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性股票期权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是什么意思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首次行权情况暨股本变动公告_网易财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首次行权情况暨股本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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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430,015份;2、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0年12月20日;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份合计49,000股自2010年12月 20日起锁定六个月。4、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经北京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以2010 年12月16日为股票行权登记日,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首次申请行权的430,015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截止 2010 年12月16日,公司已完成相关股份登记手续。现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有关情况暨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1、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09年9月16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一年,自授予日起4年内有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其相应的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在下述三个行权期内可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申请行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额度不超过首次获授期权数量总额的30%;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的有关规定,自2010 年10月15日起,公司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进入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阶段。 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5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具体情况见下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条件。(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条件。(1)各行权期首个交易日的上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2)以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0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即2009年净利润不低于4659.2万元);(2)以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09 年净利润为:5109.06万元,净利润增长率为:48.20%。满足行权条件。
4、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个人各行权期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必须达标。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标,满足行权条件。2009年10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09年10月15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自2010年10月15日起至2011年10月14日止可行权。2、本次行权的行权时间根据激励对象的申请,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并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本次行权时间确定为2010年12月16日。3、本次行权的行权人数本次行权人数共48名,合计430,015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购买1股公司股票。4、本次行权资金金额及验资情况本次共计430,015份股票期权行权,行权价格为11.87元/股,行权资金金额5104278.05元,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二、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前次在交易所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2010年1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共有51名激励对象可行权。本次可行权的51名激励对象中共有48名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行权申请,另外未提交行权申请的三名激励对象中秦加法和胡刚为公司高管,因其在9月-12月期间减持了公司股票,故此次不参与行权,另一名激励对象杨丽萍因个人原因此次不参与行权。具体行权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获授股票期权总数(份)本次可行权数量本次行权的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1段昭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5000045,00020,0000.828%2黄治民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15000045,00020,0000.828%3王建茹财务总监6000018,0009,0000.373%4业务(技术)骨干人员(45人)1705000511,500381,01515.778%合
计2,065,000619,500430,01517.806%三、本次行权资金的验资情况本次股票期权全体激励对象已于2010年12月3日前向公司足额缴纳了行权资金。2010年12月8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行权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010142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12月7日止,段昭宇等48名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已向公司缴存股票期权行权款为人民币 5,104,278.05元,其中:股本人民币430,015元,资本公积人民币4,674,263.05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方式均为货币资金。四、本次行权股份性质及上市时间1、本次行权股份性质本次全体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公司股票未设禁售期,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但出售该部分股票时须遵守:1)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应当符合届时《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违反届时《公司章程》有关禁售期的规定。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获得的股份自行权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2、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五、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数量比例行权其他小计数量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国家持股-------2、国有法人持股1,000,0001%---1,000,0000.99%3、其他内资持股&&---&&其中:-------境内法人持股4,500,0004.49%---4,500,0004.48%境内自然人持股54,175,30054.11%49,000-49,000-54,224,30053.93%4、外资持股-------其中:-------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59,675,30059.60%49,000-49,00059,724,30059.40%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人民币普通股40,444,70040.40%381,015-381,01540,825,71540.60%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40,444,70040.40%381,015-381,01540,825,71540.60%三、股份总数100,120,000100%430,015-430,015100,550,015100%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六、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法律意见
隆安律师事务所对北斗星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可行权期可行权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行权”)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北斗星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和可行权股票数量的确定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可行权日行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七、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用途及管理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指定的行权专用账户,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特此公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会2010年12月17日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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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1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期权简称:JLC1,期权代码:037667。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6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行权
价格为 5.66 元/股;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9 人,行权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22
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
3、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 3 人,本次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 96 万份,行权后所获取股票将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关于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行权将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自主行权系统进行,行权
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计划简述
2014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随后,公司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他涉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申报材料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2014
年 8 月 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内容。董事会被股东大会授权确定股票期权
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
必需的全部事宜。
2014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
确定以 2014 年 9 月 22 日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 13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924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76 元/股。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完成了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期权简称:JLC1,期权代
码:037667。
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所涉首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66 元。
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陶小明先生及许小虎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滕海林先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职
务变更,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将取消上述
激励对象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分别为 72
万份、72 万份、30 万份,共计 174 万份予以注销。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尚未行权数量由 924 万份调整为 75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13 人调整
为 10 人。
通过以上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授予总量为 750 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13 人调整为 10 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的行权数量为 226 分,
行权价格为 5.66 元/股。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之日即
2014 年 9 月 22 日起 1 年为等待期,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至 24 个月后可申请行权
第一个行权期所获总量的 30%。截止 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
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三力士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跨级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件。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法公
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以 2013 年为基准年,2014 年公司实 以 2013 年为基准年,2014 年公司实现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扣除非经常性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损益后的近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00%; 益后的近利润增长率为 34.47%;2014
2014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6.00%。 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9%。均满足行权条
4、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拟行权的激励对象年度考核除张坤外,
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年度考核 均满足全部行权条件。
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才可全部行权;
80-89 分,可行权 80%;61-79 分,可行
权 50%;60 分及以下,不得行权。
综上所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
三、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期权简称:JLC1,期权代码:037667。
(2)行权期限
公司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自主行权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股权激励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注: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时间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公司股票授予日为 2014 年 9 月 22 日,故行权起始日期为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即 2015 年 9 月 22 日,行权截止日期为授予日起 24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9 月 21 日。
(3)行权股票的来源
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4)行权价格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为 5.66 元/股。
(5)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份数(万份) 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黄如群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8 36
陈国贤 副总经理 108 36
吴利祥 董事 72 24
吴琼明 中层管理人员 72 24
莫勇飞 中层管理人员 72 24
朱新夫 中层管理人员 72 24
丁建英 中层管理人员 72 24
石水祥 核心技术人员 72 24
莫雪春 中层管理人员 30 10
合计 678 226
(6)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
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
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等信息。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激励的董事吴利祥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国贤先生、黄如群女
士在本公告日前六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如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 226 万份
全部行权,预计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 12,791,600 元,其中,总股本增加 2,260,000
股,计 2,260,000 元,资本公积增加 10,531,600 元。综上,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
部行权预计将影响基本每股收益下降 0.001 元,股权期权的行权对每股收益的影
响非常小。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
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
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行权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根据
授予日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别确认激励成本。公司的股权激
励成本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按年进行分摊,将影响今后几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过去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
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
司仅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
公司-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
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
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公司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其自筹解决,公司为其代扣代缴。
七、行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安排
本次行权募集的资金将进行专户存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在特定期间内不得行权的说明
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行权,
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 2 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
10 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
《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九、行权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行权数量为 226 万份,全部行权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十、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完毕,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张坤第一次可行权数量为 24 万份,因其考核未达标,将由
公司注销该股份。
十一、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可行
权的十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
的不得行权的情形,除激励对象张坤因考核不合格外,其他九名激励对象业绩指
标已满足草案的行权条件。同意本次股票期权计划的九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期限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十名激励对象除张坤因考核不合格,本次行权资格被取消外,其余九名
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行权期
的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获得必要的备案和
批准程序;作出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行权权的
激励对象等方面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本次行权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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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于 2009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103 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卢勤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
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授权代表 0 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的议案》。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调整、核查
2006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广东科达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07 年 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 《关于广东科达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意见》,表示对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无异议;
2007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相关
条款的议案》,不再将卢勤、边程、吴跃飞三人纳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之中,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额由 1,350 万股调整为 1,100 万股,同时对
激励计划变更、终止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2007 年 3 月 16 日,公司2007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独立董事征
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日,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确定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日;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
格的公告》:因公司激励对象王长水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其所未行权的70万份股
票期权即被取消,故公司股票期权总数量由1,100万份调整为1,030万份。因公司2006
年度按每10
股派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进行利润分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原
来的4.69元调整为4.49元;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将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涉及
的257.5万份股票期权统一行权,首次行权后,公司股票期权数量为772.5万股;
日,公司实施2008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总股本171,885,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
元(含税),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期权数量为1,545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为2.145元;
日,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
股本343,77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
(含税),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期权数量为2,008.5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一)行权条件
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
1、根据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激励对象上一
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2、科达机电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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