风控、大数据征信等金融科技的成熟化将将成为产业升级的突破点。
1.智能投顾技术将提升个性化金融服务,为互联网金融带来全新的业务模式。智能投顾能够根据每个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财目标以及风险偏好等,运用一系列智能算法及投资组合优化等理论模型,并根据市场的动态对资产配置提供建议,为客户提供参考。目前,宜信、京东金融等平台,以及招商银行和平安银行等,都纷纷涉足智能投顾领域。
2.区块链技术深刻影响互联网金融。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存在众多优势,一旦具备成熟应用基础,将深刻影响当前的金融格局和运行方式。
3.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的利用,可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率;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方法能改善经营决策,为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使经营决策更加高效便捷,促进互联网金融智能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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