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的撤销合同是否能够撤销

【最新消息】特推出预约免费现场咨询活动,未预约的,恕不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最新消息】特推出预约免费现场咨询活动,未预约的,恕不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填写详细信息 律师马上回复。
姓 名(*仅律师可见)
手 机(*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
房屋赠与合同能随意撤销吗?
来源:未知作者:admin时间:
& & 2012年1月,老杨夫妇与儿子小杨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双方约定:老杨夫妇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永久居住权。双方将这份合同进行了公证,然后办理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
& & 2013年5月,老杨夫妇的女儿想把户口迁到该房屋内,但小杨不同意。老杨得知后非常生气,与小杨为此时发生了争吵。老杨某打电话报了警,民警赶来当场进行了调解,事情暂时平息下来。
& & 之后,老杨夫妇气愤难平,在女儿的鼓动下,将儿子小杨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他们与儿子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
【律师评析】
& &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但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 本案的赠与合同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受赠人小杨的义务是保障赠与人老杨夫妇的永久居住权。事实上,老杨夫妇一直居住在其赠与儿子的房屋内。由于女儿迁户口的事,老杨与小杨发生冲突,从情理上讲,小杨的做法是不对的,但老杨并未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受赠人小杨严重侵害了老杨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老杨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很难被法院支持。
& & 法院认为,合法的赠与合同受法律保护。老杨夫妇将其房产赠与儿子小杨,小杨也接受了赠与,双方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等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双方的。赠与合同签订后,老杨夫妇一直居住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老杨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受赠人小杨严重侵害了老杨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非有法定情形,不得撤销赠与
& & 为此,法院驳回老杨的诉讼请求。
本文固定链接:http://www.susong64.com/fcjz/qt/jdal/563.html,欢迎转载。
上一篇: 下一篇:赠与的房子能撤销赠与吗?_网易新闻
赠与的房子能撤销赠与吗?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原标题:赠与的房子能撤销赠与吗?)
记者&左春林&收集整理2013年12月,结婚两年多的李某(男)与乙方柳某(女)因性格原因,两人决定离婚,并且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一是双方自愿离婚,二是说明婚后无子女,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协议的第三条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有以下约定:1、房产:由男方婚前购置的坐落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XX路33号B小区X栋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名下,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男方自愿将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备注:因此房屋2007年X月23日由男方向中国银行股分有限公司贵阳市XX支行以首付人民币贰拾叁万壹仟伍佰零捌元整,现已由甲方每月按银行利率还款5年6个月,男方愿意提前还款,待向银行申请批准后,一次性补齐剩余贷款余额后,将该套房屋产权过户变更到女方名下,此房屋按现在的实际评估价格大于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夫妻共同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男方同意归女方所有。2、由甲方婚后一次性付款购买在上述房屋小区车位,价值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相关产权男方也自愿过户到女方名下。3、机动车辆:由男方日购买的宝马M&ININ牌汽车一辆(价值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离婚后归女方所有,男方不予向女方要求经济补偿。4、债权债务:双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婚前婚后产生的其它债权债务均由男方承担。5、男方自愿一次性支付女方生活补助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于双方离婚登记完毕之日起半年内转至女方账户。6、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后,李某始终认为这次离婚是妻子柳某对他的考验,只是想再来一次恋爱,一定会与他复婚的。所以,只要柳某打电话说:“老公,没钱了”,他总是马上将钱汇入柳某账上。十个月过去了,李某发现柳某已与别人结婚,并且快临产了,感觉自己受骗,在支付了15万余元款后,李某停止向柳某汇钱。此过程中,柳某也催李某将房子过户到柳某名下,并说如没有钱还银行剩余贷款,她可将钱先汇给李某,这样,又将银行剩余的房屋贷款40万元也汇给了李某。2015年3月XX日,柳某向区人民法院起诉,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李某一次性支付房屋所欠的银行按揭款尾款40万元,并且承担房屋过户相关税费,配合原告将X房屋过户到原告名下。2.被告将该小区购房屋配套车位(价值20余万人民币)使用权手续变更到原告名下。3.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生活补助费20万元。4.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用于交按揭尾款的人民币40万元。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李某收到柳某的起诉状后,于2015年5月X日提起反诉,请求法院:1.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第三条第一款,“男方自愿将自己的X房屋归女方所有的”条款。2.请求法院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书》第三条第五款,“男方自愿一次性支付女方生活补助费人民币20万元整的条款部分。2015年6月,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原、被告双方订立的协议系离婚为前提而产生的赠与,该协议不仅具有财产性质,而且还具有人身性质,二者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故对被告主张的任意撤销权、依法不予采纳。对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提前还贷,而被告不愿意提前还贷,双方的行为不适合强制履行,故原告请求被告提前还贷的诉请,依法不予支持。由于被告未提前还贷,消除抵押债务,故对原告诉请被告变更房屋所有权的主张依法不予支持。由于房屋所有权未转移,故原告诉请变更车位使用权的登记,也依法不予支持,但对原告诉请被告返还395000元,于法有据,依法予以支持,判决如下:1.李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柳某一次性补助费20万元。2.李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柳某用了提前还贷的费用40万元。一审判决后,原告认为赠与有效,被告主张任意撤销依法不成立。一审判决被告未将房屋及车位过户到原告名下错误,而提起上诉,被告认为一审对主张的做任意撤销权不支持有错误,同时认为判决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20万元不当,也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被告的母亲陈某也作为本案第三人加入到诉讼中来,认为涉案房屋的首付款及按揭款实际上都是由陈某支付,房子写在儿子李某名下,但实际上是属陈某所有,儿子李某无处分权。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的委托,指派钟远人律师、骆婧律师作为李某的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律师认为,赠与人赠与的不动产尚未过户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主张的撤销赠与之主张并无不当,依法予以支持,但对被告主张的已经支付15万多元的生活补助费这一主张没有支持,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告也对判决支付20万元补助费不服,提起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支持被告主张撤销赠与之主张并无不当,依法予以支持,同时,对被告提出的婚后已支付给原告生活补助费15万元,应予认定,判决被告只需支付原告补偿金4万余元。此案以被告方胜诉终结。律师点评:发回重审后的终审判决是正确的。一,关于赠与的不动产房屋,被告主张行使任意撤销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续存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按照合同法第186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之规定”。该诉争房屋及车位尚未过户,本案亦不是具有涉及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之情形,所以,被告李某主张撤销赠与之主张并无不当,依法应当予以支持。二、关于生活费补助,被告主张已支付15万元,并提供了支付凭证,原告也认可收到了该款,所以,被告的主张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即20万元的补偿金,只需支付剩余款项即可。
(原标题:赠与的房子能撤销赠与吗?)
本文来源:金黔在线-贵州商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房屋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房屋赠与合同能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李某夫妇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小李并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约定:李某夫妇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双方将《房产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并随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
一般来说,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法律同时规定,一些例外的 情况不得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1 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
不可以。如果受赠人不同意赔偿,要求继续履行,就不能撤销。赠与合同附加条件是双务合同。通俗的讲,就是两个人对合同的内容都要履行义务,才能获得相对的权利。当受赠人正...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内容见下: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答: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答: 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
答: 1、从一般意义上讲,法分为实然的法(law as it is)和应然的法(law as it ought to be)。
应然就是“应该是怎么样的法”,实然就是...
大家还关注
Copyright &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房屋赠与后未过户是否可以撤销-无锡律师在线
江苏无锡律师事务所无锡律师互联网+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本站热门标签:
咨询服务热线电话:
房屋赠与后未过户是否可以撤销?
黄小妹系黄东、李梦银的女儿。黄东、李梦银于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同时约定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黄小妹。黄东、李梦银银作为赠与方,黄小妹作为受赠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协议》。所赠与的财产有:不动产为在西林县人民医院院内住房一套,面积126.07平米,价值18万元,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名字是黄东,房产证号:百房权证(西)字第号。动产财产有29寸乐华牌彩电一台价值1000元,21寸乐华牌彩电一台价值600元,电脑一台价值2500元,钱江牌女式踏板车一辆价值约1000元,索尼数码相机一台价值2000元,海尔牌冰霜一台价值1000元,三星牌洗衣机一台价值2000元,海尔牌电热水器一台价值1000元,金正牌DVD一台价值1000元,书柜一个价值500元,2米睡床一张价值1000元,1.5米睡床一张价值600元,玻璃餐桌一张价值300元。协议还约定,双方共同生育的小孩黄小妹由母亲李梦银抚养,由父亲黄东支付小孩生活费每月500元。黄小妹接受父母赠与的财产后,李梦银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为黄小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也没有到公证部门申请办理公证登记。过后因黄东向法院申请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协议》,黄小妹便于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一、将已受赠的财产判决归黄小妹所有,由母亲李梦银代管。二、黄小妹随母亲李梦银生活,由父亲黄东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庭审中黄小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和和法定代理人李梦银都表示变更放弃起诉状的第二个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赠与的房屋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黄东、李梦银于日双方协议离婚时自愿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女儿黄小妹,两被告作为赠与人与原告作为受赠人签订了一份《房屋赠与协议》,依该赠与的约定,两被告赠与原告的财产有不动产和动产,本案两被告离婚时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原告后,两被告既没有到司法公证机关为原告申请办理公证登记,也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为原告申请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依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而动产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据此,本案原、被告双方的&赠与协议&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即动产部分有效,不动产部分无效,故不动产的赠与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被告黄东主张&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抗辩理由,依法有据,应予采信。所以,对原告主张不动产财产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决:一、被告黄东、李梦银赠与原告黄小妹的动产财产即家具、电器归原告黄小妹所有;二、不动产财产住房一(126.07平米)归被告黄东、李梦银所有。
一审判决宣判后,黄小妹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案上诉人与两被上诉人签订《房屋赠与协议》是设立物权变动的合同,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行为是承诺性行为,即赠与人表示赠与财产,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即成立有效。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有效。虽然《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但本规定所指的登记是有关赠与财产物权变动所必须进行的登记,而不是赠与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故登记与否不影响《房屋赠与协议》的效力。尽管《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两被上诉人在签订《房屋赠与协议》后,已将赠与房屋的产权证书移交上诉人持有,交将房屋交由上诉人居住、使用,且上诉人是被救济、抚养的儿童不可能自行行使房屋过户登记的行为,赠与的房屋至今未过户不能归责于上诉人。同时两被上诉人的行为已实际将赠与的房屋的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之权利转移给上诉人。而且,上诉人与两被上诉人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属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因此,双方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是不可撤销合同。据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即被上诉人有将合同约定的赠与财产的赠与义务,上诉人有要求被上诉人赠与合同约定的赠与财产的权利。虽然上诉人未办理赠与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依法尚未取得《物权法》意义上的物权,但上诉人实际占有赠与的房屋,在没有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情况下,上诉人是赠与房屋所有权的真正权利人。据此,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成立,应予以支持。被上诉人黄东关于赠与关系成立,但因所赠与房产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而改变所有权,因此,被上诉人申请撤销赠与是符合《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规定的主张,与法律规定不符,依法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定性不准,适用法律及判决不当,本院予以纠正。判决:一、维持西林县人民法院(2008)西民一初字第25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西林县人民法院(2008)西民一初字第25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三、确认上诉人黄小妹是百房权证(西)字第号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人。上诉人黄小妹应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首席在线律师
陶新华 律师
联系人:陶新华律师
微 信:通过上面手机号或QQ号添加
地 址:无锡市清名东路298号清二大厦3楼,江苏湖滨律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本站的部分理论实务文章来自互联网和报刊,仅供研究学习用,无任何商业目的;如权利人有异议,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告知本站,本站会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做处理。对于本网原创文章,如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赠与合同的撤销及相关解答
【 liuxue86.com - 赠与合同 】
  小编精心推荐   |
  财务或财产赠与常常会惹出很多法律纠纷,这样的时间已经不胜枚举,下面是为你提供的的撤销及相关解答,包含了十二篇不同的,欢迎阅读。想了解更赠与合同,请继续关注本栏目。
  【婚内房屋赠与合同纠纷】
  在审判实务中,由婚内财产赠与行为引发的纠纷多种多样,如离婚后财产纠纷、确认赠与合同效力纠纷、撤销赠与纠纷、继承纠纷、侵权纠纷等。婚内财产赠与不同于一般赠与在于,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主体特殊,即赠与人夫妻双方具有特殊身份关系;受赠人一般有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赠与意思表示由夫妻双方或单方作出;赠与标的物有动产或不动产。纠纷以赠与房屋不动产为典型。据此本文以婚内房产赠与为例展开其效力讨论。正因婚内财产赠与具有特殊性,处理类似纠纷时,要求法官不仅仅考察其法律和法理,还需探究其中的情理,如民间风俗习惯。考察婚内财产赠与合同的效力,可以检验出法官综合运用民事法律知识能力的高与低。这类纠纷的解决,既涉及《》、《婚姻法》,又涉及《物权法》、《继承法》、《通则》等。但不论由此引发的纠纷多么复杂,关键在于把握婚内财产赠与合同的效力这一核心问题。不管婚内财产赠与有别于普通赠与,都是赠与行为,审判标准仍是《合同法》上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
  想了解更多赠与合同网的资讯,请访问:
本文来源:
朋友,房屋租赁合同范本word标准版有哪些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word标准版该如何制作呢?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word标准版下载”,希望对您有所
在房屋租赁的时候,常常会用到房屋租赁合同的。朋友,你是不是打算制作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呢?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word下载有哪些呢?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个人房
在房屋租赁的时候,当出租方、承租方双方达成协议后,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朋友,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有很多种,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汇总的“精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各种范本汇总”,
很多朋友在制作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都喜欢新版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新版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呢?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新版word下
在出租方、承租方达成协议后,通常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有很多种,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汇总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优秀汇总”,许多版本的个人房屋租赁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父母房屋赠与简易合同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