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蓝色考拉中英双字幕车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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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5.0分发布时间:
看了考拉、袋鼠、蓝蝴蝶、土著投掷表演,坐了水陆两用车
我们是坐观光火车来的,不过火车站到的是,离景点还有一段距离。坐车到达景点后,工作人员给了我们一张中文示意图,并热心地在上面帮我们标注了表演和乘坐水陆两用车的时间,安排了游览路线。然后我们先去参观了动物园,院子比较小,主要是看袋鼠和考拉,此外还有火鸡、鳄鱼、蜥蜴、蛇等。三只袋鼠悠闲地背对着我们晒着太阳我小心滴凑近去摸了摸也没有什么反应。不过听说,当它站起来就不要摸了,可能会有危险。鳄鱼们也在晒太阳,小鳄鱼趴在大鳄鱼身上终于到了考拉,背对着我们,感觉好害羞,抱着树干,不敢看我们,其实应该是在睡觉。转到另外一边,有一只是醒着的,抓拍了一张,它挠挠腿,挠挠身上,打了个呵欠就睡了。逛完动物园就去坐水陆两用车,先在陆地上开,有中文导游解说,给我们讲了一些热带雨林里特有的植物。这个是“等一会”树,它会粘住你,不让你走。司机大叔拿着救生衣去演示,钩住了以后就是扯不下来,导游跑去帮忙才扯下来。然后就下水了,这是我们后面的一个日本人的车。感觉澳洲的日本游人好多,起码比中国游人多,而且好多景点有日文解说,但是木有中文的。我们的运气还不错,在树林间看到了珍稀的蓝蝴蝶,很漂亮的,飞的太快而且太小没拍到。这个车大概坐了30分钟,坐完这个,去了土著园,正巧赶上刚开始演示标枪,飞的还挺远的,力度也挺大,不过好像不太准。演示完标枪,然后又给我们演示了他们的乐器,吹出来还挺好听的,配上表演超级可爱,还模仿了袋鼠。之后还带着我们去玩了回力标,这个没有拍照。本来还有个专门的土著表演,这个应该是就是表演的地方,下午两点开始,但是我们由于要赶飞机没时间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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霆哥抱抱!
我这算是写了宝木了吧……?___
江阳区派出所。下午六点。
本来已经该是下班时间,方木此时却坐在派出所内,敲着陈旧的木板桌,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对面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梁宝晴被他看得头皮阵阵发麻,逼得只好低头装作若无其事地按手机。
“咳咳”,方木咳了两声,梁宝晴立马正襟危坐好像教导主任突袭查课。
“梁宝晴同学,今天怎么有空到叔叔到这里坐坐?”
梁宝晴是方木好朋友林皓收养的儿子,嘴上叫他一声叔叔,虽说方木比他大了十来岁,但这孩子个头蹦得快,已经和自己差不多高了,再过几年等这孩子长开了,身量也会比方木大得多。
“你别挖苦我了,我知道错了还不行吗?”梁宝晴讨好地笑着,右脸荡起一个酒窝,“您千万别告诉我爸妈,求你了。”
方木没有直接应承他,反问道:“说吧,为什么又和同学打架?我说你的叛逆期是不是来的有点晚?”
梁宝晴当然不会说为什么,对于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大多都是中二病晚期,流血流泪是一回事,告家长那是绝对要被钉在耻辱柱上的,那他以后还怎么再学校混。
梁宝晴摸摸后脑勺,眼神飘忽,“哪有为什么,你年轻的时候没和人打过架么?就没有觉得别人特别欠揍的时候?”
方木都要被他气笑了,手指节被他扳得喀兹响。“我现在看你就挺欠揍的。”说着就要上手。
梁宝晴赶紧抱着方木大腿求饶,可怜兮兮地叫方叔叔。
方木顿时就有点条件反射的心软了。梁宝晴刚到林皓家的时候才八岁,正是朦朦胧胧的什么也不懂的年纪,却有对周围环境最敏锐的感觉,尽管陈霆林皓将他视若已出,小阿宝还是不可避免的有些不安感,性格有些内向,特别不爱说话,说话也小小声,问十句才答一句。
那时候的梁宝晴虽然寡言少语却乖巧得讨人喜欢,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得看着方木。也许是因为方木警察身份的缘故,特别能给人安全感吧,梁宝晴特别爱黏着他。开口一声方叔叔叫的他心都要化了。陈霆也觉得跟着方木比较合适,就跟着方木生活了好几年。这么多年方叔叔叫过来,心软成了方木吃饭拿筷子般自然的本能。
毕竟谁能对着一个肤白大眼的瓷娃娃发出火来呢,而面前这个臭小子,方木越看越不对劲,扯着梁宝晴的脸,想要扒下面前这张嬉皮笑脸的伪面,质问道。“我儿子是不是被你这妖怪给吃了?你说!”
“没有啦!我货真价实!”
方木将梁宝晴接出派出所,日落黄昏。
方木已经脱下了警服,穿着简单的白T牛仔裤,问梁宝晴有没有吃饭。
梁宝晴摸摸肚子,“放学就被你抓过来了,哪来的美国时间吃饭。”
方木听言,拿出皮夹在梁宝晴面前晃了晃,嘴角轻轻勾起,露出一个松懈的笑容。“老规矩。”
我买菜,你做饭,你洗碗。
方木从来不做饭,不加上今天,他已经连续吃了三天的外卖,吃到呕吐,吃到怀疑人生。
梁宝晴瞬间顿悟了,抓他打架是假,绑他做饭是真。他看着方木放松的肩膀和勾起来的嘴角,认栽。赶紧跟着方木的背影跑上去。
“想吃什么?”梁宝晴把购物车推到跟前,先去拿了几罐啤酒。
“都ok呀。”方木跟在他后面放了几包泡面进去。之前家里的吃完了,今天正好补给。
梁宝晴无语的看着他。“三十几岁的人了,你好歹也自己学着做一下饭。”
方木不以为意。“不是有你嘛,乖儿子!”
吃过饭,梁宝晴在厨房洗方木堆了一大摞的碗,方木上半身赤条条绕过梁宝晴从冰箱里拿啤酒喝,大咕了一口酒,靠在冰箱上和他聊天。
“你们不是马上要高考了,有信心吗?”
方木往这边走的时候梁宝晴就注意到了,方木很白,腹部和胸膛等没见过阳光的地方更甚。他努力不去看方木紧实的腹部,排列整齐的腹肌和隐入向下的人鱼线,专心致志地洗碗。
“你要真是担心我考不上,就不会抓我过来给你洗碗做饭了。”
“爹地这是关心你。”
梁宝晴感到一丝挫败,方木压根就没把他当男人看,所以他也理所当然地在他面前扮演小朋友的角色,卖傻装萌地逗他高兴。现在看来根本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掐灭了自己和这个人的其他可能。
“你算我哪门子的爹?”
便宜爹地听了这话很不高兴。“你这小子是不是找抽呢?!”
梁宝晴把碗摞到一起,叹了口气。“算了,你快去洗澡。”说着把围裙取了下来。“洗衣机里的衣服待会记得拿出来晾。冰箱里做了够你吃两天的饭菜。明天放在微波炉里热一下就能吃,不要什么都倒在一起拌冷饭。我先回去了。”
方木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梁宝晴就已经走到了玄关弯腰换鞋。
方木往窗外看了眼,已经黑尽了,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毛毛细雨。
“就在我这里歇一晚吧。”方木提议道。
梁宝晴往四周看,只有方木的卧室里摆了一张床。“你这里有我睡的地方吗?”
“你小时候又不是没有跟我一起睡过,还非要搂着我才能睡着呢。唉,现在开始嫌弃爹地了。”
“方木!”梁宝晴挎上包,上前了一步。方木吓得后退了一步,呀了一声。
“我今年十八。”梁宝晴手掌水平移过方木的发梢抵达自己的额头,“已经比你高了。”
他还想说,下面也比你大。但怕挨揍。
他语气里充满了无奈。“你能不能不要老是把我当你儿子看。说到底我和你什么关系也没有。”
自从上次在方木家不欢而散已经有两个星期,饭应该早吃完了,按照方木的性子碗肯定摞在一起没洗。梁宝晴心里百爪挠心的难受,强忍着没去找他。自己不能每次都向方木服软,想着想着,低头烦躁地在数学卷子的A选项上划了个叉。
方木没想到梁宝晴的叛逆期来的晚,还来的这么烈。已经两周没来看过爹地了,方木很受伤。他给林皓打了几个电话,旁敲侧击地问梁宝晴最近有没有问起他。言语之中透露着被叛逆儿子伤透了心的老父亲般的失落感。
陈霆在一旁听得受不了。“这是我儿子还是你儿子?方警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陈某人感动得很。”
“陈霆,你要不要脸?你和林皓只管收不管养,是我把他从八岁养到十八岁,每天接他放学,年年去给他开家长会!”
陈霆冷哼,“煮饭刷碗洗衣服全都是阿宝做,你这也算养?”
方木语噎,挂了电话。心里想陈霆说的对,梁宝晴那臭小子也说的对,他又不是自己的亲儿子。
梁宝晴还是向方木服了软。他都没忍到手上这套卷子做完,就在想晚饭要做什么给方木吃。他勾着同桌薛可勇的脖子,义气云天地问,“是不是好兄弟?”
薛可勇被他问的打了个抖,从客观规律出发,梁宝晴表现得越义气的时候,就是他干对不起自己的事情的时候。无耻程度和表面的义气程度成正比。
“……让我打一顿。”
薛可勇:“……”
方木看着梁宝晴。“你爸妈出差了,让我来看看,我已经跟老师打过招呼了。”方木看到梁宝晴旁边鼻青脸肿的薛可勇。“这就是被你打了的那个同学?”
梁宝晴嗯了一声,薛可勇捂脸沉痛地点头。
“看过医生了吗?”方木看着都觉得疼。
薛可勇抢着说,“看过了看过了,我跟阿宝已经和解了。这件事情咱们大家都有错。我们还成为了好朋友!有句话怎么说的,就是不打不相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唉呀……哟。”薛可勇疼得龇牙咧嘴。
方木发话。“阿宝你给人道个歉。”
本来他俩就是一起做戏,梁宝晴歉道得飞快。并且在方木面前深刻地反省了自己的错误,做了一千字的口头思想报告,保证自己绝不再犯。听的薛可勇一愣一愣的,觉得自己以前认识了一个假的梁宝晴。
方木看薛可勇的脸,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心里过意不去。对梁宝晴说。“那请他到家吃个饭吧。”
一听有饭可吃,薛可勇还没来得及看梁宝晴的颜色,立马答应了下来,五脏庙已经跃跃欲试。
从教务处出来,方木走在他俩的前头。
梁宝晴看着薛可勇伤痕真假掺半的脸,亲切地勾着他的脖子问。“我是不是下手太轻了?”
方木去了他常去的那家超市,顺手又拿了几包泡面,还选了一些肉和蔬菜。当做今天招待薛可勇的原材料。
梁宝晴查看购物车里的东西,看见了几坨紫色的圆球,“为什么拿洋葱?我对洋葱过敏,没办法做。”
方木摇头。“今天我做饭,薛同学,你没什么忌口吧?”
薛可勇看了一眼方木和满购物车的菜,兴奋地答道,“我什么都吃!”
这也不能怪薛可勇,家里有一个擅长黑暗料理的妈,他从小就练就了到别人家蹭饭还不知羞的生存技能。
“那我再去买点水果。”又招呼梁宝晴帮他看着购物车。
方木走后,梁宝晴看着他认真挑选苹果的样子,再次搂住薛可勇的脖子。狠话一个字一个字从牙缝里蹦出来。“我还是应该打死你才对。”
他怎么忘了梁宝晴这茬。薛可勇忐忑道,“这顿饭我不吃了行吗?”
梁宝晴露出和善的微笑。“不吃?你不吃我吃什么?”
即使很不想,但不得不承认,沾了薛可勇的光,梁宝晴有生以来第一次吃到方木做的饭。
虽然比不上自己做的可口,但是招待薛可勇还是绰绰有余的。想到方木第一次做的饭自己竟然还要与人分享,梁宝晴筷子都快咬断了。而薛可勇已经完全被美食迷惑,自觉阻断了梁宝晴发射的仇恨视线。
吃完了饭,薛可勇坐在旁边打饱嗝,梁宝晴自觉地去洗碗。
方木拿过梁宝晴手里的筷子。“你跟你同学聊会儿天吧。”
梁宝晴发了一会儿愣,半晌才冲方木的背影吼道,“你等我会儿,我送薛可勇回家。”梁宝晴踢了踢薛可勇的大腿。“吃饱了还不走?坐这等死呢你?”
薛可勇死死倒在沙发上,“你让我歇会儿,才吃完撑得慌。”
梁宝晴充耳不闻,“出门左转楼梯,右转电梯,方木家的沙发,地狱直达。选一个吧。”
被恐吓的薛可勇立马爬起来走了,还不用送。一边走一边哭诉交友不慎。
梁宝晴钻进厨房的时候方木已经摔了两个碗了。他取了围裙带上,拿过方木手上的碗和碗巾,“我来吧。”
“我做的饭好吃吗?”方木后退了一步给梁宝晴腾出位置,看着梁宝晴的侧脸问道。语气里竟带了一点忐忑与不安,梁宝晴心有所思,没注意到。
“挺好吃的。”梁宝晴老实回答。
“不过跟你比还是差了很多。”方木努力地想做出梁宝晴平时做的那个味道。但是遗憾地没有成功。
“阿宝。”
梁宝晴:“嗯?”
“从小你就很聪明,成绩也好。什么事也不要人担心。本来把你从林皓那里接过来是想照顾你,结果没想到反而是你照顾我。”
“你那时候忙嘛。”这是实话。陈霆当时社团的事情攀扯不清,林皓也跟着焦头烂额,方木虽然比他俩好点,但是也好不到哪里去。当时有几个案子排着队等他查。通宵达旦地加班,连饭也顾不上吃。这几年升了职才开始轻松一点。
“你看我现在不忙了,也有时间做饭给你吃了。”
梁宝晴一直以为方木不会做饭。“你以前不是不会做饭吗?”
“不会可以学嘛。”今天这顿饭虽然看上去简单,但是方木花了不少时间准备。阿宝那天说那样的话,是在怪自己没照顾好他?陈霆说的对,自己连一顿像样的饭也没煮过,实在不好意思自称梁宝晴的爹地。
“你的手怎么了?”梁宝晴眼尖地发现方木手背上多了一块浅色的疤。这是方木第一周上课时倒油时溅出来烫伤了一小块,不细看是绝对看不出来的。只是方木身上的一尺一寸梁宝晴了解得比他自己都清楚。
方木看阿宝表情有点松动,趁机宣扬自己为了儿子操刀学厨的奉献精神。“我报了个厨艺速成班,效果还不错。”又把手伸到方木跟前,还给自己配了当当当的音效,“荣誉的见证!”
梁宝晴被他逗笑了。“你去学那个做什么?我又不是不会。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就好了。”
方木欠揍道:“爹地想吃洋葱哈哈哈。”
梁宝晴突然很想谋杀亲爹。
还是没赶在七夕发。一定会在本周内完结它的!都不好意思打宝木的tag。慢慢复活。
我觉得我不能再咸鱼下去了。你们点个cp吧。我争取赶在七夕写出来。???( ??? )???
霆超和越苏写过就不写了。
【秦朗x苏星宇】【年下】
后来苏星宇在片场看见秦朗都绕道走,深怕和秦朗有除了演戏以外的眼神交流。毕竟自己长得还是不差的,白白嫩嫩,很是可口。万一秦朗因戏生情回心转意,他不是很危险。
苏星宇摇摇脑袋,发现自己的想法真是太不直男了,又想到原来的苏星宇是个同性恋,脑海里不由自主冒出了些辣眼睛的画面,苏星宇打了个寒颤,太美了,不敢想第二遍。
演戏难免会有身体接触,今天有一场戏是秦朗要用手抓住他犄角逼他现出人形,然后骑在他的身上欺侮他的戏。
苏星宇和秦朗听导演讲完,不用细想也知道很亲密了,他转头看秦朗,影帝很敬业,哪怕明知道要和一个对自己图谋不轨的男人亲密接触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没提出异议。而他在一旁愁得头都大了。连灌了自己好几杯凉白开水。侧头问了馒头一个学术性问题。“你说同性恋到底是用心理还是生理区别?”
换句话说,待会他碰到秦朗会不会起让人误会的生理反应?微微一硬,以示尊敬?那他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馒头一头雾水,不过他已经习惯了失忆过后的苏星宇总是时不时有点反常的行为,也就见怪不怪了,乖乖回答:“不知道,不了解。要不我帮星宇哥你查一下?”
导演在那边喊苏星宇就位,苏星宇把水杯还给馒头,理了理头发就过去了。上就上吧。
苏星宇走过去在事先准备好的位置躺下,秦朗没动,大概正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毕竟在秦朗看来,这是光明正大的吃他豆腐了。虽然自己才是被压的那个。
导演在那边催:“你俩磨蹭啥嘞?秦朗,压上去啊。”
苏星宇看见秦朗的嘴角明显地抽了一下,欲哭无泪,说的都是什么糟糕的台词啊。待会发生了什么你要负责的,导演!
秦朗整张脸臭得不行,苏星宇挑衅道:“大家都是演员专业点行不行?”
激将法对于年轻人来说百试不爽。秦朗狠狠瞪了苏星宇一眼,但影帝毕竟是专业的,拉开架势入了戏,双腿跪在苏星宇窄腰的两侧,苏星宇自然不能拖后腿,做出气愤的样子,头发散乱,左手被秦朗扭在身后。苏星宇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警报解除,松了口气。他奋力挣扎了两下,心想这小子力气还挺大。“你这小子,给我放开。”
这场戏需要比较激烈,苏星宇话说的很用力,加上刚才太担心喝了不少水。突然有点想内急。可是现在戏演到一半,他要是这时喊停去上厕所,秦朗多半用眼神就能杀死他。苏星宇只能憋着,心里祈祷这场戏不要拍的太长。
秦朗爽朗的声音在他背后后响起,“乖乖叫声爷爷来听听我就放了你。”
苏星宇一边挣扎着一边接过台词。二人你来我往得演了十来分钟。苏星宇觉得自己的膀胱憋的仿佛要爆炸。终于导演喊了cut,秦朗刚要从苏星宇身上站起来。导演的脸被挡了大半,声音从摄像机后传来,“再来一次,苏星宇表情再愤怒一点。”
秦朗重新压上去,在相机看不到的地方对着苏星宇咬牙切齿:“苏星宇,你故意的吧!”
我在这儿都要憋的性无能了就为了和你亲密接触,那代价也太大了点。而且大家都是男人,我还能拿自己的下半身开玩笑?苏星宇从牙缝里冒出几个字回敬他道:“少自作多情了。”
但是导演金口已开,只好照做又来一遍。
结束以后秦朗起身拍了拍粘在戏服上的灰尘,回头苏星宇早就已经不在原地,四处看了也没人,馒头拿着苏星宇换下的戏服走过来,热心的问:“秦朗哥,你要找星宇哥啊?他上厕所去了。”
秦朗仿佛做坏事被抓包身体一僵。
馒头:“……”干什么鬼鬼祟祟的。
苏星宇正在厕所愉快地解放膀胱,痛快地长出了一口气,秦朗从门口走到他身后他也没发现。
苏星宇被他突然出现吓得一抖:“你走路怎么没声音的啊!”
“你的东西。”秦朗依旧那副性冷淡的表情,手里拿出一个琥珀色吊坠样的东西递给苏星宇,是灵兽的配饰。
苏星宇用手去接,觉得自己手上黏黏糊糊的,低头一看:卧槽,尿手上了。
苏星宇第一次忘了秦朗的影帝兼男主的身份大吼:“都说了不要突然出现在别人背后!”
秦朗:“……”
苏星宇上完厕所,洗了好几遍手,贴着墙根走出去。秦朗正在和女主拍戏。他也想和漂亮姑娘拍戏,奈何和他对手戏最多的是秦朗那个冰块脸。好在苏星宇只是个男三,戏份不是很多,只能拍一个多月的样子,苏星宇双手合十,谢天谢地。不然自己肯定会折寿的。
晚上苏星宇回到家洗了澡,在'苏星宇'的家里好好逛了逛,发现有一个房间上了锁打不开,苏星宇记得自己好像看到过一把钥匙,不知道是不是这间屋子的。于是折回卧室,拉开床头柜的抽屉,直挺挺地躺着一盒拆过避孕套。苏星宇瞬间遭受到暴击。卧槽这'苏星宇'这人还带人回家啊卧槽。苏星宇的苦恼从自己到底有没有和男人睡过变为自己到底是bottom还是top。哪一种比较不吃亏?
这下瞬间没了好心情,苏星宇烦躁地拿出手机刷了会微博。秦朗赫然在热搜前列。苏星宇点了进去,首先是粉丝刷屏了好几页的帅照。不过和秦朗天天见的苏星宇早就免疫了。
去年十二月份二十二岁的秦朗凭借出道电影《KILL》获得金鼎影帝。苏星宇看看了金鼎奖的介绍,总结了一下,就是国内奥斯卡嘛。
不过好像有些不和谐的声音,贬低秦朗影帝名不符实的通稿有好几万条。二十三岁的影帝在哪个世界都屈指可数,既然做了那个极少数,就免不了遭受质疑。通稿的意思都大同小异,说是因为与他竞争影帝的对手在颁奖前一天被爆了家暴丑闻,自然得秦朗临场顶上。而且这篇稿子明里暗里地直指是秦朗买人爆的竞争者的料。说的都是些捕风捉影的东西,言辞却肯肯切切。下面评论竟然还有很多赞同的声音。
苏星宇翻了个白眼。
用脑子想一想就知道不可能,秦朗得奖实在是爆冷门。论资排辈在社会上很常见,在娱乐圈更是不变铁则,角逐影帝的有五个人,他们哪一个看起来都比秦朗有资历,就算被爆丑闻的竞争者落马奖杯也轮不到当时名不见经传的秦朗。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奖杯本来就是属于秦朗的。他实至名归,当之无愧。
苏星宇觉得这种新闻没意思,点了退出。倒是对这部电影来了兴趣,连忙下了电影看。第二天一脸疲倦地去了片场。馒头兑了杯速溶递给他,苏星宇接过说了句谢谢。
看他萎靡不振的样子馒头关心道:“星宇哥昨天没睡好吗?”
苏星宇摇摇头,喝了口咖啡:“是根本没睡,看了一晚上的电影。”
秦朗饰演的是一个拥有双重人格的警察,在调查一宗连环杀人案时偶然发现自己第二人格就是自己正在追击的犯人,警察想自首伏法,但是却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就是凶手,于是想方设法引出自己的第二人格并将它杀死的故事。
电影太震撼了,无论是拍摄手法、剧情还是秦朗的演技,都无可指摘。搞得他后半夜根本没睡着,电影里的画面一直在他脑海循环往复地播放。
后果就是苏星宇的黑眼圈几层粉也遮不住。好在他今天戏份不多,相对比较轻松。今天拍完就暂时没他的戏份了。
这部剧的主线是打怪升级,拍完一部分就会换一个地方。作为男三他会有一个休息周。也就是说一周之内都不用看见秦朗!上次厕所事件之后,虽然秦朗依旧整日一块冰山脸,但是像他这种闷骚男苏星宇见得太多了,他肯定在心里嘲笑自己了!
正在拍戏的秦朗突然打了好几个喷嚏,然后赶紧跟对手的女演员说对不起。
秦朗明显感觉得到苏星宇在躲着自己,不知道苏星宇脑袋里在想什么,前几天还对我死缠烂打,现在看见我就躲是什么意思?秦朗看着那边正和助理有说有笑的苏星宇,发出了疑问:“你到底在搞什么鬼?苏星宇。”
今天下班,苏星宇请馒头吃火锅,然后打算放他一周的假,不用过来叫自己起床。他要睡来到这个世界的这些日子里的第一个自然醒。前些天苏星宇还有自己会不会突然消失或者死亡的隐忧。但是经过这么多天以来,他想明白了,既来之,则安之,不必过于杞人忧天。反正对原来的人生他没有任何眷念,而且在这里自己还过得挺开心的。有戏演,有饭吃,有钱赚。无拘无束,乐的自在。
还有就是“馒头,你不要趁我走神偷吃我下的肥牛!”
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写文是用手机打的了。???
【秦朗x苏星宇】 【年下】
我这是……在哪里?怎么这么黑?自己好像看不见了,有人吗?苏星宇大喊。
此时身后传来异样的嘶吼声,像是老虎或者豺狼。苏星宇不敢再待在原地,拔动大腿只管跑,不是为了出路,只是想逃避身后那催魂夺命的声音。苏星宇在这不知名的空间里横冲直撞,周围一片漆黑,像是被一块巨大的记忆金属包裹起来的异次元。
苏星宇脚下一软,惊呼一声,整个人都被吸纳进入一个斑斓的漩涡里,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苏星宇醒过来,睫毛颤动着张开,呆滞了片刻,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柔软的床上,所以自己是没有死成?被人救了?苏星宇举起自己的手掌看了看,骨节分明,皮肤白皙嫩滑,哪里像四十多岁的人的皮肤?
苏星宇坐起来,环顾四周,这也不是我家。苏星宇又站起来,跌跌撞撞的冲进右边的看起来像是洗手间的房间,找到镜子,这个人的长相和自己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
但他可以肯定这个身体不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苏星宇撩起袖子,自己原本手肘上方的胎记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光滑细嫩的皮肤。这具身体明显应该属于养尊处优的小少爷,而不是他这样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定是做梦!苏星宇赶紧用冷水洗了洗脸,又掐了自己手臂一把。疼痛告诉他眼前的一切正常,没有电影里那种梦境如玻璃般支离破碎的场面,甚至比以前更为真实。
苏星宇用自己四十多年来的理智冷静了片刻,打开水龙头,看着自己的手心,水流从他的指缝划过。这到底怎么回事?我不是应该死了吗?在四十五岁的时候。
明明应该死掉的人,却在另一个人的身上活过来了。这也太诡异了。
咚咚咚……
“星宇哥?我可以进来吗?”屋外有声音响起,听起来是个男人。
苏星宇仿佛偷腥被抓住一下子弓起背脊的猫,这个环境对于他来说还很陌生,他无法解释目前这到底是什么情况,门外这个人和原主什么关系。
还是先观察观察再说。
“有什么事吗?”苏星宇强装镇定。
“我们今天就不去片场了吧?”外面的声音说。
片场?是个演员?
巧了,苏星宇也是个演员,讽刺的是他连男二号也没当过,一直流连在十八线,划拉着娱乐圈这个奶油蛋糕,然后靠演着戏份不多的配角浑浑噩噩的混到四十多岁,时间和精力都被这个职业蹉跎,却一无所成。
苏星宇陷入了自己原来的回忆,直到被外面再度响起的声音打断了思路。
苏星宇猜测外面那个应该是自己的助理什么的,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毕竟魂穿这种事情,说出去也没人信,被人当精神病还有可能,这样一想冷静多了,打开门问道:“为什么不去?”
“你脑袋好点了吗?摔得那么重,不要再休息一下?”
原来是脑袋受伤了,苏星宇心里暗笑,刚好他差一个失忆的借口。虽然他没演过男主角,可是那样的这样那样的剧本看的了不少,这种套路他早就驾轻就熟。不过现在看来剧本里写的也不无道理,失忆确实是最好的蒙混过关的方法。
苏星宇把助理叫过来,让他坐下,“我有重要的事情和你说。”
助理被他唬得一愣,苏星宇难得有这么正经的时候:“星宇哥,你说。”
“我失忆了。”苏星宇说。
“星宇哥你不要开玩笑。”助理挥手,“这种剧情早就过时了。”
胡说,明明超级流行,当时那部电视剧收视还破了三。
“我没开玩笑,大概是摔到脑袋的后遗症。”苏星宇指了指自己的脑门,为表真实性,按住助理的肩膀,重重地又说了一遍,“我真的失忆了。”
看苏星宇的样子不像是开玩笑,助理有点急了,“那我们还是赶紧去医院看看吧。”
苏星宇赶紧拉住他,“不行不行。”
“我……是说不用。我现在除了失忆没有其他不舒服的,只是忘了点东西而已。”
“那星宇哥你忘了多少?”
“也没多少。”
助理才放心了些,苏星宇吸了口气,问:“你叫什么名字?”
助理:“……”
苏星宇从助理的口中大概了解到自己可能是穿越到了另一个平行的时空,因为这里没有刘德华,也没有罗纳尔多。
而自己叫苏星宇,名字倒是没变。目前25岁,是盛娱公司的二线小艺人,混迹在各种电视剧中,当些配角,运气好点能当个男二,拿了些含金量不高的人气奖,微博粉丝有两百万。
苏星宇想,这也混得可比自己好多了,他生前才五十万粉丝,还得算上新浪给他的僵尸粉。
苏星宇的助理叫丁曼,苏星宇叫他馒头。跟了苏星宇三年,从话语间看得出来关系还是不错的。
苏星宇问:“有手机吗?”
馒头点头,从兜里摸出来苏星宇的手机交到他手上。
苏星宇傻眼了。“我不知道密码。”
“这是指纹解锁的。”馒头提醒他。
苏星宇解了锁一一查看联系人,向助理了解了一下自己的人际关系。有什么亲人,有哪些朋友之类的。不过发现原主好像不是个好相与的,朋友不多。
不过这反而帮了苏星宇的大忙,减小了被人发现苏星宇的身体已经被他鸠占鹊巢的机率。
“我是怎么摔到脑袋的?”苏星宇问馒头,“是拍戏的时候受的伤吗?那我还是挺敬业的哈?”
馒头回忆起来那天片场的事,星宇哥先是告白失败,威逼也不成,然后从楼梯上摔下来,心想这么丢人的事情还是不要告诉他了,于是点头认可了苏星宇的臆想。“也可以这么说。”
苏星宇和馒头又聊了些大概情况,也不敢多问其他的问题,怕显得自己很奇怪,说多错多,还是先静观其变,于是说:“好了,我有点累,你先出去吧,今天辛苦你了。”
馒头道:“那星宇哥你好好休息,我先回去了。”
助理走后,苏星宇打开电脑,输入自己的名字,出来一大片的新闻,大部分都是负面的,说他脾气大,演技差,不过网上的消息多半都不能信,自己这不是因为拍戏还把脑袋给摔了么。
苏星宇草草浏览了一下就关闭了网页,没有看到最下面那条,‘苏星宇同性恋’的相关搜索。
苏星宇重新躺回床上,把自己刚才上网查阅的资料在脑海中梳理了一下。
这个世界和自己原来的世界没什么本质上不同,文明程度也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大概只是原来的苏星宇换成了现在的苏星宇而已。
苏星宇摸着自己因为年轻而紧致的脸,自言自语,看来你也不怎么讨人喜欢,就这样消失了,也没有人发现。
不过鉴于自己目前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一片空白,而且明天还有工作。苏星宇把从助理那里拿过来的剧本看了看,一不小心就看到了深夜。
第二天苏星宇起床,伸了个懒腰。感叹年轻就是好,昨天熬那么晚,腰也不酸,腿也不痛,神清气爽,自己很久没有睡这样的好觉了?
苏星宇在馒头的带领下去了片场报道,然后在旁边坐着等开工。馒头站在旁边和他一起等。虽然等待的时间很无聊,但剧组不乏年轻漂亮的女演员,看得苏星宇心情愉悦,瞬间觉得自己年轻了好几岁。
苏星宇看着馒头站了好久,有些心疼他,挪出一半地方:“一起坐吧?”
馒头受宠若惊,慌忙地摆手,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馒头觉得苏星宇自从摔了脑袋好像变得温柔些了?
苏星宇看他这副紧张的样子,心想自己做错了,这可能不是苏星宇的行事风格,慢腾腾地打了个哈欠掩饰了过去。
这时候片场起了躁动,看样子是男主角来了。
“星宇哥,我们就别过去了。”馒头拉住他的衣服小声说。
“为什么,我不是男三号吗?打个招呼不过分吧?难道我和他有什么过节?”苏星宇瞪着馒头。“你从实招来。”
这时候男主角已经走过来了,饶是苏星宇在娱乐圈摸爬滚打,见过的帅哥美女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他还是得承认男主角就是男主角,脸就是按着男主角三个字来长的!
本着礼貌的原则苏星宇在男主角经过的时候抬手打了招呼。对方却仿佛没看见似的,越过他进了化妆间。
苏星宇僵着打招呼的手:好尴尬。
“馒头,我得罪过他吗?”这个男主角面若冰霜的样子,看起来不易亲近,苏星宇立马放弃了搞好剧组大团结的想法。
以前在剧组,苏星宇算年纪比较大的演员了,年轻演员多少会给他一些面子,他处事又圆滑老练,和主演什么的关系也还算融洽。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他习惯性的还秉持着以往的交际方法。不过看到男主角这张性冷淡的脸,而且自己现在也就二十多岁,不好倚老卖老,就不敢上去碰冰。
苏星宇捅了捅馒头的肚子,“男主叫什么?”
“秦朗,23岁,新晋影帝。”馒头说完还不够,又添了一句,“听说他后台很硬。”馒头也将苏星宇领进化妆间,不过和秦朗不是同一间,“今天你和秦朗哥有对手戏。”
演戏苏星宇倒不担心,毕竟他生前演了二十多年的戏,不会连一个毛头小子的戏也接不住。但一想到这个毛头小子的演技已经封了帝,又不免有些紧张。
“不过,馒头,我总觉得秦朗好像不太喜欢我。我是不是得罪过他?”
“那些事情都过去了,星宇哥,在我心里,你比他好一百倍。”
“好了,不用表忠心,我只是觉得如果有什么误会早点解开比较好,毕竟还要一起合作呢。”化妆师已经在苏星宇的脸上开工,他现在说话不太方便,也就没非要馒头回答他。
要拍的是一部古装剧,苏星宇换好戏服,秦朗已经准备好了,他也赶忙迎上去。导演说了句开始吧,苏星宇和秦朗便就各自就位了。
苏星宇扮演的角色是一头灵兽,在被男主驯服然后和他一起闯荡江湖,是个挺讨喜的角色。难度不大,今天的戏是和男主初遇然后被驯服那一场,只是秦朗就比较辛苦了,很多的绿幕戏,这很需要演员的想象力。
而且和空气对话真的很像个智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导演瞪了一眼苏星宇,苏星宇吸了口气,也很快进入了状态。
“那我就扒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把你锁在冥界,让千万幽魂喝你的血,吃你的肉。怎么样,你服是不服?”
只是苏星宇不得不说,秦朗的影帝果然不是白来的,男主角初入人世的傲气和小狂妄都被他在一颦一笑间表现的很好。
苏星宇换了表情,接过台词,“小小年纪口气倒是不小,要我听命于你还要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他话一出口,便轮到秦朗傻眼了。因为大家都知道,苏星宇的演技出了名的烂。而眼前这个台词流畅,举止与灵兽浑然一体的人是谁?秦朗难以置信地看了苏星宇好几眼,差点忘了自己的台词。
苏星宇的戏份不多,剩下的都是男主和女主的戏份,下了戏,秦朗打量了他好几眼,似乎在探索着什么,在苏星宇看过去的时候,冷哼一声,扭过头走了。
事出必有因,秦朗对其他人虽说不上热情但是也总算是以礼相待,唯独看他好像很不顺眼的样子。
坐在回去的车上,苏星宇拉过馒头,“你实话实说,我是不是得罪过秦朗?”
馒头面上表情气氛为难,吞吞吐吐了半天:“……你昨天和他表白了……”
苏星宇仿佛看见一口锅从天上飞来,砸在自己背上,锅底贴着一张写着‘基佬’以白为底以红为字的大字报。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被拒绝了……”
呼!背上的锅轻了一点。
那就好那就好。自己虽然是捡回来的一条命,重新活一场,可是也不想当基佬。只是这影帝未免也太小气了点,不接受就不接受,用得着像仇人一样吗?还是他恐同啊?
“……你还威胁他,如果他不答应你,你就要去娱记那里爆料。”
草?背上的锅重重砸下。而他在锅底奄奄一息。
苏星宇扶额,看不出来原来的苏星宇胆子还挺大,“馒头,麻烦你下次能一句话一次说完吗。我年纪大了。心脏不好。”
“那他怎么说?”
馒头回忆了一下,学着秦朗的样子,用一副性冷淡的表情,“滚。”
十分还原,充分表现了秦朗的趾高气扬以及对苏星宇的不屑一顾,即便苏星宇没有经历过,也能想象得到那个场景。
馒头收回表情:“然后星宇哥你就气昏了头,从楼梯上摔下来了。”
苏星宇本以为自己是在拍戏的时候发生了意外,没想到竟然是被气昏过去的,苏星宇你还能再丢人一点吗?
馒头赶紧安慰他:“星宇哥,你别伤心啊!我看你失忆了就不想再把这么难过的事情告诉你。虽然秦朗长得帅,又有钱,演技又好。”
“谢谢你哦,你的安慰让我更难受了。”
苏星宇倒头,闭上眼睛,不想再说话。
虽然这具身体年轻,漂亮,可是他是个同性恋啊,谁知道他有没有和别人睡过。苏星宇想象着这具身体和男人纠缠的场景,有点难以接受,眼里甚至有了点泪花。
馒头:我们星宇哥真的很喜欢秦朗啊。
超级吃这个设定。
随时准备销号跑路。
长篇基本都会扑街。
正文还没写完呢。哪虐了,哪虐了?!————
丁隐是一株生长在高山上的红叶枫,他不该生长在这,周围没有丁隐的同类,一株也没有,甚至高一点的树木也难以见到。
丁隐看着头上的晴天白云就一直在想,青云峰有多高?有多广?有自己长的高吗?有自己根扎得广吗?长得广一点,高一点也许就能看到自己的同类了。于是丁隐拼命地汲取土地的养分,成为青云峰上最茁壮的一棵树。上能抵天庭,下能通地狱。和九天上的仙子们调过笑,和地狱的恶鬼喝过酒。可好像丁隐越努力,周围却更寂静,本来还低低长着的灌木,也在丁隐接近他的时候干死了,这片土地上更加什么也没有。
仙君捻着胡须笑着说,小枫树,过不久你怕是要拔地成仙了。
成仙?丁隐不想成仙,成仙有什么好?仙子们喝酒都得偷偷喝,条条框框多如牛毛,烦人得很。还不如去地狱,地狱的恶鬼多好玩,油锅滚过一遍又是一条好汉。
丁隐问自己身后的小草:你说是不是?
他当然不会答,因为还没有灵识,是个小傻瓜蛋,但丁隐喜欢他。
高山上的养分本来就少的可怜,植物界也是弱肉强食的,加上丁隐没日没夜地生长,在丁隐方圆十里内几乎寸草不生,也没有动物驻足。
小草是个例外,有一天他突然在丁隐身后发了芽,悄无声息地,一天一天,一点一点倔强地生长着。在丁隐身后那块贫瘠的土地里破壳而出,露出一节儿沁人心脾的小绿芽。
丁隐已经长得很粗很大了,养分对丁隐来说没多大用处,丁隐匀给他一点他就长得快一些,慢慢的他也越长越大,根也越扎越深,直至和丁隐纠缠在一起。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盘根错节,已经没什么能让他们分开了。
仙君又来了。
无非就是劝丁隐成仙还是怎么的,丁隐对这些毫无兴趣,他自己早已说过,成仙还不如让丁隐去地狱。丁隐喜欢那些恶鬼多过天上循规蹈矩的仙君。
“升了仙,也就成了人,你真不想?”仙君抛出诱惑的橄榄枝。
丁隐是真不想,人有什么好的,有他粗,有他长,有他高吗?
“为什么一定要修成人?修成狗或者猫不行吗?”丁隐只见过猫,没见过狗。狗是因为和猫放在一起讲他才知道的。虽然丁隐活了很多年,但他好像一点也不博学。
仙君笑起来:“因为人才是万物之灵。树做久了始终会寂寞的。”
丁隐不懂,又问自己身后小草,他还是不会说话。
仙君走到丁隐身后,似乎发现了丁隐身后的小不点,看了他好久,复又开口。
“你要是愿意成仙,这株草也沾你的光,弄个神仙当当。”
仙君走后,小草开口说话了。
他说,你好啊,小枫树。
哎呀呀,真是株不知好歹的小草,丁隐正打算教训教训他,其实自己一点也不小,他很粗,很长,很高,青云峰也没自己这么粗,这么长,这么高。但是他怎么也不说话了。千万年来丁隐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可真好听,丁隐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也许其实丁隐知道,只是他没法说。因为丁隐是一棵树,一棵树是不能像人那样表达情感的。丁隐只能说就像地下河流经自己的根系的时候,像太阳照在自己叶尖的时候,像空气在自己周围的时候那种感觉。
丁隐想听他再叫自己一次,丁隐要成仙。
仙君这次来的有点晚。
“我要成仙。”,丁隐开门见山。
仙君倒是一点也不惊讶,像是摸准了丁隐会这么说。
“好,好,好,不过得等等,青云峰的山神我得去打打招呼,不然你拔地而起,得把这山捅个窟窿。”
“仙君,小草得和我一起。”丁隐怕他不答应,又说:“我们的根连在一起,没法分开,他已经是我的一部分了。”
仙君很痛快地答应,“这有何难,我稍加点化就行。”
就这样丁隐和小草一起成了仙。正如丁隐所想的,成仙确实没什么好的,仙君仙子们的生活实在枯燥乏味,几千几万年也不见半点波澜。丁隐觉得仙君多半是见不得丁隐一棵树过得比他还逍遥才撺掇丁隐成仙。
不过好在小草成了仙就会说话,虽然还没仙身,不过那也没所谓,丁隐本来就是一棵树,也不稀罕什么仙身。
小草,不,现在是仙草,被种在王母的桃园里,是他主动要求的,丁隐本来打算把他种在自己的仙苑里,但仙草坚持说在桃园里会长得快一些。每次丁隐去看他,总是和丁隐抱怨他在院子里像是一株杂草。桃树不和他说话,仙子们也不理会他,但丁隐提出让他回来长又不愿意。
丁隐问他:“你看我理过仙子吗?我只理你,你也应该只理我。”
仙草不说话了,丁隐猜他是生气了,但是丁隐还是希望他只理自己。
仙草可是一点也不好哄,丁隐去拿了王母好几坛琼浆玉露给他喝才肯跟丁隐说两句话,重归于好。
这天丁隐正同往常一样,趴在地上给他捉害虫,他动了动叶子,略显兴奋地说:“丁隐,我觉得我要修得仙身了。”
丁隐笑了,看着这个小不点,问他:“你怎么知道?”
“我能感觉到你摸我。你现在正摸着我的屁股。”仙草一脸无邪地说。
丁隐赶紧把手移向别处捉虫子。
“又摸到胸了。”他又说。“你得对我负责,得娶我,我们要成亲,然后洞房。”
丁隐被他这句话惊得收了手,又假装神色自若地把他的叶子理了一遍,浇了些琼浆玉露给他,食指戳了戳他的叶子尖:“谁给说的这些?”
“来摘蟠桃的仙子们,他们说摸了就要负责的。你摸摸我,我摸摸你,然后就成亲洞房。”
他一脸无知,听得丁隐哭笑不得,好了,你快别再说了,心里又想,那你怎么不长快点。我都等了你这么久。
有天,仙草突然跟丁隐说很想快点修成人形,这样他就可以穿衣服,洗脸,刷牙和撩汉。
丁隐一惊,捂住他的叶子质问:“又是谁教你说这胡话的?”
其实不用说也知道,定是天庭那些仙子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仙草用力把丁隐的手撑开:“本仙草聪明,无师自通。”
丁隐松开手,觉得已经有些反应过激,面色尴尬,同时又期待得不露痕迹:“那你想去撩谁呢?”
仙草很兴奋:“陵越!!!他们说他是天庭最好看的仙君。”
丁隐万万没想到他能说出个自己完全陌生的名字,自己明明将他看得这么紧,这么好。
“不准去。”丁隐冷着脸说,想让他知道自己有些生气了。
“为什么?”
“你想和他永远在一起么?”
“我想……”丁隐心下凉了大半截,心说你要是敢说出口我就回去做树,留你一棵草在天庭,“……永远和你在一起。”
还好还好,丁隐松了口气。
“那你还要去撩那个叫什么陵越的。”
仙草理直气壮:“撩他!和你永远在一起。”
在他看来这是两件完全不冲突的事情,这株草怕是连撩是什么也不知道,丁隐笑起来,这真是一株傻草。
“我来教你一招,将来你去撩陵越仙君一定用得着。”
丁隐伏下身,亲亲擦过他翠绿的叶尖,他轻轻地一抖。
亲完丁隐才后悔,等他修成人形要真是这么去亲了陵越可怎么好。没准儿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实在失策。
丁隐只好恶狠狠地添上一句:“这是我的独门绝创,要有我在才有效,所以你哪天要去撩陵越了,一定记得叫上我。”
仙草深信不疑,可丁隐说完自己也觉得脸上挂不住,实在羞愤难当,去找仙君喝酒了。
不曾想路上撞见了陵越真是冤家路窄。他很好认,许是为了彰显仙风道骨,天庭大多着白色,唯二的颜色便是陵越和丁隐,陵越穿着蓝色的道袍,丁隐?枫树嘛,自然是红色。本来天庭对服装不统一意见很大,可是丁隐又不服天不服地,他们还能管着丁隐?这陵越,看起来也像个循规蹈矩的,丁隐就实在不知道他有哪点特权着蓝衣了。
丁隐打量他好几眼,也许是丁隐醋劲太大太深,陵越竟然注意到丁隐的视线,转头看向丁隐,丁隐也没什么好怕的,正打算前去打个招呼,哪料丁隐身后的仙君走上前去和陵越来了个热情拥抱,丁隐闹了个大乌龙,自然灰头土脸地走了。这是绝对不能跟仙草说,绝对的。————不过仙草没能等到修成人形去撩汉就被投进了老君的炼丹炉。
二郎神君与东海恶龙搏斗,受了重伤,危在旦夕,严重的结果可就是灰飞烟灭,不入轮回,于是特此向老君求药,老君自然不会推脱,可是仙药却还差一味凝香仙草。
这是什么东西,大家纷纷摇头表示闻所未闻。只是传说仙草的仙露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功效,神君的伤若是能有凝香仙草做引,必定能逢凶化吉。
偏偏就找上那倒霉催的小草。
丁隐要笑死了,他那个傻样怎么可能是凝香仙草,说出来有人信吗?别笑掉人大牙。
可……偏偏是他。
因为是他,才所以能在寸草不生的方圆十里破土而出。
因为是他,所以丁隐一株枫树才能在高山上生长。
因为是他,所以丁隐才能有幸拔地成仙。
他们说的凝香仙露丁隐品尝了几千几万年,那是仙草晨间叶尖上第一滴露珠。
凡间之物若是在丹炉的火最为鼎盛的时候投进去不肖一刻钟的时间便会被烧为灰烬。等丁隐找到仙草的时候,只剩下根茎还仅在。丁隐不知道他在里面熬了多久。喊他也不会应,好像他们还在青云峰的时候,丁隐说再多的话他也不会答。
丁隐想,你怎么这样傻,你喊一喊,叫一叫,我就能赶过来救你了。
老君的大殿被丁隐闹了一通,丹炉被翻倒在地,三昧真火被落下了凡间,所到之处烧了三天三夜。
丁隐决意下到凡间去,只有到凡间仙草才有一线生机。
仙君站在一众天兵天将之前,劝丁隐三思而行,丁隐觉得讽刺极了,放声大笑。
“我不过是有了点灵识的红叶枫,这样的树三界多了去了,可是天庭偏偏找上了我。”
仙君面色难看:“小枫树……”
“我一直想不通,为何天庭死缠烂打地要我成仙,哈哈哈,原来如此,谁让我幸得仙草灌溉,吸食天地灵气千万年,是补天柱的不二材料。如今四方天倾斜越发严重,我想不出百年就该轮到我以身祭天了吧!”
“也许你们还能做个几百年的样子,可谁叫仙草是个顶倒霉的,偏偏赶上神君受了重伤,拿他入药。两者相权,神君和没成形的小草,选择哪一方显而易见不是么?”
仙君僵在原地,说原来你都知道。
“我当然知道,只是树做久了难免会寂寞,何况小草开口说了话,我想他也许是想做神仙的吧?只是如今看来,他说的第一句话也是你们设的局。先要我贪恋世间,再要我飞升成仙,还要我无欲无念。”
无欲无念,以身献祭。
“这些……这些我都可以原谅……”
丁隐内息紊乱不已,仙气在体内横闯直撞,喉咙间一抹腥甜传来,丁隐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孑然一笑,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千万载修炼毁于一旦,何惧。
丁隐啐了一口血:“神君的命是命,他的命就不是命吗!”
这天庭于丁隐本来就无半点可留恋之处。
丁隐体内仙气逆流,双目赤红:“挡我者,死!”
呜呼哀哉,堕身成魔。——
嘿,小傻草。
让你投胎前我去找了陵越,让他亲一亲你。他不愿意,说什么心有所属,被我打了一顿。所属个屁,要是他看见你也一定会喜欢你,哪还有什么所属?
嘿,小傻草。
我用骨头护着你去投胎,灵力大减,连青云峰也走不出去,也不知道你投去了哪里,我真想你。找不到你我才知道,我其实一点也不粗,不长,不高。不然怎么没有长到你投胎的地方。
嘿,小傻草。
已经两百年了,我又养了一株草,比你可聪明多了,所以你到底投去哪了?你这么蠢,可能成了一头猪,真惨。我猜你一定是迷路了,不然怎么这么久也不来找我。
嘿,小傻草。
我是青云峰上的大魔王,快来找我。
——————
改了人称终于不觉得怪怪的了。
吼吼吼我写隐凡了!——
在青云峰上,有一位吃肉饮血的大魔王。传说他双目赤红,发丝三千丈,身着血色长袍。
所到之处,生灵涂炭,寸草不生。
百姓惶惶不可终日,逢年过节都要听巫师的话往峰上送粮食,送美女。
长大后的张小凡一拳捶在另一只手的手心上,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这么多年都没女朋友,原来全都送给大魔王当媳妇了。
张小凡把心一横,决定上山杀了大魔王。为了媳妇!呸,为了正义!
张小凡在陡峭的峰崖上哼哧哼哧地爬了一天一夜,结果一不小心爬过了头,没办法又顺着来时的路往下,像只壁虎似的,终于来到了大魔王的居住的山洞,整个人都累得虚脱了,手上一软,差点从崖上摔一下,千钧一发之际被人救了下来。
张小凡还没来得及看那人一眼就体力不支晕了过去。醒来一看,自己躺在一处山洞里。他竖起耳朵,听见外面有动静,挣起身子一看,原来是个樵夫。
樵夫扎着高马尾,额头被留出来的短发遮住了大半,张小凡打量樵夫的脸,哟,眉眼还挺好看。
樵夫见他醒了,把他扶起来,还问他为什么要上山。
张小凡手握烧火棍,豪情万丈顷刻间被点燃,正气凛然地凝视着事实上并不存在的远方:“我来是要杀了这山上的大魔王,为民除害。”
被张小凡背对着的樵夫突然冷笑JPG。在张小凡转头看他的时候他又装模作样的看洞口。
张小凡没有得到预期中崇拜的眼神,痛心疾首,果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俩人沉默了一阵儿,谁都没话说,场面有点尴尬,有点无聊。张小凡不想杀大魔王了,他想回家睡觉。还是家里好,被窝又暖又软,哪里像青云峰上一个人影也没有。
……一个人影也没有……青云峰上……那怎么冒出来个樵夫!
张小凡一瞬间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他心里不由得一震,整个人僵在了原地,机械地扭头,哪里还有什么樵夫,分明是个赤目红裳的大魔王。
大魔王把张小凡捆在石头上,把张小凡的腰连着石头用红绸缠了好几圈。
张小凡靠着石头欲哭无泪,只怪自己江湖阅历太浅,一时没有防备,就着了大魔王的道。
张小凡怒道:“你这人不要脸,连江湖规矩都不守,出来混竟然还穿马甲。”
大魔王不理他,在捆张小凡的石头边上磨着一把四十米的长刀。
刀磨好了,大魔王站起来走近张小凡。在他张小凡面前舞了一套刀法。然后用刀剐下张小凡右侧额前的一撮须须头,然后挑着眉毛看着张小凡。
问:“是你要杀我吗?”
张小凡吓得都快要尿裤子了,来不及心疼惨遭毒手的须须头,他梗着脖子,默念威武不能屈,本来想说士可杀不可辱,被大魔王一瞪,脱口而出:“不是我呜呜呜。”
被鼻涕眼泪糊了一身的大魔王:……
这点出息。
张小凡看着大魔王越来越黑的脸,觉得自己肯定是活不成了,哇哭出声来。
大魔王收了刀,摸摸他被剪掉头发的桩。
说:“你这儿有点开叉。”
张小凡:“???”
“你不杀我?”
大魔王说:“不杀你,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张小凡感激涕零:“答应答应,你说什么都答应!”
大魔王微笑:“嫁给我。”
张小凡:???我没听错吧?刚才他说了啥?
夭寿了,大魔王竟然是个gay。
但是张小凡能反悔吗?当然不能。他长得那么帅,呸,那么凶。说能的全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青云峰上没有房屋,大魔王一挥手就变了一栋出来,让张小凡住在里面,自己睡在门外的那棵两个人都围不住的老树上。
大魔王对张小凡说:“你不要趁机逃跑。”
张小凡乖巧点头:“不逃跑。”
张小凡趁大魔王睡着了,连夜逃下山,啪叽摔了个狗啃泥。他爬起来,大魔王正站在他面前,眼睛在黑夜中发着红光。
张小凡急中生智:“你也出来看月亮啊?哈哈哈……”
被大魔王抓回去打屁股。
第二天张小凡揉着被打的屁股,坐在院子里叹气。
唉……我才十八岁就要永远待在这青云峰上了。
唉……我自己都还没娶媳妇,竟然要给大魔王当压寨夫人了。
唉……大魔王竟然是个gay。
“你好啊!”
张小凡被这声音吓得从椅子上摔下来,他把椅子挡在跟前,警惕道:“谁在讲话?”
“是我是我!小草!”
会说话的小草窸窸窣窣地连根而动,来到了张小凡跟前。
“是我。”
张小凡一看原来是株车前草,恐惧消了一大半,推开身前的椅子,匐下身体和小草讲话。
“你怎么会讲话,你是不是成精了?”
车前草把叶身竖起来,两片叶子合在一起,做了个嘴巴的形状,凑近张小凡的耳朵,“我修炼了好几百年呢,主人说我还差几年就能修成人形了。”
张小凡惊叹:“哇,你真厉害。”
小车前草有些不好意思,整个叶子都有些红。他用一片叶子捂住另一片,好像有些害羞:“主人才厉害呢。”
张小凡见他句句不离主人,忍不住问:“你主人不会是那个穿红衣服的大魔王吧?”
“主人才不是你说的大魔王,主人叫丁大力。”
原来他叫丁大力啊,张小凡想,大力和小凡,嗯。
张小凡憋住笑:“可是你主人画眼线,还烫头,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魔王。”
第二天大魔王破天荒地把头发扎起来,抓住张小凡打屁股。
打一下问一句。
“我画眼线?”
张小凡嗷呜一声:“你是天生丽质!”
“我烫头?”
张小凡:“这是反派标准配置!”
“我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魔王?”
张小凡:“可是你长得帅!”
大魔王听到最后一句,觉得有道理,放过了他。
获得大赦的张小凡揉着屁股走到小院里,操着锄头满院子翻:车前草这个叛徒,我要把它拿来泡茶喝!
张小凡翻到手脚发软,才想起自己已经一天没吃饭了,可是这栋房子里什么吃的也没有,他想去挖野菜吃,又怕挖到只小妖精。张小凡肚子饿得打鼓,为了节约力气躺在床上一点不动。
张小凡想,大魔王,你再不回来你的压寨夫人就要饿死了。
大魔王推门而入。
张小凡听见声音立马爬起来,只剩一边的须须跨过左眼搭在鼻子上,可怜兮兮地看着大魔王:“我饿————”
大魔王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对了,你现在需要吃饭。”
张小凡有气无力地反驳:“哪个人不用吃饭啊。”
大魔王拉起张小凡到了另一间屋子,手一挥原本空空荡荡的地方被柴火和蔬菜堆了满屋。
张小凡两眼放光。
过了半个时辰,大魔王坐在桌前看着张小凡变魔术似的弄出一大桌子菜,一脸惊奇地看着他:“你竟然会做饭。”
张小凡有些自豪,问他:“你要吃一点吗?丁大力。”
大魔王一震,深深地看了张小凡一眼:“你叫我什么?”
“丁大力啊,这不是你的名字吗?小草告诉我的。”
大魔王操起门口的锄头去找车前草,要把它拿来泡茶喝。
才进组就为了拉进距离就天南海北的侃。
从足球聊到买房子,从买房子聊到喜欢的偶像。
李易峰:我喜欢刘德华。
陈伟霆:我也是,稀饭他的歌呃!
李易峰:我也是!那首歌超好听!
两人一拍即合,齐声高唱:
爱你一万年~/啊,给我一杯忘情水~
陈伟霆/李易峰:…………
你好,这种问题我本来应该避免回答的,但是我怕万一你问这种问题是因为你男朋友真的是只僵尸来求助的。所以我想了想还是来答一下。如果你男朋友真的是僵尸的话,你就有点危险了,毕竟他看你就好比看着一客七成熟的牛排。所以我先给你一点建议和忠告。
首先,我男朋友也是只僵尸(汗),这个说来话长。不过我必须要澄清他不是僵尸道长里蹦蹦跳跳的那种,也不穿清朝的服装,他说他来着西魏还是哪个朝代来着,我历史不太好,见谅。而且他除了多了两颗尖牙和常人没什么区别。而牙齿平常他也都是收在里面的。
就好比西方电影里的吸血鬼,不过我每次这么说他都会生气,说吸血鬼不过是低等僵尸,不配和他相提并论。(我发现他还挺傲娇的)
不说废话了,接下来是忠告。
01 千万不要让他喝活人血,因为往往会克制不住吸血的欲望导致成瘾。而后果就是不断杀人以获取新鲜的血液。所以为了你和周围人的安全,请一定阻止他喝活人血。好像除了这个也没什么其他要特别强调的了。因为追根究底他们是人,人性才是本性。重点在于他们的心。
02 具体的血源可以去地下市场购买,也可以去医院购买。不过还真挺贵的。不过我男朋友有钱,毕竟他活了这么多年,就算出去讨乞也能变富翁了。但你们如果实在不行,你就只有去医院偷过期血包,再怎么总比让他喝人血好吧。至于我,我是利用职务之便……
03 我男朋友有点挑食,上次我去医院拿血包给他,他喝了一口,然后问我这是什么型血,我才知道他不喜欢A型血。最喜欢的是B型。而我恰好是B,他说他爱上我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的血太香了。(囧)大家放心,挑食的问题已经被我纠正了。他现在很乖,给什么喝什么。绝不浪费粮食。
04 还有他们不能吃人吃的东西,会拉肚子。一开始为了哄我开心陪着我吃了好几个月的饭,结果最后睡了好几天才复原。但是动物血可以吃一点,如毛血旺和鸭血粉丝汤之类的可以吃一点点。不过在我煮了三个月的毛血旺和鸭血后,他就再也不愿意吃了。
05出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尽量让他少接触鲜血之类的东西的刺激,不然你见过在车祸现场狂咽口水的人吗?
06除了吃,就是生活方面的了,需要多准备一些牙刷,专门用来刷僵尸牙的。他说才变成僵尸的时候没反应过来,所以,两百多年没刷过放在嘴里的僵尸牙。(知道这个后的我一个月没有和他接过吻。)而僵尸牙很锋利,我家的牙刷通常活不过第二天。
07僵尸其实很怕孤独,你想一想,他们不会老也不会死,也不能在一个地方长期居住。没有朋友,更没有亲人。我男朋友从西魏活到现在,他的家人,朋友全都离开了他。遇见我之前他不敢爱,也不敢恨。他对我说过,爱让他害怕再失去,恨容易让僵尸失控。他说他以前杀了很多人,不想再继续杀人了。
08 他也不能有梦想,因为僵尸的梦想一定会实现,而实现梦想后的失落感会折磨他们一辈子。而他的一辈子,很长。他们忍受的寂寞与孤独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09他也说过他很怕有一天我会死,那样他一定会发疯,不过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有位高人给了我们一条红绳,能将我们生生世世绑在一起,不论我投胎到何处,他都能找到我,再续我们的缘分。如果,你需要的话,可以来找我。至于怎么找,你的僵尸男朋友会很清楚。
10最后,很让我放心的一点就是这辈子我永远不用担心他会先我一步离开我。而下辈子也一定是他先爱上我。……这算是我唯一的私心吧。
说了这么多,我的看法都很除了第一点都很主观,不过也希望你能从中提取到有用的经验。
旁友,看过我和僵尸有个约会吗?
张晓波从小就他们那片儿地一霸,就没有不服他管教的小孩儿。
谁让他不高兴了就在谁屁股蛋上画王八,来拜年的何瀚也不例外。
何瀚算是张晓波的小弟,只带故不沾亲的那种。也就是辈分上该喊张晓波一声哥。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可每次找六爷告状的何瀚都能被张晓波抓个正着,何瀚求路无门,又迫于张晓波的淫威敢怒不敢言。
很多年后……
果然欠出去的屁股是要还的,张晓波揉着腰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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