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到办一张手机卡多少钱把钱用了会有事吗。

捡到银行卡取走钱会怎么样-金投银行频道-金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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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和讯银行
编辑:huangqizhao
摘要:男子拾得银行卡后试出密码,然后让儿子更换衣服在不同的ATM机上取钱。日,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该案一审判决:男子张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http://bank.cngold.org/)03月22日讯,男子拾得后试出密码,然后让儿子更换衣服在不同的上取钱。日,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该案一审判决:男子张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日12时许,被告人张某在其经营的商店附近捡到一张卡。被告人张某回到自家店中,便让其子张某某(现年14周岁)到银行试密码。张某某到一atm机上试出密码为6个“0”,并查到该卡内存有16万余元人民币。被告人张某得知卡内有16万余元的人民币后,让张某某换了衣服,骑摩托车带张某某到另一地方。张某某通过一atm机分10次从卡内取出现金2万元。此时,该银行卡的持卡人李某的手机频繁收到银行取款短信,李某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被人冒用,遂立即到信用社办理了挂失手续。同时在张某父子以为该atm机内已无现金,二人遂回到自家店内,被告人张某又让张某某换了衣服,坐车到另一信用社欲从卡内继续取款时,卡因挂失被atm机收回,二人再次取款未遂。破案后,赃款2万元追回,发还失主。
山丹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拾得银行卡后冒用他人银行卡支取现金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关于公诉机关及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张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的量刑意见和辩护意见,与查证的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张某再次从信用卡内支取现金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应从重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了如下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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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个钱怎么这么难,其实不难,只要把这个异地取款手续费取消了,傻根...
朋友们,你们的银行卡开通了短信提醒吗?说真的,这个提醒还是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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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藏至我的藏点今天上午没事,和朋友一起出去逛街。  
走到**路时,看到地上有张手机卡,就捡了起来。是移动的号码。135********。  
换到我手机上查了一下,还有47元钱。朋友说,运气啊。。。  
我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因为去年的这个时候我手机掉了后,被那捡手机的家伙狂发信息给我存在上面亲朋好友们,叫他们帮助充卡。偏偏那时候我忘了手机卡的密码,无法挂失。结果是,我的好友们一共充了350元给那家伙。。。。  
嗯,算你倒霉,栽到我手里了~~~  
我心里这样想。  
翻了一下这张卡上的信息,可是没有一条,可能是全存在手机上的。又看了看存在卡上的电话号码,朋友倒是一大群,当然还包括爸爸,妈妈,妹妹。。。从这些看不出来是男是女,是老是小。  
一会儿电话响了,来电显示是“公司”,说不定是个才毕业的学生呢,我想。要是他刚参加工作的话,丢了手机卡岂不是很惨?一会儿我又想,哼,谁叫你这么不小心,丢了活该。。。。  
没有接电话。  
我又想,无论如何,要用掉卡上的这40多元钱,不是偷的,不是抢的,用了没关系的~~~  
可是又想不出要打给谁。  
就继续逛街。。。  
一会儿手机又响了起来,这次我接了。  
“是你捡的我的手机卡吗?”很不友好的声音,男的。  
“是的。”  
“什么时候还给我?”  
“呵,我就一定要还给你吗?”  
“你在哪里?”  
“。。。。。”  
我想我是个好人,我还是告诉了他我现在的所在地,他表示三十分钟后来这边。  
坐在那儿等了二十几分钟,电话又响了。  
一个男的,二十几岁,坐在摩托车上。  
“是你捡的我的卡对吗?”  
“是的。”  
“可以还给我了吗?”  
竟然是这种语气,好像还给他是天经地义一样的。  
老兄,你要知道,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多的是人偷啊抢啊的,就像以前捡到我手机的那个人,用我的卡骗人的。。。。多的是。  
哼,这么简单就想要回手机卡?  
“不请我们喝点什么吗?”我朋友终于开口了。  
“呃,喝点什么好呢,一人一瓶水?”  
算了, 本小姐是个好心人,碰到我算你运气好。  
于是,没花一分钱,我就把卡还给了他。  
我心真好啊,呵呵。。。。(脸红一下。。。)  
但愿我以后也能碰到像我这样的好心人。。。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zhe就这样?  不是很精彩啊
  什么叫“就这样”  事实和事情就是这样,当然“就这样”  。。。。。。
  运气不错哈,我是个懒人,对别人的东西不感兴趣,不过有时候确实懒到懒的还。。丢抽屉的可能性比较大
  呵呵,所以说,我还算是个好心人~~~
  好人哪,赞一个。
  作者:德州农民 回复日期: 22:31:26 
    好人哪,赞一个。  ============================================  呵,谢谢~~  
  楼主这样已经算是好的了。
  上次同样的捡张卡,结果对方说我是小偷。。。。。。。。。
      作者:rurubi 回复日期: 22:48:15 
    上次同样的捡张卡,结果对方说我是小偷。。。。。。。。。  ==================================================  呵呵,这么惨呀,难道他不知道“捡”和“偷”是二个不同的概念么。。。。。。
  z怎么能检到卡呢?就那么一个小卡片?我经常在地上看到那种小铜片,可谁会捡起来啊
  捡到东西千万不要给,除非他找到了我。
  我会踩两脚,再踏过去!嘿嘿!
  楼主是火星人,鉴定完毕。
  心地善良的好女孩
  楼主是好人  
  楼主做得好呀,不过这个人就比较没有风度了.
  会的  你会遇到的    好心必有好报
  友情顶贴  如今好心人不多了  
  呵呵!我水王来了!签名永远不换!   就是为了鄙视现在有些衣冠楚楚,满口礼仪道德的伪君子还没有这些江湖朋友讲信用和职业道德!  
2003年当时我女友要办一个“大专毕业证”,当时办证的要求女友把资料和照片邮寄给他,证件办好后贩子给女友邮寄回来,前一段,女友找一个专业“网络代办证件”的(他邮箱feiyue911#163.com)办“英语四级证”和“本科毕业证”问办证的怎么给他照片和资料,办证的让女友把数码照片传到一个指定的邮箱,没多久做好的证件就传到女友的邮箱里,后来我看女友拿到贩子EMS特快来的证件,和真的一模一样,跟她同学的真证件对比几乎就看不出来真假!大家说这叫不叫与时俱进???他留的邮箱feiyue911#163.com(请把#符号替换成@符号,谢谢合作),呵呵,有需要的GGJJDDMM也许可以救个急,别砸我啊,现在社会不就是认证件不认能力吗?!
  你牛啊.要是我就不还了,呵呵!!
  好人一个    我
  好人有好报。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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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我有个朋友捡到一张国外的后付费的手机卡,然后打了很多钱(具体金额不清楚)。由于现在丢卡人报案,现在我朋友以被刑事拘留,请问他触犯了哪条法律法规?懂法律的朋友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谈一下个人看法,我认为即不属于侵占罪也不属于盗窃罪。
首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在本案中,丢失的手机本身并无价值,拾得手机卡拒不交出并不构成犯罪,因为丢失手机卡,遗失人的财产并没有受到实际损失,仍可以通过挂失等手段重新办卡。而手机卡内的钱款并不属于遗失人的遗失物,拾得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侵占罪的范围。
其次,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有很重要的一点是,盗窃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若为预付费用户,手机卡中存有钱款,则拾得人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而在本案中,由于是后付费用户,手机卡中并不存在钱款,拾得人并无侵占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只能认为拾得人的行为使遗失人陷入了不利的债务之中。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此行为也不属于盗窃罪。
最后,我认为拾得人的这种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并不构成犯罪。
其他答案(共6个回答)
卡是遗失物
不属于侵占罪中的“三物”即遗忘物、保管物和埋藏物
因为侵占罪的客体指向上如上三类物
而恰恰不包括遗失物
也就不构成侵占罪的犯罪要件
这是侵占罪。由于侵占的对象不同,导致网友们有异议。
法律条文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解释一下,代为保管,指的是所有者主动的交给行为人保管和因遗失、埋藏等行为导致行为人承担保管责任。
为什么是侵占罪呢?
首先,楼主朋友是将捡来的物品作为自己物品使用,而使用的结果是失主承担话费。我们知道,捡来的物品依据物权法,捡得人有还给失主的义务,并且有权向失主索取报酬;本案中,国外的后付费的手机卡,是以本人姓名在电话运营商那里注了册的,捡得人是能够通过电话运营商还给失主的。因而,他把该物品自己使用必然是一种非法的行为。
其次,这种非法行为造成了失主财产损失。正如楼主所知,他的朋友捡到国外的后付费的手机卡后,然后打了很多钱。这钱是谁来支付呢?当然是手机卡的拥有者,也就是失主。
第三,楼主朋友是故意导致失主财产损失。使用手机的人都知道,打电话是要付钱的。楼主朋友用这手机卡打电话,当然对自己不承担电话费的后果是明知而且是追求的。当然他也可以说,他不知道这张卡是外国的卡,所以对造成如此大的手机费开支没有预见。然而,他的这种说法仅仅是个对行为程度的预见而已,因为他对使用手机卡必然造成失主承担话费是明知的,至于具体话费大小,这仅仅是程度,是非法行为的一个情节而已,不影响对行为的认定。
这当然不是诈骗罪,因为他没有使用欺骗的手法,去骗取话费;
这也不是信用卡诈骗罪,因为手机卡不是金融产品。
需要补充一下的是,这也不是盗窃罪,因为他没有主动的行为去窃取手机卡,而是捡得遗失物后,自己使用而导致失主的财产损失。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四条规定:“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已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侵权之诉处理”。就是说,遗失物拾得人如果对拾得物恶意占有,其性质由不当得利转化为侵权,如果数额较大可能由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我有个朋友捡到一张国外的后付费的手机卡,然后打了很多钱(具体金额不清楚)。由于现在丢卡人报案,现在我朋友以被刑事拘留,请问他触犯了哪条法律法规?懂法律的朋友请帮忙解答一下,
……捡到东西不还,是不当得利。
入此情况,应当按照信用卡诈骗定性,轻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者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因为,明知别是他人的后付费机卡,就不应当消费,隐瞒真情消费,就是诈骗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典第196条的规定,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和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侵占罪,犯罪数额 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日法发[1995]23号《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 ...
不是犯罪。垃圾桶里的东西应该被视为废弃物,人家变废为宝有啥罪?即使是贵重物品被误扔,也是扔者的责任更大呀,而捡拾者顶多算不当得利而已,远够不上盗劫罪。
客房清扫员在房间清扫中拾到客人遗留下的贵重物品时正确的处理程序是:
1、先电话通知客房中心;
2、由客房中心通知前台收款处,了解客人是否有电话留下,以便在第一时...
捡到他人遗忘的物品拒不交还的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要符...
可以。使用的时候可以通过基站定位,但是精度误差有近千米。所以找回的可能性真的难说。而且定位这个也不是你个人能做到的。这个和GPS定位可是不一样的。
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 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答: 就是有什么问题,咨询专业人士,详细描述,由专业人士提出法律建议。 有空加个微博好友给个好评啊
答: 莫名其钞(连莫名其妙都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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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便宜男”或面临法律处罚
捡到一张手机卡打了三年“免费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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