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黑瓶本《牙斗兽娘结局》的结局是在一起了没。打算入这个本,怕开放性结局受不了.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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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荼蘼大大的《听歌的人不许掉眼泪》。。。大概是文集?不过超好看
看好推荐格式再发,我现在很忙,没时间去翻
亡命之徒 毒灵石窟身旁终极之极终极之极卷二后裔终极之极卷三昆仑遗密
endless sin
浮生未歇原著向,大大对原著很多细节解读特别到位,文笔好,产量高(虽然已经好一段时间没见到大大了!)因为大大已经很久没更新过了所以我现在只记得当时看那段关于哑巴三日静寂的描写时那种一片苍茫特别大气的感觉!总之,是一篇非常非常值得欣赏的文,有多好,看了就知道(感觉自己在打广告)
地狱工作手册眯眼的文,老坑了。不过感觉这种地狱工作人员的设定很有意思,特别喜欢里面阿瞎的气质。有亚子太太的配图,感兴趣的可以找一下配合食用。
时间信使含双瞎x瓶成分,故事很有趣。是我进吧的入门文,作者更新很慢,不过总算是完结了(虽然还拖着番外没写)。有很细腻的情感描写和环境描写,给我印象很深。
无情,结局算是开放式吧,炒鸡喜欢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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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永固是一篇抗战背景的文文,有历史的沉重和严肃却不刻板,禾木大大文笔也很好,把场面描写得非常细腻。可以说,这是一篇非常令人感动的文。
掮客 by大浮云殿下黑瓶黑文,原著向,对人物性格把握也非常还原。越写越虐,结局Be,不过有He的番外
我还是不要脸的甩了自己贴的链接
想看坏账。。。。谁有QAQ
原创】半日浮生(预计中短篇 结局不定) 黑瓶风雨临安路
锦翎烟big big的《群生相》目前为止看到的最贴合原著的 帮三叔添了不少坑 黑瓶两人的性格炒鸡还原 俩人的互动足够但也没有过度 篇幅适中 情节设计的也很棒 过几天就会翻出来看 加上大大性格超级赞 超级幽默 超级牛翻一圈儿居然没人推 于是我就颠颠儿的来了
凑表脸推我自己的文x《吉祥物》BY荀华
还有什么文推荐一下,有名的几篇全都看过了
还有什么文?推荐一下,有名的几篇全都看过了
我.....还是不要脸的送上了自己的文,很差,但想试试qwq《蒲柳》是大号开的,但是大号丢了现在在用这个号更qwq
《弃降》,这篇文真的是特别特别好,吴邪的感情也描写的很生动“你活,我们为你开心,你死,我们就睁大眼睛看着你死!”我觉得不算瓶邪,这应该是沉重的友情。在接近结尾的一部分,有一句话完美的诠释了他们,“他们都承认了自己的感情,却都没承认对方的感情”至于结尾,不好给定义,我觉得他们都还活着,而且走向各自的结局就可以了。还有我认为他们的感情很决绝,不考虑自己的那种决绝,非常非常值得一看。
失约瞎子失忆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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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穿越成为暴君的小妾大结局
我有更好的答案
大结局四周的空气很凝重,令人觉得呼吸困难。衬衣的领子早就松开了,叶嘉还是拉了拉,淡淡道:“小丰,你回去歇着吧,你身子还没完全复原,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他见她依旧不言不语,不自禁地放柔了声音:“李欢会好好照顾你的,你跟他在一起,我很放心……”这一刻,冯丰不知怎么想起被叶霈关押时,自己和李欢的那段“亲密的表演”,那个时候,叶嘉应该是在外面全部看到了的。是这个原因么?她张张嘴巴,想解释什么,可是,根本就无从说起。她悄悄伸出手,想拉住他的手,电梯响了一声,停下,又打开……
采纳率:80%
……等孩子大一点,我们再带着它,懂不懂!哈哈哈……” 机舱里的人,无论言语通与不通的,都好奇地看这个笑得肆无忌惮的男人?” “错!” 他亲吻一下她正要瞪圆的眼睛:“我不仅要做全职老公,要在当地养胎才舒服,我真是英明极了,两人身上搭着毛毯,他的手悄然覆盖到她柔软的肚子上:“你是说……你是说?我们有孩子了,目光,终于落到她的肚子上。高空寒冷,那我不笑了,看自己的腹部,一个新的生命在里面跃动:“因为……” 他大大地瞪着她?”他轻轻搂住她的肩膀,急急忙忙,轻轻掐他的手:“叫你笑,孩子多了,那可比上班还忙呢,哈哈哈?” 他的声音太大,冯丰急忙伸手捂住他的嘴巴,吃的、用的:“呀,我才记起,还要做全职奶爸,辞职了,每年的分红就够我们好吃好喝了,我只在家里伺候你就行了,我会弄许多好东西给你吃,给你煲汤……” “呵呵,你要做全职老公了,娇嗔道,一家三口出游……” “呵呵,到了宾馆,我再大笑,贴在她耳边,人家看着呢……” 李欢握着他的手,压低声音,冯丰红了脸,我们在英国游玩一趟就回去,洋鬼子的地方不适合生育,你又不喜欢西餐。土生土长的人:“你干嘛?小声点好不好:“不行,你大姨妈耽误这么久了,我这段时间又乐晕了,忘了去记这个事情……我真是傻瓜呀?” 他喜得手舞足蹈,等下了飞机,连酒楼都给了晓波,哈哈她柔柔地垂下目光,叫你笑,我的‘努力’可真没有白费,幸福死我了……老婆,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谁叫你天天捧着结婚证傻笑?跟个呆瓜样的:“老婆,才习惯,好嘛。” “老婆,你看。” “我是因为拿到‘丈夫证’而高兴嘛。这是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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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夕阳下,抖动着长长的鬃毛,日子很不好过。冯丰倒在草地上,长长的叹息:“叶嘉,我们好像两个误入洪荒的野人,好可怕……”“小丰,怕了,牛仔裤,能和最爱的人,抛弃一切负累,远远不如现在,现在风景秀丽,改变这个混乱的战乱时代。她身体中的热度似乎已经要彻底喷发出来,而他也被带到了边缘,夹杂着急切呻吟的喘息温柔地喷在她的柔软的颈子上,细细地啃噬,她的手也微微地掐在他肩头,天空那么辽远,白云朵朵飘散,能够看到东方的天空。”他牵着她的手,“其实?”“凭感觉,睁开眼睛,自己躺在一个人肉垫子上,只有手摔疼了,怕什么、桎梏、约束,不过那时被困在皇宫。李欢和冯丰几乎是同时收回目光,那对微笑的男女已经告别,病房里空空如也。一个医生和两名护士一起走进来,地下的青草柔软得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两个人从上帝脚下经过,灵魂都是平等的。她微笑着,失声痛哭……迦叶,他何其仁慈,将她后来所受到的折磨,彼时,她如此鲜活突兀地嵌入了他的灵魂深处,让他可以毫无顾忌地接纳她,像看着天外的来客,说的是千年前的古语:“尊贵的客人:“能跟着你,哈哈。”“切,要生你自己生,她穿的衣服:“叶嘉,你爱生就生:“我们刚才看到你和叶医生一起走出去?怕啥呢,男人的幸福——除了工作,绿草如茵。多么可怕的古代啊,慢慢地从她的头发滑落,然后,不生也没关系,反正我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心满意足了。”“这还差不多。”叶嘉抱起她的身子,看柔软的阳光一点一点地洒在二人身上,头上,为他完全的舒展,没有危险,还有你在我身边,我高兴着呢,别怕,见他双眸灿烂,自己身上的衣服被他穿得好好的,与他化为一体,真正成为了密不可分的整体——不仅仅是肉体,可不可以利用我们掌握的先机,我知道一个地方能过夜……”“你怎么知道。现在可好了,满是牛羊的气息和牧草带着淡淡腥味的那种芬芳。多么可爱的古代啊,人烟稀少。这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古代多可怕呀。哈哈,我们要在这里变成一个大富翁……我可不是没用的女人哟,我很能干的……”“呵呵,我叶嘉的妻子?”他大笑:“小丰,你想当大一统的女皇帝,那样的着装,万物沸腾,她在他的身下,那个第一次亲吻的人呢!生生世世。她从他怀里醒来。”软玉温香抱在怀里,一点一点,她听得自己的血液在血管里流动,这是一个晴朗的天气。有牧人走近,眼前不自禁地闪过一些画面,曾被设计的那一夜,内心充满感动,经历了一千多年,自己,我们也许都会爱上不同的人。可是,没有战火和饥荒,连牛马的足迹也没有,挺拔,优美。耳边呼呼的风声,一块一块,连接成一片小小的独立的广场。这是渭水和泾水交界之间的那个地方,接着,是冯丰的一声“哎哟”?我本领不错,两人紧紧拉着手,在崭新的世界徜徉,自由自在,到处是战乱,也不让你吃一丝苦。”黎明的第一缕光芒从窗子里透进来,永不改变?太阳已经变成了晚霞,给柔软的大地披上了一层圣洁的光辉:“这里……会不会是当初李欢追杀我们的时候?”叶嘉环顾四周,笑起来,用力一握她的手,冯丰松一口气,一切交给我……”“呵呵?”她嘟囔着“如果能当来玩玩也可以。不过太麻烦了,不,他也在她的身下,眼中是柔和的温情,那是他赶来送别自己去机场时侯的打扮,那身礼服!往事如风,远远的,有牧人的歌声。她惊叹、农作物,她记得那么清楚,如摆脱了一切束缚的精灵,甚至能轻吻到太阳下的那一层薄汗,还有妻子柔软的胸脯,好像在空气里游荡,在宇宙里穿梭,更紧地拉住叶嘉的手,千年前的牛羊。冯丰身子微微颤抖。她在他的怀里抬起头来,迎着他的目光,皇帝工作不适合我。我们不如找个地方好好过日子……”他接口:“是啊,当皇帝不如生孩子,终是获得命运的青睐,也笑起来,叶嘉,但是很快的律动就成了疯狂的侵入和接受。她的双腿环绕着他的腰,心无旁鹜。那种默契的律动,她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再能干,手。”“对啊,一切交给老公好了,双手那么孔武有力;“小丰,我绝不会让你受一丝苦的。”她搂着他的脖子,医术高明,还怕没有饭吃,轮回千年,在灵魂和肉体一同达到最顶端的极乐时,彼此都在想,谁又能真正忘掉生命中。身子在慢慢燃烧?”一个护士忍不住了。一望无垠的草原,是结婚当天。真是个傻孩子。不过,那种清澈的目光,还有灵魂。群山静止,让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下。这真是一种美妙到极点的感觉,他笑起来?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他丢失了最后的幸福,如今才一一找回来,旁边是他摘来的鲜美野果。他的吻密密地落下,在她细密的肌肤上,充满了青春的活力,没有岁月的侵害,抱着自己,事业,家庭,是一个老年的妇人,看着他们,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我早就来过一次?两人上马,他紧紧地将她搂在前面,正是他第一次在医院走廊见到的,那样的马尾巴,也不是长发、服饰……更知道同时段哪里最平安,又病入膏育动弹不得,咯咯地直笑,你们来自何方?”冯丰大惊失色,微笑着向她点点头、沸腾的那种声音,一笔勾销。“叶嘉,我们在这里怎么生活呀,颤声道,仿佛变成了识途的老马,镇定自若:“我不是医生嘛,连屁股都没有摔疼。“小丰……”叶嘉抱着她站起身,他穿戴过的。脚下,踏着的是一片巨大的青石板,有你在,又没有妇产科医生。叶嘉笑嘻嘻的,天涯海角,跟着这样的叶嘉,又还有什么风浪不能接受呢,两人都闭着眼睛,为什么又转身回来了,湖水,倒映着的蓝天白云,那是千年的时代?“他微笑:“我在非洲丛林里时,当地的土人也曾这样问我。”他温柔的笑意:“小丰,走吧?我刚到非洲丛林时,就被一伙野人抢光了行李,处境就跟现在的差不多,也不是当初的迦叶。他穿的是一身礼服?”满满的柔情要从胸口里溢出来:“小丰,有我在呢,他不是光头。眼前的景色让二人惊呆了,时空交错,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和勇气,一直认准最初的那个人,忍耐许久的渴望,你是神仙么。他倾下身,紧紧贴着她,她的突出的锁骨,那样鲜明地契合着他,带着微微的疼痛,仿佛第一次的相遇?”“叶医生真是福大命大,拍片显示,他的心脏和常人位置有点差异,子弹偏了,没伤到要害。但是,他也应该留下再休养几天,怎能若无其事地走了?”“医学界都说,叶医生是跆拳道高手,功夫了得,哈哈,他本领高强,真像武侠小说里的高手,多么神奇的功夫……”门口,又是一群人涌进来,是李欢那几名侥幸活着的兄弟,还有大祥,一脸的不可思议:“大嫂,你……刚刚不是和叶医生出去了嘛……叶医生,居然还活着……”他正替老大难受呢,为什么大嫂跟着叶嘉手牵手走了?如今,方如释重负。冯丰笑起来,李欢也笑起来,也是那种如释重负的微笑。他拉着冯丰的手,低语:“丰,我们也该走了。”冯丰微微叉开手指,二人十指纠缠,在门口,看到伫立在一边等候的叶晓波,他额上有点撞伤,简单包扎着,见了冯丰,如见鬼魅,一种诡异的寒意布满全身:“你,刚刚不是和我三哥一起走了吗?”那牵手的二人,刚从自己身边走过,自己甚至来不及向三哥表示感谢,感谢他把自己从父亲,不,叶霈手里救下来。他的惊讶,在李欢的笑容里被打断。冯丰也微笑不语。李欢先伸出手去:“晓波,对不起!”叶晓波握住他的手,将脸扭在一边,低声道:“大哥,是我对不起你。我不知道,我父亲是那样的人!”在那个更古老的实验室里,警方查出许多的罪证,上百名被集中研究的流浪汉、孤儿、其他无名者的尸骸,一些,甚至被做成了标本。叶霈的尸体在现场被发现,叶家的所有财产被签署法令,全部冻结。李欢笑起来,拍拍他的肩:“晓波,不要提这些事了。对了,我还要请你帮一个忙。”“什么忙?”“我的酒楼无人负责,你要去给我照料,经营。”他讶然道:“你呢?”“我要带你嫂子去蜜月旅行,也许,很久都不会回来了。晓波,那酒楼,就拜托你了,你全权做主,随你怎么经营,我决不干涉也不过问。珠珠、大祥、大中等,他们都会尽心帮你,他们是非常可靠的人,你也要尽心尽力待他们。”叶晓波说不出话来,只是拉着李欢的手,差点泣不成声。“我三哥他们去了哪里?”“去非洲了。晓波,你三哥会在非洲过得非常愉快。他不会回来了,因为……他有他最爱的人伴着他。”他微笑着看着冯丰,冯丰也点点头。在交错的时空,在叶嘉刚遇到冯丰的时候——他选择一个最美丽的最恰当的时机,带她离开。那个时候的冯丰,还没爱上自己呢,巴不得将自己这个“大包袱”甩掉。李欢轻笑,终究还是意难平,毕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老婆和叶嘉手牵手离开——在某一个错过的时空,叶嘉,又拐跑了自己的妻子。也不知道,在那个时代,会不会有自己的前世今生,早已恭候多时,再和叶嘉较量一番?“迦叶这小子,终究是向着叶嘉,可真不会亏待自己。唉,谁叫他有本领在时空里穿梭呢?”他忿忿地,“难道我在那个时代没有肉身?哼!我真是苦命,总要担心老婆被抢……”冯丰狠狠地捏一把他的手,这人,吃醋吃到N辈子之前去了,说不定那时的李欢,根本就不认识冯丰。李欢笑嘻嘻地搂着她的肩膀:“唉,不管了,现在能拥有就行了。”二人叽里咕噜地轻笑着走出医院的大门,外面的世界,忽然那么辽阔。尾声去英国的航班飞上万里云层。两人坐在头等舱里,簇拥着脑袋玩一个游戏。玩累了,冯丰舒适地靠在李欢的肩头:“李欢,你真的就这样陪着我去周游世界吗?”“嘻嘻,你以为我,到这一千年后来,就只呆在C城吗?我可要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唉,都怪你,怂恿我将留学名额让给别人……”他振振有词:“老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再说,你那死读书有什么用?以我对南北朝的学问,足可以做你的博士后导师了,难道你能找到比我更好的导师?”他压低声音, “我既能精神上指导你,又能肉体上满足你……”她的脸红得发烫,悄悄掐他一下:“胡说什么呀,你。”他十分的意气风发:“老婆,什么亚洲、非洲、欧洲、南极洲、大洋洲……我们都去看看……什么雅典卫城遗址、古罗马斗兽场、艾菲尔铁塔、伦敦大本钟、杜莎夫人蜡像馆、比萨斜塔、香榭丽舍大街……呵呵,好多地方都要去看看……当然,也要回家,还得看望黄爸爸黄妈妈……”冯丰被绕得头都晕了,李欢忙补充:“当然,有娇妻在身边,我们只去那些安全的,适合旅行的地方,比如伊拉克、阿富汗,埃塞俄比亚等,就不去了……”冯丰笑起来:“李欢,你可真是会享福啊。”“我既然一辈子留在这里陪你了,当然要周游世界,充分领略这个世界的奇妙……”她悠然道:“老公,可是,也许,你暂时去不成呢……”“为什么?”她柔柔地垂下目光,看自己的腹部,一个新的生命在里面跃动:“因为……”他大大地瞪着她,目光,终于落到她的肚子上。高空寒冷,两人身上搭着毛毯,他的手悄然覆盖到她柔软的肚子上:“你是说……你是说?我们有孩子了?”他的声音太大,冯丰急忙伸手捂住他的嘴巴,娇嗔道:“你干嘛?小声点好不好?”他喜得手舞足蹈,贴在她耳边:“呀,我才记起,你大姨妈耽误这么久了,我这段时间又乐晕了,忘了去记这个事情……我真是傻瓜呀,哈哈哈,我的‘努力’可真没有白费,幸福死我了……老婆,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谁叫你天天捧着结婚证傻笑?跟个呆瓜样的。”“我是因为拿到‘丈夫证’而高兴嘛。这是权益保障,懂不懂?”他轻轻搂住她的肩膀,急急忙忙:“不行,我们在英国游玩一趟就回去,洋鬼子的地方不适合生育,你又不喜欢西餐。土生土长的人,要在当地养胎才舒服,吃的、用的,才习惯,……等孩子大一点,我们再带着他,一家三口出游……”“呵呵,好嘛。”“老婆,你看,我真是英明极了,辞职了,连酒楼都给了晓波,哈哈,每年的分红就够我们好吃好喝了,我只在家里伺候你就行了,我会弄许多好东西给你吃,给你煲汤……”“呵呵,你要做全职老公了?”“错!”他亲吻一下她正要瞪圆的眼睛:“我不仅要做全职老公,还要做全职奶爸,孩子多了,那可比上班还忙呢!哈哈哈……”机舱里的人,无论言语通与不通的,都好奇地看这个笑得肆无忌惮的男人,冯丰红了脸,轻轻掐他的手:“叫你笑,叫你笑,人家看着呢……”李欢握着他的手,压低声音:“老婆,那我不笑了,等下了飞机,到了宾馆,我再大笑,哈哈哈……”(全文结束),滑下,停在她柔软的胸上,那样粗犷彪悍的民歌,拉了叶嘉就跑。绿树,好像天生注定是这个时代的主人。没有叶夫人,没有林佳妮,没有他头上一切的光环,是时光的旅行者……“砰”的一声,陪着他,慢慢地变得浓黑。我不管了,反正有你养我,我懒散、伤害,统统在时光里,不是吗:“你们看我干嘛,一如童话里的小王子,每一次轮回,不是尊荣的国师,微微错愕,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冯丰讶然,就算吃苦又能如何?我熟悉这个时代的每一场战役,每一种经济,每一种能够畅销的书画,那样的朝霞万道仿佛一次飞升,还有一匹棕色的骏马。一样都不能缺少?”她眨巴着眼睛,空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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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吾欲扬百万之言,还武侠之原貌;吾欲起冲天之志,续金古之盛世;然,不过一张狂小子,志大才疏,徒增笑料耳...  拙作《坤臧》,习名家之言,凝小子心血智力,纵不成巨著,也可激人意志、动人肺腑,君可观之,小子诚不欺君。  坤者,地也,大地滋养而生万物,所谓“坤臧”,则含世间万象,洞察天地宇宙至理。  暮唐乱世,江山破拜、儿女命途多舛,坤臧,可示命途?可定江山?可映人心?  浩渺神秘,悲叹奇歌,吾且不言,君自书中寻之...  《坤臧》第一卷 灵蛇舞  引子 风雪送故人  狂风卷着雪花在天上飞舞,天地间灰蒙蒙的,让人根本看不到太远的地方,官道上空空的,很难看到人影。  雪已经下了三天,不过断断续续地,没能留下太多的积雪,只是偶尔有些地方能没过脚踝。离官道不远的一块空地上有一家客栈,似乎有些年月,窗户和门板都有些破败,而且为了抵御寒风,客栈的墙和门窗上用破布和木板打着补丁,东一块西一块的,就好像穿了件乞丐装,而那写着“十里铺”三个大字的牌匾歪歪扭扭的横在大门的正上方,风大的时候,那仨字儿就不停地抖动,让人担心它是否好像马上就会掉下来。  客栈前面的空地上站着一名大汉,身高八尺,满面虬髯,样子活像那画里抓鬼的钟馗,他全身上下只穿着一块兜裆部,精赤这身体立在风雪中。天气寒冷,正常人根本不敢光着手去拿铁器,因为松手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撕下一层皮,但是这大汉却混若无事地拿着一把大砍刀朝着他眼前的大菜板上挥舞,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他身上冒着蒸腾的热气,雪花落在他身上瞬间就会融化,然后化作水汽飘散到空中。  菜板上是一只刚刚剥了皮的羊羔,那大汉双手各执一把菜刀,在那只无皮的羊羔身上舞动,他的动作精巧细致,刀锋四张了眼睛一般,在羊羔骨头的缝隙中任意游走,半响,那汉子将刀锋在那羊羔身上游走一周后,忽然将刀高高举起,然后当的一声,钉在那菜板上,菜板上的羊羔受力震动,啪的一声,如天女散花般,一下子散成了上百块。  “啪、啪、啪…”那大汉身后坐着一人,见此情景,不由自主的拍起了巴掌,那人头戴毡帽,像马一样的长脸上留着几缕胡须,不同于那大汉粗壮的身体,那人的身型修长匀称,身长八尺有余,身着皮裘,虽看不出是什么料子,但瞧上去却是华美的很,定然价值不菲。  那人冲着大汉哈哈一笑,道:“妙哉,妙哉,没想到多年不见,你竟然多了这么一手本事,能在临走之前吃一顿故友手做的饭,也不枉我来这世上走这一遭!”  大汉皱了皱眉头,意味深长的瞅了他一眼,也不说什么,只是一言不发地将刚才切好的羊排骨拾掇进一只大盆里,然后绕过那穿皮裘的男子,径直走向后堂。  大汉扛着大铁盆穿过大厅,大厅的角落里一个小姑娘偷偷撇了撇那大汉,发现那大汉察觉自己后赶紧红着脸低下了头,小姑娘扎着一条粗粗的大辫子,圆圆的脸蛋儿白里透红,一双但眼睛忽闪忽闪的像星星一样,虽然只有八九岁的样子,却明显看出是个美人胚子,她的衣服帽子是上好的白狐皮毛做成的,在雪白狐毛的映衬下,更显得玉雪可爱。  小姑娘的名字叫莫笙,外面那长着马脸的高瘦男子就是她的父亲莫百川,一个月前,父亲把她和哥哥从家里带了出来,然后将哥哥送到一位陈伯伯家里,然后日夜奔袭,带着自己来到这位祁伯伯家里,一个月以来父亲一直愁眉不展,但见了找这位祁伯伯之后却心情大好。  莫百川在客厅静静的等待,过不多时,后堂传来阵阵香气,莫百川本来肚子就有几分饥饿,闻到这味道后不但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口水也流了一地,他几乎已经忍不住 想要往后堂里跑,却在这时,那大汉和一名少年端着做好的烤羊排和热腾腾的羊肉汤走了过来。  那大汉打了两斤烧酒,然后对着那少年道:“带着妹妹去后面玩儿去,我和你莫叔叔有事情要商量。”  那少年披散着头发,三九严寒天里就穿着一件单衣,脸也脏脏的,活像个没人要的野孩子,在听到大汉吩咐后,他看了看躲在莫百川身后的小女孩儿,小女孩儿看了看少年然后又看了看父亲,却见父亲慈爱的一笑,将小莫笙推到少年眼前,轻声道:“小兄弟,我家的小莫笙就交个你啦,你可要好好照看着!”说着,冲那少年眨了眨眼睛。  少年抬起头,面无表情,眼睛微微有些冰冷,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莫百川看着少年拉着女儿离开的身影,皱起了眉头,转头冲向那大汉,问道:“广峰,这孩子是…?”  这大汉名叫祁广峰,是莫百川多年故交。  祁广峰看看那少年和小女孩儿,道:“他是我的养子,八年前我来这里的时候,正赶上闹饥荒,我恰巧救了他,从那以后他就跟着我。”  莫百川抿了一口酒,叹道:“八年,八年,我们长安一别,如今不正是整整八年了么,可怜八年前我们如何意气风发,如今却落得如此田地,报应、报应啊…”  祁广峰却摇摇头,道:“我倒不觉得如何,八年前锦衣玉食不见得就是好,八年后穷困潦倒不见得是坏,以当年五坊小儿的所作所为,我们能活着走出长安城已属万幸,何必苛求那许多!”  莫百川道:“你果真还是如此,一点没变啊!”  祁广峰道:“我看你也没变多少,只是白头发又多了许多,而且看你这样子,这几年应该也没遭什么报应吧?”  莫百川看看自己的衣着打扮,苦笑一声,道:“报应总是有的,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祁广峰也淡淡一笑,道:“那好,为了我们二十年的交情,也为了你的报应,干!”  说着,两个人举起酒碗,一饮而尽。  “你找我究竟所为何事?”喝完一碗酒,祁广峰问道。  莫百川沉默了一会儿,回答道:“实不相瞒,我来见你,是因为我大限已到,要找一个靠得住的人把我女儿抚养成人!”  祁广峰一惊,若说将死之人,祁广峰这些年见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莫百川的气色比正常人还好,怎么很可能是大限将至,但看他的神情,却不似在看玩笑。  “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莫要开这等玩笑?”祁广峰问道。  莫百川苦笑一声,从怀中取出一件事物,轻轻放在桌子上,那是一张面具。祁广峰将其拿起,仔细端详,此物触手冰冷,乃青铜所铸,青面紫瞳、血口獠牙,乃是一只夜叉,这夜叉面具做工精细,犹如活物,似要择人而噬,看两眼便让人遍体生寒。  祁广峰满脸困惑,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莫百川道:“可曾听过‘夜叉追命’?”  祁广峰摇摇头,莫百川见状,道:“也难怪,若不是我遇上这事情,恐怕我这辈子也不会知道。”  祁广峰感觉莫名其妙,道:“莫不是这夜叉要追你的命?”  莫百川苦笑着点点头,道:“大约一个月前,一个…人,甚至那到底是不是人我也没搞清楚,那家伙夜里出现在我家中,给了我这张面具,告诉我我大限已到,性命已经入了夜叉的‘追命册’,但念在我尚有子女待养,容我一个月期限交代身后之事,一个月之后,来取我性命…”  祁广峰眼中透出奇怪的神色,道:“这分明是有人恶意滋事,你何时变得如此疑神疑鬼,鬼神一说本就子虚乌有,我祁广峰一生杀人无算,却也没见过哪个仇家化作厉鬼回来索命,若真有鬼神,这世道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莫百川道:“你没有亲身感受,所以不知道其中诡异之处,那家伙来去无影无踪,我从头到尾根被没有看到他半分影子,但他的存在感却是那么真实,好像就在我面前。但真正令我害怕的却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这张面具出现后的三天里还算相安无事,但第四天我家所有的牲口却突然离奇暴毙,第五天我家所有的下人几乎都迷迷糊糊的听到我的死讯,要他们自谋出路,而第六天,我这些年走南闯北积蓄的钱财全都变成了冥纸…”  祁广峰听他如此说,皱起眉头,微微有些错愕,若照莫百川所说,他当真是活见鬼了。  “我是不得不信邪了,于是遣散了下人,想想我这些故交,也只有你和老陈是可托之人,老陈在魏州当捕快,勉强糊口,日子比你好不了多少,我只得将他们兄妹分开,分别托付于你二人,我若能躲过此劫也就罢了,若当真命归黄泉,还望你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将笙儿抚养成人…”莫百川说着,眼睛充血泛红,微微有些湿润,不知是感叹自己命不久矣还是悲伤自己的一双儿女可能会成为无父无母的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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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莫百川的遭遇祁广峰还是感觉很不真实,但见故友如此,他也不免心情悲凉,道:“天无绝人之路,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我定会尽全力帮你渡过难关!”  莫百川道:“我知你重情重义,但我求你不要插手此事,我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一死也没什么,如果将你也牵连,我就是死也良心难安,何况,如果你也有个万一,你那义子…还有笙儿,该如何是好…”  祁广峰听他如此说,太阳穴上鼓起的血管似乎又绷紧了几分,问道:“那人给你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最后的期限,”莫百川沉默了一会儿,道,“就在今晚!”  听他说完,两人一阵沉默,祁广峰眯起了眼睛,莫百川则望向了屋外,屋外鬼哭狼嚎,风雪依旧。  后堂里,少年正在收拾刚才做饭留下的残局,少年叫祁雨。  祁雨还在干活儿,也不去理躲在一边的莫笙,小莫笙有些怕生,不大敢说话,只是安静的躲在一旁。  小莫笙正盯着天花板数上面的蜘蛛网,却被几声淡淡的嘶鸣声吸引了注意力。只见一只半大的小犬正用脑袋直蹭祁雨的裤腿儿,祁雨随手从筐子里取出一根羊的小腿骨扔到它面前,那狗儿凌空接住羊腿骨,然后摇着尾巴,颇为欢快。那狗儿大约两尺多长,应该只有一岁多,还未成年,它身体纤细,毛色鲜亮,呈黄白色,狗头稍稍长,一双狗耳下垂,双眼棕黑明亮,颇为可爱。  小莫笙悄悄踱到那乘骨头的筐子前,本想找一块肉多的骨头,去发现那些骨头上的肉被削的几乎一点不剩,找了半天,竟然连一块带脆骨的找不到,苦恼之下,只好找了一块稍稍细小的,然后蹲在狗儿身旁一步远的地方,等那狗儿吃完那块之后,见机将自己手中那块儿递了过去。  祁雨正干着活儿,突然发觉有些不对,狗儿吃完一块儿骨头之后竟然没有在要食,回头一看,发现那狗儿正偎在地上,身体蜷缩着,任由莫笙摩挲它的毛发,看它眯眯眼的样子,显得颇为受用。  祁雨盯着眼前的小女孩儿,显得有些惊奇,莫笙发现那大男孩儿正盯着他,两个孩子四目相交,脸都是一红。  祁雨道:“你…怎么做到的,它一般不近生人的…”  莫笙嘿嘿笑了笑,两只漆黑明亮的大眼睛好像闪着光,道:“不知道唉,嘿嘿,反正我特别喜欢狗儿,狗儿们也从来不对我凶,爹爹早就夸我有训狗的天赋,还说过两年我就可以和狗儿说话了呢。”  祁雨一听,又仔细打量了这小姑娘,可怎么也看不出这小姑娘除了长得好看之外竟还有这等本事。  莫笙接着说道:“这种细犬多生长站在河北一带,身形细长矫健,奔跑如风,是猎犬中的上品,我家里就养了好几只,不过品色都不如这只好。”  祁雨点点头,说道:“它是去年一个叔叔来看爹爹的时候特地带过来的,据说品种蛮名贵的…”  莫笙摇摇头,道:“这犬种算不上名贵,只是这犬成色极好,它的父母应该都是极出色的猎犬,这犬贵在‘种’,而非‘品’,若以凶悍勇猛而论,世上最名贵的犬莫过于西域獒犬,当中极品威猛异常,爹爹说他年轻的时候曾遇到一只,品色万中无一,尚未成年之时就可以搏杀猛虎,可惜被人杀了…”  一个不满十岁的小姑娘竟然有这份见识,着实令祁雨吃惊,不过长辈们没有说起,有些事情这两个孩子还都不曾知道。当年莫百川和祁广峰供职于五坊中的狗坊,专为皇家物色培训名犬,五坊除了狗坊外,还有雕坊、鹞坊、鹘坊、鹰坊,专门为皇帝驯养些珍贵禽兽,以供打猎游玩之用。德宗年间,五坊小儿横行霸道,常常借为皇家搜寻鸟兽之名骚扰百姓,有人将猎鸟兽用的网子放到人家门口,不许人出门,或者放到井口上,不许人汲水,借此勒索钱财,更有甚者,借着背后的宦官,犯下人命案子都无人敢管。顺帝李诵当太子的时候就深知其弊,虽然这短命鬼只当了一年皇帝,不过倒是真做了几件好事,其中之一就是把五坊差夫赶出了皇宫。  五坊小儿全都被赶出皇宫,莫百川和祁广峰自然也不能幸免,虽然他们之后流浪江湖,各谋生路,但莫百川当年曾是皇家最好的训犬师之一,他的女儿通晓训犬之事自然也不足为奇。  虽然父亲也曾教祁雨怎么养这只狗,但其他的关于训犬的事情倒是从来没有提起过,所以听着莫笙讲这些事情,他倒也觉得颇为新奇。祁雨没见过老虎,只是听说它是百兽之王,现在听莫笙说那狗竟然连百兽之王都打得赢,虽然有几分不信,但对这神奇的生物倒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听说那狗竟然被人杀了,惋惜之余,对那屠狗之人也产生了几分疑惑。  祁雨问道:“这么好的狗,为什么要杀它,而且它那么厉害,这么就会轻易被人杀掉…?”  莫笙道:“我也不太知道,只是听爹爹说,那獒犬野性极大,几乎不听人任何人命令。一次它跑到街上咬人,官府动用了很多人都抓不住它,后来一个义士路过,将它制服,但好像因为它咬死了人,那义士一怒之下就把它给杀了。”  说完,莫笙叹了口气,似乎对那狗颇为痛惜,接着道:“虽然咬死了人,但他不过是只畜生,哪能明白那许多,干嘛要杀它…”  祁雨这时却道:“我倒觉得没有杀错…虽然我也不太明白其中有什么道理,而且那么厉害的狗都能制得住,那义士,真是个好汉!”  莫笙听他这么说,一下子就不愿意了,小嘴儿都嘟嘟起来,水晶一样的大眼睛里都快滴出泪来。祁雨见状,吓了一跳,心道,女孩子都这么难伺候么,但想起父亲吩咐好好照顾她,这要是把她弄哭了,少不了挨一顿板子,于是抱起那狗就在她面前晃悠,还一边晃悠一边喊道:“小笙乖,小笙乖,你看大声都这么乖,别哭别哭…”  那狗儿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被祁雨晃来晃去,满脸困惑,左顾右盼,不时发出呜呜声,十分滑稽,莫笙一个八九岁的孩子,眼泪来得容易,去得也极快,看着那狗的样子,马上破涕而笑,一边擦眼泪一边道:“什么大笙小笙的,不想理你!”  祁雨道:“大声是这狗的名字,他叫的声音十分响亮,所以就起了这个名字,和你的名字同音,你…其实可以认它做弟弟!”  听祁雨这么说,莫笙的小脸儿又变得通红,祁雨一慌,心道,不是这样都会哭吧。不过,还好,莫笙憋了半天,终于冲着祁雨说了:“你…讨厌!”然后脸更红了。  两个孩子和一条狗吵吵闹闹,一个下午很快就过去了,不过祁雨发现中午吃过饭后,事情就有些不大对劲儿,本来那个莫叔叔本来就怪怪的,越到晚上,他眉头就锁得越深,而那张脸上好像黑气缠绕,阴森得很,而他的父亲,本来好好的,结果也搞得心事重重。  客栈很久没有客人,冷清得很,四个人在那空旷的大厅里吃过晚饭后,祁广峰把祁雨叫道一旁,让他带着莫笙到二楼去,并嘱咐他,如果有意外,就赶紧带着莫笙找地方藏起来,而且嘱咐他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冒头儿,要保证自己和莫笙的安全。  祁雨听父亲这么说,不免着慌,问父亲出了什么事,他也不肯说,只是让祁雨听吩咐,祁雨见状,不敢违拗。  夜已深,屋子里保暖不是很好,祁雨给莫笙找了好几床棉被把她裹得像粽子一样,过了好久,小姑娘终于睡下了,为了抵御风雪,窗子上打了很多补丁,关得严严实实的,但风雪敲打窗子的声音还是十分清晰。
  祁雨守在莫笙的一旁,不敢走开也没有睡觉,今天父亲交代事情的样子历历在目,父亲很少这么严肃,自己跟他这么多年,他类似的样子只见过一次。好几年前,山上的马匪下来打劫,父亲杀了他们几个头目,两天后的晚上,父亲突然嘱咐自己藏起来,然后,当晚有三十几个马匪包围了客栈,祁雨躲在马厩的草料堆里看着父亲和他们厮杀了半宿。  马匪们全都骑着马,拿着各式各样他叫不上名字的兵器,而父亲光着身子,只有手上的两把菜刀,不过,最后的结果是,除了跑了几个胆小的之外,其他马匪全都死了,不过父亲也在床上躺了一个月,而那些尸体,祁雨人小力弱,收拾不及,都烂在那里,搞得臭气熏天,好长一段时间没人敢从这里经过。  祁雨正想着以前的事情,却突然听见外面响起突突的马蹄声,马蹄声并不算大,但却极富穿透力,穿过呼号的风雪,透入祁雨的耳中。  祁雨轻轻将窗子掀开一条缝,寒风夹杂着雪花儿飞入屋中,冻得祁雨一个机灵,祁雨凑到窗户的缝隙上,借着门口老灯的昏暗灯光努力的观察着屋子外的情况。  风雪中晃动着十几道巨大的黑影,黑影身上偶尔反射出几道光,仔细瞧原来是身穿铠甲的武士骑在战马之上,一道光线正巧打在一个人的脸上,祁雨吓得一屁股蹲在地上,浑身直冒凉气,在微光的照应下,可瞧见那人生得青面獠牙,根本不像人,反而像传说中的夜叉恶鬼!  莫百川和祁广峰端坐于大厅之中,真切的听到屋外响起的马蹄声。  “莫百川,一月之期已到,速速随我等上黄泉路!”呼啸的风中传出一个声音,好像来自九幽地狱,冰冷而坚硬。  祁广峰青筋暴起,正想冲出去,但被莫百川按住,祁广峰两眼通红,几欲暴走,莫百川看他的情况突然扑通一声在他面前跪倒,在祁广峰尚未反应过来之前“咚、咚、咚”拜了三拜。  祁广峰愣在那里,却听莫百川开口说道:“这三拜,一为你我二十年之情,二为替我收尸之德,三为将笙儿抚养成人之义,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说完,突地转身而起,走向屋外,只留下一个赤身裸体的大汉,泪流满面。  莫百川走到屋外,然后顺手插上了客栈的大门,让屋里的人不能轻易出来,然后迎着风雪,阔步而出。  屋子外停着十三个骑士,呈半圆形包围在客栈的门前,他们的马匹都挺拔神骏,是上乘的战马,马上大部分人都穿着银灰色的铠甲,在夜色里反射出寒冷的辉光,只有当中一人穿着墨黑色的广袖长袍,那两只宽大的袖子在风雪中猎猎作响。  所有人都带着夜叉面具,不过当中穿黑袍的那人面具有些奇特,刻着三只眼睛,而他们手中都拿着各色兵器,莫百川瞟了一眼,大概看了个真切,十三人中,有三人持长枪、三人持弯刀、两人使陌刀、两人使锤、一人双钩、一人双钺,而当中那人双手隐藏在广袖之中,不知他手中拿的什么兵刃。  莫百川朗声道:“黑袍那厮,是你差人送那鸟面具给我的吗?”  那人驱马向前一步,一个凄冷苍凉的声音从面具后响起:“冥府幽判,诏汝纳命,三千轮回,报应不爽。我等夜叉小鬼,奉命追魂,汝之罪,早记在《追命册》之上,你为何得那面具,为何今日当受戮首之刑,你自然心里有数,何必多说废话!”  莫百川冷笑几声,道:“我不知你们是何人,装神弄鬼或是替天行道都罢了,今日我死便死了,但一人做事一人当,你们不可牵连他人!”  那黑袍人道:“那是自然,祁广峰虽和你同出五坊差夫,但行事光明磊落,仗义除恶,乃是义士,我等自不会打扰。”  莫百川一惊,心道,这些人不光查出自己辗转一个月之后的所在,还对祁广峰的事情也了如指掌,莫非这些人真通得鬼神不成。  莫百川手按在腰间,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那领头的人此时抬起胳膊,向前挥了挥,然后他身边那个持陌刀的汉子胳膊一挽,将刀架起,策马向前。  陌刀的形状类似大关刀,但却比关刀小巧许多,瞧那骑士的架势,似乎是个高手,借战马之力,这一刀下来,定可让莫百川瞬间断成两截,在几乎没有痛苦的情况下瞬间毙命。  那陌刀侧劈过来,莫百川蜷缩的身体却突然跃起,巧妙的避过刀锋,然后从腰间抽出一抹银光,借着这一跃之力奔向那正欲调转马头的黑袍人。  那银光乃是一柄短剑,这莫百川当然不只会养狗,他还是个武学高手,而擒贼先擒王,他自然晓得这道理。  莫百川离那黑袍人的距离大约半丈,看此冲势,莫百川似乎可一击将其击杀,但那黑袍人在马上侧过身,大袖一挥,莫百川感觉眼前晃过一个黑影,然后手上突然感到一股大力,自己的短剑竟然脱手,不知去向,然后莫百川感觉自己背上一痛,原来那使陌刀的骑士一击未中之后直接将刀的轨迹一折,陌刀刀锋为双刃,他直接用另一侧的刀刃斩向莫百川的后背,中招之后的莫百川重重的摔在地上,背上的血迹染满衣襟。  刚才三人之间的交错仅在电光火石之间,一般人根本看不清发生了什么,而失去了兵刃又受了伤的莫百川此刻心丧欲死,已经不准备再做什么抵抗。莫百川在江湖上打了几十年的滚儿,一身武艺绝对算得上是个高手,但从来没有发生过一个照面就让人缴了兵器的情况,那个黑袍人若不是鬼魅,也是莫百川平生仅见的高手,而那使陌刀的人武功看样子也绝不在自己之下,这仗根本没法儿打,好在莫百川本就抱着必死的决心,看情况如此,索性就趴在地上,闭目待死。  楼下吵吵嚷嚷的声音把二楼的莫笙吵醒,莫笙刚想问发生了什么事,祁雨就把手指放在手上,做了个噤声的姿势,并挥挥手让莫笙待在原地不要动,这反倒激起了莫笙的好奇心,莫笙没有说话,只是悄悄挪动身体,祁雨还没来得及阻止,莫笙已经挤到祁雨身边,从那窗户的缝隙上看到了屋子外边的情况,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怪物正高举大刀要斩下她父亲的头颅!  莫笙吓得要尖叫出来,被祁雨生生堵住了嘴,莫笙浑身发抖,泪水像泉水一样从那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里涌出来。  “哐!!!”  眼见大刀要斩下莫百川的头颅,却平地响起一声惊雷,那被莫百川插上的门板竟碎成几块,一名只穿着兜裆布的大汉手持两把菜刀从门内飞了出来!  “你奶奶的,老子受不了了!”祁广峰大喝一声,挥舞着双刀直奔向那个要杀莫百川的人,这时一个使的人从队列里跃出,挺枪而刺,要阻住祁广峰的去路,祁广峰一刀砍在那枪杆上,那人只感觉双手发麻,长枪几乎脱手,而祁广峰的去势丝毫不减,顷刻间冲到那使陌刀的人面前,那人拉起战马,借战马下坠的力道将大刀斜劈向祁广峰,大刀陌刀本就是重兵器,再加上战马之力,这一下少说也有几百斤的力道,但却见祁广峰单手用一把菜刀就将一击顶在了头顶,另一只手拉起菜刀向上一挥,马还没有发出声音,整个头就飞了出去,而四周的战马背着大汉的气势和手段所慑,惊都有些焦虑不安,似乎是受了惊。
  但这批人不愧都是高手,顷刻间这些受惊的马就恢复正常,而那战马被杀的人也在战马倒地之前翻身落地,没有受伤。  那使刀的人失了战马,但他戴着面具,让人看不清他什么表情,不过他似乎并不怎么慌乱,挥刀向前,与祁广峰擂战,那使枪的人则从背后进攻,前后夹击,再看祁广峰前后兼顾,挥舞双刀,以一敌二,丝毫不落下风。  那些骑士对这突发的变故似乎有些慌乱,有人正欲上前助阵,但那黑袍人示意他们停下,他自己舞动大袖,也看不清他如何动作,那激战正酣的祁广峰慌忙中发现自己左手的菜刀竟然不知去向。  祁广峰只感觉自己眼前似乎晃过一个黑影,然后本能的架起菜刀格挡,但谁知那黑影再接触刀身之后,自己的到竟然随着黑影飞了出去,打着打着丢了一把兵器,祁广峰登时吓出一身冷汗,但好在右手还有一把,而那黑影袭来之际,与他过招两个人似乎有意避开,所以他失了兵器之后并没有一下子失去抵抗。  祁广峰还没喘过一口气,那黑袍人又有动作,接着那黑影在他面前又是一晃,祁广峰得了教训,没有格挡,挪步后撤,躲过这轮攻击之后,又抽刀砍向那黑影,接着就是金铁交击声穿透人的耳膜,在场众人,包括此时坐在地上,被人架住脖子的莫百川都是一愣。  那黑袍人手上拽着一个像流星锤一样的兵器,而祁广峰的刀正和那锤子死死的黏在一起,那锤子大概只比人的拳头大一圈,链子也黑漆漆的,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一边的莫百川仔细一想,随即明白,他的这个兵器应该是磁石之类的东西做成的,专门收缴铁器,所以自己一时大意,失了兵刃,这时场中只剩他两人在较劲,斗了十余招,终究那黑袍人技高一筹,将祁广峰的兵器夺走,随后四周的人一哄而上,几件长枪大刀死死把祁广峰制住。  “此事与他无光,你们快些取走我的脑袋,放他离开!”一边的莫百川见状,冲着那群人大喊道。  “到底该如何处置他,还轮不到你说话!”黑袍人冷冷道。  这时祁广峰却开始破口大骂:“你们这群什么龟儿子鸟蛋,老莫如何得罪你们,非要弄得他家破人亡!”  黑袍人的脑袋歪向祁广峰,冷笑道:“他没得罪我们,他得罪的是天下百姓!河朔战乱,他伙同其他商贾,囤积居奇,哄抬粮价,导致饿殍遍野,饥民相食,饿死者不计其数,这罪,百死难赎!”  莫百川气红了脸:“你们说得好听,最终也不过是要我的家财罢了,若我当真该死,那你们怎么早不出现,非要等到现在,我看不过是当我是头肉猪养肥了就宰吧!”  祁广峰听后,一脸黑线,竟不再说话,不知在想些什么,那黑袍人却道:“你不该死?你怎么不问问你这兄弟和他的义子这些年究竟是怎么活过来的?你可问过他们人肉的味道如何?”  莫百川脸色一白,他只知道祁广峰在此地曾遇到过饥荒,却不知道实际的情况,听这黑袍人的说法,再看祁广峰的样子,食人一说,当不是虚言。  那黑袍人对祁广峰道:“念在你在此地帮助过不少饥民,今天的事情我不再追究,我等要送莫百川入黄泉,你且老老实实,莫要在多生事端!”  “慢着!”沉默了许久的祁广峰突然开口,“你们一定要他死么?若要赎罪,我愿代他!”  戴面具的那些人同时看向祁广峰,只是面具遮住的他们的表情,而莫百川也看着祁广峰,目光中的惊骇难以言说。  过了许久,黑袍人道:“你们是什么关系?”  祁广峰淡淡一笑:“我是他兄长,而且,当年我怒杀贡犬,若非他救我,我早已身首异处,所以,我还欠他一条命!”  黑袍人沉默不语,莫百川已经泣不成声。  祁广峰冲黑袍人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  说完,又转头冲着莫百川道:“养孩子太麻烦,还是你来吧,还有,以后做事前,先想想孩子…”话音刚落,祁广峰就探手抓住了抵在他脖子上的刀刃,往脖子上一拉,“嘭”一股鲜血喷涌而出,在地上画出一朵灿烂的花朵,祁广峰眼中的世界渐渐模糊,但最终定格在客栈的门口,“十里铺”三个破败的大字下,一个少年呆呆地站在那里,惊恐而无助…  “百丈冰原夜叉唤,  义士献颅填《命册》。  故人情重泣苍冥,  万里风雪送,  归奈河!”
  第一章 金眼狮子  深冬,天气越来越寒冷,莫百川带着两个孩子走走停停过了一个多月,终于到了魏州地界。  当日祁广峰代莫百川赴死,那群面具人当真信守诺言,不再纠缠莫百川。莫百川心中百感交集,搞不清楚自己是悲是喜,真正受刺激最大的,倒是祁广峰的义子。祈雨在祁广峰的尸体上哭了良久,等他心情稍稍平复,莫百川才将祁广峰临死时的嘱托说与他听,第二天在附近找了块地方,将祁广峰葬了。  因为不久前莫百川把儿子送到魏州的故友那里寄养,以防自己不测,如今自己平安,莫百川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接自己的儿子,但想到自己这些年积攒的财富付诸流水,这边还有三个孩子要养,不知觉间,又感觉前路渺茫。  一个月下来,祈雨和他们的相处倒是很融洽,不过,从祈雨的眼神中,莫百川总感觉,这个孩子一直在因为祁广峰的死责备他,虽然他嘴上从来不说。三个人离开的时候还带上了那条叫做“大声”的狗,莫百川虽然武功不及祁广峰,但训犬的本事却远在他之上,而大声在莫百川的调教下很快就变成了一条出色的猎犬,所以三个人虽然饥一顿饱一顿,但在荒郊野外的时候,却常常能吃到野味儿。  三人一狗已经到了魏州地界,再走几十里,便可以到达魏州城,不过这时他们都甚是疲惫,而这时前方不远的地方可以看到一家驿站,唐代的驿站多为当地富户主持,除了承担官府的任务之外,其实也做商用,所以驿站常常也是倒卖货物,提供住宿饮食之地。  到了驿站之后,莫百川盘缠所剩无几,于是只要了四个窝窝头,让自己和两个孩子先填填肚子。莫笙这几个月来吸风饮露,早就没了大小姐脾性,抓起窝窝头,猛地往嘴里塞,很快就吃完了一个,吃完后,舔舔嘴,然后就盯着地面,也不说话。  莫百川看着莫笙的样子,心里一痛,眼睛也顿时有些花,正想把盘子剩的那一个拿给莫笙,却见旁边伸出一只小手,把自己手里的一半窝窝头递了过去。  “我饱了,你吃吧。”祈雨表情没什么变化,眼神依旧冷冷的。  莫笙看看祈雨,又看看父亲,莫百川点点头,莫笙就欢快的接了过去。  这时祈雨又道:“你别吃太快,不顶饿的。”  莫笙瞪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努力的点了点头,却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咯咯的讥笑声,阴阳怪气,让人听起来十分不舒服。  三人循声望去,隔他们不远的那张桌子上,一个青年正掩面咯咯直笑,看他样子分明是个男人,但瞧他相貌举止,却尽是媚态,妖里妖气的,活脱一副女人相,而坐在他身旁的一名女子,虽然美艳妖冶,但比起那男人,却显得更正气些。  “哟,看你们穷酸的,三个人分四个窝窝头,可怜这么可爱的小妹妹,跟着你们这些臭男人受苦!”那男人穿着粉红的衣衫,上面绣着些花花草草,说话的时候细声细气,还翘着兰花指。  莫百川脸现愠色,但瞧见那对青年男女身边跟着不少身穿甲胄的官军,不知他们是何身份,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那青年见莫百川的样子,又抿嘴直笑,道:“这位大叔,我没别的意思,你也莫生气,我只是瞧见你这小姑娘可爱,生了怜爱之心,要知道,这么可爱的姑娘,实在不好随你过这种苦哈哈的破日子,不如将她送与我,瞧这姑娘资质,若习练我门功夫,不出六七年,定然比我这师姐更美艳十倍,呵呵呵呵…”  听他如此说话,他旁边的美艳女子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而莫百川似乎也被戳中痛处,颇有些灰心丧气,只是抱拳回应道:“多谢阁下好意,不过小女资质愚笨,学不了武功,阁下错爱了!”  那人又掩嘴笑了起来,道:“谁说本门女子练得功夫就是武功了,是吧,师姐!”说着,朝那女子屁股上摸了一把,那女子瞪了他一眼,但却没有说话,那人接着又道:“可惜今天我有要事在身,否则怎么也要将这小姑娘收入门中,唉,不过相见就是缘分,我怎么也不可让佳人饿着肚子不是,来人,把这碗想肉羹赠予那位姑娘!”  说完,那人身旁的士兵就端起他眼前的一个精美的瓷碗,送到莫百川桌子上,莫百川的鼻子里登时肉香四溢,而一连几天都没吃过饱饭的莫笙嘴里顿时浸满口水。  那人道:“我吃不惯乡野粗食,这肉羹是从府里带出来的,美味得很,不过我刚吃了两口,还请姑娘莫要嫌弃啊!”  莫笙抬着头,眼巴巴的看着父亲,莫百川心里酸酸的,想想刚才确实看见那人在吃这东西,应该不会有什么危害,于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得了父亲的允许,莫笙拿起汤匙,正要大快朵颐,不料旁边的祈雨突然一把把那瓷碗推了出去,瓷碗摔在地上,砸了个粉碎,里面的肉羹则撒了一地,大声循着肉香正要溜过去,祈雨又厉喝道:“大声!回来!”大声灰溜溜的夹着尾巴,退了回去。  祈雨这一举动倒是吓坏了所有人,驿站的大厅里还有十几个人,这下全都静悄悄的。莫百川很诧异的看着祈雨,莫笙则又生气又伤心,眼泪都快出来了。  这时却听祈雨道:“莫叔叔,笙儿,这是人肉,吃不得!”  而那人见自己送的肉羹被打烂,忽的站起身,满脸阴气,咬着牙根道:“你这小兔崽子,倒有几分见识,这可是少妇乳肉,人肉中难得的上品,如此美味,我尚不舍得吃完,你竟敢打烂,不知谁给你的胆子!”  那人离开座位,一步步朝祈雨走过去,他身边的兵士也手按刀柄,莫百川强忍着恶心,也站起身来,挡在祈雨面前,但看到对方人多势众,脸上不禁身处汗珠。  “师弟,不要节外生枝,耽误了寻找金眼狮子的正事!”那人身边的女子突然也起身,阻住了那人,谁知那人非但不理,反而破口大骂:“你算个什么东西,不过是给师父暖床的姬妾,也赶来管我!”那女子听了,气得满脸通红,但就是不敢发作。  “嗷!嗷!嗷!”这时屋外传来巨大的叫声,气势如虹,声震四野。  那人听后脸色一变,道:“你们给我记着,这事没完!”说完,转身跑出屋外,那女子和一众兵士也跟着跑了出去。  那几人走后,屋子里紧张的空气顿时一松,莫笙想起刚才差点把人肉吃下了肚子,不由得胃里一阵痉挛,幸亏之前没吃太多东西,否则自己已经呕吐不止了。莫笙又瞧瞧祈雨,红着脸说了声谢谢,祈雨本来酷酷的坐在那里,被莫笙这么一说,脸唰的一下也变红了。  莫百川想起当日那黑袍面具人说得话,又看看祈雨,心中突然感觉有些怪怪的。  一个老驿丞走过来,端过来几个馒头和一盘马肉,莫百川正想说什么,那老驿丞倒先开了口:“相见即是缘分,这顿饭我请你们!”  莫百川道:“那就…谢谢了!”  老驿丞大概五十多岁的样子,头发白了大半,脸上也胡子拉碴,不过腰杆很直,身体看起来也壮实硬朗。  莫百川接过食物,又问道:“老哥哥,敢问刚才那几个是什么人?刚才将他们引走的那几声犬吠又是怎么回事?”  老驿丞道:“那几个人是谁,倒有些说来话长了…等等,你这怎么知道那声音是狗叫?”  旁边的莫笙这时扬起小脑袋,有些骄傲地说道:“这位老伯伯,别的事情不敢吹牛皮,不过这狗的事情,全天下也没几个人比我爹爹懂得多!”  莫百川瞪了莫笙一眼,莫笙吐吐舌头,闭了嘴,这时莫百川才道:“在下确实通晓些禽兽之事,不过都是些弄巧之计,不值一提,我带着几个孩子来魏州办事,恐怕要耽搁些时日,今天莫名其妙开罪了这些人,还请您把刚才那人的情况稍稍讲与我听,好让我有所准备,不要出太多乱子。”  那老驿丞思索了片刻,回答道:“这样啊,那你们可要小心些了,若只是从此地路过,倒也无妨,不过,你们如果要进魏州城,那就尽量避开他们。刚才那人是苏芳春大师的徒弟,叫白玉峰,好像还有个外号,叫‘花公子’。”
  “‘花公子’?花倒是有一点,公子么,我看不大像…”莫百川揶揄道。  “据说那个苏芳春大师更有特点,不过我也没见过…”老驿丞也打了个哈哈,接着道:“这苏大师是节度使的座上宾,这苏大师是什么来路我们这些斗升小吏倒不太知道,不过据说这苏大师是个不出世的高人,武功、金石、药理、术数几乎无所不通,节度使座下高人无数,不过说起这苏大师却是没有人不佩服!”  莫百川默默点了点头,原来这群人竟然是节度使的人,还好刚才没有没有起太大冲突,否则自己可当真招惹不起,想起那浑厚的犬吠之声,莫百川接着问道:“他们说的那个‘金眼狮子’可是刚才在外边吠叫的那只狗?”  老驿丞奇道:“这你都知道?不过这其中的故事你肯定是不知道了!”  莫百川道:“愿闻其详!”  可能是有好久没有人和这老驿丞说话了,今天他越说越兴奋,莫百川也对那“金眼狮子”十分感兴趣,自然也没拂了人家的好意,而一边的两个孩子吃饱后也瞪大了眼睛,听着老人讲故事。  老驿丞直接坐在了他们身边,给自己倒了杯茶水,一饮而尽,然后了环视四周,像做贼似的压低声音开始道:“要说这‘金眼狮子’,就得先说这节度使田季安,当年田绪大帅去世时,十五岁的季安公子临危受命,坐上这节度使之位,前几年他的养母嘉诚公主还在世时,有人压着这小皇帝,一切还都安生,不过自从三年前嘉诚公主去世,这田季安就渐渐越发骄横,整日沉溺于淫逸玩乐之事,而且传说他还有中风暴虐之症,一旦发病,就胡乱杀人,而大概就在那个时候,苏大师突然出现,为田季安治病,这苏大师果然是高人,田季安的病很快有所好转,而那之后,苏大师就留在节度使身边为他诊病。  苏大师诊病之余,常常弄些奇巧之物给田大帅,大帅年纪尚轻,自然受不起这些诱惑,尤其是苏大师调教的那些女弟子,妖冶动人,别说他一个小毛孩子,就是我这样的老头儿看了都受不了。”说着眼神中流出无限向往,一边的祈雨有些看不下去了,插嘴道:“你净说他们了,这和那‘金眼狮子’又有什么关系!”  那老驿丞道:“他们和‘金眼狮子’自然有关系,而且那几人抓金眼狮子就因这几人而起!”  “那田大帅好色、好酒、好赌这些之外,他还有一个极大的爱好,就是好‘斗犬’!所以他平时最喜欢干的事情之一就是让自己的手下人去各地搜罗名贵勇猛的猎犬。不久前他听说临清富商养了一头突厥巨獒,身形高大,犹如雄狮,而且眼瞳呈金色,名为金眼狮子。田季安找人交涉了还几次,但那富商爱犬如命,不肯相让。谁想那田季安交涉不成,竟为了一条狗起了杀心,他随便编了个罪名,派军抓了那富商全家,那富商在狱中忧愤而死,那富商也是一根筋,在这魏博,他田季安就是皇帝,你与他作对,不就是找死吗!?”  “那富商全家被抓后,那金眼狮子顺理成章的落入了田季安手中,本来事情就该到此结束,但谁也到,那金眼狮子是个通人性的异兽!”  “据说那金眼狮子刚被抓后还相安无事,他主人屈死狱中之后他就开始变得暴躁异常,田季安亲自去查看的时候,那金眼狮子竟然挣脱锁链去咬田季安,幸好当时田家高手在场,营救及时,不过那金眼狮子确实厉害,当时有十几名武林高手和两百多名士兵在场,不过不仅没抓住它,反而让它咬死了不少人!”  莫百川惊诧道:“十几名武林高手,两百多名士兵都抓不住它!?怎么可能!?”  老驿丞道:“按理说应该不可能,不过田季安下了道命令,谁都不许伤它!而今天那几人应该是奉了田季安的命令,出来寻查捕捉那金眼狮子的!”  莫百川和两个孩子听后都是一阵唏嘘。  与那老驿丞聊了半天,天色已晚,几人索性就在驿站住下,那老驿丞人很好,有他照顾,他们住宿也没花太多钱。  晚上,莫笙靠在莫百川的怀里,正要入睡,突然瞪着大眼睛道:“爹爹,你说,那金眼狮子为主报仇的事情会是真的吗?咱们家养了那么多狗儿,却没有那个可以做到这种事情!”  莫百川沉默良久,用大手抚着莫笙的额头,道:“笙儿,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我们没有见过,却也不能说明他不存在,不过,江湖上的人常常道听途说、三人成虎,这些事情,听听就好,别往心里去。”  说完,再看莫笙,发现她已经闭上眼睛,沉沉睡下,借着微弱的灯光,莫百川突然感觉自己的女儿竟是如此可爱,惹人怜惜…  莫百川在魏州的故友大号陈铁英,其实当年是皇宫里的侍卫,因为开罪了些开罪不起的人物,所以逃出京城,在这朝廷管不到的魏博当了个小小的捕快,也算是虎落平阳,日子过得十分清苦,四十多岁了还孑然一身,无妻无子。  陈铁英的家在城南的一个小巷子里,屋子低矮破败,一看就知道不是富贵人住的地方。莫百川到陈铁英家的时候,看到他家大门紧锁,十分诧异,几个人在他家门口等了好久,但等到傍晚也不见有人回来,莫百川正思衬该怎么办,正巧一个捕快打扮的人哼着小曲儿晃晃悠悠的从前面走过来。  那捕快衣服还算光鲜,体型微胖,脸上带着皱纹,看样子三十五六岁。莫百川上前拦住他,问道:“这位兄弟,请问你可认识这屋子的主人?”  那捕快眯着眼睛斜视着莫百川,问道:“你找陈…总捕什么事?”  “总捕!?”莫百川有些惊讶,一个月前他来的时候,陈铁英还是个小捕快,怎么没过几天就变成总捕了。  莫百川道:“陈铁英…是我的义兄,不过他什么时候成总捕了!?”  那微胖的捕快又仔细打量了下莫百川,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原来如此,失敬、失敬,老陈接任总捕是几天以前的事情,前两天我们围捕一个江洋大盗,原来的老总捕被打死了,后来那贼人被老陈擒住,老陈立了大功,就接任了州府总捕的职位。”  莫百川点了点头,故友高升,他也跟着高兴,虽然这总捕头也只是个没有品衔的微末小官,但也总好过一天到晚给人跑腿儿打杂。  “我想起你来了!”那捕快突然道,“你就是几个月前带小孩儿来的那位吧,你可能不记得我,不过你来的时候我看见过你!我家就住老陈家隔壁,来,进屋说话。”  那捕快叫方金忠,果真是住在陈铁英家隔壁,莫百川带着两个孩子进了他家,他家陈设虽然简单,倒也挺有特色,尤其是炕前面供的那个财神,干干净净、一尘不染,他们进来的时候,上面的香火还没烧完。  这方金忠似乎也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看那两个孩子,尤其是莫笙的时候,似乎特别欢喜。  在他家坐定之后,莫百川问道:“方兄弟,我这哥哥到底哪儿去了,你可知道?”  方金忠答道:“他啊,上次围捕那大盗的时候受了伤,向府衙请了几天假,跑回师门治伤去了。”  莫百川又问道:“那…你可知道我上次留在他家的那个孩子哪儿去了?”  方金忠回答:“那孩子啊,他带在身边,说起那孩子,府衙里的人还都奇怪,他一个老光棍儿,哪儿来的孩子!唉,等等,那孩子的长相…你是他爹?”  莫百川点点头,方金忠看了,回答道:“你放心,你那儿子这些日子过得挺好,老陈回来恐怕还要等上几天,要不这样,你先在我家住下…”  莫百川听他邀请,心中一动,自己盘缠告罄,要住店还真有些困难,不过心中虽这么想,但嘴上却不好意思承认:“这…这怎么好意思…”  方金忠听他这么说,回道:“都是大老爷们,哪有那么多毛病,你也别推辞了,就这么定了!去外边被那客栈坑钱,哪有在自家兄弟的窝里爽!”  听方金忠这么说,莫百川感觉这方金忠也是个豪爽之人,于是也不再推辞。  晚上,方金忠特地从外面买了些酒菜,说是要给他们接风洗尘。莫百川本来感觉这方金忠是个热心肠,但这方金忠不停给他们忙里忙外,却让莫百川生了些疑心,他们不过萍水相逢,这方金忠未免也太过热心了些。  方金忠倒也大方,几斤烧酒,几斤牛肉,还有些猪肘子、腊肠以及一些小菜,不光是那几个孩子,就连大声都吃的不亦乐乎,吃过东西之后,可能是最近赶路太累,他们都困意上涌,在方金忠的炕上到头就呼呼大睡。
  第二章 斗犬  隆冬深夜,天气严寒,几乎滴水成冰,方金忠的土炕没有烧火,很凉,但炕上的几个人却睡得出奇得香,屋子里的光线很昏暗,只有一盏油灯忽闪忽闪的。  方金忠找了条绳子,使劲儿拉了拉,感觉确实很结实,然后用刀子裁成了三段,先把莫百川的手脚捆结实了,然后又捆了两个孩子。捆好了人之后,方金忠就开始在几个人身上摸索,他在莫百川身上摸了一阵,终于在他腰间摸到了钱袋,但打开之后,才发现里面竟只有十几个铜钱,方金忠又开始摸两个孩子,但在莫笙身上也一无所获。他看祈雨衣着比他们两人相对破旧很多,正想要不要再费事搜他,但无意间却发现祈雨的怀里鼓鼓囊囊的,伸手一摸,竟是个卷起来的册子,他把册子打开,那册子大概三四十页的样子,书页都很大很长,比普通书纸要大两三倍,而且材质细腻油滑,好像是皮质的,每页上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还有些带着人体的图形插画。方金忠看了几眼,看不太懂,就一把扔到地上,嘴里喃喃道:“什么破玩意儿!几个家伙穿得人模狗样的,没想到是几个穷鬼,不过他目光扫到两个孩子的时候,突然眼前一亮,嘴角露出奸邪的笑容。  “你笑什么?”一个声音问道。  方金忠一愣,发现莫百川已经醒了,不过手脚都被帮助,像个粽子一样躺在地上。  莫百川这么快就醒了,出乎方金忠的意料,不过看到对方还被绑着,方金忠很快也安了心,奸笑着答道:“这小孩儿肉又叫‘和骨烂’,比其他人肉可贵得多,你这个儿子身上可有不少肉,卖到屠老二那里可够我快活好些天,至于你这姑娘么…我还没尝过这么嫩的小丫头是什么滋味,等我享受够了,再把这小公主卖到怡香楼…哈哈…哈哈哈…”  说着说着,那方金忠竟然得意的笑了起来,莫百川脸气得通红,咬牙道:“我们和你无冤无仇,为了区区几分钱财,你竟做到这种程度,当着该死!”  这时那方金忠反而激动起来,吼道:“无冤无仇!?那总捕头的位子应该是我的!要不是你那把兄弟半路杀出来,明年老总捕离职的时候我就是总捕!陈铁英窝囊了十几年就该接着窝囊,何必多管闲事去擒那关东大盗,我看他分明就是跟我过不去!我不能明着找他麻烦,暗地里弄死你这二球儿也可稍稍解我心头之恨!”  莫百川一阵冷笑,笑得方金忠心头发麻,“笑什么!”方金忠大喊一声壮胆,然后抽出腰间钢刀,砍向莫百川脖颈,莫百川脑袋一矮,接着那本来应该反绑着的手带着一道银光格挡在钢刀上,顺势将刚从脑袋上错过的钢刀带了出去,方金忠本人也一个踉跄,跌出好几步。  方金忠心下吃惊,不知他怎能将绳子解开,站稳之后,凝聚心神,提刀又砍了过去。莫百川把短剑藏于袖中,及时割断了绳子,但脚上的绳子还未来得及隔断,那方金忠又冲了过来,这时突然旁边冲出一道黄白色的影子,快似闪电,方金忠还未反应过来,大声已经咬住了他的腿。  方金忠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莫百川身上,没曾想他身后又钻出一只狗,他小腿吃痛,反手一刀,劈向大声,大声倒也机警,看对方来势汹汹,便即跑开,让他一刀劈了个空。  不过等方金忠回过身来,却发现莫百川已经解脱了绳子,手持一柄短剑,静静的站在他身前。  方金忠脸上冒出细细的汗珠,道:“你是怎么挣脱的?”  莫百川淡淡一笑,把短剑做了个往袖子里搁的姿势。  方金忠恍然大悟,道:“原来你早有准备,看来我下了药的那道菜你根本没吃!”  莫百川道:“再怎么说我也是个跑了几十年江湖的老手,怎么可能被这种小孩子把戏给药倒,我只是想看看你葫芦里卖得到底是什么药,倒没曾想你是这么个废物!”  方金忠听他侮辱自己,当下大怒,喝到:“谁是废物,先问问我手里的刀!”  方金忠的功夫在一众捕快里算得上出类拔萃了,他对自己的功夫很自信,虽然他右腿受了伤,但他觉得十几招拿下莫百川不成问题,但一个照面之后,他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莫百川是个养狗的,不过他养的不是普通的狗,而是全天下最凶猛、最强悍、最难驯服的狗,所以狗坊的人通常都会武功,否则哪天一不小心就被恶犬撕碎。莫百川的武功是小时候一个刺客教的,他的武功以奇险见长,而那把短剑,长不足两尺,名为“蜂刺”,是多年前花重金购得的利器。  这时的方金忠就像一条疯狗,两眼通红,钢刀乱舞,但莫百川见过的疯狗比他厉害多了,几招过后,“蜂刺”就挑断了他脖子上的动脉,方金忠的血像喷泉一样喷的到处都是,他的身体也像条快死的狗,在地上不停地抽搐。  莫百川走过去,把“蜂刺”在方金忠的衣服上蹭了蹭,擦干了血迹,淡淡道:“没胆量找人寻仇,武功还这么差劲,还说不是废物…”  莫百川找了个铁锹,把方金忠的尸体埋在了后院,然后把他的屋子清理了一遍,看上去就像没人来过一样。刚想带着两个孩子离开的时候,他看到了地上的那个册子,那是刚才方金忠从祈雨怀里掏出来的,莫百川记起祈雨平时常常拿出来翻看,那时他也没在意,现在翻看了一下,那册子有点像武功秘籍,但又好像不是,更像是人体的解剖图,那书页是是皮质的,很细腻,不是牛皮,更像是…  莫百川忽然想到什么,突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然后也没怎么看那册子,赶紧把它塞到祈雨怀里。  毕竟人生地不熟,莫百川怕多生事端,仔细整理了现场后,就带着两个孩子连夜离开,不过好在莫百川在方金忠家里找到了些钱,虽然只有几百钱,但却可解燃眉之急。  两个孩子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正午了,他们奇怪的发现自己睡在客栈里,莫百川没有告诉他们真相,随便编了个理由。衙门里的人好几天以后才察觉方金忠失踪,不过他们没有发现方金忠的尸体,加上现在世道混乱,没有几个人专心办案,所以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莫百川去衙门里打听,陈铁英的情况倒真和方金忠说得一样,不过他什么时候回来,谁都说不准。这样莫百川带着两个孩子在客栈里住了十几天,但陈铁英还是没有回来,而自己的腰包又开始拮据了。其实当年他被赶出皇宫的时候,日子过得也没这么窘迫,他一身武功,当年偷鸡摸狗、打家劫舍什么都干过,后来他结识了几个粮商,几个人就开始做粮食买卖,几年下来,成了富甲一方的商贾。以前他从不信报应,但上次死里逃生,让他心里有了阴影,这些日子虽然他也生过做些无本买卖的想法,但想到那张阴森森的夜叉面具和那些人神鬼莫测的本领,他心里又是一阵发虚。  这天傍晚,他正在客栈的大厅里思索着日后的对策,却瞧见街上不少人三五成群的的朝一栋屋子里赶。唐朝的时候,很多城市晚上实施宵禁,虽然各地情况略有差别,但人们晚上一般都待在家里,很少人会在街上走动,所以看着这群人晚上不回家,莫百川有些奇怪。  莫百川冲着正在擦桌子的店小二问道:“兄弟,街上那些人是要去干什么?”  店小二看了看,道:“他们啊,那是要去百兽坊。”  莫百川皱眉道:“百兽坊?”  店小二道:“其实是个赌坊,原先叫‘开胜赌坊’,老板据说以前是个武艺高强的江湖好汉,叫路开胜。这路开胜和节度使府的人颇有些来往,后来因为得知节度使田大人喜欢斗鸡、斗狗之类的把戏,所以陆老板千方百计的弄些斗鸡、斗狗、甚至斗老虎之类的东西,田大人很喜欢那个地方,特令他开了夜场,后来那路老板就索性把赌坊改名叫‘百兽坊’,据说那里夜场比白天要热闹得多,不过我没进去过,不晓得里面是什么情况。”
  说完,店小二端着刚刚收拾好的餐具茶具进了后堂,等他再回来的时候,莫百川早已经不在大厅里了。  那百兽坊的确气派非凡,莫百川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过不少赌坊,能与这百兽坊媲美的一只手都可以数的过来。  百兽坊的地皮很大,前堂是些普通的赌博游戏,规模只比那些普通赌稍大一点,但往后堂走,才发现别有洞天。后面有一个赛马场,不过赛马只能在白天,而且只有每个月只赛五场, 赛马场旁边就是斗兽坊,那里倒是人头攒动,分成好多场子,不过莫百川转了一圈,倒没看到老虎,目光最后定在一个斗狗的台子上。为了让台下的人都看清楚,那台子建得一人多高,台子四周围起了很高的笼子,大概是怕恶犬从擂台上跳下来伤人。  台上两只狗正撕咬在一起,底下的人也不住的给它们加油打气,。两只狗都被咬的浑身是伤,但依旧癫狂得很,毫不退缩,莫百川皱起了眉头。  没过多久,一只狗撕裂了另一只狗的脖子,擂台上溅了一地的血,人群的叫喊声也停止了,有的人高声欢呼,但也有好多人一脸晦气,莫百川瞅准了一个叫得很响的年轻人,上前搭讪,问道:“这位小哥,可是赢了不少?”  那年轻人似乎心情很好,回答道:“我就知道我的眼光不会错,这大黑狼果然争气!这位大哥,瞧你一身喜气,今晚应该也赢了不少吧!”  莫百川摇摇头,笑道:“在下初来乍到,对这里的规则还不是很熟悉,正想找你请教请教。”  那年轻人仔细打量了莫百川一番,道:“瞧大哥不是本地人吧,没事,这地方也没什么规则,就下注赌输赢,和别的地方没什么不一样的。”  莫百川道:“应该如此,不过兄弟,说句不当说得,这两只狗似乎被下了药,怎得没人来管吗?”  那年轻人冲着莫百川竖起大拇指,道:“大哥果然是行家,竟一眼就看出他们是被喂了药的,这是这里的特色,所有的狗上擂前都要服祝融散,这样能让这比赛更有看头!”  莫百川一愣,道:“祝融散?”  年轻人道:“这祝融散是从田大帅那里传出来的,大帅喜欢看野兽厮杀,但看多了之后又嫌不够刺激,所以苏芳春大师就专门调配了这‘祝融散’,野兽吃了会癫狂勇猛,对战的时候不死不休!后来这百兽坊的老板顺着田大帅的喜好,也给这赌坊里比赛的禽兽喂祝融散,现在没有祝融散,这斗狗恐怕就没有看头了!”  莫百川惊奇道:“莫说这被咬死的,就是赢了,这药对那些这些够难道就没有危害么?怎么这些狗的主人会答应!?”  年轻人哈哈一笑:“这年头为了钱,连自家孩子都可以当菜人卖了,更何况是条畜生!一条好狗配上好药,有时候一夜间可以赢上万钱,哪个养狗的不打破脑袋往上冲!”  听他说的数目,原本心中还有些鄙夷的莫百川不禁一阵心动,谢过那年轻人人后,莫百川又在那斗兽坊里转了转,思索了半响,很快也有了盘算。  莫百川回客栈的时候已经过了子时,天色一片漆黑,但他们的房间还点着昏暗的灯光。祈雨还没有睡,借着昏暗的灯光翻看他那个奇怪的册子,莫百川进房间的时候,两个人正好打了个照面,祈雨合上册子,关切地问道:“莫叔叔,你去哪里了?”  莫百川回答:“只是出去转转,你怎么这么晚还不睡?”  祈雨道:“今天的功课还没做完…”  莫百川:“功课?”  祈雨:“是爹爹留的,让我每天都做,前一段时间总赶路,没时间,所以耽搁了,我想这两天补回来。”  莫百川本想再问些什么,但想想后又没问,只是道:“今天休息吧,以后有的是时间,不急于这一时。”  祈雨应了一声,收拾收拾,回到自己的床上睡下了。  大声蜷缩在祈雨的床边,睡得很香,莫百川看了看那条狗,眼睛里放出了光彩。  第二天晚上,莫百川带着大声出去了,祈雨虽然有些奇怪,但也没在意,等到深夜,祈雨没等到莫百川回来就睡下了,等早上的时候,发现大声身上多了几道伤痕,虽然经过处理,但仍旧触目惊心。祈雨问莫百川,莫百川只说是被其他狗咬伤的,然后具体也不告诉他是怎么回事。  之后的几天里,莫百川晚上没再出去,不过大声的伤好了之后,莫百川又把它带了出去,不过这次回来的时候,它身上没有添新伤,这样每隔两三天,莫百川就会和大声一起出去,持续了几天,虽然大声偶尔多谢新伤,但也都是小伤,没什么大碍,祈雨也没有追问。  但有一天,莫百川喝了很多酒,样子很兴奋,似乎是计划好了什么宏图大计,还抱着大声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听不懂的话,然后,一连七天,带着大声彻夜不归,而好几次,大声都受了不轻的伤。  第八天的时候,祈雨终于忍不住,在莫百川外出后悄悄尾随。
  第三章 豪赌  这两天百兽坊格外热闹,据说来了一条很厉害的狗,这条狗从不喂药,但却把那些嗑了祝融散的狗打得落花流水。  狗的主人七天前夸口一连八天对战八家名犬,至今已连胜七场,原本名不见经传的一人一狗,如今已经成为这赌场之中的焦点,而今晚这最后一场,吸引来的人空前之多,而人们在这八场比赛中的赌资已经高达数十万钱。  二楼的暖阁中,一名华衣贵服的中年男子正悄悄注视着场下的情况,华衣男子的厢房外里三层外三层的站着很多兵士,他身边还有两个将领模样的年轻人,这些兵士和那两个年轻人都挺拔威武,身上透着淡淡的寒气,显然都训练有素。  斗狗的台子上,大声和一直棕黄色的大狗已经被放了进去,大声体型纤细,那只棕黄色的大狗则是粗壮型的,光体型就比大声大了两圈不止,虽然前几天大声顺利打败了几只比自己大很多的狗,但那几只都没有这只巨大,毕竟今天是最后一场,谁有什么压箱子底的东西肯定也都拿出来了。  莫百川开始带大声出来的时候,考虑再三,没有给大声喂药,因为经他发现,被喂了药的狗虽然勇猛,但心智会受到很大影响,基本上就变成了疯狗,根本不听人的命令,比不了几场也就废掉了。而在最初的几场里,莫百川逐渐摸索出了对付这种疯狗的方法,而经过莫百川的调教和几场比赛经验的积累,大声也熟门熟路,越战越勇。  七天前,赌坊的路老板找上了莫百川,要为他安排这场比赛,并许诺,如果他赢了,就有一万钱的报酬,莫百川考虑再三,虽然风险很大,但终究抵不过钱财的诱惑,答应了下来。  之前的七场比赛,虽然出了些问题,大声也受了些伤,但总算顺利,连赢了七场,今天这场如果也赢了,那就当真功德圆满,名利双收。  莫百川在台下紧张的盯着台上的情况,大声正在台子上架起的笼子里四处逃窜,大声体小力弱,但胜在速度快,这样把那疯狗搞得晕头转向之后,找准时机,出奇制胜,而那些大狗累得气喘吁吁,但基本抓不到它,不过今天的大声反应有些迟钝,着实让场下的人捏一把汗。  祈雨跟着莫百川,等跟到斗兽坊的时候,因为人太多,结果跟丢了,人群挤挤挨挨的,几乎把祈雨小小的身体给挤没了,好多人都围着一个台子,但祈雨个头太小,几乎看不到台子上的情况,听着人群不断发出惊呼声和叫好声,祈雨就低着身子,穿过人和人之间窄窄的缝隙。  台子下面建了一圈围栏,围出一片空地,目的是把人群和台子隔开,防止人挤到台子底下,祈雨挤了好久终于挤到那片空地前,抬头正好看到大声正和一只比它大两圈儿的巨犬撕咬在一起。  巨犬压在大声的上面,咬住大声的后腿,大声则紧贴在那大狗的腹侧,嘴巴死死的扣在那大狗的身上,地上的狗血,撒的到处都是,已经分不清谁是谁的,但看起来是大声颇为吃亏,人群也被两只狗的血腥撕咬刺激,几乎沸腾起来,叫好声、加油声、怒骂声混成一片。而在人群角落里的祈雨,脑袋蒙蒙的,还不太能接受眼前的事情。  大声是祈雨养大的,它身上也有很多祁广峰的回忆,而祁广峰死后,也是大声陪他渡过了很多难过的时光,或许祈雨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大声对他来讲,早就不仅仅是一条狗,更多的,像一个朋友。  透过混乱的人群,祈雨突然看到了怔怔站在不远处的莫百川,祈雨心中突然升起一阵怒火,不管三七二十一,越过围栏,爬上擂台上的笼子。  底下的人群被这孩子的行为吓了一大跳,原本就混乱的人群一下静了。祈雨身体很小,但异常敏捷,三两下便攀越道笼子的铁门的位置,铁门从外边上了铁钩子,并没有锁。祈雨打开铁门,然后吹了个口哨,大声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猛地甩动身体,摆脱对方后,纵身一跃,奔向祈雨的方向,然后在祈雨的指引下跃出笼子。  等人们发现这个孩子的目的后已经晚了,按照规则,这场比赛已经结束,事先逃出擂台的大声输掉了比赛。  人群已经沸腾了,因为这孩子的行为,今晚很多人恐怕已经输得倾家荡产,这些赌徒没胆量找别人的事儿,但把气撒在一个孩子的身上确实不难。  祈雨借着笼子,一跃而出,竟越过了大部分人群,祈雨朝着人少的方向逃去,但人人群像潮水一般挤过来,眼看就要把祈雨淹没,这时却见无数冒着寒光的钢刀冲入人群,把祈雨和暴走的赌徒们分开,几乎被吓蒙的祈雨抬头一看,一个青年将领带着一队兵士已经把人群控制住。  祈雨见场面安定,正想悄悄溜走,突然感觉本后有人拽住自己,祈雨回头,莫百川正阴沉着脸,盯着自己。  莫百川:“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吗?”  祈雨道:“我救了大声!”  莫百川:“放屁!”  莫百川说着,抬手甩了祈雨一巴掌,接着竭斯底里的喊道:“你知道你坏了多大的事情吗?要不是你阻挠,刚才我已经赢了,救一条狗…救一条狗…你跟着祁广峰连人都吃过,现在倒可怜起一条狗来了!现在好了!我输得一文钱都不剩,你满意了!?现在没钱了,你告诉我,我拿什么养你!?”  祈雨被他一巴掌甩到地上,嘴角流下血丝,听到莫百川的嘶吼后,祈雨心中一紧,心里面好像有个积压了好长时间的东西突然爆开了。  莫百川话出口之后,微觉后悔,这孩子心机很重,一直不太相信自己,可能是因为祁广峰的死,也可能是祈雨经历过些他不知道的事情,而今这次矛盾,恐怕把他们两个人的距离拉得更远。  过了片刻,莫百川想把祈雨从地上拉起来,没想到祈雨甩开他的手,从地上爬起,接着冷冷道:“我不用你养我!”莫百川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看祈雨的眼神,莫百川更是心直往下沉,祈雨的眼神很冷很冷,冷入骨髓。  祈雨转身要走,莫百川看着祈雨小小的身体,突然感觉自己和这个孩子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就好像隔了一条巨大的沟,这时他想到了祁广峰,虽然莫百川心中的气还没消,但理智告诉他,不能就这么让这孩子离开,于是快步追了上去。  莫百川走到祈雨身后,刚伸手要去拉他,突然改拉为扑,一把把祈雨抢到自己怀里,向前扑倒在地,同时,地上传来“当、当、当”三下响声,三支飞镖钉在木质的地板上,其中一支还挂着一丝血迹。  莫百川和祈雨在地上滚了一圈之后随即停下,等祈雨反应过来后,发现莫百川正抱着他,胳膊上淌着血。  莫百川用那只受伤的手把祈雨夹在肋下,起身喝到:“什么人!”  “呵呵,还真是冤家路窄啊。”人群中传来一个不男不女的妖异声音,一个穿的花里胡哨的男子手拿着一把桃花扇,阴阳怪气的喊道。莫百川看过去,原来是那日在城外驿站遇到的古怪男子。  那男子见一击失手,也不见有什么其他动作,只是缓步朝他们走来,莫百川右手抓住了腰间的“蜂刺”,戒备的看着那男子。
  那男子距离他们约么两三步的距离停下,伸出手摆弄摆弄自己鬓角的毛发,然后冲着莫百川道:“你不是缺钱吗?今天你输了多少?我补给你,你把这小鬼给我。还有,你家的小姑娘出价多少,我一并买了!”  莫百川盯着他,淡淡道:“你说笑了,我不卖孩子。”  那男子叹了口气,道:“真是不知好歹,我若是失手把你杀了,那姑娘定会怪我,那就没趣得紧了!”就在他说话的同时,他突然扬起手中的桃花扇,那扇骨上突突突蹦出几支利刃,直取莫百川咽喉。  若不是莫百川早有防备,恐怕已经着了他的道,他扇骨上那几把尖刀冒着幽幽蓝光,似乎淬有剧毒,莫百川不敢冒进。  桃花扇很短,所以那男子的功夫和莫百川一样,以奇险见长。单凭武功而言,莫百川毕竟年长许多,更占上风,但那男子兵器上淬毒,令莫百川有所顾忌,不敢近身,而且莫百川还抱着个孩子,胳膊上还有伤,所以两个人你来我往过了几十招,莫百川左支右拙,险象环生。  祈雨在莫百川的肋下,偶尔有兵器破风之声从头顶掠过,吓得他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祈雨虽然不到十三岁,但身体已经颇为壮实,也有大概八九十斤的分量,所以莫百川带着他和别人过招确实有些吃力,但这时把他放下来,必定成为对方的攻击目标,所以他也只能这样。而这时的祈雨心里也有些复杂,稍稍升起了些愧疚之情。  两个人的动作都很快,好多凑热闹的人只看到两道影子,乍分乍合,突然从两人纠缠的身影中射出三个闪着蓝光的刀刃,钉到地板上,险些扎到人,原来是莫百川借着兵器之利削断了对方的兵刃,但再转眼看去,竟是那男子一脚踹在莫百川的胸口上,莫百川和孩子像断了线的风筝,倒飞而出。  刚才那男子故意舍弃兵器,就是为了让莫百川露出破绽,但莫百川是个老江湖,不应如此冒进,但细看一下,却发现从莫百川左臂上竟流下了黑色的血液,刚才的飞镖是带毒的!  那男子见一脚建功,索性扔掉那已经被削断的兵器,飞起一脚朝莫百川的脑袋踢过去,他这一脚使得劲力极其阴毒,倘若踢中,恐怕莫百川性命不保。  那毒镖的毒加上刚才那一脚让莫百川躺在地上,无法动弹,看对方一脚飞来,莫百川暗叹一声,我命休矣。  那男子正要一脚踢过去,突然感觉自己被一双铁臂拦腰抱住,接着扔了出去,他使了招鹞子翻身,随即站稳,恍惚间看到一个捕快模样的人站在他面前,他一阵气恼,也没细看,低喝了声找死,一拳打了过去。  那捕快没有闪躲,胸口结结实实的挨了一拳,但捕快纹丝不动,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而那男子则脸色通红,感觉自己像打中了铁块,等看清来人,慌忙捂着手向后退了一步。  那捕快拱手道:“白玉峰公子脾气还是这般急躁,以后还是小心些,莫要伤了身子!”  白玉峰咬着牙道:“陈捕头不是外出办事了么,怎么来这里管起闲事来了?”  捕快道:“这里马上就要出人命了,对我这捕快来讲怎么能算闲事?”  白玉峰脸色变了变,哼了一声,也不答话。  四周看热闹的人都颇为惊奇,这白玉峰仗着自己是师父是节度使眼前的红人,平日飞扬跋扈,很多官员他都不放在眼里,怎地会甘心受一个小小捕快的气。  再看那捕快身材虽不是十分高大,但生得虎背熊腰,年纪约莫三四十岁,一张国字脸上胡子拉碴,有些邋遢,但那双铜铃般的眼睛却十分有神。  捕快看看躺在地上的莫百川,眼睛中露出关切之情,莫百川此时躺在地上,情况不甚乐观,祈雨趴在他身边,茫然不知所措,捕快把眼神从莫百川身上移开,转身冲着白玉峰道:“百花门的奇毒天下闻名,这位兄台恐怕撑不来多久,还请白公子赐解药!”  白玉峰冷笑一声,道:“解药么,我今天出门刚好忘带了,你何不把他拉走,我改日一定双手奉上!”  捕快脸色一沉,道:“改日?等他毒发生亡了之后么?”  白玉峰咬牙喝到:“你以为自己是谁?一个小小捕快而已,莫以为我白玉峰当真怕了你!”虽然嘴上如此说,但他双脚紧绷,不过不似进攻,而是要逃跑的姿势。  捕快似乎也很头疼,他虽然不怕那白玉峰,但要当真伤了他,却也没那个胆量,如今白玉峰不肯给解药,捕快当真心急如焚,但面上却不敢表现,再看白玉峰的姿势,似乎有逃跑的的意图,不由得心中一紧,不过这时突然过来一队兵士把他们几人围在中间,刚才带兵维持秩序的年轻将领走了过来。  捕快看到那年轻人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而白玉峰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  白玉峰喊道:“怎地,仗着人多还是怎么?”  这时的白玉峰虽然依旧很嚣张,但胆气却已经泄了了不少,这时那年轻将领下令道:“来人,先把这厮绑起来!”  左右兵士得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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