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量恢复原则和愚人吃盐 适度原则则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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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适度原则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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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任何事都应当遵循适度原则,如果遵循了这条原则,就能把握分寸、掌握火候、“量体裁衣”或“量力而行”,从而就很可能恰到好处,把许多事情做好。我们做监督工作尤其要遵循适度原则,如果不遵循这条原则,就会批评过火、打击过分、整治过重、软弱无能或隔靴搔痒,从而很可能失得其反、得不偿失或无足轻重。在此,我认为,我们遵循适度原则应当重点把握量和质、多和少、快和慢、严和松、深和浅、软和硬、轻和重等之间的矛盾关系。
一、量和质。我们遵循适度原则,从总的来讲,要求我们要把握好“量”和“质”之间的矛盾关系,使之要成为统一的关系,不能成为对立的关系。
所谓“量”就是数量或量变的意思,所谓“质”就是性质或质变的意思;从表现形式来看,“量”有多少、快慢、深浅、高低、宽窄和厚薄等表现形式,“质”有好坏、真假、善恶、美丑、优劣、成败和正误等表现形式。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任何事都想把事情做好、做优秀、做成功或做正确,这是我们做事情的愿望,这样的愿望就是我们做事情要想取得的“质”。然而,我们做事情要想取得这样的“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我们做事情的“量”所决定,如果汽车司机在公路上开车太快就很可能发生车祸,如果厨师抄菜放盐太多就很可能菜不好吃,如果学生在考试时做题太慢就很可能答不完考题而不能取得较好的成绩,诸如此类的因果关系是必然的。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想把事情做好,就必须把握好其中的“量”和“质”之间的矛盾关系。
从“量”和“质”之间的矛盾关系来讲,如果人们能遵循适度原则,把握好其中的“量”和“质”之间的矛盾关系,即“量”适度而“质”好,其矛盾关系就是统一的关系;如果人们不能遵循适度原则,把握不好其中的“量”和“质”之间的矛盾关系,即“量”过度而“质”不好,其矛盾关系就是对立的关系。
二、多与少。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做许多事情都要讲多少,人力、物力或财力要投入多少?工资、奖金或福利能拿多少?办企业的成本、收入或利润是多少?等等,如果我们对这些多少问题能够较好地解决,也许我们所做的事情就能做成或做好。
我们做事情要想解决好多少问题,就要根据现实情况而决定多少,即:有的需要多多益善或适当多一点,我们对其“量”的需求就要多多益善或适当多一点;有的需要越少越好或适当少一点,我们对其“量”的需求就要尽量少或适当少一点;有的需要按比例、按规定或按自己的能力或情况而定,我们对其“量”的需求就要按比较、按规定或量力而行。
在监督工作中,我们对人们的奖励太多不好,惩处太多也不好,该奖励就要奖励,对表现比较突出的要给予大奖或重奖,这样的奖励才比较好;该惩处就要惩处,对违法乱纪比较突出的就要从重或加重惩处才比较好。
三、快和慢。速度有快慢之分。我们做事情,有的需要速度越快越好,有的需要速度越慢越好,而有的需要不快不慢就好,因此,我们为了把事情做好,该快的就要快,该慢的就要慢,该不快不慢的就要不快不慢。
在执法中,执法人员的行为速度一般要求要快,这样才能不失时机掌握证据、抓住犯罪嫌疑人。在监督工作中,监督人员的行为速度有时需要慢,在在不清楚的情况下不要乱批评人或处理人,而要在了解情况比较清楚之后再给予批评人或处理人这才比较好。
四、严和松。在领导、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存在着严与松的矛盾问题,有的人认为“严是爱,松是害”,越严越不容易出问题,因此,对人们的领导、管理或监督非常严格,只要人们在思想、语言或行为上稍有缺点或错误就给予严厉的批评或严肃的处理,在此须问这样的人做法对吗?我的回答是:不对。“严是爱,松是害”这是一句俗语,有一定道理,如果对人们长期不加以严格领导、管理或监督,人们的思想就会慢慢偏离正确的方面,人们的语言和行为就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因此,这句俗语有一定道理。但是,我们对人们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不能认为越严越好,严要严得适度,并且有时还要松,松要松得适度,只有这样的“严松”适度,才有可能真正做好领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对人们的方向性、原则性或根本性问题必须严,绝不能放松,对人们的一般的、枝节的或细小的问题要适当地给予放松,最好不要太严,这样做就能较好地解决“严松”的矛盾问题。
五、深和浅。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深与浅”的问题,如在学习中,我们还是学深一些还是浅一些?在执法工作中,我们是调查情况是深一些还是浅一些?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深一些还是浅一些?这些“深与浅”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在现实中正确把握,如果把握不好,过“深”了,就会担搁时间和消耗不必要的精力,太“浅”了,就有可能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和良好的效果。
在通常情况下,重要学习内容要学习深一些,一般学习内容要学习浅一些;比较重要问题要调查深一些,一般问题要调查浅一些;较亲亲人或较好朋友之间的交往要深一些,一般亲人或一般朋友之间的交往要浅一些,从而,这样做也许就能较好地解决“深与浅”的问题。
六、软和硬。在现实生活上,我们做事情要想做好,许多时候需要解决好“软与硬”的问题。
“软”有柔软度的说法,“硬”有硬度的说法,因此,“软”和“硬”都是“量”的概念。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一定“软”的技巧,尤其是敌人、对手或对方在比较强大、凶猛或厉害的情况下更需要“软”的技巧,这种“软”的技巧一般表现为 “后退”、“不争”、“吃亏”、“装傻”、“装疯”、“示弱”、“温柔”、“顺从”、“隐藏”、“诱导”、“迂回”、“防御”、“游击”、“逃避”、“欺骗”和“投降”等表现形式,这些表现形式都不是硬碰硬或正面交锋,从而反映出一个共性——“软”。
如果我们不能够掌握“软”的技巧,“软”就是一种软弱、害怕或受惩的体现;如果我们能够掌握“软”的技巧,“软”就是一种策略、机智或灵活的做法,因而能够有效地对付比自己强大、凶猛或厉害的敌人、对手或对方。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但要掌握“软”的技巧,还要采取“硬”的手段,对有些矛盾或问题的解决常常需要“硬”的手段,这些“硬”的手段通常有:“革命”、“斗争”、“打击”、“惩治”、“强制”、“高压”、“强迫”、“压制”、“还击”、“专制”、“专政”和“武力”、“严厉”和“严肃”等。在一定情况下,人们必须采取“硬”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然而,我们在采取“硬”的手段时,也要掌握技巧,如果不掌握技巧,就是一种蛮干、鲁莽或愚蠢的做法,如果掌握了技巧,就可能是一种“好钢用在刀刃上”、刚柔相济或有勇有谋的做法。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十分注意掌握“软与硬”的使用适度问题,如果搞不好这个问题,我们就可能要犯大错误。过去,我们搞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就是没有掌握好“软与硬”的使用适度问题,“硬”得太过火了,造成了“十年内乱”。今天我们进行反腐败也要注重这个问题,如果掌握不好,也可能出现相似于“文化大革命”运动。
在掌握“软与硬”的使用适度问题上,我们应当至少要把握住四点: 1、“软”“硬”并用。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使用“软”和“硬”要做到“软”“硬”兼用。这里所指的“软”“硬”兼用,就是要能够软硬兼施,刚柔相济,刚中有柔、柔中有刚。如果我们只使用“软”而不使用“硬”,这样的“软”就可能是一种软弱、无能或无力的表现,这样的“硬”就可能是一种无知、无理或无谋的表现,因而就可能把许多事情做不好。
2、先“软”后“硬”。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使用“软”和“硬”要做到先“软”后“硬”。这里所指的先“软”,就是我们在遇到问题时先采取一些“软”的方式方法,即,先尊重、理解、谦让对方,或者先采取平等的、民主的协商的方式方法来解决问题;这里所指的后“硬”,就是我们解决问题在采取“软”的方式方法不凑效的情况下然后再采取“硬”的方式方法,即:先礼后兵、后发制人或“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有很可能做到有礼貌、有道理、有理智和有策略,从而就能较好地解决问题。
3、多“软”少“硬”。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使用“软”和“硬”还要做到多“软”少“硬”。这里所指的多“软”少“硬(内容略,约200字)不没适度可言。
4、“软”“硬”善用。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要想真正地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就要做到“软”“硬”善用。这里所指的“善”,就是高明、高超、机智、谋略、灵活或有胆有谋的意思;这里所指的“软”“硬”善用,就是我们在使用“软”“硬”手段时要做到高明、高超、机智、灵活或有胆有谋。
在复杂的情况下,人们要想做到“软”“硬”善用,通常需要具备的条件有:一是要有广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敏锐的光眼、灵活的头脑或果敢的性情;二是要对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具体解决,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使用“软”“硬”,只看解决问题的效果,不分先后、不论多少而使用“软”“硬”;三是要有好的思想、好的理念、好的观点、好的创意或好的意愿,只有了这些,人们在使用“软”“硬”时才能更加文明、进步、科学或正确,也才能正真做到“软”“硬”善用。
一般来说,聪明的人容易做到“软”“硬”善用,这样的人能因时、因地和因事作出灵活的应对方法,在使用“软”“硬”的方法上通常能做到“软硬并用”、先用“软”后用“硬”、多用“软”少用“硬”,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一直用“软”或一直用“硬”,先用“硬”后用“软”、多用“硬”少用“软”,而且还能做到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总之能做到天衣无缝,恰到好处。
(七)轻和重。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把握好适度原则,处理好一些现实问题,我们还需要解决好“轻和重”的问题。
在领导、管理和监督中,批评人、处理人或惩治人是常有的事情,人们在做这样的事情中一般都要想给予是重点还是轻点?如果想到要给予重点,就可能给予严肃批评、严格处理或严厉惩治,如果想到要给予轻点,就可能给予简单批评、轻微处理或从轻惩治。
在处理一些具体问题时,人们有时不能正确处理好这个“轻和重”的问题,该给予“轻”的而给予“重”,该给予“重”的而给予“轻”,从而导致不能较好地处理问题。
在批评人、处理人或惩治人时,我们是给予“轻”还是给予“重”?这要根据实际情况、有关规定和各种因素而定,不能凭自己的性格、猜测、习惯或职业而想“重”就“重”,想“轻”就“轻”,否则就要犯错误。
如果我们批评人、处理人或惩治人能掌握好“轻”“重”,在一定程度上就能体现出工作的艺术性。有的人批评人、处理人或惩治人该“轻”则“轻”,该“重”则“重”,使人既能接受批评、处理或惩治,又能较好(内容略,约200字)错误比较快、有将功补过行为;(6)所犯错误的人是外部的人、不是自己的人;(7)所犯错误的人在势力上、力量上或权力上比较强或比较大。 2、该“重”的一些实际情况有:(1)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缺点、错误或问题;(2)所犯错误是屡次、经常或有意;(3)所犯错误的人年龄较大、智力较好、来的时间较长、所起的作用较大或是主要的;(4)所犯错误的人自尊心比较弱、心胸比较开阔、性情比较大度或心理承受力比较强的一个人;(5)所犯错误的人在态度上比较差、改正错误比较慢、又产生有新的错误行为;(6)所犯错误的人是内部的人、自己的人;(7)所犯错误的人在势力上、力量上或权力上比较弱或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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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恢复原则
适时恢复训练原则是指,根据运动员的现实可能和人体机能的训练适应规律,以及提高运动员竞技能力的需要,在训练中给予相应量度的负荷,负荷后及时消除运动员在训练中所产生的疲劳,通过机体适应过程.提高运动员竞技能力和取得理想训练效果的训练原则。
适时恢复原则1 适宜负荷与适时恢复训练原则的科学基础
适时恢复原则1.1人体机能对外加适宜负荷的适应性机制
在负荷保持在一定程度的条件下,机体的应激以及随之产生的一系列变化,都会保持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这时负荷的量度越大,对机体的刺激越深,所引起的应激也越强烈,机体产生的相应变化也就越明显,人体竞技能力提高得也就越快。自19世纪末期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兴起以来,运动员的负荷量已大大地增加了。20世纪20年代,著名的芬兰中长跑运动员努尔米,一年只训练6个月.每周训练34次;三四十年代,瑞典的海格将一别U练的时间增加到9个月,他的成绩远远超过了努尔米;一个世纪以来.耐力性项目世界优秀运动员年训练负荷量的明显增加,对竞技水平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
适时恢复原则1.2机体在过度负荷影响下的劣变性
运动员机体承受训练负荷时,会产生应激性的反应。当负荷过大,超过运动员机体所能承受的阂佰时,运动员机体则会出现劣变反应。
在训练实践中,对机体的负荷通常都是连续施子的,几次负荷之间不同的间隔与联系,会产生不同的效应。如果在前次负荷后机体的超量恢复阶段再施予负荷.会使机体水平不断提高;而如果前次负荷后运动员的机体还没有得到必要的恢复便再次施予负荷,则会导致机能水平的下降。
适时恢复原则2 适时恢复训练原则的训练学要点
适时恢复原则2.1准确把握运动训练负荷的适宜量度
适宜训练负荷应该能够完成下列任务:在运动员机体能够承受的前提下,有助于达到高水平的专项运动成绩,能够完成预定的训练任务,能够促使运动员各种能力产生定向变化;负荷强度与负荷量有适宜的组合;负荷安排的节奏要保证课与课之间的衔接.能产生良性的后续效应,保证运动员有机体的生物学改造能够顺利进行。
负荷的适宜度主要通过施加负荷产生的后果来予评价,包括:机体疲劳的程度及恢复与超量恢复所需的时间、技战术训练的效果、是否引发运动性伤病、以及是否引发心理疾病和心理障碍等方面。
通过生理生化指标的监测可以比较客观地诊断运动员机体的生理疲劳程度。如血色素、尿蛋白、血串酮等都是常用的监测指标。建立义务监督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健康检查,可以及时地发现运动性伤病;总结在不同阶段、不同情境下学习、掌握、熟练以及运用技战术时对训练负荷的要求,借以把握好技战术训练时的运动训练负荷。如体操运动员精力充沛时,学练新技术易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负荷不宜大;篮球运动员为提高在比赛快要结柬时的罚球命中率,就需要安排在较大负荷训练后,机体疲劳时进行罚球练习。做好对运动员情绪、训练积极性等方面的心理学观察,结合训练计划的安排与负荷的实施,诊断负荷内容与负荷量度对运动员心理状态的影响。
适时恢复原则2.2科学地探求负荷量度的临界值
多年以来.人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负荷量度的增加会带来更好的训练效果,而且越接近运动员承受能力的极限,效果就越明显,于是许多教练员和科学家都在致力于寻找这一负荷量度的极限。著名的日本排球教练员大松博文在亢分挖掘运动员机体潜力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他的女诽选手常常每天训练六七个小时,练出了顽强的毅力和熟练的攻防技巧,使日本女排多次登上世界冠军的领奖台。
适时恢复原则3 积极采取加速机体恢复的适宜措施
适时恢复原则3.1训练学恢复手段
主要包括变换训练内容和训练环境.交替安排负荷.调整训练间歇的时间与方式.在训练课中穿插和采用一些轻松愉快、富于节奏性的练习等训练手段;也包括在恢复过程中以轻微的肌肉活动,帮助肌肉和血液中的乳酸更快消除;还可以根据人体的“生物钟”节律,安排好每天的训练时间,成为一种习惯性的定型.节省神经能量,也有利于机体的恢复。
适时恢复原则3.2医学、生物学恢复手段
主要包括理疗恢复手段,如水浴、蒸气浴、汲涡浴、氮水浴、苏打碳酸浴、盐浴、珍珠浴、含氧浴、腐植酸浴等,其他手段还有按摩、电兴奋、电睡眠、紫外线照射、红外线照射等。
适时恢复原则3.3营养学恢复手段
由于运动时运动员的能量消耗大.运动后的能量补充除了考虑补充物的数量,还应注意各种营养素的适宜搭配。例如运动后吃不同的糖,对身体不同部位糖贮存的恢复就有不同的影响。维生素及多种微量元素更是运动员营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运动能力的恢复有着密切的关系。维生素及多种微量元素在体内不能合成或合成不足,必须从食物中摄取,所以要注意食品的种类和配比。
适时恢复原则3.4心理学恢复手段
一般可利用自我暗示、放枷[陈、转换训练、气功调节、生物反馈等手段促进恢复。针对每个运动员特殊的心理问题,要对症厂药,进行专门的心理调节或心理辅导。
田麦久,刘大庆主编.运动训练学.北京: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审定,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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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历史记录关闭如何理解马原中的适度原则_百度知道
如何理解马原中的适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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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是指事物保持其质和量的限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认识事物的质,才能在实践中掌握适度的原则。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内,事物才能保持它自身的存在,超过了特定的范围,就会向对立面转化。在度中,质和量相互规定、相互渗透,密不可分,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坚持适度的原则,使事物的变化保持在适当的量的范围内,既防止 “过”,又要防止“不及”,采取正确的方法,促使在实践活动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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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关于“超量恢复原则”,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A.运动训练的负荷应该超过以往的常量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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