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香港有退休金吗吗?

咱们退伍的老兵今年60岁了,退休每月能领多少钱?
咱们退伍的老兵今年60岁了,退休每月能领多少钱?
退伍军人养老金政策: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国家相关规定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
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在退伍后,国家为了保障其相关利益,颁发了一系列政策,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6年关于退伍军人最新补贴政策”: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改革意见,总后勤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员范围、计算标准、转移接续办法等做出了规定。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改革意见,总后勤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员范围、计算标准、转移接续办法等做出了规定。
明确从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计算办法为: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本通知施行后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
点标准的12%乘以本通知施行后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8%作为单位缴费,4%作为个人缴费。
《通知》规定,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交给本人。
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军人退役后,由安置单位或本人持军队开具的转移凭证,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为确保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待遇落实,《通知》规定,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直接向退役军人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转移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据此主动为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待遇的贯彻落实。
农村60岁以上退伍军人补助问题
问:请问金乡农村60岁以上退伍军人每个月补助多少?15元吗?国家最近出台的“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说是10月1日后开始实施,请问金乡县什么时候实施?
答:年满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现执行每服役一年发放15元/月的标准,10月起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和补助标准已有相关新闻报道,但正式文件尚未下达,等正式文件下达后,我县将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按照往年惯例,一般在年底会执行新标准,并补发10月至12月的提标部分。
退伍军人为什么没有补贴?
提问:我是宁城县五化乡榆树底人,退伍已经有20多年了。一直都没有补贴,想让晚报帮忙问一下,为什么没有补贴?
记者就此事特意电话咨询了宁城县民政局的张姓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解释:从2013年12月以后退伍的转业军人,根据赤政办【2014.11】文件规定,给予退伍军人一次性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是根据当地上一年人均收入的1.5倍,大致在4---5万左右。所以说,在2013年之前退伍的军人也就没有这部分补助金了。楼主发言:4次 发图: | 更多
  他们退伍后会得一笔钱。各地方不一样吧。我朋友在新疆服役回来是20万。  
  不过我不懂你说的退休军人是什么。我朋友只是个普通的服役军人。退役时才25岁。算退休吗?  
  樓主,怎麼不是遼寧艦?  大陸退役軍人,當官的回地方安排個官比你做,當兵的有門路的入城管,沒有門路的做保安。  
  @浮云_-12 11:43:00  樓主,怎麼不是遼寧艦?  大陸退役軍人,當官的回地方安排個官比你做,當兵的有門路的入城管,沒有門路的做保安。  -----------------------------  浮云点解你知道甘多大陆野, 有人话你系大陆人冒充香港人搞搞震我都唔敢相信.  我知道的一个人,珠三角地区的,好年轻刚去服兵役,好像是三年兵役,  期满回来地方上会发十几万, 好过打工. 当然回来的时候还系好年轻,有好多选择,  例如自谋出路自食其力.或者由政府部门安排工作.具体什么工作待定, 不喜欢也可以自谋出路.  其实当兵回来, 好多都是去公安部门或相关一类的单位哦, 做保安的还是比较少.  做保安的好多都是垮地域,离开自己家乡去找工作, 那么找保安一类的也比较多.  因为这个行业往往要求当过兵.  其实就算没去当兵, 还不是一样去找工作或自谋出路.另外现在国内去当兵, 还不是你想当就有得当,有非常严格的体格检查啊.
  之前有個報導,說深圳什麼商場,請的保安是退役的駐港部隊。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退役费,根据军人退役办法的不同,大体可分为  退休费、  转业费、  复员费、  退伍费  移交地方安置费  5大项。军人退役费的发放,有的由军队负责,有的由政府部门负责。
  我弟是大学在校生义务兵退役,退伍后继续完成学业不需要交学费,毕业后政府会帮忙买一年社保,算上服役期共三年,有退伍费,政府一次性补助一笔钱,另外有价值一万多的职业培训课程。  
  另一同事,团长复员,自主择业,有一次性补助,每月有退休金  
  有退休工资,!  
  闹闹也好,补发工资,也好过成天把钱让利给呆湾  
  @mogreensik
12:59:00    -----------------------------  内容有些歪了,BBC报道的1分真、3分假、6分夸大
  @浮云_-12 11:43:00  樓主,怎麼不是遼寧艦?  大陸退役軍人,當官的回地方安排個官比你做,當兵的有門路的入城管,沒有門路的做保安。  -----------------------------  退伍和退休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退伍是依法服完兵役的年轻人正常退出部队序列,军队人员退休是指在军队到法定退休人员  退休干部工资。军官和文职干部退休时,其工资发至退休命令下达的当月止,从下月起改发退休生活费。退休干部在离队前,其退休生活费仍由军队发给,以本人原职务和军衔(级别)工资为基数,按照不同的比例计发,最低为85%,最高不超过100%;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全额计发。
  @mogreensik
12:59:00    -----------------------------  BBC的新闻你也信?假新闻概率在60%左右
  @mogreensik
12:59:00    -----------------------------  军队干部退休制度执行的很好,至于退休后的所有发放是交由地方政府民政部门。当然军人有立功表现的会有额外津贴。前一阵有几个诈骗团伙冒充军队离退休人员在全国各地骗钱,难道你都要信吗?
  @木仓木仓
12:36:00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退役费,根据军人退役办法的不同,大体可分为  退休费、  转业费、  复员费、  退伍费  移交地方安置费  5大项。军人退役费的发放,有的由军队负责,有的由政府部门负责。  -----------------------------  楼主是问的军人退休(到法定退休年龄,比如60岁),你们在说退伍的问题?
  我不貼文字了,被刪了,貼圖吧。現場照片。    
  单仁平  数百名退伍军人11日在位于北京市区的军事领导机关前聚集,引起外媒的关注。关于他们的诉求,和他们都是哪个年代退伍的,外媒说法不一。有外媒称,这些退伍军人不愿意与它们接触、交谈,致使了解不到这次事件的详情。  不过这些退伍军人要求更好的待遇和补偿,而不具有表达政治上不满的倾向,大体是内外舆论的一致分析。  退伍军人一旦示威性聚集,往往有较强的组织性,不像普通群体事件那样散乱,因而有一定视觉冲击力。这会加深人们对这种事件内在能量的印象。但如果实事求是看问题,中国各地目前所发生的绝大多数类似事件都是用来表达经济利益诉求的,从这个角度衡量,退伍军人的聚集性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中国各领域的治理都有自己的难度,让所有人满意是不易做到的事。国家设计了表达意见和不满的渠道,但还是会有人走上街头,希望通过突破体制性渠道的聚集活动施加压力,促进自己获得普通政策规定之外的利益。  国家不赞成这样的聚集活动,法律也做出程序上的限制。但是各种“群体事件”每年还是会发生很多起,形成国家治理体系与现实情况之间的摩擦。但总的来看,社会对存在这种一定程度的不和谐有了适应力,现在互联网上隔段时间就会流传出某地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视频或照片,不会有人因为看到它们就认为这个社会“出大事了”。  军人是个特殊群体。常言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他们是人员不断更新的队伍。能够干到退休的军人是少数,绝大多数官兵都只能在军队里服役一段期限,然后重新择业,二次融入社会。  国家为安置复转军人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时代的变迁和各人自身情况的不同,包括际遇的影响,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所得到的满意度肯定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个人的满意度还可能随着时间的转换有所变化。这当中很难避免一些不满意的现象出现,而互联网时代使这样的不满得以汇集并且放大。  所有不满都值得倾听,但退伍军人以示威性聚集方式表达不满肯定是不好的。除了对社会秩序的一般性干扰,退伍军人这样做还容易引起误读,被不怀好意的内外力量加以利用,这是参加聚集的退伍军人需特别注意的。  曾经的军人都有一段经历与国家的概念非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会让他们当中的部分人在离开军队后有失落感,一旦境遇不顺,尤其会委屈。解决部分退伍军人的这个问题,一方面各级组织要多关心他们,另一方面那部分退伍军人也要锻炼自己的坚强。每个人都不能把国家和社会的关怀理想化,当遭遇坎坷或不如意时,个人的努力和拼搏永远都应放在向社会寻求帮助的前面。  中国军队当前有200多万人,过去的人数更多,而且年年更替,全国的退伍军人总数十分庞大。应当说,绝大多数退伍军人已经安居乐业,为国家发展和社会繁荣继续做出贡献。这当中有少数人在退伍后遇到了意料不到的困难,有些想不开,他们的要求如果是合理的,处在社会安置复转军人的能力之内,且符合政策,就相对容易得到解决。有些要求超出了合理范畴,无法被满足,因而产生摩擦,在这个时代不应被大惊小怪。  我们希望看到退伍军人因自己的那段服役经历而被善待,同时也希望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始终是回应各种诉求的基础。国家每时都有难处,而大多数难处是阶段性的,并不具有对体制性质的描述力。希望退伍军人的“维权问题”也会随着多方的努力和时间所带来的变化得到逐渐消解。▲  (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浮云_2015:再次给你贴这文,尤其是这一句送给你:  。。。。所有不满都值得倾听,但退伍军人以示威性聚集方式表达不满肯定是不好的。除了对社会秩序的一般性干扰,退伍军人这样做还容易引起误读,被不怀好意的内外力量加以利用,这是参加聚集的退伍军人需特别注意的。。。。  单仁平  数百名退伍军人11日在位于北京市区的军事领导机关前聚集,引起外媒的关注。关于他们的诉求,和他们都是哪个年代退伍的,外媒说法不一。有外媒称,这些退伍军人不愿意与它们接触、交谈,致使了解不到这次事件的详情。  不过这些退伍军人要求更好的待遇和补偿,而不具有表达政治上不满的倾向,大体是内外舆论的一致分析。  退伍军人一旦示威性聚集,往往有较强的组织性,不像普通群体事件那样散乱,因而有一定视觉冲击力。这会加深人们对这种事件内在能量的印象。但如果实事求是看问题,中国各地目前所发生的绝大多数类似事件都是用来表达经济利益诉求的,从这个角度衡量,退伍军人的聚集性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中国各领域的治理都有自己的难度,让所有人满意是不易做到的事。国家设计了表达意见和不满的渠道,但还是会有人走上街头,希望通过突破体制性渠道的聚集活动施加压力,促进自己获得普通政策规定之外的利益。  国家不赞成这样的聚集活动,法律也做出程序上的限制。但是各种“群体事件”每年还是会发生很多起,形成国家治理体系与现实情况之间的摩擦。但总的来看,社会对存在这种一定程度的不和谐有了适应力,现在互联网上隔段时间就会流传出某地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视频或照片,不会有人因为看到它们就认为这个社会“出大事了”。  军人是个特殊群体。常言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他们是人员不断更新的队伍。能够干到退休的军人是少数,绝大多数官兵都只能在军队里服役一段期限,然后重新择业,二次融入社会。  国家为安置复转军人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时代的变迁和各人自身情况的不同,包括际遇的影响,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所得到的满意度肯定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个人的满意度还可能随着时间的转换有所变化。这当中很难避免一些不满意的现象出现,而互联网时代使这样的不满得以汇集并且放大。  所有不满都值得倾听,但退伍军人以示威性聚集方式表达不满肯定是不好的。除了对社会秩序的一般性干扰,退伍军人这样做还容易引起误读,被不怀好意的内外力量加以利用,这是参加聚集的退伍军人需特别注意的。  曾经的军人都有一段经历与国家的概念非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会让他们当中的部分人在离开军队后有失落感,一旦境遇不顺,尤其会委屈。解决部分退伍军人的这个问题,一方面各级组织要多关心他们,另一方面那部分退伍军人也要锻炼自己的坚强。每个人都不能把国家和社会的关怀理想化,当遭遇坎坷或不如意时,个人的努力和拼搏永远都应放在向社会寻求帮助的前面。  中国军队当前有200多万人,过去的人数更多,而且年年更替,全国的退伍军人总数十分庞大。应当说,绝大多数退伍军人已经安居乐业,为国家发展和社会繁荣继续做出贡献。这当中有少数人在退伍后遇到了意料不到的困难,有些想不开,他们的要求如果是合理的,处在社会安置复转军人的能力之内,且符合政策,就相对容易得到解决。有些要求超出了合理范畴,无法被满足,因而产生摩擦,在这个时代不应被大惊小怪。  我们希望看到退伍军人因自己的那段服役经历而被善待,同时也希望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始终是回应各种诉求的基础。国家每时都有难处,而大多数难处是阶段性的,并不具有对体制性质的描述力。希望退伍军人的“维权问题”也会随着多方的努力和时间所带来的变化得到逐渐消解。▲  (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我貼一個外媒的報道。(為什麼官媒的報道那麽空泛?外媒的那麽Solid? )  【星島日報報道】昨天,來自全國十二省千餘名退伍軍人,在北京的國防部、中央軍委辦公所在的八一大樓上訪,大樓被圍得水泄不通。此前亦有復員軍官在中央軍委前靜坐,但本次前來抗議的軍人人數多至上千,比較罕見。  網友上傳大量照片、視頻顯示,大批退伍軍人圍在中央軍委所在地——八一大樓外的街道上。多數抗議軍人穿有迷彩服,有人舉着標有原各大軍區的旗幟,還有人舉着「擁護習主席,堅決跟黨走」的標語。請願期間他們高喊口號、唱軍歌,要求討還公道,抗議活動持續了數小時,後被當局安排的巴士載走。  由於香山論壇昨天在京開幕,國防部長常萬全、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副參謀長孫建國等軍方領導,昨日在八一大樓內主持多場歡迎儀式及會見外賓。雖然大樓外有大批軍人抗議,但大樓內的活動沒有受到影響。  但從現場照片顯示,維權軍人多較有秩序,現場的警力並不多。有多輛巴士、警車首尾相接,將維權軍人和路人隔開。  有軍人表示,來的大多是軍官,他們代表了全國二萬三千名一九九三年至二○○○年被總政治部以精兵簡政和裁軍名義一次性買斷軍齡退役的軍人。當時的退役政策是,一次性給幾萬塊錢,軍官提前復員,但在地方上不再安排工作。許多軍官在這幾萬塊錢誘惑下選擇復員,但那幾萬塊錢花完之後,他們的生活面臨現實困難。  許多人沒有工作,只能拿一份可憐的低保,一個月幾十塊錢,一兩百塊錢。而現在退役的軍官,隨便每月撫恤金幾千元。相較之下,這些被一次性買斷的老軍官心理落差十分巨大,這是他們十幾年來持續上訪軍委的主要原因。  美聯社引述兩名不具名的抗議軍官,稱他們希望當局解決退休金等問題。據稱退役軍人光是今年就發動超過五十起抗議。  報道指出,近年退伍軍人愈發頻繁在中央軍委外靜坐,抗議內容多和退休金、協助轉業有關。今年六月十三日,據傳有近兩千名師團級復員軍官到八一大樓外大規模群體上訪。僅不到半年時間,中央軍委外再次出現了靜坐示威的復員軍人,而且人數明顯更多。英國《衞報》報道說,國防部新聞事務局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裁军30万后最新军队专业干部安置条例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1] 是为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办法。  【法规名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一级分类】军事法规  【二级分类】军事人事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第三条 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第四条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第五条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第六条 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  第七条 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管理全军干部转业工作。  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干部转业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负责全军转业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的移交,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第八条 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第九条 军队转业干部应当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条 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突出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国家和军队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转业安置计划  第十一条 全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制下达。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第十二条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  (二)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三)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四)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第十三条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年龄超过50周岁的;  (二)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四)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五)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六)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七)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第十四条 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下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50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超过50周岁、地方工作需要的,可以批准转业,另行办理。  第十五条 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由解放军总政治部与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计划外选调军队干部,经大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核并报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转业后,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办理审批。
  第三章 安置地点  第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条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第十八条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第十九条 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二十条 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 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 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第二十一条 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 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第四章 工作分配与就业  第二十二条 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第二十三条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 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优惠的政策措施,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艰苦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  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  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第二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  党和国家机关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所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把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安排与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有计划地选调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排到市(地)、县(市)级领导班子或者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任职。  第二十六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第二十八条 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第二十九条 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  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  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需要增加编制、职数和工资总额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十一条 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 件。  第三十二条 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三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  第五章 待遇  第三十四条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退休待遇。  本条 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六条 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第三十九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下列条 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  (一)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本办法第三十八条 和本条 各项规定的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第四十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其工资等各项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四条 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第四十二条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政治待遇;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第四十三条 军队转业干部在服现役期间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比照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以及被评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的,比照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  第六章 培训  第四十四条 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政策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十五条 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进行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有条 件的地区也可以在安置前组织适应性培训。培训工作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十六条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专业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部门或者专业编班集中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  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培训期间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在职人员的各项待遇。  第四十七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主要依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具体实施,也可以委托地方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工作。负责培训的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加强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竞争能力。  第四十八条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主要承担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适应性培训和部分专业培训,以及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的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从事社会服务的收益,主要用于补助培训经费的不足。  第四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师资、教学设施等方面,支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对报考各类院校的军队转业干部,应适当放宽年龄条 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 件下,优先录取;对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应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投档。  第七章 社会保障  第五十条 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因配偶无住房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超过家庭合理负担的部分,个人支付确有困难的,安置地政府应当视情给予购房补助或者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五十二条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五十三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家属安置  第五十四条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  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五十五条 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 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第五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 件下优先录取。  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五十七条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第九章 安置经费  第五十八条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分别列入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军费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加大投入。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涉及的行政事业费、培训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和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现行的经费供应渠道予以保障。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经费的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贴。安置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解决。  第五十九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障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第六十条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克扣、侵占,有关职能部门对安置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六十一条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条 件。  第六十二条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计划安置、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经费管理和协调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障等工作。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管理,主要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指导、就业培训、协助就业、退役金发放、档案接转与存放,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其他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负责。  第六十三条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对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可以视情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  第六十四条 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到地方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安置地政府负责处理,涉及原部队的,由原部队协助安置地政府处理。  对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不到地方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原部队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军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罚。  第六十五条 退出现役被确定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接收安置单位报到时,应当到当地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履行其预备役军官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十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此后批准转业的军队干部。以往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七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
  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共发三笔钱,部队下发的一次性退役金,具体金额咨询部队。地方政府下发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家属优待金。具体的金额需要咨询安置地民政部门,各安置地标准不一样,退役当年的政策也可能有改变。
  反正你们港港肯定没有退休金,手停口停,呵呵  
  @浮云_-12 11:43:00  樓主,怎麼不是遼寧艦?  大陸退役軍人,當官的回地方安排個官比你做,當兵的有門路的入城管,沒有門路的做保安。  -----------------------------  不懂就不要乱讲。  军人分义务兵和志愿兵。义务兵服役满期后可以选着退役或者留部队做职业军人。  义务兵退役后回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会安排工作或者领取一笔过的安置费,广州安置费现在一般是10万左右,各街道有少许不同,如果是城中村的还有额外奖励。如果是入西藏,新疆这些偏远地区的,奖励更多!  志愿兵如果职位够高,那就在军中退休,如果是中年的退役,一般按军衔同级安排工作(国企或政府部门),一般公安系统比较多,当然可以领取一大笔安置费。
  什么马来西亚人香港人广东人越南人真心恶心。  在北京上海最喜欢搭讪日本人。其次是台湾人韩国人  一不小心碰到香港人真像不小心吃了苍蝇一样恶心。香港人长得像越南人。性格像蒙古人。和香港人相处真心恶心。我都感觉会减寿十年
  为了让脱下军装走向社会的复转军人尽快实现再次就业,水磨沟区政府提供200多个社区巡逻员的公益性岗位,并联合辖区和内地的一些500强企业提供400多个岗位,举办了一场复转军人专场招聘会。  11月26日,新疆都市报记者来到该招聘会现场,只见几百平方米的招聘大厅里,挤得满满的都是穿着军装的热血男儿。  “您好,我想应聘社区巡逻员的岗位,需要什么条件?”一位名叫刘龙的小伙在榆树沟街道招聘处问道。刘龙来自四川,家里较贫困,为了不让父母操心,他想在离开部队前尽快找到一份好工作。  谈到选择社区巡逻员岗位的原因,刘龙说:“当兵是为了保家卫国,而社区巡逻员主要的责任是维护辖区的治安,我觉得工作上手会比较快。”  刘龙的话音刚落,榆树沟街道前来招聘的联防队长刘二伟就说:“欢迎您这样愿意为社区巡逻做贡献的军人,这是报名材料,请填写个人信息。”  刘二伟介绍,榆树沟街道有十多个社区,由于人手紧缺,很多社区都有2至4名巡防队员的缺口。军人在这一行容易上手,便于管理,责任心强。  记者发现,在此次招聘会上提供岗位的还有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疆内大型企业,及北京振远护卫中心、北京首都机场航空安保有限公司等内地大型企业。  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再就业办公室主任杨洋介绍,考虑到今年裁军30万,复转军人就业压力会加大,因此他们决定举办专场招聘会。此次招聘会上的岗位达到600多个,复转军人基本能实现一对一的就业。
  @滚滚红尘走天下
22:37:00  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共发三笔钱,部队下发的一次性退役金,具体金额咨询部队。地方政府下发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家属优待金。具体的金额需要咨询安置地民政部门,各安置地标准不一样,退役当年的政策也可能有改变。  -----------------------------  首先我对你转来详细资料表示赞赏和钦佩.其次我建议你不要使用:"真特么傻逼的"这类字眼, 否则香港网友会觉得我等大陆网友不够文明, 即时他们有时会不那么容易明白我们所表达的内容, 但是我们仍然应该文明一点. 另外我对于你的回复已经非常明白了. 资料很详细, 赞一个.
  @滚滚红尘走天下
22:37:00  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共发三笔钱,部队下发的一次性退役金,具体金额咨询部队。地方政府下发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家属优待金。具体的金额需要咨询安置地民政部门,各安置地标准不一样,退役当年的政策也可能有改变。  -----------------------------  @郑建-14 11:24:00  首先我对你转来详细资料表示赞赏和钦佩.其次我建议你不要使用:"真特么傻逼的"这类字眼, 否则香港网友会觉得我等大陆网友不够文明, 即时他们有时会不那么容易明白我们所表达的内容, 但是我们仍然应该文明一点. 另外我对于你的回复已经非常明白了. 资料很详细, 赞一个.  -----------------------------  建议很中肯,接受批评,其他版友我定当礼貌相待,
  给楼主普及点常识!中国军人离开军队只有3种情况:1、退伍(义务兵领取一次性退伍费)2、转业(基层干部到年纪转业地方安置以后拿的也是地方单位工资和福利)3、退休(少将及以上军衔到年纪退休离职,享受国家保障福利和待遇)!还有一种介于1和2之间的叫士官(超期服役在职期间拿部队工资,但是未到年限一样是退伍、到了年限可以转业地方安置享受同职位军官待遇)!我想我说的很明白了!另外加一句现在中国职业军人(非义务兵)的待遇绝对不低!可以说高于地方普通老百姓
  @滚滚红尘走天下
22:37:00  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共发三笔钱,部队下发的一次性退役金,具体金额咨询部队。地方政府下发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家属优待金。具体的金额需要咨询安置地民政部门,各安置地标准不一样,退役当年的政策也可能有改变。  -----------------------------  @郑建2016
11:24:00  首先我对你转来详细资料表示赞赏和钦佩.其次我建议你不要使用:"真特么傻逼的"这类字眼, 否则香港网友会觉得我等大陆网友不够文明, 即时他们有时会不那么容易明白我们所表达的内容, 但是我们仍然应该文明一点. 另外我对于你的回复已经非常明白了. 资料很详细, 赞一个.  -----------------------------  @滚滚红尘走天下
11:43:00  建议很中肯,接受批评,其他版友我定当礼貌相待,  -----------------------------  你们说的这些都是纸面上的,大部分地区也都落实了,可有些地方真的很垃圾,向我亲戚本来说可以安置在猎枪厂工作,可是工厂借故不接收,安置费也说现在没钱要等等,最后找到市长才解决
  @滚滚红尘走天下
22:37:00  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共发三笔钱,部队下发的一次性退役金,具体金额咨询部队。地方政府下发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家属优待金。具体的金额需要咨询安置地民政部门,各安置地标准不一样,退役当年的政策也可能有改变。  -----------------------------  @郑建2016
11:24:00  首先我对你转来详细资料表示赞赏和钦佩.其次我建议你不要使用:"真特么傻逼的"这类字眼, 否则香港网友会觉得我等大陆网友不够文明, 即时他们有时会不那么容易明白我们所表达的内容, 但是我们仍然应该文明一点. 另外我对于你的回复已经非常明白了. 资料很详细, 赞一个.  -----------------------------  @滚滚红尘走天下
11:43:00  建议很中肯,接受批评,其他版友我定当礼貌相待,  -----------------------------  @江湖夜游人889
19:12:00  你们说的这些都是纸面上的,大部分地区也都落实了,可有些地方真的很垃圾,向我亲戚本来说可以安置在猎枪厂工作,可是工厂借故不接收,安置费也说现在没钱要等等,最后找到市长才解决  -----------------------------  这里面涉嫌官员以权谋私了,
  @mogreensik
12:59:00    —————————————————  @中立门
17:16:00  内容有些歪了,BBC报道的1分真、3分假、6分夸大  —————————————————  这有@1000多人  
  我觉得那些哥们怎么那么乐,老是停车问我要军鞋、或者望远镜吗?  
  退休跟退伍都搞不清楚的,在那里瞎逼逼  
  当兵真的是看地方,大多数地方是很多人涌跃报名,少部分是要动员。
  @浮云_-13 21:18:00  我貼一個外媒的報道。(為什麼官媒的報道那麽空泛?外媒的那麽Solid? )  【星島日報報道】昨天,來自全國十二省千餘名退伍軍人,在北京的國防部、中央軍委辦公所在的八一大樓上訪,大樓被圍得水泄不通。此前亦有復員軍官在中央軍委前靜坐,但本次前來抗議的軍人人數多至上千,比較罕見。  網友上傳大量照片、視頻顯示,大批退伍軍人圍在中央軍委所在地——八一大樓外的街道上。多數抗議軍人穿有迷彩服,有人舉着標......  -----------------------------  这篇报道比较客观。只是一个退休金的概念,让不理解中国退休制度的人迷糊。  这篇文章和环球的文章,说的其实是一回事,我打个通俗易懂的形象比喻:  一个聘用制的公司或者工厂,它的员工由两类组成,占多数的合同制的员工+占少数的有编制的终身制员工。  在十几年前到几年前,合同期满后,工厂正常遣散了数百合同员工,给每个人发了遣散安置费。  到了这几年,依然是从前的做法,每批服务合同到期,遣散合同员工,年年如此。  做法和制度没变,但是有一个东西变了。  因为以前公司穷,收益少,能给每个员工的遣散费,在当时看来虽然算一笔厚款,但对比现在公司有钱了,新遣散的员工费给得比较多,就显得明显少了。  再加上有的老员工早已把钱用完,再加上现在生活成本高涨,生活陷入困顿。  有部分从前离开公司的老员工,就希望以前的东主,能按现在的合同制员工遣散费给,补上那个落差。  还有的部分从前离开公司的老员工,希望以前的东主,能对他像终身制员工一般,提供退休金。  就是这个含义,你去理解理解。
  楼主不懂军队的退伍与退休。  军队的退休金与地方官员差不多,士官、军官都较高。  而图中的这批,是退伍军人。  他们退伍时,约二十一到二十三,现在只要服役二年,很快。  退伍时,有一笔安置费。但一般不会安排工作。  如属于志愿兵并服务时间较长,则与军官一样安排工作。  这批军人的诉愿上面已经有人写出,我就不多说了。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私企退休后有退休金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