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合并是利好吗前是利好还是利空

先导智能玩起了可交换债券,是个什么鬼?对公司啥影响?-ZAKER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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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导智能 ( SZ300450 ) $周末一个可交换债券,让小先很热闹,主要是关心则乱吧,其实近两年来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司又不止小先一家,像歌尔,天士力,金禾实业,长盈精密都有过,但是,如果拉长周期去看它们的股价,有的公司股价一直是跌跌跌,有的公司股份一直是涨涨涨,其背后最大的关建还是业绩,业绩好的几乎没有影响,股价该怎么涨就怎么涨,当然垃圾公司也不会受交易债影响,该怎么跌就怎么跌,当然,客观上讲,可交换债券可能顺利发行,一般大部分是业绩优秀的公司,所以啊决定 未来股价走多远还是要看业绩,关注重点不要偏了比如举两个例子:这分别是两家公司公布可交换债后未来的股价表现,当然还有公布之后股价一路不断跌到今天的,其实这东西,就是一个中性的东西,未来股价走多高,还是要看业绩,如果准确的讲,我认为中性偏好一些,一般特别是次新股,当原始股解禁后,大股东一般都有减持的意愿,但减持跟不看好公司不能简单画等号,都是减持,利用这种方式,我认为更有利于股价,可能提前约定的价格,如果未来债换股可以实现,那么未来股价应该一定是要高于约定价格的,有一部分市值管理的作用,再者大股东提前融到资,可以做一些有利公司上市公司的投资等等。大部分人把它看作是变相减持,我就想问,即然大股东减持,直接限售减持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变相?所以,这个东西,除了有减持的功能以外,更多的还有低息融资的功能,和一部分市值管里的功能,不能光强调变相减持,不一定对公司未来是利空。所以,未来还是业绩说话===================================可交换债成资本市场新宠 长盈精密各股有望爆发近段时间,不光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对可交换债也很是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共发行的可交换债共计 11 支,同比增长 37.5%。仔细想来也很简单,毕竟可交换债自身实力比较突出,不光是 " 攻守一体 ",同时还具备其他很多优势,业内人士戏称,可转债是 " 青楼的头牌 ",可交换债是 " 皇帝的女儿 ",难怪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公募、私募对可交换债倾心了。历史数据显示,国金证券、新钢股份、光韵达、正邦科技等股票在其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后几个月内股价最高涨幅均达 40%-100%,可见市场对于可交换债标的的认可。可交换债在西方国家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诞生于上世纪 70 年代的美国,90 年代风行于欧洲,发行金额累计已经超过 1000 亿美元,在我国,可交换债还处于发展初期。可交换债到有什么魔力能让众投资者青睐有加呢 ?首先可以低成本融资和溢价减持,由于可交换债具备换股权,发行可交换债的票面利率一般要比纯债低很多,因此,对于发行人来说,发行可交换债后要么实现以预设价格减持,要么实现低成本融资 ; 第二点,对股价冲击小,可交换债具有隐含的回购保障,即如果标的股票没有上涨,发行人无法减持,再加上可交换债并非马上减持股票,属于阶段平缓减持,因而对股价冲击要小得多 ; 第三点,较高的质押比率和灵活性,目前股票质押比率普遍低于 50%,而发行可交换债实现了更高的质押比例 ; 第四点,更强的条款灵活性,发行人 ( 多为公司控股股东 ) 可以灵活地设置换股价、换股时间、赎回条款 ( 可以不止一条 ) 以及回售条款等来满足其需求。除此之外,部分基金经理认为,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大股东共赢是可交换债升温的基础,发行可交换债,可使大股东为了实现溢价减持,推动上市公司股价上涨。上海一位大型私募公司基金经理表示,尽管投资者对可交换债同时具有股票的进攻性和债的安全性很感兴趣,但并非所有可交换债都能顺利发行,与企业的业绩、战略布局有着紧密的关联。能顺利发行的往往都以优良的业绩作为支撑,近期涉及到发行可交换债企业有长盈精密 ( 300115.SZ ) 、歌尔声学、三一重工、中国中车、神州高铁等均为行业龙头企业。部分投资者表示对可交换债和传统转债傻傻分不清楚,其实这两种债券最大的不同只有两点:一目的不同,可交换债的发行人不愿意轻易减持标的股票,较高的价位减持或实现低成本融资均是相对容易接受的结局,而传统转债的发行人则有很强的减持意愿。二稀释股权,可交换债换股时是股权的转移,对现有股权没有稀释效应,而传统转债则是增发股票,会稀释股权。也正是因为上市公司法人股东在发行可交换债时是以现有存量股票为基础开展运作,不会增加上市公司总股本,不会对每股收益产生摊薄效应,从而保障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也对二级市场的影响较小,因此可交换债正逐渐获得上市公司法人股东与投资人的认可。最近披露拟发行可交换债的发行人为长盈精密控股股东长盈投资,公告称,长盈投资拟以所持公司部分 A 股股票及其孳息 ( 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 ) 为标的向不超过 200 人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债券期限为 1.5 年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如此大规模交换债,对于股价稳定、股价提升并用于公司外延并购都起到重大推动作用,将加速其在工业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的落地与推进。相信长盈精密、三一重工等标的公司股价定会像之前发行可交换债的标的那样短短几个月内上涨 40% 以上,各投资者千万不要错过这个机会。雪球是一个投资者的社交网络,聪明的投资者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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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财经1小时前可交换债券换股会影响二级市场的股价吗?_百度知道
可交换债券换股会影响二级市场的股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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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都是以非公开发行模式为主,导致其投资这类投资这类债券投资者主要为机构或大户之类的,可交换债券换股理论上会有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因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为大股东变相减持(一般可交换债券的发行者都是这股票的大股东之类的),但关键是要视乎这类可交换债券换股后的原债券投资者是否有抛售股票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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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请输入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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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fg公募可交债vs私募可交债私募可交换债的条款设计特点
1. 发行规模  发行规模的大小主要受到几个方面的约束1、发行人负债率;2、发行人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市值;3、可交换债换股后,发行人是否会丧失对标的公司控制权4、其他的软性指标等。
2. 发行期限:
私募1年以上,公募1-6年。  3. 票息:比股权质押融资有优势  可交债的票息在2.3%-10%之间,相比于券商的股权质押融资成本更低。当然也有一些案例类似于通道,所收取的票息则更低(如0.1%、0.5%)。 
4.担保措施  可交换债最重要的担保措施为股票质押。通常描述为“准备用于交换的一定数量的标的股票及其孳息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提供担保。”  《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规定:“质押股票数量应当不少于债券持有人可交换股票数量,具体质押比例、维持担保比例、追加担保机制以及违约处置等事项由当事人协商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约定。”  ① 质押担保比例:用于质押担保的股票按照发行时的收盘价或是发行前N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与可交换债发行额的比例。目前已经发行的可交换私募债的初始质押担保比例在100%-120%之间。  ② 维持担保比例:在一定时间内(如存续期或换股期),随着标的股票股价的变动,应当维持的担保比例。目前发行的可交换私募债中,大部分规定了维持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多为80%-120%之间。如东旭二期可交换债规定“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换期间内,担保比例应当不低于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合计的80%(按wind系统20日均价计算)。”14歌尔债维持担保比例为120%。但也有可交换债没有设计维持担保比例,如15美大债约定“股价下降时,不进行追加质押担保”。  ③ 追加担保机制:当维持担保比例不满足时,质权人对出质人的要求机制。如14歌尔债规定的“当担保比例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20%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在20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以保证担保比例不低于120%。”  5.换股条款  换股价的设置需满足不低于发行日前一个交易日可交换股票收盘价的90%以及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均价的90%要求。从实际发行的情况来看,可交换私募债发行时初始换股价比较贴近市价有一定的溢价,其中海宁皮城为标的的“14海宁债”和“14卡森01”初始换股溢价率较高。  换股期的设定多为发行后6个月,但也有比较特殊的,如14海宁债约定为发行结束12个月之后。  由于试点办法只规定了“在可交换时不存在限售条件,且转让该部分股票不违反发行人对上市公司的承诺”,所以在发行时,用于质押的股票是可以处于限售状态的。  6. 赎回条款:换股期前VS换股期内  可交换债通常也设置了在换股期内的赎回条款,类似于一个强制的转股条款。此外,相比于可转债,可交换债在赎回条款方面做了一个更新,开发了换股期前的赎回条款。如13福星债约定“在本期私募债券进入换股期前15个交易日至前6个交易日中至少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初始换股价格的120%时,发行人董事会有权在进入换股期前5个交易日内决定按照债券面值的105%(含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私募债券。”  在换股期前的赎回条款,赋予了发行人在股价超过一定价格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赎回交换债的权利,同时一般给予持有人一定的利息补偿。对于发行人而言换股期前的赎回条款使得发行人在股价上涨时可以选择赎回,而采用其他的更高价格减持股票,对发行人有利;对持有人而言相当于一个敲出期权,如若股价大幅上行反而是不利的。  7. 回售条款
回售条款为持有人在股价持续低于换股价的情况下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不过可交换私募债的回售条款通常设置比较严格,主要体现在回售期短,而且回售条件相对较为严格。从目前已发行的可交换私募债来看多数交换债设置的回售条款期限为到期前三个月内。
8. 修正条款
只需董事会通过可修正换股价。发行可交换债的目的可交换债往往是利益在发行人和持有人之间让渡,较难实现共赢。因此,分析可交换债发行人的目的,进行条款博弈是重要的一环,可以重点关注的初始换股溢价率、换股期限、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尤其是换股期赎回条款的设置等。目的一:减持套现这类型的可交换债有较为强烈的换股意愿,通过可交换债进行大宗减持可以稍微减小对二级市场股票的压力。其看重换股权,待正股上涨最终换股获取高收益,即未来拥有博弈超额收益的可能性。因此,有可能同时存在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票面利率较低,初始换股折价率较低,甚至有可能折价发行,换股期可能较早,换股期前下修条款是大概率事件。目的二:低息融资这类型的可交换债的目的主要是想通过低息来获得大笔融资金额,但可能并不希望持有人进行换股从而影响其在上市公司的话语权,换股意愿甚弱。因此,该类可交换债有可能同时存在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票面利率较高,初始溢价率较高,换股期较迟,设置较高的到期赎回价抬升债底等,可以重点关注换股期前赎回条款。目的三:低价定增+高价减持套利或者可转债+可交换债套利①“低价定增+高价减持”是指发行人通过参与标的股票的前期定增,以较低的价格增持股票,待定增落定后以增持的股份作质押溢价发行私募 EB,并积极地促投资者换股,最终获取换股价与定增价之间的收益(收益=换股价-定增价)。定增+EB套利,又根据定增在EB之前或是之后分为两个子类,若发行人通过参与发行人前期定增,类同于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增持股份,待定增落定后以增持的股份作质押溢价发行私募EB,只需要锁定期满足定增股份锁定期要求即可,如此套利则可以在短至数月之内便先期获取定增折价与换股溢价之间的收益;若发行人先发行私募EB后上市公司实施定增则略显复杂,由于《证券法》规定持股5%比例以上的股东不得在6个月内进行反向交易,而私募EB类同于减持,参与定增又类同于增持,因此若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先期发行EB又在存续期内参与定增则有着违反上述规定的嫌疑。所以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计算自己的持股比例是否达到监管要求的限制,二是后续上市公司定增则放弃参与,仅视为股价上涨的催化剂,三是私募EB条款设计上做文章,将锁定期延长至定增完成后6个月以上以规避监管限制,但会使得私募EB发行条款过于复杂。②可转债+可交换债套利,是目前较为新颖的一种套利模式。可转债发行时原股东存有优先配售权利,但若发行规模较大或持股比例较高,则优先配售需要筹措较多资金,传统上原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质押,加杠杆等方式获取资金但均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为了使得收益最大化,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发行私募EB筹集资金优先配售上市公司转债。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套利私募EB需要先于可转债发行,目前有数家发行人及旗下上市公司发行私募EB与公募可转债,但可转债发行先于EB发行,因而并非此类套利模式。涉及的法律法规梳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小可爱嘻嘻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诚信、感恩、先付出;收人、收心、收资本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法律知识大全|律师365(64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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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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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券市场中,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一行业,想从中分一杯羹。我们知道,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如果把握不好就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损失。因此,了解债券各个时期的变化,对投资是很有用处的。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主要特征是什么?下面由365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请继续阅读了解。一、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股份的持有者通过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对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要看控股股东想不想收回股票,如果想收回,那么在换股期到期前都是利空,因为会故意压价,以便到换股期后持有人不愿意换股。如果不想收回,那么到期前都是利好,因为控股股东一般都会出利好促使股票上涨,这样到期后债权持有人宁愿换成股票抛股。所以到期后是利空,会有许多股票抛盘。但基本是控股股东都不愿意换股,所以一个公司一旦发行可交换债,几乎都属于利空。三、主要特征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从文中可以了解到,对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通常情况下都是利空。但这并不是绝对的,详细的内容还是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如果大家在这方面存在疑惑的话,最好咨询专业的人士解答问题。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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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公司")于日发行了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换股价格为6.08元/股。详见日、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约定,本期债券将于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为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日止。换股期间,本钢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减少。
截至本公告日,本钢公司持有本公司2,442,316,069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77.88%。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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