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调查代表处代表总机构收钱上门收钱,不给钱!会怎么样处理呢?

拒绝访问 | www.mrcjcn.com | 百度云加速
请打开cookies.
此网站 (www.mrcjcn.com) 的管理员禁止了您的访问。原因是您的访问包含了非浏览器特征(4140aaeda41443d7-ua98).
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一季度银行委外调查:收益要求提高,权益偏好上升——华创债券专题报告一季度银行委外调查:收益要求提高,权益偏好上升——华创债券专题报告热点梗百家号2018年严监管基调延续,债券市场增量资金有限,机构行为调整压力逐步显现。在债券市场方面过去银行通过同业负债主动扩张并进行债券委外的业务模式也面临调整,银行和非银之间的合作模式,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角色功能变化等,都是市场关心的重点。基于此,我们开展了银行委外业务调查,了解银行对于2018年一季度委外业务的决策要点和重要变化。本次调研共涉及87家银行总分支机构。主要结论如下:2、在央行维持紧平衡的环境下,银行负债端成本抬升,且资管新规将导致部分理财资金回表,银行表内负债的争夺加剧;叠加委外需求的减少及管理人竞争加剧,银行在收益率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4%的机构认为收益率在【6.1%-6.5%】才更有吸引力。3、除了传统的委外业务以外,银行和非银机构也在寻求其他模式方面的合作,例如投顾业务、FOF业务和MOM业务等。4、尽管委外业务本身是金融能力再分工的结果,但是当前不断趋严的监管环境对委外业务并不友好。机构对于资管新规打破刚兑的担心最大,其次是限制同业业务的系列文件,二者占比分别达到57%和30%。5、资管新规的影响:(1)就负债端而言,将造成资金回表压力,并出现部分资金直接流入非银机构;(2)就资产端而言,非标投资限制将带来一部分资金流入主动管理市场,但规模并不如机构预期的乐观。6、从具体的资产端选择看,机构偏好并不明显,但是如果考虑大行配置资金的绝对规模,权益市场、混合策略或成为2018年一季度的增长焦点。7、银行在选择委外合作机构时已经回归机构主动管理能力,这种能力不仅体现在做高收益,也体现在风控和净值稳定;此外规模指标尽管值得关注,但并不是绝对要点,小机构但投研能力优异的也将获得市场认可。8、在银行层面,顺应监管和市场变化也对其委外业务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加强对于委外业务的过程管理、通过更有效的管理体系进行及时止损、建立有效的白名单机制培养管理人识别筛选能力。9、未来银行或将逐步建立自己的资管子公司,但是大部分银行尽管认为自身要打造投资管理能力,但是投资风格较现有机构仍有较大区别,未来仍需开展委外业务进行有效补充。2018年严监管基调延续,债券市场增量资金有限,机构行为调整压力逐步显现。在债券市场方面过去银行通过同业负债主动扩张并进行债券委外的业务模式也面临调整,银行和非银之间的合作模式,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角色功能变化等,都是市场关心的重点。基于此,我们通过问卷、访谈交流等形式,开展了银行委外业务调查,了解银行对于2018年一季度委外业务的决策要点和重要变化。本次调研共涉及87家银行总分支机构。一、调研对象机构及部门分布本次调研共涉及87家机构。从银行类型看,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19家,城商行23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44家,还有1家外资行;从业务条线看,自营部门占比21%,资管部门占比25%,同业部门占比11%,以上均涉及或不做细分的业务部门占比43%;从地域分布看,东南沿海占比38%,东北地区占比20%,西部地区占比16%,中部地区占比26%。二、银行委外需求下降,收益要求抬升目前市场对于一季度债券走势判断并不乐观,在监管细则尚未出清的环境下,机构委外需求并不乐观。56%的银行认为一季度委外业务规模与上季度相比将进一步减少,38%的机构选择规模基本持平,仅有6%的机构看好一季度委外市场并有新增规模的打算。从机构类型看,股份制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委外收缩压力最大,均超过六成,大型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委外规模相对稳定。在央行维持紧平衡的环境下,银行负债端成本抬升,且资管新规将导致部分理财资金回表,银行表内负债的争夺加剧;叠加委外需求的减少及管理人竞争加剧,银行在收益率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6%的银行认为2018年一季度的委外收益率中枢应达到【5.6%-6.0%】才对银行具备吸引力;还有44%的机构认为收益率在【6.1%-6.5%】才更有吸引力。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对委外收益率的要求最高,这与两类机构存款占比较低,负债端结构调整压力大息息相关。除了传统的委外业务以外,银行和非银机构也在寻求其他模式方面的合作,例如投顾业务、FOF业务和MOM业务等。一方面,机构希望培养自己的投资研究能力,而不仅仅是将钱委托出去,也要参与到投资交易过程中;另一方面资管新规中对多层嵌套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约束也使得部分机构需要开拓委外以外的其他合作方面。具体来看,2018年一季度有12%的银行认为投顾业务需求相较于上季度会增加,而委外业务这方面的占比则仅为6%;倾向于投顾规模不变的银行占比41%(委外规模不变仅为38%);倾向于投顾规模减少的银行占比依然是大头,但并未超过50%。除了投顾模式外,FOF和MOM也是银行关注的业务模式,且FOF接受程度更高。选择“其他”的银行领导则对未来业务方向表示整体悲观。三、监管带来哪些变化?资管新规影响最大当前监管依然是影响债市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在业务模式方面,监管一方面逐步打破刚兑,另一方面要求穿透监管抑制机构套利行为。在问卷发放阶段,市场最担心的主要是资管新规,有关大额风险暴露、302号文和4号文的影响,本次调研并未展开,我们会在后期持续关注。尽管委外业务本身是金融能力再分工的结果,但是当前不断趋严的监管环境对委外业务并不友好。首先会使得银行委外的资金来源受限,其中既包括同业资金也包括表外理财资金,同时,监管套利空间压缩将使得银行挑选管理人进一步回归主动管理能力的判断,选择管理人时也更加规范。具体到影响委外业务的监管政策,机构对于资管新规打破刚兑的担心最大,其次是限制同业业务的系列文件,二者占比分别达到57%和30%。这两者主要是对理财资金和同业资金开展委外业务有所限制。由于2017年同业业务收缩已经较为明显,因此2018年机构担心的焦点转移到资管新规。MPA考核对银行广义信贷增速的约束并非影响委外的核心要点,说明机构在2017年调整较为到位,且并不担心2018年增速超标。进一步看资管新规的影响:(1)就负债端而言,将造成资金回表压力,并出现部分资金直接流入非银机构(34%的银行选择),或利传统的主动管理机构,例如公募基金和券商代销产品,还有机构表示会出现其他的代替品,例如结构性存款等;(2)就资产端而言,非标投资限制将带来一部分资金流入主动管理市场,但规模并不如机构预期的乐观,接近50%的银行认为非标会直接回归贷款,对委外市场并无增量贡献。四、权益和混合策略有新增需求,核心能力价值凸显严监管环境下,机构更应顺势而为,真正具备主动管理核心竞争力的机构将脱颖而出,依赖牌照优势、开展套利或通道业务则难以成为市场主流。从具体的资产端选择看,机构偏好并不明显。2018年一季度希望深入挖掘的资产中,债券、权益、混合策略占比均在40%-50%之间,但是不同机构的偏好差异较大。大中型国股行更看好权益和混合策略,衍生品也是积极尝试的方向,城商行和农村中小机构则依然看中债券市场,这也与机构投资范围限制有关。但是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各类机构在调研中的样本占比不同,导致平均数差异不大,如果考虑大行配置资金的绝对规模,权益市场、混合策略或成为2018年一季度的增长焦点。什么是管理人的核心能力?维持净值稳定、严格的风控标准、有效的信评能力、达到绝对收益、控制最大回撤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按重要程度排序)。其他要点呢?具备完善的投研体系、历史业绩较好、服务沟通顺畅、具备特色投资策略和管理规模大,是机构关注的要点。可见,市场已经回归机构主动管理能力,这种能力不仅体现在做高收益,也体现在风控和净值稳定;此外规模尽管值得关注,但并不是绝对要点,小机构但投研能力优异的也将获得市场认可。五、银行要加强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资管子公司也将打造差异化的主动管理能力在银行层面,顺应监管和市场变化也对其委外业务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来看,超过70%的银行认为自己要加强对于委外业务的过程管理、通过更有效的管理体系进行及时止损、建立有效的白名单机制培养管理人识别筛选能力,还有66%的机构希望不断加强自身的投研能力建设,逐步减少委外。这也说明,目前机构对于委外的需求仍然很大,但是依旧希望未来能够逐步减少对外部机构的依赖。最后,由于理财产品第三方独立托管的需求,未来银行或将逐步建立自己的资管子公司,目前管理人所担心的银行自己打造投研团队,剥离委外需求或将部分成真(32%的银行选择);但是大部分银行尽管认为自身要打造投资管理能力,但是投资风格较现有机构仍有较大区别,未来仍需开展委外业务进行有效补充(43%的银行选择),特别是股份行和城商行,对差异化的投资风格更加认同。因此,目前市场管理人要做的不是担心银行资管子公司对委外业务的侵蚀,而是加快培育自身主动管理能力,建立投资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热点梗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汽车,新闻,美女,实时热点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公募基金“通道公司”大调查(一):这家公司所有产品竟然都是委外基金?_凤凰财经
& 财经滚动新闻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公募基金“通道公司”大调查(一):这家公司所有产品竟然都是委外基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这厢监管机构刚刚发声称,基金管理人设立管理公募基金应当牢守合规风控底线,谨慎勤勉、诚实守信,公平对待投资者,严禁公募基金“通道化”,那厢理财不二牛就有了一系列惊人的发现--竟然有基金公司旗下全部产品似乎都是委外定制基金。现在已经严禁公募做通道业务了,那这些公司怎么办?重回零售的主战场,在业绩上厮杀,他们能否活得下来?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这些新基金公司也是新面孔,现在就让我们一家一家地来研究,也让大家看得明白。
这厢监管机构刚刚发声称,基金管理人设立管理公募基金应当牢守合规风控底线,谨慎勤勉、诚实守信,公平对待投资者,严禁公募基金“通道化”,那厢理财不二牛(微信号:buerniu5188)就有了一系列惊人的发现--竟然有基金公司旗下全部产品似乎都是委外定制基金!
而在新基金公司中,这个情况显得非常普遍。委外基金不说占据半壁江山,也起码有个七八成。现在已经严禁公募做通道业务了,那这些公司怎么办?重回零售的主战场,在业绩上厮杀,他们能否活得下来?
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这些新基金公司也是新面孔,现在就让我们一家一家地来研究研究,也让大家看得明白。
最近,有一只基金成功超越华安稳固收益A,坐上了截至目前本年度单日最大涨幅的宝座,那就是汇安丰华A。3月22日当天,这只基金的单位净值从1.0164元激增到1.5147元,涨幅高达49.03%,一不小心就成了今年以来所有基金收益排名的冠军。
每经记者 李蕾 每经编辑 江月
对于这种来势汹汹的&套路&,相信不少投资者都已经不陌生了。2016年在委外资金的大举&进攻&下,定制基金呈现爆发式增长,单日净值飙涨或大跌的情况也频频出现。不过,真正令理财不二牛吃惊的是汇安基金旗下的其他产品,因为它们无一例外全部符合委外定制基金的特征,高度疑似机构定制基金,却没有一只零售型产品。
这就厉害了,不是正往“枪口”上撞吗?额,这个汇安基金又是什么来头?
汇安基金的官方网站显示,其于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复,4月25日正式成立,是业内首家全自然人、由内部核心专业人士控股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为上海,设北京、上海双总部。
而根据此前的公开资料显示,汇安基金由9名自然人发起设立。何斌持股35.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秦军出资3550万,持股35.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两人合计持股超过70%。另外7名自然人,赵毅、戴新华、郭小峰、刘强、郭兆强、尹喜杰和王福德的持股比例分别在1.8%~4.9%不等。
而何斌和秦军其实也是老熟人了。董事长何斌曾任国泰基金副总经理,建信基金督察长、副总经理,而董事、总经理秦军则曾经担任嘉实基金总经理助理,华安基金副总经理,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分别为19年、17年。换言之,汇安基金的主要发起人、股东是几位不折不扣的公募&老兵&,从业经验都相当丰富。
那由他们一手创立的这家&业内首家全自然人持股公募&又是什么样的呢?理财不二牛决定从这家公司的产品开始看起。谁知不看不知道,一看妥妥吓一跳,这高度一致的清奇画风是怎么回事,大家一起来感受下↓↓↓(数据来自Wind和基金定期报告):
咱们一项一项地来看。
汇安基金的第一只基金是日正式成立的,到目前为止一共成立了9只基金(A、C份额合并计算),其中3只是债券型基金,6只是灵活配置的混合型基金。
这些基金在募集期间的有效认购户数都是200出头,规模(A、C份额合计)都是整数加上一个零头,以2亿元左右的规模居多。
还有这相似度极高的基金名称。经验丰富的理财不二牛经过仔细辨认终于发现了一个规律:债基都是&嘉&字辈、而混合型基金都是&丰&字辈的,至于具体是哪一只、每只基金的特征是什么那就不得而知了。自诩基金老江湖的理财不二牛尚且如此,普通投资者对这些基金的&脸盲&程度可想而知。
理财不二牛的老粉丝们应该还记得,上述几条都是机构定制基金最显著的特点。只要带有这些特质,基本上就等同于为自己贴上了&疑似委外&的标签。
多位公募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对这一现象表示了惊讶,一位中型基金公司人士更是坦言,虽然去年基金公司大量发行委外定制基金,不过所有产品都疑似定制基金的情况还是非常少见:&现在一些新基金公司的风格是比较激进。&
也有第三方评价人士指出,部分新基金公司在成立之初发零售型产品比较困难,所以会先找一些资金进入并成立基金,而这部分资金可能打开申购之后就会走掉,&所以会出现大额赎回、净值飙涨的现象,投资者在购买之前要注意观察&。
然而,当理财不二牛看到这些基金的管理人时更是有点傻眼↓:
这难道不是一个人掌管全公司基金的节奏啊?!
值得一提的是,汇安基金旗下所有产品的拟任基金经理都是仇秉则,而上表的基金里面除了汇安丰泽是在今年1月17日就增聘了戴杰与仇秉则一同管理,其他两只基金都是直到近日的3月22、23日才新增了基金经理。
那这位前期一直独挑大梁的仇秉则又是何方神圣?仇秉则的公开简历是这样的:CFA,CPA,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7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信用分析师,2016年6月起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用分析主管,从事信用债投资研究工作。这么一看,似乎此前也并没有直接管理基金的经验,而来到汇安基金之后就被委以重任,想必也不容易。
理财不二牛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试图与汇安基金人士取得联系,不过截至发稿仍未得到回应。
这就是&首家自然人持股公募&--汇安基金的现状,无论产品还是基金管理人亮点都不多,甚至还有全部产品都是定制基金的罕见情况出现,不但令投资者担忧,也不符合监管机构一直以来倡导的发展方向。尤其没有想到,几位极其资深地公募人士&回归&,走的是&通道&业务。而对于其他新基金公司的动向,理财不二牛也将继续关注。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预期年化利率
凤凰点评:凤凰集团旗下公司,轻松理财。
凤凰点评:业绩长期领先,投资尖端行业。
凤凰点评:进可攻退可守,抗跌性能尤佳。
同系近一年收益
凤凰点评:震荡市场首选,防御性能极佳且收益喜人,老总私人追加百万。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播放数:157009
播放数:98462
播放数:112001
播放数:5808920私募委外调查 | 委外的2017:银行直言不讳向私募送5块大蛋糕!
火山财富(微信号:huoshan5188)近日在2017首届智道私募峰会上,有资管人士表示,信托、私募、券商、基金子公司组成的资管机构的规模发生明显分化,信托和私募行业规模增速持续上涨,而基金子公司和券商的规模增速则是连续下滑。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小聪&&&&
每经记者 黄小聪 每经编辑 吴永久
前不久,随着基金业协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以下简称&4号文&),不少业内人士均认为这将进一步压缩相关业务占比较重的私募生存空间以及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
不过,火山财富(微信号:huoshan5188)近日在2017首届智道私募峰会上,有资管人士表示,信托、私募、券商、基金子公司组成的资管机构的规模发生明显分化,信托和私募行业规模增速持续上涨,而基金子公司和券商的规模增速则是连续下滑。规模下滑最为明显的是基金子公司,其在2016年三季度的增速就已经降回到了1%。要知道,在2015年前后,基金子公司委外业务的增速可是增长迅猛,有的规模甚至几倍增长。
那么,现如今这些业务是消失了还是转移到其它领域了?而作为委外中坚力量的银行,在进入2017年后,他们的目光又都聚焦在哪呢?不急,看看火山财富划出的最新重点:
四大资管机构冰火两重天
还记得当《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下发时,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就纷纷表示通道业务因计提较高的风险资本实质难以开展。
而当&4号文&发布时,虽然已经有基金子公司表示影响在逐步降低,但也还有部分基金公司表示影响还是挺大。
光大银行资管部副总经理潘东在2017首届智道私募峰会上表示,到2016年9月底,中国资管行业总规模虽然仍在增长,但是速度已经下来了。资管行业机构规模在发生剧烈的分化,用一个增长指标来看,从2016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的规模变化,在季度增量当中,信托行业2016年一季度增量5%,二季度规模9%,三季度规模14%,信托增量一直在增加。
而基金子公司一季度规模增量21%,二季度规模16%,三季度规模1%,2016年最火的基金子公司下半年增速基本回到了没有增长。另外,券商一季度规模增量30%,二季度规模17%,三季度规模12%;私募方面,一季度规模增速10%,二季度规模15%,三季度规模28%。
经过上述的数据对比,可以明显看出,在严控基金子公司、券商专户之后,这些业务流向了信托、私募。
除此之外,&2016年还有一个特别大的变化,所有的机构都觉得到年底是&资产荒&、资金荒两荒。所有人和我一样,觉得2017年很难干,所以我们有一个判断,行业的高速增长的拐点是否来到?结构改变是否会从2017年开始?&潘东提出两大疑问。
最想开拓五大领域
如果说资管行业的结构改变已悄悄发生,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叠加无风险收益率下行等因素,银行又如何满足高净值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很多商业银行如果仅仅依靠自身的投资管理能力是不够的,另一方面,随着阳光私募基金规模持续增长,机构客户已经成为私募基金哄抢的对象,而这也正是委外得以飞速增长的重要原因。
在已经到来的2017年,银行最为感兴趣的合作领域又集中在哪些?不妨来看一看银行人士真实的想法。
兴业银行私行部副总经理毕玉表示,&我们迫切需要从社会上寻找优秀的管理人,采取市场有效的投资策略匹配我们的客户需求。而我们在跟私募的合作中,比较感兴趣的领域主要有五大方面。&
第一,合作创设一些明星款证券基金类产品。私募机构依靠它灵活的激励机制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的加盟,投资绩效和投研能力挂钩,使得不少公募优秀的投资总监等投奔到私募自主创业。这类管理人往往专业能力非常强,也有很强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在度过短暂的适应期后,非常乐于和他们强强联手,共同推进明星款产品。
第二,期望合作创设量化多策略的产品获得一些平稳的收益。私募机构无论是投资范围还是交易机制上受到监管的限制比较有限,更加适合混合策略的实施,大量海归优质量化基金经理通过技术有时在国内市场如鱼得水,通过程序化下单自建系统风控监测的手段能够捕获高频交易和套利机会,进一步保障策略的有效实施。
第三,希望参与到有私募机构参与的FOF、MOM产品;第四,希望参与股权私募投资基金,分享一级市场的盛宴;第五,希望参与境外投资助力全球化的资产配置。
当然火山财富(微信号:huoshan5188)也注意到,不少委外机构和私募合作当中也面临一些困难,比如说有些委外机构要求的跟投比例过高,而有的则干涉太多,给私募的施展空间较少等等。
对于和私募合作中的困难,毕玉则认为,首先,现在还没有一个独立的官方信息披露机构,平时获取私募机构产品信息往往由管理人、机构单向提供,它的真实性以及各个方面很难完全地保障,使得在挑选外部私募机构的过程当中筛选难度非常大。
其次,私募机构的资产管理规模超过一定限度之后,它的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压力是很大的,所以有些私募机构反而是为大所累,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反而管理水平会下降。
再次,很多机构过度依赖核心人物,整体队伍素质可能需要得到同步提升;另外,由于政策限制,目前银行只能代销持牌金融机构创设的产品,还不能直接代销私募机构作为管理人的产品,也为合作带来了一定障碍。
不过,毕玉也指出,虽然面临以上的问题,但瑕不掩瑜,不能阻挡银行和私募合作的滚滚车轮。而且很多问题在逐步得到解决,包括第三方机构也觉察到了这方面的一些蓝海,已经积极介入其中,解决诸如信息不对称、披露不充分等问题。
火山财富扎根于全国最大原创投资理财资讯发源地&&《每日经济新闻》,由多位征战股市一线的资深财经记者全心全力打造。
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快速关注&火山财富&。
每经记者 黄小聪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Copyright (C) 2018 每日经济新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
北京: 010-, 上海: 021-, 广州: 020-, 深圳: 9, 成都: 028-我国第三方债务催收市场调查报告
日16:03&&&&&&&&
孙天琦 武岳 王昀 张晓东&&&&&&&&来源:金融时报
  在我国消费信贷快速增长,信用卡发卡量和交易量显著增加、民间借贷比较活跃及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债务催收行业这几年迅速发展。使用第三方债务催收成为金融机构和民间放贷人的选择之一,许多调查公司、商务咨询公司、担保公司、部分商业银行离职人员加入到债务催收行业。债务催收市场作为金融市场、信贷市场不断成熟过程中的产物,是信用关系发达、整个信贷链条分工不断细化的一个表现。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我国债务催收市场还会有进一步的发展,其中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是一个焦点。
  国外和我国港台地区第三方债务催收的监管与自律
  债务催收是指当债务人出现违约或逾期还款的情况,债权人以自身名义或委托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以债权人名义收取欠款的活动。债务催收可分为个贷催收和商账催收。催收主要方式包括债权人自行催收和委托第三方进行催收。本报告主要是针对债权人委托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进行的个贷催收子行业的调查研究。
  (一)美国。在美国,债权人内部催收部门倾向于将重点放在短期违约贷款,如果不能直接收回债务,这些账户最终就会被送到第三方催收机构,并以部分份额作为委托费用。凭借在技术、设备、人力、催收机制等方面的优势,第三方债务催收在美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部分第三方催收机构已经成为在华尔街上市的大型企业,甚至美国国家税务局(IRS)也试图利用私人公司催收部分税费。
  美国国际信用收债协会的数据显示,2013年底,美国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共有4615家,总计收回约552亿美元账款,其中,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获取了约104亿美元佣金,债权人得到了约449亿美元账款。
  分行业看,医疗保健是债务催收最大业务领域,约占第三方债务催收数额的38%,紧随其后的是学生贷款(25%)、信用卡\金融债务(10%)、政府债务、零售、公用事业\电信、住房按揭等(以上均不足10%)。
  美国一般专业催收机构规模很小,绝大多数机构雇员数少于10人,但行业集中度较高,年收入超过1000万美元的催收机构数量约175家,占超过60%的市场份额。2013年底,从业人员约136100人,其中全日制员工约127900人,非全日制员工6600人,合同工1600人。同时,还有95100人就业与该行业存在联系。估计直接贡献联邦税7.24亿美元,州税4亿美元和地方税2.87亿美元,税收总和共达14亿美元。
  1977年以前,美国联邦政府对第三方债务催收行业基本上放任自由,间接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大量收债时对债务人的过度侵权行为。随着跨州收账行为的兴起,很多州出台了相关法律规范债务催收行为。
  为了克服各州相关法律的不一致性及保护不足的问题,促进债务催收行业的规范运作和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美国联邦层面于1977年制订了《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明确了债务催收机构的法定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禁止对消费者进行烦扰和虐待,例如禁止债务催收机构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犯罪手段,造成任何人身、名誉或财产的伤害;二是禁止使用不实、欺诈或误导的陈述或手段,例如债务催收机构与消费者联系时,必须披露自身的身份与催收债务的目的;三是禁止采取不公平或不合理的方式收债或试图收债,例如债务催收机构不得在债务人不方便的时间打催收电话,特别是在晚间9时至早晨8时之间。
  债务催收过程中的消费者保护问题是焦点之一。根据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2015年3月公布的《消费者回应2014年度报告》统计,2014年全年,债务催收是CFPB处理投诉最多的领域,共约88300笔,占CFPB处理投诉总量的35%。
  (二)我国香港地区。香港地区银行公会制订的《银行营运守则》中,专章对债务催收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债务催收机构不可做出任何有损其所代表的商业银行的业务、诚信、声誉或商誉的行为,对客户资料严格保密;在催收过程中,债务催收机构不得使用恐吓或暴力手段,不得在债务人住所的外墙上张贴海报或涂写字句,不得不断致电骚扰或在不合情理的时间致电债务人,不得骚扰债务人的家人及朋友,以追问有关债务人的下落。
  (三)我国台湾地区。台湾银行业公会制定的《金融机构办理应收债权催收作业委外处理要点》、《金融机构债权催收作业委外最低标准化范例》中,对金融机构委托债务催收机构进行的催收行为进行明确规范,债务催收机构不得有暴力、恐吓、胁迫、辱骂、骚扰、虚伪、诈欺或误导债务人或第三人或造成债务人隐私受侵害的其他不当的债务催收行为,不得以影响他人正常居住、就学、工作、营业或生活的骚扰方法催收债务,例如不得以明信片进行催收,或在信封上使用任何文字、符号及其他方式,使第三人知悉债务人负有债务或其他有关债务人私生活信息。
  我国债务催收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目前没有实质意义和形式意义上专门的债务催收法律规范。现行法律对债务催收有关问题无明文规定,但在《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明确保护公民(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侵犯上述权利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债务催收问题的规定规范的是商业银行催收的外包行为,而非规范催收机构及其催收行为。总体上看,商业银行对催收外包的管理是很规范的,但是,在经济下行期,由于业绩考核压力大,有个别商业银行暗示催收机构采取各种手段,提高催收回款率。
  (二)债务催收行业“匿名”存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门曾多次出台规范性文件,禁止设立讨债公司及其他类似企业。但与此同时,现实中有一些企业通过注册经营范围为“商账管理、银行信贷业务咨询、催收客户服务”等途径间接进入债务催收行业。对此,各地工商部门基本都给予注册(业界认为由于催收行业经营资质在各地区的准入条件差异,催收公司在深圳、上海等地注册较为便利,其他地区则相对较难),涌现出了一些规模大、作业正规的机构。但还是出现经营范围表达受到限制的情形,比如典型的多家从事收债业务的公司,工商部门批准其一般经营项目包括:(1)向发卡机构提供信用卡专业化外包服务;(2)合同违约提醒通知服务;(3)银行卡催告通知服务等等,但是也不使用“债务催收”字样。
  2015年6月,据最新湖南省长沙市商事登记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系统发布的商事信息显示,金融服务外包、受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和信用卡透支户进行催收服务以及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首次纳入经营范围。其中,受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和信用卡透支户进行催收服务,涵盖了银行所有类型的信贷催收服务,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则涵盖了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借贷在内的所有催收服务。
  (三)我国债务催收行业良莠不齐,一些催收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引起社会关注。2003年第一家专业化外资催收公司进入我国规模化运作以来,我国的催收行业迅速分化。各类催收服务供应商的管理理念差异很大,有的借鉴境外先进经验,在管理、系统、设施等方面大力投入,为银行提供长期的良好服务,而另一些则是单纯看中有钱赚而进入该行业,缺乏对银行贷款业务、客户关系等的核心理解,无法在操作和业务规划上给予银行长期帮助。
  由于我国债务催收行业缺乏规范,一些从业者认为自己属于夹缝行业,行业的认可和发展受到了制约。同时,出现部分讨债公司和从业人员采取一些比较极端的手段,如围堵、纠缠、滋扰、威胁、恐吓、曝光等软暴力或者直接暴力手段侵犯债务人合法权益,催收机构上门催收连续数日用胶水堵住债务人家门锁眼、在催收信封的债务人名字上加黑框等典型案例不时引发争议。未经同意擅自对信用卡持卡人、个贷未偿还债务人的个人信息在媒体公开通报,披露其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也屡屡引发舆论关注。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有机构在其电商平台推出的类似信用卡的授信服务,其用户协议中关于用户信息的概括授权条款边际模糊,授权该服务商可收集用户提供的用户及用户关联方的任何数据和信息,且没有对关联方明确定义,因而当获得授信的用户出现违约后,该服务商在联系用户本人未果的情况下,通过联系用户关联方催收用户还款。因为关联方信息是借助互联网平台收集和获取,并未获得关联方本人的同意和授权,存在法律和道德风险,引发了各界对互联网平台使用大数据资源进行催收时如何保护个人信息的争论。
  国内债务催收情况调查
  关于中国债务催收情况的问卷调查主要针对消费金融领域债务催收问题,共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10个具有代表性的省份(在东部地区选取了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广东省和浙江省,在中部地区选取了湖北省和江西省,在西部地区选取了陕西省和四川省,在东北地区选取了黑龙江省),共抽取110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和136个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作为有效样本。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催收情况调查分析。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调查主要内容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委托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进行债务催收的情况、自身进行债务催收的情况等。1、基本情况。(1)42.7%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债务催收的总体政策或制度,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商业银行比例高于平均值,分别为47.7%、54.8%和57.1%。(2)79.1%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明确、有效的债务催收员工、流程管理的内部制度规范。(3)80.9%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在债务催收过程中,积极与债务人进行磋商,提供多种途径供债务人选择,包括重新签订合同、修改合同或债务减免等,帮助其脱离困境。(4)86.4%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为当前债务催收业务的主要困难是“债务人诚信度较低”,选择“政策法规欠缺”、“专业人才欠缺”和“第三方债务催收行业市场化程度不足”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例也较高,分别达到60.0%、46.4%和45.5%。
  2、委托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进行债务催收的情况。(1)1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共有8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进行债务催收的业务。(2)72.3%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债务催收外包业务涵盖“信用卡”,对“个人零售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委外催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例分别为45.8%和16.9%。(3)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对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进行定期审查,审查内容排在首位的是“债务催收的绩效”,占比79.2%,其次是“债务人的投诉情况”和“信息安全”。(4)有63.1%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备选的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的名单库,并根据尽职调查的情况定期更新。(5)73.5%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由专门的团队对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的催收行为进行突击检查。
  3、自身进行债务催收的情况。(1)72.7%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对本机构债务催收人员的职业背景、信用背景和法律背景进行审查。(2)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债务催收人员的激励政策主要考虑因素依次排序是“催收回款金额”、“催收过程的规范性”和“债务人投诉情况”。(3)“信用卡”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己进行债务催收的主要类别。(4)92.7%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保存电话催收的全程录音及与债务人的所有其他联络。保存期限在“2-4年”的比例最大,为41.8%。(5)51.8%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表示存在债务人对催收人员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催收的情况。(6)68.2%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规定不得向债务人债务的担保方之外的第三人(包括债务人的家人及朋友)进行债务催收。(7)80.9%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了专门的债务人个人信息保密制度。
  (二)第三方债务催收行业情况调查分析。对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调查内容涵盖了基本情况、内部政策和制度框架、催收业务范围、催收方式、内部管理、债务人投诉及处理、对行业监管的建议等。1、基本情况。(1)71.3%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具有有关债务催收的总体政策或制度。(2)97.8%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具有员工管理、流程管理的内部制度规范。(3)54.4%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认为当前运营的最主要困难是“行业社会信用不高,社会认可度较低”,其次是“行业竞争度过高”,占比47.8%,第三位的是“专业人才欠缺”,占比47.1%。
  2、员工情况。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对债务催收人员的激励政策主要考虑因素依次排序是“催收回款金额”、“催收过程的规范性”和“债务人投诉情况”。
  3、催收业务范围。89.7%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从事“信用卡”债务催收,从事“房地产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比例分别为51.5%和42.6%。
  4、催收方式。(1)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催收采用的主要方式包括“电话催收”、“实地催收”和“信函催收”。(2)60.3%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进行实地催收时对债务催收人员配备移动监控设备。(3)87.5%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进行电话催收时对电话全程录音。其中,在进行电话催收的全程录音时,84.6%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会告知债务人以及录音的目的。(4)在进行电话催收时对电话全程录音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中,96.6%的会保存电话催收的全程录音及与债务人的所有其他联络。保存期限在“2-3年”的比例最大,为68.1%。(5)47.8%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表示存在债务人对催收人员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催收的情况。
  5、内部管理。(1)65.4%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与债权人签订合同时,会确认债权人未就合同中的债务聘请其他催收公司。(2)94.1%的债权人与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催收过程中,不得对债务人在言语上或行动上作出恐吓或使用暴力,不得采取骚扰性或不正当的催收手段。(3)69.1%的债权人与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向债务人债务的担保方进行债务催收。(4)86.0%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具有催收过程中不得采取骚扰性或不正当的收债手段的制度性规定。(5)94.1%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制定了专门的债务人个人信息保密制度,同时也制定了专门的委托人信息安全保护制度。
  6、债务人投诉及处理。(1)89.7%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建立了具体的债务人投诉受理、处理机制和工作流程。(2)91.9%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会将对债务人投诉的处理情况与催收人员的绩效挂钩。(3)投诉集中在减免问题、利息和滞纳金太高、怀疑信息泄露、催收态度不好、恶意投诉反催收等。(4)94.1%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会对债务人投诉进行系统性分析,找出投诉的潜在来源或系统原因,并及时进行整改。
  (三)对行业监管的建议。1、93.6%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86.8%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认为有必要由国务院或金融监管部门出台《债务催收条例》。2、83.6%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75.0%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认为有必要明确一个政府部门承担起监管债务催收行业的责任。3、89.1%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85.3%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认为有必要由监管部门设定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的行业准入方式。4、92.7%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88.2%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认为有必要成立债务催收机构的行业自律组织,发布行业自律规范。5、93.6%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85.3%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认为有必要由国家出台《个人破产法》,对在业务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资不抵债的自然人进行救助或规范。
  政策建议
  债务催收市场作为金融市场、信贷市场不断成熟过程中的产物,是信用关系发达、整个信贷链条分工不断细化的一个表现。我国债务催收行业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亟须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管理,以确保其规范化、阳光化发展。
  (一)明确债务催收行业行政主管机构。调查问卷显示,83.6%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75.0%的第三方债务催收公司认为有必要明确一个政府部门承担起监管债务催收行业的责任。因此,建议尽快明确债务催收行业的行政主管机构,确定工作职责,建立监管体系,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二)推动出台债务催收行业法律法规,促进该行业的阳光化、规范化。本着“从易到难”的原则,可考虑由债务催收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台该行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该行业的行为准则、业务范围、准入标准、从业资格等做出规范。其中一个重点就是消费者保护,即债务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出台更高层级的法律法规,实现该行业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三)研究组建债务催收行业自律组织,出台该行业的自律公约。考虑到债务催收机构在我国已纷纷出现,债务催收业务快速增长,可研究在遵守相关法律及《中办、国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有关规定下,组建全国性的债务催收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出台自律公约,对该行业的准入标准、机构资质、行为准则、业务范围、自律管理、债务人合法权益保护等内容做出规范。比如,行业协会研究建立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进行债务催收的行业规范,细化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标准和操作流程,对数据的来源、使用范围和安全性等加以明确规定,不得滥用和泄露个人隐私,在合理使用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间取得最优均衡。行业协会还可考虑引入评级机制,支持评定等级高的会员机构的更大发展,如接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进行联系方式的查询、账户信息的查询等。
  (四)研究出台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利益,减轻甚至消除私力救济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助于克服“执行难”问题,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稳定。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也是与健全个人信用制度相互依赖、密不可分的。在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仍然是法律空白,当出现个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和个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金融机构对相关债权的处理也受到影响。尤其是在征信系统中,若无个人破产制度,那些诚实的、陷于财务困境的消费者的负面信息永远无法删除。
  推出公平公正的个人破产制度可以使陷入财务困境的金融消费者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摆脱财务困境,并努力实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从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便于金融机构对相关债权进行处理,整体上润滑金融业务链条的运转。
  (五)优化信用环境,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结合我国目前实际,社会各方应合力营造“诚信光荣、逃债可耻”的社会氛围,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不断优化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第一作者为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
相关附件: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上门推销支付宝收钱码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