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内职工20人,自己的车在矿内大型矿山运输车,集体开税票,怎么办能少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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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到2009年   去年10月20日,淮南矿业集团谢家集留守处泉山工作站原副站长方士漫,在任淮南矿业集团谢家集留守处谢家集第二项目部拆迁安置部部长期间,利用负责谢三村一带的房屋拆迁及拆迁后还原安置、分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并伙同其情妇闻某共同骗取拆迁安置房一套,贪污国有财产,被检察机关侦结提起公诉。     法院审结后判决认定,方士漫身为国有企业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6万元,并伙同闻某共   同骗取了19.01万元(价值26.7万元的安置房一套,减去实际交付的购房款7.6万多元)的国有财物。方士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闻某构成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接到裁定后,方士漫当场表示不再上诉;闻某上诉后,又主动撤回上诉请求,并表示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缜密初查快速突破     2009年4月,数封举报方士漫职务犯罪的信件摆到了谢家集区检察院检察长余正清的案头。为尽快查明举报信是否属实,余正清检察长迅速召集会议,成立了突破方士漫贪污、受贿专案组,并由他亲自担当专案组的组长。经查,群众曾向矿业集团纪检委反映过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后,又向检察院举报,为此,该院一面与矿业集团纪委联系,一面派员查讯与案件线索有关的银行及汇款,调取其账户资金往来资料。接着专案组3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分析会认为,由于此案已经集团纪检委进行过查证,一定程度上惊动了方士漫等人,很有可能已经制定过“攻守同盟”,给检察机关深入查证带来困难。针对这一特殊情况,专案组制订了应对的快速侦破方案。决定从方的情人闻某处着手突破。     检察员根据女性感情细腻、富于联想的特点,对闻某进行思想感化,通过对他们的犯罪事实进行客观分析,并出示相关证据,说法明理,给予其震慑。至此,闻某很快就转变了对抗心理,主动交待了同方士漫共同犯罪的事实。方士漫利用其职权的影响,帮助某装饰工程公司柴某联系拆迁安置房的太阳能安装工程中标,方士漫从中收取回扣费2.4万元。     闻某的这一交待,成为查办方案的突破性一击。     情人牵线从中敛财     据发案后的方士漫交待,求他办事的拆迁户和包工头给他“好处”的大多是闻某介绍牵线的。对此,他是有求必应,从而使自己在情人面前既显示“能耐”,又向她“示好”,讨其欢心。他常说:“我负责安置分房,想帮谁就能帮谁。”同时他也表露,拆迁安置是阶段性工作,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能收就收。据统计,月间,他为刘某、王某、陈某、常某、杨某、彭某6户居民调换楼层并捞取“好处”。七八月份,刘某为换房子楼层的事送给方士漫3000元现金后,方士漫给其换到了理想的居住楼层。2007年9月,王某以父亲年老,上下楼不便为由,送给方士漫2000元现金后,方士漫把王某的房子分到了一楼。10月份,陈某为其姐换房子楼层的事送给方士漫2000元现金,同月常某为换房子楼层的事送给方士漫2000元现金后,方士漫都能按照送钱人的意思尽快换好他们所需的理想楼层。     此外方士漫为拆迁安置户闫某、蒋某搞到虚假户头从中获取“回报”。2007年6月,闫某因害怕其所附户头不符合规定,分两次送给方士漫1.2万元现金。后来,方士漫超越权力范围,不顾及民生、民意,为闫某搞到了一个附户。10月,蒋某为搞到一分户房子的事分两次送给方士漫1.5万元现金,因嫌钱少,方士漫以各种借口没能使蒋某如愿。次年7月,在淮南矿业集团纪委在调查方士漫期间,方士漫退还给蒋某1万元。2007年底,蒋某又为其妹买房子的事送给方士漫一部数码相机,方答应帮忙。在自信能侥幸过关的情况下,方士漫一步步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法院判决认定方士漫收受贿赂6人8起,共3.6万元,6个行贿人均是经方的情人闻某牵线介绍认识的。     离婚不成另筑“爱巢”     方士漫向检察官供述,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在妻子陪女儿在省某重点示范高中陪读不到一年的日子里,他一个人在家感到无聊,经常与朋友一起打麻将来消磨时光。2003年9月的一天,经朋友介绍,在麻将场上结识了比他小1岁的淮南矿业集团潘二矿内退女工闻某,开始了本不该有的“婚外情”。     闻某也有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尽管她已经40多岁,仍没能掩饰她那双含情似水的眼睛和清秀美丽的面容,更没能掩饰她对物欲追求的心。几场麻将下来,两人相互产生了“爱恋”。一个拥有权力和远离爱人的监督,方士漫见闻某有几分姿色,不禁心有所动;另一个心怀对财物的欲求,闻某对方士漫也有“相见恨晚”之意,两人一拍即合,很快迸发出“爱”的火花。     为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淮南矿业集团自2003年第一轮棚户区改造工程以来,共建成350万平方米住房,极大地改善了3万多户棚户居民的住房。2008年底,该集团又启动了第二轮棚户区改造工程,预计用3年时间再建350万平方米,彻底解决棚户区职工居住问题。正是有了这一民生工程的建设,2006年6月,方士漫担任了谢家集留守处谢家集第二项目部拆迁安置部部长,负责谢三村一带的房屋拆迁及拆迁后还原安置、分房。红头文件一下发,方士漫的身价暴涨。谢三村是矿工的集居地,现有居民7400多户,所辖社区居委会5个,总人口2.8万多人。该村拆迁安置工作面积广、摊子大,负责这项工作的人自然成了“香饽饽”,成了众人巴结讨好的对象。结识方士漫的闻某看出其日后的发展,心想只要跟着他就有“荣华富贵”。于是,她作出一个大胆的决定,主动提出并与其丈夫离婚。离婚后的闻某更无所顾忌地与方部长交往,这样方士漫与闻某的关系也就越来越密切了。为了能给闻某一个名份,方士漫也向其贤惠的妻子提出离婚。当方部长的结发妻子问他为什么要离婚时,方士漫却找不出要离婚的理由,但他又感觉亏欠闻某的太多,从此对闻某言听计从,百般示好。发案后,方士漫向检察官透出了悔悟之意。事实证明,方士漫的所谓“回报”,不仅仅是“言听计从”,而且有相携“伸黑手”的勾当。     2007年上半年,闻某的姐姐想买一套安置房,闻某让方士漫帮忙搞户头,方士漫答应了。之后,方士漫用伪造的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虚构了一套独立私建房被拆迁的事实,并安排手下工作人员根据他提供的资料,骗得一套安置户头。在房子未分下来之前,闻某的姐姐得知方士漫搞的这套住房是假户头之后,放弃了购买念头。闻某见到手的便宜姐姐不敢要,便打算自己留下来。2008年5月,骗得的户头可以分到房了,方士漫让闻某安排其他人交了7.6万多元房款,买下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的安置房。该房经依法鉴定的价格是26.7万元。两人憧憬将来把这套房买了,装修之后,另筑爱巢。“美梦”即将成真却又身陷囹圄了。     “你查你的,我干我的”     日,淮南市检察院驻矿业集团检察处收到市院举报中心转来的举报信,举报方士漫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多次索取拆迁户贿赂,并列举了行贿人名单,以此表明举报内容的真实性。     方士漫利用拆迁安置以权谋私的行为,早就有人向矿业集团纪委反映,2008年七八月份,矿业集团纪委就进行了调查。方如果能正确对待,交待问题,主动罢手,问题不会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然而,他总是认为“倒霉的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于是错误地“应对”。闻某找到当事人,说纪委要查方士漫,要我出面做行贿人的工作,并表示纪委调查后会把收的钱退还给行贿人,而现在不退的原因,是怕纪委抓住了把柄。当事人就信了闻某的话,在纪委查方士漫的时候,行贿人都“守口如瓶”,总是想“不出事”就可以得到“退还的钱”。如果“出事”,方士漫被查办,这些钱就成了赃款而要被“没收”。正是由于方士漫指使闻某从中斡旋,从而使纪委的调查也就很难深入下去。然而,“风头”过后,这些“给过钱”的人一直没能收到方士漫退还的钱。     于是这些人再次以实名的形式发出举报信,列举了方部长利用职权为其情妇闻某搞一套住房,并证实用“方乃年”的名字搞的假户头,该处住房被闻某以25万元卖掉了,但房子还没有过户。     另外又有人举报方士漫为路东村闫某搞了一套房改房,方士漫并向闫某索要了1.5万元。方士漫以同样的手段为常某调换楼层,向她要了1万元。     2008年初,谢三村房改有一批高价房要卖(比市场价便宜,比有户头的要贵),举报人的七妹没有房子,欲为她出面买一套,方士漫有权批卖这批房子,举报人又买了一部价值2400元的数码相机送给他。     日,谢家集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群众对方士漫行贿问题的举报,举报中还列举了部分行贿人员的名单及数额。于是,检察院组织力量,围绕这一线索展开了秘密初查,并最终侦破了这一涉及民生的大案。在侦查过程中,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案发后被逮捕羁押的他仍认为“走到这一步,算自己倒霉了”,可见,他弄权营私玩的是拿自己政治生命做押赌的态度了
二、开春之后落网的小喽啰      安徽省淮南市检察机关近日连续查处两起淮南矿业集团工程师涉嫌受贿的案件表明,信息化设备采购领域“潜规则”盛行。      犯罪嫌疑人马林系淮南矿业集团信息分公司常务副经理、总工程师,主管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检察机关查明,从2004年至案发,马林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多家软件公司贿赂70余万元,采取事先透露项目的技术参数、指导制作标书、在评标前向有关人员打招呼等方式为这些公司提供帮助。      淮南市检察机关查处的另一犯罪嫌疑人梁德运,案发前系淮南矿业集团信息分公司副总工程师。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初步查明,在公司网络安全设备招投标中,梁德运作为评委之一,利用其职务之便,帮助合肥一家公司中标,先后多次收受贿赂人民币30余万元,同时还发现梁德运采取同样的手段非法收受其他人贿赂几十万元。目前,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有关人士指出,现在各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已成为一种常态,而与信息化有关的设备采购大都属于大宗支出,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一些商家为了中标往往使出不法手段。同时,信息化设备的采购专业性较强,一些单位具体负责的专业人员很容易利用其独有专业技术知识进行“寻租”。信息化设备采购领域的“潜规则”日益盛行,是又一个腐败多发的高危区
三、也许另有隐情        43岁的淮南矿业集团技术性人才,本应有着美好的前途和未来,却拜在“贪婪”的石榴裙下,5年时间170余万元的款物。近日,淮南市潘集区审查结束,以涉嫌受贿罪对淮南矿业集团物资供销分公司信息化副总工程师刘征进行起诉。      43岁的刘征,大学文化程度,是矿业集团难得的专业化人才,并负责整个集团公司的物资采购任务。      办案中,检察官看到这样一组数字。刘征在2005年刚走上领导岗位的当年,就有了第一笔受贿款。2005年38岁他,成为了正科级的领导,担负起一个部门的管理工作。岗位变了,权力大了,请求帮忙的人也就多了。刘征主要分管公司内部各业务科室的管理及信息化支持。所有供应商的产品准入或变更供货品种都需要报经该部门汇总后上报,审批获准后才能成为集团公司的供应商,部分供应商为打通和保住供应商资格或增加供货品种,主动找到刘征,借节庆之名送给他一些礼金。2005年至2010年的案发的5年时间,共收受了70多家单位或个人共计170余万元的钱款、物。      2006年,刘征所在部门进行了业务调整,集团公司内部及所属各单位的信息化系统管理及改造工程划入该部门,刘征本人也成为集团公司招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作为直接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他的意见在评标小组中十分关键。与上报供货准入渠道不同,每个招标项目涉及资金都上百万。知道了其中的利害,刘征的胃口也就不再满足于每次万儿八千的礼金了。      2006年,合肥某公司参与一项信息化项目招标,在刘征的大力帮助下,该公司成功中标。随后,这家公司负责人,送给刘征人民币30万元表示感谢。合肥另一家公司成功中标278万元的工程后,送给刘征11万元,这些刘征都统统“笑纳”,而且欲望有增无减,竟然主动出手了。还是行贿30万元那家公司,在刘征的帮助下中标了30万元的一个工程后,刘征主动打电话要求对方准备10万元现金送到其住处。2007年,这家驻淮集团的另一子公司开发电子大屏交易系统,标的额为8万元。刘征找人先做了操作系统,后以费用支出困难为由,将该工程费用增加到合肥一家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合同的标的里。工程款打到合肥这家公司后,公司负责人何某即将7万元人民币送给刘征。有了这次生财的经历,刘征寻思起自己所学专长的优势,开始利用自身计算机软件开发的专业知识“发财致富”了。2007年初,该分公司需要做一套OA协同办公系统,合肥一家公司想来投标,因为这家公司曾经做过类似的一套系统,成本要比重新开发一套软件成本低,刘征凭着专业知识和对这个系统的了解,在明知做该系统25万元就足够且有利润的情况下,与何某共同商定,工程造价报49万元,25万元归何某所在公司,24万元归刘征。工程结束后,刘征将24万元据为己有。      据办案检察官透露,刘征出生于一个干部家庭,母亲是一所学校的老师。父亲早年因公牺牲,母亲含辛茹苦地把刘征兄弟四人拉扯大。80年代末,年轻的刘征毕业于某高校计算机专业,被分配在某驻淮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相关软件的开发与维护。由于是专业人才,领导们都很看重,精心培养下的刘征,他开始掂量自己手中的权力价值,逐渐把领导信任抛在脑后,将手伸向了国家的财产。      但他没有想到,一张法网已经悄悄布下,淮南市检察院接到了有关群众举报,刘征涉嫌巨额受贿。经初查,刘征漏出了马脚,其想好的对策也在检察院办案干警先期取得的确凿证据面前无法自圆其说。最终,刘征涉嫌受贿、贪污共计17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被锁定
四、徐勇与汪汉玉的生死之交     日前,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检察院以单位行贿罪对徐某依法提起公诉。至此,这起涉嫌行贿40余万,非法获利700万的案件,在八公山区检察院三个多月的侦查下,终于被揭开层层面纱。      现年50岁的徐某,浙江省东阳市人。1983年,他独自一人离开老家进城打工,经过20多年的摸爬滚打,终于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商界成功人士。2004年初,徐某来到淮南,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独特的商业眼光,他敏锐地断定淮南做为一个正在起步的较大城市,将会为其工程公司提供难得的商机。2004年上半年,淮南市矿业集团旧城改造工程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苦于短期内无法打进淮南市场的徐某决定铤而走险,经过一番精心准备,策划出一条权钱交易的“捷径”。      徐某首先利用淮南矿业集团领导集体视察广厦建设集团安徽分公司的机会结实了时任矿业集团旧改办主任的汪某,在闲聊中得知汪爱好收藏,这不禁令徐某眼前一亮。2004年2月的一天,获知汪某正在合肥对将要进入淮南矿业集团做住宅工程的所有建设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后,徐某驾车直奔合肥,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册第四套人民币同号钞珍藏集在宾馆悄悄地送给了汪某。广厦建设集团建设公司顺利通过预审,徐某和汪某的联系也更加密切。      2004年9月,淮南矿业集团旧改办十几个工程开工在即,徐某久等的机会终于来了。他找到汪某秘密商谈,即在形式上以邀请招标的名义履行一下投标程序,由其自行寻找另外六家建筑公司围标,请求汪某从中协助,并承诺将会给其一笔“辛苦费”。      几天后,徐某电话约出汪某在金家岭见面,在车内将事先用报纸捆好的18万元人民币现金交给了汪某。之后,徐某如愿以偿,由他联系的六家围标建设公司的标书均由他亲手制作,每份标书的报价均高于广厦建筑公司,最终广厦建筑公司淮南分公司以最低报价中标。同时,他给其余六家公司各支付了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酬金。2005年4月,在汪某生病住院期间,徐某为进一步拉近与汪某的关系,亲自将1万元人民币现金送到了病房。      初次的交易成功让徐某尝到了“甜头”,私欲不断膨胀的他继续如法炮制。2005年4月,徐向淮南市顾乔矿项目部总工程师金某行贿10万元人民币;2007年5月至8月间,徐先后向该矿项目部总经理王某共行贿10万元人民币。      据查,捕前的徐某担任广厦湖北第六建设工程公司淮南分公司经理兼安徽分公司总经理,已是该建设工程公司的主心骨,上述行贿行为使其非法获利共达700多万元
五、那个姓金的是金川,听说是个博士   11月30日,金川受贿案在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       56年出生的金川,江苏南京市人,硕士文化程度,历任淮南市张北矿矿长、淮南矿业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正处级)。7月7日,金川因涉嫌受贿罪被淮南市检察院刑事拘留;7月20日,金川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金川在任淮南矿业集团顾桥项目部副经理兼总工程师、张北矿长和淮南矿业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收受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三工程处王鹏等九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4万元。
六、王老板落网了,他的口碑还不错,他是金川的老上级   现年54岁的安徽淮南原顾桥矿矿长王秀河,涉嫌受贿169万元一案,近日在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开庭。      安徽滁州籍的王秀河,1994年4月至1996年2月,任淮南矿业集团张集矿筹备组副组长(副处级);1996年3月至1998年5月任淮南矿业集团张集矿中央区项目部董事长、经理;1998年6月至2009年8月任淮南矿业集团张集矿矿长(正处级)、经理; 2009年9月至2002年11月,任淮南矿业集团张集矿矿长、顾桥矿建项目部负责人;2002年12月至2006年9月任顾桥矿建项目部经理;2006年10月至2008年8月,任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矿矿长、顾桂矿建项经理;其后任淮南矿业集团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主任。一路高歌的王秀河没能把握住美好时光,确成了收敛钱财的奴隶。      据了解,王秀河在担任淮南矿业集团张集矿、顾桥矿、张北矿、顾桂矿项目经理、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中煤三建三十三处、七十一处、开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辰集团盛和有限公司温州宏源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为他们提供工程项目,并收受这些公司以感谢关照、拜年等形式,收受贿赂款169万元七、汪汉玉的事情还没有完案中案    七、郑正良,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项目部经理,因涉嫌单位行贿,经安徽省淮南市检察院批准对其项目部经理予以逮捕。近日该案审查终结,被八公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郑正良,浙江省东阳市人,大学文化,为了争取淮南矿业集团黎明东村的住宅工程向淮南市矿业集团旧改办副主任汪汉玉(另案处理)行贿,非法获利元。据了解,日因涉嫌单位行贿被本院反贪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6日批准逮捕, 10月12日,对其取保候审。       侦查得知,2003年底,浙江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经理郑正良与淮南矿业集团旧改办主任汪汉玉(另案处理)在考察中相识。后淮南矿业集团发布黎明东村一期住宅楼工程建设项目,中天建设集团安徽分公司为能承建此工程,其项目经理郑正良多次联系汪汉玉,双方商议由中天建设集团安徽分公司承建,但为了符合招标的合法化形式,中天建设集团安徽分公司又找来几家单位进行围标、陪标。2004年底,中天建设集团安徽分公司为感谢汪汉玉,其项目经理郑正良送给汪汉玉10万元人民币。       中天建设集团安徽分公司在承建黎明东村住宅工程中,为了与汪汉玉处好关系,采取行贿的办法来巩固其关系。 2005年2月,送给汪重量50多克的一个生肖鸡纪念金条,经价格认证中心评定,价格为6773元;2007年上半年,郑正良得知汪当玉要买房,随及送给这个旧改办主任10万元人民币;2008年,郑到南京买了一个配套完备的高档次的尼康照相机,当年年底,送到汪主任的办公室。经物价部门估价这套尼康相机为价值为5.6万元。       中天建设公司安徽分公司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其项目经理郑正良向国家工作人员贿赂20万元及物品,非法获利元,情节严重,故八公山区检察院以单位行贿罪追究中天建设集团安徽分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郑正良的刑事责任。
八、连他都成了贪污犯,过去他就是侍从室的红人,难道???  身为淮南矿业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的陈亚和,分管集团公司的招待工作,负责煤炭宾馆、小车一队、小车二队,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近日,陈亚和因涉嫌收受他人财物达535699元、港币10000元,被潘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58岁的陈亚和,在同龄人眼中是个机敏的人,在同事眼里是个大红人,在领导眼里是个听话能干的人。1998年6月就出任淮南矿业局新世纪公司副经理,2003年至捕前任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据了解,陈亚和受贿案,是省院交办并有淮南市检察院于日,指定该院审查起诉的受贿案件。同年7月9日由该院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同日决定对陈亚和监视居住,8月17日由潘集公安分局对其刑事拘留,8月30日经淮南市检察院决定于31日,由潘集公安分局对其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陈亚和在担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的时间里,仅2005年至2010年5月的6年间,共15次收受福建石狮文行灯饰公司、安徽省通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合肥创元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蓝天园林建设集团有恨公司、广厦建筑建设集团、深圳华辉装修公司等8家省内外公司的酬谢金及三块重达500克的生肖猪金条和一块重31.1克的金条等物。陈亚和利用分管宾馆和总经理办副主任的便利条件,为上述8家公司在该集团宾馆景观绿化、土建工程项目招标中标、空调工程施工、电梯安装、宾馆装修、宾馆监控等工程上谋取利益九、也许是狗咬狗,老百姓们却认定他是一条疯狗,连这个钱他也不放过,再次回到2009。
八、南矿业集团谢家集留守处工作人员张训安    人都已经去世多年了,淮南矿业集团的50多位职工和职工家属的工资卡、社保补助卡还仍然从国有企业的账户上领钱,吃掉了53万余元“空饷”。然而,这笔钱的存在,单位和已故职工的后人都不知情。淮南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发现,这笔钱全被淮南矿业集团谢家集留守处工作人员张训安给贪污挥霍了。目前,张训安因涉嫌贪污罪已被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批捕。      换岗——死人吃空饷暴露      今年4月,淮南矿业集团谢家集留守处内部一些岗位人事调动,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员工张训安被调到别的岗位,继任的员工在核对单位账目时,发现有些职工已经去世多年,但社保金还一直在发放,另外,淮南矿业集团发给一些因工伤或疾病死亡的职工遗属的生活补助费用,在职工遗属去世后也仍在发放。发现这一反常情况后,这名员工向单位领导进行了汇报,单位自查发现问题确实存在,而且钱也不是已故职工的后人取走的,觉得背后定有蹊跷,于是报案。      败露——“蛀虫”向警方自首      见形迹败露,此前一直负责淮南矿业集团谢家集留守处人力资源工作的员工张训安在5月26日向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投案自首。当日,他就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刑事拘留,7月31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批准逮捕,当日被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执行逮捕,此后一直羁押在淮南市看守所。 8月3日,警方将此案移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继续侦查。而随着侦查的深入,淮南市迄今为止查出的数额最大的一起社保金贪污案脉络逐渐清晰。      侦查——53万元社保金遭冒领      张训安现年38岁,2004年5月至2009年4月,分别在淮南矿业集团社保中心和谢家集留守处两个部门工作,主要负责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和伤病亡遗属生活费发放及管理工作。据公安机关调查:在这5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在退休职工去世或者遗属去世后,采取不上报减员人数,不从计算机档案库销户的手法,截留已故职工的退休工资发放卡和已故遗属的生活费发放卡,用已故职工巩玉田、徐振华、柏广清和已故职工遗属孔凡玉、张德智、马秀英、刘传华、刘德英、黄炳芬、杨苏氏等50余人的身份,采取冒领的手段,多次骗取社会保障金供自己挥霍,数额高达20余万元。经检察机关深挖,目前已有证据证明被张训安贪污的社会保障金已达53万余元。金额之巨,在淮南市社保金贪污案高中居榜首。      5年——折射社保金监管不足      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候,张训安交代说,朋友在一起吃喝享乐,出手阔绰,这无形中影响了他,为了融入所谓的“朋友圈”,他买车,经常出去旅游,出入歌舞厅,花钱如流水。为了有更多的钱花,他利用职务便利,一次次把黑手伸向了公款。纸醉金迷的日子里,他“忙”得一周才回一次家,身处高墙内才有时间想起自己对不起多病的父母,本份的老婆和可爱的孩子,如今,他十分后悔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      据检察机关调查,张训安的家境一般,在单位也只是一般级别员工,收入有限,但其平时出手阔绰。据其同事和朋友介绍,每次吃饭、唱歌,张训安都抢着主动买单,他买的七八千元一辆的摩托车曾被人偷走,对此大家没见他有丝毫惋惜之情,时隔不久,他又重新买了一辆。      张训安的贪污行为始于5年之前,如今因换岗才被觉察,也折射社保金监管不足的问题。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九、东辰亿元借款之谜
2010年1月,刚刚过完元旦,作为安徽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官,胡晓辉又一次因东辰问题来到了北京。      自2008年年中安徽省淮南东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辰集团”)与北京恒泰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恒泰基业”)在安徽高法的调解下达成了以资抵债的协议后,2009年12月,恒泰基业在未征求权益人东辰集团同意的前提下,将已经抵债并查封的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的七到十一层建筑擅自对外出租。得知情况后的胡晓辉立即赶到了北京,责令恒泰基业在15日内把七到十一层建筑回复原状,并提审了相关人员。      让人费解的是案件主要权利方——东辰集团不温也不火的态度,尽管东辰集团投向恒泰基业的3个多亿的巨额资金,在将近三年的时间里始终没有收回,也没有任何收益,甚至面对被执行方的种种侵权行为,除了当众表示愤怒,却不见任何实质性的动作。      随着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事件的不断升级,《法人》记者针对淮南东辰集团和该笔巨额借款的诸多疑点进行了调查,在揭开各种疑问的过程中,黄哲明(恒泰基业操控人)与东辰集团相关人等阡陌相交的利益网开始浮现出来。      东辰恒泰是“敌”是友      这还要从2007年说起。      2007年,东辰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联辰投资公司,以2000万的价格收购了恒泰基业40%的股份,并于2007年8月至11月与恒泰基业先后签订了四份《合作协议书》及《借款协议》,根据协议,东辰集团通过联辰公司借给恒泰基业共计2.93亿元。      此时恒泰基业的操控人——温州老板黄哲明正值“窘困”之时,开发完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项目后,由于债务缠身和经营不善等诸多原因,恒泰基业以及该项目引发了种种经济和社会问题,由此恒泰基业以及黄哲明也被相关人士怀疑有圈钱行为(详情请参阅本刊2009年12期《温州老板京城圈钱江湖》)。      在看似不了解内幕的情况下,东辰集团这2.93个亿的借款打了“水漂”,在帮助恒泰基业堵上了大把债务窟窿的同时,没有获得任何收益。直到合同约定还款期到,恒泰基业不能如约还款,东辰集团遂将恒泰基业诉至法庭,在安徽高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以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项目的七到十一层作为抵付。      由于长期以来拖欠返利和没有办理产权证,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700多名业主与开发商恒泰基业的矛盾越积越深。恰逢此时,东辰集团公开表示,有意向全盘接手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项目,通过适当经营从而摆脱当前的困局。      正当众多人士对东辰集团进驻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报以希望,认为东辰集团能够一举扭转乾坤之时,一位突然进入大家视野的神秘人物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2009年11月底,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业委会委员和几名业主来到了北京联辰投资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希望能跟目前恒泰基业的大股东——东辰集团建立联系并进行有效的沟通,并提出针对黄哲明一起维权的请求。      当天双方会谈之时,一名叫钟晓玲的女子突然出现在现场,该人自称是淮南市国资委的工作人员,专程为解决东辰集团以及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事件而来。钟晓玲向业主表示,淮南市国资委非常重视此事,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同时,准备由淮南国资委规划,利用资本运作引入新的投资方,以图真正解决问题。      会谈结束后,几个业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随即拨通了淮南市国资委的电话,之后他们得到这样的答复——淮南市国资委一位姓吕的工作人员称,国资委根本没有姓钟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成立所谓的工作小组。      慎重起见,小业主向公安局报了案。后经钟晓玲交待,其姓名属实,但真实身份为民生证券投资部工作人员,负责资本规划与运作工作。然而在核实过程中,钟晓玲无意之间的这样一句话引起了几位业主的注意,“你们之间肯定有黄哲明的卧底,不然怎么知道?”这不禁让当时在场的几名业主产生了怀疑,难道钟晓玲此行和黄哲明有关系?      随后,《法人》记者进一步对钟晓玲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安徽省淮南市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钟晓玲确为民生证券工作人员,但她不仅与东辰集团的相关领导关系密切,甚至在淮南市与多位高层相熟,颇具影响力。之所以会出现在联辰和小业主的会谈现场,该人士猜测,在稳住相关人员的同时,东辰集团与恒泰基业可能已经达成共识,借助钟晓玲的身份来引进新的投资方,设局之后继续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项目的盘活计划,而钟晓玲本人也可从中获益。      那么,究竟黄哲明与东辰集团有着怎样的关系,东辰集团因何将数目如此之大的一笔资金注入其中,其资金来源何处,投资之初是否对恒泰基业做过具体的资质考察,带着由此事引发的一连串疑问,《法人》记者赶往了东辰集团公司所在地——安徽省淮南市进行了调查
十、这是另一个长故事,是一件矿业集团内部不可以说的故事  一家不是国企的“国企”      淮南市洞山中路一号,这里坐落着东辰集团的“老东家”——淮南矿业集团,四方宽阔的正门,葱郁高大的树木,无不透漏着这家百年老字号国企的厚重和坚实。东辰集团也正是从这里走向市场的。      2004年9月,根据国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股改方针,淮南市煤矿多种经营局更名为淮南东辰实业总公司,自9月1日起东辰实业总公司及所在全部资产和人员成建制从淮南矿业集团分离。截止2004年,东辰实业总公司账面总资产113068万元,多种经营局所属单位资产全部划归东辰集团,其中员工的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由淮南矿业集团全部承担。      在改制过程中,经过东辰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参加改制的4452名职工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1.4亿作为全部出资额参股。如此一来,东辰集团便完成了改制,从国有企业转成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公司。      工商材料显示,东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4152万元,企业类型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淮南东辰实业总公司以股权、资产占股58.5%,淮南东辰实业总公司工会委员会代表全体入股职工以总额1.4亿的身份置换金出资占股41.5%。      此前《法人》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东辰集团于2007年借给恒泰基业的2.93亿元资金,实为东辰集团职工的身份置换金,但2.93亿元的数额与工商登记材料中的1.4亿元数目不符,且公司改制至今,股权未曾有过变更,那么究竟这笔资金的性质为何?为了核实相关情况,《法人》记者赶往了东辰集团的办公大楼。      在东辰集团的大门前,记者拨通了东辰集团投资部经理陈矿山的电话,在表明身份后记者提出在北京采访,但被其一口回绝,“我现不在北京,不接受采访。”随后记者进入了办公大楼,但一位资产规划部的工作人员又给了记者这样的答案:“陈经理在北京工作,不在淮南。”      接着记者又向办公室主任提出了采访东辰集团投资部领导的要求,在被婉言拒绝后记者在东辰集团的办公大楼等候了一下午,终于见到了东辰集团的董事长、党委书记于飞。“我们是集体企业控股、全部职工参股的非国有独资的股份制企业,东辰集团所做的一切投资都是合法有序的,所有50万元以上的投资都会经过董事会,对恒泰基业的这笔投资也不例外。”于飞这样告诉《法人》记者。      对于该笔资金的性质来源,于飞表示该笔款项确为东辰集团员工的身份置换金,员工的身份置换金一部分入股了,有一部分仍在闲置,身份置换金入股后便成为了企业的资金,这笔钱的使用和支配全部是由董事会研究执行,这种处理方式也是合法合规的。但东辰公司并没有提供与之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文件。      此前和于飞说法一致的,是淮南市的相关部门,在《法人》记者通过淮南市宣传部门联系到淮南国资委的一位负责人时,该人士表示,改制后的东辰集团属于独立法人的“四自”企业,不属于国资委管辖,只是党组织关系还落在市政府。      表面上看起来一个“非国企”以非国资的“法人财产”进行投资似乎顺理成章。可与这些说法不协调的是,在采访中于飞曾多次提到过国资委,譬如“刚从国资委开会回来”,“有国资委的监管??”云云。对此淮南市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东辰集团与国资委关系密切,近些年的重要工作都要经过国资委审核批准甚至直接指示。该人士还表示,由于东辰集团的特殊性,在其资产属性的界定上历来都存在争议。      “不管这笔钱是国有资产还是身份置换金,都是有问题的!因为东辰的资产全部都是公款。就算是身份置换金,东辰也没有权利动,应该一分不差地返还给职工,形式上这笔钱参股了,变成股份制企业了,但是据我了解,这么多年来一个年销售收入20多个亿的企业居然没有给股东分过红。”安徽省一名要求匿名的相关人士这样告诉《法人》记者
一笔“错误”的投资      在2004年9月淮南矿业局与东辰实业总公司签订的分离改制协议上,规定着如下内容:考虑到东辰公司的经营现状和职工利益,淮南矿业集团给予东辰公司扶持资金3亿元;东辰公司所属小煤井全部由淮南矿业集团实行租赁经营,所有经营收入以租赁费形式支付给东辰公司;东辰公司在淮南矿业集团现有的市场份额不变,同质同价优先,并根据发展需要不断扩大其市场份额。      正是在淮南矿业集团和市政府的支持下,改制后的东辰集团年产值和营业收入节节攀高,改制前其年销售收入为8个多亿,而2006年、2007年的年销售收入分别约为19亿和24亿,年纳税总额为1.2亿、1.4亿。      此时,“财大气粗”的东辰集团开始有了对外投资的想法。据相关渠道传闻,东辰集团的对外投资源于上海复旦大学一位经济学教授的指点。当初东辰集团董事长于飞在给上海复旦大学做了一笔投资之后,特别邀请了一位复旦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来公司授课。在此期间,该教授曾主动提出东辰集团应向银行多做贷款,而有人应和说,东辰不但没有贷款,银行还存有大笔资金,为什么要去贷款呢?听到这样的回答后,该教授感到十分惊奇,说:“既然有这么多的钱为什么不出去投资呢?”      通过这堂课后,东辰集团开始通过投资部对外进行投资,并适时成立了北京联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门负责对外投资,除了融资给恒泰基业的2.93亿的借款,东辰集团也曾在其他地区进行过一些矿业投资,并盈利不少。      对外投资尝到了甜头,东辰集团开始把目光从矿业转向了受众多投资所青睐的领域——房地产。      据了解,最早与黄哲明牵线的是东辰集团投资部一位姓周的经理,现该人已因历史问题被“双规”之后锒铛入狱。在2007年这笔巨额借款之前,东辰集团曾经在杭州萧山的一个项目上和黄哲明有过合作,“那次合作我们赚了2000万,但是该房地产项目建成后按照约定黄哲明并没有支付给我们,那时候他说没钱,我们也是通过法律途径把房子过户到了东辰。”东辰集团董事长于飞告诉《法人》记者。      这样的说法不仅让人觉得有些费解,既然合作方已经有过违约的前车之鉴,为什么仍要重蹈覆辙把大笔的资金注入进去?更何况2007年的恒泰基业正可谓风雨飘摇,大面积的业主群体性事件,政府追要土地款,与旧租户刚刚打完官司,拖欠巨额工程款等等事件都在困扰着恒泰基业。面对如此杂乱不堪的乱局,东辰集团又是因为什么而如此奋不顾身,甘当“雪中送炭”的角色?      面对这一疑问,于飞给出了这样的一个答案:“投资嘛,都是有风险的。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因为我们看到了政府的股份,二是根据我们的推断,开发商只是资金链断掉了,但项目还是好项目,还有就是做审计报告时我们聘用了外人,如果是我们自己去做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对此,接近东辰的一位消息人士谈道,“这笔借款令人质疑的地方很多,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笔融资借款非常盲目,很显然在投资初期没有对投资方的经营资质和能力进行过全面系统的考察。2008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只用了短短的十天时间,在此期间东辰公司甚至都没有做过诉讼保全,和解协议书上说明的是也借款协议,本身‘借款’就有问题,这分明是挪用,之所以分四次借出去,也是为了缩小目标不让人注意。”      该人士告诉《法人》记者,在黄哲明和东辰集团相关人士的资金往来中,黄哲明极有可能对东辰集团的高层有大笔的贿赂行为,此外还有知情者称,在黄哲明与相关人士的交往过程中,经常出没于一些非正当的娱乐场所
十一、东辰是冤大头吗  国企如何做了冤大头        诱使财大气粗的国有企业加盟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项目,是黄哲明又一次成功的圈钱战略。疑问在于,这些蒙受巨额损失的国企却无人担责。       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救世主”的话,那么对黄哲明而言,淮南东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淮南东辰”)绝对算是一个。      据了解,淮南东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系淮南矿业集团多种经营总局,2004年9月与淮南矿业集团分离,2005年11月完成改制,为安徽一家集煤炭、加工制造、化工、建筑等多行业为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      2007年,通过淮南东辰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联辰投资有限公司,黄哲明将其中40%的股份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淮南东辰公司,日至11月8日,淮南东辰公司与北京恒泰基业先后签订4份《合作协议书》及《借款协议》,据此协议,淮南东辰公司借给北京恒泰基业公司合计2.93亿余元,此款通过北京联辰公司,转给恒泰基业。      来自于淮南东辰的这近3亿元借款可以说帮了黄哲明一个天大的忙,靠着这笔巨额借款,黄哲明不仅解决了业主的一部分返利,更让其还清了拖欠已久的工程款。据知情人士反映:“返还业主三到四个季度的返利,大概5000多万,加上城建公司的工程款4000多万,此外还有一些别的个人债务,大概有一个多亿都是靠淮南东辰的这笔资金偿还清的。”      究竟这近3亿元是如何从淮南东辰转到恒泰基业的?《法人》记者拨通了淮南东辰的办公室电话,一位韩姓女士接通电话后一口回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对于此事我们拒绝接受采访,无可奉告。”但据知情人士向《法人》记者透露,黄哲明和淮南东辰公司投资部的几位经理关系不一般,他们背地里可能存在一些私下交易。该知情人士说,黄哲明在杭州的一个项目上,他还欠着淮南东辰8000多万元。      根据这一消息后,《法人》记者致电淮南东辰公司投资部一位郁姓经理,在获知了记者的身份后,郁经理告诉《法人》记者说现在很忙,请下午五点钟之后再打。可待到约定时间再次拨打这个号码,对方已经是关机状态。之后《法人》记者又赶到了北京联辰投资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告诉《法人》记者,领导出差在外。截至《法人》记者截稿之日,无论是郁经理还是联辰公司领导的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针对淮南东辰的这笔不明不白的借款,很多人都感到可笑且不可理解,木樨园商贸中心一位刘姓业主说:“数目如此之大的一笔国有资产,进来之后什么收益都没有,唯一的作用就是帮助黄哲明解决了个人的一些债务问题,这国企真是个‘冤大头’。”      而这笔2.93亿元的借款,曾被安徽省一位邵姓律师指责为淮南东辰的相关人员挪用公款从事盈利性活动。这其中是否涉及到挪用公款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淮南东辰的入股以及借款不仅没有盈利,反而让其陷入了泥潭,在为恒泰基业“雪中送炭”的同时,更使这家国企成为了恒泰基业所欠诸多债务的被执行人。      入股恒泰基业后,淮南东辰的一些员工曾开玩笑说,“斗心眼我们不是温州人的对手,还是老老实实回来挖煤吧。”据知情人士表示,2009年年中,面对恒泰基业错综复杂的债权关系,淮南东辰曾提出过要求退股,此时黄哲明仍不表示松口,提出如果淮南东辰要退股,必须支付给恒泰基业一千余万的退股赔偿金
十二、黄老板PK于飞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淮南东辰向安徽高院申请冻结当初在协议上抵押给东辰的7~11层商铺并退出恒泰基业。就在淮南东辰准备支付这笔退股金并退出恒泰基业的时候,7层的几户业主却向安徽高院提交了执行异议,与此同时交通银行又半路杀出,冻结了淮南东辰在恒泰基业的所有股份,而淮南东辰也被尴尬地留在了恒泰基业,抽身不得。      据《法人》记者现场走访的实际情况看,抵押给淮南东辰的7~11层完全没有投入使用,全部都是毛坯。在淮南东辰矿业集团的贴吧上有人发了这样一个帖子——“淮南东辰的全体矿工们:你们辛辛苦苦在井下拼命挣来的3个多亿的钱现在变成了目前为止从未见营业和使用的半栋楼垂死的半栋楼房产。”      在采访过程中,联辰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法人》记者,当初东辰公司主要看重的是木樨园二期和三期工程,所以才会入股恒泰并给予巨额借款。“公司可能刚开始没有想到恒泰基业和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里的债权关系这么复杂,如果事先了解情况的话,可能就不会借钱给恒泰基业了。”但对于黄哲明与东辰公司有何种私密关系,当初借款又经历过怎样的过程,该员工表示并不清楚内情。      黄哲明掏空恒泰基业或将外逃      有传闻说,黄哲明的老婆孩子均已移居海外,黄哲明也已成为名符其实的“裸商”。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这场大戏很有可能以黄哲明外逃而草草收场,但已经血本无归的那么多公司和业主怎么办?       虽然数以亿计的资金不断涌入,让人奇怪的是,恒泰基业和黄哲明仍然是“债台高筑”,除了政府的土地金,银行贷款、业主返利,黄哲明仍有大量的债务,“这几年间他不仅和朋友借了很多钱,甚至还欠他的几个亲戚大概几百上千万。”一位和黄哲明相熟的老板告诉《法人》记者,黄哲明还欠他一大笔钱。      除了向亲友借钱,黄哲明甚至多次拿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作为抵押向投资公司借款。北京首创投资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法人》记者,黄哲明曾经以大楼的七层作为抵押向首创投资公司借款500万元,后虽然及时还清了这笔钱,但黄哲明拒不配合解封抵押。对此知情人士透露,“他这么做是因为欠的债务太多,如果解掉抵押的话,很可能马上就被别的债权人查封,这样的事不是一次两次了,这几年黄哲明曾多次利用大楼抵押借款。”      据各拍卖行的公示信息显示,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从2007年开始前后曾多次被拍卖。2007年9月,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法院委托拍卖该商城的七层;2008年12月,建亚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受法院委托拍卖商城的一层和地下一层。据《法人》记者从有关人员处了解到,大楼的八层也被拍卖过,甚至在2007年有整栋大楼被拍卖的经历。      随着黄哲明的债务越欠越多,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这座大楼的“主人”也在不停地更换,且越换越多。2006年,城建公司诉恒泰基业拖欠工程款,并查封大楼七层。2006年至今,交通银行诉恒泰基业欠贷,查封了地下一层、一层和部分二层与三层。2007年至今,淮南东辰诉恒泰基业借款不还,查封了整栋大厦,后经业主维权及递交执行异议,解除了地下一层至六层,但仍然查封大厦的7~11层,由安徽省高院执行。小业主起诉恒泰基业,七层业主提出了查封的申请,丰台区法院轮候查封大厦的7~11层……      如今,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又引进了新的租户,但恒泰基业经营不善的局面却依然没有改变,有关人士担心新租户在不明情况下的介入,非常有可能导致新的债权产生,使本就已经杂乱不堪的债权局面变得更加复杂。      目前恒泰基业内部的员工也成为了“债主”,据恒泰基业的员工透露,恒泰基业的内部管理极不规范,公司一些大的资金动作从来都不通过财务部门,一些债务和收支情况从公司的账目上根本无处可查。公司有员工20余名,恒泰基业经常拖欠他们的工资,多则一年,少则几个月。“在这里挂职的董事长、经理,比如任光明,还有一些来自其他地方比如东辰集团派来的经理都是没有工资的,总之恒泰基业的内部管理非常紊乱,根本就不是一个正规的公司。”该员工告诉《法人》记者。      说起黄哲明,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的保安人员也很不满,一位年轻的小保安告诉《法人》记者,2008年恒泰基业甚至还拖欠了保安半年多的工资,“除了我们的工资,他还欠物业公司不少钱,但具体数目不清楚。”      此外,据了解,恒泰基业的“欠税”情况也较严重。在当初和业主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后,恒泰基业单方面规定,恒泰基业为业主代缴返利中5.5%的税费,然而在多年的经营后,众多业主直到今日从来没有收到看到过税票,上述恒泰基业的员工也表示,恒泰基业的账目上显示,恒泰基业欠税情况严重,2007年甚至拖欠了几百万的税款,税务局曾经多次上门催缴,恒泰基业也陆陆续续地还过一些,但是从来没有交齐过。      业主们反映,据他们从银行查到的信息表明,恒泰基业最初在给业主进行返利时,是以工资名义通过银行发放返利款的。一位谢姓业主告诉《法人》记者:“也就是说,恒泰基业非常有可能通过我们又逃了一次税。另外,恒泰基业并非税务机关,它并没有指定5.5%税款额度的权力,也没有代表税务机关收取税费的权力。”业主质疑恒泰基业存在偷税行为,并多次要求其出示税票,但在法庭庭审中,恒泰基业的律师辩解说:“我们这是欠税,不是偷税。”      近几年来恒泰基业圈来9亿多资金,同时背负如此多的债务,那么这一大笔钱在黄哲明经手之后究竟流向了何处?这已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相关人士给《法人》记者提供了多个线索。有坊间传言说,这几年间黄哲明在杭州萧山、北京五里河、湖南长沙等地都有新的房地产项目,虽然无法确认这些传言是否属实,但可以确认的是,通过木樨园世贸商业中心获得巨额资金后,黄哲明在不断地掏空恒泰基业把资金移去了别的地方。      黄哲明自己曾在公共场合说过自己在广州有空调厂,并准备收购造船厂之类的话。尽管业主和众多债权人都愿意相信这是真的,但更多的人认为黄哲明在撒谎。“这些很可能是黄哲明的吹嘘之词,目的就是让大家相信他有雄厚的资本,一方面为了稳住债权人,另一方面就是为了欺骗更多的人。”      为核实坊间传闻,《法人》记者曾多次试图联系黄哲明,但无论是拨打手机还是前往恒泰基业,或通过其熟知的人,均无法找到这位神秘人物。据知情人透露,黄哲明早将其夫人、女儿送去了美国读书,自己在北京开着各种高档轿车,除了拥有一套13万一平米的千万豪宅外,还有多处房产。有关人士工猜测,面对如此复杂的债务,在恒泰基业破产后黄哲明下一步极有可能“消失在大家的视线之中”。      那么,在此之前,究竟还有多少人在为他挖掘的“陷阱”买单?相信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十三、关于王秀河的另一则旧闻  何闽旭受贿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08]第4期出版)      被告人何闽旭,男,日出生。原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曾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浙江省丽水地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地委书记,安徽省池州地委书记,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日,被依法罢免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   起诉的罪状之一为2005年至2006年5月,被告人何闽旭在担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安徽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煤矿矿长王秀河女儿工作调动事宜提供了帮助,并承诺为王秀河晋升淮南矿业集团副总经理提供帮助。2005年 6、7月和2006年3月,何闽旭2次向王秀河索取人民币160万元
十四、再来一条不算旧的旧闻,仔细看来耐人寻味。       曾获得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优秀矿长”等荣誉称号,39岁走上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矿矿长(正处级)的岗位,吴定洲却因为收受别人人民币4万元、美元5000元的贿赂,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日,经淮南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吴定洲受贿罪一审宣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万元,受贿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1963年出生的吴定洲,是我省宿松县人,39岁走上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矿矿长岗位,1993年以来,曾获得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优秀矿长”等荣誉称号。在光环的萦绕下,他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追逐起蝇头小利。检察机关指控,吴定洲在2002年9月至2007年10月担任谢桥矿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该矿井下巷道掘进工程发包给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三次共收受贿赂4万元,美元5000元。吴定洲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鉴于吴定洲在案发前能主动向本单位纪委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多年来,该犯在从事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为企业作出过突出贡献,取得多项科技成果,是单位的科研技术人才,依照法律的相关条款,故作出上述判决
十五、为什么矿业集团的干部会前仆后继的贪污受贿?谁之过?再再说一件两年前的旧案  潘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淮南矿业集团潘三矿原副矿长(掘进矿长)李传淮因涉嫌受贿罪,被该区法院一审判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退赔的赃款5万元人民币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的处罚。       李传淮,1995年,因原三十九处解体,调入潘三矿提为副矿长掘进矿长),分管开拓(后兼管工程),于2002年至2008年4月,在担任淮南市矿业集团潘三矿分管矿岩巷掘进副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大元公司负责人李建华(化名),以拜年、及其女儿开酒店祝贺、姥姥去逝等时机,收受李建华5万元人民币。得到在其管辖的工程施工管理,监督方面对其予关照。       李传淮身为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的贿赂,案发后能主动接受所在集团公司纪委的调查,并积极退还赃款,有较好的悔罪表现。       对于57年出生的李传淮来说,给人的教训是深刻的,付出的代价比较惨重。5万元的贿赂款于淮南矿业集团副矿级的年薪20多万的效益比差额是巨大的。并给后人以“清廉是福,腐败是祸”的诏示。       根据认罪态度,法院采信了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遂作出上述的裁定
十六、日淮南矿业集团高层2010年第三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如是说  仔细看,细细体会。要更加逐字推敲总经理的几句话。很值得玩味,这是腐败窝案日益扩大之后集团党委的第一次公开表态。  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源发表重要讲话。他说,去年四季度以来,集团公司陆续发生了几起案件,倒下几个干部,但这并不能影响企业前进的步伐。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有信心,也有力量把企业继续推向前进,到“十二五”末实现建成千亿元规模新型能源企业的目标,同时把廉政建设做好。在加强廉洁从业工作中,各单位要继续落实确保安全,确保稳定,确保发展项目推进的要求,牢牢把握这“三个确保”。  王源指出,我们企业一路走过来很不容易,前景也很光明。安全和廉洁从业都不能打折扣,这两样出问题对企业的损害都很大。标准低、装糊涂、手太软、跑调子等都容易导致安全和廉洁从业方面打折扣。集团公司安全要上台阶,廉洁从业要做得好,根子是要提高干部的境界。我们的干部要确立正确的价值观方法论,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把安全、生产经营和廉洁从业目标全部拿到手。  王源强调,企业的可持续最重要的是干部的可持续,加强廉洁从业要着眼于干部的可持续性,像治瓦斯一样全面出手,一件一件地出台措施,扎扎实实地加强廉洁从业工作,并将此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各级干部要聚精会神、不受任何干扰地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使我们尽快从这几起案件的影响中走出来,使企业发展得更好,走得更稳。  副董事长、总经理孔祥喜指出,出了几起案件,不能把我们所做的工作全盘否定。安全功不抵过,腐败也是功不抵过,事情既然出来了,关键是找出问题的真实原因,加强日常的管理、监督和防范。要加强教育和预防,防微杜渐,关口前移。要从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机制、制度上不断完善,减少漏洞,加强防范。  孔祥喜强调,廉洁从业关键还是靠个人自律,自律永远是第一位的。各级管理人员都要从自身做起,吸取教训,加强防范。他希望通过集团公司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共同把廉洁从业这项工作做好,用良好的干部作风和精神状态,确保安全,确保稳定,确保发展项目推进。  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孔令昌在分析了近期发生案件的主要原因后,对纪委能立即上手抓好的几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就干部廉洁从业,如何用好权力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忠诚企业,以身作则,履行好管业务、管队伍、管风气的责任。要珍惜岗位,养成踏实工作的风格和意志。要把握好自己,使自己的价值观与集团公司的价值观同向发展。要敢于撕开面子,对违反原则的事情坚决不干,旗帜鲜明地说“不”。  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助理,各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十七、王源的痛定思痛  能判的都判了,窝案看上去似乎告一段落,昔日的明星矿长未来骨干都成了阶下囚,无论于公于私王源都会十分痛苦。在矿业集团的第五次党委中心组会议上王源做了一次长篇讲话,真的很长,可见他酝酿了很久。无论如何,我一直认为王源是个有本事的人,矿业集团有今天他有功劳。他的这一番讲话的认识水平是很高的,他把腐败与瓦斯相提并论,这一次做了深入的阐述。无论如何,无论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这篇文章作为矿山反腐的理论文章都值得读一读。下面是全文,太长了,不发了,可以网上搜索,请真正希望矿业集团蓬勃发展的人读一读,请记住,这是王源自己说的,历史将会考验他!
十八、说一说淮南矿业集团的高官们,就从王源开始吧   王源-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科技大学特聘教授。      男,汉族,1953年6月生,安徽霍邱人。1968年10月参加煤矿工作,198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      1968年10月起,历任淮南矿务局新庄孜矿采煤队工人、矿党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安徽煤炭工业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华东煤炭医专筹备处领导成员、副组长、党总支书记,淮南矿务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淮南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党委副书记、谢一矿党委书记、淮南矿务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淮南矿业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2003年4月至2006年8月,任中共淮南市委常委。2002年7月起,任淮南矿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回到矿业集团13年前的一天,日,那是谢二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日子。王源若不提起那一天发生了什么,他提出这个日子说实话我十分意外。而在十几天前的11月13日潘三矿也发生了一起恶性瓦斯爆炸事故。两起事故一共造成了133人死亡。那个十一月对矿务局来说是黑暗的一天,可能对王源来说也是刻骨铭心的一天。11、13事故发生时王源是改制前的淮南矿务局党委副书记,是潘三矿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成员,他看见了令人哀伤的时刻。现在让我们回到1997年,解密那一段痛苦的记忆。先从煤炭工业部的处理决定看一看那一次矿难,我说那一次矿难给于王源的不仅仅是一次转折,对于矿务局来说也是一个转折点。  关于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谢二矿     “11&27”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决定     日19时20分,淮南矿务局潘三矿东四采区掘进203队施工的1772(3)轨道顺槽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88人。     日3时9分,淮南矿务局谢二矿采煤8队回采的43采区北翼C13横4312(3)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5人。     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重大事故调查规定,分别成立了“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瓦斯爆炸事故部省联合调查组”和“淮南矿务局谢二矿‘11&27’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两个调查组分别于11月24日和12月10日提出事故调查报告。经煤炭工业部党组研究决定,对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瓦斯爆炸事故和淮南矿务局谢二矿“11&27”瓦斯爆炸事故作如下处理:     一、同意两事故调查组关于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事故防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淮南矿务局连续发生两起特大事故的严重性和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建议,对责任者给予如下处分。     (一)对矿务局有关责任者的处理     1.邹承健,淮南矿务局长,主持矿务局行政全面工作,是矿务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潘三矿“11&13”和谢二矿“11&27”两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煤炭工业部《关于依法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实现1997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决定》(煤安字[1997]第1号)的规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王金镕,淮南矿务局党委书记,主持矿务局党务全面工作,在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方面负有领导责任,对潘三矿“11&13”和谢二矿“11&27”两起特大事故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唐正凯,淮南矿务局副局长,负责经营管理工作,事故前临时负责矿务局行政全面工作,对潘三矿“11&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负有领导责任;“11&13”事故发生后,负责全矿务局的停产整顿工作,对“11&27”事故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4.王楚光,淮南矿务局副局长,负责“一通三防”综合治理示范工程,直管通风处、瓦斯综合治理办公室,对潘三矿“11&13”和谢二矿“11&27”两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鉴于其在事故抢险中表现突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5.袁亮,淮南矿务局总工程师,负责矿务局的技术工作,对潘三矿“11&13”和谢二矿“11&27”两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负有技术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6.孔令昌,淮南矿务局安监局长,负责矿务局的安全监察工作,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7.于尔海,淮南矿务局副总工程师瘘通风处处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九、人比人气死人或者是刑不上大夫,不得不打断一下插播一段学术界的讨论,学术界在研究过潘集区法院的许多判决后拷问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样本竟然是矿业集团规划部的副科长张承宽,矿业集团机关的人应该都认得他吧。暂时先做一个普法宣传,是非曲直老百姓自有公论。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何为“情节严重”法律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司法实践当中出现了贪污1000万元判处无期徒刑,而贪污不足百万却被处以极刑的奇怪现象。例如:2004年“安徽第一贪”尹西才因贪污570万元,巨额财产1901万元来源不明被一审判决死缓,而2000年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因受贿500万元却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又如:淮南矿业集团原规划部副科长张承宽受贿一案,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承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1986年至2007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14800元,接受他人出资56000元旅游,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潘集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承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1986年至2007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务折合人民币163200元,接受他人出资48000元旅游,犯罪后具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能主动退缴全部赃款,最后判处所被告人张承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案中法院就有了极大的自由裁量权,法律对犯罪分子适用刑法的弹性空间较大,有人认为这可能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扩充,是好事。而笔者却有着相反的见解:在当今中国,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是可以的而且是必要的,但是要立足国情,否则将会事倍功半,如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度使用而不被限制,将造成危害性后果。因为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其内部法官自身的社会经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有所不同,遇到外界压力后作出的反映也是不同的。此外自由裁量权的过度实施将不利于法律预防效果的实现,“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时代已经远去,自由裁量权过度会造成当事人对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种难以预知的心态,同时也给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留了“寻租”的空间,会带来更加恶性的司法腐败。
在我国,贪污贿赂犯罪一直是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因为这类犯罪不仅严重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而且会威胁国家的政治体制,所以贪污贿赂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比其他诸多犯罪有过之而无不及。唐律《职制律》中规定“请有事以财行求,得枉法者,坐赃论。”我国刑法历来重视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在社会风气较差的今天,反腐败斗争必须深入开展下去,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前提下,应当彻底查处任何贪污、腐败的犯罪行为。然而,法具有滞后性和局限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法律的要求也在不断的变化,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颁布实施,《修正案》增加了“斡旋受贿罪”并且加大了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惩罚力度,这些都反应了我国加大了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惩罚力度和决心,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轻刑化处理,依然引起不少争议,并有可能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为此,我们对淮南市2006年至2008年全市的贪污贿赂案件的判决进行了专项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一、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之现状
我们选取了淮南市和淮南市潘集区作为调研对象,调研的罪名包括贪污贿赂罪等12个罪名,具体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时间从日至日。调研的范围包括贪污贿赂罪判决的各种情况,具体见下表
表1:淮南市潘集区贪污贿赂犯罪判决情况
贪污贿赂案件不诉
贪污贿赂案件判决
无罪判决率
免于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率
缓刑判决率
实刑判决率
表2:淮南市贪污贿赂犯罪判决情况
贪污贿赂案件不诉
贪污贿赂案件判决
无罪判决率
免于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率
缓刑判决率
实刑判决率
以上数据显示:(1)2006年至2008年这三年期间,基层人民法院和市级人民法院贪污贿赂犯罪的实刑判决率逐年递减,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贪污贿赂犯罪的实刑判决率是60%,到2008年则只有30%,三年内贪污贿赂犯罪的实刑判决率下降了一半。(2)免于刑事处罚率呈逐年增加的相反趋势,2006年度潘集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免于刑事处罚率为10%,而到2008年则为21%,从2006年到2008年潘集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免于刑事处罚率翻了一翻。(3)贪污贿赂案件的不诉数量也基本上略有增加,表一中潘集区人民检察院2006年不诉的贪污贿赂案件数量是1人,到2007年则是3人;表二中淮南市人民检察院2006年不诉的贪污贿赂案件数量是14人,到2008年则是16人。
从以上图表中也可以发现淮南市贪污贿赂犯罪判处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比例比较高,不起诉率也是居高不下,相对照同时期的其他刑事犯罪,我们发现贪污贿赂犯罪的处理明显偏轻。我国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刑罚适用还是比较严厉的,这一点在刑法分则中对贪污罪和受贿罪的最高刑罚均为死刑就可以看得出来。但是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不仅没有给予严厉的惩处,反而不断有“从轻发落”的趋势,显然这是不符合立法本意和社会要求的。对此类犯罪适用包括死刑在内的重刑予以严惩是十分有必要的,否则便难以取得相应的法律震慑效果,也无法从根本上遏制贪污贿赂犯罪增长的势头。
我国《刑法》分则第八章对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做了细致的规定,主要规定在382条至396条,共计12类罪名,2009年2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又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该修正案还将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修正条款将领导干部“身边人”也纳入到受贿罪犯罪主体的范围意义重大,这就使对领导干部“身边人”的单独受贿行为进行刑事制裁变得有法可依,同时对“身边人”的震慑作用不容忽视。修正条款还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由5年提高至10年,这反映出我国反腐败力度的进一步加大。
二、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存在的问题
1.量刑空间较大,给法院留下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不利于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何为“情节严重”法律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司法实践当中出现了贪污1000万元判处无期徒刑,而贪污不足百万却被处以极刑的奇怪现象。例如:2004年“安徽第一贪”尹西才因贪污570万元,巨额财产1901万元来源不明被一审判决死缓,而2000年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因受贿500万元却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又如:淮南矿业集团原规划部副科长张承宽受贿一案,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承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1986年至2007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14800元,接受他人出资56000元旅游,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潘集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承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1986年至2007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务折合人民币163200元,接受他人出资48000元旅游,犯罪后具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能主动退缴全部赃款,最后判处所被告人张承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案中法院就有了极大的自由裁量权,法律对犯罪分子适用刑法的弹性空间较大,有人认为这可能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扩充,是好事。而笔者却有着相反的见解:在当今中国,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是可以的而且是必要的,但是要立足国情,否则将会事倍功半,如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度使用而不被限制,将造成危害性后果。因为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其内部法官自身的社会经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有所不同,遇到外界压力后作出的反映也是不同的。此外自由裁量权的过度实施将不利于法律预防效果的实现,“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时代已经远去,自由裁量权过度会造成当事人对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种难以预知的心态,同时也给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留了“寻租”的空间,会带来更加恶性的司法腐败。
2.量刑的标准落后不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反腐败的需要
 & 我国刑法对于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以及个人贪污五千元以上的。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参见贪污罪。这是我国97年刑法的规定,近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的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法律具有滞后性,当时的立案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现今社会的需要。根据笔者了解,淮南市近年个人贪污犯罪立案标准数额为一万元以上,个人贪污数额五万元以上为大案标准。在司法实践当中积极退赃已经作为犯罪分子认罪态度的重要标准之一,但对此行为如何处理,我国刑法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不利于犯罪分子积极退赃,也不利于打击贪污贿赂犯罪。
& 淮南矿业集团以前叫淮南矿务局,由于97年矿难整个矿务局领导班子大换血,基板上全军覆弄即便留任的也没有希望主政矿务局。时势造英雄,在那一段痛苦的日子之后,也就是在97年矿难之后不久王源逐渐开始掌管矿务局。你可以说是矿务局选择了王源,也可以说是王源改变的矿务局。痛苦的改革开始了,老工人都应该知道十几年前矿务局的悲惨状况,没收入、住破房、怕生病,迫于生计自杀了事的传闻比比皆是。披星戴月到高瓦斯矿井里工作,也不知还能不能看见明天的太阳。那时候的煤炭行业即便在淮南这个地方也是穷光蛋行业的代名词,现在是什么情况我不说大家也应该知道了吧。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从造纸厂到发电厂,从发电厂到矿务局,现在的矿业集团无疑是个工作的好地方。一个普通的地面岗位,掮客们已经把行情抬到了三万块,好一点的都数以十万计了。矿长们普遍年薪都在五十万左右了,比较能干的百万合法收入也不出奇了,至于其他好处更是无法计算了。建大矿、造电厂、搞地产、控股芜湖港,今日的矿业集团蒸蒸日上,多的就是钞票。那巨大的变化,每一个矿务局员工都应该有着深切的体会吧。固然这一切多半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以及经济发展,但是淮南矿务局总体职工收入居于行业前列也是不争得事实。无论王源以后怎么样,但在他在过去的十几年里顺应国家及社会发展的趋势及时调整了矿业集团的经营方式与思路,以一种强悍的改革者的面貌完全改变了矿业集团同时也给这个城市带来了强劲的发展动力。我给王源一句评价,他比任何一任淮南市长对于淮南的贡献都大,他给这个城市的变化是深邃而久远的。最近媒体采访了王源,王源如是说:  淮南煤矿1903年建矿,距今已有107年历史,老矿问题多、矛盾多、负担多,中国煤矿的“老年病”我们都有。在企业的第一轮发展中,我们着眼于淮南市和煤矿经济的大局,趋利避害、扬长避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能源发展规律办事,以创新为主线,在瓦斯治理、产业发展、技术创新、资本运作、地企统筹、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百年老矿焕发了青春,让同行瞩目,让政府认同。“十二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在瓦斯治理、深部开采、生态环境修复等技术上处于行业领跑地位,在煤电产业体制、企业文化管理理念上不断创新,在破解煤矿“四大难题”上积极探索,为安徽省及华东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能源支撑。
王源确实有值得自豪的资本,整个矿业集团都可以为他们的成绩而骄傲,建大矿、办大电、做资本,致力建成煤电为主的具有金融功能的千亿元新型能源企业,淮南矿业集团以清晰的发展目标书写了一部新型工业化的开拓史。2009年完成煤炭产量6715万吨,居全国煤炭企业产量50强第六位,占全省四大煤炭企业电煤供应总量的70%;拥有电力权益总规模1192万千瓦,成为为全省最大的电力企业。黑色的煤炭、红色的火电、绿色的发展模式,淮南矿业集团以持续的创新精神,为资源型城市的经济转型描绘出一片盎然生机。            蕴藏丰富的“淮南煤”,正转化为源源不断的“淮南电”,打造成鲜明的城市符号和企业名片,从淮河直奔黄浦江。世博会期间,上海每天所用的7度电中就有一度是“淮南电”。      淮南矿业集团,这个安徽省新晋的“电老大”,正朝着“煤电为主具有金融功能的千亿元规模的新型能源企业”目标快速成长。2009年拥有电力权益总规模1192万千瓦,2015年规划突破1500万千瓦,成为中国东南经济发达地区最重要的能源基地和能源企业之一。      一个煤炭企业如何会成为电力企业,而且是省内最大的电力企业?站在“十二五”门前,回眸淮南矿业近年来的发展,一条清晰的脉络跃然纸上:自主创新正成为淮南矿业全面转型、加速崛起的强大引擎。      煤电一体化      “别人亏损我盈利”      2010年三季度,在全国火电行业几乎“全军覆没”、出现全面亏损的情况下,有没有过得很滋润的火电企业?      答案是肯定的,安徽淮南田集电厂就是其中一家。自投产以来始终保持着盈利状态,在火电行业一片“哀号”声中逆势而上,田集电厂一直颇受业界关注。      “我们一天用1万多吨煤,都能得到及时供应。我们的所有发电量,上海方面全部消化。我们锅炉所吃的‘口粮’,统统按照设计煤种配比。”在近几年火电行业频频亏损的情况下,田集电厂的“好日子”不得不让绝大多数的同行艳羡不已,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这全得益于煤电一体化。”      日,国内第一个均股合资、煤电一体化的创新项目——淮南田集电厂第一台60万千瓦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营;10月15日,第二台60万千瓦机组投入商业运营。至此,田集电厂一期工程全部建成。这标志着我国煤电行业首个真正的“煤电一体化”项目获得圆满成功,此后被誉为“淮沪模式”。      此中的“淮”是指淮南矿业集团,“沪”是指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月,淮南矿业和上海电力均股注册,成立了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淮沪煤电下辖田集电厂和丁集煤矿,建设规模是一座4台60万千瓦机组的电厂和一对配套建设的年产600万吨煤炭的矿井。据悉,电厂和煤矿之间的距离仅30 公里,煤矿所开采的煤通过铁路专线专供电厂,电厂所发电量全部通过华东电网直送上海。      “从一开始,产运销的问题就得到全方位的解决。”负责人表示,充足的煤源、廉价的运输成本、稳定的消费市场、行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互补的经营团队,使这个项目构建了一条完整且良性运转的产业链。      比起能源企业同时发展煤炭和电力项目、煤企办电或者电企办矿,以资本为纽带、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合资企业、共同经营的“淮沪模式”最能体现一体化发展的优势。2008年,在火电机组全面亏损的情况下,田集电厂成为上海电力公司惟一的盈利点。      这是“皖电东送”的首选项目之一,也是淮南矿业打造“火电三峡”的开篇之作。此后,淮南矿业集团又和浙江能源集团合资成立了淮浙煤电公司,在煤电一体化的道路上,“皖电东送”的步子迈得越来越快。      曾有人形象地比喻,“淮沪模式”使煤电由“顶牛”变为合作“耕田”。利益面前,煤电双方握手言欢。      瓦斯狠治理      把“老虎”牵进笼子里      在年产量达1300万吨煤炭的亚洲第一井工矿——淮南矿业顾桥矿采访时,相关负责人反复强调“瓦斯不治,矿无宁日”。      淮南煤矿是典型的高瓦斯煤田,是全行业瓦斯治理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矿区之一,现有13对生产矿井都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高瓦斯矿井,矿区瓦斯绝对涌出量1035立方米/分钟,且每年以100立方米/分钟递增,增加梯度全国最大。      “二十年,近400条生命的离去,淮南付出的代价太沉重了。我曾4次在井下目睹了矿工生命被瓦斯事故吞噬的惨痛场面,至今刻骨铭心。” 淮南矿业的副总经理、安徽煤炭系统第一位院士袁亮说。      被瓦斯“老虎”逼得无路可走的淮南矿业,采取了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重利用的全面治理瓦斯的综合措施,用了近30年的苦苦求索和生死较量,打破了淮南煤矿“瓦斯难以控制”的“魔咒”。      从2002年以来,集团总计安全投入58亿元,其中治理瓦斯投入35亿元。培养了7000名技校生充实井下一线,引进的3000多名大学生中,煤矿专业占到85%以上。取得了一批技术创新成果,基本找到了解决煤矿瓦斯治理难题的方法和征途,2007年成功研发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透气性煤层群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关键技术”,经专家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连续10年杜绝了瓦斯爆炸事故,百万吨死亡率由4.01降为0.1左右,下降了40倍。      除此之外,还对瓦斯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将之用于发电、制热、制冷及民用,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至2009年,瓦斯资源化利用累计投入4.3亿元。建成瓦斯电站8座,总装机规模24232千瓦。建成民用燃气储配站11座,输配能力达23万立方米,能满足11万户居民同时用气。每年“变害为宝”,可创造产值高达1亿元以上的清洁能源。      历史上的瓦斯事故重灾区,如今是全行业竞相学习的典范。“每年都在这里召开一次中国煤炭技术国际会议。”集团宣传部负责人骄傲地说,“云集了全球的瓦斯治理专家。”
对于矿业集团我们不应该吝惜你的赞美,但是饱暖思淫欲,骄奢必淫逸。97年矿难也许是一件好事,他使许多人警醒自然而然的开始奋发图强,现在这一系列矿业集团的腐败案件难道不是另一种矿难吗?瓦斯可以治理,袁亮的自信可以理解。但是当一个人开始腐败,他的内心开始产生沼气,你袁亮可以治理吗?当腐败延伸到矿井的瓦斯报警器时,当腐败延伸到矿井的升井缆绳时,当腐败修饰了矿井砂浆支柱时,矿难是必然的。治瓦斯易治腐败难,把瓦斯与腐败相提并论,王源无疑是明白的。 矿中央区项目部董事长、经理;此后历任淮南矿业集团张集矿矿长(正处级)、经理;淮南矿业集团张集矿矿长、顾桥矿建项目部负责人;顾桥矿建项目部经理;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矿矿长、顾桂矿建项经理;其后任淮南矿业集团西淝河堤坝工程管理部主任。      王秀河在担任淮南矿业集团张集矿、顾桥矿、张北矿、顾桂矿项目经理、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中煤三建三十三处、七十一处、开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辰集团盛和有限公司、温州宏源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在获得矿山办公楼、选煤厂土建、井筒冻结、风井掘砌、煤巷和井下综掘等工程中牟取利益,并收受这些公司以感谢关照、拜年等形式送给的贿赂款169万元。据检察机关指控,曾有行贿人一次就给王秀河送上现金50万元。      据了解,就在王秀河涉嫌受贿案开庭审理的同一天,淮南市张北矿原矿长金川也因涉嫌受贿出庭受审。巧合的是,王秀河与金川年龄一样大,并且在王秀河于2002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矿建项目部负责人、经理时,金川任该项目部副经理兼总工程师,是其直接下属。两个同龄人,曾经的上下级,又在同一天受审,而且都栽倒在矿山建设工程上。据悉,金川受贿案及王秀河受贿案均是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所领办的发生在淮南煤炭系统系列案中的重点案件。      业内人士透露,王秀河在任期间,曾为淮南矿业集团的第一轮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他创建了全国煤矿建设史上投资最少、用时最短、规模最大,被誉为“亚洲第一深井矿”的顾桥矿。
难兄难弟话金川 忏悔书里叹人生      安徽省淮南矿业顾桥矿原矿长王秀河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入狱服刑。与王秀河同时受审的,还有淮南矿业集团原副总经理助理金川。据了解,金川受贿案及王秀河受贿案均是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所领办的发生在淮南煤炭系统系列案中的重点案件。   笔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金川案的详情,发现其受贿领域涉及煤矿的方方面面。       矿井工程中“掘”钱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金川在担任淮南矿业集团张北矿矿长期间,在张北矿干井巷掘进、安装施工工程的雁达公司负责人刘云山,在2005年4月和6月工程月终验收结算时,到金川的办公室,两次送给金川人民币共计20万元。   2009年5月,金川任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公司总经理期间,承建泊江海子矿风井井筒冻结施工工程的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工程处处长郭圣旵和副处长陆卫国,到金川在矿业集团的办公室,临走时由陆卫国送给金川人民币3万元。   2006年至2009年每年春节期间,在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公司承建泊江海子矿副井井筒施工工程的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一工程处外长吴信远,都会到金川的办公室,每次送现金人民币1万元,共计送给金川人民币4万元。   在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吴信远用布袋装了人民币50万元,送到金川家。       用起重机也能收钱   在给金川送钱的人中,除了承接矿井施工项目的单位负责人,还有一些承揽煤矿配套土木工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   2003年,金川担任淮南矿业集团顾桥项目部副经理兼总工程师。这年冬天的一天,在顾桥项目部承揽土建工程的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三工程处负责人王鹏,到金川的办公室送给他人民币1万元。   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王鹏又到金川的办公室送给他人民币5万元。   2005年,金川调任张北矿矿长。这年7月1日,张北矿正式投产前的某一天,王鹏又赶到金川在张北矿的办公室再送5万元。   同样是在金川担任淮南矿业集团顾桥项目部副经理兼总工程师期间,在顾桥项目部承建顾桥矿办公楼工程的浙江广厦建设集团淮南分公司经理徐勇跃,到金川在顾桥项目部消防楼的临时办公室,送给他现金10万元。   此后,在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春节期间,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工程处常务副处长陆鹏举,为了想在淮南矿业集团得到工程,两次送给金川共计人民币2万元。   金川出任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公司总经理后,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公司泊江海子矿使用了某公司生产的起重机设备。2010年春节后的一天晚上,该公司经理田庆杰到金川家,给金川送上人民币2万元。       “信息化”中有贿金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煤矿的信息化建设方面,金川也大肆收受钱财。   2005年,金川担任张北矿矿长期间,在张北矿承建信息化工程的合肥奥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苏辉,于当年六七月份,用台式计算机键盘盒装了15万元人民币,送给金川。   2005年年底,在张北矿承建有线电视台项目工程和综合自动化工程的安徽世腾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杨军,约金川到一家饭店吃饭后,送给金川人民币2万元。   2009年7月,在内蒙古泊江海子矿承建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的奥博公司总经理苏辉,给时任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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