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缴纳的申请公积金提取与实际到账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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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如何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办理流程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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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很多单位都需要为员工交纳住房公积金,那么单位为个人交纳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办理?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很多单位都需要为员工交纳,那么单位为个人交纳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办理?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什么资料?一、住房公积金的1、单位在初建住房公积金时,按照“填表说明”,要填写两份“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清册”报到归集部门,同时要提供单位的印鉴卡一式两张来完成初始的登记。2、“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清册”的实际的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表”上附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3、住房公积金每月的缴存额在原则上时每年来核定一次。以后每年的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当地归集部门来编报本单位在下年度的“住房公积的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清册”。4、缴存额在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内可以变更一次,单位要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表”空白处来注明新汇缴额起始的汇缴月份。5、单位办理登记的手续应该提供的材料:(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及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转移程序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3、单位合并、分立的;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程序更正个人信息后方可办理。(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1、内部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1)由转出单位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见附件二十),到中直分办理内部转移手续。(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转移业务,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见附件二十一)。2、外部转出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及铁路分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办理外部转出手续。(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清册》(见附件二十二)。3、外部转入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而办理的转移手续。外部转入程序如下:(1)单位在中直分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以下简称《开户证明》见附件二十三)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2)中直分收到转入汇款,经核对相关信息正确后,将其转移本金、利息金额分别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及利息专户,待年度结息后,利息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3)业务办理成功后,中直分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该职工的转入业务回单;(4)单位经办人员收到转入回单后,将转入本金金额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进行办理,按时为员工交纳公积金,有利于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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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举报邮箱:试用期,员工有疑问:公司不交公积金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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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
典型案例张琼2015年入职一家民营公司从事文员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为张琼购买了“五险”但是却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张琼多次向公司提出要求公司为自己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以张琼尚未转正为由,告知张琼只有在其转正后公司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张琼所在的公司的上述行为究竟合不合法?(本文人物均系化名)律师说法张琼所在公司的上述行为存在两处违法行为:一、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故约定一年的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二、用人单位不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张琼所在公司作为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体,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变更手续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同样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以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由不缴或者少缴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律师提醒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的一种保障性待遇,凡是符合住房公积金缴纳主体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目前正在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逐步改善“缴纳容易提取难”的现状,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上表示“五险一金收缴比例有适当下调的空间”,所以将来能够更进一步的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红利。因此符合住房公积金缴纳条件的职工应当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的,必要时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资讯请关注【腾讯房产荆门站】微信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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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价:均价3660元/平方米
特色:刚需房
Copyright & 1998 - 2018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公积金缴存基数和实际工资不一致 因此不交个人所得税 会对公司有影响吗_百度知道
公积金缴存基数和实际工资不一致 因此不交个人所得税 会对公司有影响吗
情况是这样的,(北京,私企),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现在缴存数太少,只有213元,想7月份把缴存数调高到600元,那么缴存基数就变成了5000元,这样就和我实际的工资收入不一样了,而且如果是5000元的话,扣除保险后就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实际上我申...
我有更好的答案
缴一季度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一季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缴一季度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个人缴一季度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单位贷:银行存款缴个人所得税借:应缴税费-代扣代缴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这个税务上只能按你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度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然会有逃税嫌疑,再一个公司也相应承担和你一样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会同意吗?其他影响没有
是这样的,我是想增加的部分自己来承担,这样公司也不会有损失。因为我现在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也不是实发工资数,所以就想知道调高了之后对公司有没有其他影响,主要是个税上面的影响
这个你先和公司协商一下吧,很多公司都不同意,对于公司没有什么影响的。
呵呵 我跟领导商量了 他的意思是怕有逃税的嫌疑 所以我上网来寻一下答案~~如果没有影响就没问题啦~
没人举报是没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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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确定员工缴纳的公积金是按照上限还是按照12%比例?
目前公司规定,固定工资超过9000,会按照9000*12%的比例缴纳公积金,但是我还看到网上有关于公积金上限的说明,这个上限是高于9000*12%,请问公司如何判断是按照12%还是按照上限缴纳呢?
我有更好的答案
  公司确定员工缴纳的公积金是按照上限还是按照12%比例的方法是上限的意思是不能超过,如果公司缴纳的上限已经高于应发工资*12%,那么公司肯定是不会按上限缴纳的,只按12%,另外,你‍们公司如果是按12%给员工缴存公积金的话,那你自己就可以从你自己缴存的钱来推算了。  一、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75%,月利率为3.7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3.25%,全国都一样。&&&&&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资深劳动争议专家
上限的意思是不能超过,你说的上限已经高于9000*12%,那么公司肯定是不会按上限缴纳的,只按12%,另外,你们公司如果是按12%给员工缴存公积金的话,那你自己就可以从你自己缴存的钱来推算了!
国家对于具体交纳的比例是在12%~上限之间即可,没有强制规定是吗?
缴纳比例不是强制12%,各地也不一样,各个公司比例也不一样,公司可以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谈的,不知道有没潜槼则,呵呵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公积金缴纳多少由员工资和单位确定的缴纳比例来定,工资按员工实际工资算,缴纳比例是单位在开立公积金账户时就确定了的,从6%-12%之间单位可以自由选择,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相同。单位福利好可能选择的比例就高,不好就选择6%的比例。如比例确定为6%,月工资为5000元,你每月的公积金到账为5000*6%(单位部分)+5000*6%(个人部分)=600元(到账金额)。
这个不清楚啊 打当地114问电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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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单位不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违法!
当前,由房价演绎的故事很多,而与之相关的住房公积金也备受老百姓关注。不久前,重庆公积金中心公布了一项数据,截至2017年9月,重庆市累计缴存公积金2012.51亿元,突破2000亿元大关。公积金缴存规模的不断壮大,有力保障了职工合理住房消费,然而,对于公积金,相信不少人心中都有一个大疑问:单位不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违法吗?今天,小财就专门给大家聊聊这件事儿。首先来回答这个问题:违法!国务院出台的《公积金管理条例》是这样定义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简单来说,一般在城镇工作,北上广深也好,某个不知名的小县城也罢,不管是在几线城市,只要单位给你办理了社保,那就也应该给你办理公积金缴存。然而,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相比,城镇私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却仍然较少。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在公积金缴存职工数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职工占54.7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的职工占25.81%。应该的事情多了!比起不缴,不少人遇到的问题是公积金缴存的基数和比例过低。最常见的就是单位按照最低工资作为基数来缴存。事实上,《公积金管理条例》对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有明确规定。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是新员工,则以职工本人当月或第二个月的工资为准。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很多单位为了少缴,把工资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资,一部分是绩效工资,然后按照基本工资作为基数来缴存。个税按全部工资收入扣,但公积金却只按基本工资缴。小财觉得亏大了!难道所在单位不缴或少缴公积金,我们就只能“干瞪眼”吗?《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不缴或少缴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有明确罚则,你可以到所在的单位公积金开户或经营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投诉。对于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作为行政法规的《公积金管理条例》,虽然不是法律条令,但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有它“强制性”的作用。关于这样的投诉,员工往往处在有利地位,很容易胜诉。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很少看到因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公积金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员工也处于“饭碗”考虑,对单位不缴和少缴公积金的情况保持沉默。接下来,小财要放大招了,单位少缴、漏缴、欠缴职工公积金的可以办理公积金补缴!办理流程1、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同时将补缴款项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如果对职工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从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的职工除外)。2、经办银行网点(分中心)在办理补缴分配手续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业务章,各返还一联给单位留存。所需资料1、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将“汇”字划去)一式两联。2、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联。3、加盖单位公章的补缴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意!这两张须填写的资料图片仅为示意,具体请以实物为准哟。办理地点1、主城区:工、农、中、建、交公积金经办网点。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办结时限立等即办(单位补缴资金到账之日算起)。如有疑问,不妨关注“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信息,或致电12329热线咨询!小财只能帮大家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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