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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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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
论善意取得制度
【英文标题】 On the System of Innocent Acquisition【作者】
【作者单位】 【分类】
【中文关键词】 善意取得
回复【期刊年份】
【期号】 3【页码】 115
【摘要】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的重要内容。本文基于对各国善意取得制度的探究,论证了立法的必要性,进而从其含义,历史沿革,存在基础,构成要件,受损方的法律救助等方面论述该制度,并详细分析了动产的范围,分类探讨各种动产在不同情形下如何适用该制度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基础是法律回应社会需要以及法理念转变;“受让”需为有偿交易行为;对“善意”的界定和占有人因欺诈、轻信而丧失占有时取回占有委托物的法律建构等全新的观点和一些立法建议。
【全文】【】 &&&&   一、善意取得的含义及历史沿革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于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交付于买受人后,若买受人取得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1]善意取得制度,系近现代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它是法律对所有权保护(静的安全)和交易便捷(动的安全)两种价值的利益衡量之后作出的抉择。
  早在罗马法时代,“无论何人不能以大于自己所有的权让于他人”,“发现已物,我必收回”是十分重要的原则。英国亦有法谚“如果让与人的权利有瑕疵,受让人的权利也有瑕疵,所以所有人有权向任何人,包括不知情的受让人追回无权转让的财产。”在所有权绝对主义的原则之下,买受人始终无法从无权处分人处取得受让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善意与否,皆非所问。而原所有权人则基于动产追及权得向买受人请求所有物返还。
  通说都认为,大陆法系的善意取得制度滥觞手日耳曼法“以手护手”(Hand muss Hand Wahren)制度。该制度认为“任意将自己的动产交付于他人者,仅能向其相对人请求返还,若该相对人将动产让与第三人时,原动产所有人仅可对相对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得向受让人请求返还。”一般认为,近代以降的善意取得制度皆源于此。而作为一项真正切实可行的民事制度,并在各国法律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则是在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得到蓬勃发展伴随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的民事立法中开始的。由于新的社会情势和经济背景,法理念的转变,此时的善意取得制度已与日耳曼的“以手护手”相去甚远。至于对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立场,则有“极端肯定立场”如意大利;“极端否定立场”如挪威,丹麦和“中间法立场”如德、法、日、奥、瑞士等大多数国家。
  二、善意取得的存在基础
  立法者缘何设立善意取得制度?法律如何在所有权与交易间作出选择。对此善意取得的存在基础问题,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各种学说莫衷一是。有学者从其存在的理论基础考究,这可归并为两类:(1)取得时效说,认为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是基于“即时时效或瞬间时效”的作用结果。[2]这一学说被认为“难谓妥当”,[3]因为善意取得制度与以时间及时间的经过为要件的时效制度显然无直接联系。(2)非时效说,又包括四种不同的主张:A、权利外像说;B、权利赋权说;C、占有效力说;D、法律特别规定说。因前三说推定或认为占有人有处分标的物的权能,此与善意取得认为善意受让人得自无权利人处取得权利之本旨不合。且由此而生的性质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始取得之性质不符,故法律特别规定说为多数学者所采,至于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则是缘于善意取得的实践根据。
  善意取得的实践根据为交易安全,或称动的安全。民法上素有“静的安全”与“动的安全”的区分,所谓“静的安全”是对原权利人现存的既得利益加以保护,使其免受他人的不法侵害,力图保持社会秩序的平和稳定,体现在物权的所有权法、侵权行为法、债法的不当得利之中。“动的安全”则旨在保护善意的无过失的交易者取得利益的行为,以圆滑财产的流通,从而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和经济秩序。若从保护静的安全出发,所有权将得到绝对的保护,所有人得向元权处分的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而受让人仅能依相应法律去寻求救济。这在罗马法时期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再绝对贯彻所有权的绝对原则,显然存在问题:(1)任何善意的交易者,在依据法律和市场规则的规定作出交易后取得了标的物,却随时有可能并未取得所有权,甚至有朝一日被原所有权人请求返还,这必然使人们失去对法律的信任,甚至对交易避而远之。(2)动产是以占有为公示手段的,占有其物便具有公信力,若对让与者的信赖未得到保护,则每个人进行交易时都要调查让与人是否为无权处分人,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同时人人惧怕遭损害,皆不敢进入交易。(3)原权利人既然可以将所有物转于让与人占有,说明其对让与人的信赖,原所有人与之的关系显较一个善意的交易者来得紧密。“让善意受让人对他无法控制的风险承担责任,而使原权利人的利益不受可由其控制的风险影响,无疑有悖于我们所信守的公平观念。更何况原权利人的控制成本常常低于善意受让人的调查成本”。[4]应该说,当前经济秩序的理想状态是创新活力与稳定有序的齐并保护,如何均衡两种安全是重要的理论课题。经过利益权衡,显然,交易安全应受到较静的安全更大的保障。而善意取得恰恰是均衡这种“侧重高效率与动态安全的保护,且兼顾静态安全”[5]的价值取向的有效法律元件。
  在笔者看来,无论说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还是实践根据,其实,法律作出这样的选择,只是法律回应社会需要,且近现代以来人们的法理念发生变化的一个典型体现而已。应该说“民法的理念和其中许多设计,几乎直接就是法哲学的研究课题。民法的转变,也大致可以充当整个法学发展的向导。……这些纯理论的动向到了民法的规范里,便直截了当地要以制度体现出来。”[6]善意取得便为适例。中世纪以来,民法由义务本位转入权利本位,个人权利大张,法律围绕个人和权利展开。19世纪中期以后,人们开始质疑权利本位的极端化,“社会开始根据某种关系,而非根据自由意志组织起来”。[7]而进入20世纪,民法进入了社会本位阶段,为了保护整个社会的利益,法律已允许限制或剥夺个人的某些权利,而强制其为特定义务,这便是真正系统、完备的善意取得制度“牺牲”所有权人既得利益,而保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契机所在。善意取得制度满足了市场经济运作的需要,财产流通秩序得到了保障,人们“强烈而持久的期望”[8]因之而实现了。
  三、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一)标的物主要为动产。
  物分为动产与不动产。传统理论认为善意取得仅适用于动产,但由于我国司法解释对共同共有的不动产规定了适用善意取得,有论者认为善意取得的范围应扩大到不动产领域。[9]这种观点有待进一步思考。在《物权法》的立法上,保护善意的要求虽然可作为原则而存在,但由于动产与不动产的性质不同,登记与占有的不同,公示方法不同而产生的公信力差异,导致设立具体制度时也应区别对待。不动产以登记作为公示手段,与动产占有的公示方式具有公信力的原理一样,不动产的登记也具有公信力,基于信赖登记而进行交易的善意不动产物权取得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存在这种不动产公信力制度与动产善意取得各司其职,因而无须将善意取得扩充到不动产而重复调整。当然,登记与实际权利关系不一致的情形是存在的,对此学者提出的“相对公信力”与“确立登记与占有权利外形一致说”[10]来补强登记公信力是有效的手段。至于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是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相关问题须予以解决,才仅就共同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作出了规定,并不具有普通的适用性,这种简略的司法解释不应作为不动产可适用善意取得的依据。因而不动产应由登记公信力制度加以保障,而善意取得的标的仅以动产为限,至于具体范围容下文详述。
  (二)让与人须为动产占有人。
  这是善意取得的前提条件,正是因为占有为动产公示方法,让与人的占有才可能使受让人信赖其为处分权人,始有善意可言。此占有可为直接占有,间接占有,辅助占有,瑕疵占有等。让与人取得占有的原因,是否对善意取得有影响?不同国家有不同规定,有些则未明文规定(如台湾)。学术界亦有分歧,有学者认为依解释,须让与人取得占有系由于真正权利人的意思,如因租赁等而将标的物交付让与人为占有。否则,受让人有返还的义务,不属于善意取得。
  (三)让与人须为无权处分人。
  善意取得以让与人缺乏对标的物的处分权为要件,而让与行为的其他条件仍应具备。让与人若有让与动产的权利,受让人则当然的取得所有权,故无需适用善意取得。无权处分含以下两种情形:(1)让与人无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买卖的受让人,承租人等皆为此列。(2)让与人无处分权,即其无为他人或代他人以自己名义处分标的的权利,若以本人名义行为则为表见代理的问题。
  (四)受让人须基于法律行为从让与人处取得财产。
  若受让人非基于法律行为而受让动产的占有,未具有合法取得权利的信念时,不发生善意取得,如继承。因为善意取得的宗旨是保护交易安全。故此所谓“法律行为”须为“交易行为”,且必须是有偿交易。若系无偿转让,仍使受让人取得所有权,则难谓合理。首先无偿交易,本身表明财产的来源可能存在问题,而一个诚实,不贪便宜的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应当查明财产的来源,否则难谓善意。其次,此情形受让人属纯得利益,牺牲所有人利益为代价来保护无偿之受让人,显不公平,且受让人返还受让物对其并不会造成损失。故善意取得须以有偿交易为前提。另,若无权处分再从善意受让人处通过交易取得财产时,虽系交易行为,但为维护交易安全,无权处分人仍不能主张其财产权利,不得以善意取得对抗真正权利人,原权利人得向无权处分人主张占有的返还或所有物的返还请求权。这在民法上称为“无权处分人回首取得问题”。王泽鉴先生认为“对于原权利人与转让人的关系可依不法管理处理即类推无因管理的规定,使转让人向原权人返还其因无权处分所获利益。”[11]
  (五)受让人须实际占有受让的动产。
  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以物质形式公开,而现实占有以外的观念交付并不能为公众了解,因而不应具有公信力,故笔者赞同在标的物未为受让人现实占有之时,保护原权利人的物权更合乎法理。
  (六)受让人须善意受让动产的占有。
  善意取得,受让人的善意是其成立的前提。在民法上,善意主要指“不知情”,即行为人不知存在足以影响其法律行为效力的事实而为法律行为。在善意取得中,则指受让人取得标的物之占有时,不知让与人无让与之权利。如已知让与人无处分权而仍为受让者,即为恶意,自不生善意取得问题。对于“不知”有“过失”时能否成立善意取得,则仍有争议。笔者认为,基于对所有人利益及交易安全的保护,以及在交易过程中,受让人所应负担的注意义务,若在交易经验上一般人皆可认定让与人无让与之权利,受让人因重大过失,而不知者,不认为系善意。在交易经验上一般人无法认定让与人无让与人之权利,即使受让人有重大过失出现。笔者认为,仍应解为善意,因为若受让人无重大过失出现,亦在可能“不知”让与人无处分权。否则,对受让与人要求过苛。如让与是由代理人为之的,在意定代理中,代理人是依本人之指示而行为的,其本人若为恶意,即使代理人系善意,仍不成立善意取得;在法定代理中,受让人是否善意,取决于是法定代理人,本人是否善意,并无影响。如对让与人无让与权利主张不知,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或受让人不欲知的,都应视为已知。善意取得,让与人是否善意,并无关宏旨。
  一般认为,善意的举证责任在于主张受让人为非善意者。当然亦有由受让人举证自己善意的情形。王利明老师认为以下情形者为善意推定的例外:(1)受让人受让物品的价格与同类物品的当地市场价、习惯交易价相较,过于低廉;(2)转让人身份可疑;(3)受让人转让人关系密切,有恶意串通的可能;(4)其他依受让人的知识,经验足以发觉转让人有可疑情况的情形。[12]
  一旦具备善意取得之构成要件,即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原所有人之所有权自然归于消灭。因受让人取得所有权为原始取得,故动产上所设定的其他权利(如质权,抵押权等)均归于消灭。
  四、善意取得制度的动产适用范围
  所谓动产,指土地及其定着物之外的一切物。近代以来,物被区分为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这通常为各国建立善意取得制度的前提。占有委托物指基于租赁,保管等契约关系,由承租人、保管人等实际占有的,属于出租人、委托人所有的物。即,它是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占有脱离物则是非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如盗赃,遗失物等。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发生善意取得,而占有委托物则原则上得发生善意取得。
  就物而言,不管为占有委托物或占有脱离物,其是否属于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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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本月累计
地区生产总值★
& 第一产业增加值
& 第二产业增加值
&&& #工业
& 第三产业增加值
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
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
万吨标准煤
& #千吨以上企业
万吨标准煤
进出口总额
旅游总收入&
保险业务收入
电信业务收入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注:带★指标为季度数据。进出口数据为海关数据。
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一)
单位:个、亿元
& #亏损企业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三项费用合计
亏损企业亏损额
产成品存货
应收帐款净额
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二)
单位:个、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
1-本月累计
1-本月累计
1-本月累计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微型企业
1.分登记注册类型
& 国有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制企业
& 私营企业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2.分轻重工业
3.分行业大类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食品制造业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家具制造业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金属制品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汽车制造业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其他制造业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战略和高新技术产业
& #战略性新兴产业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开发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市区
& #高新技术产业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开发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市区
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三)
单位:亿元
1-本月累计
±%或百分点
单位数(个)
& #亏损企业
亏损面(%)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三项费用合计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
& 利润总额
&&& #亏损企业亏损额
& 税金总额
&&& #应交增值税
& #产成品存货
银行贷款余额
流动资产合计
全部从业人员平均数(人)
应付职工薪酬
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
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元)
每百元资产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元)
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天)
创业创新、生态建设
1-本月累计
一、大众创业
&&&&& 新设企业数(户)
&&&&& 新设个体工商户(户)
二、科技创新
&& 技术市场交易额(万元)
&& 专利申请受理量(件)
&& 专利申请授权量(件)
&&&& #发明
三、生态建设
&& PM2.5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开发区
&&&& 度假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市区
&& AQI优良率(%)
&&&& △市区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
单位:万吨标准煤
规模以上工业
#千吨以上
1-本月累计
1-本月累计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开发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市区
& #八大高耗能行业小计
&&&&& 纺织业
&&&&& 造纸及纸制品业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外资、旅游
1-本月累计
&& 新批准及增减资项目
&&&& #新批外商投资企业
&&&&&& 批准增资项目
&&&& #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
&& 合同外资
&&& &#新批外商投资企业
&&&&&& 批准增资项目
&& &&#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
&&&& #第一产业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开发区
&&&&&& 度假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市区
&& 实到外资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开发区
&&&&&& 度假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市区
&&& &#第一产业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 国内旅游人数
&& 入境旅游人数
&& 过夜游客人数
&& 旅游总收入
&&&& #旅游外汇收入
&& 主要景点门票收入
1-本月累计
进出口总额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开发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市区
& #出& 口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开发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市区
&&& 进& 口
1.出口按贸易方式分
&&& #一般贸易
&&&&& 加工贸易
&&&&& 其他贸易
2.出口按企业性质分
&&& #生产企业
&&&&& 流通企业
&&&&& 外资企业
3.出口按地区分
&&& #亚& 洲
&&&&&&& #日& 本
&&&&&&&&& 印& 度
&&&&& 非& 洲
&&&&& 欧& 洲
&&&&& 拉丁美洲
&&&&& 北美洲
&&&&&&& #美& 国
&&&&&&&&& 加拿大
&&&&& 大洋洲
&&&&&&& #澳大利亚
&&& #一路一带
4.出口按产品分
&&& #机电产品
&&&&&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 #纺织品&
&&&&&&&&& 纺织服装
&&&&& 农副产品
&&&&& 化工产品
&&&&& 高新技术产品
注:分县区进出口含“一达通”数据,其他分类为海关统计口径。
保险、证券、电信&&&&&&&&&&&&&&&&&&&&&&
1-本月累计
&& 保险业务收入
&&&& #财险
  && 寿险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市区
&& 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
&&&& #财险
   & 寿险
&& 1.期末开户数
&& 2.本年累计交易额
&&&&&& 股票
&&&&&& 货币市场基金
&&&&&& 证券投资基金
&&&&&& 固定收益类证券
&&&&&& 信托产品
&&&&&& 集合理财计划
&&&&&& 融资融券业务
&& 电信业务收入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市区
&& 移动电话用户数
&&&& #4G移动电话用户
&& 固定电话用户数
&& 宽带用户
&&&& #光纤用户
&&&&&&&&&&&&&& 单位:元
一、全体居民收支(1季度)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工资性收入
&&&&&& 经营净收入
&&&&&& 财产净收入&&&&&&&&&&&&
&&&&&& 转移净收入&&&&&&&&&&&&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二、城镇居民收支(1季度)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工资性收入
&&&&&& 经营净收入
&&&&&& 财产净收入&&&&&&&&&&&&
&&&&&& 转移净收入&&&&&&&&&&&&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三、农村居民收支(1季度)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工资性收入
&&&&&& 经营净收入
&&&&&& 财产净收入&&&&&&&&&&&&
&&&&&& 转移净收入&&&&&&&&&&&&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 单位:亿元
& 单位数(个)
& 资产总计
& 固定资产原价
& 本期折旧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税金
& 财务费用
& 营业利润
& 利润总额
& 应付职工薪酬
& 应交增值税
&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万人)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 单位:亿元
一、增加值
&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3.房地产业
& 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9.卫生和社会工作
& 1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注:规上服务业按照国家调查制度口径,不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金融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地区生产总值
(1季度)&&&&&&&&&&&&&&&&&&&&&&&&&&&& 单位:亿元、%
一、绝对数
二、增长速度
第三产业增加值
(1季度)&&&&&&&&&&&& 单位:亿元
±%或百分点
第三产业增加值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商贸流通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金融业
& &&房地产业
& &&其他服务业
&&& &&营利性服务业
&&& &&非营利性服务业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开发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开发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
&&&&&&&&&&&& 单位:亿元
规上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
& #文化制造业
&&& 文化批零业
&&& 文化服务业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开发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农林牧渔业
一、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 #农& 业
&&&& 林& 业
&&&& 牧& 业
&&&& 渔& 业
&&&& 农林牧渔服务业
&& #吴兴区
&&&& 南浔区
&&&& 德清县
&&&& 长兴县
&&&& 安吉县
&&&& △市区
二、主要农作物面积
&& 农作物播种面积
&& 粮食播种面积
&& 经济作物面积
&&&& #蔬菜面积
&&&&&& 花卉苗木面积
三、粮食产量
四、畜牧业生产
&& 生猪存栏
&& 生猪出栏
&& 家禽出栏
五、淡水产品产量09年6月抵押贷款七万到15年9月还清,其中39个月处于逾期中,逾期超个三个月,现在算不算黑名单 _微博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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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6月抵押贷款七万到15年9月还清,其中39个月处于逾期中,逾期超个三个月,现在算不算黑名单
这个逾期勒3期 也没有多大的后果 可能就是在你信用上有 污点但是只要是没有上3的话 一般是不会进入中国银行全国信用污点 ,你这意思是要贷款 我没看明白。
09年6月抵押贷款七万到15年9月还清,其中39个月处于逾期中,逾期超个三个月,现在算不算黑名单 ……
这个逾期勒3期 也没有多大的后果 可能就是在你信用上有 污点但是只要是没有上3的话 一般是不会进入中...房贷多次出现逾期会怎么处理 ……
、按照银行对不良信用记录次数的规定:借款人若连续三次、累计六次逾期还款,是无法办理贷款的。 2、因非...捷信三个合同逾期四个月没还了,然后捷信寄到我们当地邮局三张传票。是不是真的? ……
可能是催款方式,建议尽快偿还欠款 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如果在工行贷款36万房贷,月供2900,20年还清,现在还了39个月,请问我还差银行多少钱? ……
贷款利率7.5%,贷款36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月还款额2900.14元, 按之前贷款利率7.5...捷信逾期三个月,贷款25000已经还14期了,每期还1140元,分39期还,现在没钱还了, ……
每月利息2分不算高,逾期上征信,每个月才一千多按时还钱吧,当时借款25000怎么不说还不上呢姓吴,男孩,日中午12:39分生,阴历六月十九。敬请各位取个好名。还请尽量做解释谢谢... ……
吴以修 引自: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诸葛亮)8000,19个月利息5445.现后同结清。差3185.本月20还。否则要30到50的利息。合理吗 ……
主要看你的还款方式了,要是19个月一次性还清的话,计算出来你的年利率是43%,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高利贷...捷信现金贷一万五千整。还款39个月每月还款987.36元,到期需要还三万八 ……
算的。 但国家也不管。 你已经逾期了,下月还款额估计要涨。先去还吧。房贷39万,等额本金还款法,第一个月还多少?后面几个月分别还多少?谢谢了! ……
贷39万,假设20年还清,按基准利率6.55,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月供如下 1月,3753.75(元)...我家儿子日,农历前五月二十九,上午9:39出生,请哪位大师帮我算算五行缺什么?万分... ……
1、八字:己丑 庚午 丁酉 乙巳。 2、八字五行分析:1木,3火,4土,4金,1水,不缺任何五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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