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查大股东减持股份把股份减持给谁了

证监会给大股东套上紧箍 史上最严减持新规六大看点
中国证监会在端午小长假前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有关股东减持股份行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制度。这个史上最严的减持新规,和之前的规定有六大变化,范围更广,限制更严。由于新规立即执行,6月份大股东减持行为将受到极大约束,有利于二级市场企稳。
5月27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同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了具体实施细则。对比2016年1月实施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这次证监会减持新规,有以下六大看点:
1、扩大了适用范围。除了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新规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统称特定股份)的行为也纳入监管。也就是说,持股不到5%的小非也要遵守之前的规定:3个月内减持幅度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1%。
2、通过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的漏洞被堵上。大股东和特定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更重要的一点是,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对董监高减持限制更严。首先,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也要提前15个交易日进行预披露。其次,董监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扩大了减持的定义。原规定把“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定义为减持,而新规增加了以下几项: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换句话说,想要通过赠与、司法强制执行等方式规避减持规定也不行了。
5、对大股东的定义更加精确。首先,新规明确,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其次,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减持规定。
6、减持要实现备案制。新规规定,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而在此之前,只要发布公告即可。
最严新规的严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要备案,必须提前15天报告,而不能想抛就抛;二是数量上减少,3个月最多减持总股本1%。由于新规从今天起就实施,那么,可以减轻6月份限售股的压力。6月份解禁的限售股共有137只,解禁92.14亿股,按上周末股价计算,解禁股市值总共1132亿元。从解禁规模最大的限售股表格可以看到,如龙大肉食解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高达73.59%、千方科技解禁股比例达49.23%,解禁市值分别为60.71亿元和80.08亿元,按新规,这些解禁股3个月里最多只能抛1%,市场压力将大大减轻。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完善后的减持制度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减持股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治理,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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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关注更多环球微信公众号新筑股份大股东减持期满 控股权易位失败新筑股份大股东减持期满 控股权易位失败道哥财经1百家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20日晚间发布了一则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该公告称,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新筑投资与多家央企、国企进行了商谈,但基于交易流程的复杂性,未能在计划期限内引进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投资者,因此,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进行股份减持。控股权易位——利好据道哥了解,上述公告所说的减持计划是该公司于今年6月17日发布的《新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减持计划及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当时宣布减持的为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并且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遴选确定的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投资者转让比例不低于5%且不高于20%的公司股份,前述转让完成后,新筑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化。就在公布减持计划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6月19日),该股股价飙升,涨跌幅为5.13%。东方财富网股吧的股民也相继评论说“这是要发啊”、“减持前肯定要拉高,谁也不愿意把便宜的筹码卖给别人,所以这是大利好”……减持失败——利空6月19号之后几天股价趋势呈上升趋势,但是之后又出现反复。减持计划公布之后再无相关进展的讯息,致使股民们开始怀疑这只是一个骗局,纷纷唱衰该股,尤其是在11月24号之后,该股股价更是呈直线下跌。而12月20晚间的这则减持失败的公告,无异于是验证了股民们的猜想,有股民表示“早就预料到了,不然不可能一路跌”、“公告中对自己的忽悠没有半点歉意;这脸皮太厚 联合举报到监管部门;查 查 查 和财务造假 虚假陈述有何区别”……这次减持计划的失败也意味着其实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股人未发生变化,依然是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只是一个圈套那为何新筑控股公布减持计划以及股权转让六个月时间过去了,却没人接手呢?从该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可知,截止2017年第三季度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4.48亿元,比上年度末增加了13.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24亿元,比上年度末减少了4.36%。从数据来看,虽然相对上年度末有所下降,但是整体还是盈利状态,因此出现没有人接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从新筑股份自身的发展状态来看,其属于成都市科技成长型企业;2009年公司销售收入近10亿;并被四川各地银行评为AAA级信用等级企业;“新筑”商标历年获四川省著名商标,其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0%—20%......所以这样一家企业如果真的想控股权易位是不难的!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次减持以及控股权易位的失败完全是因为新筑股份不想实施计划。而现在新筑股份又用“基于交易流程的复杂性未能在计划期限内引进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投资者”这么牵强的理由来打发股民,这种做法太不地道!也难怪网友说其脸皮厚。影响有股票的人,影响有影响力的人,聚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为资本从业人员、股票投资者带来不一样的财经资讯!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道哥财经1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七嘴八舌只道财经趣闻,杂七杂八论古看今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转摘新闻评论】多家公司大股东涉嫌违规减持&被立案调查&&(二)
多家公司大股东涉嫌违规减持 被立案调查
09:08:02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12914人参与)
发行新股,增发股票,都是先发公告告知。为公平公正起见,大股东减持股票,也应该发公告事先告知投资者。
顶 72 回复
应该永远禁止原始股在二级市场上减持。既然是为了办实业,他们为什么要减持?既然要减持,那当初为什么要投入原始股,这里面问题很大。
1、如果原始股非要减持,那就只能以协议价,转卖给持有原始股的股东,不许以股市的价格在股市上卖。不然,上市公司一个接一个垮掉,所有股民、基民、机构全都会血本无归。
2、紫金矿业每股面值0.1元,洛阳钼业每股面值0.2元,原始股东就是以每股1元卖出,都赚了十倍和五倍。任何原始股东卖出少量股票,就等于白捡一个公司。以后就是倒闭了,退市了,他们也赚到了几十倍、几百倍、几千倍的利润。它们还有心经营公司吗?它们经营的公司,能有这么大的利润吗?这比开金矿,开造币厂来钱还快,而且合法。而股民则血本无归,哭天无路,被人抢劫了,还报不成案,说不成理。
网友[搜狐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网友]
那些股东只要不大减持,谁查得出来!!可以负责的说,凡什么送股转股的公司,都是大量减持的。正因为减持了,才送转,继续保持大股东地位!!
顶 16 回复
实际一毛钱,暗箱炒作十元上市!!
顶 137 回复
我家附近就有一创业板上市公司,他妈的,两幢厂房,一幢办公楼,一个仓库,上市后50多个亿。
傲视苍莽[搜狐河北省石家庄市网友]
违规减持,赚了大钱。上市圈的钱、违规减持赚的钱怎么办?既然是违规减持,怎么处理?不疼不痒的管用吗?这比抢劫性质还严重,就应该没收所有违规获利,而且还应该司法审判,该判刑的判刑!
顶 2313 回复
赵[搜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网友]
严厉打击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
顶 1986 回复
浪子心情[搜狐黑龙江省网友]
应该对他们的违法所得没收,并罚款。
顶 1627 回复
超级打字马达[搜狐辽宁省大连市网友]
对于那些冒着违规的风险减持的大股东,一定要严打重罚。
峰二[搜狐上海市网友]
民生银行,近年一边在股市圈了200个亿,一边儿大股东在大量减持。且民生银行经常在股市带头杀跌,也得查查。监管部门应当发动股民,揭发那些不利于股市健康发展的事情。
顶 113 回复
梦想成真 [搜狐河南省郑州市网友]
民生银行高管刘永好,大批减持谁去查了???
华山论剑[搜狐北京市网友]
对无视监管,继续减持的要严查严处!
顶 96 回复
大[搜狐吉林省吉林市网友]
违法所得没收 让他知道违法的代价 不要不痛不痒的 还会有更多的违法公司
顶 52 回复
搜狐网友[搜狐安徽省网友]
帮助企业上市的一系列机构,都应在审查之列。
DrLiu [搜狐吉林省长春市网友]
减持股票都没有权吗?哪个公司不想赚钱?
顶 31 回复
要靠盈利分红赚钱,你有什么权利减持?圈来钱是为经营的,不是空手套白狼的。
一笑奈何434在搜狐[搜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网友]
许多股票的市盈率,都已经几百甚至上千,而这样的股票还一个劲儿的往上涨;再反观金融类(银行等)的市盈率却低的不过两位数,就是起不来。这难道是正常健康的股市吗?进市的都为逐利,这就是市场自身的规律。所以,必须按市场规律办。
顶 47 回复
2手机搜狐网友
把市场引向邪道,迟早也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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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媒体呼吁证监会彻查大股东减持前的利好消息|证监会|减持|大股东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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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呼吁证监会彻查大股东减持前的利好消息
  新年首月,股指的上蹿下跳撩拨着股民们脆弱的神经,新股民们在怀着满满的喜悦闯进资本市场力图赚得盆满钵盈时,殊不知潜在的股市陷阱正在向他们袭来……
  最新的一例是近期市场的大热股票,这家近期在资本市场上演绎了一出大喜大悲闹剧的上市公司着实让各方人士如坠云里雾里:先是公司的前三大股东联名提议高送转,然后是股东联手大笔减持,再后来是发布了公司业绩巨幅亏损的预告,这让笃信海润光伏能助力投资实现黄金梦的股民们大呼上当;虽然不是连续涨停后的跌停,但该股近一个月时间所演出的人间悲喜剧与当年的何其相似!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股不同。在海润光伏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幕典型的大股东借助利好掩护且战且退的剧情,只不过这个利好颇有些凭空捏造出来的味道。众所周知,通常是上市公司业绩优异,才会有大比例分红的善举来回馈不离不弃的投资者。顺着常规的思路,认为该公司会有大比例分红的投资者自然希望先人一步抢筹布局力图实现盈利,这一点在1月23日该股巨量封涨停时达到了极致,实际上从稍后几天的走势上看,海润光伏的大股东成功地实现了高位派发,将手中的筹码派发给了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而接下来就是连续五个交易日的下跌和随之而来的停牌,当然还可以预料到的是未来复牌后的无量跌停。
  海润光伏之殇,谁之过?或许首先我们应该谴责编故事骗人的无良大股东们,明知道公司业绩巨亏,在实在没有利好掩护出货的前提下生造利好愚弄投资者,尤其在当前监管日趋透明化的今天,居然视监管层于无物来耍这种低级骗术,其用不正当手段赚到的利润必将吐出,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国经济网记者还发现,所被媒体忽略的是,分析师们在该公司的集体调研中是否存在“失职”的行为?对于一家多年亏损的公司,在海润光伏预亏8亿的公告发布前,实际业内对其的年报业绩洋溢着乐观的情绪,这究竟是分析师们的集体失误还是另有不为人知的隐情呢,在去年事件中几乎满盘皆输的分析师们如今再次跌碎一地眼镜儿,这让股民们情何以堪呢?
  当然不得不提的是监管层的管理失位,据有关媒体报道,监管部门已对违反常态的高送转行为予以高度关注,对于提前有明显股价异动的,将每单必查内幕交易,以严防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由此可以断言,以后将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收到类似的“监管问函”。中国经济网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行为并非在沪深股市上首次出现,管理层每次“事后诸葛亮”式的管理或许能够亡羊补牢,但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实际已经发生了,这些拿着辛苦血汗钱入市投资的股民们又该向何处申冤呢?
  当然,我们还是要为监管层“每单必查”的表态鼓掌,但仅有此一举显然是不够的。毕竟,在二级市场上,我们曾经见到过诸如、、等上市公司都曾上演过类似的剧情。
  去年的11月4日,紫金矿业发布公告称将投资约4.8亿元收购刚果(金)姆索诺伊矿业51%的股权,并且强调此次收购有可能增加紫金矿业的资源储备,推进公司的国际化进程。戏剧性的是,三天之后,紫金矿业发布公告,公司大股东实业于日至11月7日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209.68万股,新华都实业的实际控制人是陈发树,此次其套现公司股票2.2亿股,市值约5.7亿元。两者在时间点上的不谋而合难免会惹上借助收矿利好为减持铺路之嫌。
  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似曾熟悉的剧情也发生在去年的另一家沪市上市公司营口港身上。该公司在当年4月25日发布的年报上推出了“10转20派2”的超大好送转方案,引发股价连续涨停;更耐人寻味的是,公司在5月7日解释高送转缘由时又爆出“新料”,即增加广大投资者持有的流通股股份,增加公司股票的流通数量,有利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其他民营资本等参股,为混合所有制、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未来整体上市等创造实施的可能性。受此影响,营口港此后股价再度上涨。但营口港务集团的巨额减持计划随后酝酿而出,其大股东营口港务集团在5月8日形成两项董事会决议:首先是近期减持不超过5000万股的营口港股份;其次是未未来3年再减持股份不超过6亿股。后来在监管层的干预下,这一反常行为被及时纠正。
  如果将时间点追溯到更早一点的2013年,同样是市场上颇受关注的明星股,华谊兄弟也曾引来过类似的质疑,稍有不同的是,该股彼时业绩出色。2013年的8月16日,深交所大宗交易数据显示出现过一笔800万股的大宗交易。之后,该公司著名的美女董秘胡明表示这笔交易为董事长王中军所为。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其减持行为发生的不久前,华谊兄弟刚刚宣布并购大型手游公司广州银汉科技,两件事情相隔不久,难免让人浮想联翩。
  再回到海润光伏的例子,在高送配利好中成功实现套利的投资者是否属于不正当得利?而且该由谁为在系列利空中亏损的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出面负责呢?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投资者不应该总是遭到蒙蔽而成为弱势一方。
  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去年7月22日,上交所在官网发布《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十三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事项(征求意见稿)》,对上市公司股东大额减持行为进行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上市公司股东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单独或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5%的,应当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
  如今看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监管层还应对上市公司的高送转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比如严禁业绩亏损公司高送转,规定上市公司高送转股比例不得超过业绩增长幅度,同时规定在大股东限售股套现期间,或将有大股东限售股解禁的,上市公司不得推出高转增预案等。对于上市公司违反规定推出高送转的,上市公司方面必须就此作出详细说明,监管部门也因此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毋庸置疑,这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请证监会查查那些大股东减持前的利好消息吧!而对于广大的投资者来说,笔者在此只想提醒大家一句:鱼见食而也见钩!(中国经济网 张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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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上交所要求大股东减持要提前公告 违规给予纪律处分
每日经济新闻
  在A股市场上,上市公司遭遇股东大额减持,往往对市场信心造成较大的打击,甚至造成股价的明显下挫,让投资者感到措手不及。就在昨日,上证所网站上公布了(以下简称《意见稿》),近一步对上市公司股东大额减持行为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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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减持超总股本5%需预先披露
  昨日,上证所网站上公布了旨在规范股东大额减持的 《意见稿》,引发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
  《意见稿》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简称相关股东),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单独或者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首次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如果相关股东未披露减持计划,其任意连续六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上证所要求,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公告,需要包含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具体安排以及拟减持的原因。如果减持计划实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前款公告中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同时在相关股东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每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减持股份。
  此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自最后一笔减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增持公司股份。上证所强调,如果相关股东减持股份存在违反上述规定,上证所将根据 《上市规则》、《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
  避免大额减持“先斩后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意见稿》的披露引起业内各方的广泛关注,因为与此前的规定相比,上证所此次规定对于股东大额减持“先说再卖”的要求,约束力无疑是严格了许多。与此同时,今年5月(,)遭遇控股股东减持所引发的风波,也再次被提及。
  5月22日,凭借10转20股派2元的超级分配预案而遭遇市场热炒的营口港,突然发布了一则股东减持的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5月8日形成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一是近期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万股;内容二是三年内再减持股份不超过6亿股。
  上述决议形成后的5月13日和14日,港务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上市公司股份1998.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公告称,由于未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不属重大事项,无需进行公告,因此港务集团未通知公司公告。
  而在5月21日,港务集团形成最新董事会决议,取消5月8日的决议内容二。由于当时营口港的总股本尚不足22亿股,虽然减持计划最终取消,但是这一“内情”的突然曝光,还是引起了各方的强烈关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营口港之所以披露股东减持公告,正是因为公司于5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监管工作函》,函中要求公司就营口港务集团减持公司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并如实披露营口港务集团减持行为是否与公司前期信息披露内容相违背、是否需要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续减持计划等事项。而如果上证所按照昨日披露的 《意见稿》,控股股东预计未来大额减持,就需要提前进行披露,就不会出现减持以后才进行披露的“先斩后奏”情况。
(责任编辑: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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