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套公租房为什么让我毎平米交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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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载房天下APP[公租房]公租房分配方案公租房分配方案公租房分配方案(一):农村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枫香溪镇上坝小学教师公租房
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公租房利用率,以利于工作为原则,确实解决全校教师住房困难,结合教职工工作需要,经研究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及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单位的公租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本期开始对入住教师公租房的教师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50元,每期按4个月收交共计52元(教师公租房单间建筑面积为26.6㎡)。收取办法:房租费每期按4个月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结清。
(二)管理办法
1、教师公租房属于学校公有财产,内部所有配置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使用权归入住者;
2、入住者必须爱护、保护公共财产,入住前学校保证设施完整,配置物品使用正常。交付给入住后,一切维护、使用均归入住者,若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由入住者负责维修或赔偿。
3、公租房使用归本校教职工,不能租赁或转借给他人居住,一经发现,学校将收回该房屋,取消使用权。
4、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付租金(租金须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方可入住),若不按规定时间交付,学校有权收回房屋。
5、若因自然灾害或房屋不能居住,由学校负责免费维修。
6、学校与入住教师每年签订一次合同,若入住教师因个人原因不再入住,提前书写退房申请,房租由学校收到申请后下月退还。
二、几点说明
1、因为暂时到校上班教师数小于房间数,所以对于分配直接实行认可制,即由女教师和有特殊情况的教师(身孕、带小孩、患病)先认
2、以后如因教师增加对于应当腾退而未按时腾退人员,除加倍收取租金外,学校将按影响整体工作给予师德方面考核。
枫香溪镇上坝小学
公租房分配方案(二):贵州省建设学校公租房分配方案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公租房租房选房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11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府发【2011】32号)精神,为解决我校教职工异地工作来往不便的困难,同时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及学生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结合学校现有公租房房源不足的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租房项目概况
贵州省建设学校教师公租房项目于2014开始启动,总建设面28642.9平米,公租房住宅面积:16985.64平米。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整栋楼为框架结构。房源建筑面积共有三种,分别为每套约45㎡、55㎡、60㎡。
二、租选对象
学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招考程序全部完成暂未下文的教职工)、进校时间排名靠前的外聘教职工(具体人数按公租房总套数减去在编在岗教职工和招考程序全部完成暂未下文的教职工已分配套数计算)。如夫妻双方都在学校任职,则最多只能分配一套公租房。
三、租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工会组织牵头,成立公租房租选领导小组,实行条件量化赋分,保证分房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租选方法
1.对学校全体教职工从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按照在编职工(含招考程序全部完成暂未下文的职工)、外聘职工的顺序选房,各类职工依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选房,分值相同的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2.如果进入分配名单的分配对象有主动放弃公租房,则从排名靠前的外聘教职工中进行递补。
3.前140名选房的分配对象,可选择1个车位的使用权,车位选取顺序与选房顺序相同。
五、租选方式
1.公租房租房单价按照招标清单计算造价为1400元/平米,将国家对学校304套公租房补贴总额456万元折算成毎平米金额减扣后,实际集资单价为1135元/平米。
2.参加租房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租用金额5%的年利率给予补贴,集资补贴每年年底发放到个人账户。
3未参加租房的教职工,学校每年每人给予3000元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每年年底发放到个人账户。
六、量化评分方式
b.校龄分 计
分 工龄分值:每年分值按1分计 校龄分值:每年分值按1分计
c.学历学位分 博士10分;硕士8分;本科6分;大专4分;高中、中专及以下2
d.职务职称分 职称系列:正高20分、副高15分;中级10分;助理级5分;其余
职务系列:副厅级24分;正处级20分;副处级16分;正科级12
分;副科级8分;专业主任6分;普通教职工4分
e.附加分 工勤系列:高级技师15分;技师10分;高级工5分;其余3分 双职工按分数高的一方加另一方的1/5计算
1.总分=a b c d e。
2.a、b、c 、d栏只计最高分,e栏按双职工分数低的一方的1/5计入总分。
3. d分值,毎位教职工的分值为职称分加职务分之和。
4.工龄、校龄以人事部门认定的为准;学历计最高分,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为准,无证书不计分;职称、职务以学校聘任(任命)为准。
七、租选程序
1.制定租房方案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职代会讨论同意,由学校实施。
2.公示评估成绩
学校公租房集资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分配对象的各项评分成绩进行汇总,并统一造册,在学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5至10天。
3.公开选房
(1)学校公租房租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选房会议,现场选房,由学校工会代表负责监督选房情况。
(2)报领导小组同意,教职工所分配的房屋,在双方协商同意时,可以相互对调。
4、签订租用合同
经学校公租房租选领导小组公示信息无异议,租房人全额缴纳租房款后,与学校签订租用合同。
八、管理使用
1.管理部门:学校资产管理处
2.管理方式:
(1)公租房各项设施的维修及水电气等初装费由学校负责,使用费用由住户教职工自理。
(2)由工会、资产管理处、公租房使用者联合组成物业管委会负责管理,。物业管理费暂定毎平方1元。
(3)禁止改建屋内任何结构,确因设施不合理需改建的必须报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同意擅自进行房屋改建的房主,学校将立即收回该房屋,并要求房主将房屋恢复原状,由房主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4)公租房仅限房主自己或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禁止对外出租出借公租房的使用权,一经发现,学校将立即收回该房屋,并按出租出借的时间,每月收取市场租金价格的双倍违约金由职每月工资扣除。
(5)房主退休或因组织调动离开学校,可继续租住公租房但不再享受5%的年利率补贴;因个人原因调离学校或与学校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应立即将公租房归还学校,并履行相关手续。
(6)教职工将租用的公租房退还学校后, 学校即退回其缴纳的房屋租房款。
九、其它事项
1.公租房租选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长:陈鸣、汤健
副组长:曾家谦、董平、王昌辉、张黔成、张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为成员。
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公租房租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省建设学校
公租房分配方案(三):医院公租房管理分配细则
职工公租房分配细则
——9641032
为解决我院部分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经上级部门批准,我院于xxx年xxx月底建成xxx套职工公租房。因公租房数量有限,为确保房屋能真正分配到急需的同志,规范管理与使用,经征求意见,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租房项目概况
xxx中医医院职工公租房项目于xxxx年x月开始启动,总建设面积xxxxx㎡,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整栋楼为框架砖混结构,共xxx套,每套xx㎡,套型为1室1厅1厨1卫1阳台。
二、成立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
副组长:xxx
员: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租房分配日常工作,xxx同志配合其工作。
三、申请条件
1、在医院工作的正式(含已签订合同的合同工)职工;
2、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16㎡/人)规定标准;
3、根据工作特殊需要,经单位领导决定安排的。
四、办理程序
1、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由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租房分配对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向其说明理由。
3、分配领导小组审批;
4、分配住房,并签订《公租房合同》。
五、使用与退出(腾退)
1、申请人应当负责公租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租房的正常使用,包括结构、室内设施、设备、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2、不得改变公租房的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3、不得擅自装修公租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领导同意。
4、不影响左邻右舍,注重卫生,注意防火、防盗;
5、腾退公租房时,应将室内打扫干净。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将强行退回公租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公租房的;
(2)改变公租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7)不按时缴纳水、电等费用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租房:
(1)住房时间满。该公租房为医院周转房,不得长期占住,一般公租房的使用期限为x年
(2)提出续住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住条件的;
(3)居住期间,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租房配住条件的;
七、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租房分配方案(四):教师公租房配租方案和管理办法
××中心校公租房配租方案和管理办法
(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学校成立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党、政、工、教师代表为学校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学校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和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要对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和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进行讨论、决策,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分配、管理、使用教师公租房。
租赁学校公租房条件
(一)到校轮岗、支教的外校教师。
(二)本校在编在岗且在学区内无住房的教师。
租赁教师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学校教师公租房属国有资产,只限本校教职工本人居住使用,不得继承、转让、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不得借与他人居住。学校应与入住教师签订租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学校教师公租房是国有资产应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租金。所收取的租金应及时足额上级教师公租房租金管理账户。
(三)入住教师应按时缴纳居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等;保持室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四)学校公租房原则上不得装饰装修,若要简单装饰装修,不得破坏其房屋结构,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住房者自己承担,在退还住房时,学校不予任何补偿;若要拆除其装饰装修,必须恢复其住房原貌。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严禁违章搭建。
(五)不得在教师公租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入住对象应当退还教师公租房:
(一)租用期满未续租的;
(二)本人或配偶已在学校所在地取得住房的;
(三)房屋无故闲置三个月以上的;
(四)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的;
(五)经确认,已不符合租赁教师公租房条件的;
(六)已办理调离、退休、退职手续或死亡的;
(七)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退房条件,应当退房又拒不退房者,由学校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申请租赁教师公租房的教职工应如实上报申请材料。若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租赁教师公租房资格;已租赁的,学校应终止合同并追究申请人的责任。【公租房分配方案】
有关工作人员在教师公租房分配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县××学区中心学校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公租房分配方案(五):2016中小学教师德能勤绩考评实施方案模板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全面科学的评价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聚精会神抓教学,放开手脚抓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步向前,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二、考评原则:
1、全面性原则:改革单纯以分数评价教师的做法,根据德、能、勤、绩四方面全面评价教师工作。
2、激励性原则:充分肯定每位教师的成绩,同时诚恳指出其不足,使其树立信心,激起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
3、灵活性原则:评价虽有规定分数,但在实际工作时,采取“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方式。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教改中。
4、公平性原则:教职工人人平等,全体教师同等对待,依据方案客观准确评价。
三、考评对象:学校全体教干教师。
四、考评内容:
教师考评办法
对学校教师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考核总分500分,即:考德:60分,考勤:60分,考能:180分,考绩:200分。具体考评内容和分数标准如下:
一、考德(60分)
按照鲁村镇《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学校教师根据考核得分确定等次。原则上“优秀”控制在学校教师数的30%以内,“不合格”控制在5%以内,优秀60分,合格45分。
二、考勤(60分)
1、满勤60分,病假每天扣1.2分;事假每天扣1.8分;旷工每天扣3分;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2、市、县、镇统一组织的活动,如政治、业务学习、集体备课、各种会议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大会,无故不到一次扣3分,不按规定时间,迟到或早退扣1分,请假扣2分。
说明:1、规定时间内的婚、丧假,生育假、函授、自学考试,各种进修不扣分,但超出按旷工对待。2、每学期病假达1个月,事假达15天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秀。3、考勤分以教师所得实际分值计入总分。
三、考能(180分)
(一)工作量(12分)
1、小学校长兼任主课,每周上课时数达到4-8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得12分。不兼任主课扣2分,不兼课扣12分,少兼课一节扣1分,少听一节或有听但无完整听课笔记及评价记录,一次扣1分。
2、小学副校长兼任主课,中学副校长兼课,每周兼课达年段同学科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40节得12分;小学副校长不兼任主课扣2分,不兼课扣12分,少兼课一节扣1分,少听一节或有听但无完整听课笔记及评价记录,一次扣1分。
3、教导主任及学校中层领导每周兼课达年段同学科的2/3,每学期听课40节得12分,少兼一节扣2分,少听一节或有听但无完整听课笔记及评价记录,一次扣1分。
4、专任教师任课数达所在教学点平均课时,每学期听课20节得12分,少兼课一节扣1分,少听一节或有听但无完整听课笔记及记录,一次扣0.5分。
5、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如代课、组织活动、社会兼职等),每次扣3分。
6、专任教师授课时数超过所在教学点的平均值,每超一节加0.5分。
7、专任教师所任班级以40人为标准班,每超一人加课时量0.2分,每减一人扣课时量0.2分。
(二)备课编写教案情况。(30分)
1、每学期初能认真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学期末按时完成教学工作总结得5分,缺一项不得分。
2、备课认真,教案编写符合要求,实用性强得25分;教案编写没有分课时或过简或抄袭不得分,使用微机备课,只是复制、改动少的;一课时扣0.5分,课时数按县教研室要求,少一课时扣1分。
(三)作业批改情况。(20分)
作业能按大纲及教材要求布置。作业必须量适中,次数达到要求,批改认真、及时、正确、有纠正。不规范,或批改不及时,或没有纠错,一项扣0.5分(作文批改要有眉批和总批)。次数达不到要求,一次扣1分。作业设计或批改,有改革或创新加4分。
小学科教师作业批改每学期达20次以上(每周每班只有一个课时的学科作业达10次以上,体育教师有学科规定的项目测验成绩及“达标”情况的原始数据),少批一次(体育测验项目少一项)扣0.5分。
(四)授课情况。(12分)
1、按时上下课,举止文明,仪表
端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认真按课程表上课,不私自调课、换课得1分,未经学校教务处通知自行调课,私自找人代课或私自替他人上课者每节扣1分(扣分不超过5分)。
3、课堂教学满分10分。课堂教学情况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组织课堂教学等级评定。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取各次总分之和的平均值为课堂教学分。达到县级优秀等级的教师,在本分值中可额外加5分。
(五)单元测试情况(10分)
实行单元双过关,具有实效性、针对性,有成绩单等得10分。无成绩单扣5分,不按单元测试要求少一次扣1分。
(注:完不成一、二、三、四、五项或完成质量不高者,不得列入一等、二等等次评选。)
(六)、课堂教学比赛(12分)
被选拔参加国家、省、市、县、镇、校组织的教学比赛,获一等奖分别得12、9、7、5、3、2分;二等奖分别得10、7、5、3、2、1分;三等奖分别得8、5、3、2、1、0.5分;出示市、县、镇、校公开课,按5、3、2、1记分。以上分值可累计加分。
(七)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10分)
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活动及镇、校组织的活动。获一等奖,指导教师分别得7、6、5、4、3、2分;二等奖分别得6、5、4、3、2、1分;三等奖分别得5、4、3、2、1、0.5分。可累计计分。(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得分以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协助教师得分不超过这主责教师的一半,纪念奖、优秀奖酌情加分。)
(八)教研教改工作情况。(3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有笔记、心得等得10分,教研活动缺一次扣1分。
2、论文、经验总结或信息在专业刊物上(cn刊号,不含增刊、副刊)发表者镇级得2分,县级得4分,市级以上分别递增2分;
3、论文获国家、省、市、县、镇、校一等奖的,分别计5、4.5、4、3.5、2、1分,二等奖分别计4.5、4、3.5、3、2.5、1、0分、三等奖分别计4、3.5、3、2、0.5、0分。
4、承担科研课题,有较完备的材料,取得一定成绩的,国家、省、市、县、镇级分别得5、4、3、2、1分。
5、自制的教具获国家、省、市、县、镇、校奖励的,一等奖每件分别得10、8、6、4、2、1分,二等奖分别得7、5、3、2、1、0.5分,三等奖分别得6、4、2、1、0.5、0分。
6、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说课比赛、说课讲稿评选、课件评选、教案评选、演讲比赛、书画比赛、体育比赛等系列活动以及本方案未涉及的比赛活动参照本项第3条执行。
7、教育宣传:在国家、省、市、县、镇报刊发表或刊登一篇信息分别计5、4、3、2、0.5分。
(九)辅导转化后进生情况。(8分)
学期初有制定转化对象,各学校有备案,有转化措施,转化效果好得8分;有做转化工作,效果差不得分。
(十)进修培训情况。(14分)
1、各级参加提升学历培训,小学教师获取中专学历得2分,大专学历得4分,本科学历得5分;初中教师获取专科学历得2分,本科学历得4分,研究生得5分。
2、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多种进修培训,不参加的不得分,服从安排参加培训并成绩合格者得2分。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认真书写教育理论学习笔记和校本培训记录,每学期达5000字,少心得体会一次扣1分。记录不认真,潦草应付扣1--4分,达不到规定要求扣5分。
4、规定的上交材料,如论文、作文、征文、书画作品及其他档案材料等。每晚交1次,从总分中扣除0.5分,不交扣2分。本项扣分不封顶。
(十一)其他工作情况。(10分)
1、班主任工作情况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根据班主任职责进行评定,成绩突出的得10分,取得一定成绩的得8分,工作一般的得5分,工作较差的不得分。
2、少先队辅导员、小学各科教研组组长,年级组长,兴趣小组辅导教师、报帐员、校产管理员及兼任其他工作的教师(含社会兼职),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依据其职责评定:兼职工作做好,工作成绩显著的得8分,取得一定成绩得6分,一般得4分,较差的不得分。
3、班主任工作方法不恰当,导致学生辍学,每辍学1人次,扣所在班级班主任综合分6分,其余课任教师综合分3分。
(十二)奖励分(12分)
1、学期内获国家、省、市、县、镇综合表彰,分别加12、10、8、6、4分;获国家、省、市、县、镇教体办及学校单项表彰的分别赋予分值8、6、4、3、2、1分。
2、等级称号:名师:市、县、镇、校分别赋予分值10、8、6、4分。学科带头人:市、县、镇、校分别赋予分值8、6、4、2分。骨干教师市、县、镇、校分别赋予分值6、4、2、1分。
3、家校距离在12里以上的教师奖励3分。
4、取得30年教龄证书的加3分。
5、教师自购微机,在学校用于办公者,得5分,45岁以下未实现人手一机的,扣5分。
6、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等活动者,加3分,本学期内实施献血的加5分。
7、45周岁以下教师,获取普通话证、中级培训证书者分别加3分,45周岁以下未获取的分别扣3分。
(十三)特色分(10--20分)
教师在其他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性成果,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的额外奖10--20分。
四、考绩(200分)
(一)小学学科知识竞赛、抽考、文化课统考。(40分)
1、县抽考、竞赛。全县排名,乡镇总评第一名计40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学生个人成绩参照指导奖记分。)
2、镇级抽测、考试。(160分,按学期记分)
按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分核算综合分,镇第一名得16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5分,与上学期相比每增减一个名次相应增减2分。
(二)、中学县级以上学科考试、知识竞赛、抽考。
中学县竞赛抽考:乡镇中学第一名记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2分。(学生个人成绩参照指导奖计分)
县统考:(160分,按学期计分)乡镇中学第一名计16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3分,名次取期中和期末的平均值。
(三)未统一命题的科目教学质量分,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依据抽检结果评定(抽检面不得低于50%)。考评标准同统一命题的科目。(60分)
(四)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科目,如劳动(劳技)、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可结合教师平时教学情况与县、镇抽测及相关活动效果综合考评。(60分)
其中:①结合各校实际,美术教师每学期要举办一次教师或学生美展,音乐教师每学期要举行一次音乐方面的活动,体育教师每学期要举办一次单项或多项体育比赛,少举办一次从教学质量分中扣2分。②体育、音乐、美术、自然、英语、信息技术等技能科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上级有关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安排不参加者,每次扣20分。
(五)音、体、美专职教师考评,分为二部分:①运动会、六一汇演或百灵艺术节比赛(美术作品)等。参加全县比赛,乡镇总评第一名计130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参加全镇比赛,第一名80分,依次递减5分。(学生个人成绩参照指导奖记分。)②年终音体美抽测考试。第一名计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2分。
音、体、美、劳兼职教师考评,按专职教师考评的10%计,另加入主学科分数。
说明:教师成绩累加后为其综合成绩,将综合成绩排名后按3:6:1的比例,确定一等、二等、三等教师。
职员考评办法
(一)考评成绩有三部分组成,一部分为考德(同教师考评办法);二部分为考勤(同教师考勤办法);三部分为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考评形式分为自评、学校评和教师评三种,分别占10%、30%、60%、,考评以实际分数形式得出。主要从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工作作风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自评即职员本人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客观地作出自我评价;学校评指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以考评对象的本职工作和非本职附加工作任务的职责、要求为考评主要依据,对其作出评定;教师评主要通过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主要以无记名形式填写各类综合评价表(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考评对象的工作职责及附加工作任务的职责、要求设计),评议结果当场公布。考评职员的三部分成绩全部相加为职员最后得分,将此分排出名次,按2:7:1的比例分配一等、二等、三等。(职员在学期内获得的各类荣誉和证书等,可按照教师考核办法中分值计入职员汇总成绩)
学校行政人员考评办法
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参考职员考评办法的民主评议部分,占40%,第二部分参考教师考评办法,占60%。合计后按3:6:1的比例确定一等、二等、三等。
五、存在以下情况的教师不列入一等、二等考核范围,直接进入三等的考核
1、教师师德差造成不良影响,工作不认真,不思进取,不服从领导的。
2、学期内有严重违法违纪受到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或被劳动教养的。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
4、有损于团结和稳定的。
5、学期内事假、病假超过2.5个月的。
六、实施单位: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成教、幼教参照本方案的有关内容制定自己的实施方案)
七、考评时限: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一次。
八、考评结果用途:1、为学校实施奖惩提供依据。2、为学校评优选模提供依据。3、为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提供依据。4、为教师职称聘任提供依据。5、为教师聘任提供依据。
九、考评比例:一等占30%,二等占60%,三等占10%。
公租房分配方案(六):2016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
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着力点,社区稳定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社会变革步伐的加快,社区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社区发展作为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途径,越来越成为当今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也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区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局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在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近年来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取得的成效
法律服务工作涉及业务科室多,职能分散,人民调解、如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我局注重把各业务处室及司法所职责落实到位,相互间协调一致、团结协作,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带入新的发展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实效。
(一)加强人民调解,为社区营造和谐氛围。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了一系列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深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推进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和信息预警工作,人民调解组织覆盖所有社区、村居。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人民调解浓厚氛围。2016年,《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以学习、宣传和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宣传月、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和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利用每月一次的“18”法律广场、“民调月”等活动,深入社区(村)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三个第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细划矛盾纠纷责任单元,在村民小组、社区楼幢、企业车间等领域建立纠纷责任区和信息员队伍。建立社区、村(居)每周排查、街镇每半月排查、区每月排查工作机制,使纠纷在源头上“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
2016年,xxxx区司法局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调处中心获全省首批“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在全市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可喜成绩,其中,纠纷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均获单项第一名,并且代表全市接受了省调处成功率考评;罗加林等3名同志分别被司法部和省、市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11月份,“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暨区县大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徐锦辉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区在人民调解工作和推进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等领导同志相继来xxxx视察调研;市司法局先后在我区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创建省优秀司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
(二)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为落脚点,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形式,大力实施普法品牌建设工程,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力度。建立了13支共171人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联络员队伍,各街镇成立了普法小分队、法制文艺宣讲队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依托区文化馆、街镇文化站,全区组建了业余演出队伍、小分队20余支200多人。利用各种时机,深入社区、村(居)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二是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2016年,创办了《xxxx法治农民画画刊》,并向全区所有街镇社区(村)发送,5月份,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区召开,并成立了“xxxx法治农民画画刊编辑部”。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xxxx法治农民画”为载体先后共创作、编印xxxx市法制宣传挂图27000余份,并发放到全市所有社区、村居。区法宣办和区综治办还创办了以“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治安防范法律常识为主要内容的xxxx年“法治农民画年历”30万份,分发给全区每家每户,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并以xxxx法治农民画为主要载体,加强以法治农民画灯箱大道、法治农民画广场、法治文化小区、法治文化社区、娃娃农民画院为内容的冶山法治文化镇建设。三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将传播法治精神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紧密融合,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法律人在行动”、“18”法律广场、“12.4”法制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活动。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宣传志愿者、普法宣传员走进社区、村居,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6年以来,我区“18”法律广场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2000余人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0000人以上,在全区公民中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四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过程中,不断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力度。强化社区、村(居)法治文化平台建设,以社区、村(居)委会办公楼为中心,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律咨询室、法制文艺活动室、调解室等。各街(镇)、村(居)以交通主干道为轴心,设立了法制广告灯箱或法制宣传标语,既美化了农村道路环境,又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工作站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优年”主题,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使贫困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的公正。2016年,区法援中心获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称号、中心承办的“周某工伤赔偿案”入选“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许某等187人劳动报酬案”等9件案件被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列为资助案件。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加强对基层法律援助站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从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将六类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免于经济审查的十二种情形,做到对社会和受援人公开透明。二是切实提升“窗口”形象。加强对区法援中心和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硬件建设,营造优质的接待环境。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街(镇)、村(居)平台,加强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的宣传。结合特定的时期,组织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为群众解答疑难法律问题。
(四)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一是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开展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的“双进双联活动”,深化“法律服务进园区联千企、进社区联千村”工程。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民事、刑事、劳动争议等案件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投诉案件,不断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二是服务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并积极向街(镇)发展。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突发事件等,强化法律服务行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从源头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三是不断强化公证职能。公证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窗口形象显著提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取得了良好业绩。2016年,办理农村土地复垦招标7宗,安置房建筑招标4宗;参与街镇万顷良田改造安置房、工业园区建设拆迁安置房、公租房分配2676套。公证员时常放弃节假日,深入社区、居民家中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公证,有效预防和钝化了大量社会矛盾,公证维稳职能得到显现。此外,公证处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困难群众减免费用。2016年,全市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我区公证处规范化建设现场,提高了我区公证工作的知名度。
(五)夯实基础,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强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司法所建设工作。为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2016年,为全系统所有人员配发了服装。大力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水平。2016年,在市司法局评定的全市5家“五星级司法所”中,金牛湖、冶山司法所名列其中,雄州等6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四星级司法所”。冶山司法所被评为区十佳政法单位。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xx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区实施“xxxx”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也是青奥赛事筹办的决战之年。从当前形势看,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但是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社区、村(居)的民主法治化进程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司法所工作任务相对繁重。近年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基层政法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人员少,工作负担过重是司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他们既要履行司法所的9项工作职能,又要服务地方政府,参与各项政府行为,工作任务非常重,司法助理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影响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定性不够明确。随着改革开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同律师制度一样,一方面成为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独立的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运行,另一方面,基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特有的任务、体制和发展水平,它与实行市场机制的各类中介组织乃至同律师机构都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定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基层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是社区工作者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社区管理体制的弊病与矛盾日益显露,又加以各个部门均打着“某某进社区”的旗帜,将所有冠之“社区”二字的工作推向基层,推向社区,更使社区基层组织的工作量过多,负担过重,从很大程度上讲,社区居委会还充当着“政府的触角”的作用,形成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情况。社区工作者要完成来自于方方面面的工作,他们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上级布置的行政任务,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投入自身的自治及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专业人才不足。加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依法治区的基础,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改革与建设的先决条件。但目前,专业人才缺乏,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少部分地区的进社区工作难以深入推进;目前,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基层基本上是由司法所承担,由于司法所人员编制的局限,这在根本上造成了供需双方比例的严重失调,而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自身的生存和业务发展,也不可能把工作重心长期放在社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且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一定冲击和负面影响。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的设想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辅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其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我们还要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体制、加强制度建设。而且根据这项活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发展的要求,笔者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应当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根据城乡不同特点对郊区和城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以分类指导,调整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科学界定基层法律服务服务在整个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法治工作中的地位。从大局出发,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完整、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
(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的效能。持续推进“双进双联”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不断创新机制载体,更好更快地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完善社区法律服务的对接机制,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推行网络在线服务和延伸服务,拓展法律服务内涵。加强资源整合,打破地域界限,开放式吸纳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机构进驻,进一步提升社区法律服务品质。
(二)按照司法所发展规划,夯实工作基础。把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要全面理顺管理体制,把双管制全面引向垂直管理,使其与现行的法治建设相适应,与现有的工作职能相配套。通过司法所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增强自身的业务承载能力,尽可能地消化社区涉法问题。
(三)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就要充分利用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在各社区的组织网络、资源网络、信息网络,采取方便快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现代网络传播手段在社区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形成法治理念和意识。
(四)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法律专业知识是一种动态性的知识,需要经常补充和更新。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自学为主,培训为辅,边学边练,边练边干。不断提高现法律水平。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规格的业务培训,实行年度限期培训制度。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专项研讨等多种形式。有力地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理论研究。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各单位和部门都摸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但是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研讨和交流还比较少。因此,要加强单位和部门间联系,就如何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协同作战、如何用制度保证进社区活动的工作质量等一系列问题,加快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
公租房分配方案(七):2016年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及认定办法
申请分配对象以家庭为单位,采取自愿申请、政府审核、社会监督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所有家庭成员都具有广平县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对象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申请对象所有家庭成员享受县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含)以下;
(二)申请条件的认定
1、家庭认定。按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簿,实行一簿一户认定。婚后无房,与父母同住,按分户认定;无配偶、无父母和无子女的单身人员,按一户认定。
2、家庭人口数量认定。下列人员计入申请家庭人口:申请人、配偶、未婚子女。
3、无房户的认定。申请家庭没有私有住房,居住临时简易房、亲友住房或从市场上承租私有住房,已婚的和父母同住的应当认定为无房户。
4、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有私有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5、低保户的认定。以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以民政局低保证明信为准。
(三)优先分配的条件及认定办法
1、孤老家庭。指城镇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65岁(含)以上的家庭,以本人身份证为准,且需单位出信加以证明。
2、大病家庭。指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重大疾病参照中
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重大疾病范围进行认定,申请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有主任医师签字、加盖诊断证明章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治疗凭证等。
3、重残家庭。指家庭成员有视力(一、二级盲)或肢体、智力、精神、听力和言语等残疾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家庭。申请时须提交"残疾证"和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等级证明。
4、特困家庭。需出具特困证或县工会证明信。
5、烈属。指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申请时须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属优待证。
二、申请分配程序
(一)申请程序
1、申请。由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户主或推举的家庭成员(简称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到其所在单位申请,填写《广平县廉租住房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平县廉租住房申请表》后,要附以下相关资料:
(1)家庭收入证明。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现住房产权证或租赁住房协议;
(3)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明;
(4)申请人属于优先安排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公示程序
1、初审(一次公示)。申请人所在单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就申请人的收入、人口、住房等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签署的初审意见盖章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报县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2、复审。县民政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签署复审意见,并将签署的复审意见盖章后连同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不符合条件的,退还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其单位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不符合理由。
3、核准(二次公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申请廉租住房的核准部门,自收到民政部门转来的相关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申请人的住房、人口、居住等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签署审核意见。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电视台、广平报、政府信息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三)准入、抓阄程序
1、准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年度房源情况、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按照"优先保障特困家庭"的原则,确定分配对象。
2、抓阄。对于取得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进行公开抓阄。抓阄前15天向社会公告以下事项:
(1)公布抓阄的时间和地点;
(2)廉租住房房源的套数、户型、面积、位置等情况;
(3)抓阄操作规程;
现场抓阄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工作人员将第一批选房顺序号放入抓阄箱,经公证人员现场验证后,孤老、患有重大疾病、重残、特困、烈属家庭进行抓阄,确定顺序号,然后再按顺序号从小到大逐一抓取房号(房源定为一、二层);
第二轮:工作人员将第二批顺序号放入抓阄箱。未参加第一轮选房的家庭进行抓阄,确定顺序号。按顺序号从小到大逐一参加第三轮抓阄;
第三轮:抓阄将直接确认廉租住房的单元、楼层、面积、楼号等。若因故放弃第三轮抽签,则视为放弃选房的权利,由下一顺序号依次替补。
3、取得廉租住房的家庭,自房屋交付使用起,不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
三、续租和退出管理
廉租住房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应对承租户进行资格审查。承租家庭在取得廉租住房的次年起,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变动情况,县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其申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经审核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重新签定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续租廉租住房。
(二)经审核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租住房廉租住房条件的,取消廉租住房租住资格,在规定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公租房分配方案】
(三)实物配租保障对象有下列形为之一的,取消其廉租住房租住资格: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屋内设施;
2、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内居住的;
4、无正当理由累计3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5、经调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公租房分配方案】
6、未按要求及时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变动情况的;
7、有其他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行为的;
8、退出廉租住房按以下程序办理:县廉租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廉租住房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在30日内腾退廉租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算,逾期不退回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行收回。承租人在退出廉租住房前,应当结清水电费、收视费、物业服务费及其它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四、监督管理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廉租住房分配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
(一)本次廉租住房分配在审核、公开抽签等主要环节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会同县纪检、监察、公证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廉租住房的个人,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取消其廉租住房分配资格,收回已分配的廉租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该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已分配的廉租住房要严格进行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四)监察机关应当监督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廉租住房在分配、管理中出现严重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畅通廉租住房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对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相关材料要建档备查。
以上这篇2016年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公租房分配方案(八):201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10篇
第1篇:国税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我县国税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和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完成。
二、评议对象
今年评议的对象为征管科、税政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二、三科和稽查局。
三、评议内容
(一)健全税收宣传咨询服务
1.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或电子触摸屏公布办税流程、服务措施,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
2.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辅导区,配备专职咨询人员。推行首问责任制,现场受理、解答涉税咨询。开展咨询业务整合,构建电话咨询、网站咨询和现场咨询“三位一体”的专业咨询服务格局,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权威、方便、高效的涉税咨询服务。
3.通过“税法讲坛”、印刷税收宣传材料、国税门户网站、12366热线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业务培训,传递最新政策,及时做好涉税政策解读,保证纳税人了解政策,用足政策。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提升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涉税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加快推行“一窗通办”,整合窗口职能,将办税服务厅单一职能窗口变为“一窗通办”的全职能窗口。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提供限时、延时、导税、全程、提醒等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窗口拥堵,忙闲不均的现象,最大限度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
2.加快拓展“同城通办”范围。完善“同城通办”内涵,扩大同城通办地域范围和业务覆盖面。扩大申报征收、发票领购、普票代开等基础服务“同城通办”范围,实现对纳税人深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3.推行缺件备忘服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时,在个别资料准备不全情况下,由税务部门甄别缺件原因和涉税事项办理的紧急程度以及补正资料的可能性,为纳税人提供“先办后补”的服务制度。
四、评议方法与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方法。2016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在2016年11月底完成全面评议工作任务。评议步骤分为宣传发动阶段、查找问题阶段、落实整改阶段、总结考评阶段。
(一)宣传发动(6—7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掌握进展情况,针对性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重点地选择1—2个问题开展选题评议,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纠风办备案后实施。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参与和监督。四是选聘民主评议代表,赋予评议代表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并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
(二)查找问题(7—8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县局今年确定“健全税收宣传咨询服务”、“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两个选题开展评议。各单位按实际选题全面开展工作,力争在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上级局将组织评议代表,深入各单位,采取听、看、查、议、评等方式开展检查,帮助被评部门查找问题,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召开评议大会做好准备。
(三)落实整改(9—10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召开评议大会。由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发表评议意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全面客观地评议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重点评议存在的问题。参加评议的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评议的问题进行表态。二是针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整改档案,向群众公布、反馈整改情况。三是在抓好整改工作同时,要将整改承诺和整改结果报送县政府纠风办和市局监察室,并通过政府(或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和国税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考评(11月份上旬)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对全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纠风办和市局监察室。二是要建立和落实行之有效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把评议结果作为绩效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内容,奖优罚劣,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
第2篇:经贸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开展“积极融入六新大,全面建设五特好”活动,围绕经贸中心工作,促进经贸系统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经济建设环境,为构建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全过程。
二、评议范围
各直属单位,本局各股室。
三、评议内容
1、促进发展。紧紧围绕提速增效“两城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等问题。
3、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4、转变职能。顺应市场需求,减少行政许可项目,主动为市场主体路线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公开尽公开。
6、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坚决纠正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弄虚作假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行为。
7、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8、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制定出工作方案,与业务工作、绩效评估工作共部署、共落实,做到领导机构、工作责任、工作措施落实。
四、评议方法和实施步骤
2016年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别实施,上下联运,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公众评议与明察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设点投诉、发放问卷与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健全组织,宣传发动阶段(月)。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调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结合实际,制定2016年民主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任务分解;三是宣传发动,认真部署。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部署2016年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人人参与,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宣传“纠风短信平台”;五是针对本系统特点,聘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8、9月)。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纠风短信平台”、公开投诉电话及邮箱等方式向有关单位、企业、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征求群众意见,查找本系统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二是由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成员会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一起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查找经贸系统在政风行风上存在的不足。三是开展选题评议。由局领导带领民评办人员和民评代表,深入基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确定选题评议,并报县政府纠风办备案;四是各单位和各股室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不足。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实施考评,总结上报阶段(月)
一是迎接市经贸委行风评议员的考评,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整改。二是接受县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会议。三是根据考评情况和自评情况,总结好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上报县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必须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一段时间与精力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要努力研究评议工作规律,主动创新评议机制,创新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系列活动,邀请其它单位参加,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2、扩大民主,畅通渠道。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作用,广开言路,虚心听取评议意见,在查找问题征求意见中,要更广泛、更深入地注意收集各个层面代表的意见。确保民评工作深入持久、抓紧、抓实。建立健全整改责任追究制,促进整改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把解决基层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作为重点,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企业减负工作及本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评促改,寓改于建,强化服务意识。
4、加强联系,及时沟通。要及时将各个阶段工作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相互交流学习,以促进经贸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第3篇: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和县纠风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进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路线、关注民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把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以评促纠,寓改于建,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确保评议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长效机制,创新和改进评议形式、方法,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渠道,增强评议效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不断加强民政机关和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突出开展以基层窗口单位为重点的评议活动,深入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民评代表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拓展与群众沟通的平台,及时受理、有效解决群众诉求。重视民主评议日常工作网上监管,规范和提升民主评议工作质量。
(二)认真抓好选题评议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巩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成果。继续开展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督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推动殡葬改革。二是抓好救助管理机构重点选题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另行下发)。以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救助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和不足,推动救助工作机制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健全、救助基础设施配套、救助管理程序规范、救助队伍素质提升、救助服务理念创新,不断提高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深入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坚持抓业务与抓行风有机结合起来,将创建活动贯穿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之中,严格按照12类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挖掘典型,认真扎实抓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拓展,继续创建和培育一批作风优良、依法行政、服务优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促进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健康发展,巩固和提高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考评机制,加强示范单位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退出机制,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包括全县民政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重点抓好各类民政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评议工作。同时,继续将救助管理机构作为行风建设重点选题评议对象,救助管理站站长为重点评议岗位,负责救助管理工作的业务部门为评议工作的牵头单位。并结合实际,继续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殡葬管理机构作为重点评议对象。
五、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重围绕作风建设、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廉洁自律和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是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任务;是否研究确定重点选题评议内容,制定具体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效果明显;是否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优化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环境;是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考核、激励、惩戒等监督管理制度,促进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是否采取措施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树立勤政为民、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民政业务政策规定,无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进依法行政、廉洁办事、诚信服务;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严格规范、落实公开。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公开制度,政务(事务)公开方式和手段科学、合理、直观,便于群众知晓;是否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重要信息;是否存在公开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甚至出现虚假公开、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信息咨询和查询、披露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改进作风、高效服务。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树立和自觉践行“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是否从便民利民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无存在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按照民政标准化和行业等级评定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内容,为群众排忧解难。基层窗口单位是否开展规范化建设、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文明行业创建要求,有功能齐全的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精通业务,热情周到,诚实守信,文明礼貌。
六、方法步骤
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分类指导、综合评议”的方法进行。实施过程中,采取问卷调查、电话抽查、明查暗访、组织评议、自查整改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民主评议工作总体上分为组织准备、动员部署、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总结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纳入局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要求,把评议工作放在民政工作总体规划中谋划和部署,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管业务具体抓,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对业务范围内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要将评议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问题。要把解决问题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集中督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要坚持开门纳谏、群众参与,通过调研座谈、现场接访、评议检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要依托“政风行风热线”、政务网站和“四下基层”活动等载体,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切实把评议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提升服务上,放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放在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软环境治理上,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主动加强与纠风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指导,不断拓宽评议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作用,建立正常的联系制度,邀请民评代表参与评议活动,认真接受督导检查,提升评议效果。
(三)抓好工作结合,注重实际效果。要科学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把民主评议活动与完成工作任务、落实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考评等有机结合,以评议活动促进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以工作成效检验评议活动效果。涉及重点选题评议内容和纠风专项工作的业务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履行牵头主抓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评议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或服务窗口,要组织力量开展帮促,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直至群众满意为止。要建立和完善评议结果运用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问题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低、社
会影响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警告、劝诫、通报,直至追究责任。
(四)坚持纠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结合,研究建立评议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评议工作成果。注重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着力在完善监管制度和内控机制上下功夫,尤其是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对策,切实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大制度执行督查力度,提升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
(五)认真总结提高,按时报送材料。今年民政系统继续列入公共服务类的评议部门,评议方法按百分制统计,分日常考评、群众评议和下级评议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有具体的量化考评内容,要求细、标准高,要积极适应新的任务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把握关键环节,不断总结探索,创新措施办法,确保评议工作常抓不懈。要突出基层窗口,以推进民政服务标准化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注意挖掘、培育先进典型,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同时,要及时掌握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网络动态监管,重视抓好每个阶段文件、资料、报表等材料的整理,认真分类归档,及时总结分析。分别在8月15日前和11月15日前,将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局民评办。
第4篇: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有序有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和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事业的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1、局机关各股室及基层司法所。
2、法律服务行业,包括县公证处、宁荣律师事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县贯彻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健全落实“效能问责”、效能投诉监督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个性评议内容
1、司法行政机关
(1)转变职能。顺应企业和群众需求,主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2)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法律服务行业
(1)诚信服务。主动公开、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无强制服务、收费陷阱等问题。
(2)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3、基层司法所
(1)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服务环境。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创建群众满意的“规范化司法所”氛围浓厚。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同时,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研究提出2016年度重点整治的2—3个评议选题内容,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调查评议阶段(6月中旬至8月)
通过查摆存在问题、组织明查暗访、开展选题评议、开展“面对面”评议等各种形式,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民主评议,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落实整改阶段(9月至10月)
1、整改落实。要对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和梳理归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一件一整改。
2、整改反馈。要通过政府子网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将整改情况包括纠风办反馈的个案整改情况上报纠风办。
(四)工作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
1、督导检查。组织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评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
2、接受考评。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评议工作有关的文件、资粮、照片等,形成工作档案,并按要求接受纠风部门的动态监管和工作考评。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参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2、着力解决问题。要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纠建并举,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都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行风的满意度。
3、注重搞好结合。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善于借力,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局纪检、政工部门要把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纳入督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改进不足和薄弱环节,促进全系统上下进一步形成“务实高效、公正廉洁、便民利民”的良好风气。
4、强化结果运用。要把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贯穿民主评议始终,建立健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把组织开展民评工作情况及测评结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的范围,同时作为评选先进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5篇:人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效能建设,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人社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紧紧围绕“五特好”建设目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以转变作风、促进发展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评议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在抓好自身政风行风建设的同时,将评议工作延伸到基层所站;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四)坚持以选题评议为抓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三、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点对象是: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审核机构,就业服务、技能培训鉴定、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窗口单位,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其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独立参评单位接受县政府纠风办的考评。
四、评议内容
(一)促进发展。从本单位职能和特点出发,紧紧围绕“五特好”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依法履职。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三)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四)转变职能。顺应群众需求,减少行政许可项目,主动为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办事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七)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八)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府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热线”、“视线”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五、评议方法
县局负责对本局各股室、直属单位进行考评。健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工作机制,按百分制,分选题评议、工作考评、群众评议和下级综合评议4个部分进行量化考评。
六、评议步骤
(一)宣传动员(4月21日至5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部门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服务对象和相关人员中选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通过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近年来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多形式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直属单位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上报局行评办。
(二)查找问题(6月1日至8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通过召开自评会等有效形式和方法,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进行自查、自摆、自寻、自评;开门纳谏,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评议调查问卷,通过举报电话、举报箱、网上访问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行评代表也可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暗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调查局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反馈;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对局系统行评工作进行综合评议,评议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把受理群众投诉作为查找问题的重要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投诉的处理和反馈机制,并选择几个查摆问题和整改工作到位的典型事例,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三)整改评议(9月1日至10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自查自纠、群众评议及行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探索建立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达到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目的。要着力抓好个案整改,做到整改内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四落实;实行个案问题一案一袋,单独装订,案卷材料要详实,既要有问题的来源和具体情况,又要有整改措施和落实的情况以及反映问题的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满意度的认定;对群众仍不满意的问题,要分清情况,认真对待,能进一步改好的,要着力改正;对一时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整改的,要解释说明。召开评议大会,邀请县政府民评代表、局系统行评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组织评议代表针对评议大会提出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政风行风评议的成果。
(四)全面总结(11月)。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各直属单位对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考评和总结;县局以问卷调查测评结果、评议代表明察暗访测评结果、评议大会评议结果等为依据,对各直属单位工作进行考评,通报局系统行评工作情况,宣布评议结果,对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群众满意度较低的,责令整改。对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考评标准,采取内部评议、社会评议和组织审核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对局系统的服务窗口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上报全国、全省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重要依据。各直属单位应将自评结果和总结材料于11月25日前上报局行评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方案,做出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工作责任分工细化,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整改贯穿评议过程的始终,针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抓好整改,并将整改通过媒体向社会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评议中发现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严肃追究,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善于宣传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三)加强督查,健全机制。重视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检查和督导,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管理体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从而推动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第6篇:住建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领导重视,部署及时
今年,县住建局认真按照省市住建部门和全县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创新地深入开展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评工作,并把行评工作列入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同志副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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