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8年跆拳道比赛时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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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魄杯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广东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佛山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三、竞赛地点
佛山市岭南明珠体育馆
四、竞赛时间
& 28日(26日下午报到)
五、参加要求
(一)中国跆拳道协会区域性二级团体会员单位或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非广东省的队伍以中国跆拳道协会区域性一、二级或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为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安排
(一)项目设置
1、竞技比赛(男、女子个人竞技,男、女子团体竞技);
2、品势比赛(规定品势男、女子个人,混双,团体;自创品势个人);
3、电子竞技对抗比赛(男、女子个人、团体、亲子比赛);
4、跆拳道舞。
(二)年龄组别
1、成年组:日以前出生;
2、青年组:日至日出生;
3、少年组:日至日出生;
4、少儿组:日至日出生;
5、儿童组:日至日出生;
6、幼儿组:日以后出生。
七、参加办法
(一)本次比赛统一使用参赛运动员证,用作称重、检录之用。
(二)报名人数: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领队、教练员、医生等若干人。
注:每名运动员不能重复参与混双品势比赛、不能重复参与团体品势比赛、不能重复参与团体竞技比赛,违者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
(三)在竞技或品势比赛中,若某组别不足3人参赛(成年组及示范组除外,青年组与成年组竞技合并作赛),则该组别取消或运动员升级参赛;若某组别参赛人数过多,组委会将研究是否对该组别进行分组作赛。
(四)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或广东(含英文标识GUANG DONG)、以及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品势比赛须穿品势服,不得穿着中国跆拳道协会认证以外的颜色道服上场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县(区)级医务部门进行体检,医生确认可以参赛后开出体检证明,各参赛队伍须携带上参赛运动员的体检合格证明到赛场,以便组委会抽查;比赛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会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八、竞赛内容
(一)竞技比赛
1、个人竞技
(1)个人竞技级别设置
① 青成年组(青年和成年组)
(2)个人竞技比赛规则:
① 采用单败淘汰制进行个人对抗赛。
② 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③ 比赛时间:
A、青成年组: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2分钟,中间休息1分钟;
B、少年组: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5分钟,中间休息30秒;
C、少儿组、儿童组及幼儿组: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分钟,中间休息30秒。
2、团体竞技
(1)团体竞技级别设置
①青成年组(青年和成年组)
48KG - 52KG
56KG - 60KG
64KG - 70KG
42KG - 46KG
50KG - 54KG
58KG - 64KG
②少年组(少儿组和少年组)
29KG - 32KG
35KG - 38KG
41KG - 44KG
28KG - 31KG
34KG - 37KG
40KG - 43KG
(2)团体竞技比赛规则:
① 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② 比赛时间及规定:每队5人(1至5号选手各1人,不可男女混搭),比赛分上下半场,每半场5分钟,半场结束休息1分钟,上半场为同号码选手对抗各一分钟,5名队员按指定顺序轮换打满5局,局间不休息。下半场比赛,队员上场完成3个技术动作后,教练方可申请变换任意队员比赛。
③ 按号码顺序安排出场。
④ 单败淘汰制,全场比赛总比分高的队获胜。平局时,进行加时赛,由第三场运动员进行1对1加时赛,先得分者为获胜方。
⑤ 如有一方任意1名队员缺席参赛,则给对方加12分;一方缺席三名运动员,则取消参赛资格。
⑥ 同级别对抗可申请合议或审议,对抗混战中不设立审议机制。
3、参赛队伍不得借调专业队运动员(两年内获得国家体育总局计划内赛事前八名或各省市体育局计划内赛事前三名运动员)代表队伍参赛,如查实即取消全部比赛资格。
4、教练员必须拥有中国跆拳道协会教练员资格证书,并按规则要求着装,否则将不能报名和进场执行教练工作。
(二)品势比赛
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分预赛和决赛,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录取名次。比赛内容由裁判长在联席会议上根据各级别比赛内容的范围进行抽签并宣布品势预赛和决赛的比赛内容。
1、规定品势:
黄带至黄绿带
红带至红黑带
绿带与绿蓝带
蓝带至蓝红带
黑带三段或以上
(1)个人品势比赛:分男、女,按年龄级别进行分组
初级一组 黄带至黄绿带& 中级二组 红带至红黑带
初级二组 绿带与绿蓝带& 高级组 黑带
中级一组 蓝带至蓝红带& 示范组 黑带三段或以上
注:上场系错腰带按扣1分处理。
(2)团体品势比赛:不分男女、色带组和黑带组,上场人数限定3人。
(3)混双品势比赛:不分色带组和黑带组,上场人数限定1男1女。
(4)比赛分组及内容(示范组要求达到黑带三段或以上):
预赛和决赛各抽1套
初级一、二组
太极1、2、3章
中级一、二组
太极3、4、5章
太极6、7、8章
初级一、二组
太极2、3、4章
中级一、二组
太极4、5、6章
太极7、8章、高丽
初级一、二组
太极2、3、4、5章
中级一、二组
太极4、5、6、7章
太极6、7、8章、高丽
初级一、二组
太极2、3、4、5章
中级一、二组
太极4、5、6、7章
太极6、7、8章、高丽、金刚
太极3、4、5、6章
太极5、6、7、8章
太极8章、高丽、金刚、太白、平原
太极4、5、6、7章
太极6、7、8章、高丽
金刚、太白、平原、十进、地跆
太白、平原、十进、地跆、天拳
太极1、2、3章
太极2、3、4、5章
太极5、6、7、8章
太极7、8章、高丽、金刚
高丽、金刚、太白、平原
太白、平原、十进、地跆
平原、十进、地跆、天拳
太极1、2、3章
太极2、3、4、5章
太极5、6、7、8章
太极7、8章、高丽、金刚
高丽、金刚、太白、平原
太白、平原、十进、地跆
平原、十进、地跆、天拳
2、自创品势
(1)组别:少儿组男、女子个人自创品势;少年组男、女子个人自创品势。
&&&& 每队各组别限制3人。
(2)自创品势规则
采用即时记分排位赛赛制。
①自创品势比赛是指以跆拳道技术为基础,融合音乐、舞蹈艺术进行编排后形成的具备独特风格的品势。
②按照世跆联品势规则规定,自创品势比赛需遵循以下原则:
A、品势路线:自行编排确定;
B、品势要求:每套自创品势须包含20-24组品势动作,每组不得超过5个动作;
C、技术要求:每套自创品势均应包含跆拳道进攻和防守技术,其中60%为腿部技术,40%为手部技术;
D、自由进行音乐艺术编排,参赛队伍须自备音乐文件。
E、所有技术动作应当在跆拳道技术范围内,自创品势的技术解释权归中国跆协裁判委员会;
F、个人项目比赛时间为60-70秒,时间不足或超出均为扣分事项;
G、比赛场地:个人自创品势为10m*10m区域。
(三)电子竞技对抗比赛:
1、比赛项目介绍
电子竞技对抗比赛是电子跆拳道竞速比赛,通过高科技电子化设备记录参赛运动员的速度、力量、耐力的数值,从而由电子作为媒介开展竞赛,减少了竞技对抗,加大了参与者对跆拳道的喜爱程度,同时提高跆拳道团队协同作战能力,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受伤,从而丰富参与者的体育常识。
2、项目设置
幼儿男子组
前踢20秒(单脚连击)
幼儿女子组
儿童男子组
横踢20秒(单脚连击)
儿童女子组
少儿男子组
双飞踢15秒
少儿女子组
少年男子组
少年女子组
青、成年男子组
双飞踢20秒
青、成年女子组
幼儿组(3人,男女混合)
前踢20秒换人,总1分钟
儿童组(3人,男女混合)
20秒换人,总1分钟,不限腿法
少儿组(3人,男女混合)
少年组(3人,男女混合)
20秒换人,总1分钟,不限腿法
青、成年组(3人,男女混合)
前踢20秒换人,总1分钟;
学员+教练+家长
3、比赛规则
单败淘汰,在比赛时间内以最快速度击打有效部位获得分值高者获胜,预赛一局定胜负(平局加赛一场),八强开始三局两胜制(局间休息1分钟)。
亲子组比赛,全部参赛运动员均需要穿着跆拳道服。
4、电子竞技对抗比赛为兴趣互动比赛,设电子竞技对抗队伍积分总分奖项,但成绩不纳入团体总分计算。
(四)跆拳道舞
1、参赛组别:
(1)青成组跆拳道舞(青年和成年组)
(2)少年组跆拳道舞(少儿组和少年组)
2、参赛要求
(1)比赛队员人数在10人以内6人以上,不分男女和年龄。
(注:大于10人,按超出一人扣1分,小于6人不予参赛。)
(2)参赛队伍须自备音乐文件等所需材料。
3、比赛内容及规则
(1)比赛按照团体熟练度、团体表现力、技术准确性、音乐与动作的结合度、表现风格等为评判标准。
(2)重点突出技术、音乐、特效、编排、细节。
(3)每套动作时间不得低于1分30秒,不得超过3分30秒钟,超时10秒开始扣0.3分;
(4)在动作编排中应当包含70%以上的跆拳道技术动作,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运动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特别情况下可使用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组委会裁判委员会同意;
(5)跆拳道舞比赛,须穿着道服,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提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提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九、禁止使用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物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竞技比赛:
1、设竞技团体总分奖,奖励前8名,个人竞技按13、11、9.5、6.5(并列第三、并列第五)计分,团体竞技按30、24、15、7.5(并列第三、并列第五)计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2、个人、团体竞技:每级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二)品势比赛:
1、设品势团体总分奖,奖励前8名,个人品势按9、7、6、5、4、3、2、1计分,混双品势按11、9、8、7、6、5、4、3计分,团体品势按15、11、10、9、8、7、6、5计分,自创品势按15、11、10、9、8、7、6、5计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2、个人、混双、团体品势:每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三)电子竞技对抗比赛
1、设电子竞技对抗总分奖,奖励前8名,按9、7、5.5、2.5(并列第三、并列第五)计算,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注:电子竞技对抗比赛所有成绩不纳入团体总积分计算。
2、个人、团体、亲子电子竞技对抗比赛:每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四)跆拳道舞比赛
1、设跆拳道舞总分奖,奖励前8名,按30、26、22、20、18、16、14、12计算,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2、各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各组别参赛队超8队,分两组进行比赛;
(五)特设团体总积分奖(竞技总分、品势总分与跆拳道舞总分之和),奖励前8名,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六)特设团体总分优秀奖,奖励团体总分第九至三十名,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七)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及&优秀运动员奖&若干名颁发牌匾或奖状,颁发数量以实际参赛人数确定。
(八)设个人男子女子品势&最佳技术奖&、个人男子女子竞技 &最佳技术奖&,授予奖杯或奖状。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时间:请各单位于日晚上11点前登录比赛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gz202.com/gd/,报名成功后请进行电话确认,并将报名表打印,交费时一起递交。(本次比赛统一制作参赛证,请各参赛队伍在报名系统里上传运动员照片)。
联系电话:020-,联系人:许杰荣,手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2号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4楼405
(逾期报名网站自动关闭,报名系统操作说明可在省跆协下载中心下载http://www.gdta.net/FileLocal/1344.pdf )。
(二)参赛费用:
1、参赛报名费:单项300元/人,每增加一项加100元/人;
2、保险费20/人(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购买);
3、参赛费和保险费交费时间:至日。
4、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汇款账号如下:
户名: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大道支行
联系电话:020-&&& 联系人:黄小琼
(三)报到时间
1、报到:请各参赛单位于日16点前到赛区报到。
2、参赛保证金:各参赛单位在报到时向组委会上交参赛保证金2000元(现金),以保证各参赛单位在比赛期间无不良行为,如无不良行为赛后全额退回。
3、裁判长、领队、教练联席会议:日16点30分(暂定)召开联席会议(缺席者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四)称重
参赛运动员称量体重于日14点至18点,按实际体重进行,实行先到先称原则,如体重不符且需更改级别的,要先获得组委会仲裁或裁判长签名同意,再向组委会交纳级别更改费后(各参赛单位第一人更改的收费100元,第二人更改的收费150元,第三人及以后更改的按200元/人进
行收费),方可进行更改。称量体重地点:待定
十二、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申诉程序和规定: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提交申诉报告和申诉录像,交纳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申诉成功退还一半申诉费,申诉失败没收全部申诉费。
(三)技术官员由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推荐,中国跆拳道协会大众裁判委员会审定后选派。&
十三、有关事项
(一)未注册的单位如需参赛,应在进行报名前20个工作日前提交资料到省协办理注册,逾期将不能参加比赛。
(二)本次比赛必须持有个人会员证,请未有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证或个人会员证已过期的参赛运动员提前将资料寄到协会进行办理,到赛场才递交资料办理个人会员证(或续费)的一律按200元/人(50元/人/年)收费。
联系电话:020-,魏惠萍。
(三)临场指导的教练员必须持有跆协颁发的教练员证或参加赛前培训,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方可上场指导。
(四)参赛队伍的差旅、食宿费全部自理,如需要联系食宿的单位,须在报名时提交资料时致电省跆协协助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五)大会负担竞赛组的所有费用,仲裁委员、裁判长、选调裁判员食宿由大会负责,参赛队伍所有住宿及用餐自理。
(六)本次赛事禁止以协会、联盟等联合组织名义报名参赛,一经查实(需由申诉方提交举证资料),取消该队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取消团体总分成绩。
十四、参赛护具
必须穿戴头盔、护甲、护臂、护胫、护挡、护齿、护手套等护具,护脚套可自行选择穿戴与否,护具由各队自理,如未按规定穿戴护具,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因护具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后果自负。(所有器材必须符合中国跆协的规定和要求)。
十五、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广东省跆拳道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优魄杯&年度全国大众跆拳道系列赛(广东站)竞赛委员会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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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直在努力, 为中国跆拳道事业奋斗!2018年云南省跆拳道锦标赛暨省运会预赛竞赛规程-云南省跆拳道协会
云南省跆拳道协会
&云南省跆拳道协会( YUNNAN TAEKWONDO ASSOCIATION )
2018年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武魂杯”
云南省跆拳道锦标赛暨第十五届云南省
运动会跆拳道项目预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云南省跆拳道协会
云南武魂跆拳道搏击培训学校
三、协办单位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乾泉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凯旋跆拳道运动俱乐部
昆明金刚跆拳道教育机构
昆明金牌跆拳道俱乐部
巧家县文武育才学校四、竞赛地点
昆明市体育馆
五、竞赛时间
&2018年2月24日-28日
六、参赛要求
(一)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二)云南省跆拳道协会和各州市跆拳道协会推荐的跆拳道教学培训单位;
(三)各州市具备合法的注册培训资质的跆拳道馆、校、俱乐部;
(四)选手资质:
(1)2017年云南省跆拳道锦标赛文山站、曲靖站暨省运会资格赛以及2017年云南省跆拳道冠军赛暨省运会资格赛,三次比赛中各级别获得前16名的选手
(2)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技术体能及心脑等各项指标符合跆拳道比赛的参赛要求,必须为自愿参赛且法定监护人同意;运动员为云南户籍,非云南籍运动员需在云南就读学籍,入选国家示范团的选手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五)运动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赛前统一备齐运动员竞赛注册的相关证件、表格,报名时交组委会审验合格,比赛时由云南省跆拳道协会办理注册手续;
(六)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七、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项目设置
1、品势比赛(包括个人、混双、团体赛)
2、竞技比赛
(二)竞赛年龄组别规定
1、品势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1)幼儿组(男、女):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儿组(男、女):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4)少年组(男、女):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5)青年组(男、女):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6)成年组(男、女):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
2、品势混双比赛:
(1)幼儿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儿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4)少年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5)青年组: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6)成年组: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品势团体比赛:不分男、女,比赛队伍组成为3-10人。
(1)幼儿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儿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4)少年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5)青年组: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6)成年组: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
4、竞技比赛:分男、女组别
(1)幼儿组:限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幼儿组:18-20kg、22kg、25kg、28kg、32kg、36kg
&女子幼儿组:17-19kg、21kg、24kg、27kg、31kg、35kg
(2)儿童组:限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儿童组:19-21kg、23kg、26kg、29kg、32kg、35kg、39kg、43kg、+43kg
&女子儿童组:18-20kg、22kg、25kg、28kg、31kg、34kg、38kg、42kg、+42kg
(3)少儿组:限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少儿组:22-25kg、28kg、31kg、34kg、38kg、42kg、46kg、50kg、+50kg
&女子少儿组:20-23kg、26kg、29kg、32kg、36kg、40kg、44kg、48kg、+48kg
(4)少年组:限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少年组:23-26kg、29kg、32kg、35kg、39kg、43kg、47kg、51kg、+51kg
&女子少年组:21-24kg、27kg、30kg、33kg、37kg、41kg、45kg、49kg、+49kg
(5)青年组:限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青年组:40-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3kg
&女子青年组:38-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g、63kg、+63kg
(6)成年组:限2000年12月31日前出生;
&男子成年组:54kg、58kg、63kg、68kg、74kg、80kg、+80kg
&女子成年组:46kg、49kg、53kg、57kg、62kg、67kg、+67kg
(三)参赛人数&
1、品势比赛:每个组别每支参赛队伍限报2人参赛,团体品势每支队伍每个组别限报2组;
2、竞技比赛:每个级别每支参赛队限报2人参赛;
注:团体项目中同一选手不得在本单位参加的同一项目中的两个以上参赛团队中重复出现。
(四)竞赛内容:
1、品势比赛:
第一指定品势(预赛)
第二指定品势(决赛)
&&&&太极1章
&&&&太极2章
&&&&太极1章
&&&&太极2章
八、裁判员
省体育局选派具有国家一、二级等级的裁判员。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本次比赛竞技少儿组、少年组、青年组、成年组各级别前16名获得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决赛资格。
&&&&竞技各级别冠军获得者可有机会入选代表云南省队参加全国比赛(入选者由云南省体育局办理注册全国运动员资格)。
(一)各单项及混双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成绩证书,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
(二)各集体项目比赛前3名颁发奖杯、成绩证书,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
(三)设男女最佳技术奖,并颁发奖杯、成绩证书;
(四)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杯,积分办法如下(只按竞技获奖累计);
个人竞技项目比赛,前8名积分依次为10、8、7、6、5、4、3、2、1。
(五)设个人“跆拳精英奖”,授予锦旗或奖杯,由各参赛队、裁判组提名,原则上按照参赛运动员总数的3%评选;
(六)本次比赛中竞技比赛成年组、青年组获前8名的运动员,可按国家体育总局《2014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中《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相关规定,按照所获成绩办理相应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发证机关为云南省公安机关的运动员方可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青年组和成人组,在各级别中至少有6人报名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在比赛结束后6个月内持获奖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到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七)设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锦旗或奖杯,由各参赛队、裁判组提名,原则上按照参赛队伍总数的10%评选;
(八)设“优秀裁判员奖”,由裁判组评出,授予证书或奖状。
十、赛风赛纪规定
凡出现以下情形者,组委会有权当即取消个人比赛资格乃至全队成绩,赛风纪律保证金及报名、保险费用概不退还,并报省体育局按相关规定给予运动员、教练员、运动队禁赛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组委会保留对其诉讼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伪造、涂改证件,雇请专业选手或超重选手冒名顶替参赛;
2、比赛相关人员质疑裁判、阻扰工作或煽动起哄干扰比赛秩序;
3、不服从检录、安全、裁判等大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寻衅滋事者;
4、赛风野蛮、行止不端,有悖体育比赛精神文明宗旨的;
5、无视比赛规则,故意采用非跆拳道比赛技术造成对手受伤;
6、借选手比赛正常受伤等情况讹诈、勒索组委会的不良行为。
十一、其它规定
(一)各代表队领队必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全职担任,不得由运动员兼任,且必须有所在代表单位签发委托责任书,并保证比赛期间全程在赛场和手机电话全天开机;
(二)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换运动员,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费,每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同一个年龄组内允许兼报全部项目;
(三)各代表队报名表需加盖所代表单位公章和所属州市级协会推荐参赛意见,并同时交纳“领队责任委托书”和全部选手的“自愿参赛声明”,未满18周岁选手的“自愿参赛声明”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签署;
(四)大会仅负责提供比赛用地垫,选手自备正规厂家生产的护胸、护头、护齿、护手套、护臂、护腿及护裆;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云南省跆协指定、推荐的道服、护裆、护臂、护腿等(跆协指定、推荐产品目录见附件2);
(六)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及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参加竞技比赛的选手着竞技道服(上衣及裤子均为白色),品势比赛的选手着品势道服参赛;
(七)参赛运动员道服上的所有标识须经云南省跆协审查后同意方可使用;
(九)本次比赛当场宣布成绩,采用录像审议程序没有申诉程序。
十二、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必须于2018年2月5日前提供电子报名表,纸制报名表报到时上交,其中纸制报名表需打印填写;
1、电子版报名表请发至:。
2、纸制报名表盖章后带到赛区。
联系人:余兴明 &唐榕R &&联系电话及传真:76
(二)报到:请各队于2018年2月24日18:00前到大会(昆明市体育馆)报到,领队、教练携带一寸标准近照2张,运动员携带注册证、一寸标准近照2张及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报到时缴纳竞赛管理费和保险费;
(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免责。
十三、技术会议、抽签及称重
(一)2018年2月25日上午9:00召开技术会议并进行抽签;
(二)2018年2月25日下午13:00―17:00称重;
(三)组委会竞赛官员、技术官员分别讲解竞赛规则、竞赛指南等事项,回答运动队有关竞赛的提问;
(四)因未能全面正确理解技术会议的内容或没有参加技术会议的参赛队,造成该队在比赛中出现各类问题,责任自负,解释权归组委会。
十四、经费
(一) 赛事承办单位将为各参赛队伍推荐宾馆,由各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相关报到及住宿指南由赛会承办单位另行颁布;
(二)每个参赛运动员交竞赛管理费500元(兼报项目加收50元/每项);
(三)每个参赛运动员须交保险费50元,组委会统一办理中国跆拳道协会推荐的跆拳道比赛专项保险。
十五、有关规定:
所需资料审验合格接受报名后由各领队或家长自行带至比赛现场办理注册时证明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运动员本人持云南省二代身份证原件(如逢办理期间交公安户籍部门办理回执)或户口本原件、在云南就读学校学籍册原件;
(二)运动员注册工本费每人30元;
(三)运动员本人近期半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单位、姓名、照片为办理运动员注册申请登记专用);
(四)每队需缴纳赛风纪律保证金1000元,如无违纪行为赛毕退还。
十六、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相关表格下载
&&&&&&&&&&&&云南省体育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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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跆拳道协会&&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省体育馆跆拳道馆
电话:76&&&&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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