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商铺门前的业主占用公共区域域需怎么办手续或者走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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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车位被停车场占了,声称啥手续都有,爱哪高那告,要给我们画临时车位,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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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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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另外,商铺门前的停车位不是属于商铺的,具体要看规划。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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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车位归属?
我个人购买的商铺,已交了物业费,但物业公司却还要求缴纳商铺门前停车费;请问:这是否合理、有和法律依据?
商铺门前车位归属:1、根据红线图划定: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2、看用地性质: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商铺门前车位管理:针对这部分停车位的管理,是由附近商户进行责任承包,自己管理,自己使用。但前提是,商户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管理车辆的停放秩序,如果收费,必须根据相关法规办理手续,符合相关收费标准,如果因无序管理,造成停车秩序混乱,或者影响交通通行,交警部门将予以取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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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车位归属
我个人购买的商铺,已交了物业费,但物业公司却还要求缴纳商铺门前停车费;请问:这是否合理、有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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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车位归属:1、根据红线图划定: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2、看用地性质: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商铺门前车位管理:针对这部分停车位的管理,是由附近商户进行责任承包,自己管理,自己使用。但前提是,商户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管理车辆的停放秩序,如果收费,必须根据相关法规办理手续,符合相关收费标准,如果因无序管理,造成停车秩序混乱,或者影响交通通行,交警部门将予以取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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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一楼临街商铺门前的道路,原本是可以免费停车的,可不久后就有商铺入驻,门口的道路被划了很多车位,有的用雪糕筒占着,有的拉铁链子围着。“原来可以免费停车的地方,现在居然不给停了,这不是逼我们到地下车库交费吗?”“周边居民都来我们门口免费停车,商家还怎么做生意啊?”小区商铺门前的人行道停车问题到底由谁管,居民可否免费停车?对此,《东江时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私家车车主说 为了在商铺前停车差点打架家住光耀·荷兰水乡一期的业主“柔兰”说,荷兰水乡会所前的道路两旁,这几年一直是可以免费停车的。但今年春节前后,那里的空地就拉起了铁链,不准业主免费停车了。“要是把车停在那儿给刮碰了,保安就说这道路是市政路,不归他们管。可是,为什么他们又有权在那里拉铁链,不准我们免费停车呢?”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不少业主为了节约停车费用或开车出行方便,将私家车停在户外,譬如小区一楼的商铺门前或小区周边道路两旁。这样安稳的日子,在今年春节前后被打破。一位居民晚上7时多准备将爱车停在会所周边的路边,眼尖的保安立刻提来一个雪糕筒占位。一问,保安说车位是为一楼商铺留的,有客人要来这里消费。“这简直就是逼我们将车停到地下车库嘛!说到底,就是为了收停车费!”商铺门口的车位让人不敢轻易靠近。网友“丹童童”说起自己有一次去雍逸园办事的经历就很生气。因为将爱车停在了雍逸园商铺前的停车位上,她差点与商铺老板打了一架。她说:“商铺老板故意用小汽车堵住我的车,说我占用了他的停车位,不让我离开。可我停车时,这个地方没有任何标识是私人的,而且问了物业,说是公用的,谁都可以停。我差点就要开车撞他的车了。”商铺老板说 门前被占用进出和生意受影响在市区多数地段,商铺门前几乎没有空地,就是市政道路,那些由市政部门所规划的免费停车位,又是哪些人可以免费停车呢?“我是一家仓储式家具店的老板,店铺门口有市政部门规划了几个免费停车位,结果被附近小区的业主车辆长期占用,致使我店装卸货物都需要绕行,搬运费为此多花了不少。”市民曾先生说,自己每次与私家车主协商都未果。“本来就是自主创业的小生意,常年这样下去,也就不用做了。”他也很无助。一旁其他商铺老板告诉曾先生,强硬一点,这些停车位本来是你的,被别人用了,你可以报警,也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责任,返还你的车位。其实,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在市区,不少商铺门前有市政的免费停车位,但商铺的老板们却觉得是他们的,做起了独家使用,不是他店内人员的车不准停,不来他家消费不准停。律师观点市政道路内停车位不得私自占用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何俊林律师认为,商铺门前的停车位所有权权属问题应当严格依法对待区分。如果商铺前面是在小区范围内,远离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如果停车位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中,那么该车库和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反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而对于停车位在市政道路内的,则应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依法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圈占。观点PK“归商铺”说传说中的尧:我认为商铺门口的停车位,周边居民肯定是不能任意免费停放的。“归业主”说荷兰水乡业主“漂浮”:我去找规划局了解过了,会所那些商铺门口的路面,定义是市政人行道,不归开发商、商铺所有,物业凭什么帮他们圈起来霸占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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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台阶归商铺所有还是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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