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赠人怎样将遗嘱与遗赠的区别中自己受赠的部分房产直接过户给子女

比继承父母房产还要麻烦 独生子女继承又有新问题
都说“隔辈亲”,爷爷奶奶把好东西留给孙子女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最近有朋友咨询融360房贷君(fangdai123),家里爷爷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过户给她,但是却遇到了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小李是家里的独女,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跟老人关系很好,爷爷年岁已高,名下还有一套房产,想过户给疼爱的孙女,但是却被告知孙子女不在继承人群内,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房产。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人继承。小李的爷爷、父母、姑姑还在世,奶奶两年前去世的。如果爷爷忽然去世,又没有留下遗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爷爷名下的这套房子,小李的父亲、姑姑有权力继承,小李不能继承。以小李现在的情况,想获得房子的话有三种方式:1、转手继承说白了就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小李爸爸先继承,再转让给小李。不过这就需要提供小李奶奶的亡故证明,以及跟小李父亲同辈的姑姑放弃继承的声明。在这套房过户给父亲之后,再由父亲以赠与或者交易的方式,将房产挪到小李名下。和直接继承不一样的是,继承房产不需要继承人有购房资格,但如果接受通过交易完成过户,小赵受到限购政策限制,必须有购房资格,这一点一定要注意。2、赠与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这种爷爷赠与孙子女的的情况,免交个税,并且可以在爷爷生前就能实现。3、遗赠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小李爷爷可以设立遗嘱,但是这种方法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首先是爷爷设立遗嘱,因为继承法没有把孙子女、外孙子女列入继承人范围内,孙辈继承财产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设立遗嘱。2)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意思是虽然爷爷设立了遗嘱,但是也需要小李父母、姑姑主动放弃继承房产的权利。在实际案例中,中华遗嘱库在为继承人提取遗嘱的时候也会主动询问并记录继承人是否同意接受继承,并为当事人保存证据。3)遗赠的时间限制。遗赠的生效时间是遗嘱的生效时间,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才发生执行效力。也就是说小李要是想通过遗赠的方式过户房产,必须在爷爷去世以后。法定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但是遗赠在生效后有2个月时间限制,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因为办理老人的后事,过了两个多月才来办遗赠手续,结果时效已经过了。如果遗嘱保存在机构中,即使生前孙子女不知情,那两个月的时间可以从孙子女来领取遗嘱时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这种遗赠方式不受限购令限制,意思就是假如小李名下有其他房产了,在限购城市也不影响遗赠。总的来说,隔代继承,如果老人健在的话还好,如果突然去世又没有留下遗嘱,孙子女想要过户房产可就要费一番周折了。所以老人如果有过户房产的打算,最好在生前就立下遗嘱,或者签订赠与合同,越早做好打算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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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房产没办公证,房产怎样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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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邢洋律师
一、遗嘱中房产没办公证书面遗嘱需要证明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自愿,而且在订立遗嘱时没有受到威胁和恐吓,另外要求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神智是清楚的。如果当事人前后立有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生效。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与该遗嘱内容没有厉害关系的证人证明即可生效,当然也得是当时人真实意思表示才行。详情请参阅民法通则。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是要去公证处办理的,房产遗嘱也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才有效。二、房产怎样办理过户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二)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如果您有其它疑问,可以向法邦网的律师进行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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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法定或遗嘱继承的房产要不要过户,如何过户?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继承开始后,房屋的继承不是必须要登记的,如果要再次处分该房屋时需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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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房产的继承和赠与做了一定程度的限制,那么应该如何进行房屋的继承和赠与呢?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二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三是,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对于房产赠与,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主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目前,南京市规定除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外,一律需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书;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北京房产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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